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租賃有哪些稅收政策
一、增值稅
(一)稅率
1、直租:動產16%;不動產1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6%;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1%整為10%
2、回租: 5%。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二、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
1、直租
出租人(融資租賃企業)購入土地、房屋融資物時,出租人應繳納契稅;融資租賃期間,土地、房屋的產權仍屬於出租人,不涉及契稅;融資租賃期屆滿後,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至承租人,則承租人應繳納契稅。因此,對於土地、房屋直租而言,所有權發生移轉的,就應繳納契稅。
2、回租
財稅【2012】8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售後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後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徵契稅。
三、房產稅
財稅【2009】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規定,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需要說明的是:
1、房產稅由承租人(實質重於形式,雖然法律上的產權人為出租方)按照房產余值繳納,而非由出租人按照租金繳納。
2、財稅【2010】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因此,在法律形式上,在租賃期間土地使用權在出租方名下,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承租方還應當將相關地價並入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但在實際操作中,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的原則,因此一般在確保不發生風險的同時,多採取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權等其他變通方法處理,以避免繳納過高的產權轉讓稅。
四、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出租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五、印花稅
國稅地字【1988】30號《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第4條的規定,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② 融資租賃新政策
融資租賃新規: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等重要的條款;融資租賃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以及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條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七百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不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③ 拜託,南京蘇州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怎樣辦流程
南京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資企業、管理人員、管理資質、注冊地址;需經過商務部備案審批,時間一般1個月左右。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流程:先核名--再備案---再出執照,執照全國通用的。
④ 融資租賃銀行准入的條件是什麼
首先公司就需要實繳,這也是很多銀行考核一個公司的標准
1,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直接授信;銀行對於綜合實力較強、以其綜合經營收入償還貸款有保障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貸款業務,以及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的同業拆借等業務;
2,融資租賃質押貸款,銀行向租賃告訴發放貸款,條件是融資租賃公司以一筆或若干筆應收租金債權等權利質押給銀行;
3,融資租賃保理,租賃公司開展租賃業務形成應收租金後,由銀行支付對價受讓租賃公司應收租金債權的業務,銀行保留對租賃公司的追索權。
4,租賃資產證券化,銀行為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債權,設計與對公或對私信託理財業務對接的准資產證券化業務,並提供結構設計、承銷發行等金融服務。
⑤ 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有哪些
融資租賃公司申辦條件如下: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3、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融資租賃公司申請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申請書。
2、投資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合同、章程(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
4、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6、董事會成員名單及投資各方董事委派書。
7、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歷證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申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提交有關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⑥ 有關蘇州市招商引資的所有政策
這是蘇州招商引資網http://www.jszsyz.com/sz/
關於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意見
為更加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服務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構築蘇州更高經濟發展平台,根據國家和省相繼出台的有關推進新型工業化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政策意見。
一、農、林、牧、漁業
1.動、植物優良種子、種苗的繁育、推廣、營銷和產業化生產
2.名優農產品的種植和養殖
3.農產品精深加工
4.現代農業設施栽培
5.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和觀光農業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一定補貼。
二、製造業
(一)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
1.軟體產品開發和生產,計算機輔助設計、輔助測試、輔助製造、輔助工程系統及其他計算機應用系統製造
2.集成電路的設計、封裝、測試,線寬0.35微米及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的製造
3.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攜帶型微型計算機、高檔伺服器製造,大容量光、磁碟驅動器及其部件開發與製造
4.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交換設備、數字集群系統設備製造,移動通信專用晶元的產業化,手機設計和應用軟體開發,衛星通信系統設備製造,衛星導航定位接收設備及關鍵部件製造
5.光通信連接、交換與傳輸設備
6.新型平板顯示技術及上下游產品研發和製造,數字電視機、數字攝錄機、數字放聲設備製造,數字音視頻編解碼設備、數字廣播電視演播室設備,數字有線電視系統設備,數字音頻廣播接收發射設備製造
7.半導體發光材料、特種光纖及光電子器件研發與製造,光纖預制棒製造和新型電子元器件的生產
(二)現代生物技術與醫葯製造業
1.生物技術與產品的製造
2.新型化學合成葯、半合成葯的製造
3.新型制劑技術和產品的製造
4.新型葯用佐劑的開發和產業化
5.醫用生物材料及製品生產
(三)裝備製造業
1.三軸以上聯動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伺服裝置製造
2.精密加工設備製造
3.數字化、智能化測量與自動控制設備製造
4.現代交通運輸配套設備製造
5.現代物流裝備製造
6.新型環保設備及資源綜合利用裝備製造
7.水生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技術、設備製造
8.數字化醫用器械與制葯設備製造
9.專用設備及生產加工成套設備製造
10.精密模具的開發、設計、製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產
2.無機非金屬材料及製品生產
3.其他非金屬材料生產
4.新型復合材料生產
(五)汽車製造業
1.燃料電池、燃氣和太陽能等新能源汽車研製
2.汽車發動機研製
3.汽車電子裝置製造
4.汽車關鍵零部件製造
5.汽車輕量化關鍵材料技術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一定補貼。
三、服務業
(一)現代物流業
1.對新引進物流園區的重點第三方物流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
2.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分撥、配送、采購、倉儲類物流企業和大型專業運輸企業、具有一定規模的多式聯運企業,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物流重點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在限額內給予一定補貼。
以上新引進項目必須符合我市物流規劃的布局要求。
4.對從事物流技術和咨詢服務、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按規定減免所得稅。
