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山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保山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是2016-03-29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注冊地址位於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保岫西路79號。
保山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30500MA6K58N795,企業法人殷祝衛,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保山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保山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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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玉溪市商業銀行的簡介
2006年5月26日,玉溪市商業銀行開業。一載春秋,奮馬揚鞭。如今,玉溪市商業銀行已從一個實力較小的城市信用社,逐步發展成了一家初具規模、運行穩健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一年來,不斷健全公司治理,建立了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為主體的組織架構;不斷拓展業務領域,各項業務持續穩健發展,資金實力和盈利能力顯著增強;不斷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初步構建了覆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不斷優化網點布局,形成了立足玉溪中心城區,逐漸輻射縣區的服務網路;不斷塑造品牌形象,「玉溪人自己的銀行」逐漸深入人心。
玉溪市商業銀行根植本土、奉獻地方,切實履行「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廣大市民」的鄭重承諾。目前在玉溪市內已有網點布局合理,服務各具特色的9個分支機構。
銀河支行:以上門服務作為拓展業務的切入點
玉溪市商業銀行銀河支行位於玉興路下段,它的前身是玉溪市城市信用社銀河社,2007年5月更名為玉溪市商業銀行銀河支行。2001年7月16日,玉溪市城市信用社銀河社搬遷至此開業。這里高樓林立,被老百姓稱為「玉溪金融一條街」,玉溪市內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都匯集於此,玉溪市商業銀行銀河支行猶如高人中的矮子。
面對如此強大的競爭對手和激烈的市場競爭,怎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站穩腳跟,這是年輕的行長李玉紅絞盡腦汁的問題,也是廣大職工最擔心的問題。他們當時給自己的定位是「抓住其他大銀行不太重視的業務,以客戶為中心,做好上門服務」。如在離中心城區較遠的城鄉結合部,哪怕是一張對賬單和一張支票,只要客戶一個電話打來,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就上門服務。以優質的服務贏得了客戶的支持。過去的四年中,他們按照「立足玉溪市區,服務市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發展」的思路,圍繞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狠抓內部管理,積極拓展對外業務,支行發展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存款業務快速增長;客戶數量日益增加。
2006年5月,玉溪市商業銀行掛牌成立,為銀河支行業務拓展創造了一個嶄新的平台。他們在充分總結過去發展經驗,深入分析當前經營狀況的基礎上,制定出2006年——2008年三年發展總體目標:保持存款年均增量5000萬元以上,力爭2008年末各項存款余額達3.5億元。總體思路:嚴格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立足於「市民銀行、市政銀行、市企銀行」的市場定位,充分發揮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自身優勢,積極調整存款結構,以穩定和拓展大戶存款為增存核心,以大力發展中小戶存款為穩存保障,逐步增強存款穩定性,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使各項業務和發展邁上更高的台階。
全力組織存款,做好服務工作是該行的生存之本。為確保「穩存、增存」中心工作的落實,成立了考核小組,制定有效的績效考核辦法,進一步激發了廣大員工攬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抽調綜合業務素質較強的兩名員工加強上門服務,增強與客戶聯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信賴和支持,樹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使各項業務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截至2006年末,全年五日平均存款余額為23300萬元,較上年增長2100萬元,較好地完成了總行下達的指標,並通過狠抓內部管理,做到了全年無案件及重大的差錯事故發生,實現了安全穩健經營。
通海支行:存款大幅上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不斷增強
