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家族信託目前發展有哪些類型
有很多類型。不同的銀行結構不一樣。不同的信託公司結構也不一樣。依照客戶定製化的需求來看。
目前,國內家族信託設立的資金門檻通常是3000萬元至5000萬元人民幣。期限通常為十年至幾十年,比如外貿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為十年以上,北京銀行與北京信託推出的家業恆昌系列家族信託期限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為20年。但考慮國內家族信託業務尚處於市場培育階段,且委託資產以貨幣型為主,為了搶占市場資源,從業機構當前推出的家族信託業務呈現資金門檻普惠化、信託期限短期化的特點。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其一是低門檻、規模化的標准化產品。中融信託推出「標准化」家族信託產品起點為1000萬元,期限為十年,具有門檻更低、期限更短的特點。長安信託與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推出「迷你」家族信託產品,主打低門檻、半定製化特徵,門檻設定為300萬元。半定製化指的是七成內容確定,三成內容可選。低門檻的標准化及半標准化產品的定位是作為定製化產品的起點,作為培育市場的基礎,吸引更廣泛的投資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險金信託。信誠人壽與中信信託合作推出的「信誠『托富未來』終身壽險」以800萬的保費,撬動上千萬的保險金。
浦發銀行:
客戶營銷:①分行篩選、營銷有設立境內家族信託需求的私人銀行客戶。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戶基本需求信息後填寫《境內家族信託客戶需求簡表》,機構郵件報送總行。
項目可行性判斷:①總、分行確定項目工作小組成員。②分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保密協議》,總分行相關人員簽字。③分行開展內部盡調,並簽署《意向客戶初審表》,密封交付總行。分行可由客戶簽署《客戶基礎信息確認表》,作為盡調基礎材料之一。④總行私行部審核分行初審表,並依據信託公司客戶盡職調查結論及可行性判斷,確定項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據總行指示,與客戶及信託公司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合作意向書》。
擬定信託方案:總行牽頭與信託公司對接,由信託公司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設計個性化家族信託方案;分行協助總行協調客戶與信託公司就信託方案的溝通,最終方案由客戶與信託公司確定。
合同起草簽署:信託公司起草信託合同等,客戶與其協商確定並簽署;總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財務顧問合同等。
信託財產交付:客戶向信託公司交付信託財產,信託成立。
信託財產支付管理: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向受益人有計劃地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養老費等.
客戶維護與管理:信託存續期間,分行配合信託公司進行客戶維護和管理。
信託財產投資管理:信託公司作為投資管理人,將信託財產閑置資金以其名義投資管理;我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提供財務顧問建議等.
信息披露監督:信託公司定期向客戶提供管理報告;客戶可委託監察人監督信託公司
信託清算終止:信託終止,信託公司完成清算,剩餘信託財產向受益人分配。
舉個例子:
中國白銀集團有限公司於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保薦人:建銀國際
公司香港律師:羅夏信律師事務所
控股股東:家族信託上市後持有45.0%股份
信託的財產授予人:創業人的配偶(聖基茨與尼維斯國民)
信託受益人:創業人,其配偶及他們的孩子
受託人:瑞士信貸信託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1.原始架構
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陳萬天(陳總)總控股的境內企業。陳太(陳總的配偶)在上市前獲得了海外身份,設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與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浙江富銀白銀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構如下圖所示:
『貳』 家族信託發展前景怎麼樣
您好,家族信託發展前景還是不錯的,目前沒有這樣的信託公司,所以還是有發展前途的,具體是這樣的希望能幫到您。
『叄』 家族信託的好處和優勢有哪些
