⑴ 融資租賃管理辦法
基本信息
商務部關於印發《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商流通發〔2013〕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融資租賃企業監管制度,提升融資租賃行業監管水平,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經營行為,防範行業風險,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商務部制定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已經商務部2013年第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3年9月18日
管理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二章 經營規則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⑵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⑶ 融資租賃行業研究報告
融資租賃作為金融行業五大支柱之一,是直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手段,能夠盤活企業存量資產,降低企業負債,在現代金融產業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近年來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企業數量持續增加,2019年企業總數約為12130家。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規模總體呈波動增長態勢,2019年融資租賃合同餘額約為66540億元。2019年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滲透率為12.07%,總體呈逐年增長態勢,但仍較發達國家還有較大差距。2020年一季度我國融資租賃發展展望指數終值為44.56,環比下降15.3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明顯。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企業數量持續增加,2019年企業總數約為12130家
近年來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企業數量持續增加,業務規模快速增長。根據中國租賃聯盟公布數據,2019年中國融資租賃企業(不含單一項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港澳台當地租賃企業和收購海外的企業)總數約為12130家,較2018年增加了353家,增長2.91%。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未來發展趨勢主要為1)與其他金融服務交叉融合趨勢;2)向財政租賃及公益類投資傾斜3)融資租賃"融物"特點發展趨勢,詳見下圖:
—— 更多數據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⑷ 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
自2007年金融租賃業務開閘以來,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租賃企業迅速擴張,融資租賃行業一路高歌猛進。"十一五"期間,中國融資租賃業一直呈幾何基數式增長,業務總量由2006年約80億元增至2010年約7000億元,增長了86倍。2011年,由於國內外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加上國家有關部門對金融租賃企業的業務發展採取規模控制的政策,增長速度有所放緩。到年底,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約9300億元人民幣,比年初7000億元增加約2300億元,增長幅度降為32.9%,行業進入理性的代數式增長時代。2012年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再次上漲66.67%,達到15500億元。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目前中國融資租賃業的收益率可分為三檔,較低的一般在8%-9%,主要是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他們往往只做單筆在億元以上的優質大單;中檔的為10%-13%;較高的為15%-17%(一般是小企業、小設備)。
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公司的利潤均達不到17%,這種情況下,先交全額17%的稅,使得融資租賃公司不僅看不到收益,而且連部分本金也要先期納稅,極易造成融資租賃企業現金流中斷。環比增長為零是對"營改增"最明確的回應。
融資租賃首現停滯,正說明行業發展仍處於成長初期,需要政策的持續扶持,理性增長掩蓋不了行業內里的稚嫩。然企業定不會任其延續,目前業內的呼聲引起財政部的高度重視。9月13日,財政部《關於融資租賃營改增政策修改的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已下發到多家融資租賃公司,行業財稅政策有望回歸"營改增"之前。無論如何,融資租賃行業將會繼續發展,行業前景十分良好。
總之,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前景十分廣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⑸ 融資租賃名詞解釋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是國際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
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
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
2007年後,國內融資租賃業進入了幾何級數增長的時期。業務總量由2006年的約80億元增至2011年約9300億元。2012年底,全國注冊運營的融資租賃公司約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20家,內資租賃公司80家,及外資租賃公司約460家。注冊資金總額達1820億人民幣,租賃合同餘額約15500億人民幣。
與傳統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
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⑹ 中國十大融資租賃公司排名
1、工銀金融租賃
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11月28日,是國務院確定試點並首家獲中國銀監會批准開業的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是中國工商銀行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110億元人民幣。
