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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發布時間:2022-06-08 15:57:03

A. 養老機構怎樣通過保險來融資

現收現付制是政府根據養老社會保險支出的需求,按照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養老社會保險資金的一種資金平衡方式,即本期養老社會保險收入僅僅滿足本期養老社會保險支出的需要,本期徵收,本期使用,不為以後年度的養老社會保險支出儲備資金。其優點是簡便易行,在計劃開始時繳費率較低,隨著養老社會保險支出規模的增大,可及時調高養老社會保險繳款率以保持收支平衡。而且,它也不涉及投資及投資回收問題,管理成本較低。其缺點主要是穩定性和適應性較差,尤其是無法應對人口老齡化危機。現收現付制要求經濟發展相對穩定,如果年度間經濟波動較大,就會引起養老社會保險收入的波動,從而引發養老金支付上的危機。此外,現收現付制還要求人口變動相對穩定。現收現付制是以當期的工作人員繳納的養老社會保障稅(費)來支付當期退休人口的養老社會保險支出的,當出現人口老齡化時,就會使當期工作人口的稅負過重而影響其工作積極性。(二)完全積累制完全積累制是在對有關社會經濟發展指標(如死亡率、出生率、退休率、工資率、物價指數等)進行長期綜合預測的基礎上,預計養老社會保險成員在享受養老社會保險待遇期間所需開支的養老保險基金總量,然後將其按一定的比例分攤到勞動者整個就業期間,並對不斷提取而已經積累起來的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進行有計劃的投資運營,日後再將征繳的稅(費)和投資回報用於向投保人兌現當初的養老社會保險承諾的一種資金平衡方式。這種方式堅持先積累、後受益的原則,一般從開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勞動者就必須依法定期繳納一定的養老社會保障稅(費)。與此同時,也可能規定勞動者所在的單位或僱主也必須為其職工定期繳納一定的養老社會保障稅(費)。二者合一,經過幾十年的積累和運營,形成一筆可觀的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待勞動者需要享受時,定期或一次性給付,受益的多少與供款的數量直接相聯。其優點是能夠保證養老社會保險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不會出現寅吃卯糧、入不敷出的問題。並且,它還具有較強的激勵作用。它強調誰積累、誰受益,受益的多少取決於積累的多少;在實際操作上採用個人賬戶,產權界定清晰,有利於調動人們進行積累和勞動的積極性,有利於應付人口老齡化危機。缺點是這種模式要求在開辦初期就實行較高的繳款率,並且運營風險較大,在通貨膨脹的條件下難以保值增值,而且其收入再分配功能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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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養老產業研究對象和決策,分別是什麼

養老產業的研究對象當然是眾多已步入老年人行列和即將步入老年人行列的人群,決策者也很明確,當然是我國政府有關部門。

當然這裡面必然也少不了民間資本的介入,可是從全世界來看,養老產業面臨著一個非常尷尬的事情,就是雖然以後這個市場很大,但是這個產業的利潤很低,企業和資本都是逐利的,沒有足夠的利益是很難吸引到足夠的資本去發展養老產業的,這樣就會形成一個惡心循環,因此政府就要在裡面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首先,政府作為決策者,一定要做好頂層設計,同時在利用社會資源上下功夫,在政府職能上給與相關企業以支持,如養老社區建設,所面臨的臨時用地、融資渠道、財稅政策等,如果政府不給於一定扶持,是很難發展起來的。

還有就是政府監管,近幾年,養老院虐待老人的問題時有發生,不斷在挑戰者大眾的神經,使得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懼怕進入養老院,甚至很多老人視養老院如龍潭虎穴,對將自己送進養老院的子女看做不孝,這種問題如果政府不加強監管,任其發生,那麼後果不堪設想。

養老產業將會是今後很長一段時間的熱點話題,讓我們持續關注吧。

C. 養老評估公司發展前景

摘要 目前養老服務面臨著兩大難題:社會養老往往更傾向於滿足人生活上的物質之需而忽視心理之需,家庭養老則能夠滿足老人養老需求卻沒有專門的養老技能。國內目前養老需求十分龐大,社區養老機構作為新模式,既能滿足老人物質之需又能讓老人得到心理上的滿足,這樣的大背景之下必然會有很強的發展。

