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的利弊
1、融資租賃的利
(1)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2)在還款方面,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3)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4)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企業。
2、融資租賃的弊
(1)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
(2)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3)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措施,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企業管理的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4)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1)融資租賃行業存在的困難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B. 融資租賃的優點和缺點
融資租賃的優點與缺點主要如下:
1、融資租賃的優點
①籌資速度較快。租賃會比借款更快獲得企業所需設備。
②限制條款較少。相比其他長期負債籌資形式,融資租賃所受限制的條款較少。
③設備淘汰風險較小。融資租賃期限一般為設備使用年限的75%。
④財務風險較小。分期負擔租金,不用到期歸還大量資金。
⑤稅收負擔較輕。租金可在稅前扣除。
2、融資租賃的缺點
①資金成本較高。租金較高,成本較大。
②籌資彈性較小。當租金支付期限和金額固定時,增加企業資金調度難度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功能介紹
1.融資功能 融資租賃從其本質上看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它是為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產生的。需要添置設備的企業只須付少量資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設備進行生產,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筆中長期貸款。
2.促銷功能 融資租賃可以用「以租代銷」的形式,為生產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一可避免生產企業存貨太多,導致流通環節的不暢通,有利於社會總資金的加速周轉和國家整體效益的提高;二可擴大產品銷路,加強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投資功能 租賃業務也是一種投資行為。租賃公司對租賃項目具有選擇權,可以挑選一些風險較小、收益較高以及國家產業傾斜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同時一些擁有閑散資金、閑散設備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使其資產增值。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投資手段,使資金既有專用性,又改善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中小企業實現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
4.資產管理功能 融資租賃將資金運動與實物運動聯系起來。因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公司,所以租賃公司有責任對租賃資產進行管理、監督,控制資產流向。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還可利用設備生產者為設備的承租方提供維修、保養和產品升級換代等特別服務,使其經常能使用上先進的設備,降低使用成本和設備淘汰的風險。
C. 國內航空類融資租賃行業的現狀如何,未來有哪些發展方向
我國航空租賃業起步晚,發展相對滯後,國外租賃公司仍占據壟斷地位。與此同時,我國航空租賃需求只有40%得到滿足,嚴重影響了航空產業發展。
航空租賃業發展緩慢,是因存在太多阻礙。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航空租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分析,我國航空租賃主要面臨融資渠道不通暢、稅負較重、擔保渠道少、專業人才匱乏四個方面的困難。
行業在如何管理資產、保護現有團隊、夯實客戶基礎、擴大市場份額方面都存在激烈競爭。此外,類信貸融資租賃和新飛機售後回租已是一片紅海,收益下滑與風險無法匹配,市場競爭也出現非理性現象。
未來我們認為這一激烈競爭的態勢還可能持續較長的時間,從事航空租賃業務的公司都應該提前做好心理准備。
