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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行業融資法律

發布時間:2022-06-06 23:55:36

Ⅰ 房產能否作為融資租賃的標的物

對於“房產能否作為融資租賃的標的物?”這個問題,首先答案是可以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很多家租賃公司都在操作,有的量很大,因為就當下來看,這是風險相對比較低的標的,受許多的人認可。那麼接下來我們詳細分析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

第一條規定的認定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幾個要素為: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最高院在新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問題意見》中特別強調了對於名為融資租賃合同、實為借款合同的,應當按照實際構成的借款合同關系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司法實踐中,影響法律關系認定,且爭議較多的是標的物的性質問題,即房地產能否作為融資租賃標的物。

根據以上論述,可以得出,認定房產屬於融資租賃適格標的物需要租賃物已取得預售證並辦理過戶登記且租賃物屬於固定資產。

Ⅱ 房地產融資的相關政策

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這也催生了一個新產業的繁榮—融資服務。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
但是,房地產融資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四)境外ipo
(五)借殼上市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等
綜合比較:由於房地產融資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
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渠道可以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
1.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2.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和融資工具有:
(1)上市融資:股份制房地產企業上市發行股票融資現已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上市融資包括直接發行上市和利用殼公司資源間接上市。
(2)房地產開發債券:發行債券可以聚集社會閑散資金,為房地產開發帶來大規模的長期資金,用於土地開發和房地產項目投資等。當房地產企業在開發中有長期的資金需求時,債券是一種重要融資渠道。
(3)銀行信貸:從銀行借款是開發商的主要籌資渠道,短期信貸只能作為企業的流動周轉資金,在開發項目建成階段,可以以此作為抵押,申請長期信貸。我國的開發商向銀行申請貸款,可分為土地貸款和建築貸款。常見的開發貸款有:短期透支貸款、存款抵押貸款和房地產抵押貸款。
(4)房地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採取公司或商業信託的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房地產(一般為收益性房地產)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有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它實質上是一種證券化的產業投資基金,通過發行股份或收益單位,吸收社會大眾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門管理機構進行經營管理。它通過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各種不同的房地產證券、項目和業務進行組合投資。
(5)商業抵押擔保證券(CMBS):這是一種商業證券化的融資方式,及將不動產貸款中的商用房產抵押貸款匯集到一個組合抵押貸款中,通過證券化過程及債券形式向投資者發行。
(6)其他融資方式:利用外資、回租融資、回買融資、租賃融資、夾層融資等等。

Ⅲ 現行房地產開發投融資政策是什麼

央行通過連續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加息以及發行巨額央票等手段來回收銀行系統資金。同時中央政府推出國八條,國六條等政策措施以及其後的二套房政策等都對國內房地產市場的過度投機起到了很好的抑製作用,房地產市場發展開始由狂熱期步入穩步增長期。

由於市場的各種需求強勁,房地產價格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同時由於我國房地產貸款違約率較低,所以被商業銀行視為優質資產經營。另外各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了搶占更多市場份額,進而大幅度進行房地產貸款的發放。

(3)房地產行業融資法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投資者在進行房地產投資前必須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選擇合適的地段,不同地段,房地產的價位有很大差別。假如你選擇投資居住型的房產,可以選擇在住宅小區投資一些距離購物中心和公共交通的房產,發展前景比較好。

投資者購買住宅和商鋪時一定要注意產權必須合法、有效,各項手續一定要齊全,避免造成法律糾紛。弄清楚房屋的剩餘使用年限和法定房屋功能。

Ⅳ 房地產面向社會融資有什麼規定嗎

深入解讀房地產融資渠道及具體處理方式

近年來,房地產行業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中的支柱性行業。眾所周知,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

