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的介紹
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以下簡稱出口信保融資)系指外貿公司在出口貨物或提供服務並辦理了出口信用保險後,將保險權益轉讓銀行,銀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貿易融資業務。出口信保融資可分為出口信保押匯和出口信保應收賬款買斷。
2. 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信貸擔保的區別
出口信用保險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險是以鼓勵本國出口企業擴大出口貿易,開拓海外市場為出發點,為出口商和銀行承擔由於進口國政治風險(包括戰爭、外匯管制、進口管制和頒布延期付款等)和進口商商業風險(包括破產、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匯和出口信貸等業務上遭受的收匯損失的政策性險種,它是為出口合同項下企業享有的權益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國家財政支持的保險機構具體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內容是保障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對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一、出口信用保險的歷史與現狀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最早出現在1919年的英國,當時為鼓勵本國商人向澳大利亞出口,英國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政府機構「出口信用擔保署」,為出口商提供商品債權保險和融資擔保。現代意義上的出口信用保險實際上包括保險與擔保,其對出口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第一,對出口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轉移貿易、外匯、結算中的風險,使出口商從合同簽訂,直到最後結算收匯各個環節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為出口商提供貿易融資或項目融資服務。這一功能通過買方信貸擔保、項目融資擔保和固定利率融資以及保函保險等手段實現;第三,為出口商參與巨型出口或國際經濟合作項目提供了機會。這樣的項目涉及跨國采購,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關國家通常在一家保險機構牽頭的基礎上,合作承保各自國家的出門或信貸部門:第四,國際化與一體化的發展有助於減少摩擦,保證各國出口商的平等競爭。
以英、法、德等國為代表的OECD國家於1998年4月1日達成最新的出口信貸與信用保險「君子協定」,它要求各成員國的信貸條件不得高於「君子協定」,否則必須事先通報其他各國,防止出現損害有關成員國利益的不平等競爭。正是這種公平與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險得到WTO規則的認可。根據WTO有關補貼與反補貼的協議,出口信用保險屬於補貼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險在國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獨到的。相應地,在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成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下,各國政府已經紛紛改變過去對出口所採取的補貼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國際社會所接受和廣泛採取的間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險正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據國際信用與投資保險人協會(簡稱「伯爾尼協會」)統計,全球國際貿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最高時達到14%。有些國家如日本、法國、韓國的這一比例已高達39%、21%和13%。英、法、德等國的經驗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擴大本國資本貨物出口、大宗貨物出口和海外投資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顯。上述三國向發展中國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這使它們的企業能夠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實力和高度保障進出新興市場。
二、出口信用保險對外貿出口的促進作用
1.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企業防範和控制國際貿易風險,提高風險管理水平。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過程是一個風險防範和控制的過程。作為風險的承擔者,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處理及評估。在多年的業務實踐中,出口信用機構逐漸形成自己的信息網路,並積累了大量的不同國家的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國別資料以及各國買家的資信材料。
出口商在辦理信用險的過程中,出口信用機構往往根據具體項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承保前,保險機構要對貿易雙方進行詳細的資信調查,充分了解債權、債務雙方的支付能力,為評估出口業務的風險程度提供充足的證據。承保後,保險機構還能及時跟蹤債務方的經營狀況,一旦出現支付風險或者信用風險,保險機構能夠及時向出口企業提出建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保險業務完成後,保險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建立較完備的客戶檔案,為企業總結經驗提供資料,全面提高出口企業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險不僅為擴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機構,更主要的是增強了出口創匯的信心和勇氣。
