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成立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信託項目的工作流程一般是篩選項目——盡職調查——項目初審——項目終審——專項目報備(銀監會備案屬)——項目募集——項目成立(成功募集資金將信託資金交給融資企業)——項目後續跟蹤與管理——項目歸集或處理(資金回籠)——項目結束。
2. 監管來了!地產信託融資命門勒緊
信託通道業務正一步步被堵死。
5月8日,銀保監會出台《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外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8日。
其中明確,全部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於同一融資人及其關聯方非標債權資產合計金額不得超過信託公司凈資產30%;全部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合計金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全部集合資金信託合計實收信託的50%。——這些條款被認為最為嚴苛。
據中誠信託戰略研究部統計,截至2019年年底,68家信託公司凈資產規模合計6316.27億元,凈資產均值為93.5億元。這意味著,一家百億凈資產信託公司同一融資人非標債權投放規模不能超過30億元。目前單只地產信託計劃規模在20億元以上地產項目十分常見。
「這要求信託公司分散合作方,會使單一地產融資方從信託公司獲得的融資額度減少,加大信託公司展業難度。」用益信託資深研究員帥國讓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
同時,「當前信託公司投資非標佔比大多超過50%,50%上限將加大非標收縮壓力,尤其是存量較大的基建和房地產信託,首當其沖。」某信託公司高管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
擺在房企面前的另一個問題是,2020年面臨到期的房地產信託產品能否順利兌付。
限制「非標」 嚴管「通道」
根據資產來源不同,當前信託分為資金信託和財產信託。截至2019年12月,資金信託和管理財產信託余額分別為17.9萬億元和3.7萬億元。
所謂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按照委託人數目的不同,資金信託分為單獨資金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的即為單獨資金信託,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委託的,則為集合資金信託。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由於內外部環境變化,資金信託出現為其他金融機構監管套利提供便利、盡職管理不當引發賠付壓力、違規多層嵌套、與同類資管業務監管規則不一等問題。
為補齊制度短板,銀保監會對照資管新規要求,研究起草了辦法,以推動資金信託回歸「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私募資管產品本源,發展有直接融資特點的資金信託,促進投資者權益保護,促進資管市場監管標准統一和有序競爭。
辦法對信託業務多方面做了具體規范,其中對投資非標的限制最為突出。信託新規要求集合資金信託投資債券和非標比例不超過總規模的50%,投資單一項目比例不超過信託凈資產30%。當前信託中8成左右資產投資於貸款和非標,這意味著新規出台後非標面臨較大收縮壓力。
哪些屬於非標債權資產類型?辦法規定,除在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的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其他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債權。此外,明確資金信託不得投資商業銀行信貸資產,不得投向限制性行業。房地產行業正屬於限制性行業之一。
長江證券分析師趙偉分析稱,當前大部分信託公司凈資產規模低於100億元,對單一客戶非標不高於凈資產30%要求,可能限制非標融資擴張能力;對一些依賴單個大客戶的信託公司影響較大,迫使其補充資本金或者調整當前業務結構。考慮信託以投資非標為主,僅貸款佔比達40.7%,如果加上資管計劃等其他非標類投資,非標佔比很可能明顯超過50%,使得非標收縮壓力進一步加大。
從投向行業來看,非標資金信託中,房地產和基建等領域占重要比例。截至2019年年末,資金信託余額17.94萬億元,其中房地產和基建分別達2.8萬億元和2.3萬億元,非標融資收縮過程潛在收縮壓力不容忽視。
地產信託融資勒緊
在此之前,單只地產信託計劃規模普遍在5億元以上,規模在20億元以上的地產項目也十分常見。
今年5月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東風置業有限公司向北京信託申請不超過25億元融資、期限不超過18個月,實際融資金額20億元,泛海控股擬為該筆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閩系房企福晟集團、正榮地產、泰禾集團等在規模追逐之路上,信託融資都起著重要的作用。2018年年底,這3家房企分別與信託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合作規模總計達400億元。泰禾近兩年來亦多次陷入信託兌付糾紛中。
這種融資便利正在改變。一位地產人士稱,對單一客戶非標不高於凈資產30%的要求,強行打破了房企和信託公司「一對一」深度合作關系,使得房企被迫與更多信託公司合作。且融資額度大大減低。
其實,自2019年下半年監管就開始對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規模和通道業務規模進行雙壓降,監管部門要求信託公司嚴格控制房地產信託業務,規模不得超過2019年6月30日額度;2020年監管要求是「房地產信託額度務必不能超過2019年底」。這其中,房地產供應鏈融資業務、購房尾款融資業務、真實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房地產融資租賃、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等地產類多元化創新業務,以及地產類通道業務、「明股實債」類地產業務、真實地產股權投資業務,都被計入了房地產業務額度。
近年來各地銀保監局對信託公司開出的罰單,亦多圍繞在違規為銀行規避監管提供通道服務、違規接受保險資金投資事務管理類及單一信託、違規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繳交土地出讓價款等事由。
