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做信託怕不怕信託公司把資產給敗光了
誰都怕。畢竟都是辛苦錢。但是要明確的是,信託公司做投資有一整套流程的。除非龐氏。不然每一個項目都有具體的資金投向。
『貳』 案例說明家族信託的幾種模式,你有嗎
主要有四大模式,分別是信託公司主導模式,私人銀行主導模式,私人銀行和信託公司合作模式,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合作模式。具體內容網路一下你就知道。
『叄』 第一例判決的民事信託突破與不足
確認了遺囑信託的效力。
無法突破信託財產登記問題,將房產以折價款計入信託。
案例評析
一、遺囑信託的效力
1.基金會還是信託?
立遺囑人在遺囑中明確規定,要把其個人財產裝入「家族基金會」,用於其家庭成員的生活目的。不過,立遺囑人很明顯搞混了基金會和基金。所謂基金會,在我國「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按照該定義,基金會是公益(慈善)法人,所有財產要用於公益慈善目的,這顯然和本案中的為了家庭成員的利益為目的是相矛盾的;另外,基金會為法人,需要按照非常嚴格的設立程序經民政部門批准設立。在本案中,立遺囑人很顯然並不清楚什麼叫基金會,但是其把個人財產設立一個獨立的整體(基金),用於家庭成員生活的目的是非常明顯的。所以,一審法院通過合理解釋立遺囑人意願,盡力辨別出符合立遺囑人真意的法律形式,幫助私人意願得以實現。
信託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目的財產,不管是私人目的、公益目的還是其他特殊目的,該財產只為其目的而存在。這個獨立財產無論被稱為「基金」或者「財團」(patrimony),都不妨礙信託法的適用。可以這樣說,每一個非法人基金或者非法人財團,都具備信託的特徵,可以適用或者參照適用信託法。
2.遺囑的效力
自書遺囑必須全部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本案所涉李某4在2015年8月1日所立遺囑為其最後遺囑,符合繼承法要求的形式要件,且未見存在遺囑無效的情形,一審法院認定該份遺囑成立並有效。
3.遺囑信託的效力
根據信託法的規定,信託文件應當載明信託目的、委託人及受託人姓名、受益人范圍、信託財產范圍、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和方法。該遺囑在內容上包含了一個有效信託的全部條件。
第一,信託財產為其遺囑中所詳盡列舉的財產,「不對遺產進行分割,而是要將遺產作為一個整體」,這是一個獨立存在的、確定的財產。雖然部分財產後來價值減損降低,但並不妨礙其確定性。
第二,李某4所立自書遺囑明確其信託目的為管理遺產,並進一步在購買房屋一事上闡明其目的——「只傳承給下一代,永久不得出售」,判決認為這「就是要求實現所有權和收益權的分離」,實現家族財富之傳承,這也非常明確。
信託法還要求信託目的必須合法,李某4的信託目的在於根據其意志管理遺產並讓指定的受益人獲得收益,符合法律規定。
第三,委託人為立遺囑人李某4,自無疑問。
第四,通過一個第三方進行管理,組成人員為欽某某、李某5、李某6、李某7,管理方式為共同負責管理,這是對信託共同受託人的指定。遺囑中還明確了受託人或管理人的報酬。
第五,遺囑中還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部分財產的用途。受益人為欽某某、李某2、李1,這符合受益人確定性的要求。遺囑中還規定了受益人以居住、報銷和定期領取生活費等方式取得信託利益。
第五,信託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李某4立有自書遺囑,符合書面形式的要求。
法院指出,李某4在2014年11月23日自書遺囑中也明確表示了「信託」二字,與2015年8月1日遺囑可相互印證。因此,該份遺囑的效力,應當根據繼承法和信託法進行認定。
4.遺囑信託的可執行性
