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航空器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比較長
航空器融資租賃期一般是比較長的。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對供貨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選擇,購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納租金。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權,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佔有、使用、收益權。
拓展資料:
一、航空器融資租賃期間注意事項
1、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不得干擾承租人依法佔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應當適當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處於原交付時的狀態,但是合理損耗和經出租人同意的對民用航空器的改變除外。
2、融資租賃期滿,承租人應當將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狀態的民用航空器退還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購買民用航空器的權利或者為繼續租賃而佔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
3、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中的供貨方,不就同一損害同時對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擔責任。融資租賃期間,經出租人同意,在不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讓其對民用航空器的佔有權或者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民用航空器的融資租賃和租賃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其他租賃,承租人應當就其對民用航空器的佔有權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飛機融資租賃
1、飛機融資租賃是飛機租賃的一種形式,飛機租賃是以飛機為租賃物的一種租賃業務,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從租賃公司(或直接從製造廠家)選擇一定型號、數量的飛機並與租賃公司(或出租人)簽訂有關租賃飛機的協議,出租人擁有飛機的所有權,將飛機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結束航空公司可以歸還或者不歸還飛機給出租人。
2、通常期末飛機所有權歸還給承租人的為融資租賃,不歸還的為經營租賃,飛機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飛機融資租賃有多種做法,較多採用的有投資減稅杠桿租賃、利用英、美出口信貸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業貸款的融資租賃。
三、飛機租賃的優勢
飛機租賃形式的發展打破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固定模式,體現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優勢互補。它豐富了飛機租賃的形式,提高了飛機租賃服務的靈活性。同時,融資租賃模式已超出傳統三方當事人范疇,銀行、信託公司、投資企業等均得以參與其中:①租賃公司作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與其他主體形成良好的合作與互補關系;②整個模式的安排降低了交易風險,銀行藉以尋求到理想的客戶對象;③投資者藉以找到理想的投資機會;④靈活的交易安排使承租人更加易於接受。
⑵ 飛機融資租賃租金可以享受多少稅收優惠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明確租賃企業進口飛機有關稅收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賃企業一般貿易項下進口飛機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與國內航空公司進口飛機同等稅收優惠政策,即進口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的飛機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自2014年1月1日以來,對已按17%稅率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上述飛機,超出5%稅率的已征稅款,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以退還。
此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租賃企業從境外購買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不能實際入區的飛機,不實施進口保稅政策,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⑶ 飛機融資租賃的國外交易
