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發改委:全面清理不符合《政府投資條例》的現行制度
鳳凰網房產淄博訊(編輯 劉佳)日前,發改委發布關於做好《政府投資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了促進《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要全面清理不符合《條例》的現行制度,與政府投資相關的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都應納入清理范圍。
《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以下簡稱《條例》)已於近日頒布,於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是我國政府投資領域第一部行政法規,是長期以來我國政府投資實踐的科學總結,是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過程中的重要立法成果。這部法規的頒布和實施,對於依法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促進《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條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條例》專門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是繼《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之後投資領域又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規。它解決了我國政府投資管理缺乏上位法,現有規章、規范性文件權威性不足、指導性不夠、約束性不強的問題,對落實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投資工作的新要求、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加強《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有利於堅持市場化方向、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正確把握政府投資的功能定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利於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依法做好防風險和補短板工作,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在優化基礎設施供給結構、提升基礎設施供給能力中的作用;有利於落實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將政府投資管理納入法治軌道,推進政府投資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提高政府投資工作能力;有利於規范政府投資資金和項目管理,依法推進資金統籌使用和項目科學決策、嚴格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條例》的重大意義,認真組織做好學習、宣傳和實施前的准備工作,並在實際工作中切實貫徹《條例》的各項規定。
二、加強《條例》培訓和普法宣傳
(一)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抓緊組織學法培訓。發展改革部門作為投資主管部門,履行政府投資綜合管理職責,必須率先學好《條例》。2019年7月1日之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委機關和各省級發展改革委相關處室組織一次集中培訓;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負責對本機關和市、縣兩級發展改革部門投資管理相關崗位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學用結合,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學法活動,並在相關學習培訓、考核和考試中將《條例》作為重要內容,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確保《條例》各項規定和要求得到嚴格執行。
(二)引導有關單位和企業加強法規學習。鼓勵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承擔相關領域政府投資資金與項目管理、項目建設實施、中介機構管理等工作的部門,通過學習交流、共同組織培訓等形式,提高學習效果。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單位要認真學習、准確掌握《條例》有關規定,依法開展投資建設活動。各金融機構要重點學習《條例》關於政府投資資金籌措方面的規定,增強政府債務風險防範意識。有關行業協會要組織工程咨詢(投資)、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等單位和人員深入學法,依法規范投資中介服務活動。
(三)面向社會廣泛開展普法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結合各類主體、群體實際,向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廣泛講解、宣傳、普及《條例》有關法律知識。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和渠道,創新普法宣傳方式方法,增強社會各界對《條例》內容的知曉度。將配套規章文件制定、重大項目決策建設、復雜問題化解等過程中的公開、公示、公眾參與,和普法宣傳有機結合起來,在普法中推動工作,在解決實際問題中增強普法效果。要把法規的解讀解釋貫穿於政府投資管理業務中,使各類企業准確理解政府投資的功能定位、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使政府投資項目參建單位自覺遵守投資建設法定程序;使社會公眾依法支持國家建設、依法表達訴求建議、依法開展社會監督。
三、全面清理不符合《條例》的現行制度
(一)清理范圍和主體。與政府投資相關的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都應納入清理范圍。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由制訂部門或牽頭起草部門提出應予清理的制度規定和清理意見。與政府投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由牽頭起草部門或主要執法機關按程序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向同級人大提出清理建議。
(二)清理內容和方式。對政府投資方向、資金籌措、投資方式、決策程序、投資計劃、概算控制等方面違反《條例》的內容,一律要統一到上位法的規定上來。其中,有關規定的主要內容違反《條例》的,應當予以廢止;個別條款與《條例》不一致的,應當進行修訂。
(三)進度安排和要求。國家和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於2019年7月1日之前,確定需要清理的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清單及清理意見;於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修訂、廢止程序;自2019年7月1日之日起,政府投資管理規定與《條例》規定和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執行,相關工作以《條例》規定為准。
四、加快《條例》配套制度建設
(一)制定規范履行項目決策職責的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中央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職責和程序規定,合理劃分項目審批許可權和審批環節,報國務院批准後印發實行。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制訂統一規範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職責的規定,並於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將出台的文件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完善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負責安排政府投資的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要制定覆蓋編制、批准、下達和監督實施的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定本級各部門政府投資資金統籌銜接機制。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制定本級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管理制度,保障本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規范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相關制度文件於2019年12月31日之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結合貫徹《條例》需要完善其他配套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可以簡化報批文件和審批程序的項目范圍,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分類簡化審批手續的具體辦法。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圍繞決策程序、資金安排、建設實施、信息共享、績效管理、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有序完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