當然,雖然有著上述潛在的各種風險,我們還是相信光明的航空租賃業的前途。打鐵還需自身硬,要應對上述的這些風險,必須要提高和加強能力建設,走國際化和專業化的經營道路。可以看到中國以外這種銷售的機遇也是越來越多,積極走出國門,也是未來中國飛機租賃企業的一條途徑。
D. 如何防範船舶融資租賃的各類風險
防控風險是銀行從業者永恆的主題。經過多年發展,進出口銀行已在船舶融資的風險控制領域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
只有在事前充分預判風險、研究並設置妥當的應對措施,才能盡量降低風險並使之處於可控范圍內。
(一)船舶製造業——船舶賣信業務風險防範對策
1.密切關注、堅決貫徹國家產業政策。
《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化解產能過剩意見》的相繼出台,揭示了船舶工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存在調結構、促轉型需求迫切的客觀發展要求,並明確了任務方向和支持政策。因此,金融機構在船舶領域大有可為,但應注意「有保有壓」,妥善運用金融工具引導造船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2.審慎篩選、積極支持「五有」骨幹船廠。
為有效降低船舶賣信風險,尤其是此前提及的船舶建造風險,銀行應當謹慎選擇支持對象。工業與信息化部已對兩批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的「白名單」船廠進行了公示,具有重要參考意義。銀行可結合「白名單」,進一步甄選支持有訂單、有能力、有管理、有規模、有良好履約記錄的「五有」國內骨幹型修、造船企業,以信貸資金給予積極支持。
2013年,為落實《實施方案》,進出口銀行與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了「骨幹船廠名錄」及「重點船型名錄」,且「骨幹船廠名錄」與「白名單」高度一致,融資支持也向骨幹船廠集中,在有利於產品訂單升級的同時,通過市場需求引導,逐步調整產業結構。
3.雙管齊下,船舶賣信買信相機配合。
為幫助船廠增(爭)訂單、保訂單,有效控制自身信貸風險,銀行可考慮向船廠、船東提供雙向資金支持,彌補買賣雙方資金供需時點的錯位。同時,一旦船舶建造發生重大問題,銀行也可通過船舶買信與船東積極溝通、幫助船廠鎖住訂單,同時通過封閉運作船舶賣信資金及駐廠監督等方式,督促船廠交付船舶。
4.嚴審用途,認真做好貸中貸後管理。
船舶賣信本質仍為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要求,嚴格審核資金用途材料的合規性。在貸款發放後,密切關注船廠經營管理、船舶排產及建造進度是貸後管理的重點,如發現船廠資產負債率過高、船舶嚴重拖期等不利因素,則應提早啟動防範措施。
(二)航運業——船舶買信業務風險防範對策
1.密切關注市場動向,正確研判市場走勢。
航運市場與宏觀經濟呈高度正相關趨勢,而航運企業經營深受外部環境影響,因此掌握了實體經濟及航運市場走勢,即可在較大程度把握航運企業的經營發展狀況。銀行可充分藉助外部咨詢機構資訊、行業交流及信貸人員豐富經驗等多重途徑,了解研判全球經濟及航運市場發展,以識別、計量、防範整體行業風險及貸款違約風險。
2.審慎核定船東資質,穩步推進有保有壓。
針對國家產業政策及境內外市場的不同,對於境內外航運企業應實施差異化標准,審慎核定各類船東資質。為貫徹「十二五」規劃和「一帶一路」海上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支持中國航運企業「走出去」,銀行應合理評估境內企業的股東背景、市場地位、資產實力、經營能力等多方因素,綜合判定其資質,尤其對於服務交通基礎設施關鍵通道、關鍵節點和重點工程的大中型優質企業,給予傾斜性支持。而對於境外企業,銀行則應遵循行業評估標准及評審要求,重點關注企業經營財務狀況,嚴格判定企業資質,尤其對於投機型或財務數據較不公開透明的企業給予嚴密關注,保持審慎介入。
3.堅持多樣船型發展,區別對待細分船型。
正如「不要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的投資黃金定律,船舶融資也不可將資金集中投放在單一船型市場。雖然世界航運市場整體低位運行,但是部分細分船型市場仍保持穩定甚至逆市上揚。例如,LNG船市場在本輪航運危機中蓬勃發展,雖在近期出現了需求飽和的市場判斷,但16萬立方米大型LNG船的新造船價格自2010年以來基本維持在2億美元/艘。因此,如銀行能將融資對象廣泛分布於不同細分船型市場,盡管貸款投向仍集中於船舶融資領域,但是細分市場間的高、低位運行變化可對沖風險,全行業市場風險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釋。
不僅如此,多樣化船型發展應該有的放矢、區別對待,可篩選符合我國產業發展策略的船型(如高端船型)、相對呈現上行趨勢的細分船型,或已簽訂長期租約的船舶等,抗市場周期能力相對較強。
4.密切關注船東運營,巧設財務約束指標。
借款人、擔保人等相關方經營管理情況是信貸業務貸後管理的重點。除進行常規外部經營環境、經營財務狀況等分析外,還可充分關注相關方股價波動、運費掉期收益等重要數據,藉由市場眾多「雪亮的眼睛」監測經營管理情況。
同時,為限制借款人或擔保人(單船公司作為借款人)超額借債、激進擴張,貸款行通常會在貸款協議中規定在手現金底線、最高資產負債率等關鍵財務約束指標,並要求借款人或擔保人每年對財務約束指標達標情況進行檢查,以第一時間揭示風險。
