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棚戶區改造政策國務院令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
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14〕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印發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進城市、國有工礦、國有林區(林場)、國有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2013年改造各類棚戶區320萬戶以上,2014年計劃改造470萬戶以上,為加快新一輪棚戶區改造開了好局。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眾居住在棚戶區中,與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棚戶區改造中仍存在規劃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設跟不上、項目前期工作慢等問題。為有效解決棚戶區改造中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棚戶區改造規劃
各地區要進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戶區的底數、面積、類型等情況。區分輕重緩急,結合需要與可能,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將包括中央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改造規劃,重點安排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和三線企業集中地區棚戶區改造,優先改造連片規模較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要求迫切的棚戶區。省級人民政府尚未審批棚戶區改造規劃的,要抓緊審批,並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地區編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應突出前瞻性、科學性。
二、優化規劃布局
(一)完善安置住房選點布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以原地安置為主,優先考慮就近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棚戶區改造規劃、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統籌中心城區改造和新城新區建設,推動居住與商業、辦公、生態空間、交通站點的空間融合及綜合開發利用,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鼓勵國有林區(林場)、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在場部集中安置,促進國有林區、墾區小城鎮建設。
(二)改進配套設施規劃布局。配套設施應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應做好與棚戶區改造規劃的銜接,同步規劃安置住房小區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安置住房小區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具體配建項目和建設標准,應遵循《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要求,並符合當地棚戶區改造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的具體規定。
三、加快項目前期工作
(一)做好徵收補償工作。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各地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依法實施徵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棚戶區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徵收的,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區可以探索採取共有產權的辦法,做好經濟困難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二)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市、縣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共同建立棚戶區改造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方式,對符合相關規定的項目,限期完成項目立項、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
四、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一)強化在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各地區要切實加強對棚戶區改造在建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重點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嚴格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准,實施綠色建築行動,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加快推進住宅產業化。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質量責任終身制,加大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力度。建設和施工單位要科學把握工程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建設的合理周期和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二)開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質量安全檢查。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已入住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查,重點是建成入住時間較長的安置住房,對有安全隱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居住安全。
五、加快配套建設
(一)加快配套設施建設。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明確建設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等內容。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的規劃設計條件應當明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種類、建設規模和要求等,相關用地以單獨成宗供應為主,並依法辦理相關供地手續;對確屬規劃難以分割的配套設施建設用地,可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商品住房用地或劃撥供應保障性住房用地時整體供應,建成後依照約定移交設施、辦理用地手續。配套設施建成後驗收合格的,要及時移交給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投入使用。
(二)完善社區公共服務。新建安置住房小區要及時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安置住房小區沒有實施物業管理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組織做好物業服務工作。要發展便民利民服務,加快發展社區志願服務。鼓勵郵政、金融、電信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在社區設點服務。
六、落實好各項支持政策
(一)確保建設用地供應。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棚戶區改造規劃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計劃,結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備供應條件地塊的具體情況和實際拆遷進度,編制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部門要共同商定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並根據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市、縣規劃部門應及時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嚴格依據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棚戶區改造區域全部擬供應宗地的開發強度、套型建築面積等規劃條件,涉及配套養老設施、科教文衛設施的,還應明確配建的設施種類、比例、面積、設施條件,以及建成後交付政府或政府收購的條件等要求,作為土地供應的條件。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宗地規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接受社會監督。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對市、縣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確保用地落實到位。