D. 養老保險政策問題與對策研究

1、積極的財政政策與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的調控功能及效果分析
2、我國銀行業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前景研究
3、我國銀行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研究
4、經濟全球化條件下中國保險監管制度創新
5、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問題研究
6、我國農民養老保險體系的研究
7、河南省小額信貸業務開展情況調查分析
8、中國的金融開放與金融危機傳導的防範
9、中國民營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研究
10、論我國外匯儲備高速增長的危害和對策
11、小額農貸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12、不完全對稱信息條件下小額貸款需求者的行為選擇問題研究
13、保險銷售誤導現象研究
14、論保險業與銀行業的滲透、競爭與合作
15、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分析及對策
16、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化解研究
17、基於次貸危機啟示的我國金融風險防範機制研究
18、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問題研究
19、積極財政政策與擴大內需的關系探討
20、積極財政政策的國內外比較研究
21、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配合規律研究
22、關於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思考
23、利率市場化對商業銀行經營的影響
24、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25、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現狀與成因分析
26、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思考
27、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思考
28、論轉軌時期中國貨幣政策的特點
29、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問題及對策
30、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支持研究
31、我國股票市場的投資者結構研究
32、大小非解禁對我國股票市場影響的實證分析
33、我國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模式及運作分析
34、金融危機下我國中小企業的應對策略
35、股指期貨交易制度對中國股票市場的影響研究
36、新農村建設下河南省小額信貸的發展問題研究
37、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思考——基於某一地區的實際調查與分析
38、金融全球化對中國金融發展的影響與對策
39、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及對策
40、中國的金融開放與金融危機傳導的防範
41、家族企業融資的制度變遷與路徑依賴
42、關於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關系的探討
43、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政策研究
44、寬松的貨幣政策對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影響分析
45、我國信用卡業務發展趨勢分析
46、我國中小銀行競爭力探討--以××銀行為例
47、銀行並購與中國銀行業的應對策略
48、我國商業銀行市場風險初探
49、我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問題研究
50、中國風險投資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51、開放經濟條件下金融風險傳導機制研究
52、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保險業的影響和啟示
53、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問題研究
54、汽車保險欺詐及其防範對策研究
55、我國機動車輛保險市場的競爭特點及對策
56、保險欺詐行為的博弈分析
57、綜合經營趨勢下我國銀行保險的創新發展
58、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與理性選擇
59、中國證券市場監管問題研究
60、中小企業融資機制研究
61、新時期農村金融業發展策略研究
62、創新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研究
63、美國次貸危機對中國的影響與啟示
64、論通貨膨脹的危害與治理對策
65、金融危機下我國貨幣政策轉變的效應研究
66、我國股票市場大幅波動的成因及對策
67、關於完善農村信用社體系改革和強化管理的思考
68、我國保險市場發展趨勢研究
69、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70、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與資本市場的發展
71、中國上市公司過度擴張問題研究
72、保險資金運用問題研究
73、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現狀及成因分析
74、混業經營的風險分析
75、跨國公司戰略聯盟的跨文化風險及對策
76、新形勢下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的探討
77、跨國公司投資對我國產業結構的影響
78、巴菲特投資管理策略研究
79、我國票據市場的現狀及完善措施
80、企業並購的風險及防範
81、金融市場的內在經濟特徵與金融危機
82、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創新與發展
83、我國壟斷性行業暴利的來源、影響及治理對策
84、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風險研究
85、銀行並購後的整合問題探析
86、農村信用社風險的形成及防範措施
87、西方國家金融監管的新趨勢及對我國的啟示
88、利率市場化後企業投融資策略的調整
89、如何看待我國資本項目的開放與管制
90、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變動的認識
91、論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
92、銀行業並購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93、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思考
94、人民幣匯率的歷史回顧與現狀分析
95、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96、論我國貨幣政策最終目標與財政政策目標的協調
97、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成因及防範
98、試論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的合理限度及其完善對策
99、論我國信託投資業的問題與改革對策
100、對企業重組後的支撐體系——社會保障制度問題的研究
以上是一些金融專業的畢業論文題目。
你可以選一個寫,范圍越小越好,你也可以加我,我幫你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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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上海養老產業新政:用地、融資、財稅獲支持

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本市養老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該文件主要分為4個大項以及20條小項,分別為聚焦重點領域,增加養老產品和服務供給;強化要素支撐,加快釋放產業動能;增強支付能力,積極培育消費市場;優化制度環境,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文件指出,上海將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興辦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養老機構和康復護理機構。支持外商獨資、中外合資養老服務機構在滬發展,積極引入國際先進服務模式。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支持品牌連鎖機構在長三角及全國更廣范圍拓展業務,實現規模化發展。
其次,積極發展老年宜居產業。倡導終身住宅理念,推動政府保障性住房適合終身居住,支持社會資本設計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居住的商業住宅產品。鼓勵建設年輕人、老年人融合居住的綜合社區和長租公寓,打造代際融合、充滿活力的長者社區。支持市場主體利用自有土地、房屋,開發建設為老年人提供集居住、生活照料、醫療照護等一體的養老社區設施。
上海將大力發展輔具用品產業。積極發展老年人服裝服飾、日用輔助產品、生活護理產品、康復訓練及健康促進輔具等老年用品產業,支持企業加大研發設計和智能製造力度,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依託青浦西虹橋康復輔具產業園、閔行南濱江產業園等輔具園區,加強創新孵化和產業集聚,吸引國內外優質輔具企業總部落戶。鼓勵張江高科技園區、漕河涇新技術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布局發展智能輔具產業。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將拓展用地空間。保障新增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需求,對新建養老服務設施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採取劃撥方式供地;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以租賃、先租後讓、出讓方式供應,鼓勵優先以租賃、先租後讓方式供應。降低養老用地成本,制訂體現均質性、公益性和社會性的養老用地新地價,引導整體地價水平與標准廠房類工業基準地價相當。
在資金方面,上海提供融資支持以及稅收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出台針對養老產業的專項信貸政策,拓寬貸款抵質押品范圍,藉助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台,提高對養老企業信貸投放的精度並加大力度。加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對養老產業的支持,明確具體的支持范圍和操作流程。鼓勵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信託、融資租賃等方式,加大對養老產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融資。鼓勵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機構加大對處於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企業的投資力度。
此外,上海將進一步落實國家和本市扶持小微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養老服務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對在社區依託固定場所設施,採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其提供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用於提供養老的房產、土地,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F. 如何破解養老地產發展痛點

