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有企業融資法律法規都有哪些規定
您好,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各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各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當期監督工作,確保監事會當期監督工作有效開展,現將《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中央企業要充分認識監事會實行當期監督的重要意義,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積極支持和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工作,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工作機制和制度,共同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支持配合國有企業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開展當期監督工作,提高監督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資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企業應當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及時、全面提供監督檢查所需信息資料。
第三條 企業和監事會應當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防止涉密信息資料失泄密。
第四條 監事會應當嚴格執行「六要六不」行為規范,遵守企業有關工作制度,恪盡職守,依法監督,廉潔自律。
第二章 工作聯系機制
第五條 企業和監事會應當加強工作聯系、溝通,建立工作聯系制度,明確聯系人員和方式,協商確定有關支持配合事項。
第六條 企業建立與監事會的工作聯系機構,由企業有關負責人牽頭,辦公廳(室)、董事會試點企業董事會辦公室、財務、審計、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相關負責人擔任聯系人,分工負責重要情況報告、會議通知、財務及經營管理等信息資料報送、監督協同配合、監事會要求糾正和改進問題的整改落實以及其他需要支持配合的工作事項。
第七條 企業負責人及主要職能部門向監事會匯報企業財務、資產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支持配合監事會與有關人員談話工作。
第八條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選舉產生職工監事,為職工監事履行監督職責提供必要條件。
第九條 企業應當為監事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行政保障,協助做好監事會對所屬企業監督檢查的聯絡協調工作。
第十條 監事會根據監督檢查需要和企業情況,與企業商定支持配合具體事項和要求,確定重點聯系人負責與企業日常聯系工作。
第三章 重要情況報告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及時向監事會報告涉及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動態,以及出資人關注事項等重要情況。
企業重要情況報告的范圍、內容、報送形式和時限等,由企業與監事會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涉及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受)讓、薪酬分配、業績考核、利潤分配、主要領導人員出國等重要情況應當事前報告監事會。
第十三條 涉及企業重要機構及人事變動、遭受重大損失或者發生重大經營危機、違法違紀違規、法律訴訟和仲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突發公共事件等重要情況,應當在第一時間報告監事會,並通報後續進展情況。
第十四條 監事會應當對企業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作出靈敏有效反應,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信息,加強企業風險分析,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
第四章 列席會議
第十五條 涉及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以及其他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重要會議,應當通知監事會列席。
第十六條 監事會列席的企業會議包括:
(一)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黨委(黨組)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二)年度(年中)工作會議;
(三)財務工作會議,財務預決算會議,生產經營(經濟形勢)專題分析會議以及紀檢監察、審計方面的重要會議;
(四)監事會主席認為需要列席的其他重要會議。
第十七條 監事會列席的有關會議,企業應當將會議時間、地點和議題提前通知監事會,並提供相關材料。
會議通知一般應在會議召開5日前送達監事會,會議相關材料及早報送監事會。企業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通知及相關材料應提前送達監事會。
第十八條 企業重要會議決議事項、會議紀要等有關會議材料報送監事會。
第十九條 監事會收到企業會議通知後,確定列席會議人員,及時向企業反饋。列席會議人員應認真進行會前准備,並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將會議情況及相關建議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和辦事處報告。
監事會可通過視頻、電話等形式列席企業會議。
對未列席的企業重要會議,監事會應當在會後查閱相關會議記錄、紀要等文件材料。
第五章 信息資料報送