5.踏准市場節奏進退,相機抉擇逆勢操作。
踏准市場節奏,適時進退,就可以減少航運市場周期性風險沖擊。其實這是最難的工作,「踏准」也只能是相對的,但的確可以有所作為。
借鑒宏觀經濟政策的相機性抉擇原則,銀行應避市場高位之風頭,挺市場低位之難關:在航運市場高位運行時,嚴格審慎篩選借款人,通過借款人財務報表、市場地位、同業評價等途徑綜合核定借款人資質,在「閉著眼睛都能賺錢」的市場中篩選具有長期經營實力的「黃金客戶」,並為市場低谷積極儲備項目;在航運市場陷入低谷時,更應保持穩健擴張的經營策略,積極發展此時仍可穩定經營的航運企業,對該類大浪淘沙篩選出的「鑽石客戶」給予重點支持,既可有效鞏固銀企關系,又可獲得較高利息收益的貸款項目。
6.設置多重擔保措施,重船舶抵押率要求。
市場、船東、船型的分析管理可較大程度發現評估風險,但只有落實多重切實可行的擔保措施才可在市場低谷時期抗擊風險,有效做到防患於未然。
目前,船舶買信融資結構已相對成熟。但在面對較高系統性風險時,可嘗試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爭取額外固定資產抵押、收取覆蓋一定時期本息的保證金等手段,以超額擔保充當借款人違約時的緩沖器、保護傘。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為有效管理利用抵押船舶的價值特點,銀行通常對抵押船舶設置了價值警戒線——抵押覆蓋率(船舶價值/貸款余額),通常為110%-130%。當船舶價值一時跌破警戒線,借款人需提供額外擔保或提前還款以重新滿足抵押覆蓋率要求。
7.適當採取融資租賃,建立雙重緩沖機制。
為解決融資渠道而興起的融資租賃模式越來越受到航運企業的認可。該模式通常由船東將自身購入的船舶轉售給租賃公司,通過支付租金方式租回船舶運營,而由租賃公司向銀行借貸支付轉售款及後續購船款。單個租賃公司與不同船東開展船舶租賃,天然形成了包含多國別、多領域、多船型、多租金水平的「運營池」,具有較大風險分散作用。對於銀行而言,與租賃公司合作雖使融資結構相對復雜,但可利用租賃公司篩選建立的「運營池」及其自身較好資質,起到雙重風險緩釋作用。
業務風險的事後控制
2008年以來,船舶融資尤其是船舶買方信貸出現一定風險。德國北方銀行、德國交通銀行等主流船舶融資銀行紛紛採取了提高撥備、暫停船舶融資業務等措施。中國銀行業也出現類似情況。
雖然風險項目不少,且情況紛繁復雜,但通過多樣化措施,項目風險可以得到逐步化解。
(一)船舶製造業——船舶賣信(含保函)風險化解措施
當造船企業發生生產經營困難,船舶拖期嚴重,銀行為其開立的預付款退款保函面臨索賠或船舶賣信無法按期償還時,銀行應當緊緊圍繞船舶建造拖期這一主要矛盾,通過聘請專業船舶監理公司或委派專人進駐船廠,全面督促船舶生產建造,幫助船廠完成船舶交付。
案例:A船廠保函項目。2012年,A船廠發生嚴重的財務危機,各艘在建船舶嚴重拖期。在保函風險暴露後,各方積極商議,採取了一攬子船舶融資產品組成的應對措施:首先,與船東充分溝通,用船舶買信促其保證不棄船;同時,當地政府做好各債權銀行和供應商的協調工作。其次,專為A船廠追加了船舶賣信支持船舶建造。最後,為保證信貸資金封閉運作和船舶按進度建造,提供了全方位管理支持。A船廠最終交付了所有船舶,成功化解了保函及貸款風險。
(二)航運業——船舶買方信貸風險化解措施及案例
措施一:調整還款計劃。對於借款人資質良好,僅因市場風險陷入一時經營困難的項目,可考慮通過調整還款計劃、暫時減輕借款人財務負擔的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案例:B公司超大型原油輪(VLCC)項目。2011年,項目擔保人出現經營困難,並擬進行重組。經審慎判斷,為其調整了還款計劃。2012年1月,擔保人變更為更具實力的公司,並獲得大額注資,當月就提前歸還了2012全年貸款應收本息。此後,該項目還本付息正常。
措施二:協商提前還款。對於非還款主體經營困難導致的項目風險,且借款人運營狀況穩定,可與其積極協商,要求其籌資提前歸還貸款。
案例:C公司液化天然氣船(LNG)項目。本項目LNG船在韓國船廠建造,但因部分船舶承租人為中國能源企業,為助推我國企業進入項目所在國LNG產業鏈上游,銀行批准了貸款。但是,由於該項目生產商和借款人均為境外公司,監管機構在檢查中認定該筆貸款超出銀行信貸支持范圍。為積極落實整改,避免陷入「合規」風險,經反復協商,借款人全額提前還款。
措施三:執行擔保措施。對於確實難以持續經營但抵押覆蓋率較好的項目,可考慮通過處置船舶、提前收貸方式化解風險。穩妥起見,銀行也可通過主動接洽資質較好的友好船東,與其協商接收船舶。
措施四:實施貸款重組。對於借款人出現實質性經營困難,銀行則有必要通過貸款重組,幫助借款人完成降低財務成本、引入投資者等重振計劃,獲得銀行、借款人雙贏局面。
措施五:尋求訴訟判決。對於破產或申請破產保護的航運企業,銀行不得不利用法律訴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與專業律師的密切配合,正確判斷形勢,分階段、多措施,打好持久戰才是成功贏得法律判決的基礎。
案例:D公司油輪項目。由於公司持續經營虧損且潛在稅務罰款巨大,D公司於2012年在美國破產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經全面分析與商議,銀行確定了以「抵押資產」為中心,以貸款重組條件不弱於原審批條件為原則,以多渠道處置為手段的工作思路,將整個過程化解為不同階段,做好打持久戰的心理准備,全力開展風險化解工作。在與律師充分協作,就破產保護每階段戰役爭取最佳處置方案的同時,做好扣船基本准備工作,並利用銀行積累的客戶資源,尋找資信優良的友好船東接船。經過歷時近兩年努力,經美國破產法院批准,借款人最終於2014年全額現金清償了銀行全部貸款本息,並額外支付了數百萬美元罰息,風險貸款得以全面化解。