5.對物流、研發、工業設計等生產服務業項目用地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對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行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5年。
(二)旅遊業
1.對新引進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的重點旅遊項目,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大型專業旅遊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按照規劃要求從事旅遊資源開發和整合的企業給予一定補貼。
(三)商貿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要求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發展規劃並達到一定門店數量的商業連鎖企業,給予一定補貼;對符合社區建設要求且門店達到一定數量的社區便利連鎖經營企業(專營店),給予一定獎勵。
3.對新辦的符合我市市場建設規劃要求的專業要素市場,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品牌總經銷(代理)商,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四)會展業
1.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會展公司、會展服務公司並從事會展服務業務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連續兩次以上在我市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全國影響力或地區影響力和規模的品牌展會的會展公司,給予一定補貼。
3.對在我市舉辦並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大型會議或文化節慶活動的承辦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五)文化傳媒業
1.對新引進的新聞出版類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廣播影視製作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廣告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原創設計工作室,對其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5.對新引進的動漫製作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6.對新引進的文化傳媒類企業在引進後製作出的有影響力的相關作品給予一定獎勵。
7.允許各類人才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個人聲譽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
(六)信息服務與軟體業
1.對電子信息產業基地新引進的從事信息技術產業化投資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網路運營服務、網路增值服務和軟體開發服務企業,給予一定年限補貼。
3.對新引進的自主開發網路游戲軟體產品的企業,給予一定年限補貼。
(七)商務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對其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融資租賃、經營租賃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的培訓機構,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5.鼓勵重點商務樓進行資源整合,一定年限內給予樓宇業主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規定數額。
(八)金融保險業
1.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給予一次性補貼。
2.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對其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投資於服務業的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等機構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九)研發機構
1.對新引進的在我市范圍內設立,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形成生產能力,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的科研開發機構,除享受國家關於技術服務的政策外,另按其注冊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
2.對新引進的國內外著名研發機構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十)總部經濟
1.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十一)人才引進
1.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對其在蘇州安家落戶給予費用資助。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副總以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對新引進的涉及現代物流、信息技術、軟體開發、會展、旅遊、金融、房地產、商貿等緊缺專業的高層人才分別按實際在蘇工作時間一定年限內給予補貼。
3.對服務業引進的碩士以上留學回國人員,帶高新技術成果項目來我市實施轉化或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的科研人員,給予一定創業資金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參加工作的,與出國前的工齡可不間斷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留學人員回國創辦外商投資生產服務業企業,實行2年內免徵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3年。
4.對現代服務業領域引進的優秀、緊缺人才,按其對地方財政所作貢獻給予補貼,並可優先向國家、省推薦申報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破格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5.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學等便利條件,並安排相應的專項住房基金和專項教育基金。
6.鼓勵服務業高層次人才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經費資助。
(十二)市場准入
1.各類資本均可進入國家沒有特殊規定的服務業領域進行投資。
2.凡是鼓勵外商資本進入的服務領域,其他類型投資者均可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各種方式進入。
3.在實施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其優惠政策對所有投資主體同樣適用。
(十三)其他
1.開發區配套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內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享受開發區工業企業相關的稅費優惠。
2.對承接國際服務業外包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2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年。
3.對新引進並經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
4.對研發、設計、創意等科技服務企業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四、附則
1.本政策的實施,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實行分級負擔。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資內資企業和項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關於服務業用地、用水、用氣、用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參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執行(蘇發〔2005〕17號)。
4.新引進的企業和項目如符合已實施的優惠政策要求的,可繼續享受原優惠政策。符合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提供補貼、貼息或獎勵。
5.享受本政策的企業經營期,參照執行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有關經營期的規定。
⑦ 設立一家融資租賃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材料
看地區,這樣的公司很難申請。上海注冊這樣的一個公司需要18萬。
⑧ 急需,江蘇融資租賃公司辦理手續和條件
融資租賃公司屬於特批行業,注冊條件很高,需經過商務部;注冊資本要求最低1千萬美金;
注冊流程:先核名---再備案--再出執照,時間1個月左右;
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資企業及管理人員才可,希望幫到你。
前海目前注冊政策寬松~!可SI聊我~!
⑨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開辦條件
法律分析:《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了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內資融資租賃租賃公司的設立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在設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時應同時注意各地區的不同政策,選擇合適的地區提交注冊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發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