第二十條 企業與監事會協商確定報送信息資料范圍、程序及相關責任等,及時提供財務和管理信息資料,開放企業信息系統。
第二十一條 企業按照監事會有關要求,做好《企業年度工作報告》填報工作。由相關負責人牽頭,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明確內部分工,落實相關責任,按規定時間、內容和形式報送。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當建立信息資料日常報送制度,及時將有關規章制度、財務和生產經營動態及分析資料等報送監事會。
《企業年度工作報告》中已反映、藉助企業信息系統以及列席企業會議可以獲取的信息資料,不重復報送監事會。
第二十三條 企業向國資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請示、報告及其批復文件,應當同時抄送監事會。
企業接受國家審計等情況及時通報監事會。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根據監督檢查需要和企業情況,合理確定資料收集范圍和程序,對獲取的企業信息資料應當妥善保管、有效利用。
重要及涉密文件資料應編制交接清單,需退還企業的及時辦理清退手續。
第六章 協同配合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支持配合監事會與會計師事務所的聯系和溝通,就審計計劃、審計重點、審計安排等事項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協調。
在企業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業務約定書中,應明確會計師事務所加強與監事會溝通,將監事會關注事項納入審計計劃,相關工作底稿供監事會查閱等事項。
第二十六條 企業與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和審計報告階段,就重要審計事項交換意見的有關會議,應當請監事會參加。
第二十七條 企業內審部門年度或階段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報告等資料應報送監事會。審計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監事會。
第二十八條 企業紀檢監察部門應將案件及查處情況報告監事會,重大案件及時與監事會溝通。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將監事會要求自行核查的有關問題或事項,納入內審、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審計或檢查,審計報告及檢查結果報送監事會。
第七章 交換意見和整改落實
第三十條 監事會在不參與、不幹預企業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的前提下,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需要企業自行糾正和改進的問題,通過座談會、簽發提醒函件以及監事會主席向企業負責人提示等形式,及時與企業交換意見,督促企業整改。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落實監事會要求糾正和改進的問題,並及時向監事會反饋。
附件:企業提供信息資料范圍
企業提供信息資料范圍
一、企業年度工作報告
二、企業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財務有關資料
(一)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及年報審計材料,企業財務快報(含重要子企業);
(二)企業財務預算及執行情況報告;
(三)會計賬簿及有關憑證。
四、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情況及分析資料
五、企業當期重要事項情況資料
(一)企業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受)讓、工程建設、重要物資采購及招投標、非主業及高風險業務投資、對外擔保、業績考核、收入分配、主輔分離、關閉破產清算等資料;
(二)企業負責人職責分工、薪酬和職務消費、兼職取酬、股權激勵等情況;
(三)重要機構及人事變動、重大責任事故、重大訴訟和仲裁、違法違紀違規等資料。
六、企業及其重要職能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七、報送國資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請示、報告及其批復文件
八、企業董事會會議、黨委(黨組)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等會議紀要,年度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資料
九、與企業相關的宏觀經濟政策、行業發展及市場狀況等資料
十、國家審計及企業紀檢監察、內部審計等情況資料
十一、監事會需要的其他信息資料
② 國家有啥政策是鼓勵國企進行戰略規劃或績效考核的沒
推進分類監管,強化監管體系建設
堅持國資國企分類監管是大勢所趨。根據國資委、財政部和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標意見》,按照國企承擔的職責定位、產業特徵、市場屬性、資源配置方式的不同,將國企分商業類和公益類兩大類別,實現差異化管理,實行分類考核和差別化薪酬體系。建議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分為商業一類、商業二類和公益類三大類企業:
其中商業一類主要指以經濟效益為導向,以參與市場競爭為主要運營方式,充分遵循市場規律,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的企業,主要衡量資本增值、盈利能力和稅收貢獻,原則上已經完成或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並著力推進此類公司的整體上市。
商業二類主要指以創新為導向,根據政府確定的戰略目標,承擔重大專項任務或者實現特定功能,以實現政府在調節經濟結構、加快產業轉型、推進城市建設等方面的戰略意圖,同時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主要衡量效率效能提升和目標功能實現,原則上推進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程。
