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香港匯豐銀行的資料
匯豐銀行是為了向從事對華貿易的公司提供融資和結算服務而於1864年在香港建立的。1865年開始營業,同年在上海設立第一家分行,而後在天津、北京、漢口、重慶等地設立分支機構。
匯豐銀行在舊中國的業務主要有國際匯兌、發行紙幣、存貸款業務、經辦和舉放對中國政府的外債、經理中國的關鹽稅業務等。
1980年10月4日,匯豐銀行北京代表處經批准成立,這是建國以後匯豐銀行在中國新設立的第一家分支機構。
1984年,匯豐銀行上海分行被授權從事出口押匯方面的業務。
1985年8月16日,匯豐銀行深圳代表處升格為分行,10月31日深圳分行正式開業,匯豐銀行開始在中國有了可以從從事較全面銀行業務的營業機構。
1986年1月9日,解放前遺留下來的匯豐銀行廈門分行(僅保有營業執照)被獲准重新開始營業。
1986年3月19日,匯豐銀行在天津成立了辦事處。
1989年7月6日,匯豐銀行又在大連成立了代表處。
1990年底匯豐銀行上海分行獲准重新注冊,擴大了營業范圍,並允許匯豐銀行自行招聘工作人員。
1994年和1995年我國進一步開放沿海及部分內陸經濟中心城市後,匯豐銀行在青島、天津、及北京的代表處相繼升格成為分行。
匯豐銀行在中國各分行的主要業務可分為兩類:一是工商銀行業務(Corporate Banking),包括項目方面的貸款與房地產貸款、進出口押匯與票據托收、證券託管與B股業務、外匯資金安排等四個方面;二是零售銀行業務(Retail Banking),如存儲賬戶、匯款、旅行支票、信用卡、商戶服務等。匯豐銀行上海分行還為客戶提供房地產按揭貸款等業務。
http://www.hsbc.com
http://www.hsbc.com.cn/cn/sc
㈡ 香港匯豐銀行開來的信用證,請教
All banking charges except DC opening commission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這一條的意思就是說除了開證費外其餘所有的銀行費用都由受益人付。每個基本的信用證都會有這一條的。如果你們不願意付你們可以跟客人協商
㈢ 信用證
如果信用證指定了通知行,而你所在的區域碰巧又沒有通知行的辦事機構,那通知行可能會轉發給你當地的銀行作為通知行,這是信用證上指定的通知行實際就成了轉通知行。
比如香港某銀行開出一份信用證,指定通知銀行為匯豐銀行國內分行。而匯豐銀行國內分行離你比較遠不方便,他有可能會直接用信寄給你,也有可能會將信用證轉發到你當地的建設銀行。這是,當地的建設銀行成了實際的通知行,而匯豐銀行國內分行則只是轉通知行。
㈣ 有關信用證的流程,我是出口方,客戶需要開信用證,香港匯豐銀行的
如果是對方開證,讓對方把開證申請給你們發過來,核對無誤後,通知對方開證。然後就是等你自己通知行通知了。 等通知行把收到的信用證傳真給你們後,你們還需要再次進行核對,看有沒有錯誤。如果有,要盡快要求對方改證。以便不影響貨物的裝運時間。
㈤ 關於信用證求助
這是備用信用證:當收到你們的授權電報聲明借款人沒有按貸款/授信合約的條款或條件履約,我們匯豐銀行將以本備用信用證條約規定無條件向你支付違約賠償金額包括由借款人所欠拖欠造成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銀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