01 養老產業政策特點
利好政策出台密度大,關鍵問題尚未完全破解

2013年以來,養老產業扶持政策頻出,解決實操問題的政策措施尚待進一步落實。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中央和地方陸續出台多項養老產業扶持政策,據中國指數研究院不完全統計,2013年以來,僅中央及各部委出台的養老產業扶持政策就多達40餘項,涉及土地、資金、人才、醫養、保險等多方面。雖然利好政策頻出,但實際操作中制約養老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尚未完全破解,政策體系尚需進一步完善。(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02 土地
養老產業專屬用地缺失

■ 用地性質:頂層設計有待突破,需「養老產業」專屬用地分類

養老用地規范性質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屬「醫衛慈善用地」。近幾年來我國就養老設施用地多次發文,其中最具代表意義的為2014年國土部出台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首次界定了養老服務設施的用地范圍和用地性質,將養老用地明確規范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屬於土地用途分類中的「醫衛慈善用地」,其他用地中只能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並分攤相應的土地面積。(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雖然國土資源部及部分省市明確提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要納入供應計劃、單列用地指標,但目前出台的土地分類相關法規中,仍未制定「養老產業」的專屬用地分類。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福建等部分省市出台相應政策,並在供地計劃中單列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標,推出相應土地。以北京為例:從首次單獨列項,到混合配建供地模式,可謂超前發展,是近幾年地方對養老用地政策最具推動性和代表意義的城市。(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 供地來源:加大盤活存量用地,減少增量用地

2016年國土部發布的《關於下達〈2016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中明確逐步減少新增建設佔用耕地,加大盤活存量用地和補充耕地。(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目前,直接將存量用地轉為養老用地有四類渠道,如上圖所示,一類是目前應用最多的,其最主要的障礙是改造技術和改造成本過高;二類的關鍵問題在於商品房開發用地取得成本較高,轉為養老用地後重新核定地價及土地差價部分的處理尚未有明確規定;三類如何處理改變土地用途及相應土地差價問題方面尚未有明確規定;四類由於取得成本低、土地供應量大,未來養老地產企業可適當考慮。(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 供地方式:以劃撥、租賃、協議或公開出讓為主

養老設施用地供地方式與機構性質密不可分。根據2014年國土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國有建設用地,對於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採取劃撥方式供地;對於營利性養老機構,以租賃方式為主,可以協議或者公開出讓。集體建設用地,可用於集體經濟組織為其內部成員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而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亦可以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結合地方養老用地的供地方式和企業拿地案例來看,現有的養老用地供地方式優劣勢各有不同:

劃撥方式是各類供地中成本最低、條件最嚴的。此類用地多被政府部門取得,真正的社會服務機構很難獲取,大大的限制了資本的進入。(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租賃方式是國土部重點鼓勵的供地方式。租賃方式雖大幅降低建設成本,但政策對於供地的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等實際問題仍未明確,有待進一步完善。(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出讓方式是當前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獲取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增加了項目建設成本,但也使住宅或商業用地獲得土地抵押貸款、產權銷售成為可能。從上表中能明顯看出,受2014年國土部出台《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影響,2014年以來出讓的養老設施用地逐漸增多。(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03 資金
地少價高,重養老,回報周期長等因素致企業壓力大

■ 前期土地開發、適老化設計、養老服務運營均需重金投入

前期土地開發:養老地產供地量少且地價高,導致土地開發成本成為企業重金投入領域。外加養老產業專屬用地類別缺失,導致租地做養老存在缺少抵押物等問題,住宅、商業性質用地做養老土地成本非常高。(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項目建設及配套:養老地產由重「地產」轉向重「服務」,服務設施的投入成本在整個項目中所佔比重逐漸加大,而且床位設施的高額成本與政府現有補貼仍存較大差距。(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後期運營:養老設施維護、服務運營相比普通地產資金投入更高。尤其是商業運營,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雖獲得相關補貼及稅費優惠,但其必須按照民政部規定的低額收費標准執行;營利性養老機構雖收費不受限制,但其享受的補貼少。(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 政府補貼僅為補充,企業需尋多元化融資渠道