公益類主要指以社會效益為導向,以保障民生、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為主要目標,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兼顧經濟效益,主要衡量成本控制、服務保障水平和能力,原則上提高利用市場機制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的能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引入社會滿意度評價。
突出主業發展,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加強對國企主業發展戰略研究,做好國企戰略規劃,強化頂層設計和超前謀劃。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設置應加強對主營業務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考核,突出指標間的非關聯性,做到「一類一策」或「一企一策」。對商業一類企業,從股東價值、主業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維度進行考核,可設置經濟增加值EVA、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資源儲備(土地儲備或項目儲備等)等指標。對於商業二類企業,要實現投資、管理和創新的良性循環,從投融資成本控制及發展能力方面進行考核,可設置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成本率、新項目資金平衡率等指標。對於公益類企業,從運營管理成本及服務效能等方面考核,可設置運營管理成本、人均運營費用、經營性凈現金流等指標。對涉及跨業務的企業,根據主業確定類別制定核心指標,同時要因企制宜實行「進大院、開小門、調節管理」,即以主業發展確定企業類別,再按不同的業務收入屬性進行分割管理和調節。
兼顧長短目標,合理謀劃企業戰略
根據國企所處行業和發展階段等因素,在國企經營業績考核時,建議將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有機結合,即任期考核指標是企業發展戰略的體現和實施,年度考核指標由任期考核指標按年度分解而得,一般應與企業戰略規劃的年度任務一致。將企業目標管理考核長短期有機結合後,對於企業負責人的考核就不僅是企業的短期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經營增長能力和資產運行能力,而且還應將企業的近期利益與長遠目標結合起來,並且注重從長遠的角度對企業綜合發展能力和經營周期的考核。
如企業要轉型升級,孵化新型產業或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前期可能需大量投入而產出甚微,只要在任期結束完成既定指標,年度可以容忍盈利的合理下滑。如此,不至於出現企業負責人為了完成年度指標任務而不惜採取飲鴆止渴或殺雞取卵等非理性行為,有利於國有資產長期、持續地保值增值。
落實運管責任,夯實企業發展基礎
從嚴管控,多維度、多層次設置考核指標,全面落實運管責任。在設置經濟效益指標外,還應設置管理績效和約束性指標。管理績效指標按照「考短、考軟」原則,兼顧定量和定性指標,主要考核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國資國企改革導向、風險管控與防範責任、社會服務質量、運營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方面。約束性指標則將勤政廉政責任、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責任、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信訪維穩責任作為扣分指標,並對重大違紀案件、安全生產事故實行「一票否決」。堅持全面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從各個維度對企業經營管理情況進行全面評價。
強化對標管理,確保效益平穩較快增長
加強行業對標,倡導「橫向比,行業內要領先;縱向比,任期內有進步」的理念,制定「用力跳一跳能完成」指標值。一是核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基準值時,與上年實際完成值和前三年實際完成值平均值等歷史成績進行對標,既比經濟數據等硬指標,更比數據背後的理念、方法等軟實力,找到不足,防止倒退;二是在核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值時,根據「同一行業、同一尺度」原則,結合宏觀經濟形勢、企業所處行業發展周期、企業實際經營狀況等,橫向與行業排頭兵和國際先進企業比,充分體現行業內對標,盯住標桿,改善管理;三是核定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的基準值,要採用前一任期實際完成值和前一任期考核目標值與實際完成值平均值中的較高值,防止後任坐享前任其成。對標的目的是促使企業和自己比,和同行比,和任期比,從而促進企業不斷超越。
規范收入分配 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是相輔相成的,績效考核是實現激勵的基礎,而沒有應用於企業高管和員工的績效考核也沒有意義。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要求,建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同激勵約束機制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即業績上、薪酬上,業績下、薪酬下,並作為職務任免的重要依據。經營性虧損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應適當下調,年度綜合考評為不勝任的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及任期激勵收入;任期內出現重大失誤、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其負責人承擔的責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發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等。同時對市場化程度較高的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效益掛鉤;對市場化程度較低的企業,實行工資預算管理,按照「提低、擴中、控高」的原則,年初對工資總額進行核定、年中對工資總額進行動態管理、年末根據數據分析和統計進行清算等,不斷完善激勵和分配機制。
