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樣的集資屬於非法集資,如果想集資做些事情的話,需要通過哪些部門批准同意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只要具備以上四個特徵的,都是屬於非法集資的。
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學+*強/+介入。
Ⅱ 比較常見的非法集資的形式都有哪些
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
2.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後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3.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製造虛假聲勢。
4.利用親情誘騙。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系,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有些參與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
◎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庄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11.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2.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Ⅲ 小蜜共享生態圈是傳銷嗎
小蜜共享生態圈已被工商部門和公安部門認定為傳銷,以下為新聞報道:
這款名為「小蜜單車」的理財項目,誘惑著眾多市民投資,在台州,尤其溫嶺、椒江一帶搞得「紅紅火火」。不少台州人還真被砸暈了!
記者從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得知,「小蜜單車」明顯涉嫌傳銷或非法集資,已開始介入調查,提醒廣大市民切勿上當受騙。
與其他傳銷行當相比,記者注意到,「小蜜單車」除了更具有誘惑性外,策劃更加精細,用他們的行話說:按照戰略部署,分期實現你的「發財夢」。最初是讓你投入「小蜜生活圈」。即讓你在所謂的「小蜜商城裡」消費880元的產品,滿8天後成為VIP會員;然後當你分享一位消費者成為會員後,公司將開始提現你的消費返利。
返利的公示也比較簡單:自己投了880元,成為公司會員,推薦一個會員,每天可以分得15元利潤,拿365天,年收益是5475元;接著你推薦的會員再往下推薦,你每天獲得2元,一年共得730元。那麼,當你推薦10個,每天可得150元,年收入就達54750元。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更誘人的,假如今天你不想推薦,就自己做靜態投資,以11單為例,投資總計9680元,第9天開始每天分得利潤150元一天,也是拿365天,年收益也是54750元。調查中,記者發現,一些人一時沒拉到下線,咬咬牙就自己做「靜態投資」了。
當你融入所謂的「小蜜生活圈」後,即不得不開始跟隨他們進入第二期「創業夢」,此時的口號也更加的溫馨:小蜜單車,叮當出行。
具體地說,讓你掏錢投入3980元,認購小蜜共享電車的所有權,並可以獲得電車市場收益的70%的盈利分潤,那就是說,單一輛單車每天產生50元的收益,你就可以得到35元的分潤。每台車正常使用周期為三年左右,你的發財就變得「輕輕鬆鬆」了。