存款是銀行賴以生存的基礎,更是通海支行常抓不懈的工作。他們借玉溪市商業銀行成立的東風,配合總行的宣傳,加大宣傳力度。在通海電視台做了特約播映,擴大該行的知名度,宣傳通海支行作為地方性銀行靈活、方便的特點,積極爭取政府部門的支持,擴大商行在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的影響,不斷提高通海支行的信譽度和知名度,積極收集存款信息,挖掘每個職工的潛力,做好客戶的聯系工作,為穩存、增存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2006年,通海支行有了一個較大的發展,12月末,各項存款余額為19389萬元,比年初增加6743萬元,增幅為53.32%;全年五日平均存款余額為15151萬元,增幅為36.8%。
貸款是銀行發展之本。通海支行發揮地方金融機構機制靈活特點,結合通海工業強縣的優勢,不斷加強銀政協作、銀企合作,緊緊圍繞政府的產業導向和基礎設施建設,搞好金融服務,存貸款投向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又嚴格控制了貸款風險。
風險防範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工作。通海支行加強風險防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的金融方針和金融法規,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通過與擔保公司合作,極大地降低了信貸風險。
2003年,玉溪市商業銀行通海支行就與由通海縣政府牽頭成立的通海誠信擔保公司建立了合作關系。他們以相互推薦、合作的方式進行融資擔保,為通海縣的中小企業融資難開辟了全新的擔保通道。
中小企業規模小,融資困難。通過銀行與擔保公司對企業財務管理、原料來源、產品銷路、市場狀況,以及企業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信用程度進行調查,為銀行貸款提供詳實可信的資料,由擔保公司對需要貸款企業的信譽度進行擔保。2004年至2006年,通海誠信擔保公司先後為雲南通海熱扎帶鋼廠累計貸款擔保1100萬元。另外還為景程工貿有限公司、雲南宏斌綠色食品有限公司等一些在通海已形成一定規模、工業化程度比較高的企業進行貸款擔保,有效地支持了通海縣域經濟的發展。由於銀行與擔保公司誠信合作,優勢互補,促進了雙方業務的共同發展。擔保公司著力解決中小企業對信貸資金的擔保問題,為銀行培植優質的客戶,形成互相支持,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格局,建立了公司、銀行、企業三者長期、有效的合作機制。
2006年,該行累計發放貸款13590萬元,有力地支持了通海經濟建設和財源培育,進一步發揮了地方銀行的作用,今年三月份被通海縣委、縣政府表彰為「發展工業經濟先進單位」。經過一年來的努力,該行業務不斷擴大,存貸款穩步增長,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不斷增強。
㈢ 農村信用合作制度是否屬於金融學范疇
信用制度與農村金融 一、農村信用制度與農村金融創新 按照信息經濟學的觀點,在現實經濟生活中,任何一個決策者的大多數選擇總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進行的,最有效的市場應該是完全理性的市場,而完全理性市場是建立在決策者行為完全理性和完全信息的根底上的。很顯然,這種完全理性市場是不存在的。面對不完全的信息和不完全的理性,每一個決策者都不可防止地或大或小的承當著信用風險,既然信用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人們的選擇就只能是正確並充分地估計和測算它的影響和損失,以求得風險的有效防範和化解。信用包括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無論是信用意識,還是信用能力,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都需要交易對手去分析區分,這是市場經濟主體的交易本錢。信用制度的核心作用,就在於降低交易本錢,減少信用風險。面對農村資金需求呈現的分散性、周期長、不易監督等特點,農村信用制度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另一方面,契約主體作為獨立的經濟主體和權利主體,有選擇交易對象的自由,這實際上也是一個進行價值比擬、追求價值最大化的行為。在堅持市場化取向的改革進程中,金融機構的商業化體制改革要求其按照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來判斷其經營行為,從金融機構角度來看這是無可厚非的。涉農金融機構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其整體看仍是以追逐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獨立法人,面對高度分散經營的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其交易本錢極高,加上擔保、保險缺失,貸款利率還無法完全實現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也就無法補償其交易本錢和交易風險。當涉農金融機構(包括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不能享受政府的特別照顧時,面對巨大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其支農積極性如何可以預見。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農村信用制度,充分發揮其評價功能,挖掘其價值發現和信用工具創造功能,有效降低交易本錢和風險,增加「三農〞領域對金融機構和其他社會資金的吸引力,有效增加農村金融資金供給,才能有效推動農村金融創新,進而解決農村貸款難題,否那麼純粹靠行政行為或有限的財政獎勵或貼息政策,很難真正解決農村融資難題,更難以推動農業現代化開展。農村信用制度是整個社會信用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局部,鍾獻兵、潘華(2004)認為,建設社會信用制度,需要清晰產權以增強信用制度的內部力量,加強法制建設和利益機制以強化信用機制的外部制約,再輔之以道德教育和信用宣傳,加強對信用中介機構的扶持和管理。