當前,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還是以銀行信貸為主的單一融資格局,而另外融資渠道房地產信託、房地產基金、海外融資、股權融資等,由於各種各樣的限制,融資規模仍然有限,這種情形造成我國房地產業和銀行業存在極大風險。深入解讀房地產行業的融資渠道及具體的處理方式。
一、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及現狀
1、銀行貸款
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內貸款、自籌資金以及其他資金等兩個方面,房地產自有資金比例比較低,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銀行信貸資金貫穿於土地儲備、交易、房地產開發與銷售整個過程。根據中央和銀監會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中有55%的資金直接來自銀行系統,而另外的自籌資金主要由商品房銷售收入轉變而來,大部分來自購房者的銀行按揭貸款。銀行貸款實際上支撐了房地產開發商經營周轉的主要資金鏈。
2、房地產信託
房地產信託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託投資方式,即信託投資公司制定信託投資計劃,與委託人簽訂信託投資合同,委託人將其合法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緊縮性的宏觀政策使對銀行依賴性極強的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非常緊張。著是的房地產企業對銀以外的融資渠道的資金需求更加緊張,房地產信託業務得以發展。不過,目前信託產品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限制,例如法律政策的制約、信託產品的流通性問題,以及信託計劃的異地發行、資金異地運用的管理與審批比較嚴格等,這些都制約著房地產信託的發展。但從長遠看,信託資金是億個能為房地產企業提供長期穩定資金的渠道,是對房地產融資渠道的一個補充。
3、上市融資
上市融資是房地產企業的一個理想融資渠道,它可以分為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兩種,直接上市的數額比較大,但是融資門檻高,更多房地產企業選擇間接上市,其中買殼是比較常用的方式,買殼上市需要大量的現金,上市的目的是通過增發,配股再融資籌集資金,但前提必須是有好的項目和資產進行置換。但擁有大量項目,好的開發項目和優質房產都是中小企業很難具備的,因此房地產企業走上市融資的路子還是很難。
4、債券融資
房地產證券是房地產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重要工具,也是房地產資金籌集的重要渠道。房地產債券較一般債券收益相對較高,與股票相比又有一定的安全性。因此,在證券市場,企業債券成為企業外部融資的優先考慮形式。但是,目前我國房地產債券發行的規模小,債券流通市場不健全,債券發行程序不規范,債券評級的准確性、可信性還有問題,這都影響了企業通過債券融資的規模。
二、發展我國房地產融資渠道的對策和建議
1、建立多層次房地產融資渠道體系
當前,我國房地產融資的主要問題是建立一個穩定的多層次的房地產融資體系,滿足不同層次企業多樣化需求。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參與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缺少專業的信貸機構,債券、信託、基金發育不良對我國房地產融資貢獻有限,股權融資門檻相對較高,中小企業很難達到要求通過上市融資。因此,迫切需要通過建立多層次的融資體系,為不同企業提供不同的融資場所。
2、開發更多的房地產金融投資產品
房地產渠道融資的多元化開展,關鍵是需要設計出有差異的,服務不同房產企業的金融產品,從而形成一個穩定的房地產金融產品供應體系。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建設剛剛起步,銀行還沒有專業的、系統的地產投資開發貸款。國家加大對房地產金融產品的開發,房地產自身的金融建設必會成長起來。
3、完善房地產金融法律法規
國家應出台適用於房地產金融發展的法律法規,對新型融資工具的組織形式、資產組合、流通轉讓、收益來源和分配等,做出嚴格的規范,使我國房地產多元化融資規范化的發展。
總之,在信貸緊縮的大環境下,我國房地產融資迫切需要擺脫依賴銀行信貸的單一局面,走多元化的發展道路,但在現實中需要國家加強對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房地產企業自身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避免單純依靠銀行資金,根據自身特點,採用多種融資途徑和方法。

Ⅳ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Ⅵ 房地產企業融資涉及哪些稅務

主要涉及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實務中,融資方式主要有金融機構融資、關聯企業借款、統借統還、委託貸款等。開發商作為融資業務的資金借入方,主要涉及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6)房地產行業融資法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Ⅶ 房地產融資方式有哪些