一、船舶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面臨的問題
1.對船舶融資租賃專業性認識缺乏
國內的大部分融資租賃機構缺乏既精通租賃又善於經營管理的專業人才,與船舶相關專業機構的合作不密切。我國融資租賃機構目前的專業水平較低,與船舶經紀人、船級社等專業機構的合作又少,因而在進行船舶融資時,只能依據一般企業的貸款規則,不能針對航運、造船業的特點進行信用評估,從而增加了在船舶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中因認知不夠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2.對船舶的監控不夠
目前國內的船舶融資租賃,一般都是通過光船租賃等方式來實現的。出租人按照承租方的要求購買或建造船舶後,雖然將船舶的所有權登記在出租人名下,但是將融資租賃船舶以光船租賃等方式將船舶交付承租方經營,船舶的經營權、管理權均歸承租方享有,出租人幾乎無法了解船舶營運的真實情況以及船舶本身的實際情況。
正式基於出租人對船舶的監控不夠,從而對船舶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出租人無法掌握與船舶相關的債權債務關系,無法及時防範由可能發生的船舶風險。
二、出租人風險防範措施
在船舶融資租賃中,存在諸多的法律風險,對於出租人來說,要如何進行風險防範就至關重要了。出租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防範風險。
1.有法律專業人士參與融資租賃合同的全程
鑒於船舶融資租賃的特殊性和專業性,出租人在與承租方洽談融資租賃合同、起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等個方面,均應當除自有的融資租賃業務團隊人員參與外,還應當有專業法律人士參與。為融資租賃合同條款、相關專業問題、合同履行各環節等提供法律保障。從融資租賃合同層面,為出租人提供能夠保護出租人合法權益的合同文本,這是全面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的前提。
2.船舶優先權風險防範
船舶因其特殊性,我國海商法規定了對船舶的優先權。在船舶融資租賃中,船舶優先權對出租人而言,是很大的法律風險。在融資租賃中,一旦出現行使船舶優先權情形,對船舶融資租賃目的的實現就會帶來法律障礙。船舶出租人就有可能因此喪失船舶、影響船舶價值,並且船舶優先權不會因為出租人與承租方之間的合同約定而發生變化。
因此,出租人要從根本上完全消除船舶優先權的風險影響,幾乎成為不可能。但是出租人可以在融資租賃中,就船舶優先權出現後的處理等與承租方設定保證條款等方式,彌補因船舶優先權而遭受的損失。在出現合同約定的收回船舶等事由出現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序減少船舶優先權帶來的麻煩。同時,船舶出租人還可以通過加入船東互保協會,降低船舶優先權導致的法律風險。
3.船舶留置權風險防範
相對於船舶優先權而言,船舶留置權是出租人面臨的又一風險。我國海商法規定的船舶留置權是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時,可以留置所佔有的船舶,以保證造船費用或者修船費用得以償還的權利。在船舶融資租賃中,一般不會出現船舶建造人行使留置權問題,主要是船舶維修人行使船舶留置權。
船舶在營運過程中出現問題,進入船舶維修廠進行維修,維修方在無法收取維修費用的情況下,無論船舶所有權如何,維修方都可以對船舶行使留置權,出租人不能以船舶所有權人身份提出抗辯,要求返還船舶。
因此,船舶出租人在船舶融資租賃中,要嚴格審查承租方的企業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確保承租方有履行船舶維修費用的財力。在船舶維修中,及時了解情況,參與維修事務,監督承租方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履行支付維修費用的義務,防止出現維修方行使留置權處置船舶。當然,在融資租賃合同中,也應當考慮設置對應合同條款,保證出租人在船舶被行使留置權後能夠行使追償權或者在為避免行使留置權而代付相關款項後能順利實現追償權。
4.其他風險防範
船舶在航行過程中,船舶出現油污時間而遭受索賠,也是融資租賃中出租人面臨的一大風險。一些列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的國際公約和國內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均規定,船舶所有人對船舶油污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在船舶融資租賃中,出租人就成為了船舶油污的賠償主體。
而船舶一旦發生油污事件,賠償通常數額巨大,責任嚴重。船舶融資租賃中的出租人,可以通過加入保賠協會、設立特殊的項目公司、設立責任限制基金等途徑,降低損害賠償損失。
融資租賃中的船舶,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船舶碰撞等事故,致使船舶成為沉船時,承租人作為船舶佔有使用人,當然對沉船負有打撈義務,但承租人一旦逃避或不作為,作為船舶所有人的出租人,將面臨海事等部門強制要求履行打撈義務的責任人。因此,出租人對船舶沉船打撈風險要有明確的認識並通過後台條款設置等方面對此進行防範。