一、信託可實現家族財富風險的全面隔離在英美法系,一旦設立信託,委託人就要將信託財產轉移到受託人名下,但受託人只享有信託財產普通法意義上的所有權,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權。我國《信託法》雖未明確規定所有權的轉移,但承認了受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法》第十五條規定: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第十六條規定: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經過設計後,信託財產也可以獨立於受益人,信託財產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為、負債、意外導致損失。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從而避免因為財產混同、債權人追索和姻親奪產等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風險。
二、信託可以滿足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的多元需求
1、通過信託架構可以實現家族各類資產的管理和傳承。常見的家族資產有現金、保險金、房產、股權和其他實物資產等,以上全部標的都可以轉移到信託名下進行管理和傳承。
2、通過信託架構可以實現稅收籌劃。將家族財富納入信託架構進行管理,可以規避我國將來推出的遺產稅。
3、信託可以實現家族財富的個性化分配和傳承。信託合同可以根據委託人意願設立,根據信託目的的需要靈活確定受益人和信託利益的分配時機、方式、類型和數額等內容,並通過受託人實現中長期的權益分配。
三、信託可以滿足家族企業治理和持續發展需求將家族企業的股權及其他全部財產轉移到信託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業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於子女分家導致家族財富縮水和企業競爭力下降的情況。
1、通過家族憲章建立家族與家族企業的治理架構。
2、對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及管理層進行規制,對家族人才制定有針對性的選拔和培養制度。
3、對非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的管理層進行制度激勵,有利於家族企業聚攏人才,實現家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信託具有保密性、連續性與穩定性對委託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來是離岸地信託的突出優勢。近年來隨著美國的《海外賬戶納稅合規法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的推出,使得美國稅務居民和各國非稅務居民的信託存款賬戶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信託的連續性與穩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託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存續而影響其有效,即使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破產,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財產也不作為受託人的破產財產進行清算,可以委託新的受託人繼續管理。在通過遺囑方式設立信託的情況下,即使被指定的受託人拒絕接受信託或者沒有能力擔任受託人,也不影響遺囑設立信託的效力,此時,只要遺囑沒有相反的規定,應當按照信託法規定的方法另選他人擔任受託人。
拓展資料
信託在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中的局限性
1、對受託人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較高我國缺乏信託文化傳統,沒有產生和培養英美等國受託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環境。我國雖然引進營業信託制度,但信託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銀監會的特許金融牌照,從事的是「第二銀行」以及發行具有中國特色「次級債」業務。對於從事家族資金信託要求風險較小、長期回報穩定的業務、股權信託管理業務、不動產信託管理業務、藝術品和收藏品管理業務以及家族事務管理業務,信託公司則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經驗。信託公司之外的其他機構和個人,在短時間內,取得委託人的信任和認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對設立信託的法律支持環境要求較高信託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取決於信託法律環境是否成熟,信託制度是否完善,信託對設立地的立法環境要求較高。英美等國的信託法律環境非常完善,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離岸地具有寬松、完善的信託立法環境,這些國家和地區成為企業家和高凈值人士設立信託的首選區域。在我國境內設立信託,除資金信託外,尚面臨股權信託、不動產信託因信託登記問題而不能有效設立以及信託稅收制度不明晰的難題。另外,與信託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欠缺一部《受託人法》或者《受託人條例》對受託人的行為進行規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託設立實例及豐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肆』 信託業發展前景
1、嚴監管將繼續,信託規模將進一步下降
