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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超募

發布時間:2022-06-03 00:45:54

❶ 2011年股市趨勢是什麼

關鍵詞:震盪向上

如何說2010年中國經濟面臨的復雜環境令股市表現差強人意,那麼2011年股市面臨的恐怕是更為復雜的環境,行情的演繹或將更為捉摸不定。

內外環境復雜

2010年,股市面臨的外部環境是歐美經濟復甦乏力,美國失業率高企,歐洲則籠罩在主權債務危機的陰雲中。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市場國家雖然在內需的帶動下取得了較高的經濟增速,但美元貶值帶來的本幣升值和輸入性通脹壓力日益增強,政府不得不出手收緊流動性,抵禦熱錢的沖擊。

這種情況在2011年還將延續。市場研究人士認為,由於各主要經濟體利益無法達成一致,所以各方角力、博弈的結果將大大增加經濟形勢的復雜性,匯率及資本流動引發的緊張局面可能會加劇。對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市場國家來說,雖然經濟仍將保持強勁的復甦勢頭,但經濟復甦的基礎並不十分牢固,通脹、美元漲跌、政府幹預政策等都將給股市帶來風險。尤其是要警惕一旦美日歐經濟復甦態勢穩定,加息預期升溫甚至開始加息後,資金出現迴流,對新興市場造成的沖擊。

2011年,股市還將面臨十分復雜的內部經濟環境。2011年我國經濟發展仍處在由回升向好向穩定增長良性循環轉變的關鍵時期。作為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後一年和「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將在穩定中求得較快發展。一方面,將擴大內需,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居民收入增長已經提上議事日程。另一方面,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在完成4萬億元投資計劃續建、收尾項目的同時,「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重大項目建設將陸續啟動,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也將建設。預計消費和投資將繼續推動經濟平穩增長。

與此同時,通脹將成為2011年經濟的重要擾動因素。美元貶值帶來的輸入性通脹,加上國內成本上升推動的物價上漲,令通脹的控制難度加大,2011年的通脹形勢可能相當嚴峻。分析人士認為,由於面臨CPI統計指標調整、資源稅費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等外生因素擾動,對2011年通脹形勢的預計更加困難。明年夏糧豐收與否將成為物價形勢的重要分水嶺。發改委已經將2011年的CPI升幅目標上調到4%,也說明了通脹形勢的嚴峻性。一旦通脹出現失控跡象,市場對經濟前景的判斷將隨著進一步緊縮政策的到來而發生變化。

為應對大量流入的熱錢和嚴峻的通脹形勢,明年的貨幣政策將由「適度寬松」調整為「穩健」。在短期內,控制通脹將是政策調控的第一目標,但同時也要兼顧「保增長」目標,所以貨幣政策將在兩個目標之間徘徊,令政策的不確定性加大。

可以說,通脹與政策變數將是擾動2011年的A股市場運行的重要因素。

市場供需均衡

股市已進入了全流通時代,市場人士認為,整個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已變為買方市場,結束了供給的短缺時代。不過,盡管2011年的解禁市值較2010年有所減少,但快節奏的新股發行和嚴重的超募現象仍對資金面形成較大壓力。

銀河證券預計,2011年股市融資規模預計將超過8000億元,其中IPO融資約3000億到3500億元,再融資和小盤股可能成為擴容的主力。國盛證券則預計,A股擴容將加快,以進一步吸納流動性,A股募集資金將超過1.2萬億元,IPO公司家數將超過500家。

而從資金供給情況看,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預計還將繼續,將限制投機和投資進入樓市,而對農產品價格的行政管理措施也將對投機資金構成壓力,加上存款利率的漲幅跟不上CPI,所以投機、投資資金,以及居民存款有可能更多地被吸引到股市。華泰聯合預計,2011估計約有3400億元資金由樓市流入股市,另外由於債券收益率較低,由債市流入股市的資金可能也將達到約5300億元。中金公司則預計,2011年個人投資者、基金、保險及社保基金、券商理財、信託投資和企業年金帶來的新增入市資金合計約1.23萬億元。

中金公司預計,從A股IPO、增發配股再融資,以及限售股解禁規模等方面測算,2011年資金需求量約為1.01萬億元,全年資金凈供給大概在2200億元。可比口徑下,資金供需程度會好於2010年。

而作為股市基石的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市場普遍預期企業盈利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2011年上市公司整體凈利潤同比將增長20%左右。

由此可見,對2011年的股市來說,資金面和業績面也許都不是問題,決定市場運行的關鍵因素還是信心。市場人士認為,各種超預期的變化都可能給市場帶來風險,比如經濟結構轉型進展差於預期、對通脹的調控影響到經濟增速、貨幣政策收緊對投資者心理短期造成過大打擊等等。

另外,種種跡象表明,國際板在2011年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推出國際版,將推進中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對外開放,提升內地證券市場在國際上的地位,既有利於中國經濟整體的發展,也有利於減輕國內流動性過剩的壓力。

指數震盪向上

處於復雜的經濟環境中,市場各方將密切關注外圍市場、政策取向、流動性等因素的變化,市場也將隨著投資者預期的改變而波動。

由於市場整體估值處於歷史低位,所以股市大跌的可能性不大,但考慮到經濟環境的復雜性,所以全面走牛的可能性也不大,結構分化將比較明顯。

從通脹和政策角度判斷,全年市場前低後高、震盪向上的概率較大。預計全年上證綜指核心運行區間在2600~3600點,滬深300指數的核心運行區間在2800點~4000點,市盈率維持在12~18倍之間。如果按照2011年上市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20%左右的預期計算,上證綜指的高點可能達到3800點或更高,滬深300指數或摸高至4300點。

2011年上半年,政策將主要應對通脹和熱錢湧入的壓力,貨幣政策將趨於偏緊。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對於經濟增長可能出現階段性的悲觀預期,從而使市場延續震盪格局。在信心不足的情況下,股指或再次下探底部。

進入下半年,如果通脹壓力得到緩解,貨幣政策將隨之放鬆,而政府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經濟維持穩定增長態勢,市場可能出現系統性的上漲機會,或創出年內高點。

操作策略上,上半年以控制倉位、精選個股為主。雖然上半年市場處於相對低位、區間震盪的可能性較大,但市場會有局部熱點出現,比如,上市公司2010年良好業績出爐、「兩會」召開、「十二五」規劃出台等,在弱市中會頻現結構性的投資機會。而下半年則以提高倉位、增持低估值的周期股為主,抓住市場整體上行的機會。

需要注意的是,股指期貨、融資融券均是助漲助跌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會加劇市場的波動幅度。

四板塊有機會

市場目前普遍認為2011年的股市主線將緊密圍繞通脹與轉型,市場將在較長時間內受到四方面因素的影響,即通脹、政策調控、經濟轉型與結構調整、人民幣升值。

板塊行情將主要圍繞以下四方面展開。一是「收入倍增計劃」和通脹預期下的大消費概念。可以在消費普及與升級中尋找投資機會,關注零售、家電、食品飲料、旅遊、中葯、交通通信、汽車、品牌服裝、白酒等板塊。