房地產融資的方式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Ⅷ 我國房地產融資宏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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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其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業的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可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至少有60%來源銀行貸款,房地產開發資金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這種較強的依賴度同時將銀行帶到了極大的風險中。一旦開發商資金斷裂,其連鎖效應會使風險最終全部落在銀行上。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建立以銀行為主的多元化融資渠道,間接融資手段與直接融資手段並用。最重要的是在政策允許條件下與銀行合作創新新的融資工具。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運營成本,節約財務費用,還有利於房地產資金的持續運用和公司的發展。
但是,房地產信託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對我國房地產企業來說,由於缺乏多樣化的融資渠道,上市幾乎就變成企業做大做強的唯一途徑。國內IPO上市具有籌資量大、融資能力強;資金使用時間長、分散風險;提高公司價值等優勢。但其高門檻,高融資成本、增加公司相關義務等缺點使得國內成功上市的案例很少。
(四)境外IPO
現階段,國內企業頻頻去香港上市,其數量超過國內IPO數量,為國內大多數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上市的首選。其上市過程簡單,能與國際接軌。但上市成本高,上市要求高制約了它的發展。總之,國內IPO與境外IPO各有優勢。國內上市對國內企業來說相對簡單,但受政策影響大。境外上市要求高,但國際化程度高,再融資方便。
(五)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房地產企業上市的快捷方式。由於直接上市門檻很高,審批時間長,房地產企業上市申請受到宏觀調控影響大,不可能有大批房地產企業上市。因此借殼上市成為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的主流。目前,在國內100家房地產公司中,借殼上市的房地產公司近一半,是房地產公司上市的重要途徑。專家認為,如果能夠巧妙地運用殼資源,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借殼上市是一把雙刃劍。如果能合理選擇殼資源,處理好各種潛在問題,會成為一種好的進入資本市場的方式。否則,則可能不但達到不了在融資的目的,還可能付出慘重的代價。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一種常見和見效較快的重組方式,其主要是用公司的「劣質」資產交換外部優質資產。資產置換重組模式見效快,成效顯著。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式的資產重組關聯交易較多,交易的市場化程度低,短期得益較多,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還有待觀察。 資產置換是一種特殊的資產重組方式。在股權分置改革前,相當一部分控股股東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以劣換優的資產置換,侵佔上市公司資源。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原來的非流通股股東不僅獲得了在未來可以充分流動的權利,更重要的是股改後限售流通股的價格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這大大提高了大股東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積極性。同時,一些績差公司或未股改公司也需要通過注入新資產的方式才能被拯救。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
近年來,房地產產業基金受到業內的追捧,有在境外注冊的基金,有在國內准備注冊的基金。但是,鮮有成功運作的,這主要是受到《產業基金法》沒有出台的限制。雖然產業基金能夠短期籌集大量的資金,而且流動性強,這些是有利於房地產的炒作的因素,但由於產業基金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主題相悖,因此,短期內產業基金法出台的難度較大。
綜合比較:
由於房地產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雖然房地產投資基金被廣泛看好,但由於國內尚無相關政策支持;上市或「借殼」上市過程長,手續復雜,成本較高,是少數有實力大企業可能實現的方式,但受經營特點和預期收益制約不易得到投資者認同,融資效果也不理想;發行股票及上市,對企業資質的要求更為嚴格,大多數的房地產開發商無法接受和實現。故直接融資比重較小。信託融資相對銀行貸款受政策限制少、靈活、創新空間大,但信託產品尚沒有一個完善的二級市場,難於流通。企業債券用途多為新建項目,利息高於同期銀行利率、期限為3~15年。相比之下,很容易就能看出我國大多數企業仍然採取銀行貸款籌集資金的原因。