一審判決還探討了遺囑信託的可執行性問題。在一審審理過程中,李1主張,遺囑中提及了購買一套650萬元的房屋,該房屋「只傳承給下一代,永久不得出售」,李1認為,對該句的理解應當是指該650萬元的房屋或錢款由「下一代」繼承,欽某某不屬於「下一代」, 說明李某4就該部分剝奪了欽某某的繼承權,所以該部分遺產應當由李1和李某2均分。至於「永久不得出售」,這只是李某4的一個願望,實際無法實現。
而欽某某、李某2則認為,李1對遺囑的理解是錯誤的,李某4做出這個安排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後,李某4的遺產已經沒有650萬元,因此遺囑實際無法執行,不能成立信託。
針對當事人的上述主張,一審法院認為,「對遺囑的理解,應當結合遺囑的目的和上下文來進行。從遺囑的目的來看,李某4的目的在於保持其繼承人及直系後代能夠獲得穩定收益,將遺產的處分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從上下文來看,李某4在遺囑中明確要把650萬元房產並入『李某4家族基金會』,由管理人統一管理。因此,遺囑對該650萬元房產的安排與其他資產一致,既沒有剝奪欽某某的繼承權,也沒有安排李1、李某2直接繼承。遺囑中的「只傳承給下一代,永久不得出售」在法律上並非不能實現,這恰恰正是信託制度的功能之一」。因此,一審法院沒有採納李1的主張。
一審法院認為,由於股市波動等客觀原因,李某4的遺產總值已不足650萬元,因此遺囑中關於購買650萬元房屋的內容已無法執行。但遺囑中還有設立信託以及欽某某、李某2可收取信託利益等內容,上述內容與購買650萬元房屋之間沒有因果關系或前提關系。只要信託財產符合法律規定,即具備執行條件,可獲執行。因此,部分遺囑可獲執行,欽某某、李某2的主張一審法院不予採納。
二、受託人問題
根據繼承法和信託法的規定,立遺囑人有權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信託的委託人有權指定受託人。從遺囑的上下文來看,李某4指定的管理人即為遺囑執行人和信託受託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了遺囑執行人,但是對於遺囑執行人的職權、義務和責任等語焉不詳,這對於繼承糾紛的解決非常不利。在普通法上,遺囑執行人和信託受託人法律地位類似,都是受信人(ficiary),因此似乎可以參照信託法的規定來規范遺囑執行人的行為。本案中無論是立遺囑人還是法院都沒有特別區分遺囑執行人和受託人,並無大礙。
欽某某亦為被指定的管理人之一,但其已向法院明確拒絕該指定,一審法院沒有將其列為遺囑執行人和受託人。二審審理期間,欽某某在二審階段向本院遞交《信託管理人申請書》,稱:「若貴院判令以被繼承人李某4自書遺囑設立信託,必須成立合法中立的信託機構,申請人申請作為該信託管理人之一」。二審法院認為,在一審期間欽某某已經明確拒絕了指定,二審在此提出申請有違誠信,不宜再列為遺囑執行人、管理人和受託人。李某7、李某6、李某5向法院表示承諾信託,願意履行相關法律義務,故一審法院確認信託成立,李某7、李某6、李某5為遺囑執行人、管理人和受託人,有權根據一審判決指定的范圍接管李某4的遺產。
本案中,受託人為立遺囑人的親屬,均為自然人。遺囑中明確受託人每人每年取得1萬元管理費用。取得信託報酬並不能使這些自然人的行為變成「經營信託業務」,因此無必要受銀保監部門的監管。
根據信託法第24條規定,非信託機構充任家族信託受託人並無障礙,過去的一些判決錯誤理解信託法第4條(此前博文有探討),造成了不少混淆,借本案再次澄清。
自然人等充任家族信託的受託人有其獨特的優點,例如,熟人甚至是親屬關系能很好地解決信任問題。自然人充任受託人的主要的問題在於專業性欠缺,而在法律層面並不存在問題。例如,自然人也有權對信託財產進行合理的投資,如果自己不具備專業投資能力,也可以根據信託法第30條轉委託投資事宜。如前所述,自然人受託人從事投資並不必然構成「經營信託業務」。
『肆』 平安信託:私人信託是什麼意思
所謂個人信託,是指委託人(指自然人)基於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信託機構),使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個人信託是在個人擁有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產生的。信託最早是從個人信託發展形成的。