持續深入完善國企經營業績考核是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要內容,也是國企不斷創新、持續發展的動力源泉。對國企實施科學合理的考核,有助於克服當前我國市場化進程中不斷滋長的逐利沖動對國企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的負面影響,有利於股東價值最大化和國企科學健康發展目標的實現。
③ 國有企業融資要求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原則規定) 企業投融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科學、民主的決策程序,規范可行性研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投融資決策應當堅持審慎原則,充分預計投資風險。在可行性研究論證中對存在不確定因素的應作否定判斷,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
二、根據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及時向監事會報告涉及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動態,以及出資人關注事項等重要情況。
企業重要情況報告的范圍、內容、報送形式和時限等,由企業與監事會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涉及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受)讓、薪酬分配、業績考核、利潤分配、主要領導人員出國等重要情況應當事前報告監事會。
《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項目要求)
企業選擇投資項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產業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要求;
(四)有利於突出主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五)投資規模應當與企業實際能力相適應;
(六)符合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相關管理制度。
第六條(產權代表義務)
企業國有產權代表是投融資決策的直接責任人,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提請企業進行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工作。在決策過程中,應當切實貫徹出資人意志,維護出資人權益,認真履行有關報批程序,按照市國資委的批復意見在企業決策程序中發表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④ 如何做好國有企業KPI績效考核
國有企業KPI績效考核實施步驟:
1、設計適合國有企業自身的考核辦法
2、制定有效的考核標准
3、做好企業員工宣傳引導工作
4、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5、定期調整考核目標
具體如下:
1、設計適合國有企業自身的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的設計,應充分考慮國有企業文化、員工素質、行業領域等多方面因素。設計考核方法時應該保證企業員工的充分參與,只有考核辦法得到了員工的認可,才能保證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進行。
2、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標准
考核標準的制定應該多徵求國有企業員工意見,這樣不僅會使考核標准制定的更合理,而且員工也會努力去達成甚至超越標准。考核指標應該盡可能細化、量化,對於不能量化的指標,應盡可能使用明確的描述,且這些描述可以通過一些途徑進行驗證。
3、做好企業員工宣傳引導工作
通過對績效考核知識的宣傳,使員工了解考核的目的,明確考核的目標。通過對考核者進行培訓,提升考核者的考核技能和素質水平,保證績效考核質量,避免形式化。
4、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公開
績效考核的結果予以公示,使國企員工了解自己的績效,員工通過考核結果,可以了解主管對自己的期望,認識自己有待改進的方面,同時員工也可以提出自己完成績效目標的困難,請求上級的指導和幫助。
5、定期調整績效考核目標
一般情況下,考核方案一旦確定,在一個考核周期內若無重大的、原則性的變化,是不會輕易改變的。但再好的制度也會有漏洞,考核方案也不該一成不變,國有企業要不斷對考核指標進行反思,及時發現考核方案的不合理,並適當的作出調整,才能保證績效考核准確性。
【KPI績效考核】
KPI績效考核,又稱「關鍵業績指標」考核法,是企業績效考核的方法之一。企業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是把企業的戰略目標分解為可操作的工作目標的工具,是企業績效管理的基礎。建立明確的切實可行的KPI體系,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
⑤ 企業融資員的績效怎樣考核
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模塊,通過績效管理,企業將戰略目標與員工個人目標相統一,同時也是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重要依據。可對比的多維度績效管理體系 CMF-PMS (Comparable Multi-Factor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針對KPI、平衡計分卡等考評方式在中國出現的適應性問題,諾姆四達通過十多年的理論、實踐上的探索,開創了可對比的多維度績效管理體系 CMF-PMS .