多項政策措施為養老產業發展營造良好金融政策環境。繼2013年國務院對養老服務業的金融政策做出重要指引之後,2015年,多項政策引導更為明確,2016年《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強調加強多層次、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加快保險產品創新等。但從目前落實情況來看,仍需在養老金融政策細則或相關法律和政策方面予以配套支持。(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政府補貼:機構性質和地方經濟發達程度影響補貼方式。政策扶持方面,當前已有多種補貼方式。但機構性質不同和地方經濟發達程度不同,補貼方式差別較大。公辦和民辦非養老機構補貼更多,經濟發達地區補貼力度更大。(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銀行貸款:銀行產品和條件限制,民辦養老機構貸款受限多、難度大。雖然2016年國家出台《開發性金融支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意見》,支持國家開發銀行推出針對養老項目的低息貸款,但目前民辦養老機構仍很難獲得低息貸款,政策落地仍需推進。從地方層面,能夠獲取銀行貸款的主體有三個特點:

專業債券:政策紅利助推債券市場快速發展。2015年專門制定《養老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在企業債券分類管理、企業債券預審權下放、鼓勵企業債券融資方式創新等方面均存在政策利好,企業債券市場發展迅猛。於企業而言,未來發行養老產業專項債券將是一個解決資金壓力的良好渠道。

上市資金: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將有效解決民辦養老融資難問題。2016年,《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在政策指引下,通過上市籌集項目發展資金或通過被收購獲取上市企業資金支持,目前都是可選之路,但這兩種渠道,對於企業的門檻限制仍然較高。

產業基金:中央、地方、金融機構等積極投入,為投資者精準布局養老產業提供機會。中央層面,2015年,發改委已成立唯一一家針對大健康產業的國有基金,通過申請,能最快和最大額度的進行融資。地方層面,2015年8月,湖南成立全國首隻省級政府引導型健康養老產業投資基金——湖南健康養老產業投資基金。金融機構層面,2016年《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布之後,中歐養老產業基金隨即發行,聚焦於養老產業鏈中的上市公司。

信託投資基金(REITs):國外養老產業資本市場的生力軍,國內正在起步。2016年,《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鼓勵信託公司利用信託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託產品。2015年6月,萬達聯手快錢公司發起「穩賺1號」和萬科聯手鵬華基金發起國內公募REITs,使得國內公募基金的投資標的范圍拓寬至房地產。2016年,誠和敬為解決東壩單店養老機構的融資問題,也與信託公司及銀行共同研發消費信託產品。(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PPP模式:政府關系、盈利難是該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2014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賦予地方政府適度舉債融資許可權。隨後,各部委相繼出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並推出試點項目,PPP模式全面升溫並被引入社會建設與治理的各個領域。第一批PPP項目中,有38個養老服務類項目在列,總投資超200億。PPP模式運用政府及企業各方資金,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養老產業巨大的資金缺口。但民辦養老機構投資如何把握與政府的關系,如何解決盈利難問題,都是PPP模式的風險所在。(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綜上所述,於政策而言,讓養老地產企業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的細化政策有待落實,且政策若能突破區域、經濟等因素限制,縮小執行標准差別,將助於企業對於商業模式的復制。於企業而言,政府補貼僅能緩解部分資金壓力,不能從根本解決資金問題,通過多渠道的融資方式獲得所需資金更為重要,養老機構需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04 趨勢與展望
頂層設計待完善,地方政策先行值得期待

中央政策法規頂層設計尚待完善。

土地方面,制定「養老產業」的專屬用地分類,解除醫衛慈善用地無法貸款抵押等融資限制,地方應逐步將養老設施用地納入供地計劃;可以針對開發商配套公益性養護設施的項目,提供一定的劃撥用地。政策優惠方面,解除對民辦養老機構營利屬性的限制,使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受更多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政策支持,解決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增強社會資本參與養老企業的信心和積極性。(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地方政策先行值得期待。

從2016年6月京津冀三地民政部簽署《京津冀養老工作協同發展合作協議(2016-2020年)》和2016年北京即將出台的《促進養老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來看,分別將政策核心落腳於破除異地醫養結合障礙和解決土地問題。由此可以看出,一些困擾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正在嘗試落地,助力企業進入養老產業發展。地方政策先行,一方面對於國內其他區域和城市起到示範和推動作用;另一方面,養老地產企業可以重點布局政策優先推行的地區。(飛揚國際景觀設計)