工銀租賃定位於大型、專業化的飛機、船舶和設備租賃公司,堅持「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發展戰略,依託工行的品牌、客戶、網路和技術優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金融租賃產品和服務體系。
2、遠東國際租賃
遠東國際租賃成立於1991年,2001年南遷上海陸家嘴。現注冊資本10.12億美金,是遠東宏信金融服務領域的核心企業,是中國領先的融資租賃服務商。是遠東宏信金融服務領域的核心企業,是中國領先的融資租賃服務商。並在醫療、印刷、航運、建設、工業裝備、教育等多個產業有突出優勢。
3、國銀金融租賃
國銀租賃是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地位於深圳,注冊資本80億元。前身是深圳租賃公司,於1984年在深圳成立。2008年,國家開發銀行增資控股後將公司更名為國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公司從成立至今已有30年的歷史,是國內歷史最悠久的金融租賃公司。2014年上半年,國銀租賃總資產超過1400億元,業務遍及全球20多個國家和地區,市場份額,資產規模、資本回報、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等主要指標均位居行列前列。
4、平安國際租賃
平安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9月,注冊資本75億人民幣,是平安集團下屬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全資子公司,是集團銀行板塊內的重要成員。公司總部設立在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金融中心,業務網路遍及全國各地,自成立以來,業務發展迅速,截至2014年5月份,平安租賃總資產已突破240億。
5、浦航租賃
浦航租賃有限公司於2009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已劃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注冊成立同年12月獲得了由國家商務部批準的第六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資質。是國內第一家專業從事船舶及航運類基礎設施融資租賃的公司,截止2014年11月7日,公司注冊資本金已達76.604億元人民幣,是目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資本規模最大的融資租賃公司。
6、渤海租賃
前身是新疆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渤海租賃通過資產置換方案持有天津渤海租賃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成為目前A股市場唯一一家租賃上市公司。渤海租賃依託專業化操作以及租賃全牌照的優勢,積極探索中國民族租賃產業創新發展模式,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租賃解決方案。
7、招銀金融租賃
招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是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五家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之一,於2008年3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銀監復[2008]110號),由招商銀行全資設立,注冊資本金60億元人民幣,注冊地上海。
8、昆侖金融租賃
昆侖金融租賃公司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由中國石油和重慶機電集團聯合組建,注冊資金60億元,其中中國石油投資54億元,佔90%股份,是目前國內首家由產業類企業控股的金融租賃公司,也是目前國內首次到位注冊資金最多、規模第二大的金融租賃公司。
8、民生金融租賃
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4月,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首批5家擁有銀行背景的金融租賃企業之一,由中國民生銀行和天津保稅區投資公司共同發起創建。2011年12月14日,完成增資擴股,資本金從32億元擴充至50.95億元人民幣。截至2013年12月,公司總資產超1100億元,累計實現業務投放逾2000億元、實現凈利潤約50億元,實際繳納稅收近27億元。盈利能力、資產規模和利潤水平均位居同行業前茅。目前已成為亞洲最大的公務機租賃公司和國內最大的船舶租賃公司。
9、興業金融租賃
興業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興業金融租賃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資設立的全國性金融租賃公司。公司注冊資本50億元人民幣,公司注冊地址為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10、建信金融租賃
建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12月26日,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45億元人民幣,注冊地北京市。
⑺ 融資租賃的公司有哪些
融資租賃公司全國有近萬家,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金融租賃公司
這類公司一般內是銀行成立的,例如招銀租賃、容建信租賃分別是招商銀行和建設銀行成立的,這類有公司全國不超過50家,不過最近也在陸續成立,也有部分是央企國企成立的,這個各地都有,這類公司有個特點,就是一般對客戶要求較高,金額較大,利率較低。
這類公司一般都有「金融租賃」四個字,實際上跟銀行差不多。
第二類:內資租賃(或者假外資)
這類有遠東宏信、平安租賃、國葯租賃等,一般是有各地國資委成立的,也有很多成立時為避開監管將股權形式做成外資,但實際上為國企。這類公司在國內大概200+以上,業務種類較多,一方面承做政府項目,一方面也插手民間中小企業融資。
第三類:外資融資租賃
從名字上看不出和內資的差別,這類公司也是種類最多的一類,做的業務五花八門,還有一些純的中介公司或殼公司,這類公司約有20%在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其中較為出色的大多為成熟的外資企業,例如只做新設備直租的台新租賃、專注回租的仲利租賃、專注車輛融資租賃的歐力士等。
本人長期從事設備融資租賃業務,有需要可私信我具體交流。
⑻ 國內目前有哪幾類融資租賃公司
目前國內融資租賃公司大抵分為四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轉租賃;
4、委託租賃等
⑼ 我國的幾大融資租賃公司都是什麼
從規模和市場份額來說,我國融資租賃公司主要可分以下兩類:一類是沒有金融牌照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和一般的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另一類是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賃公司。