2018年,受到嚴監管、去通道等因素影響,信託資產規模增速出現了近十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降幅達10%。雖然信託細則比預期的有所放鬆,但是仍難以扭轉嚴監管的大趨勢,可以預見2019年信託資產管理規模還會延續2018年下降趨勢,信託通道業務規模將進一步縮小,「去通道」、「去杠桿」效果將進一步顯現出來。隨著前兩年信託項目到期的大規模清算及新增規模的減少,2019年預計降幅會較2018年有所擴大。
2、面臨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挑戰
2018年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橫空出世,堪稱「萬能牌照」,投資幾無禁地。未來,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落地將深刻影響我國資管行業,大信託業的經營將更多元化。理財子公司使信託公司的「牌照紅利」減弱,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面臨更激烈的競爭。就購買渠道、投資門檻和投資的便利程度而言,銀行理財子有絕對的競爭優勢,就資產端而言,信託在獲取優質非標資源和通道業務方面都將受到嚴重影響,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單一資金信託規模將面臨大幅度下降。但信託在信託制度、非標投資管理經驗和放貸資質方面仍具有優勢,短期內不會對信託業造成巨大沖擊。
3、本源業務將繼續發展壯大
信託的本源就是受託服務,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進行投資組合的配置,從信託起源以及英美發達國家的實踐看,以服務客戶為導向的信託將成為主流。在我國實踐中,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通常是先確定信託投資項目後,再向合格投資者發行信託產品,未來新型的服務信託很可能是基於電子賬戶的發展和場景化金融的擴展,是電子版、低門檻的家族信託,更加有效地服務客戶、服務實體、服務同業,降低服務的資金門檻。
慈善信託和家族信託是業內公認的本源業務,是信託業轉型的重要陣地,是獲得長期低成本資金的關鍵,也是信託業務部門的「自有資金」,擴寬了信託公司的業務方向。若是能上規模,將建立全新的資產配置業務模式,並且形成良性互動,為進一步對接高凈值人士的理財、傳承、保險和慈善創造信任基礎、合作條件和合作流程。
4、財富管理將繼續成為發展重點
相較於銀行、證券公司有自己的網點,產品營銷能力一直是信託公司的短板,銷售能力不足影響了信託產品的募集速度,以前資金來源大多是同業資金,許多信託公司並未建立自己的營銷渠道,2017年後半年,在嚴監管態勢下,同業資金來源驟減,在市場和監管環境發展改變後,就非常被動。2018年多家信託公司都將財富中心建設作為轉型的目標。未來,隨著信託回歸本源業務步伐的加快,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和居民財富的累積,以家族信託為代表的財富管理類信託業務發展空間巨大,將會為信託行業帶來穩定的利潤增長點,並持續注入轉型發展的創新動力。
5、轉型的配套發展需要跟上
信託業的很多創新業務沒有大規模發展起來,究其原因,多是受信託公司自身體制、思維的局限,需要自上而下,從戰略高度做出轉變,也需要前後台一起努力,需要共識、堅持和投入。一流的服務應對應一流的流程,業務流程應跟得上行業和公司的發展的需要,對於新的業務,風控標准和業務流程要持續進行優化,專業能力、專業的團隊和專業流程須持續深化發展。須轉變原來作為持牌金融機構的賣方心態,站在服務客戶的角度,梳理流程、改進標准,把服務客戶的流程優化、智能化,將是打破原來信託生態、融入新的信託生態的重要基礎支撐。
6、信託科技是重要風口
金融機構大多提供同質化的服務,金融業競爭必定是金融服務的競爭,誰的服務好、產品豐富、申贖方便,誰就在下一輪競爭中就搶佔先機。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很多金融服務都集成在手機APP上,對於信託公司而言,建立基於電子信託賬戶的綜合金融服務,是信託業轉型的重要利器,也是消費金融、現金管理等業務開展的基礎條件。
『伍』 招商銀行推國內家族信託的原因是什麼
家族信託不是法律概念,它是法律概念中民事信託和營業信託的合體。境內法這塊薄弱,不代表境內沒有立法,只是法律規定沒有那麼細。作為大陸法系國家,法律從來都是滯後的,通常都是先實踐,出現問題後,才出法律進行規范。但家族信託有些例外,1993年為了規范國內比較混亂的金融信託市場,開始制訂信託法。信託法不是中國原創,而是從域外引進。雖然當時主要目的是規範金融信託,但不能對信託的隔離保護傳承財富的傳統功能視而不見,故而在當時境內沒有任何實踐的基礎上,先行有了相關法律規定。由於引進得比較晚,中國境內的信託法不僅不落後,還很先進,對家族信託的主要功能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影響其法律效力,這一點江平老師也持肯定態度。
實務沒有經驗,可以學啊。把境外豐富的經驗與國內法律、需求結合起來,慢慢不就有了自己的經驗了嗎?坐等永遠沒有經驗。
可靠性與實務性有爭議,這個不是問題,所有的事都會有爭議,關鍵你要明白論據是什麼,有沒有道理,而不是看錶面。 您想過最核心的風險是什麼嗎?最核心的風險就是客戶資產的安全!把客戶資產裝進家族信託,資產不是沒有了,而是放進了更加安全的保險櫃。假設如您所說,境內信託法律有問題,那麼最壞的結果是什麼?就是家族信託被認定無效。家族信託被認定無效的後果,就是資產返還給委託人。建議您查下《信託法》,信託無效的幾種情形。這就象你家房門上沒有鎖,很容易被小偷偷東西,現在有人要幫您安了一把鎖,你卻說我們這個村子從來沒有裝過鎖,而且這個鎖的技術也不完善,也有可能被打開,所以讓人裝鎖的人都是為了賺錢而在做危險的事情!