民辦營利性企業與資本結合,民辦非營利性企業向營利性企業轉型或成趨勢。

原內容來自中國指數研究院
版權歸原作者,僅供交流分享

G. 國務院辦公廳:支持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全文。意見指出,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為打通「堵點」,消除「痛點」,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
以下為意見全文: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服務,黨的十八大以來,出台了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等政策措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總的看,養老服務市場活力尚未充分激發,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依然存在,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尚未有效滿足。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為打通「堵點」,消除「痛點」,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制定「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責任清單,制定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的相關政策文件,建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堅持最嚴謹的標准、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市場監管部門要將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共享至省級共享平台或省級部門間數據介面;民政部門要及時下載養老機構相關信息,加強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含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以及經營范圍和組織章程中包含養老服務內容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及人員實施聯合懲戒。養老服務機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按經營性質分別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其名下並依法公示。(民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繼續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確定保障范圍,其餘床位允許向社會開放,研究制定收費指導標准,收益用於支持兜底保障對象的養老服務。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制定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細化評審標准和遴選規則,加強合同執行情況監管。公建民營養老機構運營方應定期向委託部門報告機構資產情況、運營情況,及時報告突發重大情況。(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編辦、國資委、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解決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依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做好養老機構消防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能。對依法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備案的養老機構,主動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依法盡快辦理。各地要結合實際推行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標准化管理,注重分類引導,明確養老機構建築耐火等級、樓層設置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和避難設計、建築消防設施、消防管理機構和人員、微型消防站建設等配置要求,推動養老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隱患自查自改,提升自我管理水平。農村敬老院及利用學校、廠房、商業場所等舉辦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養老機構,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2019年12月底前,由省級民政部門提請省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集中研究處置。具備消防安全技術條件的,由相關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享受相應扶持政策。(應急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聚焦減稅降費,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研究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稅費減免扶持政策。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提升政府投入精準化水平。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將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以省為單位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標准,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財政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支持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支持在養老服務領域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商標品牌,對養老服務商標品牌依法加強保護。對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得要求其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開展城企協同推進養老服務發展行動計劃。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區域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七)做好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分類標准,加強統計監測工作。2019年6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養老服務供需信息或投資指南。制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公開養老服務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准等信息。集中清理廢除在養老服務機構公建民營、養老設施招投標、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中涉及地方保護、排斥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參與競爭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統計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拓寬養老服務投融資渠道
(八)推動解決養老服務機構融資問題。暢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綜合運用多種工具,抓好支小再貸款等政策落實。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民辦養老機構,要繼續予以資金支持。切實解決養老服務機構融資過程中有關金融機構違規收取手續費、評估費、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問題,減少融資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商業銀行探索向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探索允許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場化、規范化程度高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舉辦養老服務機構或參與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和運營,適度拓寬保險資金投資建設養老項目資金來源。更好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用,對從事養老服務行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給予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自然資源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擴大養老服務產業相關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根據企業資金迴流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支持合理靈活設置債券期限、選擇權及還本付息方式,用於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設施設備,以及開發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用品項目。鼓勵企業發行可續期債券,用於養老機構等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建設。對於項目建成後有穩定現金流的養老服務項目,允許以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債券發行提供質押擔保。允許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方式為債券提供增信。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支持養老服務產業項目的建設和經營。(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落實外資舉辦養老服務機構國民待遇。境外資本在內地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同等享受境內資本待遇。境外資本在內地設立的養老機構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對象的,同等享受運營補貼等優惠政策。將養老康復產品服務納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招展范圍,探索設立養老、康復展區。(民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擴大養老服務就業創業
(十一)建立完善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教育培訓制度。2019年9月底前,制定實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標准。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及定期培訓,使其掌握養老服務法律法規、政策和標准。按規定落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費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鼓勵各類院校特別是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在普通高校開設健康服務與管理、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等相關專業。推進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建設。按規定落實學生資助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業吸納就業。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開發一批為老服務崗位,優先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對養老服務機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加強從事養老服務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引導其在養老服務機構就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享受創業就業稅收優惠、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政策。對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養老服務機構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扶貧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建立養老服務褒揚機制。研究設立全國養老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組織開展國家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按規定授予「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並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擴大養老服務消費