二是以「十二五」規劃為主線的戰略新興產業板塊,包括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科技、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七個方面。隨著「十二五」規劃在2011年年初出台,相關政策的陸續出台有望使新興產業板塊在市場中一枝獨秀。分析師普遍認為,固體廢料與污水處理、移動互聯網、移動支付、生物農業和生物醫葯、城市地鐵與城際高鐵、核能、電動汽車、海洋資源開發等值得重點關注。

三是煤炭、鋼鐵、有色、金融等行業中具有估值優勢的大盤藍籌股。如果調控政策逐步進入觀察期,市場將企穩上行,受政策壓制的周期性股票的估值有望修復,出現階段性投資機會。

四是區域振興的投資機會,尤其關注西部開發主題。「十二五」期間,區域結構調整也是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包括中西部地區、新疆在內的區域板塊可能有更多的投資機會。

2600~3600點預計2011年上證綜指核心運行區間,高點可能達到3800點或更高,2010年核心運行區間為2500~3000點

2800~4000點預計2011年滬深300指數的核心運行區間,或顆摸高至4300點。2011年核心運行區間為3100~3600點

12~18倍 預計2011年滬深300股票平均市盈率,目前約為15.73倍

目前為8000億元預計2011年股市融資規模,其中IPO融資約3000億到3500億元。2010年截至12月12日,股市融資規模達9346億元,其中IPO融資規模高達4685.22億元

20% 預計2011年上市公司整體凈利潤增長率,2010年前三季度為38.46%

❷ 如何選擇優質的信託理財產品

對於如何選擇更優質的信託產品,我們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如何識別信託產品是否靠譜,第二步再去判別產品是否優質。
第一步是判斷產品是否靠譜?有個根本原則問題,正規項目和非正規項目的基本區別:先有項目再融資還是先融資再去找項目。當然這點需要我么去判斷,我們提供了四條辦法去判斷:
1、確保資金是否直接投資到項目方。方法很簡單,看打款賬戶。這裡面如果是基金產品,我們要判斷基金是否投資到基金專戶。
2、產品募集的額度,規模,募集期有沒有限制。一般情況下,除公募基金以外的產品都是有所限制。而公募就那麼多家,很好判別。
3、風控措施是否獨立有效。首先風控要有一點獨立性,一般不該由理財公司自己做一些承諾。需要融資方和發行方做分控措施,比如足額抵押,質押,擔保或相關人員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4、判斷產品類型的正規性,以及是否和相應產品規律吻合。比如說有的債權產品,收益高達18%,雖然不排除例外情況,但這樣的利率是和市場規律有沖突的。再比如一些理財產品的期限問題,號稱做私募股權項目的,做房地產融資的,產品期限卻短到一個月。這樣的情況大部分是不合理的。
那麼第二步,是判斷產品的好不好。這要研究產品要素。其實我們很多投資人並不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什麼產品。在缺乏專業性的投資人眼裡,只看三點:理財公司背景,收益多少,期限多長。這是非常危險的事。
對於看產品,我們要看幾個要素,一是產品類型,二是發行方,三要知道產品標的和資金用途。就是去做什麼去了,拿去幹嘛了。這里判斷有兩點,第一是標的的明確性,第二是標的回報性。很多倒閉的公司就是沒有明確的標的,這是通性。很多公司是虛假的標的,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其實很容易區分出來。所謂的回報性,就是項目本身有沒有投資的價值,有沒有帶來穩定收益的能力,這一塊其實只要我們稍加思考就可以認識到。比如果我們的項目是三線城市的商鋪,這時候我們就要去細細研究這個項目的環境和價值。第四是我們說的額度,規模。在我們有的問題平台上,並不是項目完全虛假,是有真實項目的,可是往往這個標的會用很久。原本需要2000萬的標的可能融2億,所以這就是嚴重的超募現象,這個多餘錢哪裡去了?我們會在非法集資是怎樣煉成的里講到。第五點是我們產品的收益和還款付息方式。第六點就是看獨立性的風控措施,一定要記住是獨立性風控。就是不依賴於這家理財公司經營狀況的情況下。比方說,這家平台公司說回購,那麼這家公司跑路或者資金鏈斷了,回購也成一紙空文。
以上就是看門狗對「如何選擇優質的信託理財產品」的回答,望採納。

❸ 什麼是信託第三方託管

目前提到第三方託管,比較熱的是P2P的三方支付平台託管,通常指投資者在第三方平台開通個人賬戶。這個同私募的託管有所區別。在私募投資領域,第三方託管顧名思義就是把資金放到管理人、融資人之外的第三方賬戶,通過對資金劃出的管理,避免任何一方秘密轉移款項的情況。

在信託(資管/私募基金相同)募集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把款項打到一個指定的、全國統一賬戶中,這個賬戶稱為「募集賬戶」。投資者可以注意到,這個賬戶是由管理人在商業銀行或券商開具的對公賬戶,目前大多採取預約進款模式,募集期間投資者先通過理財經理預約確定額度,明確投資意向後進款。如未預約進款出現超募情況,一般還要做退款處理。在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只能存放在該募集賬戶裡面,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動用。

募集結束後,管理方走封賬流程。把募集款項從「募集賬戶」劃入「託管賬戶」,託管人通常為銀行或者券商,託管方核實資金到賬情況,並向管理人出具到賬通知書。管理方出具產品成立公告,一般會在產品成立當天把款項劃入融資人賬戶,資金即日起息。以上是債券型的信託/資管/私募基金的一般流程,如果是涉及二級市場或者PE基金,由於涉及基金日常的營運費用、業績提成等,會更復雜一些。

在三方託管機制中,信託公司收取的管理費用由融資方支付,投資者的資金經由「募集賬戶→託管賬戶→融資人賬戶」,參與者分別為管理方(信託公司/資管公司/私募機構)→託管方(銀行或券商)→融資方,整個鏈條清晰明朗,邏輯上來說不存在有一方可以私吞款項的情況。

但是,在實踐中還是不可避免地存在問題。在債權關系中,管理方通常對款項運行過程不會嚴密監管,不需要公開披露款項情況,只要定期付息,到期還本即可。三方託管能夠有效運轉的前提是三方互相獨立,不存在裙帶關系。由於信託、資管管理人均為機構背景,與融資人聯合作弊的可能性極小;但在私募基金中,對私募管理方股東背景並無實質規定,全國大大小小的私募公司經一輪清理後大概還有上萬家。例如某集團手握幾家私募公司,再成立一些項目公司,然後項目公司通過私募公司募集資金後,資金迴流到集團公司,成為事實上的資金池項目。這樣的項目風險,恐怕連項目經理也說不清。

一般來說,投資者要把握好這幾點就基本可以確認資金安全:

