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融資租賃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融資租賃注意事項
注意時效問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一般時效的規定,即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發生糾紛後,要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以免超過時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
⑵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1、監管部門不一樣: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銀監會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審批和監管,實際上只能做一個信用銷售公司來監管。
2、財稅政策不一樣: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融資租賃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3、國家統計口徑不一樣:金融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J門:金融業-7120大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L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310大類:機械設備租賃。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注意事項:
1、切記要核實出租人有無合法的資格,寫進融資租賃合同條款的出租人一定要寫其全稱,並簽字蓋章,同時審查蓋章單位與出租人是否一致。
2、要注意審查當事人,特別是出租人的經營范圍。並不是任何單位都可以進行融資租賃。《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出租人不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范圍卻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該合同無效。所以,承租人一定要認真審查出租人的融資租賃行為是否超越其經營范圍。
3、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有代理人的,應注意審查其代理資格,以防止發生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的情況。
⑶ 航空器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比較長
航空器融資租賃期一般是比較長的。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對供貨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選擇,購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納租金。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權,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佔有、使用、收益權。
拓展資料:
一、航空器融資租賃期間注意事項
1、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不得干擾承租人依法佔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應當適當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處於原交付時的狀態,但是合理損耗和經出租人同意的對民用航空器的改變除外。
2、融資租賃期滿,承租人應當將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狀態的民用航空器退還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購買民用航空器的權利或者為繼續租賃而佔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
3、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中的供貨方,不就同一損害同時對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擔責任。融資租賃期間,經出租人同意,在不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讓其對民用航空器的佔有權或者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民用航空器的融資租賃和租賃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其他租賃,承租人應當就其對民用航空器的佔有權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飛機融資租賃
1、飛機融資租賃是飛機租賃的一種形式,飛機租賃是以飛機為租賃物的一種租賃業務,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從租賃公司(或直接從製造廠家)選擇一定型號、數量的飛機並與租賃公司(或出租人)簽訂有關租賃飛機的協議,出租人擁有飛機的所有權,將飛機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結束航空公司可以歸還或者不歸還飛機給出租人。
2、通常期末飛機所有權歸還給承租人的為融資租賃,不歸還的為經營租賃,飛機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飛機融資租賃有多種做法,較多採用的有投資減稅杠桿租賃、利用英、美出口信貸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業貸款的融資租賃。
三、飛機租賃的優勢
飛機租賃形式的發展打破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固定模式,體現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優勢互補。它豐富了飛機租賃的形式,提高了飛機租賃服務的靈活性。同時,融資租賃模式已超出傳統三方當事人范疇,銀行、信託公司、投資企業等均得以參與其中:①租賃公司作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與其他主體形成良好的合作與互補關系;②整個模式的安排降低了交易風險,銀行藉以尋求到理想的客戶對象;③投資者藉以找到理想的投資機會;④靈活的交易安排使承租人更加易於接受。
⑷ 融資租賃轉讓條件是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是
您好 注意事項如下:
1、保證干凈、無負債
2、股東變更;高管變更
融資租賃股東的股東進行股權轉讓
融資租賃公司的高管變更(董事會、監事)
3、其他變更
銀行、稅務、社保等需要及時變更 希望可以幫到您 謝謝!
⑸ 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簽訂租賃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傢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後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並備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費用。)(二)要查看房東的房產證,並索要一份復印件。還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東委託其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裡面具體寫一些委託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託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這類字眼。(三)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託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⑹ 融資租賃注意事項
問的有些模糊。
請問你是租賃公司的客戶嗎?