(十四)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研究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標准、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完善全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考慮失能、失智、殘疾等狀況,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全面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加快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推動形成符合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民政部、財政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醫保局、銀保監會、中國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發展養老普惠金融。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在地級以上城市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房地產交易、抵押登記、公證等機構設立綠色通道,簡化辦事程序,提升服務效率。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合理設計產品,科學釐定費率。鼓勵商業養老保險機構發展滿足長期養老需求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支持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開發養老型理財產品、信託產品等養老金融產品,依法適當放寬對符合信貸條件的老年人申請貸款的年齡限制,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滿意度。擴大養老目標基金管理規模,穩妥推進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注冊,可以設置優惠的基金費率,通過差異化費率安排,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養老目標基金。養老目標基金應當採用成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資產長期穩健增值。(銀保監會、證監會、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促進老年人消費增長。開展全國老年人產品用品創新設計大賽,制定老年人產品用品目錄,建設產學研用協同的成果轉化推廣平台。出台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租賃、回收和融資租賃辦法,推進在養老機構、城鄉社區設立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租賃)站點。開展系統的營養均衡配餐研究,開發適合老年人群營養健康需求的飲食產品,逐步改善老年人群飲食結構。(民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和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整治工作。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對老年人產品和服務消費領域侵權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人抵禦欺詐銷售的意識和能力。鼓勵群眾提供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線索,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調查核實、發布風險提示並依法穩妥處置。對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營銷的,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明確限制性條件,採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確保資金管理使用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十八)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勢,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開展區域衛生規劃時要為養老機構舉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留出空間。醫療保障部門要根據養老機構舉辦和內設醫療機構特點,將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完善協議管理規定,依法嚴格監管。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范圍開展養老服務。促進農村、社區的醫養結合,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系,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老年人服務。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衛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央編辦、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動居家、社區和機構養老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組織養老機構、社會組織、社工機構、紅十字會等開展養老照護、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培訓。大力發展政府扶得起、村裡辦得起、農民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訪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打造「三社聯動」機制,以社區為平台、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大力支持志願養老服務,積極探索互助養老服務。大力培養養老志願者隊伍,加快建立志願服務記錄制度,積極探索「學生社區志願服務計學分」、「時間銀行」等做法,保護志願者合法權益。(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繼續大力推動質量隱患整治工作,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掛號銷賬,確保養老院全部整治過關。加快明確養老機構安全等標准和規范,制定確保養老機構基本服務質量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准,推行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等級評定與認證制度。健全養老機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擴大養老服務綜合責任保險覆蓋范圍,鼓勵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投保僱主責任險和養老責任險。(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持續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拓展信息技術在養老領域的應用,制定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範。促進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硬體等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深度應用。在全國建設一批「智慧養老院」,推廣物聯網和遠程智能安防監控技術,實現24小時安全自動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風險,改善服務體驗。運用互聯網和生物識別技術,探索建立老年人補貼遠程申報審核機制。加快建設國家養老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對接。加強老年人身份、生物識別等信息安全保護。(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機制,積極防範和及時發現意外風險。推廣「養老服務顧問」模式,發揮供需對接、服務引導等作用。探索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殘疾等特殊老年人委託,依法代為辦理入住養老機構、就醫等事務。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優良品德,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和作用,鼓勵其在自願和量力的情況下,從事傳播文化和科技知識、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興辦社會公益事業等社會活動。(民政部、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三)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優先發展社區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社區老年教育辦學網路,方便老年人就近學習。建立全國老年教育公共服務平台,鼓勵各類教育機構通過多種形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推進老年教育資源、課程、師資共享,探索養教結合新模式,為社區、老年教育機構及養老服務機構等提供支持。積極探索部門、行業企業、高校所舉辦老年大學服務社會的途徑和方法。(教育部、衛生健康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四)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將補齊農村養老基礎設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准納入脫貧攻堅工作和鄉村振興戰略。從2019年起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公建民營等方式,支持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改造升級照護型床位,開辟失能老年人照護單元,確保有意願入住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逐步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五)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從2019年起,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和幫助存量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針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對因總建築面積較小或受條件限制難以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加強物防、技防措施,在服務對象住宿、主要活動場所和康復醫療用房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局部應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備應急照明設備和滅火器。(財政部、民政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採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所有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實施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引導城鄉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根據老年人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等因地制宜實施。(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衛生健康委、扶貧辦、中國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七)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2019年在全國部署開展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監督檢查,重點清查整改規劃未編制、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未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未達標、已建成養老服務設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問題。完善「四同步」工作規則,明確民政部門在「四同步」中的職責,對已交付產權人的養老服務設施由民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養老服務用途。對存在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社區配套用房建設范圍。對於空置的公租房,可探索允許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供其在社區為老年人開展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務。市、縣級政府要制定整合閑置設施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整合改造中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依法加快辦理登記手續。推進國有企業所屬培訓中心和療養機構改革,對具備條件的加快資源整合、集中運營,用於提供養老服務。凡利用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築或者建築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築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對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不足或規劃滯後的,應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編制或修改時予以完善,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城市應當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民政部、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八)完善養老服務設施供地政策。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登記機關發給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自然資源、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劃撥用地政策。鼓勵各地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養老服務設施。存量商業服務用地等其他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土地和規劃要求。(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國務院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工作銜接。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抓好落實。將養老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對落實養老服務政策積極主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的,在安排財政補助及有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遴選相關試點項目方面給予傾斜支持,進行激勵表彰。各地要充實、加強基層養老工作力量,強化區域養老服務資源統籌管理。