魏文靜(2021)認為,信用制度作為約束人們信用交易活動及其關系的行為標准和准那麼,由正式約束、非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局部構成;正式約束主要有信用的法律法規、信用管理制度等,非正式約束主要有傳統道德方面的信用觀念、習俗和習慣等,實施機制主要有信用監督、約束和獎懲制等;這三方面的有機結合與統一才構成完整的信用制度框架。雖然目前大部份研究對信用制度表述不同,但根本框架趨於一致,即都強調需要建立信用監督機制、信用管理機制,加強社會道德教育,培育信用中介機構。 二、農村金融創新與農業產業化 農村金融創新滯後的直接原因是農村信用制度安排的缺失,根本原因還在於農業開展方式粗放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基於農村信用制度推動農村金融創新,除了通過完善信用制度為金融創新提供製度保障外,更核心的功能在於通過信用制度的契約安排,充分運用信用制度的價值發現和信用工具創造功能,推動農業生產方式的開展,進而形成經濟與金融的互促開展。從農業生產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農業產業化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現代化開展,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共同開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盡管學術界對農業產業化的看法仍未完全統一,但大多數學者均強調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要求農、工、貿、科一體化和規模化經營,農戶、企業、合作組織等各經濟主體集合資源結成共贏的利益主體,將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和產後環節整合成一個產業系統(程志強,2021)。不難看出,農業產業化實際上是關於產業鏈聯接的系列契約結合,而其具體的經營模式實際上是這些契約的表現形式,這些契約的締結和可持續運轉,離不開健全的農村信用制度保障。周立群、曹利群(2002)認為,農業產業化開展過程中的系列契約,可以分為要素契約和商品契約兩類:要素契約表現為土地租賃企業先租用農戶現有的土地使用權,再把依附於土地上的農民轉變為產業化工人;商品契約那麼表現為訂單農業,企業與農戶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購農產品,甚至包括產前、產中配套效勞和標准標准。盡管國內學術界對中國的農業產業化應該選擇要素契約模式還是商品契約模式存在爭論,但無論哪種模式,都要求構建一種產業鏈的聯結,都需要在信用制度上作出安排,只是要素契約模式涉及密集的農地整合即農村土地流轉,在我國現有土地制度安排下,對信用制度的依賴程度更高。自2002年我國公布?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來,各地對推進以農村土地流轉為核心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這些探索為解決農村資金需求者抵押物缺失和推進農村金融創新提供了很多經驗模式,例如成都模式、棗庄模式、濰坊模式等。這些模式的共同點在於,改革的對象主要是農村資產產權,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自有房屋所有權、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資產使用權等,核心安排在於農村土地流轉,路徑主要是明確產權、建立產權交易中心,保障農村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目的是使農村資產成為能被普遍接受的交易對象,有效解決農村貸款抵押難的問題,在農村投融資機制方面進行創新,推進農業規模化開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更是明確指出,要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開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假設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戶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從全國各地探索的農村土地流轉方式看,主要有個體農戶主導、村集體主導和中介組織主導型。無論哪種方式,都有金融機構的參與,只是介入程度深淺不一而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前的中介組織主要為農戶自願聯合或政府出面搭建而成,目前在局部地區那麼出現金融機構直接作為中介組織主導農地流轉,主要操作方式為,商業信託公司先租用農戶土地使用權,然後將流轉成片的土地出租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企業把原來依附於土地上的農民變成企業工人。金融機構作為中介組織主導的農地流轉方式,是一種典型的要素契約模式,對信用制度依賴程度較高。因此,從農業產業化開展的兩種模式來看,都對農村信用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要素契約模式因為涉及農村土地流轉,對農村信用制度的需求更為強烈,這種對信用制度的需求,實際上表現為一種金融需求,也為農村金融創新提供了選擇方向和根本前提。 三、民間資本與農村金融創新 對現階段及將來較長時期農村金融需求進行分析是發揮農村金融功能、進行農村金融創新的根本前提。楊德平(2021)等學者通過對文獻梳理發現,盡管眾多學者對農村金融需求研究的角度、觀點各異,但根本都認為農村金融需求包含地方政府(主要為農村根底設施建設)、農