E. 融資租賃公司風險防範的主要措施
根據各種風險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對策,形成一個完整的風險防禦體系,合理的控制、降低、分散各種風險,將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以促進融資租賃公司的健康發展。
1.信用風險的防範措施。融資租賃交易是一種以物為載體,以融資為目的的交易。一方面承租人憑借自己的良好信用來吸引融資租賃公司為其融資,另一方面融資租賃公司也要靠它的良好的資信來吸引社會集資,為其注入資金。由此可見融資租賃交易過程中任一方當事人出現資信問題都會導致融資租賃風險的產生,因此需要建立全方面的信用風險防範體系。
融資租賃公司在訂立買賣合同前,應利用各種信息對供貨方的信用情況進行調查。對於信譽差或者資信情況確實無法查明的供貨方,可以要求承租人更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以防止供貨方的違約風險。融資租賃公司在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時,可以要求相對人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以便當承租人發生交付租金困難時,可用保證金沖抵租金。融資租賃各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嚴格的依照我國相關的法律法令,明確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糾紛解決時採取的方式。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融資租賃公司要健全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對承租人進行定期的業務監控,須定期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提供業務統計報表,以利於掌握租賃資產的動態狀況。
2.匯率風險的防範措施。對於在購買租賃設備到支付貨款之間匯率的變動可能造成融資租賃公司支付人民幣的損失的交易風險,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採取全額避險的策略。所謂全額避險策略就是指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各種彌補匯率風險的方法和技巧來彌補外匯頭寸的暴露,來達到減小或者消除融資租賃公司未來因匯率變動可能遭受的損失。如果融資租賃公司在購買承租人需要的租賃設備的過程中,實力較強,處於競爭的絕對優勢,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通過採用貨物的價款用我國人民幣計價的方式來消除匯率的交易風險。
3.利率風險的防範措施。利率風險規避的基本原則是:融資租賃公司將未來的不確定性的利率風險降低到可以承受的范圍內。中央銀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決定利率水平的制定及利率結構的調整,融資租賃公司是不能控制的,也是無能為力加以控制的,同時預測利率變動的水平也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對於利率浮動所帶來的融資租賃風險,特別是未來預期利率水平升高而增加的融資租賃公司的成本時,融資租賃公司可以與承租人簽訂浮動利率合同,約定當銀行利率升高時相應的調整原來的利率水平,提高租金;或者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按支付租金時的市場利率計算每期應付的租金,從而提前降低利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4.政治風險的防範措施。政治風險來源於國家政策的變動和調整並不是融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通過各種的途徑所能預測和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風險,因此融資租賃公司對政治風險的控制幾乎是無能為力的,所以企業要綜合考察國內外的政治經濟形式變化走向,隨時的關注我國政府的政治經濟形式,並及時的採取必要的措施來降低經營風險。
5.技術落後風險的防範措施。技術落後風險的降低措施,重點是要進行項目和財務經濟的可行性研究,做好同類產品的調查和預測。技術落後的風險在科學技術不斷日新月異的今天顯得尤為重要,通常情況下,承租人都會根據市場的行情及發展的趨勢,在充分了解租賃物的技術水平和更新換代的速度的基礎上,進行租賃物的選擇。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租賃物一般情況下是由承租人選擇的,但融資租賃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應對租賃物的技術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和預測,因為租賃物的技術過於落後,就會因技術更新而被很快的淘汰掉,從而導致承租人支付租金能力的下降,影響融資租賃公司的租金利益.