H. 為什麼醫療養老等領域將放寬行業准入拓寬投融資渠道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37條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旨在進一步激發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投資活力。

專家表示,通過放寬行業准入,擴大投融資渠道,落實土地稅費政策等措施,可以激發民間投資進入社會領域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對沖未來房地產投資和基建投資增速放緩,對穩定投資增長有積極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引導社會資本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教育機構、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建設運營,開展PPP項目示範。

多位專家認為,通過PPP模式擴大社會領域投融資渠道很有必要。據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國PPP項目已簽約落地1351個,總投資達到2.2萬億元,項目落地率超過30%;與年初相比,項目落地的數量、投資規模都增長了四倍多。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勇此前透露,PPP是促進民間投資的一種模式,今年首先就是要通過PPP,使民營企業能夠進入更多的領域。

高玉偉也表示,要保護好民間投資企穩回升的良好勢頭,除了放寬市場准入,以PPP帶動民間投資也非常重要,要給予民間投資參與重大項目的機會。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告訴記者,從PPP發展的角度看,政府如何採取措施推動PPP健康平穩發展,會是未來的重要內容。政策層面要盡可能按照收益分享、風險共擔相匹配的原則,推動優化PPP的實施,對於收益和風險的不確定性等問題,要進一步細化,要有可操作的細則。

支持 將派發土地稅費等政策紅包

《意見》提出,認真落實土地稅費政策。除對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適當傾斜外,鼓勵盤活舊廠房、倉庫等既有資源,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同時,強調稅收政策落實,加大水電氣熱等價格優惠政策的監督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在土地政策方面給予了很大支持,提出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新供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依法可按劃撥方式供應。對可以使用劃撥用地的項目,在用地者自願的前提下,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支持市、縣政府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應有償使用的,依法可以招拍掛或協議方式供應,土地出讓價款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支持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方式。

「落實土地稅費政策,有利於有效盤活土地等存量資源,拓寬企業抵押擔保的融資渠道,也有利於切實減輕企業成本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收益。」吳琦表示。

還有專家表示,一系列扶持優惠政策對激發市場活力有積極作用。以養老產業為例,政府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產業的發展,才能使養老項目實現層次化、差異化、商業化。不僅有中低端項目,也有高端項目,以實現從基礎養老到養生養老的全面覆蓋。

《意見》還提出,大力促進融合創新發展。制定醫養結合管理和服務規范,發展壯大在線教育、在線健身休閑等平台,鼓勵各地探索創新發展試驗區,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試。此外,要加強監管優化服務。完善協同監管機制,探索建立服務市場監管體系,充分發揮部門、地方、協會商會的積極作用,建立全行業綜合監管和評價機制,完善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實施監管信息常態化披露。

I. 養老基地融資方案

養老是現行投資公司喜歡的一個好項目。他迎合國家的政策法規,解決社會實際問題,是典型的利國利民的項目,同時周期長。有專項補助金,風險低等優勢。同比增長率可以有效保障。這個利率會低。個人建議從2018年年後再融資。今天的金融業將會大大的升級和大力的法律法規跟進。保障投資者不真投,不敢投,不願投等難題。養老的項目一般是採用股權融資和ppp模式。不適合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將會在未來幾年成為趨勢。
以上回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友情提示:融資前要具備所有的批文文件資料類要齊全的同時有一個堅定的決心。