而對於離岸信託,因為涉及不同法域,也不是您想像中那麼完美,在此不細說。不過無論是離岸信託,還是境內信託,都各有優勢,可以根據客戶的資產分布情況進行選擇。
『陸』 什麼是家族信託,在國內的發展如何
在國內發展很快的。不過目前國內的富豪管理資產,都是委託給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管。相當於家族辦公室的角色。比如說馬雲和其合夥人蔡崇信自己在香港成立的藍池資本,就專門管理馬雲和蔡崇信的財富。還有其他一些國內富豪,都自己成立金融公司自己打理自己的資產。
『柒』 家族信託和保險金信託的區別有哪些
保險金信託與家族信託的主要區別
家族信託和保險金信託都屬於信託本源業務,隨著近年來高凈值人士的需求不斷增加而發展迅速,是信託業務轉型的重要方向。但從行業實踐來看,目前普遍存在把家族信託業務與保險金信託業務混淆的問題,甚至認為保險金信託屬於家族信託的一類。事實上,保險金信託與家族信託存在多個角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信託財產不同
保險金信託的信託財產是保險金請求權。目前市面上普遍用於設立保險金信託的險種是終身壽險和大額年金險,以不同的保險金請求權設立信託,信託財產的價值及確定需要視險種不同而確定。以終身壽險設立保險金信託,由於終身壽險具有一定的儲蓄性質,保單會隨著時間推移產生相應的現金價值,並保持增加,因而需要將這些現金價值同時納入信託財產范疇,因此信託財產規模應以保額計算;以大額年金險設立保險金信託,通常以保費計算信託財產規模,但在某些年金保險中存在定期領取的收益,除此而外還會有保險分紅,分紅也應納入信託財產;另外還存在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在法定或約定情形下,保險人向投保人退還一定金額的保費,退還的保費並非屬於保險收益,但可約定屬於信託財產,需要做全面考慮。
家族信託的信託財產形式較為豐富,目前市場上主流的是貨幣資金、資管產品、保單等金融資產及相應權利。當前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士選擇家族信託進行家族財富的傳承規劃,其需求也逐漸多樣化,委託財產具備多樣性,除了上述金融資產,越來越多的家族信託客戶在傳承非貨幣類財產方面的意願也逐步加強,家族信託的委託財產類型正在不斷豐富,以上市或非上市企業股權,甚至不動產、藝術品等財產設立家族信託的情形進一步增多,對家族信託受託人長期穩定的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設立門檻的監管要求不同
家族信託在監管方面有明確的設立規模要求。根據銀保監會於2018年下發的《信託部關於加強規范管產管理業務過渡期內信託監管工作的通知》(信託函﹝2018﹞37號)(以下簡稱「37號文」),家族信託財產金額或價值不低於1000萬元。但在信託存續期間並不要求任意時點信託財產的價值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可能觸發信託終止條款的關於信託財產金額或價值的限制則應根據合同雙方約定的條款內容為准。
保險金信託在監管方面沒有對設立規模有特殊的規定限制,但仍需符合一般信託的信託財產規模要求。目前行業實踐中操作的保險金信託,其設立的信託規模門檻通常高於人民幣100萬元,以滿足未來財富管理以及傳承的需要。此外,若在保險金信託中發生相關保險合同終止、中止、被撤銷、被確認無效、被解除或者其他原因導致保額降低進而影響信託財產規模或者價值的情形,或者其他可能致使保險金受益人的保險利益遭受損失的情形,通常會在保險金信託合同中約定相應的提前終止信託條款。
信託當事人的設置要求不同
家族信託當事人的監管要求較為明確。一是在委託人方面,「37號文」中對家族信託提出了明確定義,明確了家族信託的委託人可以是單一個人或者家庭;二是在委託人與受益人的關系方面,家族信託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信託目的,其受益人是包括委託人在內的家庭成員,家庭成員以外的人作為信託受益人,則不能視作家族信託;三是在受益人的設置要求方面,委託人不得為惟一受益人,這就明確了家族信託不可能成為自益信託。
保險金信託相關當事人的設置除了滿足信託相關的法律及監管要求,還需要受到保險法以及保險合同的限制。一是保險金信託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由於信託委託人即是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實踐中要符合我國《保險法》中所要求的「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二是受託人在保險合同中的角色問題,設立保險金信託時,受託人具有多重身份,信託公司會被指定或者變更為保險受益人,因而可以享有保險金請求權,依法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三是根據保險合同約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保險金信託的受益人要符合此項要求,但與原保險受益人不需要完全一致;四是在以終身壽險設立的保險金信託中,其被保險人無法成為該部分信託財產所對應的受益人;五是不同於家族信託,保險金信託可以是自益信託。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的特點不同