接下來,按照公司的戰略,「錢途」更加光明,因為公司承諾,「小蜜生活」除了靠共享單車發財以外,還將開發2000家智能菜場,投資進入智能領域,今後,實現融資E級後,將在國內和境外掛牌上市,原先投入都變成原始股,你的年收入上千萬元,都不足為奇了。
記者調查得知,和其他受災的城市一樣,目前,台州區域內,被誘騙進入「小蜜單車」,幾乎是進入了這樣的第二期了。其實,記者關注「小蜜單車」差不多有一年多了。去年6月初,被人突然拉進一個消費微信群,群名就叫做「小蜜生活,叮當出行」。
拉記者進群的那位微友,在群里簡單講解並發了些資料後,感覺記者對此有些興趣,過了幾天後,就相約「面授」。「這絕不會騙人的,我都拿到獎金了。」「操作特簡單,只要你敢投錢就是。」「我打賭,你做了一階段,上班都不會去了,這是多好的事業。」
為了成功洗腦,當天,除了那微友本人,她特意叫上3個合夥人,將記者約到星星廣場的一個茶室里(龍頭裝飾),然後詳細講解「小蜜生活」的投資項目,講述過程中,她們現身說法,極具誘惑性和煽動性。
為了讓人相信,洗腦者也毫無顧忌地透露了台州區域總代理人的辦公室地址,當初是租賃在凱悅大廈,據她們介紹是來自溫嶺的一對夫婦,但也不排除是假信息。也許組織者清楚,這種傳統的洗腦遠遠不夠,得藉助網路等更加便捷的洗腦途徑。
像是卧底一樣,也是從去年6月初開始,一直到去年10月,記者潛伏在那微信群近4個月,詳細見識了運用微信洗腦的過程,上面每天晚上7點半至10點這時間段,有專業人士通過遠程教育,講解如何搭載「小蜜單車」投資賺錢基礎理論外,可以現場釋疑,聽眾與老師互動等環節,每晚都非常熱鬧。
最吸引人的是,群主除了每天一大早給會員們祝福,發一些活動通知,以及「小蜜單車」落地等消息外,還不時地報告「誰誰誰領到了獎金」。有時,有些會員沒領到獎金,群主也會作些解釋,但理由都一樣:是銀行系統出了問題。
記者注意到,這個純粹的「小蜜生活群」,最初大約數十人,一直到記者被踢出群時,人數起碼在200人以上。
很顯然,和之前的E租寶一樣,「小蜜單車」這一平台是很具誘惑力的,尤其是對一些希望「小投入能暴富」的投資者來說,極容易上當受騙。「種種跡象表明,這種靠拉人頭的就是傳銷,台州應該屬於重災區之一了。」日前,一位網友在台州19樓發帖這樣提醒道。
近半年來,記者也調查得知,「小蜜單車」主要在溫嶺、椒江,以及玉環一帶,陷入「小蜜生活」的人群不小,如果不予以剎車,將越演越烈。
「少則數千元,多的十幾萬,有的甚至上百萬元投入。」知情人老高告訴記者,陷入這一平台的許多人,是抱著一夜暴富想法的工薪族,好多是商場營業員。據透露,在椒江解放路的一座商場里,有20位以上的櫃台營業員曾投過「小蜜單車」。「這樣的統計可能有些誇張,但受害面的確蠻廣的。」老高說。
除了台州本地外,記者了解到,還有不少外來務工人員也參與其中。在市民廣場邊一家大型超市上班的小王,因為說服不了丈夫一起參與「小蜜單車」,就偷偷將家裡銀行卡上的12萬元錢取出來,幸好被丈夫發現及時,後來只允許她投了3萬元左右「試試」。
老高分析說,至今幾十萬砸向「小蜜單車」的肯定後悔不已,希望能追回本金。大部分數千元投入的,只能啞巴吃黃連,當自己買個教訓。「他們就是利用了小型投資者的心理,進行瘋狂的非法集資或傳銷活動。」
根據資料表明,小蜜生活圈由浙江卓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創建,隸屬於上海口億工貿有限公司,前者備案了兩個網站,結果都無法訪問。網站無法訪問,那麼這個小蜜生活圈和叮當出行APP是如何運營的呢?讓人疑慮重重。
據記者了解,不久前,江蘇、陝西等省公安部門已經陸續查處「小蜜單車」。記者也了解到,我市公安、市場監管,以及金融管理部門日前已經介入調查,相關人員已經被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以下為「小蜜單車」等共享單車傳銷報道:
微信朋友圈「共享單車認購」的騙局再度襲來,全國已出現多例騙局,涉案資金多達百萬人民幣。據央視記者消息,深圳市公安局反電信網路詐騙中心指出,深圳市最高峰一天接到10餘起同類型詐騙案,涉案資金多達百萬元。