F. 汽車融資租賃:亟待規范的市場「新引擎」
2019年,毛豆新車「汽車下鄉」所覆蓋區域的銷量增幅高達386.7%,彰顯了下沉市場強大的汽車消費潛力。
「融資租賃在國內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但是已展現出廣闊的價值空間。」東風日產融資租賃執行副總經理孔德春表示,融資租賃服務與新能源汽車普及、共享出行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在主機廠紛紛布局移動出行的風口,融資租賃將作為重要的黏合劑,實現移動出行車源方與平台方合作多樣化。
隨著內循環被視為中國經濟增長、百姓收入提高的根本動力,「釋放潛在的市場需求」成為一張社會各界共同思考的答卷。作為國內消費市場的頂樑柱,汽車消費自然是其中的必答題。
「我國千人汽車保有量仍然較低,且區域消費不平衡,因此汽車融資租賃在我國仍有十分廣闊的市場空間。」白如冰充滿信心地說,汽車融資租賃有望成為挖掘汽車消費潛力、促進汽車消費升級的新的主流模式之一。
業內專家也對「從使用端入手提振汽車消費」提出了建議。
「汽車消費實際上可以看作兩部分,一是購買;二是使用。」薛旭表示,在使用端,改善解決城市道路擁堵、鼓勵共享出行,增加自駕游服務組織、打造美好的汽車生活,都可以有效刺激人們的購車需求。
「歸根結底還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同時讓人們駕車出行的體驗越來越好。」盤和林建議,盡快通過融資租賃等多種發展方式為汽車消費復甦指明「出路」,它將為刺激消費市場、促進國內經濟大循環作出巨大貢獻。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G. 融資租賃對我國行業及經濟發展的影響
在我國,傳統租賃的歷史非常悠久,絕大部分的傳統租賃交易都屬於消費性質,目前我國仍有大量企業從事傳統租賃交易,經營對象包括鋼模板、通用設備、建築施工機械、醫療設備、汽車、電腦、辦公設備、電視、音像製品、健身器材和兒童用品等眾多品種,在方便人民生活、滿足消費需求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融資租賃開始在我國發展,成為我國現代租賃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將重點論述我國融資租賃的發展情況。
1、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產生和發展
我國的融資租賃是在改革開放之初由國外引進的。1980年初,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試辦了第一批融資租賃業務,並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其中包括為河北涿州紡織廠引進紡織機,為北京首都出租汽車公司引進200輛日產轎車,中信公司同瑞士一家跨國公司達成引進協議,運用杠桿租賃為民航引進一架波音747大型客機。1981年4月,中信公司與日本東方租賃公司合資組建了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國際租賃公司,同年7月與內資機構合作成立了中國第一家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租賃有限公司,這兩家融資租賃公司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創立和現代租賃體制的建立。在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起步階段,財政、稅務、海關、工商、外貿和外匯管理等有關部門陸續制定了鼓勵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政策法規,融資租賃業在80年代中後期得到了快速發展,截止2000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賃公司有16家,其4家由於經營問題或破產或關閉,現仍有12家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金融租賃公司,由外經貿部批准設立的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則有42家。此外還有2130多家信託投資公司,80家財務公司和4家資產管理公司兼營融資租賃業務。
從80年代初誕生後的20年裡,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運用融資租賃從國外引進設備和資金,支持我國企業的技術改造。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會的統計,截至2000年底,有近7000家企業通過合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交易進行了技術改造,行業遍及民航、城市出租汽車、輕紡、煙草、石化、電力、郵電通信和移動通信業等領域。(2)運用融資租賃進行資產管理,擴大產品銷售。例如鞍山鋼鐵公司採用售後回租的方式將進口軋機出售給租賃公司再租回使用,解決了流動資金的需要,深圳華為公司則將融資租賃作為產品的促銷手段,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浙江省金融租賃公司將租賃融資與政府財政支出相結合,既支持城市公交系統基礎設施建設,又提高了財政投入拉動社會投資的倍數效應,此外,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為促進外商在華投資,引進新的投融資理念和先進的項目評估及風險管理經驗等方面也發揮了特殊的作用。
