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費率是多少
3月25日,國信證券給出了答案:融資利率為7.86%,融券費率為9.86%。
B. 債務利息率一般為多少
法律分析: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據自願協商一致可以約定利息,約定個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C. 債務性融資方式有哪幾種
債務性融資的方式有:銀行貸款融資,包括信用貸款方式、擔保貸款方式、貼現貸款方式;民間借貸,即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一方將一定數量的金錢轉移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還借款並按約定支付利息;發行債券融資,與股票融資一樣同屬於直接融資。
【法律依據】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債務融資工具投資者應自行判斷和承擔投資風險。
第十三條
交易商協會依據本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對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與交易實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協會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自律管理規則,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D. 債權融資的年利率一般是多少
融資利息是針對融資融券業務,是指融資人為了達到融資和融券的目的而繳納給券商一定費用。該費用等於融券資本或則融資資本乘於融資融券利息,該利息是一個百分基數。
融資年利率,就是融資融資年度成本與本金的比率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1] 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1991年鄧小平同志視察上海時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著棋活,全盤皆活。」由此可看出政府高層對金融逐漸重視。
利率表示一定時期內利息量與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計算則稱為年利率。其計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本金x時間×100%。
E. 法律規定的債務利息是多少
我國法律規定合法的法院債務利息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規定:民間借貸最高利率,也就是得到法律保護、認可的利息率: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拓展資料】
一、如何處理民間借貸糾紛
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種類。
這里特別需要推薦的是第四種方式:「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在規定的時間內,債務人如無異議,支付令則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如若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
二、債務利息規定是怎樣的
民間個人借款利息由借貸雙方自行協商決定,一般月息在1%-2%之間,但是個別民間借貸機構給出的月息在2分以上。而按照相關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若超出四倍,則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一些貸款機構為了符合這一規定,會把民間個人借款利息控制在銀行利息的四倍以內,但他們會收取一些其他費用,比如賬戶管理費、手續費等,這樣算下來,借款利息完全有可能超出四倍。
三、債務承擔的要件是什麼
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
債務承擔,按照承擔後原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准,可以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
1.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不再對所移轉的債務承擔責任(免責);第三人則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以外,也隨主債務移轉給新債務人承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
2.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債的關系,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
在並存的債務承擔中,由於原債務人沒有脫離債的關系,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會發生影響,因而原則上無須債權人的同意,只要債務人或第三人通知債權人即可發生效力。
F. 債務利息是怎麼計算的
法律分析:債務利息計算公式:本金乘以年利率(百分數)乘以存的時間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的規定來計算債務利息。
在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沒有按判決文書指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就需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以訂立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當事人根據法庭審理情況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作出的判決生效後,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標的物,以償還債務。就拍賣所得的價款與應償還借款本息之間的差額,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權主張返還或者補償。
G. 債務性融資的債務性融資
債務性融資是指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入資金。債務性融資需支付本金和利息,能夠帶來杠桿收益,但是提高企業的負債率;一般來說,對於預期收益較高,能夠承擔較高的融資成本,而且經營風險較大,要求融資的風險較低的企業傾向於選擇股權融資方式;而對於傳統企業,經營風險比較小,預期收益也較小的,一般選擇融資成本較小的債務性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H. 什麼是融資性債務
沒有融資性債務的說法,只有債務性融資。債務性融資是融資者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向出資者融資的行為。債務性融資需支付本金和利息,能夠帶來杠桿收益,但是提高企業的負債率。
《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第四項
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戰略,嚴格執行預演算法和國發〔2014〕43號文件規定,健全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地方政府舉債一律採取在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文件、會議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允許地方政府結合財力可能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鼓勵政府出資的擔保公司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資范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除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轉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地方政府應當科學制定債券發行計劃,根據實際需求合理控制節奏和規模,提高債券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I. 什麼叫債務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
1、權益工具投資:
權益工具投資是權益性證券一種基本的金融工具,是企業籌集資金的主要來源。投資者持有某企業的權益性證券代表在該企業中享有所有者權益,普通股和優先股就是常見的權益性證券。
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支付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反映的是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剩餘索取權,是企業資產中扣除負債後應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反映所有者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情況。
2、債務工具投資:
債務工具投資是浮動利率投資。債務工具是金融工具中會形成債權債務的一類工具。如各種債券、銀行對企業的信貸等。其持有者的要求權是獲得固定的支付,它具有具體的支付條款,如期限、利息、息票率等。
(9)債務性融資利息是多少擴展閱讀:
當前國有商業銀行占據銀行總資產的絕大部分, 這部分資產能否為中小企業服務關繫到整個中小企業發展的大局, 為此, 應當積極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利用一部分資源為中小企業服務。其主要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轉變觀念,真正建立互利合作的銀企關系。而且我國今後的大企業大部分將是從中小企業發展而來, 支持中小企業也是爭奪客戶、培養客戶的競爭需要。
二是改變現有的企業信用等級評定使用同一標準的狀況, 制定符合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特點和要求的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准, 提升中小企業信用等級, 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狀況, 促進中小企業融資。
三是改革現行的貸款審批程序, 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 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的授信體制、政策和程序。
四是加快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品種創新, 開發中小企業在各個金融服務領域的需求, 滿足不同層次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