據悉,騙局採取的詐騙套路為:「認購一輛880元,每天返利60元,拉人頭再獎勵80元」,不少受害者在利益的驅使下上鉤。
《法制晚報》看法節目指出,受害者王某因被「共享單車認購」的宣傳廣告所吸引,主動加了詐騙「主管」的微信。詐騙方拉受害者王某進入「單車合夥群」,王某轉賬880元認購了一輛單車,次日始便可每日領取60元的返利收益。
初嘗甜頭後,王某追購了7輛單車,但轉賬後便被「主管」拉黑並踢出了群。據悉,詐騙方在騙取受害者錢款之後,再重新組建新群待其他受害者上鉤。受害者掉入陷阱的模式大體相同:被誘人廣告吸引—嘗到甜頭—追加資金—騙子卷錢消失。
其實不久之前,關於共享單車的騙局就曾出現過,騙局模式類似。詐騙方藉以「小蜜單車」的空殼包裝自己,騙取受害者的信任,騙局套路也是每輛車的認購價為880元,認購後每輛車每天的收益是60元人民幣。認購不限量,認購越多,收益越大。不少網友受騙,被套資金追不回來,此次騙局再現,「換湯不換葯」,仍有不少受害者「入坑」。
警方提示,看到「消費返利」,「發朋友圈推薦有獎」等標語均需謹慎。隨著網路的普及,在「互聯網經濟」的浪潮下,不少人選擇利用互聯網「賺錢」,「躺著賺錢」「動動手指就能賺錢」的誘人話語屢見不鮮,但民眾需提高警惕,謹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Ⅳ 林崑山生態圈為什麼交代理費,他是通過這種方式融資嗎,線上銷售平台研發了
林崑山生態圈交代理費,是通過這種方式融資的。線上銷售平台已經研發了。
Ⅳ 井邊灣老闆魏富強為什麼能騙那麼多少那麼大型的詐騙,怎麼還沒被抓,他的靠山是那位領導
內容導讀:武漢市的多個投資商在考察湖北孝昌縣的「井邊灣」生態旅遊區的項目後,覺得可以與這家公司合作,於是帶著他們的團隊自行墊資在該景區建設項目,令這些人沒想到的是,項目在建成後,包括自己在內的眾多投資者都陷入了該項目法人魏富強精心設計的一場騙局……令人疑惑的是,在魏富強所謂的「招商引資」下,包括當地政府在內的眾多領導還出面幫他「鼓吹造勢」,如今出事後,這些領導依然為了「逃避」責任,躲避債權人追問,不停替魏富強製造機會「招商」,為敷衍群眾真是操碎了心!威脅、作假、躲避……時間回溯到2014年11月8日,據知情人士透露,經過多方考察後,某工程方在位於湖北孝昌縣豐山鎮井邊灣鄉村旅遊區(該項目的法人代表為魏富強)投資200多萬元。這筆錢投進去後,等待包括他在內等人的其實就是一場早就被魏富強設計好的「圈套」——該項目名副其實就是詐騙。我們媒體就工程問題采訪了知情者,「我們公司自簽署了井邊灣鄉村旅遊區工程後,進駐「湖北井邊灣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時(下文簡稱「井邊灣」),發現該公司多次進行更名。我們剛進去後,「井邊灣」公司履行了合同條款,對我公司支付了相應工程款項,隨後,他們就以(武鋼集團、遠大集團)的名義開始對我公司管理人員,進行誘導和詐騙。剛開始,井邊灣負責人魏富強說該項目是他(湖北井邊灣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富強)和遠大集團共同開發的農業觀光園項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武鋼集團)來收購,在此,在湖北井邊灣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宣傳片中,確實有看到武鋼某領導在(井邊灣鄉村旅遊區)中的一畝三分地別墅中,看到照片,魏富強還將這些照片做進了他的宣傳片中,還跟我們說,武鋼集團願意出7億人民幣一次性收購井邊灣鄉村旅遊區項目,魏富強說現在不想賣,等價值做高上市,然後以數十億或數百億,賣給武鋼集團接盤,我們的工程一直在進行,因為在此魏富強對我們做了許多的承諾,魏富強還公開的讓我們公司去幫他借高利貸,說他來承擔利息(隨後也出了欠條給我公司)。」