一、確定自己項目實際上的管理方是信託公司、資管公司、契約型私募基金。由於三者都要走信託通道,有的投資者可能會以為都是信託,一定要通過合同確認。

二、確認募集賬戶和賬號信息(一般由理財經理完成)

三、做好融資方的背景調查。現在企業之間盤根錯節,要追究集團關系通常涉及大量的信息確認。這部分通常由您的理財經理代為完成,因此,選一個靠譜的理財經理就尤為重要。

❹ 2013年IPO新政發行程序在改革前後的對比

看看新規定啊

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
2013年11月30日

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於「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要求,必須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釐清和理順新股發行過程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加快實現監管轉型,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強化市場約束,促進市場參與各方歸位盡責,為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奠定良好基礎。改革的總體原則是: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取向,綜合施策、標本兼治,進一步理順發行、定價、配售等環節的運行機制,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公平,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一、推進新股市場化發行機制
(一)進一步提前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時點,加強社會監督。發行人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
(二)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相關信息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審核過程中,發現發行人申請材料中記載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實前後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實質性差異的,中國證監會將中止審核,並在12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發行申請。發行人、中介機構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及相關法律文書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移交稽查部門查處,被稽查立案的,暫停受理相關中介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查證屬實的,自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再受理該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並依法追究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股票發行審核以信息披露為中心。
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中介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准確的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全面配合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
保薦機構應當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行,對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進行核查,對發行人是否具備持續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發行條件做出專業判斷,並確保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資料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遵照本行業的業務標准和執業規范,對發行人的相關業務資料進行核查驗證,確保所出具的相關專業文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門和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依法對發行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不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出判斷。發現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嚴格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發行人公開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斷企業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變化導致的風險。
(四)中國證監會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審核、終止審核、不予核準的決定。
(五)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鼓勵持股滿三年的原有股東將部分老股向投資者轉讓,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轉讓後,公司實際控制人不得發生變更。老股轉讓的具體方案應在公司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中公開披露。
發行人應根據募投項目資金需要量合理確定新股發行數量,新股數量不足法定上市條件的,可以通過轉讓老股增加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新股發行超募的資金,要相應減持老股。
(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在審企業,可申請先行發行公司債。鼓勵企業以股債結合的方式融資。
(七)發行人通過發審會並履行會後事項程序後,中國證監會即核准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
(八)放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個月。
發行人自取得核准文件之日起至公開發行前,應參照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時修改信息披露文件內容,補充財務會計報告相關數據,更新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期間發生重大會後事項的,發行人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提供說明;保薦機構及相關中介機構應持續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發行人發生重大會後事項的,由中國證監會按審核程序決定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議。
二、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
(一)加強對相關責任主體的市場約束
1.發行人控股股東、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2.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後三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預案應包括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可能採取的具體措施等。具體措施可以包括發行人回購公司股票,控股股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等。上述人員在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時應提前公告具體實施方案。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且發行人控股股東將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二)提高公司大股東持股意向的透明度。發行人應當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時,須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強化對相關責任主體承諾事項的約束。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作出公開承諾事項的,應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時的約束措施,並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接受社會監督。證券交易所應加強對相關當事人履行公開承諾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對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三、進一步提高新股定價的市場化程度
(一)改革新股發行定價方式。按照《證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自行協商確定。發行人應與承銷商協商確定定價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二)網下投資者報價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預先剔除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購量不得低於申購總量的10%,然後根據剩餘報價及申購情況協商確定發行價格。被剔除的申購份額不得參與網下配售。
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應不少於10家,但不得多於20家;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應不少於20家,但不得多於40家。網下發行股票籌資總額超過200億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可適當增加,但不得多於60家。有效報價人數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
發揮個人投資者參與發行定價的作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定價和網下配售。具備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應預先制定上述個人投資者需具備的條件,並向社會公告。
(三)強化定價過程的信息披露要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製作定價過程及結果的信息披露文件並公開披露。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披露每位網下投資者的詳細報價情況,包括投資者名稱、申購價格及對應的申購數量,所有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加權平均數,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確定的發行價及對應的市盈率等。
如擬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上限)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明示該定價可能存在估值過高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提醒投資者關注。內容至少應包括:
1.比較分析發行人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差異及對發行定價的影響;提請投資者關注所定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
2.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
(一)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機制。網下發行的股票,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發行人應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網下配售原則和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承銷商應當按照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則進行配售。
(二)網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應優先向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配售。上述投資者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向其他投資者進行配售。
(三)調整網下配售比例,強化網下報價約束機制。公司股本4億元以下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60%;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餘下部分向網上投資者發售。既定的網下配售部分認購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網上回撥股票。
(四)調整網下網上回撥機制。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50倍以上但低於100倍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100倍以上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
(五)改進網上配售方式。持有一定數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網上申購。網上配售應綜合考慮投資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購資金量,進行配號、抽簽。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制訂網上配售的實施細則,規范網上配售行為。發行人、主承銷商應根據相關規則制訂網上配售具體方案並公告。方案必須明確每位投資者網上申購數量的上限,該上限最高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六)強化股票配售過程的信息披露要求。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應製作配售程序及結果的信息披露文件並公開披露。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參與自主配售的條件、配售原則;自主配售結束後應披露配售結果,包括獲得配售的投資者名稱、報價、申購數量及配售數額等,主承銷商應說明自主配售結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則;對於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明顯少於報價時擬申購數量的投資者,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配售結果中列表公示。
發行人、主承銷商、參與網下配售的投資者及相關利益方存在維護公司股票上市後價格穩定的協議或約定的,發行人應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維護「三公」原則
(一)保薦機構與發行人簽訂發行上市相關的輔導協議後,應及時在保薦機構網站及發行人注冊地證監局網站披露對發行人的輔導工作進展;輔導工作結束後,應對輔導過程、內容及效果進行總結並在上述網站披露。
(二)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以投資者的決策需要為導向,改進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突出披露重點,強化對發行人主要業務及業務模式、外部市場環境、經營業績、主要風險因素等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要求。使用淺白語言,提高披露信息的可讀性,方便廣大中小投資者閱讀和監督。
(三)在發審會前,中國證監會將對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的工作底稿及盡職履責情況進行抽查。
(四)強化發行監管與稽查執法的聯動機制。從申請文件被行政受理時點起,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中介機構即需要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審核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重大問題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門介入調查。
(五)強化新股發行的過程監管、行為監管和事後問責。發行人和承銷商不得向發行人、發行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銷商及上述人員的關聯方配售股票。發行人和承銷商不得採取操縱新股價格、暗箱操作或其他有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行為;不得採取勸誘網下投資者抬高報價但不向其配售股票的行為;不得通過自主配售以代持、信託持股等方式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或謀取不正當利益。中國證券業協會應制定自律規則,規范路演推介、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披露、承銷商自主配售等行為,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六)證券交易所應進一步完善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格形成機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建立以新股發行價為比較基準的上市首日停牌機制,加強對「炒新」行為的約束。
(七)發行人上市後,保薦機構應嚴格依法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督促發行人履行有關上市公司規范運行、信守承諾和信息披露等義務,審閱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發行人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續督導期內,保薦機構應按規定公開披露定期跟蹤報告;發行人出現重大變故或事件,保薦機構應按規定公開披露臨時報告。持續督導期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保薦機構應撰寫督導工作報告,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披露,並就督導工作未盡事宜作出安排。持續督導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依法追究保薦機構責任。
(八)發行人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的,中國證監會將自確認之日起即暫不受理相關保薦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並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已經明確具體地提示上述業績下滑風險、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責情形的,不在此列。
上市公司涉嫌欺詐上市的,立案查處時即採取措施凍結發行人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九)進一步加大對發行人信息披露責任和中介機構保薦、承銷執業行為的監督執法和自律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國證監會保薦信用監管系統、中國證券業協會從業人員自律管理系統與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聯,方便社會公眾參與監督,強化外部聲譽和誠信機制的約束功能。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能誠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嚴重違規、財務造假,或者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未能勤勉盡責的,依法嚴懲。