2.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企業採取靈活的貿易結算方式,擴大出口。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公認比較安全的信用證結算方式,由於手續繁雜、審查嚴格和成本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出口的進一步擴大。為簡化手續、減少資金佔用、節約通訊費用,買賣雙方越來越多地採用非信用證付款結算方式,如D/P、D/A、O/A等,據統計,目前歐美企業之間信用證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評估國外買方的信用風險除涉及買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還要考慮買方國家的政治、法律、經濟等方面的風險,所以,越來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難以把握出口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有些出口企業也因此而喪失了不少貿易機會,甚至還丟掉了許多老客戶。
目前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最為看重的結算方式還是傳統的信用證,一般公司內部對D/P、D/A、0/A等其他結算方式比較謹慎,有相當嚴格的許可權規定,這樣在以買方市場為主導,大多數客戶都有賒銷方面要求的新的國際貿易大環境下,顯然處於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則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正由於出口信用險承擔了買方國家的政治風險及買方的商業信用風險,出口商才免除了因買方倒閉、拒收貨物、拒付貨款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出口收匯也有了一定的保證,從而減少了逾期賬款甚至壞賬的產生。在出口信用險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結識新客戶,開拓新市場,擴大業務量,促進出口貿易的迅速發展。
3.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出口企業獲得融資便利,提高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出口企業長期以來的老大難問題——資金緊張,融資困難,是制約其加快發展的「瓶頸」。在全國范圍內,外貿企業的自有資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規模有限,加之國際貿易合同資金佔用時間較長,僅僅依靠定金或自有資金通常難以滿足資金需求,因此為了開展和擴大業務,外貿企業大量資金需要銀行貸款。而銀行雖然熟悉評估國內貿易債務價值,但是對國外債務的安全價值通常頗感茫然,從而使得出口商就國外應收款項進行融資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險卻可以在貿易融資方面為銀行信貸決策提供一些幫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業收匯安全的同時也就間接地保障了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2)通過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融資銀行對出口信貸項目的選擇,根據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障程度,銀行在考慮貸款金額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決定;(3)銀行可與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互通對國外買家及市場的風險信息,節約風險調查費用開支,加速決策,提高銀行的競爭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出口企業應收賬款的安全有了保證,還貸能力增強,資產情況得以改善,企業通過轉讓出口信用保險收匯保障權益向銀行融資,銀行沒有了後顧之優,應收款項融資變得相對便利得多,從而提高了企業的資金效益和競爭力。
4.出口信用保險能夠通過賬務追償減少和挽回外貿企業出口貿易中的直接損失。隨著我國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的發展,國際貿易欠款亦隨之大量增加。出口企業為擴大出口規模和市場佔有率,紛紛採用商業信用結算方式出口貨物。但由於缺乏信用風險管理經驗,企業的逾期應收賬款大量增加。據統計,我國出口企業的平均壞賬率達5%以上,遠遠高於西方企業平均0.25%~0.5%的水平。當欠款出現後,出口企業又常常苦於不了解當地法律制度、慣例和程序,再加上語言方面的障礙,無法有效地進行境外追討。信用保險區別於一般商業性財產保險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賠款的可追償性。在出口信用保險十幾年的經營過程中,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已經積累了寶貴的賬款追償經驗和豐富的信息資源,初步培養了一支專業追賬隊伍,並與世界上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追收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能夠通過賬務追償為出口企業減少和挽回貿易中的直接損失。
5.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政府靈活實施外貿和產業政策,改善出口貿易結構,推進市場多元化戰略。從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重點即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看,1991年以後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從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這一時期正是我國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險制度的關鍵時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出口增速急劇下降,但機電產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險功不可沒。此外,我國外貿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近年來能夠有實質性進展,應該說出口信用保險發揮了重要作用。保險機構能夠根據各國的政治經濟狀況,對其信用風險程度進行專業化的評估,同時,通過與伯爾尼協會和其他國家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進行信息交流,對世界各國市場的風險和信用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從而通過咨詢等方式,幫助企業有針對性地開拓新市場、開發新產品,推動了外貿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的發展。