政策接連打擊下,以通道業務為代表的信託業務持續收縮,房地產、基建等信託融資明顯收縮。加上2018年結構性去杠桿影響,基建信託融資在2018年大幅收縮,地產信託融資規模也明顯下降,2019年下半年開始負增長。
用益信託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成立的房地產信託規模1167.61億元,同比下降42%,環比下降31.8%。「當然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受疫情沖擊,一些房企工期暫停,加上員工不能出差,需要實地盡調的一些項目沒法進行,所以一季度房地產信託募資規模下滑。」某信託公司高管表示。
4月房地產類信託募集資金482.72億元,環比仍下滑9.52%,房地產類信託規模佔比25.8%,環比增加0.44個百分點。相較於高峰時期,2020年房地產類信託產品月度新增規模比重已大幅下滑。
同時,信託兌付壓力正在到來。數據顯示,近3年,資金信託到期規模約接近5萬億元。
「非標收縮壓力下,信託非標資產有望通過債務置換、資產證券化、REITs等實現標准化,信託可利用自身在房地產、基建等項目方面的積累和優勢積極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前述信託高管表示。
3. 信託公司一季度干出四萬多億,怎麼出來這么多
哪個年份一個季度4萬億。瞎說。今年一個季度也就一點幾萬億。要說一個季度4萬億。那是信託業總規模從幾千億到10萬億這個階段可能出現過。怎麼出來那麼多,說白了,信託之所以能夠磅礴發展,主要原因就是「4萬億」的經濟刺激計劃。導致了房地產火爆,又導致了信託業的發展
4. 信託產品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一個信託產品的成立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看門狗財富認為,信託合同的成立要件一專般包括下屬列四項:
(1)信託當事人。即指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2)信託意圖和信託目的。信託意圖要通過明示方式表現出來,信託目的要具體明確,二者均依賴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行為。只要有當事人設立信託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託目的,信託成立的這一條件即已滿足。實踐中,對於通過信託合同設立信託的,主要考察信託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託財產。信託財產要具有確定性,即必須明確信託財產的名稱、種類、基本狀況以及范圍。(4)書面形式。
5. 發行銳減帶來什麼積極影響
發行銳減近4成 信託業或現拐點
監管態勢讓信託業感到寒意濃濃。數據顯示,一季度,信託產品新發行數量環比銳減近4成,收益率則繼續延續去年以來的上漲趨勢,平均預期收益率超過7%。
Wind統計數據顯示,一季度信託行業發行產品1453隻,同比減少24.5%,環比減少39.2%。其中,653隻產品披露了信託規模,合計1397.03億元,平均規模2.14億元。總體來看,信託規模小於1000萬元的產品有32隻,主要是證券投資類產品;信託規模大於10億元的有18隻,主要以權益投資信託為主。
在發行的1453隻產品中,296隻信託產品公布了預期收益率,其中,最高的為10.2%,最低的為4.3%,平均預期收益率約為7.29%,環比增加0.2個百分點,同比增加1.04個百分點。其中,股權投資和貸款類信託預期收益率普遍高於其他類型產品,證券投資類信託相較其他處於較低水平。值得注意的是,296隻信託產品中,預期收益率超過10%的產品有3隻,均為中糧信託貸款類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低於5%的產品有2支,均為中航信託產品。
另外,記者發現2月份投資於各個領域的信託產品收益率總體上升較快。其中,1年到2年期的金融領域信託產品收益率上漲最快,環比上升1.52個百分點;3年期以上的基礎設施信託產品收益率亦上升1.41個百分點至9.50%。
「去年嚴監管後,信託就面臨一些缺資金的情況,之前還有人主動詢問是否做項目。」北京某信託人士向記者坦言,無論從新發行產品整體看,還是從不同資金運用方式看,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都呈現不斷上揚的趨勢。他判斷,未來信託產品收益率很可能繼續保持這種小幅上升的趨勢。
不過,普益標准相關報告認為,「強監管和信託行業轉型發展的大背景,無法支撐信託產品收益率持續上升。與此同時,信託產品創新型業務的不確定性也較難支撐收益率上升。事實上,相較前兩年,信託業營收和利潤增速持續下滑,已跌至個位數,近期產品收益率上升主要受資金面緊張影響。」
罰單頻開 傳統業務受沖擊
3月2日,中國銀監會深圳銀監局發布(深銀監罰決字〔2018〕12號)行政處罰決定,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向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放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罰款人民幣30萬元。
這不是平安信託第一次違規受罰,平安信託也不是今年一季度第一個受罰的信託公司。根據銀保監會網站公開的處罰信息顯示,一季度,包括平安信託、安信信託、中原信託、華潤深國投信託等8家信託公司接到11張罰單。這也是繼去年22張罰單後,信託公司再次「吃單」密集期。
從違規原因看,監管機構開出的罰單幾乎涵蓋信託產品存續的全過程,比如:信託資金投向違規(固有財產股權投資、資金池項目、融資平台貸款業務未直接對項目等)、交易結構涉及違規(政信項目違規擔保、杠桿比例超限等)、內控管理不合規(注冊資本變更未審批、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信息披露不合規(向委託人披露信息有遺漏等)。
「幾十萬的罰款金額對信託公司財務影響不大,但卻對展業產生了重大的負面影響。處罰不僅影響信託公司的行業評級和監管評級,還將限制部分業務開展,如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承銷資格,擔任特定目的受託機構、開展受託境外理財業務、受託管理社保基金信託資產等。」百瑞信託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研究員谷曉明表示。在她看來,目前信託監管強度依然不減,今年信託公司合規風險不容小覷。