⑥ [轉載]政府投融資平台如何對下屬企業進行績效考核
1、平台發展特徵分析(1)建設和融資任務為主。平台成立初衷是為了完成市政府基礎設施建設和融資任務。因此,平台及其下屬企業的核心職能是建設和融資。(2)大部分平台先有子公司後成立集團。由於歷史原因以及平台資產整合的需要,大部分平台先有子公司,後在政府組織協調下,整合子公司後,注冊成立集團。因此可能出現集團無法推行政策、實施集團化管理的現象,這需要集團通過策劃戰略以及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通過治理結構和戰略理順與下屬企業的關系,通過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調動下屬企業經營層的積極性,規范下屬企業管理行為,以保障集團戰略的實施。(3)經營性項目與公益性項目並存。國務院十九號文的發布,使城市投融資平台逐漸重視經營性項目的運作及經營能力的培養。部分城投集團由混業經營逐步向分業經營進步。分業經營使資源集約化運用,大大提高管理運營效率,但分業經營對績效考核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分業經營都在集團二級子公司,對下屬企業實行定性為主還是定量為主的考核方式,以及通過何種指標進行考核,在集團層面必須進行重新的規劃。2、平台人力資源發展存在的問題(1)人力資源管理更多關注於事務性管理 目前大多數政府類融資平台公司用人機制還停留在傳統的人事管理階段,人事部門基本上沒有對制度制定調整權,難以根據實際情況對管理政策和制度進行及時調整。人事部門在企業中的地位不突出,趨同於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門,更多地關注於事務性的管理,缺乏從戰略支持角度對績效進行有效地考核與評價。(2)績效考核指標單一 隨著國務院十九號文的發布,政府類融資平台由單純進行融資逐步向融資和經營的職能轉變。但目前大多數融資平台的績效指標單一,無法真實反映下屬企業經營結果,無法激勵具有管理經營才能和績效的經營者,造成人才流失,嚴重影響融資平台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二、績效管理主要問題分析(一)績效管理的目標 1、建立對下屬企業負責人的激勵機制,調動下屬企業負責人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2、建立對下屬企業負責人科學的考核機制,為薪酬發放、職務任免提供客觀、科學的依據; 3、建立對下屬企業負責人有效的約束機制,使得集團公司總體戰略能夠順利實施。(二)績效管理實施的要點1、考核指標設置的導向(1)以財務類指標為主。 城投集團作為下屬企業的出資人,必然關心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資產投資回報,企業經營效率及可持續發展能力這四大核心問題。因此,不同於「德能勤績廉」的人事考核,對下屬企業總經理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以財務類指標為核心,才能體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資本收益最大化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對下屬企業總經理的績效考核以財務類指標為主的重要優勢在於考核結果易量化,透明度高,說服性強,可以有效避免考核過程中的主觀性和考核結果模糊的問題。因此,下屬企業總經理的績效考核指標應以財務類指標為主。(2)體現共性和個性相結合的原則。 城投集團作為出資人,對每家下屬企業的考核均圍繞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資產投資回報,企業經營效率及可持續發展能力這四大核心問題。在相同的考核內容下,考核指標的設置也應符合共性化的要求。考核採用共性考核指標也使考核結果更具有可比性。 考慮到城投集團下屬企業涉及的行業廣泛(如交通、供水、房地產、餐飲住宿、旅遊開發等),企業所有制形式多樣(如全民所有制、公司制),經營難度與風險不同(如市政公用壟斷型、市場競爭型),所有企業均使用同樣的考核指標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為使績效考核實事求是、公開公正,應在共性考核指標的基礎上,按照每家企業所處的不同行業、資產經營的不同水平和主營業務等不同特點設立個性化考核指標。(3)部分運用定性指標。城投集團下屬企業中保供類企業承擔的政策性任務較多,安全生產、保證供應也是其重要任務之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類企業承擔大量的政府工程建設任務,工程的進度和質量是關鍵,故建議設置部分定性指標,考核下屬企業的重要生產經營任務完成情況。2、具體指標設置建議正常融資平台下屬企業的績效考核建議參考以下指標分別予以年度與任期考核。1)年度考核(1)經營責任基本指標經營責任考核的基本指標建議為年度利潤總額指標與凈資產收益率指標。(2)經營責任分類指標經營責任考核的分類指標應側重於考核企業管理水平與發展能力。(3)管理責任指標 管理責任指標分為管理責任基本指標、管理責任分類指標與管理責任否決性指標。 ①管理責任基本指標是共性指標,主要考核各下屬企業執行集團管理制度、黨建與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正建設、安全生產日常管理等事項。 ②管理責任分類指標是個性指標,根據各下屬企業的管理需要設定。主要考核重點任務的完成情況。