6.出口信用保險有利於企業「走出去」,開展海外投資。貫徹「走出去」戰略,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對於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國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義。由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開辦的海外投資保險就是政府鼓勵本國企業進行境外投資的強有力的政策工具,為世界各國廣泛採用,能夠極大地促進本國境外投資的發展。與一般商業保險不同,海外投資保險不以贏利為目的,有著鮮明的政策性特徵,其作用主要在於通過承保徵收、戰爭、匯兌限制和政府違約等政治風險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幫助企業轉嫁風險、促進融資、開拓市場和加強風險管理。
海外投資保險包括股權保險和貸款保險兩類產品。股權保險承保投資者的投資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貸款保險則對貸款人的貸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海外投資保險是一種政府提供的保證保險,其實質是一種對海外投資者的「國家保證」,不僅由國家特設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執行,國家充當經濟後盾,而且針對的更是源於國家權力的經營風險,而這種風險通常是商業保險不給予承保的。
三、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發展與展望
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始於198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接受政府的委託正式開辦機電產品出口的信用保險業務,並在隨後的幾年裡將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在全國迅速推廣開來,受保市場達7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我國的外貿出口開辟了提高競爭力的新途徑。1994年中國進出口銀行正式成立,並開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險在內的各項業務,從而形成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2家共同辦理出口信用保險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合並以上兩家機構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成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為我國唯一的專業出口信用保險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成立是我國政府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全新經濟環境下,參照國際慣例,深化金融保險與外貿體制改革,加大對出口貿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中國的出口信用保險經過10餘年來的發展,已積累了從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到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從保單條款及單證制定到業務人員的上崗培訓;從國家風險、買家風險評價研究到承保諸環節如信息調查、限額審批、賠款處理和欠款追討等方面的實際經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長,市場覆蓋面不斷擴大,滲透率指標大幅度提高。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出口金額就超過21億美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4億元,出口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共獲得銀行融資7.1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60億元。從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連國際」支付3328萬元巨額賠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為遭受封關損失的農產品出口企業的及時雨,再到最近為中化和成達兩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資印尼巨港電站項目提供1億美元的海外投資保險和融資擔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在支持出口貿易的發展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我國各級政府十分重視出口信用保險對促進外貿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財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險扶持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許多省、市、自治區也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相關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財政廳也聯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險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均可獲按應繳並實際交納保險金額的50%的專項資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下,經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各類外經貿企業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險對提高我國外經貿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防範結算風險的作用將日趨明顯。
