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剛拿到可以貸款嗎
房產證剛拿到是可以貸款的
用房產證貸款實際上,就是房產證抵押貸款,房產證作為一個房屋產權的證明,借款人可以將其用以抵押好取得銀行貸款。 房產證抵押申請貸款的條件:
1、房產證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也就是說即使房產證不是自己的,只要經過房產證持有人同意並且有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也可以用他人的房子申請抵押貸款;
2、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可以超過65周歲; 3、在房屋所在地,有常住戶口或者長期居住證明,有固定的居住場所;
4、有正當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可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房屋產權的共有人,認可借款人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7、房屋的產權要明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並且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該房屋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8、所抵押房屋並沒有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
拓展資料
購買新房按揭貸款流程大致為:
1.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需查明所購房屋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付首期款證明、有效買賣合同、身份證、合法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2.房屋開發商要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並蓋章;
3.信貸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並且上報進行逐級審批;
4.貸款銀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5.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相關手續;
6.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銀行;
7.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和保險單;
8.貸款銀行信貸員將貸款檔案進行歸檔。
2. 如果用假房產證在融資公司貸款,錢拿到了,回來他們敲詐我怎麼��
第一他們不會敲詐你的,最多讓你把錢還回來另外還要給違約金
第二你們是簽合同的你使用偽造的證件屬於商業詐騙
第三如果你有購房合同但是沒有房產證,如果你是做抵押,他們會去公證處的,所以你騙不了。
如果你是做信譽貸,有購房合同的情況下,他們看你的房產證就是為了確定你的穩定性,意義不大
第四如果你沒有房子而去偽造房產證,那麼恭喜你,最輕的都是第一條,如果他們願意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你。
第五敲詐人的是私人和皮包公司,請認准正規的小貸公司
3. 房產證貸款要把房產證放在銀行嗎
貸款買房是很多人買房的方式,畢竟難以全款買房特別是在房價比較高的城市,貸款買房更是很多人以按揭貸款的方式實現買房的願望。但是因為大家對按揭貸款的一些情況並不是完全了解,對按揭貸款存在一些誤區,主要有三個:
第一個誤區,發放完住房按揭貸款在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前,事實上住房並沒有抵押在銀行,而是房地產開發商在進行階段性擔保
有朋友說,在購房簽訂合同並辦理了住房按揭貸款以後,房地產公司只給購房者發放土地使用證、房屋購買合同、銀行按揭貸款合同等證件。因為房產證已經抵押給了銀行。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從買房到辦理貸款再到正式交房後,仍然有一段時間才能拿到房產證,在這個階段貸款銀行是沒有房產證可以抵押的,事實上開發商承擔了這一階段貸款的擔保責任。
有人可能以為房地產開發商為購房的客戶提供階段性擔保是潛規則,實際上不是,而是買房人作銀行按揭貸款所必須的前提條件。
住房按揭貸款是指在住房還沒有交付使用時進行的貸款,本質上是以未來的房地產他項權證做抵押,在住房交付使用並辦理完產權證前,銀行的按揭貸款處於沒有抵押物的狀態,銀行必然要求開發商作為住房的開發者承擔階段性的擔保責任。
所以,在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住房按揭貸款事實上是存在貸款銀行、買房貸款人和開發商三者的關系,而不僅僅是貸款銀行和買房貸款人的關系。
在購買住房者的貸款發放以後、住房產權證辦理完並辦理抵押手續的這段時間,開發商承擔著階段性擔保風險,只有在房產主辦理下來以後再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才能結束。在這個階段,如果購房者不能及時償還貸款或者無力償還貸款,開發商就有責任和義務代為償還貸款。