截止到2009年底,全國金融租賃公司共有12家,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有147家,其中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有37家,外資以及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有110家。
(1)金融租賃公司發展現狀
自從2007年3月以來,新修訂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設立或者參股金融租賃公司,這是商業銀行推出租賃行業10餘年後再次進入融資租賃行業。目前,已經有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等9家銀行先後獲准組建金融租賃公司。
預計,銀監會將會批准更多的符合資質的銀行設立租賃公司,一方面,金融租賃業務黑是目前商業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實現業務多領域、收入多元化的現實選擇;令一方面,大批商業銀行介入租賃行業後,其資金實力以及目前充裕的流動性,有望使得租賃資金來源得到保障。
表6:主要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
公司名稱 注冊資本(億) 注冊地 出資銀行 成立時間 租賃業務范圍
工銀金融租賃公司 20 天津 中國工商銀行 2007.11 船舶、飛機、大型設備
建信金融租賃公司 45 北京 中國建設銀行
美國銀行 2007.12 電力、鐵路、船舶,航空,建築,運輸
交銀金融租賃公司 20 上海 交通銀行 2007.12 電力、石化、航空、船舶
民生金融租賃公司 32 天津 民生銀行 2008.4 飛機、船舶、冶金、能源、基礎設施
招銀金融租賃公司 20 上海 招商銀行 2008.4 煤電、大型設備,環保、公共基礎設施
國銀金融租賃公司 80 深圳 國家開發銀行 2008.5 飛機、能暈、電信設備
除了銀行系的金融租賃公司以外,還有華融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江蘇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和昆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等其他金融租賃公司。
截至2009年底,這12家由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租賃資產余額總計達到1507.3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77.79億元,利潤總額22.36億元,分別比2008年增長了120%、80%、61%。
重點企業介紹:
《1》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設立,注冊資本50億元人民幣,它是國務院確定試點並首家獲中國銀監會批准開業的由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也是國家確定濱海新區發展戰略後落戶新區的最大法人金融機構之一。該公司依託中國工商銀行的強大實力,以國際化的視野、市場化的機制、專業化的品質,提供各類租賃產品以及租金轉讓與證券化、資產管理、產業投資顧問等金融產業服務,定位為大型、專業化的飛機、船舶和設備租賃公司,秉承工行在機、船、設備租賃融資方面的專業基礎和優良的企業文化,建立了完備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體制。
《2》國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國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國家開發銀行對原深圳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進行股權重組並增資後變更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為80億元人民幣,是國內注冊資本和資產規模最大的金融租賃公司以及深圳市注冊資本第二大的金融企業法人。公司經過近十年的開拓與創新,在飛機融資租賃、經營租賃、收購帶租約的飛機資產、航材及機場設備租賃等航空租賃業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截止2009年10月底,公司總資產達人民幣303億元,累計實現租賃業務總額達人民幣310餘億元。
《3》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4月,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首批5家擁有銀行背景的金融租賃企業。公司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創建,總注冊資本達32億元人民幣,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資26億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81.25%,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出資6億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18.75%。
《4》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成立於1984年的浙江省租賃公司,是國內最早成立的融資租賃公司之一。公司總部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設有寧波、金華分公司。該公司成立20多年來,在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已在企業技術改造、公共交通、工程機械、環保能源、醫療、印刷、船舶等領域為3700多家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累計租賃投資額達750億元,業務覆蓋全國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為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5》昆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昆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0年7月底,是我國首傢具有裝備製造業背景的金融租賃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金為60億元,其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重慶機電控股(集團)公司分別出資54億元和6億元,注冊資本金規模在國內排第二。公司的經營方向主要有:1、服務中小企業;2、支持裝備業的發展;3、圍繞中石油開展業務。
(2)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現狀
從2008年國家開始實行內資租賃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工作以來,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從最初的9家發展到了現在的37家,涉及的租賃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到飛機、船舶、機器設備、公共交通燈領域,我國的融資租賃行業有了長足的進步,並且逐步發展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新路徑。