村企業和農戶三大主體。由於農村根底設施建設具有公共產品和准公共產品的特徵,需要特殊的金融安排,本文沒有進行討論(盡管完善的農村信用制度對這一領域的金融創新也有著重要的助推作用),而是重點關注農村企業和農戶的金融需求。從筆者對100戶農戶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戶簡單再生產的資金需求通過金融機構的小額信用貸款和惠農卡等方式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滿足(滿足和根本滿足佔比67%),缺口部份主要靠親朋好友周轉和民間借貸解決;至於農戶生活、助學、醫療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我們將其歸於另一類,這里沒有討論。而對20戶農業產業化企業、合作組織和種養殖大戶的調查顯示,他們的金融需求缺口較大,且普遍存在民間融資行為(佔比95%)。調查顯示,盡管民間融資利率偏高,但歸還率卻比擬高,主要原因是基於血緣、地緣、業緣的非經濟因素發揮了關鍵作用。不管正規金融還是民間融資,對企業而言都是獲取資金的途徑,或者說都是一種社會資本。林麗瓊(2021)認為網路、信任、標準是企業社會資本的三大元素,其中信任是最為重要的元素。完善的農村信用制度,其作用力不僅僅局限於正規金融,而是涉及利益主體利用其社會資本獲取資源的各種行為。因此農村信用制度對農村金融創新的推動作用或者說農村金融創新的方向,也不僅僅局限於正規金融,應該從社會資本的范疇來統籌考慮。如何引導社會資本轉變為農村金融有效供給,一直是我國農村金融開展的一個熱點問題,目前比擬主流的觀點,是大力開展社區類金融機構,而且主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包括資本准入和機構准入),形成民間資本與正規金融的錯位競爭。但筆者在調查中發現,由於缺少合理的信用制度安排,這種錯位競爭的定位極容易造成社區類金融機構與傳統銀行機構的趨同化,使其「官營化〞特色突出而民間資本被邊緣化,無法發揮民間資金在人緣、地緣方面的傳統信用優勢。如果在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村信用制度的作用,從信用意識(主要從法人治理結構入手)和信用能力(主要從發起人資格和股本比例入手)兩方面對社區類金融機構進行綜合設計,按照社會資本的要求來整合正規金融與民間資本,才能形成正規金融和民間資本的優勢互補———既充分發揮基於人緣、地緣構建的傳統民間融資優勢,又充分發揮正規金融的資金規模優勢。而且,基於農村信用制度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領域,不僅能使現行的社區類金融機構到達支農的設計初衷,還能引導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進行金融創新———即正規金融機構聯合民間資本進行信用安排,專門針對某一社區、行業、村鎮開展社區類金融效勞。2021年5月雲南省玉溪市成立的小微企業金融促進會具有社區類金融效勞的根本要素和雛形———玉溪市工商業聯合會和中國民生銀行玉溪支行共同發起成立小微企業金融促進會,促進會按照社區分類成立合作社(如玉溪市通海縣蔬菜產業合作社),社區內相關企業基於相互信任和自願原那麼參加合作社,在一系列契約安排下抱團享受金融機構的社區類金融效勞。截至10月底,已經有213戶小微企業通過促進會獲得2.72億元信貸資金支持。但筆者調查顯示,玉溪市小微企業金融促進會的信用安排層級較低,缺乏完善的層級高的社會信用制度保障,為有效覆蓋風險,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利率水平較高,額度有限(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同時,轄區內其他金融機構表示,在社會信用制度欠缺的情況下,是否開展類似的社區類金融效勞創新還需要慎重考慮。因此,通過構建完善的農村信用制度,引導正規金融和民間資金在農村發起設立社區類金融機構、鼓勵正規金融聯合民間信用在農村地區開展社區類金融效勞,形成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在「社區〞范圍內的優勢融合,可能是解決農村資金需求主體尤其是農業產業化開展主體(企業、合作組織、種養殖大戶)資金瓶頸的一種有效路徑,也可能是農村金融創新的一種有效選擇。
四、現有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路徑及效果分析 完善的農村信用制度是農村金融創新的根底條件,農村經濟開展的新趨勢,對農村金融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進而對農村信用制度建立健全提出了新的方向。目前,農村信用體系還處於試點階段,筆者對局部地區開展的試點進行了分析,希望基於這些分析能為構建適應農村金融創新的農村信用制度提供參考意見。多地開展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充分考慮了對農戶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的考核,評價系統採集了農戶家庭根本情況、資產情況、收入情況、信用記錄等信息,通過分配不同權重,計算農戶的信用等級,據此評定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金融機構對不同級別的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給與不同條件的信貸優惠條件,同時,金融機構也在在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效勞方面進行創新。總體來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三方面的成效:一是通過大力宣傳和評定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提高了農戶信用意識,改善了農村信用環境,並初步建立起電子化農戶信用檔案;二是貸款產品和抵押物得到局部挖掘,豐富了農戶信貸品種,林權抵押貸款開展迅速,動產抵質押貸款業務逐步開展;三是金融效勞方式和對象上有了新變化,如加大了對農村青年創業的支持力度,促進了「公司+基地+農戶〞等支農模式的開展。目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更主要的功能還在於提高農民信用意識、評價農民的信用能力,要到達真正解決農民貸款困難、推動農村金融創新的目的,建立完善的農村信用制度,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一)價值發現和信用工具創造功能可以進一步充實,推動農村抵押物創新。農村抵押物缺失,關鍵原因在於農村產權制度不健全。產權是一種社會工具,其重要性在於它能幫助一個人與他人進行交易時建立合理預期,這些預期通過社會的法律、習俗和道德得到表達。