交易模式中較有代表性的是美國、 日本和德國的模式。 美國是現代融資租賃的誕生地。就飛機融資租賃而言,杠桿租賃模式具有代表意義。典型的美國杠桿租賃包括七類參與人:飛機製造商;出租人,負責安排交易,收取傭金,擔負中介角色;貸款人,一般由銀行、保險公司、養老基金等組織擔任;承租人;物主參與人,即飛機的真正所有權人,享有有關的稅收利益;物主受託人,物主參與人並不直接出面,而是設立信託,成為信託人,並將飛機轉移給受託人管理;契約受託人,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設立,並由其管理債權人的利益。
在這種租賃模式中,出租人只需投資飛機購買價格 20%到40%的資金,其餘的大部分資金則以出租人的名義借貸取得,同時,出租人必須以飛機作抵押並將有關權益轉讓給貸款人,這樣,出租人即可擁有飛機所有權,享有如同對飛機完全投資的同等稅收待遇,並將一部分減稅優惠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轉讓給承租人,從而使承租人獲得較低的融資成本。其中,出租人享有的稅收優惠包括投資減稅、折舊扣減和不可追索的貸款的利息扣減。
(圖一:美國杠桿租賃交易結構) 日本自20世紀70年代末涉足飛機租賃,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國際飛機租賃市場。1985年,一種新的飛機租賃形式首次在日本出現,即日本杠桿租賃。
日本杠桿租賃交易中的購機款由兩部分構成:貸款部分,約占飛機價格的80%,一般多為美元貸款,也可以是國際流通貨幣;日本投資人的股權投資,約占飛機價格的20%,這部分投資採用日元,主要因為日本投資人在國內繳納的稅款以日元計算。
日本杠桿租賃的主要交易方有三個:
1.出租人。出租人為一家在日本登記注冊的特殊目的公司,通常為從事飛機融資租賃業務的某家租賃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經營活動僅限於出租的那——架飛機(或同時租賃的那兒架飛機)。它為交易各方的中介和交易各方聯系,使承租人、貸款人與投資人之間不發生直接的實質性的接觸。為避免債務風險的發生,特殊目的公司不得從事其他業務。
2.投資人。投資人以股本投資的方式,至少投資飛機價值的20%,並成為投資飛機的經濟受益人,享有減稅的經濟利益。日本投資人通過合夥的形式,與出租人簽訂合同。合夥形式中的每個投資人分享對飛機全額計提的折舊扣減以及貸款利息扣減,使投資人達到了減稅和延遲付稅的目的,租期結束,無論承租人是否購買飛機,殘值風險由承租人承擔。
3.貸款人。貸款人提供約占飛機總價80%的貸款。貸款銀行既可以為一家日本銀行,也可以是一家日本銀行的外國支行或外國銀行的日本支行。
日本杠桿租賃交易結構與美國相比,有所簡化。其中,特殊目的公司與美國杠桿租賃中的物主受託人與契約受託人,作用相當。
(圖二:日本杠桿租賃交易結構) 德國杠桿租賃產生於1962年。由於德國租賃市場上有關法律與稅務等准則並無統一標准,其融資結構、法律文本又較為復雜,加之德國稅務改革中對許多機構投資基金的限制、廢除及計征較歐洲其他國家都高的公司所得稅率,機構投資者越來越少,大部分投資資金主要來源於極為有限的希望減少交納高額所得稅的個人投資者。世界各航空公司飛機融資項目中採用德國杠桿租賃結構的相對較少。
通常,德國杠桿租賃的結構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一是購買飛機資金(100%)貸款,它主要來源於ECA與商業貸款人,航空公司通常借美元還美元,這部分貸款結構簡單、風險小、合同文本也為標准化文本,其貸款成本為兩部分貸款的綜合利率;另外一部分則為較為復雜的德國稅務結構,在這種結構下,出租人一般需要從投資人處獲取約占飛機市場評估價格40%至60%的投資資金(以馬克表示),連同以出售租期內美元租金為條件而從銀行獲取的美元借貸資金(60%至40%)組成100%飛機價款付與飛機製造商購買飛機,並將其出租給一個由真正貸款人擁有的專職公司,最後由專職公司轉租給航空公司使用。 1.GECAS(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Aviation Services):成立於1975年,前身為GPA公司,總部設在愛爾蘭的香農(Shannon),為當今世界專門從事飛機租賃的大型專業租賃公司之——。1993年,GPA被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下屬的通用電氣投資公司兼並,更名為GECAS。
2.ILFC(International Lease Finance Corporation):成立於1973年,為美國最大的專門從事飛機租賃的專業租賃公司,也是世界上主要的飛機租賃公司之一。現為美國國際集團(AIG)的全資子公司,具有世界權威評級機構授予的最高信用等級。
⑷ 飛機融資租賃的形式發展
航空運輸業本身競爭激烈,其對經濟、政治環境具有高度的敏感性,這樣,航空公司的經營環境相對復雜多變。為了爭奪市場,提高盈利能力,航空公司更加註重成本管理和科學靈活的經營戰略,它們除繼續在飛機租賃中追求較低的融資成本和財務效益外,對租賃形式的靈活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投資人對投資的安全性日益關注,也成為飛機租賃形式發展創新的原因之一。部分創新手段已在實踐中歷練成熟,如:
可退出的融資租賃
這種租賃向承租人提供一種普通的融資租賃辦法,但允許承租人在某—個或多個特定日期(「窗口」)將租賃的飛機歸還出租人,此後承租人便不再負有債務。它使航空公司獲得了全額支付和表外融資的雙重好處。
租金支付結構的創新
租金支付變得更加靈活,從而使航空公司可以根據經營特點靈活安排租金支付。如美國稅法允許採用如下租金結構:
(1) 「租金假期」 (Rent Holidays):該段時期內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支付債務利息和(或)本金。
(2) 「鋸齒」(Saw Tooth)結構:允許租金支付額在一年裡上下起伏。
(3) 「空翻」(Flip)結構:租金在租期的一個或多個時間點上在後付與先付之間交替。
在經營租賃中增加購買選擇權