我國出口信用保險事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發展規模和水平與國家的要求和我國出口貿易的需要尚有相當大的距離,承保規模小是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落後最主要的表現。目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的出口約占當年國家一般貿易出口總額的2.7%,遠低於伯爾尼協會成員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單獨的法規、規章規范政策性出口信用體系;繼續加大出口信用保險的宣傳力度和市場營銷意識;建立科學的風險分析指標體系;改革費率機制,加快費率形成的市場化進程;不斷拓展承保領域;加強對出口信用保險運營的科學管理等等,都是發展我國出口信用保險所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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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口融資的出口融資產品及案例分析
保理是指銷售商(債權人)將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和貿易融資等服務。根據服務主體不同,保理可分為由銀行提供服務的銀行保理和由商業保理機構提供服務的商業保理兩類。上例為商業保理下的信用融資。
產品優勢:1.基於企業信用狀況、真實貿易記錄,無需抵押擔保,不佔用企業的銀行授信額度,手續簡便;2.產品覆蓋進出口貿易供應鏈上的每個環節,包括原材料成本融資、貿易融資、物流成本融資等,特別適用於外貿企業;3.一般以3~6個月為一個周期,有利於提高企業資金周轉率。業務流程:1.申請企業向保理商提出申請;2.保理商對交易中的買方進行資信調查評估;3.保理商為企業確定融資額度;4.雙方簽訂商業保理協議;5.實現融資。
【融資案例】
A公司是中小生產型出口企業,貨款結算方式為後「TT」,一般在貨物出運後1個多月才能收到貨款。受流動資金限制,公司沒法承接賬期較長的業務,從而限制了發展步伐。經接洽,A公司通過商業保理商C公司(大道科技公司)實現了供應鏈信用融資。由C公司為其篩選出優質客戶,A公司「借」這些優質客戶的信用,出貨後立即獲得C公司的融資服務,並拿到貨款。隨後C公司對A公司進行了信用評級,為其提供原材料成本融資和物流成本融資,使A公司憑借交易訂單獲得供應鏈上相關環節的融資服務。C公司向A公司提供融資服務後,A公司的資金周轉率由原來的一年3.8次提高到了6次,資金使用效率得到明顯提高,公司的客戶由以前的20多個增加到了40多個,利潤成倍增長。 倉單質押授信的操作辦法是:企業將貨物存放在倉儲公司指定倉庫,並以倉儲公司出具的倉單在銀行進行質押,作為融資擔保,銀行依據質押倉單向企業授信的融資方式。這種融資產品適用於購銷渠道穩定,主要資產為存貨的企業。該融資產品的優勢有:1.一般可獲得倉單或抵質押物價值較高比例的融資額度,期限較長。2.當企業需要貨物時,可以補充敞口,隨時提取質押物,增加了企業經營與資金管理的靈活性。
【融資案例】
A公司是一家長期從事鋼材貿易的商貿流通企業,其5萬噸冷軋鋼板存貨存放於第三方獨立倉庫內。為盤活存貨,A公司將該批冷軋鋼板質押給C銀行,並向C銀行申請倉單質押融資。 鑒於5萬噸冷軋鋼板存放於獨立的第三方倉庫,C銀行引入××倉儲監管公司對該批鋼板進行監管,倉儲公司出具非標准倉單並在C銀行進行質押。融資比例為非標准倉單價值的70%,A公司贖貨期不得超180天。A公司根據自己的銷售情況,向C銀行補充保證金後,C銀行通知倉儲監管公司釋放相應貨物。此舉有效解決了企業存貨佔用問題,盤活了存貨,節省了資金成本。 利用打包貸款融資的操作辦法是:銀行應信用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向其發放的用於信用證項下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該產品適用於已收到進口商銀行開立的信用證,但備貨資金短缺的出口企業。這類融資產品的產品優勢有:1.在出口商自身資金緊缺而又無法爭取到預付貨款的支付條件時,幫助出口商順利開展業務、把握貿易機會。2.在生產、采購等備貨階段均不佔用出口商的自有資金,可以緩解企業的流動資金壓力。
【融資案例】
A公司接到美國客戶400萬美元出口訂單,結算方式為後T/T30天。為此,A公司需要在國內進行相關的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由此產生了資金短缺。經推薦,A公司以打包貸款方式向C銀行申請融資,C銀行按出口訂單額的80%給予A公司融資,融資款項專項用於A公司向上游采購原材料。貨物出運後,A公司通過C銀行交單並申請辦理出口押匯,用於歸還融資款項。 利用出口押匯融資的操作辦法是:出口商發出貨物並遞交信用證或合同要求的單據後,銀行憑所交單據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該產品分為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押匯、信用證項下單證不符押匯、D/P托收押匯、D/A托收押匯等幾類。按押匯幣種分,可分為外幣押匯和人民幣押匯。該產品可用於滿足出口商在信用證或托收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這一融資產品的優勢為:1.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可提前得到償付,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2.融資手續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3.可以增加當期現金流,從而改善財務狀況。4.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平選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5.對於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的出口單據,即使出口商尚未在銀行核有授信額度,也可以辦理出口押匯。