產權明確,經濟主體才有獨立的財產,才能產生真正意義上的債權人和債務人,也才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信用關系。雖然信用評級條件中考慮了農戶的信用能力,將資產情況和收入情況納入其中,並且分配了超過60%的權重,但涉農金融機構對這些指標體系認可度不高,因為盡管農民和農村經濟組織擁有土地、房屋等大量資產,卻由於農村產權邊界不清、權屬不明、法律關系錯綜復雜,阻止了農村生產要素的自然流動,使得這些資產無法轉化為開展的資本,也無法變成金融機構能接受的抵押物。 (二)違約失信行為處置機制仍有較大改良空間。契約主體要尊重並執行契約規那麼,除了法律機制提供「威懾力〞外,利益機制應該成為一個重要的手段。違約責任制度,特別是違約金、賠償金制度,是契約實現的最後一道保障機制。在農村,無論是信用貸款還是抵押擔保貸款,一旦農戶生產經營收入無法覆蓋貸款本息出現違約,其能被金融機構追究違約責任的資產,主要還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自有住房,而這些都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在現有的法律法規和體制框架下,金融機構無法對農戶的這些權利和資產進行處置,利益補償機制無法兌現。 (三)增強信用體系實效性以提高各參與主體積極性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由於抵押擔保難以落實,農民、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村根底設施建設工程難以從信用體系建設中得到明顯實效,相關主體參與積極性不高,涉農金融機構雖然積極響應,但在金融創新方面意願不高,其他金融資源如擔保、保險和民間資金等對進入「三農〞領域仍舉步不前,這些都嚴重影響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整體推進和實施效果。 (四)參與金融組織主要為人民銀行和涉農金融機構,對其他金融機構考慮較少,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未考慮其中,非正規金融組織被排除在外,降低了農村信用體系的全面性和使用范圍。
(五)對農村信用監管體系和中介效勞體系的制度設計方面尚待補充。 五、構建農村信用制度促進農村金融創新 農村信用制度是整個社會信用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局部,其根本框架的構建思路跟社會信用制度根本一致,但由於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的特殊性(如二元經濟特徵明顯),也使得農村信用制度需要賦予更多的目的訴求。因此,基於現行試點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構建適應農業產業化開展需要並有利於推動農村金融創新的農村信用制度,筆者認為需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 (一)緊扣農村產權改革,圍繞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等為核心的農村產權清晰工作調整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指標設計和權重分配,探索在農業用地、宅基地、農村建設用地、農民自住房、林權、水權和其他農村集體資產抵押、擔保、轉讓等方面做出具體金融支持措施安排,引導和推動農村投融資機制創新。 (二)構建信用監督機制和利益機制,開展信用中介機構。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規體系,構建統一的信用監督機制和利益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執法機關、金融機構、信用中介機構及社會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及個人對信用行為的監督作用,並通過利益機制嚴懲信用犯罪,設置預防性制度標准信用行為。加強對信用中介機構的扶持和管理,發揮其評價和監督作用,標准其效勞內容和效勞標准。 (三)依託現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為推進農村金融創新提供管理根底。充分發揮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在提供信用評價、簡化貸款手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處分失信行為等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政府、執法機關、金融機構、信用中介機構及社會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及個人對信用行為的監督作用。 (四)豐富農村信用制度建設參與主體,充分發揮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的作用加大研究力度,降低農村金融組織進入門檻,引導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信用制度建設。 (五)突出農村信用制度建設的徵信宣傳作用。加大農村地區的徵信知識宣傳力度和金融知識普及力度,多種途徑普及金融知識和信用知識。金融機構應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將信用管理貫穿於客戶開發、貸前審查、授信管理、貸後管理、貸款回收等信用交易的全過程,通過業務辦理宣傳徵信知識。 六、結論 從農業興旺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中國農業開展的根本方向在於農業產業化開展,無論是構建產、供、銷、科產業化集合系統,還是實現農地流轉形成規模經營,都對農村金融效勞提出了新的訴求。同時,農業產業化開展的系列要素,都建立在契約安排根底之上,加之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的特殊性,也就對農村信用制度有了新的要求,而且這種符合農業開展方向要求的農村信用制度,同時還是農村金融創新的前提和制度保障。