管理責任否決性指標是指在經營管理中必須要杜絕的事項,一旦否決性事件發生則定性指標對應的績效考核得分為零。2)任期考核(1)經營責任基本指標 任期考核的基本指標一般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指標、任期內營業額平均增長率指標與任期內各年度考核結果指標。(2)經營責任分類指標 任期考核的分類指標應側重考核企業的管理效率、可持續發展能力與核心競爭力,考核指標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經營性質進行個性化指標的設計,如公共交通的單位里程成本、城建項目管理的年均建設工程量以及利潤增長率等。 採用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可以全面綜合考核企業的經營業績,保證企業的可持續增長,並有效防止企業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因為企業經營負責人在年度經營中累積下來的決策失誤和不良資產在任期考核中可得到有效反映。 考核時點的選擇:建議對下屬企業總經理與外派董事的考核採取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的具體考核形式,年度考核安排在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後,結合年度審計進行;任期考核安排在下屬企業總經理或外派董事任期即將結束時,結合離任審計進行。3、考核流程1)確定目標(1)簽訂經營責任書 績效考核的目的在於通過考核體現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行為,促進下屬企業的業績增長,因此考核的目標必須在考核期初就予以確定。建議採用下屬企業總經理與集團公司簽訂《年度經營責任書》與《任期經營責任書》的形式確定考核目標。(2)目標值的確定方式 在簽訂責任書的過程中應體現下屬企業與集團公司的互動,即採取由下屬企業總經理上報、集團公司審定的方式。通過明確《任期經營責任書》和《年度經營責任書》,明確各項經營指標的目標建議值及必要說明。(3)目標值的確定原則 《年度經營業績書》中考核目標建議值原則上不低於前三年考核指標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任期經營業績書》中考核目標建議值原則上不低於前一任期考核指標實際完成值。2)考核依據(1)以真實客觀的財務報表為客觀依據。通過財務報表中指標的實際完成值與經營責任書中的目標值對比,形成對目標完成情況的初步結論。對下屬企業總經理的績效考核以財務類指標為主,這就要求考核必須建立在財務報表真實客觀的基礎上。(2)日常管理資料與匯報資料。對下屬企業總經理的績效考核周期較長,通常為一年或一個任期,因此考核部門應完善對下屬企業總經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日常管理資料的收集工作;同時建立報告制度,要求在出現重大的安全生產事故和質量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投融資和資產重組等事項時下屬企業總經理必須及時向集團匯報。這也符合績效考核中定性指標考核的要求。(3)派駐該企業董事或監事的評價意見。(4)總經理的述職報告。總經理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述職,並應有書面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是總經理對日常工作的總結與評價,應作為考核的參考依據。3)考評結果反饋 因績效考核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評價,是為了發現其經營中的不足並為其以後的工作提供指導,因此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同時考慮到考核結果的公正性,在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情況下應允許其提出反饋意見。三、總結 績效考核的關鍵點在於分類指標的選取,指標選擇到位,能切實反映建設、融資、經營的成本、收入和資產管理經營效率,績效考核與薪酬體系的結合,能夠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但是如何選取指標,選取哪些指標,如何進行權重的設計,如何分類將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有效結合,才能最大限度發揮核心競爭力,城投集團需要借鑒專業機構的指標體系從戰略層面上進行設計。
⑦ 國有企業績效考核時如何使用KPI模式
不要直接採用KPI
最好是:360度全方位績效考核+KPI
很實用亦很容易操作
適用於國企的考核
⑧ 金融公司如何進行績效考核
一家新成立的金融服務類企業,公司大致格局分為前台,中台,後台。
前台:負責業務拓展與營銷
中台:業務運營管理中心,負責業務處理、評審、盡調、操作、服務等一系列工作。
後台:支持保障中心,為前台中台服務,提供人財物等一系列支持保障工作。
1、前台可以設置寫明確的量化指標
2、後台可以把其他公司的後台部門的績效考核方案作為參照
3、中台是比較頭疼的,如何對於運營管理類部分進行考核,抽取些量化的指標
那麼薪酬可以有基本工資+績效+提成
績效主要看報告的質量 數量 及時性 准確性,和業務人員的團隊合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