【融資案例】
A公司為一流通型商貿企業,現以信用證方式出口一批紡織產品,貨物已出運。為了加速資金流轉,公司採取出口押匯方式向銀行進行融資,使其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提前收回貨款。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是指借款人將出口退稅專用賬戶託管給銀行,並承諾以該賬戶中的退稅款作為還款保證,以取得短期資金融通或敘做授信開立信用證等貿易融資業務。適用於有應收出口退稅余額的企業。該產品盤活了應收出口退稅資金,加快了資金周轉。
【融資案例】
A企業主要出口退稅率為17%的太陽能產品,於是,A企業向B銀行提出開展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由B銀行按出口退稅專用賬戶余額的90%的比例給予企業融資,有效解決了企業的資金難題。 保單融資是指銀行對已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或經銀行認可的其他信用保險機構投保信用保險的賣方憑相關單據、投保信用保險的有關憑證、賠款轉讓協議等為其提供的資金融通業務。適用企業:1.企業希望規避買方信用風險、國家風險,並已投保信用保險;2.企業流動資金有限,需加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3.企業授信額度不足,希望擴大融資規模。產品優勢:加快資金周轉、改善現金流量;規避各類風險;降低門檻,減少額度佔用,擴大融資規模;對於出口「保單融資」業務,如無追索權,可提前辦理出口退稅及核銷手續。
【融資案例】
A公司出口機械設備,結算方式為5年期的延期付款信用證,同時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險。雖然已獲得開證行承兌(每半年付一次款),可是考慮到開證行及其所在國家風險較大及人民幣的升值壓力,A公司迫切希望將該信用證下的出口應收款項轉讓給銀行以鎖定成本,但又面臨兩個難題:1.開證行資信不佳,無銀行願意買入其承付的票據;2.A公司授信額度不足,無法辦理貼現。經推薦,A公司向銀行申請辦理無追索權的中長期保單融資業務,實現了及時收款。 出口貼現是指銀行在出口信用證項下從出口商購入已經銀行承兌的未到期遠期匯票或已經銀行承付的未到期遠期債權或在跟單托收項下購入已經銀行保付的未到期遠期債權,用於滿足出口商在遠期信用證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該融資產品適用於以下三類企業:1.出口商流動資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資金周轉開展業務;2.出口商在獲得國外銀行承兌/承付/保付後、收款前遇到臨時性的資金周轉困難;3.出口商在國外銀行承兌/承付/保付後、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資機會,且預期收益率高於貼現利率。該產品的優勢有:1.即期收回遠期債權,加快資金周轉,緩解資金壓力。2.融資手續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3.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平選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
【融資案例】
A公司現以遠期承兌信用證作為結算方式出口一批電子產品。由於公司遇到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故採取出口貼現方式進行融資,實現了即期收回遠期債權目的。
4. 什麼是信保融資
1,信保融資: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申請,在出口後憑客戶轉讓的中國信保保險保單賠款權益提供融資的業務。
2,信保融資種類包括:出口押匯、應收賬款買斷、授信額度等品種。
(1) 出口押匯: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在向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的申請,憑企業提交的全套單證相符的單據作為質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將款項墊付給企業,然後向開證行寄單索匯,並向企業收取押匯利息和銀行費用並保留追索權的一種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2)應收賬款買斷: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無追索權的轉讓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的一種重要融資方式。
(3)授信額度:是指商業銀行為客戶核定的短期授信業務的存量管理指標,只要授信余額不超過對應的業務品種指標,無論累計發放金額和發放次數為多少,商業銀行業務部門均可快速向客戶提供短期授信,即企業可便捷地循環使用銀行的短期授信資金,從而滿足客戶對金融服務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5. 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資助資金
保費扶持就是國家以資助、贊助或減免等形式支持投保的行為,主要是用在出口信用保險中。以下是兩個舉例:
申請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一)除廈門市區城外的全省各類出口企業,包括中央屬外貿企業;(二)投保企業於年度內出口、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簽訂出口信用保險協議並於次年1月25日前交納保費。(《出口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試行辦法》(閩財外[2002]51號))。對2008年11月和12月新簽的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比例,由原有的20%區分不同情況分別提高至40-60%,其中各設區市承擔10%,其餘由省級財政承擔。對2008年11月和12月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保單進行融資的企業予以年貼息率3%的支持,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全額承擔。(福建省2008年底出台的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財政貼息政策)
扶持金額標准