保險金信託對於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階段不同於其他信託產品,有三方面需要關注。一是信息披露,當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時,應確保受託人(即保單的新受益人)可以及時知曉相關信息,可以由信託合同約定的受益人通知受託人並積極提供理賠所需的全部證明材料,並協助受託人辦理理賠事宜;二是對於理賠資金進入信託專戶的過程要求,應在信託文件中約定清晰,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後由受託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提交理賠申請,若由受託人以外的其他人就保險事故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託人;三是理賠資金到賬之後的信託財產管理要求,受託人對於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實際上並非開始於信託成立初期,而是在保險事故發生、理賠資金進入信託專戶後,此時由受託人按照信託合同約定履行其管理職責,包括但不限於信託資金投資運用、賬戶管理、運營維護、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託人管理信託財產等事務,這對受託人的長期穩定經營管理能力也提出了較高要求。
家族信託對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開始於信託成立、辦理完畢相應資產轉入信託項下的確認手續之後,但由於家族信託的自身特點對相應的管理運用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一是客戶對信託財產管理風險的要求,家族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應與事先確定的委託人的風險偏好相一致;二是對家族信託利益分配的流動性要求,由於需要為財富傳承發揮重要作用,家族信託的定期分配、條件分配和臨時分配條款通常設置全面,這就對利益分配時的流動性提出了要求,需要受託人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以保障利益分配的流動性需求;三是家族信託對於非貨幣財產的管理有專業性要求,由於委託財產類型多樣,受託人在信託成立生效後,即開始履行對貨幣資金、理財產品、保險產品等金融資產,或者公司股權、不動產、藝術品等復雜資產的管理運用,其復雜程度和專業程度較高,受託人的受託能力和綜合實力十分重要,需要根據不同資產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管理,以實現家族信託財富規劃傳承的長期目標。
保險金信託與家族信託的業務交叉
實踐當中,保險金信託業務與家族信託業務還存在業務交叉。一方面,對於信託規模在1000萬元以上的保險金信託,可以設置為家族信託,也可以將保單和其他財產共同置入家族信託。對於包含保險金請求權在內的家族信託,應當注意滿足法律法規和監管方面的要求:首先,在受益人安排方面和常規保險金信託不同,不得是完全自益的信託;此外,若以終身壽險保單置入信託,還應當符合終身壽險對受益人的限制。
另一方面,在家族信託成立之後,可以由家族信託受託人作為投保人進行投保,也即保險金信託的3.0模式。這種模式下,設立家族信託的委託人不再是保險投保人,而是由信託公司作為保險的投保人和保單的受益人,直接運用信託財產支付保費並依照合同約定對保險理賠資金進行有效的管理運用,有利於保險金信託與家族信託的深度結合,可以切斷保單作為委託人財產的風險,實現資產的充分隔離保護。
『捌』 家族信託的信託產業
在中國推出實際家族信託計劃的只有兩家金融機構。第一個家庭信託計劃是平安信託推出的平安財富·鴻承世家系列單一完全資金信託。該信託起步金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合同期為50年。
招商銀行總行私人銀行部常務副總經理王菁表示,從2013年5月份推出首個家族信託計劃。截至7月份,招商銀行的家族信託簽約客戶已有10個家庭,均為金融資產1億元人民幣、總資產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高凈值客戶。目前簽約的客戶主要集中在北方城市,且全部為民營企業主。家族信託管理范圍以金融資產為主,包括部分股權,但不包括占國內高凈值人群財產配置很大比重的房地產。
另外,因為境內外監管環境不同,對於境外資產採取設立獨立信託計劃的方式,目前的家族信託管理范圍主要以境內資產為主。「家族信託在歐美等發達地區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幫助富人合理避稅。中國遺產稅一旦推出,必將帶動中國家族信託的發展。」孫飛說。
中國高凈值人群已進入「財富傳承」階段。招商銀行與貝恩咨詢公司聯合發布的《2013年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財富保障」已成為中國高凈值人士管理財富的首要目標,「財富傳承」需求進一步明顯。貝恩咨詢大中華區總裁Michael Thorneman指出,目前有約三分之一的高凈值人士在進行財富傳承安排,尋求藉助家族信託、稅務籌劃、保險規劃等工具完成財富規劃。
目前國內家族信託的發展還面臨諸多瓶頸。第三方理財機構諾亞財富的報告指出,信任是信託的根本,但目前中國高凈值人群以白手起家居多,他們更願意自己管理財富。另一方面,由於信託公司在集合信託等傳統業務上的盈利空間還很大,開展財產類信託業務的積極性並不高。
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林建國認為,香港的家族信託已經十分成熟,富人們也習慣選擇家族信託保障財富傳承。在香港,家族信託可持有資產包括房地產、股票組合、家族企業、專欄和版權等。因為香港直接面對全球市場,所以在信託管理上也沒有地域限制,投資組合方式更多元化。家庭信託已經成為香港高凈值人群打破「富不過三代」魔咒的魔法棒。