❺ 新華信託華惠42號是否成立

還沒有 成立 ,應該在退部分打款,因為超募了,退完後才會成立

❻ 請問下新華信託-中邦系列穩健型並購投資基金什麼時候成立的,我在官網上怎麼查不到,請給答案,謝謝

現在正在辦理超超募資金的退款,退款後就可以成立,預計5月2到3號成立。

❼ 新股怎麼線下申購,新股怎麼線下申購帖子問答

無論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要想參與新股網下申購,第一步就是獲得中證協的網下詢價資格,只有擁有這個資格的投資者,才有資格參與滬深交易所的新股詢價及申購。

那麼,該如何獲得中證協的詢價資格呢?或者說,有哪些門檻和流程呢?

這里首先涉及中證協的一份文件,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根據該細則,參與首發股票詢價和網下申購業務的投資者應在中證協注冊,並需滿足四大基本條件:

一)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時間應達到五年(含)以上。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業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罰業務與證券投資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三)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四)監管部門和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中證協對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等六類機構投資者採取的規則是自行注冊,而對其他機構投資者或個人投資者,則需要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向中證協推薦注冊。

中證協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應負責對所推薦網下投資者進行核查,保證所推薦的網下投資者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各家證券公司為了吸引或留住大客戶,都制訂各自的推薦類投資者參與新股網下詢價的門檻,將符合要求的投資者由經紀業務部門推薦到投行部門,再推薦到中證協,備案後注冊成為擁有詢價資格的推薦類詢價對象。

新股網下申購第二步:擁有足夠的市值籌碼:

那是不是投資者找一家券商將自己成功推薦到中證協成為合格的推薦類詢價對象之後,就可以參與任何新股網下詢價和申購了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至少是不全正確。

請看規則:

首發股票項目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設置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條件,並在相關發行公告中預先披露。具體條件不得低於上述四大基本條件。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要求參與該項目網下申購業務的網下投資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對象,以該項目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為基準日,其在項目發行上市所在證券交易所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含基準日)的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

主承銷商應在已完成協會注冊的網下投資者和股票配售對象范圍內,對其是否符合首發股票項目的預先披露條件進行核查,選定可參與該項目詢價和網下申購業務的網下投資者和股票配售對象,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拒絕或剔除其報價。

舉例說明,大家如果長期關注新股網下申購的話,一定會在新股詢價公告中明確看到,(滬市為例)參與網下詢價投資者需在20??年T-6日前20個交易日(含T-6日)持有滬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為3000萬元(含)以上。

那這里就出現很多細則問題了,投資者的市值如何計算?請仔細閱讀如下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里的六點:

一)配售對象持有的市值,按照 X-2日(X日為初步詢價開始日,下同)前20個交易日(含 X-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二)配售對象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託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配售對象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配售對象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X-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配售對象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自營賬戶市值中。

三)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四)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五)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六)配售對象持有的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新股網下申購第三步具體申購及操作流程

一)X-1 日,主承銷商會向交易所提出使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的申請,並向中國結算提出使用登記結算平台的書面委託申請。

二)網下投資者在發行人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為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報價格及相應的擬申購數量等信息。

三)初步詢價一般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下同)15:00前完成。初步詢價報價期間,主承銷商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有關價格及相應的擬申購數量等信息。初步詢價截止後,主承銷商會根據事先確定並公告的有效報價條件等,剔除不得參與累計投標詢價或定價申購的初步詢價報價及其對應的擬申購數量。

四)T-1日15:00前,主承銷商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錄入發行價格等相關信息,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將自動剔除在初步詢價階段報價低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下限的初步詢價報價及其對應的擬申購數量,也就是無效報價及無效申購。

發行參數確定後,主承銷商會在T-1日15:00前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完成有效報價投資者確定,並啟動申購。網下投資者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有效報價入圍數量。

五)網下申購日為T日,T日9:30-15:00期間,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報價投資者應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錄入申購單信息,包括申購價格、申購數量及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規定的其他信息。申購時,網下投資者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繳付申購資金。

六)T+1日15:00前,主承銷商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下載網下申購結果,按照規定的格式製作新股網下初步配售結果文件,並將新股網下初步配售結果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交中國結算。網下投資者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網下獲配股份及應繳款情況。

T+2日,主承銷商在指定媒體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

七)T+2日8:30-16:00,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於T+2日1600前到賬。

八)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應對上述資金劃付要求予以明確。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否則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隻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獲配新股無效。

3)網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劃入時,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註明認購所對應的股票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 六位新股代碼」 (如新股代碼為 000001,則備注為「B001999906WXFX000001」),若沒有註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

4)中國結算在取得中國結算結算銀行資格的各家銀行開立了網下發行專戶,配售對象備案銀行賬戶屬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於同一銀行系統內劃付,不得跨行劃付;配售對象備案銀行賬戶不屬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統一劃付至工商銀行網下發行專戶。

中國結算將認購資金到賬情況實時反饋至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主承銷商可以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各配售對象的到賬情況;網下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下電子平台查詢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的認購資金到賬情況。

九)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則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的獲配新股全部無效。

十)T+2日,中國結算根據配售對象新股認購資金的到賬情況以及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按照相關規則進行處理,形成新股網下認購結果後於T+2日1730前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交主承銷商確認。

十一)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將對其全部獲配新股進行無效處理,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十二)T+3日1500前,主承銷商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下載製作新股配售結果所需的文件,按照規定的格式製作新股網下最終配售結果文件,並將新股網下配售結果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交中國結算。主承銷商於網下發行完成後在指定媒體公布網下配售結果。

十三)T+4日900前,中國結算將網下發行新股認購款項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網下發行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國結算按照相關規定劃入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十四)主承銷商收到中國結算劃轉的新股認購款項後,都會及時依據承銷協議將有關款項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十五)網下發行結束後,中國結算根據主承銷商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辦理股份初始登記。