2、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經過20年的發展,我國融資租賃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不斷增強。但是融資租賃業發展中也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為:(1) 融資租賃交易規模小,租賃滲透率低,租賃設備滲透率只有低。(2)融資租賃基本上是企業籌資的方式,資產管理功能和促銷功能遠遠未能發揮作用。(3)部分租賃公司資產質量惡化,資金周轉困難,經營難以為繼。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觀經濟環境的因素,也有租賃業自身的問題。從宏觀經濟環境看,在融資租賃業產生發展後的相當一段時期內我國沒有關於融資租賃業務的法律規定,出租人的經濟利益在法律上沒有保障;同時在會計制度上沒有對融資租賃業務的會計規范,在稅收上也缺乏相應的優惠政策,在資金來源上租賃公司籌資渠道少,這些問題既影響了企業運用融資租賃的積極性,也抑制了租賃公司的業務擴張能力和創新能力。此外,整個社會信用環境惡化,承租人托甚至拒付租金,致使租賃公司投資無法收回,經營陷入困境。從租賃業自身因素來看,主要問題是租賃公司租賃主業不突出、經營不規范、風險防範意識薄弱、管理水平低等等。
3、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前景
雖然我國融資租賃業在發展中遇到了許多問題,但是融資租賃在我國仍然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在生產領域,運用融資租賃可以擴大實質性投資帶動就業增長,加速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的更新換代,推動高新技術和設備的使用;在流通領域,運用融資租賃可以改變原有的生產、運輸、銷售等部門相互分割的傳統流通方式,建立產供銷一條龍的生產營銷體系,促進國產設備的銷售, 擴大國產設備的市場佔有率;在金融領域,運用融資租賃,可以改變單一的貸款融資方式,改善銀行資產結構,低經營風險,擴大中小企業融資規模;在財政領域,融資租賃與財政政策相互配合,可以改變原有的財政及投入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在國有資產管理領域,運用融資租賃,可以減少固定資產佔用,提高資金流動性,盤活國有資產。我國融資租賃發展的宏觀環境在不斷地改善,從1999年開始,對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三個法律法規相繼頒布。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其中的《融資租賃合同》對融資租賃交易的性質,交易當事人的權利責任進行了全面規定,極大地改善了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法律環境;2000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金融租賃公司的機構設置,業務經營及監管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突出了金融租賃公司的主營業務, 對規範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具有重要作用;2001年1月1日起由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租賃》開始實施,這項會計准則參照國際慣例,將租賃會計劃分為融資租賃會計和經營租賃會計,確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交易條件下的會計處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和方法,為我國經營性租賃的發展和交易形式的創新創造了條件。
同時,許多企業已經認識到融資租賃在投資、融資、促銷和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獨特作用,開始利用各種方式介入融資租賃業。加入WTO後,我國將對外開放租賃市場,國外租賃公司和生產廠商的進入,必然會加劇我國融資租賃市場的競爭,但同時也會帶來先進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國內租賃機構應抓住機遇,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努力創新,使融資租賃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轉載,僅做參考。
H. 1.談到融資租賃的缺點時,為什麼說「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如不能享有殘值,可視為
摘要 融資租賃的優點與缺點主要如下:
I.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的條件是什麼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5、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6、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7、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9)融資租賃行業存在的困難擴展閱讀:
准備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