日本出現過這樣的作法:航空公司在租賃滿約10年後享有一個提前購買選擇權,如果航空公司不執行這一選擇權,租金就會在未來大約兩年內增加,之後飛機由出租人收回。帶購買選擇權的經營租賃形式對航空公司的現金流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為航空公司提供了購買飛機、獲得殘值優惠的機會。這種租賃形式的另一個優勢是降低了投資人的飛機殘值風險,因而更易於吸收投資。
⑸ 融資租賃的租金構成內容包括哪些
租賃物的成本,包含租賃物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調試安裝費等。
⑹ 融資租賃公司要坐飛機融資租賃業務。具體流程是怎樣比如公司本身需要多少資金飛機需要什麼審批
飛機融資租賃業務屬於融資租賃之中的杠桿融資租賃業務。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業向銀監會(商務部)提出融資租賃申請,填寫項目申請表
第二步,銀監會(商務部)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對其資信、資產及負債狀況、經營狀況、償債能力、項目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調查。
第三步,銀監會(商務部)調查認為具備可行性的,其項目資料報送金融租賃公司審查。
第四步,金融租賃公司要求項目提供抵押、質押或履約擔保的,企業應提供抵押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或有處分權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並與擔保方就履約保函的出具達成合作協議。
第五步,經金融租賃公司初步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企業應根據金融租賃公司要求及時補充相關資料。補充資料後仍不能滿足金融租賃公司要求的,該項目撤銷,項目資料退回企業。
第六步,融資租賃項目經金融租賃公司審批通過的,相關各方應簽訂合同
第七步,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凍結、止付等手續。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證金、服務費、保函費及設備發票後,金融租賃公司開始投放資金。
第九步,銀監會(商務部)監管項目運行情況,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結束時,承租方以低價回購。
國內飛機融資祖賃業務投資分析
航空租賃的運作方面一般有兩種形式,分別為經營性租賃和融資性租賃。
經營性租賃:出租人擁有飛機,租用人在一定的財務或保證金保證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換取對飛機的使用權。這種租賃的租金比較高,租期比較短,通常不超過幾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飛機的日常運行、維護費和保險費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賃到期時退還飛機。
這種租賃主要用於臨時性的滿足運輸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經驗不足時來獲得對某型飛機或設備的使用經驗,並不是航空公司租賃飛機基本方式。如我國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運輸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獨聯體國家的飛機來緩解運輸緊張的狀況。
融資性租賃: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機方式。它的特點是承租人和供貨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資金,簽定長期租賃合同,以長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資。承租人選定機型和供應廠商,談判確定使用的飛機,由出租人出資來購買飛機,具有所有權。飛機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對飛機的檢驗、交付及以後維護、使用以及經營中的風險不負責任。飛機的租賃期一般為10-15年,接近飛機的使用壽命。到期後,承租人可以購買飛機或把飛機退給出租人,融資租賃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簽定兩個以上的合同。兩個基本合同是出租方與供貨方簽定的購機合同,另一個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賃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貨商有相應的交貨和供貨協議。
租賃經營對於承租人的好處是:不必籌集大筆資金就可以獲得設備的長期使用權,由此可以採用先進的機型,提高市場競爭力。在整個租賃期內租金按簽約的規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動的風險。租賃期限比貸款購機的融資期限長。此外,也避免保留過時的設備。
對於承租人,融資租賃也承擔著一定的風險。首先是當事人違約的風險,由於融資租賃的參與者多,環節多,某一方違約和有漏洞就會造成一定的糾紛和問題;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國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風險和事件都會使承租人承擔風險。從金融上說一個航空公司租賃的飛機多,就會使資產負債率過多,使企業信譽下降。
權衡以上的優缺點,一個航空公司應該適當考慮自己的資本狀況,根據經營條件都決定採用多大的租機比率。過高的租機比率,反映企業自有資金少,償債能力低,將會降低企業信譽,抗風險能力弱。而過高的自有飛機比率,反映企業把大量資金投入該備,資金周轉的周期長,不利於企業的經營。