由於主承銷商報送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有誤,導致網下配售股份初始登記不實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主承銷商承擔,中國結算不承擔責任。

對於主承銷商按約定方式處理的股份,主承銷商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後,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新股網下申購第四步,有效報價必須熟知四大攻略:

獲得詢價資格、明了市值計算方式、清楚網下新股申購流程,如何讓自己的報價落下有效報價區間,成為網下投資者參與網下新股申購獲取盈利的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試想,如果自己的報價無效,這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是白費了。

正因如此,理清當前新股定價機制、分析總結報價攻略尤為重要。

新股網下報價四大攻略:

攻略一:「募投項目/新發股本」法。

根據目前的IPO發行規則,首發企業不得超募,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也基本固定,發行股本一般在招股說明書中就已確定,簡單的辦法就是直接用計劃募投項目所需金額除以招股書中首發股本,即為發行價。

攻略二:23倍市盈率法。

如果說攻略一屬於最最簡單的計算方式的話,那「23倍市盈率法」則屬於略微復雜的方法。根據證監會的規則,目前發行定價不得高出23倍市盈率,在實際的新股發行中,很多新股最終確定的發行市盈率都是22.98倍、22.99倍或23倍。如果攻略一計算出來超過了23倍,請直接用「23倍市盈率法」。

攻略三:行業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法。

此法是攻略二的繼續,目前證監會對IPO發行有兩條「紅線」,不準超募,發行價不準超23倍,誰越線誰倒霉。但除此之外,還有一條「黃線」,即不得超所屬行業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最近的江蘇銀行發行被後延三周,且每周都必須發行提示公告就是因為踩碰到了此「黃線」。

此規則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在發行定價時,需要對照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的行業市盈率,一般而言,採用的都是「最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發行定價時,最好不要高於對應所屬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不然就要和江蘇銀行一樣,延遲三周申購,且每周都發布提示公告。

攻略四:市凈率法。

以上三大攻略,基本都屬於常規,但實際操作中其實也有特例,比如目前正在發行的多家銀行。其實不止是銀行,還有很多國企也同樣如此發行價不能低於市凈率,否則就會造成事實上的國資賤賣或流失。比如江蘇銀行,該公司及該公司的承銷商肯定知道發行價不能定在行業平均市盈率之上,但因為發行價不能低於每股凈資產,所以只要踩著「黃線」發行了。這個時候,作為詢價對象的網下投資者,就需要考慮市凈率這個指標了。

當然,實際操作中,上述四大操作策略其實並非單一呈現,而是互相交織在一起,作為詢價對象,網下投資者在報價時需要綜合考慮,最好以四大策略中最低價格進行報價和申購,如此才能保證所報的價格有效,對應的申購才能獲配。

具體詳細報價攻略,請仔細閱讀《新股網下申購金礦被發現,11天新增千名個人投資者,四大攻略確保報價有效》(點擊藍字閱讀原文)。

新股網下申購第五步,資金不夠怎麼辦?

說了這么多,學習了這么多,可資金還是不夠,咋辦?別急,請讓券商中國盡量為您支招,當然是合法合規的招!這就避不開融資融券了。

下面,券商中國記者就分四種情況給您支招,兩融的招:

案例一:有500萬,想參與某一市場新股網下申購及配售。

看妙招:將500萬現金作為擔保品,融資買入深市(滬市)某股500萬元;之後再接著普通買入深市(滬市)某股或該市場另一股票500萬元。如此,合計就持有該市場1000萬市值的股票,就達標參與該市場新股申購要求了。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獲得收益1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10.45萬元。

風險:融資買入標的個股和普通買入標的個股價格波動風險。

案例二:有1000萬現金,想同時參與深市、滬市兩地的新股網下申購。

看妙招:將1000萬現金作為擔保品,先融資買入深市某股票1000萬元,然後再普通買入滬市某股票1000萬。如此,深市、滬市兩地新股網下申購所需要的市值就都達標了。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獲得收益2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20.90萬元。

風險:融資買入標的個股和普通買入標的個股價格波動風險。

案例三:有1800萬股票市值(滬市800萬、深市1000萬),想同時參與深市、滬市兩地的新股網下申購及配售。

看妙招:將1800萬股票市值轉入融資融券賬戶,融資買入滬市某股200萬市值規模的股票,達到復合參與滬深兩市新股網下申購要求。當然,滬深股票市值持有量相反也可對應修改操作。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實現新股收益2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4.18萬元。

風險:轉入兩融賬戶中的1800萬市值股票以及融資買入的200萬市值股票隨時可能因價格下降而出現賬面浮虧。

案例四:持有2000萬元現金,未持有證券市值,不想承受股票波動風險但又想賺取新股收益。

看妙招:分別融券賣出滬市和深市股票各1000萬元後,普通買入上述兩只股票,實現風險對沖。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實現新股收益2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41.75萬元。

風險:基本無風險。

❽ 做基金時,REITS基金指的是什麼呢

REITs的中文是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所以REITs確實是基金;公募REITs,是特指以基礎設施為底層資產,通過公募方式籌集資金,以實現存量基礎設施資產“上市”的公募基金。其實就是資產證券化的一種實現形式。