J. 農村養老保險籌資問題研究做的最好的專家是誰

按照《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和《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
1、關於困難人群參加醫療保險的問題。目前杭州市區有5198名困難家庭成員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從制度設置來講,這部分人群已納入了參保范圍,目前尚未參保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醫療保險繳費標准過高,困難人群參保不起;另一方面是困難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民政部門可按規定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考慮到這部分人群應該納入參保范圍,以盡量減輕其家庭和財政的負擔。因此,這次政策調整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困難家庭成員以及重症殘疾人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的保障范圍,其中城鎮戶籍人員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農村戶籍人員納入新農合,由各級財政按規定全額補貼其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預計2008年需補貼450萬元。同時,對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原以省社平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9%,調整為政府全額補貼。
2、關於困難人員的養老保障問題。對困難人員參保實行分類對待:一是持《困難家庭救助證》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城鎮老年居民參加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持證期間個人免於繳費。目前此類人員共有800人左右,政府每年需補貼336萬元。二是持《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城鎮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允許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按本統籌地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5%繳納保險費,財政按15%給予補貼(其他參保人員個人繳15%,財政補5%)。目前此類人員共有3438人,政府每年需補貼412.56萬元。三是持《困難家庭救助證》的農村戶籍人員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按5%繳納,財政補貼15%(其他人員個人繳15%、財政補5%)。
3、關於本市農村戶籍居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問題。按原醫保政策,農村居民不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次政策調整,按照「城鄉統籌、一視同仁、分類享受」的要求,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本市農村居民,也允許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4、關於農民工醫保的問題。目前,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覆蓋了農民工,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農民工的參保率普遍較低。據統計,目前農民工的參保率為30%左右。為妥善解決農民工的參保問題,使農民工在杭務工期間享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待遇,在綜合考慮企業籌資負擔和農民工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適合農民工特點的「低籌資、保大病、保當期」保障辦法。農民工醫療保險的籌資標准,由用人單位按當月參加農民工醫保的農民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月繳納3%。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農民工醫保不設置個人賬戶,普通門診不納入保障范圍,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的保障待遇與職工醫保基本一致。這樣的政策設置,符合農民工的實際情況,體現了農民工的特點,降低了參保門檻,有利於減輕農民工的負擔、擴大農民工的參保面、保護農民工的權益。 5、關於非杭州市區戶籍從業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繼續參加醫療保險問題。原政策規定,非杭州市區戶籍從業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能以個人身份參加醫保。這次政策調整,允許原在杭就業並參加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滿10年的非杭州市區戶籍從業人員,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參保繳費辦法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6、關於增加城鎮居民門診醫療保障的問題。原老年居民和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辦法,主要是解決大病住院基本醫療保障,目前的老年居民和少年兒童籌資標准也是按此保障水平確定的。這次政策調整,將門診醫療費納入保障范圍,籌資額度將根據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適當增加。這次規定,少年兒童從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400元;老年居民從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900元。政府補貼不低於人均籌資標準的二分之一,其中少年兒童每人補貼250元;老年居民每人補貼500元。 7、關於外地戶籍學齡前兒童參加少兒醫保問題。原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辦法,沒有將外地戶籍學齡前兒童納入我市少兒醫保參保對象。這次政策調整,允許父母在杭就業並參加杭州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5年以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外地戶籍學齡前兒童參加杭州市區少兒醫保。 8、關於城鎮非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問題。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覆蓋了城鎮非從業人員,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一部分人員因繳費標准過高而未能參保,為了解決好這部分人群的參保問題,這次明確城鎮非從業人員也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費由參保人員按每人每年900元全額繳納;參加新農合的,與其他參保人員一樣,政府給予相應補助,做到一視同仁。 9、關於取消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的問題。原醫保政策規定,除企業退休人員外,其他參保人員每次住院均設住院起付標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第二次住院按規定住院起付標準的75%計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規定住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為減輕年度內多次住院參保人員的醫療費負擔,本次政策調整,規定參保人員一個結算年度內只承擔一個住院起付標准,住院起付標准按首次住院的醫療機構等級確定。 10、關於門診醫療定點的問題。原醫保政策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在職職工門診醫療實行定點管理,近幾年來,對此項政策反響較為強烈。為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市裡專門成立了課題小組,並邀請復旦大學衛生經濟學專家等一起進行了政策調研和測算論證。通過認真研究分析和廣泛徵求意見,決定對企業參保人員取消定點管理模式。經測算,取消定點管理後,醫保基金將增加支出3至5億元。但取消定點管理,極大地方便了群眾看病就醫,真正體現了對參保人員的公正公平、一視同仁。 11、關於「險種」轉換的問題。為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參保人員,建立不同待遇辦法的轉換通道。同時,為避免參保人員在患病時變更參加較高醫療保障待遇險種,對從參加相對較低待遇水平醫療保險轉為參加相對較高待遇水平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設置6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間按低保障水平的險種享受有關待遇。 對於從參加農民工醫保轉為參加職工醫保的,要求其必須在距退休5年前參加職工醫保,並連續繳納職工醫保費至按月從本市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後,方可按規定繼續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12、關於新農合的政策調整問題。目前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區、縣(市)為統籌區域進行運作和管理的。為進一步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作用,近幾年來我市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已明確了逐步提高籌資標准、加大補助力度、提高保障水平的目標,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籌資額達到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3%;自2008年起到2010年,各區、縣(市)要建立人均籌資額年均增長25%以上的動態籌資增長機制,確保到2010年,人均籌資額達到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以上。同時,將科學調整報銷比例,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讓參合農民受益。這次政策調整,主要是將新農合的管理職能由衛生部門調整到勞動保障部門。 13、關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調劑基金的問題。為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這次明確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調劑基金,調劑基金的計提比例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的5%。調劑基金列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調劑基金的使用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市政府審批。調劑基金的主要用途為調劑各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餘缺,以防範風險。 14、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制的問題。這次市委、市政府決定,將原衛生部門管理的新農合、民政部門管理的醫療救助調整到勞動保障部門管理,並在市醫保中心內增設負責新農合的內設機構。這次調整總的原則是「人隨事走、上下聯動」、「先調整職能和機構,再逐步完善政策」。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制,整合了資源,理順了體制,有利於政策的銜接和各項具體制度的可選擇可轉換,也強化了管理、服務、監督職能,加大了政策的執行力。 15、關於農村居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問題。這次在全市范圍內作了統一規定,允許農村居民參照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6、關於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准入戶籍年限和准入年齡調整的問題。原政策規定,參加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人員的准入戶籍年限為25年,准入年齡男、女均為年滿60周歲。根據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參照經濟適用住房和老年人投靠子女戶籍進杭准入年限的做法,這次政策調整,准入年限由25年降至5年,准入年齡由男、女均為年滿60周歲調整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從而大大降低了准入門檻,擴大了覆蓋范圍,使無保障城鎮老年居民老有所養的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根據市公安局、市勞動保障局調查統計,截止今年8月底,具有杭州市區非農戶籍5年以上、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有7.84萬人。 17、關於非杭州市區戶籍從業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原政策規定,非杭州市區戶籍從業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能以個人身份繼續參保。這次政策調整,允許原在杭就業並參加市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的非杭州市區戶籍從業人員,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以城鎮個體勞動者參保繳費辦法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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