『玖』 中國家族信託的目前發展有哪些類型
有很多類型。不同的銀行結構不一樣。不同的信託公司結構也不一樣。依照客戶定製化的需求來看。
目前,國內家族信託設立的資金門檻通常是3000萬元至5000萬元人民幣。期限通常為十年至幾十年,比如外貿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為十年以上,北京銀行與北京信託推出的家業恆昌系列家族信託期限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為20年。但考慮國內家族信託業務尚處於市場培育階段,且委託資產以貨幣型為主,為了搶占市場資源,從業機構當前推出的家族信託業務呈現資金門檻普惠化、信託期限短期化的特點。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其一是低門檻、規模化的標准化產品。中融信託推出「標准化」家族信託產品起點為1000萬元,期限為十年,具有門檻更低、期限更短的特點。長安信託與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推出「迷你」家族信託產品,主打低門檻、半定製化特徵,門檻設定為300萬元。半定製化指的是七成內容確定,三成內容可選。低門檻的標准化及半標准化產品的定位是作為定製化產品的起點,作為培育市場的基礎,吸引更廣泛的投資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險金信託。信誠人壽與中信信託合作推出的「信誠『托富未來』終身壽險」以800萬的保費,撬動上千萬的保險金。
浦發銀行:
客戶營銷:①分行篩選、營銷有設立境內家族信託需求的私人銀行客戶。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戶基本需求信息後填寫《境內家族信託客戶需求簡表》,機構郵件報送總行。
項目可行性判斷:①總、分行確定項目工作小組成員。②分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保密協議》,總分行相關人員簽字。③分行開展內部盡調,並簽署《意向客戶初審表》,密封交付總行。分行可由客戶簽署《客戶基礎信息確認表》,作為盡調基礎材料之一。④總行私行部審核分行初審表,並依據信託公司客戶盡職調查結論及可行性判斷,確定項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據總行指示,與客戶及信託公司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合作意向書》。
擬定信託方案:總行牽頭與信託公司對接,由信託公司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設計個性化家族信託方案;分行協助總行協調客戶與信託公司就信託方案的溝通,最終方案由客戶與信託公司確定。
合同起草簽署:信託公司起草信託合同等,客戶與其協商確定並簽署;總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財務顧問合同等。
信託財產交付:客戶向信託公司交付信託財產,信託成立。
信託財產支付管理: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向受益人有計劃地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養老費等.
客戶維護與管理:信託存續期間,分行配合信託公司進行客戶維護和管理。
信託財產投資管理:信託公司作為投資管理人,將信託財產閑置資金以其名義投資管理;我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提供財務顧問建議等.
信息披露監督:信託公司定期向客戶提供管理報告;客戶可委託監察人監督信託公司
信託清算終止:信託終止,信託公司完成清算,剩餘信託財產向受益人分配。
舉個例子:
中國白銀集團有限公司於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保薦人:建銀國際
公司香港律師:羅夏信律師事務所
控股股東:家族信託上市後持有45.0%股份
信託的財產授予人:創業人的配偶(聖基茨與尼維斯國民)
信託受益人:創業人,其配偶及他們的孩子
受託人:瑞士信貸信託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1.原始架構
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陳萬天(陳總)總控股的境內企業。陳太(陳總的配偶)在上市前獲得了海外身份,設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與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浙江富銀白銀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構如下圖所示:
『拾』 家族信託的未來發展
但信託基金並不會自動賺錢,比如,假如信託章程設計得有缺陷,或信託基金理事會成員不盡責,委託人投放到信託基金的錢就有可能變成「死錢」。
要想讓家族信託在中國良好地運轉起來,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規和政策加以監管,也需要大量信託人才。以上兩點,中國目前均欠缺,制約了家族信託的發展。
中國家族企業要想化解財富傳承過程中的巨大風險,可以選擇並購、重組,也可以到職業經理人市場和資本市場上尋找解決方案。家族信託是諸多辦法之一,在中國內地基本上處於空白狀態,但未來的發展態勢值得各方去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