因此,筆者認為可以基於全國各地試點開展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調整制度設計,在充分發揮其評價功能的同時,重點考慮其價值發現和信用工具創造功能,通過整合多方資源,吸引各主體主動參與制度建設,形成一個監管到位、制度完善、主體豐富、效勞全面的農村信用制度,進而持續有效地推動農村金融重點在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創新: (一)豐富農村金融體系,融合正規金融和民間資金,大力開展社區類金融,包括組建社區類金融機構(組織)和開展社區類金融效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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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鑫恆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是2011-12-19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昆明經開區順通大道第三城財富中心A2-2103號A2-21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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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銳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是2013-08-22注冊成立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位於雲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區雲南茶文化大觀園8幢1-3層1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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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玉溪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玉溪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是2000-09-22在雲南省玉溪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注冊地址位於雲南省玉溪市東風南路2號。
玉溪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30400725286149W,企業法人胡芸,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玉溪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為玉溪市各類企業獲取商業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辦理票據貼現等融資業務提供信用保證;辦理政府委託的專項擔保資金的擔保業務;管理政府委託的擔保基金;辦理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擔保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雲南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527517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39家。
玉溪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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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玉溪市商業銀行的玉溪市商業銀行綜合消費貸款
貸款機構:玉溪市商業銀行 機構種類:小額貸款銀行 貸款種類:擔保貸款 還款方式:到期還款 貸款額度: 1.00 - 30.00 萬 適合地區:玉溪市 貸款幣種:人民幣 適合人群:其他職業,國有企業員工,公務員,律師,教師 貸款利率:0.60%-0.70% 貸款期限:1.00個月 - 120.00個月 辦理時間:5天 貸款用途:個人消費貸款,裝修貸款,旅遊貸款 其它費用: 無其他收費 1、貸款的額度高
2、貸款的期限長
3、申請條件低
4、貸款的用途廣
5、擔保方式多樣
6、還款方式靈活 1、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在分行管轄地域范圍內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 2、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對採用擔保方式的,能提供玉溪市商業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質押、抵押或保證擔保;
4、在玉溪市商業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通過紅塔卡或活期儲蓄存摺辦理結算業務;
5、我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提供原件核對;
2、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收入原件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3、《商品房銷(預)售合同》;
4、首付款發票、收據;
5、玉溪市商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