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資公司理財產品出問題了,業務員承擔法律責任嗎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分情況討論:
1.如果業務員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詐騙,則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2.若業務員明知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業,依然從事這一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罰責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主要犯罪行為人,犯罪後果主要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
3.如果公司為空殼公司,是為了從事犯罪行為而成立的,則承擔較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貳』 非法集資業務員也是受害者警方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在非法集資案件中,受害者要將被集資的相關證據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銀行轉賬憑證等。非法集資案件中,不管誰是非法集資的受害者,維權都需並配合公安機關盡快查明非法集資的相關案情,最大程度保護自身權益,減小損失。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三十六、 將第七十七條改為二條,作為第九十九條、第一百條,修改為:「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叄』 企業融資政府說是非法集資,業務員得到一份利息,老闆已歸案,業務員和融資人能要回本金嗎。
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
非法集資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會組織清退,清退階段會把剩餘的全部錢款返還給集資人,錢款不足以返還的各機關不予補償,由集資人自行承擔。
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肆』 公司向民間借貸融資,當時有政府支持,資金鏈斷缺後投資人本錢拿不回,業務員有什麼責任沒
首先要看該事件的性質,如果屬於非法集資,業務員可能屬於團伙犯罪的共犯。
『伍』 非法集資罪會把業務員的錢沒收嗎
非法集資中業務員的錢不會被沒收,一般只會沒收老闆的錢,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九條
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第六十條
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陸』 我在一家投資公司上班,公司倒閉老闆被抓。請問業務員也要承擔責任嗎又被判刑的業務員嗎
有以下幾種情況下,業務員無責或輕責。
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或者,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公司承擔。
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責任。
『柒』 融資公司倒閉了給不了客服本金業務員有責任嗎
依法經營的融資公司倒閉了,給不了本金,與客服、業務員無關。
但是,如果涉嫌非法集資或集資詐騙,傳播非法信息的客服、業務員會有責任。
如果認定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業務員會承擔責任,共犯,從犯,如果積極參與,起主要作用,還會被認定為主犯
所以建議去正規公司工作。
『捌』 定向融資未兌付業務員有責任嗎
摘要 定向融資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