事實上,今年信託監管多項政策密集落地,銀信、結構化股票投資、房地產、政信等信託業務均受到影響。1月5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銀監發〔2018〕2號),明確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受託管理的他人資金、銀行的授信資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其他債務性資金和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等發放委託貸款。1月11日,有關部門停止了所有集合類和基金類一對多投向的信託委託貸款項目的備案工作。與此同時,北京和上海等銀監部門已經對信託公司進行了窗口指導,要求規范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類業務,暫停設置有中間級的結構化證券投資業務。
在此背景下,不少信託公司也開始收緊政信類合作項目,加大存量政信產品風險排查力度。截至今年1月31日,事務管理類的信託資產規模為15.45萬億元,比年初減少1959億元,其中銀信通道業務較年初減少了1137億元。
「按這個監管態勢,如果事務管理類全年負增長,行業資產規模增長將受到較大拖累。今年可能呈現為規模增長緩慢,業績小幅增長。因為雖然量的增速是下降,但是價格上去了。」資深信託研究員袁吉偉稱。
轉型升級 回歸行業本源
實際上,今年以來信託業的監管政策、經營環境、競爭格局、業務模式和風險狀況等都正在發生深刻變化。
「現在監管定調防風險、去杠桿,如果信託還是用傳統方式做通道業務、房地產開發貸款業務、政府融資平台,那是不行的。」 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稱,「今年信託業實際已經進入剛性轉型期,信託公司主動轉要轉,被動轉也要轉。」
記者了解到,去年各信託公司在信託業務回歸本源的方針指引下,積極開展轉型性業務,各信託公司推陳出新,推出了多種與實體經濟需求和本源要求相適應的信託業務,如投貸聯動、資產證券化、產業基金、消費信託、慈善信託、綠色信託等,主動管理能力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在業內專家看來,今年信託業只有更積極地推進信託公司業務轉型,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嚴守合規經營底線,提升主動管理能力,回歸信託本源,才能實現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從當前競爭格局來看,大型信託公司主動管理能力優勢凸顯,業務布局更加廣泛,市場品牌更加顯著,致力於打造綜合化、全周期的金融服務平台,以搶占更多市場份額。中小型信託公司更有必要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與創新能力,重點聚焦幾個行業領域,深耕細作,成為行業權威,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報告指出。
而在谷曉明看來,信託登記系統上線運行後,實現了全線上信託登記申請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息公示制度,對有效防範化解行業風險已經起到了積極作用,「4月8日,中國信登已正式啟動2017年度信託登記評價,制定了信託登記評價制度與評價表,將對信託公司通過信託登記系統進行信託產品登記報送的完整性、及時性、准確性和配合程度,以及其他登記相關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目前,中信登正在督促各信託公司按照監管規定於6月30日前完成全景補報,加快推進電子認證系統、數據報文報送等提高登記便利性工作的進程。」
來源:經濟參考報
6. 跪求 信託項目成立流程
前期都是項目篩選,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條件。
如果項目來源靠譜,具備基本資回料就可以立項了
如果項目只答有一個大概,會有第一輪面談,收集資料立項。
立項了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對關鍵節點提出一些看法,然後就是和融資人溝通一些大體條件,製作交易結構和方案。
條件基本談攏,就是派評估公司過去,評估抵押物。
最後修正方案,過風控。(有的項目要報銀監)
簽署合同,辦一些手續,比如保證手續,抵押手續。同時中後台會製作發行的材料。市場預熱。
正式募集項目
信託計劃成立,
再次確定所有文件,放款。
之後就是劃付利息,和信託到期退出了
7. 信託是干什麼的
信託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這是信託的本質。是指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信託公司是經銀監會批准才能成立的,目前共65家。比較知名的有新時代、新華、中信、中融、四川、華潤、華澳等等,主要經營信託業務。
信託是很穩健的投資,就是門檻高,要100萬起步的,而且還不一定有份額;不過購買信託要注意幾點:
1、信託都是信託公司發行的,建議通過第三方理財購買,大連本地的可以去希望大廈8F大眾財富咨詢,但是最後的合同一定是和信託公司簽訂的;
2、信託打款賬戶,必須是以信託公司名義開頭的;
3、選擇信託產品的時候要選擇有實力的信託公司的產品。要看清楚這個產品的融資方,資金用途,最好詳細的查一下。還要看一些是不是做了本金預期收益全額擔保,做了擔保的風險小一些。
4、注意保留打款憑證,這是你購買信託的證明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信託的基本特徵。
① 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這是信託關系成立的前提。一是對受託人誠信的信任,二是對信託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 信託財產及財產權的轉移是成立信託的基礎。
信託是以信託財產為中心的法律關系,沒有信託財產,信託關系就喪失了存在的基礎,所以委託人在設立信託時必須將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這是信託制度與其他財產制度的根本區別。
財產權是指以財產上的利益為標準的權利,除身份權、名譽權、姓名權之外,其他任何權利或可以用金錢來計算價值的財產權,如物權、債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都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③ 信託關系中的三個當事人,以及受託人以自己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是信託的兩個重要特徵。
信託關系是多方的,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這是信託的一個特徵。並且,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這又是信託的另一個重要特徵。
信託產品