如果是,注意設備年限和發票是否符合要求;談好利率、租期;優化財務資料不出現矛盾等等。
租賃公司除了關心營收外還有對客戶對外擔保額度比較敏感。
如果你是是租賃公司,我只能呵呵了。
⑺ 融資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對出租人來說,承租人的資信狀況、簽約和履約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關繫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獲得相應的利潤。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有代理人的,應注意審查其代理資格,以防止發生無權代理和濫用代理權的情況。融資租賃合同是雙務合同,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因此,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實、自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⑻ 融資的要素是什麼在融資過程中要注意事項有哪些
融資的要素:
1、准備應對各種提問
一些小企業通常認為對自己所從事的投資項目和內容非常清楚,但應該非常重視它們,並做好充分的准備,不僅是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的要求。企業家可以邀請敢於說話的外部專業顧問和專家來模擬提問過程,使自己能夠更全面地思考,更仔細地思考,更好地回答問題。
2、准備應對投資人對管理的查驗
可能會為這些年來取得的成就感到驕傲,但投資者仍然會懷疑投資管理能力,並問:如何才能實現投資項目的預期目標?大多數人可能對這種反應過敏,但面對投資者,往往會遇到這樣的懷疑,這已經成為投資者對初創企業檢查的一部分,因此企業家需要得到正確的對待。
3、准備放棄部分業務
在某些情況下,投資者可能會要求企業家放棄部分原始業務,以實現企業家的投資目標。對於分散經營的企業來說,放棄部分業務既現實又有必要。在投資資本有限的情況下,只有集中資源才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4、准備作出妥協
從一開始,企業家就應該明白,像企業家自己的目標和風險投資家的目標是不可能相同的。因此,在正式談判之前,企業家必須做出的最重要的決定之一是,為了滿足投資者的需要,自己能做出多少妥協。
一般來說,由於風險投資不擔心尋找投資項目,期望投資者做出各種妥協是不現實的,因此企業家有必要做出某些妥協。
融資注意事項:
1、投資詐騙
以投資的名義,需要融資企業支付的各種檢查費、項目設置費和保證金。這些費用從數萬元、數十萬元到一百多萬元不等,所有這些都要求企業在提供資金之前必須支付。
正式的私人股本公司有自己的管理費。決定投資公司或者將公司納入調查范圍的,應當支付差旅費、管理費,並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熟練設置名稱和收費的企業往往不是正規的投資公司。
2、勾結詐騙
也就是說,投資公司本身不收取任何費用,但在投資過程中,它會說:「這個項目仍然很好,但它需要包裝和規劃,找一個指定的中介機構做一個商業計劃,或找一個會計事務所,一個特定的評估機構、財務處理和評估機構。
「企業」向這些中介機構「支付」後,中介機構將與投資公司分享,但投資公司可能因各種原因未能制定投資計劃。
3、收保證金
利用國家財政政策提供大額存款、銀行擔保等方式幫助企業貸款,要求企業提交存款。
「假投資公司提供的協議上一般會規定,《銀行保函》開出並由項目方銀行核保後,項目方必須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續費,並要求一周最多兩周內項目方銀行必須放貸,如不能放貸則不負任何責任。」姜華說。
(8)融資租賃應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按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物的選擇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為了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自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由於融資租賃的重點是對項目未來現金流量的調查,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與租賃項目本身的效益有關,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此外,企業信用也非常重要。像銀行貸款一樣,良好的信貸是下一次貸款的基礎。
(2)銀行承兌匯票
為達成交易,中小企業融資方可向銀行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經審批,銀行正式接受銀行承兌合同。承兌銀行應當在承兌匯票上簽章。這樣,銀行承兌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專門為買方提供的銀行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沒有收到貨款,因為買方的擔保銀行將支付貨款。
中小企業銀行承兌匯票融資的優勢在於企業能夠實現對中小企業的短期、頻繁、快速融資,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
⑼ 解決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有何注意事項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對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情況和不履行的後果所產生的爭議。由於融資租賃合同涉及的法律關系非常復雜,其標的一般比較大,在解決合同糾紛時一定要慎重,妥善解決。實踐中,一般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注意時效問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即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發生糾紛後,要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以免超過時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
(二)注意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應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是否需要列為當事人,由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但供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的,則不應當將供貨人列為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與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不一致時,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將實際使用人列為案件的當事人。
(三)注意案件的管轄地。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法院管轄。當事人未選擇管轄法院的,應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租賃物的使用地即為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地。因此,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有利於自己的管轄法院。
(四)注意選擇恰當的解決糾紛的方式。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起訴。仲裁作出的裁決,由仲裁機構製作仲裁裁決書。對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糾紛也同樣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這四種方法來解決。
(五)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應採取的對策在實踐中,常有承租人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而導致破產的情況,這往往會影響到出租人債權利益的實現。對此,承租人應採取如下對策:
(1)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以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申請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以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於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於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的債權應作為一般債權參加破產清償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的保證人清償。
(2)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以作為破產債權人申報債權,參加破產程序;出租人的債權有第三人提供保證的,出租人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出租人在參加承租人破產清償後,其債權未能全部受償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證人追償。
(4)出租人決定不參加承租人破產程序的,應及時通知承租人的保證人,保證人可以就保證債務的數額申報債權參加破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