(1)2005年非農產品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申請金額=保費金額(美元)×30%×8.11;如果下半年出口比上半年有增長,其中8-12月扶持申請金額=保費金額(美元)×50%×8.11;
(2)2005年農產品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申請金額=保費金額(美元)×40%×8.11;如果下半年出口比上半年有增長,其中8-12月扶持申請金額=保費金額(美元)×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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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公司業務
中國信保的業務范圍包括:
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海外投資(租賃)保險業務;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來華投資保險業務;國內信用保險業務;與對外貿易、對外投資與合作相關的擔保業務;與信用保險、投資保險、擔保相關的再保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業務;應收賬款管理、商賬追收和保理業務;信用風險咨詢、評級業務,以及經國家批準的其他業務。中國信保還向市場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務功能的電子商務平台 ——「信保通」,以及專門支持中小企業出口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E計劃」投保系統,使廣大客戶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網上服務。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一般情況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出口收匯風險。適用於出口企業從事以信用證(L/C)、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賒銷(OA),結算方式自中國出口或轉口的貿易。
承保風險
商業風險——買方破產或無力償付債務;買方拖欠貨款;買方拒絕接受貨物;開證行破產、停業或被接管;單證相符、單單相符時開證行拖欠或在遠期信用項下拒絕承兌。
政治風險——買方或開證行所在國家、地區禁止或限制買方或開證行向被保險人支付貨款或信用證款項;禁止買方購買的貨物進口或撤銷已頒布發給買方的進口許可證;發生戰爭、內戰或者暴動,導致買方無法履行合同或開證行不能履行信用證項下的付款義務;買方支付貨款須經過的第三國頒布延期付款令。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副總經理曹圃
損失賠償比例
由政治風險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95%。由破產、無力償付債務、拖欠等其它商業風險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95%。由買方拒收貨物所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80%。
產品功能把握貿易機會,擴大業務規模。
提升信用等級,增加融資渠道。
強化信用管理,減少呆壞賬款。
利用補償功能,確保持續發展。
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
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旨在鼓勵中國出口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特別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項目,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口貿易提供信貸融資;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通過承擔保單列明的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使被保險人得以有效規避以下風險:
1、出口企業收回延期付款的風險;
2、融資機構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的風險。
特點
1、保本經營為原則,不以盈利為目的;
2、政策性業務,受國家財政支持。
作用
1、轉移收匯風險,避免巨額損失;
2、提升信用等級,為出口商或進口商提供融資便利;
3、靈活貿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機會;
4、拓寬信用調查和風險鑒別渠道,增強抗風險能力。
投資保險
投資保險一般是由國家出資經營或由國家授權商業保險機構經營的政策性保險業務。投資保險通過向跨境投資者提供中長期政治風險保險及相關投資風險咨詢服務,積極配合本國外交、外貿、產業、財政、金融等政策,為跨境投資活動提供風險保障,對保單項下規定的損失進行賠償,支持和鼓勵本國投資者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更好利用國外的資源優勢,以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的目的。
海外投資保險
海外投資保險是針對中國投資者進行海外投資,保障投資者的海外投資免受徵收、匯兌限制、戰爭和政府違約等事件造成損失進行承保的保險產品。
來華投資保險
來華投資保險是針對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保障投資者的來華投資免受政治風險(尤其是次主權政治風險)造成損失進行承保的保險產品。
租賃保險
租賃保險是針對企業進行跨境租賃交易,幫助出租人規避租賃項目所在國的政治風險以及承租人自身的信用風險進行承保的保險產品。
國內貿易保險
國內貿易信用保險可以彌補您在國內貿易過程中,因買方破產或買方拖欠貨款而遭受到的應收賬款損失,可以有效化解您國內貿易應收賬款的風險,幫助您合理選擇貿易夥伴,減少壞賬准備,拓寬融資渠道,提升信用風險管理水平。
產品功能
控制經營風險,提升管理水平;
化解貿易風險,彌補壞賬損失:
靈活結算方式,創造貿易機會;
管理應收賬款,優化報表結構;
提高信用等級,拓寬融資渠道。
信用保險貿易融資業務
信用保險貿易融資業務是指銷售商在公司投保信用保險並將賠款權益轉讓給銀行後,銀行向其提供貿易融資,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公司根據《賠款轉讓協議》的規定,將按照保險單規定理賠後應付給銷售商的賠款直接全額支付給融資銀行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