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票據貼現與銀行貸款的區別
票據貼現與銀行貸款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票據貼現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在應收票據到期之前,將票據背書後交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的到期價值,扣除按照貼現利率計算的從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貼現折價)後的餘款付與企業,稱為應收票據貼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2、資金使用范圍不同
持票人在票據貼現以後,就完全擁有了資金的使用權,他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這筆貼現資金,而不會受到貼現銀行和貼現公司的任何限制。
但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情況就不一樣了,他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目的就是看你貸款資金有沒有做到有效使用,因為你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貸款。
3、利息收取時間不同
貼現業務中貼現利息的取得是在業務發生時,也就是從銀行承兌匯票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票據貼現利息的。而貸款是事後收取貸款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也可以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這些都是可以的。
4、債務人不同
票據的債務人是出票人,它和貸款的債務人是不同的。貸款的債務人就是申請貸款的人,銀行直接與借款人發生債務關系。而票據的債務人不是申請貼現的人而是出票人。雖然有時候企業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時,銀行也會要求出票人尋找保證人以保證償還款項,但與貸款業務的關系人相比簡單一些。
Ⅱ 票據貼現與貸款的區別
票據貼現和貸款都是企業常用的融資方式,都屬於銀行資產業務,都能夠幫助企業融通資金,不過,這兩者之間卻有著很多的區別。
一、資金融通的期限不同。普通貸款的期限短的數月,長的可達五年以上,而票據貼現的期限最長不會超過6個月,並且貸款到期可以展期,但貼現不存在展期問題,只有到期不獲付款時的追索問題。
二、款項用途有無約定不同。普通貸款均約定貸款用途,而企業申請貼現,無須就貼現所得款項的用途作為承諾或說明,銀行也沒有這方面的審查義務。
三、利息的收取方式不同。普通貸款的利息都在貸款到期或按約定時期定期收取,通常稱之為先貸款後收利息。貼現是票據的買入,除了票據到期不獲付款而向企業進行追索,票據貼現後銀行與申請貼現人已無任何關系,所以貼現時,銀行可以先行扣收利息。通常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遠遠低於貸款利率。
四、當事人不同。普通貸款的當事人為銀行、借款人和擔保人(信用貸款下,沒有擔保人)。貼現的當事人則為銀行、貼現申請人和票據上記載簽章的每一個當事人。
五、手續不同。貸款投放的准備工作較多,手續繁瑣,如須經過開戶、建立信貸關系、授信、貸前審查、擔保人(物)評估等過程。而貼現手續要比貸款簡便,一般只須票據真實,基礎貿易背景真實票據合法,即可辦理貼現。通常,同城銀行承兌匯票當天即可以辦理貼現,異地大額銀行承兌匯票,3天即可辦理貼現。
六、流動性不同。貸款投放後,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貸款權利的轉移現象。而銀行經貼現取得票據權利後,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將票據權利通過轉貼現或再貼現的方式予以轉讓。因此,票據貼現具有很強的流動性。
七、授信主體不同。貸款的授信主體是貸款申請人為主,其他擔保人為輔;而票據票據貼現後,第一付款人為承兌人,因此貼現授信主體應以承兌人為主,貼現申請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
八、收貸對象不同。貸款到期,收貸對象以貸款申請人為主,擔保人為輔;而貼現票據到期,收貸對象以承兌人為主,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
九、會計處置與報表處理不同。企業辦理票據貼現後,表現為應收票據的減少,貨幣資金的增加。賣出票據後,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不作反映,僅在表外附註欄的「或有事項」中進行說明,即「已貼現商業匯票形成的或有負責金額」,表現為企業的或有負債。而企業在辦理貸款後,表現為短期或長期借款增加,貨幣資金增加,在會計報表上有明確反映。
票據貼現可以使一部分閑散資金擁有者互相利用,共獲利益。故貼現在貨幣市場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
這就是票據貼現和普通貸款的不同之處,票據貼現市場與其他市場相比較有許多特殊的優點。
貸款信託是以貸款方式運用信託資金,是資金信託的主要運用形式。它以實際獲利、分紅為原則,不允許受託人承諾保證信託資金的本金和最低收益,是一種帶有變動利患的金融產品。貸款信託理財產品通常採用的貸款信託方式有:信用貸款、保證貸款、賣方信貸、票據貼現和抵押貸款。
拓展資料:
一、貸款條件是指借款單位或個人向銀行借款應具備的條件。銀行現行貸款條件是:
(1) 經主管部門批准設立,持有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對國家實施工業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企業要取得生產許可證,即貸款對象應具有合法性;
(2) 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資金運用、生產經營管理的自主權,即貸款對象取得了法人資格,承擔明確的經濟責任;
(3) 擁有一定數量的自有流動資金,建立流動資金補充制度,即貸款對象應具備正常經營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4) 在銀行開立帳戶,並按時向銀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資料,即貸款對象應接受銀行的監督。
二、申請貸款買房的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期限不應超過70歲。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或,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
Ⅳ 票據貼現屬不屬於擔保貸款
票據貼現不屬於擔保貸款.