雖然說融資性是國際上航空租賃的主要方式,但對於我國市場來說,國內的航空租賃公司沒有國際上優秀租賃公司那樣好的金融資本和相關產業資本支持,所以在資金運作方面要更加靈活。
中銀航空租賃公司是國內一家比較成功的航空租賃公司,公司從1993年成立至今已連續16年保持盈利紀錄,而他們成功的秘訣正是靈活的資金運作以及良好的經營模式。
國內融資租賃機構的重點是國內市場,而且這項業務也僅僅是銀行主營業務的補充,因此國內金融租賃的重點並不僅在飛機這一種資產上,諸如船舶和其他機器設備也是他們關注的重點。而從市場容量來看,兩種不同的租賃公司稱得上各有所長。從金融租賃的市場來看,競爭最關鍵的是誰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資金。從經營性租賃來看,除了資金以外,還要有成本好的資產,所以國內銀行的從業者對於融資租賃非常熟悉,但是對於飛機的采購、銷售則會提出一個更高的要求,而中銀航空租賃有一個管理經驗豐富的團隊,除了能提供飛機租賃相關服務外,還可以提供全面的飛機轉租、結構融資和技術管理服務,而這並不是一般的融資租賃公司能做到的。
中銀航空租賃一直認為,自己很強的一個優勢就是售後回租。所謂售後回租又稱購機回租,指的是租賃公司從航空公司購進飛機後立即以長期租賃的方式回租給該航空公司,從而為航空公司提供長期的融資,同時也使得航空公司的運營更加靈活。市場形勢不景氣的時候,租賃公司就多做售後回租,在市場好的時候,就出售飛機,正因為在這兩大業務門類之間進行動態的調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無論市場是怎樣變化,中銀航空租賃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穩增長。
融資性的金融租賃公司主要是和傳統銀行業務開展競爭,是增加銀行業務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而作為經營性租賃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機隊經營和飛機買賣的業務中來,思維出發點和行為方式都是從投資者的角度考慮的。作為經營性租賃公司,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在飛機價格有利時購入。如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時期,許多航空公司會急於出售多餘的運力,但又苦於找不到買家,利用自身龐大的資金優勢,中銀航空租賃在此時購入飛機,待經濟好轉,飛機價格上升時將飛機賣出,可賺取相當不菲的差價。
綜合以上情況分析,對於國內仍處在發展期的航空租賃業來說,有一個好的定位以及靈活的資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價購入,高價售出的簡單道理,在市場景氣與否時採用一些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國內租賃公司的一個不錯的選擇。
⑺ 飛機融資租賃的介紹
飛機融資租賃是出租人購買承租人(航空公司)選定的飛機,享有飛機專所有權,並將飛機出租給承屬租人在一定期限內有償使用的一種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的租賃方式。租期屆滿,承租人可以續租,也可以按市場價格或固定價格優先購買,或者按規定條件把飛機償還給出租人。融資租賃有多種做法,較多採用的有投資減稅杠桿租賃、利用英、美出口信貸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業貸款的融資租賃。
⑻ 融資租賃和普通飛機的對比優勢有哪些
根據租賃方式的不同,飛機經營性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一、飛機經營性租賃的盈利模式
就經營性租賃而言,租金收益是飛機租賃公司的主要經常性收入來源。 此外,飛機殘值處理和節稅收入,尤其是飛機殘值處理,能給租賃公司帶來較大收益。
租金收益:租金收益是經營租賃的主要收益來源之一。與融資性租賃不同,經營性租賃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賴於同一架飛機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總租金回報。因此,經營租賃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租賃市場飛機的供求狀況。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動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一般而言,全新飛機每月租金一般相當於其價值的0.75%-1.5%。
殘值處理收益:由於飛機的可用壽命至少是20年,而經營租賃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單筆交易中憑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資。飛機在經營租賃結束後余值的比重大小將會直接影響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在租賃期間或是租期結束時出租人可以將飛機轉賣而獲得更大的收益。一般來說,轉賣價格相當於當初購買價格的50%~85%。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經營性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賃物經過維修、再製造後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取更好的收益。