簡介
編輯
個人信託是以各種財產權為中心,將自己名下包含金錢、有價證券、不動產等資產,交由受託人(信託機構)依照信託契約執行各項管理運用,以期達到預定的信託目的。由於個人信託的內容具有高度的彈性及隱密性,委託人對信託的財產亦能保有控制權,透過適當的規劃,信託財產將不受委託人死亡或破產等因素影響,同時更可以享有信託機構專業的投資控管,種種優點是其它單一金融商品或服務所難以企及的。[1]
起源與發展
編輯
個人信託業務在歐美國家使用已有百年的歷史。英國是信託的發源地。個人信託在英國出現之初,主要是以個人之間的信任、委託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且被作為一種消極的財產轉移設計而加以運用。雖然英國信託發展的歷史悠久,但仍然保持著歷史傳統,表現為無論是委託人還是受託人,無論是早期的信託還是現代的信託,個人受託這個古老的方式仍然在信託業中占較大比重。
到現在,其個人信託業務仍占其整個信託業的百分之八十,且個人信託的內容多是民事信託和公益信託,信託標的物以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為主,這也是英國的信託業務與其它西方國家相比最為顯著的特點。目前,英國的個人信託業務(或稱民事信託業務)主要有:財產管理;執行遺囑;管理遺產;
財務咨詢(包括對個人財產在管理、運用、投資和納稅等方面的咨詢)。
美國信託業是從英國傳入的,開始主要由個人承辦執行遺囑及管理財產等事物。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個人承辦的民事信託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要求,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大量出現為現代信託制度奠定了基礎。因此,美國是個人信託業務最發達的國家。
隨著我國加入WTO以及經濟的長足發展,國民的財富也急劇增長,對於已經富裕起來的人來說,迫切需要更多新的、有效的理財方式使他們的財富能夠積累下去。而個人信託無疑是一個非常適合的選擇。
『伍』 世界名人中有哪些人在設立了家族信託
NO.1 比爾·蓋茨疑以慈善捐款規避遺產稅
2010年,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發起的「捐贈誓言」活動在歐洲國家遭到質疑和批評,許多德國富豪拒絕跟隨他們的步伐捐出財產。 帶頭的德國漢堡船運巨頭彼得·克雷默表示 : 富豪捐身家承諾、、於將應該繳稅的錢捐出去,令富人凌駕於國家之上,影響公眾利益
按照美國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遺產給子女,聯邦政府會從中抽掉過半的遺產稅。 事實上,許多美國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規避遺產稅。 歐洲媒體也對此次活動大潑冷水,很多評論都表示美國富豪與其參加「捐贈誓言」行動承諾捐款,「不如按時交稅」
NO.2 喬布斯遺孀被收高額遺產稅
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辭世後,名下至少三座房產置於信託機構名下,這一舉動使得喬布斯的巨額財產數額和分配成為謎團,喬布斯擁有 555 萬股蘋果股票 ( 市值大約 20.5 億美元 ) 及 1.38 億股迪士尼股票 ( 價值大約 47.4 億美元 ) 雖然在喬布斯去世後,其遺產被交由一個信託基金管理,以避免遺囑認證稅,但其稅率仍然高達 15% 喬布斯的遺孀收到的資本收益稅賬單高達 8.67 億美元,這是她出售喬布斯持有的迪士尼和蘋果公司近 70 億美元股票的稅金。 這些稅金的繳納日期截止到 2013 年,過期稅率將從 15% 上調至 20% 而且到期之後,還可能被額外增收 3.8% 的收益稅
NO.3李嘉誠分家