❾ 買信託什麼情況會導致退款

一、熱售的信託產品募集臨近收尾階段,額度打超了信託公司按照「時間優先」原則退款
1、 有些投資者為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希望等到信託產品即將成立起息之前打款,這導致信託產品在臨近收尾階段出現項目所剩額度不多,但是投資者打款又非常集中的情況。可能會出現打款金額超過項目預定募集金額的超募情況,這種情況下信託公司只能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將打款時間排在後面的,超出募集金額部分的投資者的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2、 信託產品分期發行時,每期募集時一般都會規定具體的封賬時間。如果投資者在封賬時間之後打款,將面臨資金算入下一期或是返還資金的選擇。
二、在沒有確定額度的情況下打款
信託產品對認購金額在300萬以下的自然人投資者有50個名額的限制,所以募集金額較大的信託產品一般對認購金額300萬以下的自然人投資者的進款設置一定的限制條件(比如說大小額的配比),機構投資者則不受此名額限制。如果投資者在沒有確定好額度的情況下打款,將面臨信託公司要求退款的可能。
三、投資者打款的時候沒有正確填寫打款賬戶名或賬號
投資者在匯款或是轉賬的時候,由於一時的疏忽,沒有正確填寫賬戶。將產生兩種可能,根本就沒有投資者填寫的那個賬號,銀行系統將自動將資金返還到投資者的打款賬戶,這種情況一般即時退回。二、投資者填寫的賬戶是信託公司的其他賬號,這種情況,投資者需要和信託公司溝通,向公司申請退還該筆資金。
四、未按合同要求打款
1、信託產品募集時,合同會規定打款資金超過100萬以上的按10萬的整數倍遞增(也有很少部分是按1萬遞增),假如投資者打款105萬,信託公司會要求全額退款或是退回5萬元或是增加5萬元。
2、有的投資者由於銀行轉賬有單筆最高額度的限制,需要分筆多次轉賬。這種情況下,信託公司要求所有的轉賬都是通過同一賬戶轉出,如果投資者使用不同的銀行賬戶轉賬,信託公司將要求返還投資者的資金。
五、未能及時提交資料
信託公司在資金募集結束之後都需要到監管部門報備,走成立流程,此時需要提供所有投資者的身份證、銀行卡、打款憑證的信息;如果有個別投資者的信息未能及時提供,影響到這個項目的成立進程,信託公司會要求將該投資者的資金算入下一期或是返還投資者的資金。
六、項目募集失敗
1、信託項目一般都會設置成立條件,在推介期滿之日,項目未能達到成立條件,導致信託計劃未能成立,則信託公司公司會將認購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2、還有一種概率很低的情況是,在項目發行期間,由於融資人的財務狀況或經營狀況出現突然的惡化,信託公司認為繼續發行該項目可能會出現風險,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提前終止該項目的發行,將已打款的投資者的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不管是以上哪種情況導致退款,投資者的資金肯定是安全,只是往往需要走一些必要的流程和提供相應的材料,可能會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率。針對以上幾種可能會退款的情形,有人總結了如下幾種防範措施:
1、合理的安排打款時間,不刻意趕在項目即將成立之前打款。
2、通過正規的理財機構預約額度。
3、認真核對打款賬號並正確填寫。
4、打完款後,配合自己的理財經理,及時提交相應資料。
打款是認購信託產品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所以投資者一定要認真正確的處理,才能確保投資行為的順利進行,防止退款。