這種信託關系體現了五重含義:一是委託人將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後對信託財產就沒有了直接控制權;二是受託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處分;三是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按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四是這種意願是在信託合同中事先約定的,也是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依據;五是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是為了受益人的利益,既不能為了受託人自己的利益,也不能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④ 信託是一種由他人進行財產管理、運用、處分的財產管理制度。
信託機構為財產所有者提供廣泛有效的服務是信託的首要職能和唯一服務宗旨,並把管理、運用、處分、經營財產的作用體現在業務中,它已成為現代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信託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以售賣信託理財產品為主,還有其他的理財形式。這些具體在信託法十六中有如下規定: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希望採納
8. 信託計劃從發起到成立需要哪些步驟
信託產品成立一般需要這樣幾個步驟:
信託項目包裝——銀監會過會審核——審核批准信託公司公開募集——募集完畢——資金封賬——項目成立
從實際操作中如果1個月的募集期結束,仍然沒有募集滿,信託公司可以選擇自有資金補充,延長募集期1個月,分期發行先行成立等來成立項目
9. 信託成立的前提
1、信託行為
信託行為是指以信託為目的的法律行為。信託約定(信託關系文件)是信託行為的依據,即信託關系的成立必須有相應的信託關系文件作保證。信託行為的發生必須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進行約定。
2、信託主體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1)委託人。委託人是信託的創設者,他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2)受託人。受託人承擔著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託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和處分信託事務。
(3)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或者一定范圍內的社會公眾。
3、信託客體
信託客體主要是指信託財產。
(1)信託財產的定義和范圍。信託財產是指受託人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管理、運用、處分該財產而取得的財產。通常我們也將前者稱為信託財產,而將後者稱為信託收益,信託財產和信託收益是廣義的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特性。信託財產特性主要表現為獨立性,具體包括三個方面:①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信託財產的安全較有保證。②信託設立後,信託財產脫離委託人的控制,由具有理財經驗的受託人對其進行有效管理,進而較好地實現信託財產的保值增值。③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受託人不享有信託利益。
(3)信託財產的管理。為了保證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財產必須與受託人自己的固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只有分別管理,才能保障各個受益人的利益。如果信託財產是貨幣,可以放在一起管理、運用,但必須分別計算。
10. 成立信託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必須具備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下文你可以看到法規對這些概念的具體描述。此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3億元人民幣,並且不得分期繳納,必須以貨幣一次性付清。因此,個人基本不可能設立信託公司。以下是前面提到的對股東的具體要求:
「第七條
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四)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六)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八)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
(九)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十一)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境內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六項除外)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
(二)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2年對其作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及以上;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境外金融機構為商業銀行時,其資本充足率應不低於8%;為其他金融機構時,應滿足住所地國家(地區)監管當局相應的審慎監管指標的要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注冊地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所在國(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九)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