(二)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大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省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本地區財政困難市縣、貧困農林場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投入,支持國有林區(林場)、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相關的配套設施建設,重點支持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和三線企業集中地區棚戶區改造。中央繼續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補助力度,對財政困難地區予以傾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券制度,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持。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國家開發銀行成立住宅金融事業部,重點支持棚戶區改造及城市基礎設施等相關工程建設。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信貸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納入國家計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與項目資本金可在年度內同比例到位。對經過清理整頓符合條件的省級政府及地級以上城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其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比照公共租賃住房融資的有關規定給予信貸支持。與棚戶區改造項目直接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家開發銀行按國務院有關要求給予信貸支持。各地要建立健全信貸償還保障機制,確保還款保障得到有效落實。推進債券創新,支持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發行債券,優化棚戶區改造債券品種方案設計,研究推出棚戶區改造項目收益債券;與開發性金融政策相銜接,擴大「債貸組合」用於棚戶區改造范圍;適當放寬企業債券發行條件,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發債用於棚戶區改造。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和運營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研究建立完善多層次、多元化的棚戶區改造融資體系。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力度,力爭超額完成2014年目標任務,並提前謀劃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棚戶區改造負總責,要加強對市、縣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落實市、縣人民政府具體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抓好組織實施。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對地方的監督指導,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要廣泛宣傳棚戶區改造的重要意義,主動發布和准確解讀政策措施,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7月21日
❷ 有棚戶區改造項目想融資怎樣做
目前,我國棚戶區改造項目融資主要有商業銀行貸款、開發性金融、公積金貸款、債券、股權、資產支持證券、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資方式與特點,可分為四大模式:
❸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
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年05月13日 來源:省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6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棚戶區改造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棚戶區改造規劃
市、縣政府要在2013年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摸清本地區待改造棚戶區的底數、面積、類型等情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抓緊編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將包括中央企業、省屬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改造規劃,重點安排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和三線企業集中地區棚戶區改造,優先改造連片規模較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要求迫切的棚戶區。力爭明年完成國有林區(林場)、國有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任務。
二、優化規劃布局
(一)完善安置住房選址布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的需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選址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將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要統籌中心城區改造和新城新區建設,推動居住與商業、辦公、生態空間、交通站點的空間融合及綜合開發利用,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棚戶區改造要與保障性住房、陝南陝北移民搬遷、推進有條件農民進城落戶、重點示範鎮、文化旅遊名鎮(街區)等政策相銜接,節約社會資源,走集約化發展路徑。
(二)改進配套設施規劃布局。配套設施應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促進城市「強規范、擴綠地、增設施、優功能」,改善居住質量,提升城市品質。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應做好與棚戶區改造規劃的銜接。棚戶區改造工作應嚴格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陝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和《陝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規劃選址及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和具體規定。棚戶區改造所形成的建設用地,用於綠化和廣場建設的用地面積不得低於30%。各地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根據具體項目情況進一步提高綠地配置標准,營造更好的休閑空間。其他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
(三)嚴格項目規劃設計。市、縣政府應當結合棚戶區改造規劃、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樹立「大平衡」的理念,統籌考慮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得因滿足市場開發、平衡收支需要,而突破現行城市規劃和規劃技術規范的規定。項目不能實現資金平衡的,由政府通過資金補貼等方法實現平衡。居住區容積率多層不超過1.5,高層不超過3.5;組團級公園綠地不少於0.5平方米/人,小區級公園綠地(含組團)不少於1.0平方米/人。機動車停車位配置標准不低於《陝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
三、加快項目前期工作
(一)做好徵收補償工作。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市、縣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依法實施徵收。棚戶區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徵收的,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等前期工作。市、縣政府可以採取共有產權的辦法,做好經濟困難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二)積極推行貨幣化安置。市、縣政府可採取政府搭建定向交易平台和購買安置房等方式,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通過採取減免收費、讓利開發企業等配套政策,引導群眾選擇貨幣化安置。
(三)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市、縣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共同建立棚戶區改造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方式,對符合相關規定的項目,限期完成項目立項、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
四、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市、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建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落實好五方主體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堅持每季度全覆蓋巡查和質量安全重點檢查工作機制,結合開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提升施工工地管理水平,確保建成質量樣板工程。嚴格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准,實施綠色建築行動,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加快推進住宅產業化。加強對已入住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查,重點是建成入住時間較長的安置住房,對有安全隱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居住安全。建設和施工單位要科學把握工程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建設的合理周期和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五、加強配套設施建設
(一)加快配套設施建設。市、縣政府應當編制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明確建設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等內容。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的規劃設計條件應當明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種類、建設規模和要求等,相關用地以單獨成宗供應為主,並依法辦理相關供地手續;對確屬規劃難以分割的配套設施建設用地,可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商品住房用地或劃撥供應保障性住房用地時整體供應,建成後依照約定移交設施、辦理用地手續。配套設施建成後驗收合格的,要及時移交給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投入使用。
(二)完善社區公共服務。新建安置住房小區要及時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安置住房小區沒有實施物業管理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組織做好物業服務工作。要發展便民利民服務,加快發展社區志願服務。鼓勵郵政、金融、電信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在社區設點服務。
六、落實好各項支持政策