重點企業介紹:
《1》長江租賃有限公司
長江租賃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商務部批準的首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是目前中國國內資產規模最大、資產質量最優的內資租賃企業,並且在2008年被認定為國際第一個高新技術企業的租賃公司。該公司的優勢業務是航空租賃業務,並且逐步拓展到船舶、能源、城市基礎設施、機械設備以及附帶技術租賃等業務。
《2》萬向租賃有限公司
萬向租賃有限公司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認定的國內首批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租賃公司。 自成立以來,依託萬向的品牌和實力,不斷創新經營思路、服務品種,先後承接了一千多個大中型項目,累計實現租賃總額近80億元,對承租企業及地方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公司業務包括大型生產設備租賃、交通運輸設備租賃、公共基礎設施租賃、工程設備租賃、金融設備租賃、醫療設備租賃等,涉足產業包括化工、醫葯、輕紡、通信、機械、建材等多個領域,業務分布全國各地。
(3)外資以及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現狀
外資以及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主要是利用外資,從國外引入先進設備從事租賃業務的企業。在我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租賃公司是成立於1981年的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截止至2008年底,外資以及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總資產已接近500億元。
重點企業介紹:
《1》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於1991年成立於沈陽,系中外合資的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專業公司。在經歷了十年發展之後,公司由渾河北岸的沈陽南遷至浦江之畔的上海,並創建了獨具特色的保障租賃資產安全的質量控制體系,遠東租賃獲得股東信任,於2004年再次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達到6047萬美元。該公司主要從事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設備、通訊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電器、儀器、儀表(包括單機及技術成套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設備及其附帶技術的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幣融資性租賃業務。
《2》麥格理租賃(中國)有限公司
麥格理租賃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金融租賃服務,主要為科技行業提供運營租賃,特別專注於計算機設備、網路及其他辦公設備,以及電訊及半導體生產設備。此外,該公司還有意把業務拓展到飛機、飛機引擎、車輛以及一般生產設備的租賃。
⑽ 全國融資租賃公司的運用模式有哪些
簡單融資租賃
也稱「直接租賃」或「傳統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意願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的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轉租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四十八條中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回租式融資租賃
又稱「售後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本辦法中所稱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的是指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完成一筆租賃業務。這里所說的受託人,就是獲准具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資格的法人,無論批准其設立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因此,它同時又必定是相關的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即,金融租賃公司「可接受法人機構委託租賃資金」則顯然,金融租賃公司是可以以受託人身份同委託人訂立信託合同的,只要該委託人是法人。信託合同在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總則調整的同時,優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調整。規范的委託租賃,是一種完全合法的信託活動。
杠桿租賃
又稱「借款租賃」,也叫「衡平租賃」。杠桿租賃也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杠桿租賃同委託租賃的區別在於:(1)在杠桿租賃中,受託人(出租人)並非是完全不承擔融資風險,只是所承擔的是租賃融資額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風險;(2)在杠桿租賃中,委託人往往不止一個,而是有若干個;(3)出資人的動機不同。除了上述區別外,兩者的法律關系及操作程序是完全類似的。
共享式結構化租賃
又叫「分成租賃」或「變動租金租賃」。是把租金收入和設備使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承擔了租賃物的部分風險和報酬。
綜合租賃
它擴展了融資租賃的內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務外還提供經營服務和資產管理服務,是一種綜合性全方位的租賃服務,租賃的收益因此擴大而風險因此減少,使租賃更顯露服務貿易特徵。完成這項綜合服務需要綜合性人才,因此也體現知識在服務中的重要位置,綜合租賃的發展,將成熟的租賃行業帶入知識經濟時代。
創新租賃
租賃在中國,已經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即:創新租賃。它是以保障租賃當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時,將風險分散到當事人中間。具體做法靈活多變。實際上,它己經將傳統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結合起來,發展成現代租賃。由於需要創新,因此每個項目的做法都會有所不同。創新是現代租賃業務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