這個階段具體時間長短不定,有的可能2—3年,長的可能有3—4年。
第二個誤區,住房按揭貸款和住房抵押貸款一樣,並不是將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而是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的抵押登記手續
很多人都認為,住房按揭貸款和住房抵押貸款就是將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房產證就有辦理貸款的銀行保管,直到貸款收回才能解除抵押拿回房產證。
客觀地說,以前銀行在辦理住房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時,確實在辦理完貸款抵押登記手續以後,由銀行保管房產證。但後來有了兩大變革:
第一大變革是房產證已經變更為不動產證。以前我們買房一般都兩證:房產證和國土證,房產信息和土地信息是分開的,這就是一般情況下人們所說的兩證。在2015年3月,我國開始實行了不動產登記,不再頒發房產證和國土證而是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但我們仍然習慣於叫房產證。
第二大變革是抵押貸款銀行不再保管房產證。按規定抵押後應該由業主保管房產證,銀行保管他項證,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銀行也將房產證一並保管!後來雖然有的城市抵押部門會收回房產證的原件,並出具抵押他項證給銀行,等到還款的時候再解押退回原件。但大部分城市的抵押登記部門已經不再收取房產證原件,只是在原件備注欄標注該房產已於某某年月日抵押給某某銀行,房產證原件退還給產權人,出具抵押他項證給銀行。
因此,一些人說只有貸款完全償還才能從銀行拿回房產證是以前的做法,但現在基本上已經不需要將房產證放在銀行。而且這里要明確的是,按揭貸款不是將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而是將房子的他項權利抵押給銀行,是房產抵押貸款而不是房產證抵押貸款。但是在貸款償還完之前,出賣、轉讓等都要受到影響。
第三大誤區,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將房產證交給對方進行抵押有效嗎?這個問題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影視劇和民間借貸中,以住房抵押的貸款方式就是將房產證交給對方,並以為只要不還款住房就成了對方的。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根據相關規定,住房的權屬是以住房在誰的名下為前提,與房產證在誰手裡並沒有什麼關系。更重要的是,僅僅是有房產證和借據並不能辦理房產的過戶和權屬的變更。
當然,以前個別地方住房產權管理並不嚴格,會發生一些債權人拿著債務人的房產證就辦理了過戶的情況,但是非常少而且也不合規,現在基本上已經不能辦理了。
關於民間借貸中以房產證抵押貸款融資的情形,要明確以下幾點:
一是必須明確的是,房產抵押是以在房產管理部門抵押登記為前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不動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把房子抵押給了別人或者銀行,實際上只是把房子的他項權利抵押給了別人。只有辦理了住房抵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即使對方違約也不能直接辦理房產過戶。
二是必須明確的是,並不是房產證在誰手裡就代表房子是誰的,以房產證抵押的貸款雖然你有房產證但並不代表你有處置權,你既不能對住房進行拍賣,也無法將住房過戶到你的名下。
三是必須明確的人,即使房產證在你手裡,並代表你真的擁有了房產,產權人可以通過辦理掛失、再辦理新的房產證的方式,甚至還可以以新的房產證將住房交易賣掉,讓原來的房產證成為廢紙。如果房產所有人以,那麼,你所持有的房產證就完全失去了意義。
4. 融資老闆房產證寫上我的名字,叫我打錢到他的賬上,這個會不會是騙局
老闆房產證上怎麼可能寫上你的名字,一聽就是假的呀,
5. 用真身份證和假的房產證騙貸款是不是詐騙
用假的房產證騙貸款,屬於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如果數額超過1萬元的,就構成《刑法》第193條規定的貸款詐騙罪。
法律條文參考: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6. 融資公司把房產證抵押給我融資靠譜嗎
融資公司把房產證抵押給你融資,你都覺得不靠譜那麼就真的不靠譜了。
7. 拿房產證融資風險大嗎
世界上根本就沒有沒有一點風險的事,想干大事就要有勇氣,還不上貸款不就是拍賣房子嗎,有什麼了不起的。
8. 把房產證投進融資公司可靠嗎
你好,融資公司要房產證做什麼?我理解的融資公司以現金交易為主,房產證對其沒直接意義,不能變現。
當然,融資公司也可以通過房產證增加擔保信用,爭取到更多現金支持,但正常情況下這種數額是有折扣的,房產證的價值與獲得資金支持不能等量齊觀,必然小於房產價值。舉例來說,一般100萬的房產只能獲得50萬的資金。所以,房產證投進融資公司對融資公司來說價值大大貶損,看來是融資公司急於發展速度了,風險也隨之增加。投資要謹慎。
9. 小區貼的有房產證就能貸款是真的么
這種廣告是中介貼的,有房產證是可以貸款,還需要徵信,流水等,最好是選擇銀行,抵押,信用貸,消費貸,優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