票據貼現
是指資金的需求者,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短期債券向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變成現款,銀行或貼現公司(融資公司)收進這些未到期的票據或短期債券,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以後的利息後付給現款,到票據到期時再向出票人收款。因此,對持票人來說,貼現是將末到期的票據賣給銀行獲得流動性的行為,這樣可提前收回墊支於商業信用的資本,而對銀行或貼現公司來說,貼現是與商業信用結合的放款業務。
貼現市場的交易種類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票據持有人向商業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貼現換取現金的交易,這種交易占貼現市場業務的大部分;另一種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或貼現公司已貼現過的票據再次進行貼現,為銀行和貼現公司融通資金。再貼現是中央銀行控制金融與信用規程的一個重要手段。票據貼現的種類還可以根據票據的不同分為銀行票據貼現、商業票據貼現、債券及國庫券貼現三種。
Ⅳ 票據貼現為什麼出現在企業貸款裡面
票據貼現,是指資金的需求者,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短期債券向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變成現款,銀行或貼現公司(融資公司)收進這些未到期的票據或短期債券,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以後的利息後付給現款,到票據到期時再向出票人收款。因此,對持票人來說,貼現是將末到期的票據賣給銀行獲得流動性的行為,這樣可提前收回墊支於商業信用的資本,而對銀行或貼現公司來說,貼現是與商業信用結合的放款業務。-------------所以列入企業貸款裡面。
貼現市場的交易種類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票據持有人向商業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貼現換取現金的交易,這種交易占貼現市場業務的大部分;另一種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或貼現公司已貼現過的票據再次進行貼現,為銀行和貼現公司融通資金。再貼現是中央銀行控制金融與信用規程的一個重要手段。票據貼現的種類還可以根據票據的不同分為銀行票據貼現、商業票據貼現、債券及國庫券貼現三種。
實收貼現款=票據到期值-貼現利息
不帶息票據到期值=票據面額
帶息票據到期值=票據面額+到期利息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
Ⅵ 為什麼票據貼現是銀行貸款的方式
因為票據貼現是一個質押方式,即有價票據向銀行質押取得現金。
票據貼現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在應收票據到期之前,將票據背書後交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的到期價值,扣除按照貼現利率計算的從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貼現折價)後的餘款付與企業,稱為應收票據貼現。應收票據貼現利息與貼現實得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價值×貼現率×貼現期
實得金額=票據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在出票人向銀行償付已貼現的票據前,貼現應收票據是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開出本身的票據向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面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余額付與企業,稱為應付票據貼現。
應付票據貼現折價和實得款額的計算類似於應收票據貼現。對應付票據貼現折價要設立「應付票據貼現折價」帳戶核算,它是「應付票據」的抵減帳戶。應付票據貼現折價要按期攤配,轉為利息費用。
(6)票據貼現可以作為貸款信託方式嗎擴展閱讀:
種類及特點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銀行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銀行的信用為基礎的融資,是客戶較為容易取得的融資方式,操作靈活、簡便。貼現利率市場化程度高,資金成本較低,有助於中小企業降低財務費用。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當中小企業有資金需求時,持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按一定貼現率申請提前兌現,以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則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當承兌人未給予償付時,銀行對貼現申請人保留追索權。
特點: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是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融資,如果承兌企業的資信非常好,相對較容易取得貼現融資。對中小企業來說以票據貼現方式融資,手續簡單、融資成本較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票據貼現
Ⅶ 什麼是票據信託
票據抵押信託是指委託人以遠期匯票作擔保,申請銀行信託部門貸款。還款時,贖回專抵押的票據,屬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據。貸款超過票據期限,委託人又不能償還,則信託部門有權處理抵押的票據。
票據抵押信託和票據貼現的區別,是不發生票據所有權的轉移,銀行信託部門不是買進票據,而是以票據作為發放貸款的擔保品。貸款到期時贖回抵押的票據,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