Ⅸ 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分析

中國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融資方式:◎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是房地產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房地產業的銀行貸款主要有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和銷售環節的住房按揭貸款等直接貸款和間接來自銀行貸款的部分自籌資金。房地產企業自籌資金比例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24%上升到2004年末的27.4%,到2005年3月末,已達到30.1%。但其中有很大比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各種變通的方式獲得銀行貸款來充當自有資金。2004年年初以來,房地產企業自籌資金中銀行貸款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由過去的8%左右上升到目前的9%左右。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至少有60%以上的資金是來自銀行系統,融資渠道主要依賴銀行。 ◎房地產信託融資:房地產信託是指信託機構代辦房地產的買賣、租賃、收租、保險等代營業務以及房地產的登記、過戶、納稅等事項,或者直接參與房地產的開發經營活動。2003年6月央行121文件的出台,使得房地產企業銀行貸款渠道受阻,信託融資方式以「井噴」式速度發展,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全國房地產信託融資項目近70個,房地產信託資金的數額已超過50億元。但其中主要為「過橋」式貸款,籌資比重不大。原因是國家對房地產信託規定,每份資金信託合同總份數不超過200份,單份合同的最低金額為5萬元,限制了中小投資者的加入。◎房地產基金: 房地產基金是一種集中眾多零散資金,交由投資專家進行集中投資的融資方式。具體的基金融資方式有海外房產基金和國內產業基金。近幾年流入中國的海外基金不斷增加,例如: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成為首創置業第二大股東;萬科與德國銀行的合作;摩根斯坦利房地產基金與上海復地合作;荷蘭的ING與首創合作等。由於受到國內政策,以及國內企業運作的不規范和房地產市場的不透明性的影響,海外地產基金在選擇合作夥伴時的標準是公司的管理團隊、土地儲備、政府關系、發展前景等。因此,海外地產基金對於國內眾多的房地產企業來講,可以說是杯水車薪。國內地產基金的發展由於缺乏相關法律制度的規范而受到了限制。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地產基金有望成為房地產融資方式的新寵。◎上市融資:上市融資是企業獲取資金,實行資本運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房地產企業上市比較困難。據有關資料,目前我國上市的房地產企業只有七十家左右,並且存在著以下問題,房地產企業整體素質較差,歷史遺留問題嚴重,管理層專業素質差。例如,2004年2月初,上海復地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的成功上市,為其融資15億港幣。分析上海復地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儲備增加,開發項目多,盈利能力好,資金周轉較快等。◎房地產債券:房地產債券在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總額中的比重很小。2002年,房地產債券融資僅為2.24億元,佔全部融資額的0.02%。2003年,房地產債券融資進一步下降,僅為0.34億元,佔全部融資額的0.003%。債券融資比重小,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國對發行債券的主體要求嚴格。根據《公司法》,只有國有獨資公司、上市公司、兩個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發行資格,並且對企業資產負債率、資本金以及擔保等都有嚴格限制。二是,我國債券市場相對規模較小,發行和持有的風險均較大。 綜上所述,由於國家政策和企業自身條件的限制,銀行貸款形式仍是目前乃至今後一段時期內房地產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同時,信託融資和基金的形式隨著國家政策的出台也將會成為房地產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上市融資將會成為有實力的大型房地產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面對融資困境的房地產業的主要應對策略◎調整心態和思路,面對現實,制定多元化融資發展戰略過去房地產開發商對銀行信貸融資的依賴程度非常之大,常規來說,項目開發資金的至少70%來自銀行信貸資金。在新一輪的洗牌過程中,誰能盡快走出陰影,積極應對,誰就將在洗牌中領先一步,搶佔先機受益。◎買殼上市:房地產企業實現公司上市的良好途徑同樣是進入證券市場,

Ⅹ 房地產企業可以民間借貸嗎,還是非法集資

企業可以向特定的人或者法人單位借款,按照法律規定,只要不是公開向社會(不特定的人)借款,不構成非法集資(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借款時注意利息要合理,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可以會被認定為高利貸,其利息將得不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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