五、以貫徹《條例》為契機做好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條例》的出台既是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為繼續深化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以《條例》為依據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體制,是當前和今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投資范圍定期評估調整機制,不斷優化投資方向和結構;優化政府投資安排方式,完善政策措施,發揮政府投資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激發社會投資活力;規范融資行為,嚴格依法依規籌措政府投資所需資金,切實防範債務風險;創新服務管理方式,加大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應用力度,按照法定要求盡快完善平台功能,規范項目賦碼、審批流程和擴展服務類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健全概算審批和調整、竣工驗收等管理制度,推進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和能力,不斷提高和及時發揮政府投資效益。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結合《條例》的貫徹實施,圍繞政府投資資金統籌規范使用、項目有序合理安排、加強投資計劃與預算銜接、提高項目建設效率等方面,不斷推進制度創新、完善政策和提升管理等各項工作。在貫徹實施《條例》中遇到重大情況,請及時反饋國家發展改革委。
(來源:中國網地產)
B. 如何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
在地方財政緊張、基建壓力大的背景下,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錢從何而來,《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頒布。《意見》中明確提出,在政府投入基礎之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營機
制改革,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
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
題的決定》中也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
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
在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城市基礎建設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經走得很遠。北京市發改委近期表示,將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
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 6個領域成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引進社會資本
1300億元。武漢市也出台了《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資參與公路、橋梁、隧道、
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民間資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這些資本特別重要。
C. 地方交通基建投資將超過2萬億嗎
日前有媒體評論稱,多地爭建交通項目背後,是巨大的資金投入,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地方交通基建投資計劃累計規模也超過2萬億元。
上述意見還提出,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湖北省鐵路建設,對新建和存量鐵路項目,積極探索採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建設和運營,大力推行投資+EPC(工程總承包)等鐵路建設投融資模式。
D. 課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加快構建國企投融資平台
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前瞻
郭勵弘
文章認為中國的投融資改革嚴重滯後版 ,其原因不僅因為受到國權資國企延誤改革的拖累 ,而且還因為它既秉承了傳統計劃經濟最核心的內容 (即政府配置資源 ) ,又在漸進改革過程中衍生出了許多與市場經濟不相容的「特色」。投融資體制改革迫在眉睫。其根本措施是完善出資人制度 ,將投融資管理的重點從項目管理轉向資本市場管理 ,從「投」轉向「融」。文章指出 ,中國投融資改革的總體目標應該是 :建立起針對出資人的資信評價體系 ,以資信等級為依據 ,實施對出資人融資能力的宏觀調控。放棄項目的行政審批 ,形成投資決策、資本決策、信貸決策三權鼎立 ,相互制約各負其責的投融資格局。嚴格金融監管、放鬆金融准入 ,嚴格市場清除、放鬆資本管制 ,培育財務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之間良性互動的資金供求機制。釐清企業制度 ,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E. 如何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方面的內容
進一步轉變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立完善自主決專策、融資渠道暢屬通,職能轉變到位、行為規范,宏觀調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
一是改善管理,充分激發社會動力和活力。
二是完善體制,發揮好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三是創新融資機制,暢通項目融資渠道。
四是切實轉變職能,提升綜合服務管理水平。
五是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F. 湖北省天門市皂市鎮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
摘要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G. 如何完善投融資機制,推動企業所有制改革
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
科學界定並嚴格控制政府投資范圍,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激發民間投資潛力和創新活力。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將投資管理工作的立足點放到為企業投資活動做好服務上,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實現服務。
打通投融資渠道,拓寬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充分挖掘社會資金潛力,讓更多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有效緩解投資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投融資體制改革要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財稅、金融、國有企業等領域改革有機銜接、整體推進,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工作機制,形成改革合力。
(7)湖北省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擴展閱讀: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備案機關要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或政務服務大廳,提供快捷備案服務,不得設置任何前置條件。
2、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政府部門要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或政務服務大廳實行並聯核准。精簡投資項目准入階段的相關手續,只保留選址意見、用地(用海)預審以及重特大項目的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
3、按照並聯辦理、聯合評審的要求,相關部門要協同下放審批許可權,探索建立多評合一、統一評審的新模式。加快推進中介服務市場化進程,打破行業、地區壁壘和部門壟斷,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部門間的利益關聯,建立公開透明的中介服務市場。
H. 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一)堅持深化改革,全面貫徹上級政策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等的決策部署,將《條例》以及中央、省文件中關於政府投資管理中的最新要求明確寫入《辦法》並細化具體操作,確保文件修訂與上級改革決策相銜接、相統一。
(二)堅持問題導向,實現投資管理更加規范高效。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還存在的共性問題,修訂過程中,以問題為導向,圍繞政府投資范圍、投資決策、項目實施和事中事後監管等關鍵環節,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在嚴格規范管理的同時也有助於項目的高效推進。
法律依據:《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第三條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取得依法應當附具的有關文件後,按照規定報送項目核准機關。
第四條 項目核准機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應當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依法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並加強監督管理。
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項目核准機關不得干預企業的投資自主權。
第五條 項目核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擅自增減核准審查條件,不得超出辦理時限。
第六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項目核准機關應當依法將核准過程、核准結果予以公開。
I. 如何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投融資的意見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立完善企業自主決策、融資渠道暢通,職能轉變到位、政府行為規范,宏觀調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
一是改善企業投資管理,充分激發社會投資動力和活力。
二是完善政府投資體制,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三是創新融資機制,暢通投資項目融資渠道。
四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升綜合服務管理水平。
五是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