節稅收益:在融資租賃公司有一定的稅前利潤的前提下,融資租賃公司採用經營租賃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辦公用房、車輛、信息設備。租金在稅前列支,可以獲取節稅的好處。超過法定年限的飛機可以在最短12個月達到100%的折舊,提取折舊使得租賃公司的所得稅稅基減少,會帶來不小的節稅收益。
其他收益:飛機經營性租賃除卻單純的租賃環節,租賃公司也會涉及到飛機采購、融資結構安排、租賃資產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環節,租賃公司將會憑借其專業能力取得市場優勢及附加值。另外,飛機經營性租賃合同經常包含飛機租賃保證金的條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繳納2-3個月的飛機租金,作為飛機保證金。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維修儲備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飛機大修時提供必要的資金儲備。
二、飛機融資性租賃的盈利模式
飛機融資性租賃相對於經營性租賃程序更為復雜。如在融資期間,承租人一方面要對租賃飛機進行必要的保險,另一方面還需要尋找對該飛機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因此,融資性租賃的盈利來源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飛機租賃公司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當然是
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來源。利差收益視風險的高低,一般在1-5%。出租人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質客戶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為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與貸款不同,客戶的實際融資費用並不會比貸款高。
余值收益:盡管融資租賃承租方經常是以最終獲得租賃資產(飛機)的所有權為目的,具體的飛機殘值歸屬也因不同的合同約定而異。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交易條件和履約情況以及設備回收後再租賃、再銷售的實際收益扣除應收未收的租金、維修等相關費用之後,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設備如飛機、輪船等收益會更高一些。
服務收益:飛機融資性租賃的服務收益包括租賃手續費,財務咨詢費,貿易傭金等。租賃服務手續費是所有融資租賃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務收費,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難易程度、項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風險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運作模式的差異,手續費收取的標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其次,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並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另外,由於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和投資方,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迴流。收取貿易環節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是廠商設立的專業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運營收益:融資租賃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資金在運作時,可以獲取一個高於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再向銀行借款一部分,租賃公司通過財務杠桿效應,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於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
風險收益:對出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賃物使用效果的風險,參與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資租賃公司風險加大,可能獲取的收益也比較大。另外,對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可以約定在某種條件下,出租人可以將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債權按約定的價格實現債轉股。
⑼ 融資租賃的租賃費的計算方法
融資租賃的租賃費的計算大多採用平均分攤法和等額年金法。
1、平均分攤法內就是先以商定容的利息率和手續費率計算租賃期間的利息和手續費,然後連同設備成本按支付次數進行平均。
每次支付租賃費=[(租賃設備購置成本-租賃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租賃期間的利息+租賃期間的手續費]/租期
2、等額年金法就是利用年金現值的計算公式經變換後計算每期支付租賃費的方法。
(9)融資租賃飛機租金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