2012年 5 月, 84 歲的華人首富李嘉誠正式向媒體公布了自己的財產分配方案。 按照李嘉誠的分配方案,李澤鉅將得到超過 40% 的長江實業及和記黃埔的股權,以及加大最大的能源公司赫斯基 35% 股權,這三塊業務約有2000 億港元。 而對於小兒子,李嘉誠也絲毫沒有吝嗇,李澤楷得到的現金相當於現在資產的數倍。 港媒稱,從分配的公平性角度來說,李嘉誠兩個兒子分到的財產無論是實物還是股票、、現金,從數量上來說,應該是旗鼓相當的。 此外,李嘉誠還表示要留足資產給他的「第三個兒子」——李嘉誠慈善基金會。 李嘉誠在自己身體還很健康的時候,就向社會公布了其財產安排,令股民和社會沒有受到不必要的沖擊,也沒有引來不必要的爭論
NO.4林心如婚前財產做信託
早在2012年 3 月,身價上億的林心如明確表示,如果她要結婚將會先把財產信託。 此言一出,頓時引起媒體和業內人士的大膽猜測,影視娛樂明星的帶頭效應或會使得婚前財產信託「浮出水面」。 在國外及港台地區,個人在婚前將自己的個人財產交予信託已經不是新聞,但是在國內,「婚前財產信託」這樣的處置渠道尚未成型
NO.5梅艷芳防揮霍立遺囑信託
一代歌後梅艷芳香消玉殞已 13 年,卻依然無法從人們的視線中遠去,與她有關的新聞時不時還會占據各大媒體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億遺產尤其令人關注
梅艷芳生前知道母親覃美金不善理財且喜揮霍,如果把財產一下子全給母親,擔憂母親會一次性把遺產花盡,或被別有居心的人騙走。 因此,梅艷芳選擇了遺囑信託,將近億財產委託給專業的機構打理,信託基金每月支付 7 萬港元生活費給母親,一直持續到她去世
但梅媽對女兒遺囑不滿,認為自己應該獨得遺產,一度質疑梅艷芳生前成立的信託基金是否有效,認為梅艷芳簽訂遺囑時,正在醫院住院,健康逐步變差,懷疑她是在精神不佳的情況下,在遺囑及信託基金上簽名的。 梅艷芳億元遺產官司持續了 5 年,但最後法院的判決是梅媽敗訴,梅艷芳生前遺囑有效
NO.6吳亞軍家族信託
列支敦斯登與瑞士之間似乎並沒有明顯的國界,跨過一條栽滿鮮花的小道,看到點綴王冠的徽章,就來到了這個阿爾卑斯山中的小城。 這兒,聚集了歐洲大部分頂級的信託公司
不過,在英國和法國之間,還有一個飄逸著薰衣草香氣的小島,這個名為澤西島的英國皇室屬地,基金業規模高達 1967 億英鎊(約合 1.9 萬億元人民幣),聚集了全球頂級的信託公司
也許你很難相信,遠在萬里之遙的中國「歷任」首富,都和這個小島有不解之緣 2009 年女首富張茵,這個以回收廢紙發家的紙業大王,通過島上的法巴信託公司( BNP Paribas Jersey Trust Coporation Limited )設立了 3 只家族信託
吳亞軍, 2011 年的中國女首富,這個優雅而嫵媚的女人通過匯豐國際信託公司設立了家族信託。 當然,作為一家老牌的英資銀行,匯豐幾乎在每個享有寬松金融法案的小島上都有分支,也包括信託公司
除了澤西外,還有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甚至模里西斯。 每天,駐扎在繁華都市的信託管理人,都將無數的文件和資金輸往這些小島。 信託管理人的要求也許並不高,免稅可以讓他們節省大量的中間成本,低廉的管理費也可以讓他們賺取多一點的利潤。 富豪們的要求也許更簡單,每年的回報率不需要多高,只要穩重且有保障
NO.7洛克菲勒家族信託
最早的信託見於十字軍東征時期,那時人們因為遠征,而將自己的財產轉托給信任的人照管。 後來這一方式逐漸固定,也有不少人選擇將自己的財產轉給牧師代為經營
刑成介紹說,國外幾乎不存在國內現有的信託公司的模式,國外的大型信託公司多為銀行經營的信託公司,比如說匯豐國際信託、、。 用益信託的分析師李暘則告訴記者,國外的普遍做法是直接將律師設為受託人
大型的財閥家族擁有自己的律師、、會計師,也有自己專門的信託機構。 掌握著寶馬的科萬特家族就有自己專屬的信託機構,家族財產都由這個公司打理,家族成員定期領取收益。 該機構在香港成立了投資分支機構,同時也是大陸 PE 公司九鼎投資旗下一隻基金的 LP之一。
美國總統幾代更迭,洛克菲勒家族的王朝卻始終未變。 洛克菲勒家族組建了自己的信託公司來打理家族成員的私人財產