(一)確保建設用地供應。市、縣政府應當編制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部門要共同商定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並根據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市、縣規劃部門應及時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嚴格依據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棚戶區改造區域全部擬供應宗地的開發強度、套型建築面積等規劃條件。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宗地規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接受社會監督。
(二)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全省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並加大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國有資產經營收入以及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支持城市、國有工礦、國有林區(林場)、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相關的配套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券制度,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對在城市棚戶區中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享受相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各級財政補助。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市、縣政府要利用好國家開發銀行的金融支持政策,對於「紅線」外與棚戶區改造直接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且已納入棚戶區改造規劃並同步報批的,國開行予以信貸支持。同時積極與省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等部門對接,利用棚戶區改造融資平台,加快項目前期准備工作,爭取更多的貸款支持。要建立健全信貸償還保障機制,確保還款保障得到有效落實。推進債券創新,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和運營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研究建立完善多層次、多元化的棚戶區改造融資體系。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信貸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比照公共租賃住房融資的有關規定給予信貸支持。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廣泛宣傳,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抓好組織實施。省級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依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地方的監督指導,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6日
❹ 如何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中提到,加大改造力度,創新融資方式。對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是持支持的態度。社會資本是逐利的。只要有合理的利潤就會參與,引導並非重要的,控制社會資本參與引發的違法風險才是重要的。
❺ 有棚戶區改造項目想融資怎樣做
目前,我國棚戶區改造項目融資主要有商業銀行貸款、開發性金融、公積金貸款、債券、股權、資產支持證券、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資方式與特點,可分為四大模式:
❻ 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的介紹
2013年7月4日,國務院以國發〔2013〕25號全文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棚戶區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要重點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及獨立工礦棚戶區、三線企業集中地區的棚戶區改造,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類棚戶區1000萬戶,使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提高。《意見》提出,將從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建設用地供應、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完善安置補償政策等四大方面支持棚戶區改造。其中在籌措資金方面要求增加財政補助、加大銀行信貸支持、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擴大債券融資、企業和群眾自籌等辦法籌集資金。
❼ 求關於棚戶區改造的三句半台詞
晴日沙土身上揚,
雨天道路翻泥漿,
垃圾破爛胡亂放,
臟!
彈丸蝸居幾代藏,
夫妻沒有雙人房,
一室多用苦難言,
攘!
如廁不便口難張,
臭氣熏天鼻不暢,
冬季屎尿堆成山,
嘔!
電線亂拉蜘蛛網,
煤棚板棚連倉房,
火燒聯營乾瞪眼,
慌!
羊腸胡同路不暢,
出行擁擠又推搡,
何時小路能寬廣,
想!
政府改造號令響,
棚戶即將變天堂,
百姓歡呼又雀躍,
狂!
新居落成變洋房,
進戶裝修喜洋洋,
腳不粘地如穿梭,
忙!
窗明幾凈屋寬敞,
設施先進清福享,
足不出戶賞乾坤,
爽!
家人和美聚一堂,
父慈子孝歌聲亮,
上網游藝皆有樂,
朗!
陽台取代煤板房,
空氣清新喉潤爽,
家家都是小花園,
康!
中外名吃百家嘗,
電話一按送樓上,
洗衣倉買人不斷,
旺!
茶餘飯後小區逛,
舊貌新顏差天壤,
心曠神怡細細瞧,
賞!
兒童嬉戲游樂場,
老人酷暑亭納涼,
中年佇足棋盤前,
癢!
小區規劃景觀靚,
風格獨特綉春光,
齊贊黨的好政策,
唱!
❽ 說明政府應該如何做好棚戶區和危房改造工作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
國發〔201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有關工作取得顯著進展。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改造各類棚戶區住房2080萬套、農村危房1565萬戶,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類棚戶區住房820萬套、農村危房532萬戶,有效改善了困難群眾的住房條件,發揮了帶動消費、擴大投資的積極作用,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但也要看到,與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的目標相比,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特別是待改造的棚戶區多為基礎差、改造難度大的地塊,在創新融資機制、完善配套基礎設施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同時,農村困難群眾對改善居住條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訴求比較強烈,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為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切實解決群眾住房困難,有效促進經濟增長,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走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道路,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突出穩增長、惠民生,明確工作責任,創新體制機制,強化政策落實,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有效投資,推動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制定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計劃(2015—2017年,以下簡稱三年計劃)。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1800萬套(其中2015年580萬套),農村危房1060萬戶(其中2015年432萬戶),加大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使城市基礎設施更加完備,布局合理、運行安全、服務便捷。
二、加大改造建設力度
(一)加快城鎮棚戶區改造。各地區要抓緊編制2015—2017年城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落實。一要加快棚改項目建設。依法合規推進棚改,切實做好土地徵收、補償安置等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對符合相關規定的項目,限期完成立項、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確保完成三年計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把城市危房改造納入棚改政策范圍。二要積極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縮短安置周期,節省過渡費用,讓群眾盡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環境和物業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居住需求。各省(區、市)要因地制宜,抓緊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數,制定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和具體安置目標,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督促市、縣抓好落實,加快安置棚戶區居民。
(二)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各地區要盡快編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以下簡稱配套建設計劃),確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以及與棚改項目直接相關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停車庫(場)、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努力做到配套設施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各地區要對2014年底前已開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情況進行排查,對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備的項目要列出清單,並納入本地區配套建設計劃。