❿ 如何利用自身資源並購融資

一、我國企業並購的主要融資方式
並購融資是指並購企業為了兼並或收購目標企業而進行的融資活動。根據融資獲得資金的來源,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可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融資方式在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等方面存在著顯著的差異。這對企業並購活動中選擇融資方式有著直接影響。
(一)內源融資
內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獲利並積累所得的資金。內源融資主要指企業提取的折舊基金、無形資產攤銷和企業的留存收益。內源融資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取得並留存在企業內可供使用的「免費」資金,資金成本低,但是內部供給的資金金額有限,很難滿足企業並購所需大額資金。
(二)外源融資
外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從企業外部籌集所需的資金,外源融資根據資金性質又分為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
1.債務融資
債務融資是指企業為取得所需資金通過對外舉債方式獲得的資金。債務融資包括商業銀行貸款和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務融資相對於權益性融資來說,債務融資不會稀釋股權,不會威脅控股股東的控制權,債務融資還具有財務杠桿效益,但債務融資具有還本付息的剛性約束,具有很高的財務風險,風險控制不好會直接影響企業生存。在債務融資方式中,商業銀行貸款是我國企業並購時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這主要是由於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其他融資渠道不暢或融資成本太高,此外,並購活動也往往是政府「引導」下的市場行為,解決國有企業產權問題,比較容易獲取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
2.權益融資
權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普通股、優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資金。權益性融資具有資金可供長期使用,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壓力,但權益融資容易稀釋股權,威脅控股股東控制權,而且以稅後收益支付投資者利潤,融資成本較高。
二、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
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對並購成功與否有直接影響,在融資方式的選擇上需要綜合考慮,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融資成本高低
資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是自有資金,資金的使用也絕不是「免費的午餐」。企業並購融資成本的高低將會影響到企業並購融資的取得和使用。企業並購活動應選擇融資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否則,並購活動的目的將違背並購的根本目標,損害企業價值。西方優序融資理論從融資成本考慮了融資順序,該理論認為,企業融資應先內源融資,後外源融資,在外源融資中優先考慮債務融資,不足時再考慮股權融資。因此,企業並購融資方式選擇時應首先選擇資金成本低的內源資金,再選擇資金成本較高的外源資金,在外源資金選擇時,優先選擇具有財務杠桿效應的債務資金,後選擇權益資金。
(二)融資風險大小
融資風險是企業並購融資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因素。並購融資風險可劃分為並購前融資風險和並購後融資風險,前者是指企業能否在並購活動開始前籌集到足額的資金保證並購順利進行;後者是指並購完成後,企業債務性融資面臨著還本付息的壓力,債務性融資金額越多,企業負債率越高,財務風險就越大,同時,企業並購融資後,該項投資收益率是否能彌補融資成本,如果企業並購後,投資收益率小於融資成本,則並購活動只會損害企業價值。因此,我國企業在謀劃並購活動時,必須考慮融資風險。我國對企業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都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規定,比如國家規定,銀行信貸資金主要是補充企業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的不足,沒有進行並購的信貸項目,因此,企業要從商業銀行獲取並購信貸資金首先面臨著法律和法規約束。我國對發行股票融資要求也較為苛刻,《證券法》、《公司法》等對首次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等制定了嚴格的規定,「上市資格」比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條件可以發行股票募資完成並購。
(三)融資方式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
資本結構是企業各種資金來源中長期債務與所有者權益之間的比例關系。企業並購融資方式會影響到企業的資本結構,並購融資方式會通過資本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因而並購企業可通過一定的融資方式達到較好的資本結構,實現股權與債權的合理配置,優化公司治理結構,降低委託代理成本,保障企業在並購活動完成後能夠增加企業價值。因此,企業並購融資時必須考慮融資方式給企業資本結構帶來的影響,根據企業實力和股權偏好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四)融資時間長短
融資時間長短也會影響到企業並購成敗。在面對有利的並購機會時,企業能及時獲取並購資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獲取並購資金有利於保證並購成功進行;反之,融資時間較長,會使並購企業失去最佳並購機會,導致不得不放棄並購。在我國,通常獲取商業銀行信貸時間比較短,而發行股票融資面臨著嚴格的資格審查和上市審批程序,所需時間超長。因此,我國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考慮融資時間問題。
三、我國企業並購融資方式的創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深化,我國企業並購活動呈現出如火如荼的發展趨勢,我國企業並購活動不僅發生在國內,不少國內大型企業還主動參與國際間企業並購,企業並購資金金額更是呈幾何級基數增加。而我國企業現有的並購融資方式顯得滯後,難以適應所需巨額資金的國內或國際間並購活動需要,借鑒國外企業並購融資方式創新,我國並購融資方式勢在必行。
(一)杠桿收購融資
杠桿收購(LeveragedBuy-Outs,簡稱LBO)是指並購企業以目標公司的資產作抵押,向銀行或投資者融資來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待收購成功後再以目標公司的未來收益或出售目標公司部分資產償還本息。杠桿收購融資不同於其它負債融資方式,杠桿收購融資主要依靠目標公司被並購後產生的經營收益或者出售部分資產進行償還負債,而其它負債融資主要由並購企業的自有資金或其他資產償還。通常,並購企業用於並購活動的自有資金只佔並購總價的15%左右,其餘大部分資金通過銀行貸款及發行債券解決,因此,杠桿收購具有高杠桿性和高風險性特徵。杠桿收購融資對缺乏大量並購資金的企業來說,可以藉助於外部融資,通過達到「雙贏」促成企業完成並購。
(二)信託融資
信託融資並購是由信託機構向投資者融資購買並購企業能夠產生現金流的信託財產,並購企業則用該信託資金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購。信託融資具有籌資能力強和籌資成本較低的特點。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發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公司籌集的信託資金總余額上限可達30億元人民幣,從而可以很好地解決融資主體對資金的大量需求。由於信託機構所提供的信用服務,降低了融資企業的前期籌資費用,信託融資降低了融資企業的資本成本,信託融資就有利於並購企業完成收購目標公司。
(三)換股並購融資
換股並購是指並購企業將目標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換成並購企業的股票,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換股並購通常分為三種情況: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持股。換股並購融資對並購企業來說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不會擠占公司的營運資金,相對於現金並購支付而言成本也有所降低。換股並購對我國上市公司實現並購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四)認股權證融資
認股權證是一種衍生金融產品,它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能夠在有效期內(通常為3-10年)賦予持有者按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該公司發行一定數量新股權利的證明文件。通常,上市公司發行認股權證時將其與股票、債券等一起發行,通過給予原流通股股東的一定補償,提高了股票、債券等融資工具對投資者的吸引力,這樣有助於順利實現上市公司融資的目的。因此,發行認股權證對需要大量融資的並購企業來說可成功達到籌資的目標。
我國資本市場在1992年就嘗試應用權證,比如飛樂和寶安等公司發行了配股權證。但由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不合理,一股獨大,個別機構操縱市場,市場投機現象嚴重,權證交易不得不被停止。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各項法規、制度以及監管政策的到位,我國推出認股權證的條件逐漸成熟,相信認股權證融資終究會成為我國企業並購融資的重要方式。
上市公司並購的4中模式及案例
企業開展對外並購投資時,往往更關注對投資標的的選擇、投資價格的談判、交易結構的設計等,這些是並購過程中非常關鍵的環節,但有一個環節往往被擬開展並購的公司所忽略,即並購主體的選擇與設計。而實際上,選擇什麼並購主體開展並購對公司的並購規模、並購節奏、並購後的管理、及相配套的資本運作行動均有十分重大的影響。
當前很多上市公司面臨主營業務規模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問題,作為上市公司,面臨著來自資本市場上眾多利益相關方對公司業績要求的壓力,在展開對外並購時,公司管理層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就是並購風險:「並過來的項目或團隊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貢獻利潤?如果被並購公司不能與上市公司形成協同效應怎麼辦?被並購公司管理層喪失積極性怎麼辦?公司的市值規模和資金實力能否支撐公司持續的展開並購式成長?」等等都是企業在展開並購前需考慮的問題,但其實這些問題可以通過並購主體的選擇與結構設計得以解決,而不同的主體選擇與結構設計又會拉動後續不同資本經營行動的跟進,從而提高公司並購的成功率。
根據對上市公司並購模式的研究結果,以及在為客戶提供並購服務時對並購主體選擇進行的研究探討,總結出上市公司在開展投資並購時,在並購主體的選擇上至少有4種可能方案:
(1)以上市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直接展開投資並購;