洛克菲勒家族的興起源於石油,第一代創始人約翰洛克菲勒創立了標准石油,在上個世紀初贏得了十數億美元的身家,成為那個年代數一數二的世界富豪。 他的遺產通過信託的方式被傳承
到他兒子那一代,一共設立了五個信託
洛克菲勒中心大樓在曼哈頓市中心,在這棟大樓的最頂層是一個不為外人所知的機構。 在這個大套間辦公的正是幫洛克菲勒家族打理財產的工作人員。 他們管理者洛克菲勒集團 90% 的股權
NO.8 SOHO中國潘石屹、、張欣家族信託
並不是每一個家族都富可敵國,可以設立自己獨立的信託公司。 以巴克萊、匯豐、大型銀行為代表的公司解決了大部分無力擁有自己專門機構卻需要金融指導的家族的問題
國內富豪在自己的公司中構建信託架構也是多通過銀行系信託公司
SOHO中國在香港上市,實際控制人張欣與潘石屹對公司的控股正是通過信託來實現。 信託的受託人是匯豐國際信託,合計持有 SOHO 中國超過 60% 的股權,信託受益人是張欣
公司上市之後為了履行披露義務,股東的信息都會呈現於投資者的面前,但是如果通過信託來持股則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股東的隱私。 通常招股書或者公司財報上顯示的只有信託的成立人和受託人,除非信託受益人在董事會或者高管名單中,否則受益人的信息不會出現在財報中
以上述 SOHO 中國為例,公司財報中顯示張欣是信託受益人,但是這只信託是否還有其他受益人以及收益比例如何則無從得知
NO.9 家族信託
•開曼和澤西島上的信託
兩大女首富選擇海外信託,香港大部分信託匯豐操辦,富人們選擇信託,就是選擇一地的法律體系
明亮的落地玻璃外,是維多利亞港淺綠的海景,不時有幾只海鷗從天空掠過
這里是法國巴黎銀行( BNP )位於香港金融中心的總部會議室。 當然,這家在英屬澤西和盧森堡都設有大型信託公司的跨國銀行,還擁有更加神秘的 VIP 客戶室。 房間布置幽雅,牆上是畫風前衛的油畫,米黃色的小幾上,淺藍色的瓶中插著鮮花。 你可以很悠閑的坐在寬大的沙發上,而你的銀行顧問會詳細地向你解釋各種繁復的程序
事實上,多年以來,內地和香港富豪都願意委託類似法巴這樣的跨國銀行打理他們的財富。 一種選擇是信託
•神秘的信託島
也許你沒有想到,那些在地球儀上都難以看清的小島竟承載了眾多富豪的財富
在香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操刀了其中大部分家族信託
龍湖地產的董事長吳亞軍出生於重慶,可是龍湖地產的注冊地在開曼群島上。 這是一種常見的運作方式,將公司注冊地選擇在海外離岸金融中心上
龍湖地產的股東名單中有「絲質信託」。 其中的蔡氏家族信託以及 Silver Sea Asset Limited 是控股股東 Silver Sea 的受託人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5.465% 股權。 這是一隻全權信託。 全權信託指受託人可以在委託人的意願指導下自行決定信託財產的分配方式、財產的管理運作方式、。 信託的設立人與監管人是吳亞軍,受益對象則包括吳亞軍在內的其他若幹家族成員
吳亞軍今年只有 48 歲,這個優雅而又嫵媚的女人做過記者, 1993 年開始涉足房地產業, 1995 年創建了重慶龍湖地產有限公司 2008 年,龍湖地產在香港上市。 吳亞軍的個人財富一度超過楊惠妍,成為內地女首富
吳亞軍現在是龍湖地產的董事會主席。 公司上市之後,為了避免家族企業的弊病,吳亞軍的丈夫蔡奎辭去了在公司的所有職務,只保留了股權。 吳亞軍家族的另一隻家族信託為蔡氏家族信託,持有龍湖地產 30.25% 股權
除了實際控制人通過信託持股外,公司其他高管的股權激勵也是通過信託實現。 上市之前,公司高管,房晟陶、邵明曉、人通過 Long Faith Trust 持有公司股權,受託人也是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上市之後,吳亞軍給公司約 550 名員工設計了股權激勵計劃,這一部分股權轉入一隻名為 Fit All Trust 的信託之中
一樣是事業有成的商界木蘭,張茵與吳亞軍的操作方式不盡相同
1957年,張茵在東莞出生。 她的創業之路始於香港 27 歲時,張茵辭掉了當時薪資豐厚的工作,隻身前往香港做起了廢紙回收的生意