(三)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各地區要抓緊編制2015—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資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確保年度任務按時完成。落實省級補助資金,將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由縣級財政直接發放到危房改造農戶。嚴格執行一戶一檔的要求,做好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錄入和管理工作。統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加大對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的改造力度,認真貫徹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確保改造後的住房符合建設及安全標准。加強農房風貌管理和引導,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房設計圖和風貌管理要求,指導到戶。
三、創新融資體制機制
(一)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各省(區、市)應根據棚改目標任務,統籌考慮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本地區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管理辦法。市、縣人民政府要公開擇優選擇棚改實施主體,並與實施主體簽訂購買棚改服務協議。市、縣人民政府將購買棚改服務資金逐年列入財政預算,並按協議要求向提供棚改服務的實施主體支付。年初預算安排有缺口確需舉借政府債務彌補的市、縣,可通過省(區、市)人民政府代發地方政府債券予以支持,並優先用於棚改。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范圍,限定在政府應當承擔的棚改徵地拆遷服務以及安置住房籌集、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項目中配套建設的商品房以及經營性基礎設施。
(二)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中積極推廣特許經營等各種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各地應建立健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投入與價格補償統籌協調機制,合理確定服務價格,深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推動可持續發展。
(三)構建多元化棚改實施主體。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作為實施主體承接棚改任務。各地原融資平台公司可通過市場化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在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的前提下,作為實施主體承接棚改任務。原融資平台公司轉型改造後舉借的債務實行市場化運作,不納入政府債務。政府在出資范圍內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不對原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
(四)發揮開發性金融支持作用。承接棚改任務及納入各地區配套建設計劃的項目實施主體,可依據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等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合同進行市場化融資,開發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對符合條件的實施主體發放貸款。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發銀行可以通過專項過橋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實施主體提供過渡性資金安排。鼓勵農業發展銀行在其業務范圍內對符合條件的實施主體,加大城中村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實施主體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貸款。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地方責任。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總責,要抓緊組織落實三年計劃及相關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加大資金投入,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
(二)明確部門職責。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地盡快編制和落實三年計劃及相關實施方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支持力度。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對困難中央企業特別是獨立工礦區、三線地區和資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業棚改配套設施建設予以支持。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三)強化監督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對各地區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地區要加強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加大考核和問責力度,對態度不積極、工作不主動、進度緩慢、弄虛作假的單位和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並明確整改期限和要求。
❾ 如何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做到城鄉一體化
一是要堅定信心、搶抓機遇。要積極行動,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站在為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立場,全力以赴抓好棚戶區改造工作。對棚戶區改造工作,要提前著手、做好謀劃,搶抓國家的政策機遇,為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打好基礎。二是要算準選准、把好次序。結合我市棚戶區改造的實際情況,算好大賬小賬,分清輕重緩急,制訂科學合理的改造次序,按照時間節點,有步驟、分層次、科學有序地實施,積極穩妥地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三是要齊抓共管、嚴控違
章建築。要加大對棚戶區違章建築的拆遷力度,對違章建築要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對典型的案例進行曝光,嚴厲打擊違建者的囂張氣焰。要不斷充實城管執法隊伍,配齊執法裝備,加大巡查力度,有效杜絕違章建築的出現。四是要加快手續辦理,盡快啟動一批棚戶區改造項目。要站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考慮問題,不斷簡化手續辦理,盡快推進棚戶區改造項目開工建設。五是要盤活土地資產、規劃好房源。要合理規劃、利用好棚戶區改造後騰出的土地,盤活資產,使土地發揮出應有的效益。六是要做好融資工作、破解資金瓶頸。要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解決制約棚戶區改造最關鍵的資金問題。七是要夯實責任、細化任務。要依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台賬,將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細化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責任人,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加快推進。督查部門要按照台賬要求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棚戶區改造工作幹得又快又好。
❿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是什麼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具體如下:
1、規范棚戶區改造融資行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更好地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專項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發揮政府規范適度舉債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的積極作用。
2、棚改專項債是國家專項債改革的創新,是貫徹落實國家預演算法的重要舉措。
特別是在當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強化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現地方政府債務資金鏈條有效循環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和風險,又對改善民生住房,穩定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10)棚戶區改造加大融資講話擴展閱讀
《試點發行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以下簡稱棚改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一個品種,是指遵循自願原則、納入試點的地方政府為推進棚戶區改造發行,以項目對應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專項收入償還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前款所稱專項收入包括屬於政府的棚改項目配套商業設施銷售、租賃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為棚改專項債券的發行主體。試點期間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級政府(以下簡稱市縣級政府)確需棚改專項債券的,由其省級政府統一發行並轉貸給市縣級政府。
經省政府批准,計劃單列市政府可以自辦發行棚改專項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