(2)由大股東成立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配套資產注入行動;
(3)由大股東出資成立產業並購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
(4)由上市公司出資成立產業並購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未來配套資產注入等行動。
這四種並購主體選擇各有優劣,現總結如下:
模式一:由上市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直接展開投資並購。
優勢: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進行股權並購,無需使用現金作為支付對價;利潤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報表中反映。
劣勢:在企業市值低時,對股權稀釋比例較高;上市公司作為主體直接展開並購,牽扯上市公司的決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風險承受、財務損益等因素,比較麻煩;並購後業務利潤未按預期釋放,影響上市公司利潤。
案例:藍色游標的並購整合成長之路
以上市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直接展開投資並購是最傳統的並購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驅動業績增長的方式,如2012-2013年資本市場表現搶眼的藍色游標,自2010年上市以來,其凈利潤從6200萬元增長至13年的4.83億元,4年時間利潤增長約7倍,而在將近5億元的盈利中,有一半以上的利潤來自並購。
藍色游標能夠長期通過並購模式展開擴張,形成利潤增長與市值增長雙輪驅動的良性循環,主要原因如下:
1.營銷傳播行業的行業屬性適合以並購方式實現成長,並購後易產生協同,實現利潤增長。
與技術型行業不同,營銷傳播行業是輕資產行業,核心資源是客戶,並購時的主要並購目的有兩項:一是拓展不同行業領域的公司和客戶,二是整合不同的營銷傳播產品。通過並購不斷擴大客戶群體,再深入挖掘客戶需求,將不同公司的不同業務和產品嫁接到同一客戶上,從而可以有效擴大公司的收入規模,提升盈利能力。因此,這樣的行業屬性使得藍色游標並購後,因投後管理或並購後整合能力不足導致並購失敗,被收購公司業績無法得到釋放的可能性較小。
2.由於我國並購市場和二級市場存在較大估值差異,藍色游標的快速並購擴張帶來資本市場對其未來業績增長的高預期,從而帶動股價的上漲,市值的躍升。市值的增長使藍色游標在並購時更具主動權,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講,高市值意味著上市公司擁有資本市場發鈔權。
3.利用上市超募資金迅速且密集展開行業內並購,將募集資金「轉化為」高市值,再以發行股票的方式繼續展開後續並購與配套融資。
從藍色游標上市後的並購支付方式可以看出,上市時,藍色游標共募集資金6.2億元,公司賬面現金充裕,因此,公司上市後的並購幾乎都是以募集資金直接作為對價支付,2012年末至2013年初,超募資金基本使用完畢,而此時,公司市值已近百億,百億市值為藍色游標在後續並購中帶來了更多主動權,從2013年起,藍色游標的並購標的規模進一步擴大,而公司憑借其高估值溢價多採用定增方式進行收購。
模式二:由大股東成立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待子業務成熟後注入上市公司。
優勢: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層面稀釋股權;未來如果子業務發展勢頭良好,可將資產注入至股份公司;通過此結構在控股股東旗下設立一個項目「蓄水池」,公司可根據資本市場周期、股份公司業績情況以及子業務經營情況有選擇的將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更具主動權;可以在子公司層面上開放股權,對被並購企業的管理團隊而言,未來如果經營良好,可以將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從而實現股權增值或直接在上市公司層面持股,實現上市,具有較高的激勵效果。
劣勢:規模有限,如成立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則需要大股東出資較大金額,如非控股則大股東喪失控制權;子公司或項目業績不能納入股份公司合並報表,使得並購後不能對上市公司報表產生積極影響;公司需成立專門的並購團隊開展項目掃描、並購談判、交易結構設計等,對公司投資並購能力和人才儲備要求較高。
模式三:由大股東出資成立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待子業務成熟後注入上市公司。
除模式二所列優勢外,還具有以下優勢:
優勢:大股東只需出資一部分,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或政府資本展開產業投資並購;可以通過與專業的投資管理公司合作解決並購能力問題、投後管理問題等;可以通過基金結構設計實現與基金管理人共同決策,或掌握更多的決策權。
劣勢:大股東品牌力、信譽、影響力等較弱,可募集資金額規模可能受限;前期需要大股東出資啟動,對大股東的出資有一定的要求。
案例:思科和紅杉資本的協同並購
思科堪稱矽谷新經濟中的傳奇,過去20多年,其在互聯網領域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思科在其進入的每一個領域都成為市場的領導者。反觀思科的成長,幾乎可以視為一部高科技行業並購史的縮影,而其並購成長模式離不開另一家偉大的公司:紅杉資本。
思科1984年創立於斯坦福大學,創始人夫婦一個是商學院計算機中心主任,一個是計算機系計算機中心主任,兩人最初的想法只是想讓兩個計算機中心聯網,1986年生產出第一台路由器,讓不同類型的網路可以互相聯接,由此掀起了一場通信革命。1999年思科在納斯達克上市。市值一度達到5500億美元,超過微軟,雄踞全球第一。
紅杉資本創始於1972年,是全球最大的VC,曾成功投資了蘋果、思科、甲骨文、雅虎、Google、Paypal等著名公司。紅杉累計投資了數百家公司,其投資的公司,總市值超過納斯達克市場總價值的10%。紅杉資本早期投資了思科,在很長時間里是思科的大股東。被稱為互聯網之王的思科CEO錢伯斯就是當時紅杉委派的管理層。
思科真正的強勢崛起,是在上市之後開始的;而並購重組正是它神話般崛起的基本路線。(思科在2001年之前就進行了260起技術並購)。在IT行業,技術創新日新月異、新團隊新公司層出不窮。作為全球領先的網路硬體公司,思科最擔心的並不是朗訊、貝爾、華為、中興、北電、新橋、阿爾卡特等網路公司的正面競爭,而是顛覆性網路技術的出現。顛覆性技術一旦出現,自己的帝國就可能會在一夜之間土崩瓦解。因此思科把地毯式地掃描和並購這些新技術新公司,作為自己的競爭戰略和成長路徑。
然而新技術新應用在哪裡?顛覆性的技術在哪裡?它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藏在全球各地的創業公司、實驗室、甚至某個瘋狂創業者的家中(正如思科自己的創業背景)。因此,思科必須建立自己的「行業雷達」與「風險投資」功能,高度警惕,保持對新技術的獲悉。
但在實際操作中,對於大量出現的新技術應用,作為上市公司,思科並不適合扮演VC角色,因為這牽扯上市公司的決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風險承受、財務損益等因素。因此,思科需要一家VC與自己配合,共同來完成這個工作任務。
於是,風險基金紅杉,扮演起風投和孵化的角色,與思科形成戰略聯盟、結伴成長的關系。一方面,思科利用自己的技術眼光、產業眼光和全球網路,掃描發現新技術公司,對項目進行技術上和產業上的判斷,把項目推薦給紅杉投資。另一方面,紅杉對項目進行投資後,聯手思科對項目進行孵化和培育。若孵化失敗,就當風險投資的風險。若孵化成功,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就溢價賣給思科,變現回收投資,或換成思科的股票,讓投資變相「上市」。
上述過程常態性地進行,在全行業里地毯式地展開,思科將行業內的創新技術和人才,一個個地整合進來,企業神話般崛起,直取全球第一。而紅杉成了VC大王,名震IT行業,獲取了豐厚收益。
在這一模式中,各方各得其利,對於新技術公司而言:獲得了VC投資,贏得了存活和成長;而賣給思科,創業者實現了財富夢想,而思科的大平台也更有利於自己技術的創新和廣泛應用;對於紅杉:依靠思科的技術眼光和全球網路,源源不斷地發現並投資好項目。一旦孵化成功,能夠順利高價賣出,獲得高額回報,消化投資風險;對於思科:充分利用自己的上市地位,用現金或股票支付,在全社會范圍整合了技術和人才,強化了自己的技術領先優勢,造就了產業和市值上的王者地位;而對於華爾街市場:思科的技術領先和高速成長,成了明星股和大藍籌,拉動了資金的流入和交易的活躍,促進了納斯達克市場的繁榮。紅杉的選項和投資管理能力得到了業績的證明,資本市場持續地向紅杉供給資本。
模式四:由上市公司出資成立產業投資基金作為投資主體展開投資並購,待子業務成長成熟後注入上市公司。
除具備模式二、模式三的優勢外,還具備以下優勢:
優勢: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力、影響力、信譽等撬動更多社會資本與政府資本,更容易募集資金;上市公司的資金比較充裕,便於啟動基金;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層面稀釋股權;可以通過股權比例和結構設計將投資的子公司業績納入股份公司合並報表。
劣勢: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環境與國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資人,因此能夠依託大股東力量與上市公司形成模式三中所述產融互動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隨我國私募基金以及並購市場的不斷發展壯大成熟,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選擇與私募基金合作成立並購基金展開對外投資和收購,由並購基金扮演上市公司產業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鎖定具有戰略意義的優質資源,待培育成熟後再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大康牧業攜手天堂矽谷,成立產業並購基金
2011年8月,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天堂矽谷股權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專門為公司產業並購服務的並購基金,雙方合作後,自2012年至今
,已先後與武漢和祥畜牧發展有限公司、湖南富華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武漢登峰海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慈溪市富農生豬養殖有限公司達成收購及共同管理協議,主要合作模式為:由天堂矽谷和大康牧業共同管理被投資公司,其中天堂矽谷主要負責公司戰略規劃、行業研究分析、資源整合優化等方面;大康牧業負責經營方案及其日常經營和管理等內容,派駐專業管理團隊。
上市公司以這種方式展開並購,一方面擴大了可調用資金規模,大康牧業僅用3000萬元即撬動3億元現金用於自己的產業並購;第二,由並購基金直接收購被投公司股權無需經過證監會行政審批,極大的提高了並購效率;第三,通過與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在戰略研究、資源整合等方面與上市公司形成互補;第四,在並購基金投資期間上市公司即介入經營管理,降低了並購後整合階段可能給公司帶來的利潤無法如其釋放的風險。
綜上所述,我國並購市場即將進入爆發成長期,上市公司必將成為其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參與力量,上市公司應將並購主體的選擇作為整個並購結構設計中的重要一環,綜合評估自身資產、市值等情況,標的企業盈利能力、成長性、估值等情況,選擇、設計合適的並購主體開展並購,打開公司並購成長的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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