1990年她移民美國,也將生意建議不拓展 10 年之後,她的公司成為美國最大的廢紙回收商
為了進一步拓展產業鏈,張茵在東莞設立了玖龍紙業,開始了自己的造紙之路 2006 年,玖龍紙業在香港上市,那一年,張茵登頂胡潤百富榜
張茵在股權的信託架構中顯得低調與審慎。 張茵一共設立了四隻家族信託。 其中通過 The Northern Trust Company of Delawcere 設立了 YC 2006Family Irrevocable Trusr ,持有玖龍紙業 29.706% 股權
張茵又通過了澤西島上的一家信託公司 BNP Paribas Jersey Trust Coporation Limited 設立了三隻家族信託,分別是劉氏家族信託、、張氏家族信託以及金巢信託。 她一個兒子的名字作為信託受益人出現在股東名單中,另一個兒子是特別受益人,但是名字並未出現在股東名單里。 張茵自己有 7 個弟弟妹妹以及 2 個兒子
•內地罕見的遺產信託
事實上,龍湖地產與玖龍紙業並不孤單,在香港上市的許多內地民營企業都選擇了信託持股,例如永達汽車、、阿里巴巴、寶信汽車、
並不是只有企業家才能選擇家族信託的方式來傳承財富,對於一般高凈值人群來說,信託亦是遺產傳承的方式之一,只是這種方式在大陸尚不多見
已經逝世的香港明星沈殿霞在去世前,將約一億港幣的資產交給信託管理人打理,避免剛剛二十齣頭的女兒不善打理龐大資產的狀況的出現
沈殿霞找到的信託管理人包括前夫鄭少秋以及生前好友,如果她女兒要動用遺產,需要經過管理人的一致審核
梅艷芳的處理方法則更為直接,她將接近一億港元的遺產交給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打理,信託受益人只有她母親一人。 梅艷芳的母親目前每個月固定從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處領取 10 萬港元生活費,直至去世
但是,不久之後,梅艷芳母親將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稱遺產被謀奪,最終撤訴
『陸』 百姓個人信託產品主要有哪些
你好,個人信託來產品主源要有以下幾種:
1.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是根據個人的遺囑並在人死後發生作用的遺囑信託。
2.契約信託
契約信託是委託人與受委託人之間的契約在委託者前期發生作用的契約信託。
3.財產監護信託
財產監護信託是信託機構接受委託無能力者的財產擔任監護人的信託產品。
4.人壽保險信託
人壽保險信託是投保的人,在保險信託契約之前形式委託信託機構代領保險金並交給受益者。
5.特定贈品與信託產品
『柒』 個人購買信託產品需要注意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品投資的領域非常廣,投資的方式非常靈活,但我們在購買信託產品的時候,也會有些風險的,我們在購買信託產品時,應注意下面幾點。
1、摸准該信託產品的投資方向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非常廣,從信託產品運行的多年經驗來看,其風險最大的就是藝術品信託和煤炭信託,尤其是藝術品信託存在的風險更大。由於我國目前藝術品市場還不完善,沒有專業的技術來辨別真偽和估值,因此就存在更多風險。
2、了解發行信託產品的信託公司
投資者應選擇經營規范、有較好口碑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投資者詳細深入調查信託公司的財務狀況、資金實力、信譽度、制度情況、風險狀況等。對於財務不佳、公司制度結構不健全、經營風險較高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宜購買。
3、重點關注簽署的信託合同
信託合同是確定投資者與信託公司權利義務的惟一書面文件,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在簽訂合同時,投資者應該與信託公司就信託財產的審計事宜、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進行明確約定,要求信託公司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指定的人選披露信託財產的最新情況,並且定期公布信託財產的審計報告。
簽署合同前,投資者還應該考慮信託項目的收益達到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可能性。比如說,房地產項目從買地、建設到銷售再到結算利潤,至少也要一兩年時間,而股權信託項目在短時間內提升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較為可觀的利潤似乎是不現實的。如果信託公司承諾收益的到期實現可能性較小的話,這樣的信託產品風險較高,即使到期能夠實現信託收益,也很有可能不是來源於信託項目本身,而是保證人或信託公司以其固有資產支付的。
4、不要購買接力信託
有些信託產品在出現問題之後會改個名稱繼續托盤信託,這樣信託產品在經過多次轉手之後,其期限和產品的利息已經很高,這樣出現風險的幾率就會越大,應該盡量避免購買。
以上為「購買信託產品要注意哪些地方」的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捌』 結合案例談個人信託業務的功能有哪些
個人信託抄業務的功能有財產管理職能、融通資金職能、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1、財產管理職能
財產管理功能是指信託受委託人之託,為之經營管理或處理財產的功能,即「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這是信託業的基本功能。
2、融通資金職能
融通資金功能是指信託業作為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身就賦有調劑資金餘缺之功能,並作為信用中介為一國經濟建設籌集資金,調劑供求。在融資對象上信託既融資又融物;在信用關繫上信託體現了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多邊關系;在融資形式上實現了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託成為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的結合點。
3、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協調經濟關系功能是指信託業處理和協調交易主體間經濟關系和為之提供信任與咨詢事務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權的轉移問題,所以有別於前二種功能形式。信託機構通過其業務活動而充當「擔保人」、「見證人」、「咨詢人」、「中介人」,為交易主體提供經濟信息和經濟保障。
『玖』 如何挖掘私人銀行客戶家族信託需求
這個感覺還是孕育吧。畢竟家族信託在國內由於產權的界定還存在一定的限制。雖然國內成功的案例不少。私行客戶肯定也都了解。都說需求是刺激出來的。但是家族信託這類長周期的產品也不是那麼容易接受的、所以只能不斷的刺激。到了一定時間點。自然而然就接受了
『拾』 如何防範個人信託理財產品的風險
從安全方面來選擇信託投資理財的話,我們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
1、看抵押物:專抵押物價值(抵(質屬)押率)、抵押物變現是否容易
抵(質)押率指的是需要融資的資金比上抵(質)押物的價值。抵(質)押率越低說明項目風險越小、項目越安全。
2、看融資方實力:資方的財務狀況、還款來源、行業前景、公司背景等;
3、如果有擔保人,要看擔保人背景、擔保人凈資產及構成、擔保人與融資方關系、擔保人承擔的責任等。
4、看信託平台實力,每家信託公司的管理水平、風控能力、管理資金規模等都是不相同的,盡量選擇風控較好的信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