經多方了解,該項目截止到2015年端午節,某公司所建的木屋在魏富強的強迫下被開業說要舉辦龍舟賽,公司借高利貸,拖欠著農民工工資、材料款把木屋建設完工了,2015年6月魏富強本人又騙來了國內一名天使投資人李厚德,給井邊灣鄉村旅遊區項目造勢,還拿著已經簽署的融資框架協議,900萬元,按井邊灣鄉村旅遊區項目估值1.8億元人民幣,魏富強還聲稱自己個人投資1.2億,再加上他的12700畝地(實際1000來畝)的價值,估值1.8億元人民幣都少了,讓我們等,錢肯定不是問題,上市肯定分給你們公司原始股,還會投資你們公司,就這樣一直拖,每次都是各種融資,到2015年底(豐山鎮政府出面)拿出數百萬資金,解決了部份人工工資和土地租金等問題,其它外來村民及承包企業自行解決,2015年至2016年期間,井邊灣鄉村旅遊區以各種農業補貼名義,配合豐山鎮政府騙取國家農業專項補貼數千萬元,其中,牙苗菜項目,由豐山鎮政府籌集資金,購買設備,建冷庫房等,為騙取國家農業專項補貼資金做准備,過了一段時間,補貼終於是下來了,我們以為,這部分錢會給我們解決一部分問題,但是就魏富強稱,說這筆錢他一毛都沒有看到,是由原豐山鎮政府黨委書記陳某自行操作的,用於還款某高利貸及設備墊付的資金的,沒有辦法給我們錢,魏富強稱他沒有任何權力,到2016年底,當地政府又以各種名義對井邊灣鄉村旅遊區項目補貼近百萬元修建停車場,一個很小的停車場,魏富強說花了近百萬元。據知情人透露,2015年至2017年間,當地政府公開為井邊灣鄉村旅遊區招商,因為這個項目騙取國家各種補貼太多了,還有政府所謂的維穩基金等,而且在王某等人與魏富強近兩年的了解發現,魏富強負責的項目純屬於是違法建設,該項目的任何手續都不全,土地使用性質為基本農用田地,湖北井邊灣鄉村開發有限公司,卻將農民的基本農田挖成了河道,在河道內建設了多個房子,有木結構的,有混凝土結構的,有鋼結構的。2017年,所有債權人發現一個嚴重問題:這樣一個違法的項目,政府為何會公開招商,難道是因為農業項目,國家有專項補貼資金,政府在2017年還以該項目修進了一條標准2車道的鄉村公路,該公路還在修築中,就是政府公開招商後,北京約瑟投資公司陳九霖簽署了投資框架協議就開始建設這條公路了。同時在債權同期到期的時候,為了安撫債權人,再一次出面做了招商活動,魏富強又四處忽悠說盡調要兩個月,「兩個月後保證還錢」。據了解,2015年至2017年其中,井邊灣鄉村旅遊區就以項目運營的方法和某政府一起招商,引來了某運營公司程某,程某不知什麼原因,來了不足兩個月便離開該項目,他拿著欠條離開了,據說他也損失近百萬元。隨後,有睿合咨詢的任某,竹文化的秦某,半農生活的李某,也都相繼被騙數百萬元離開,據說還是在豐山鎮政府的招商下進行的,而且大部份債權人還被魏富強恐嚇(如圖)2017年約8月份,湖北井邊灣鄉村開發有限公司魏富強以有人投資為題材,還將該公司所欠的債務做了登報,其中《孝感日報》、《楚天都市報》均有報道,實際上,這是魏富強為了拖延債務和公開豐山鎮政府從井邊灣鄉村旅遊區,中操作不當的行為而登報的。「此豐山鎮政府的也公開招商了,投資界大佬陳九霖來助陣,實則為了用更多的時間穩住債權人,不要將井邊灣鄉村旅遊區項目的實事上報給上級領導單位,可以留出足夠的時間,讓豐山鎮政府撇清跟井邊灣鄉村旅遊區項目的勾當,在此期間,豐山鎮政府的黨委書記陳艷明,也為此事辭職,隨後,新調來的豐山鎮新黨委書記從來沒有露面跟井邊灣的債權人見過面,想必是豐山鎮政府已經把他們與井邊灣的事情撇清了吧。」接受采訪的債權人無奈地說告訴記著,前天我又收到了魏富強的微信回復,他說這幾天正在籌款還我一部分。「要是這次他能說話算數就好了。不然這個春節他都無法過年。」最近知情者又發來最新消息:魏富強為了「騙」過今年,又自導自演一出戲。說有人收購,但是井邊灣基地人員反應根本沒有人考察,更沒有人梳理賬務。就2017年,又胡亂簽下一千多萬債務欠條。井邊灣一直無法成功出售,債務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阻礙,但是大部分債務都是魏富強為了各種原因簽下欠條。沒有看到任何項目進展,更加沒有項目投入。如今,魏富強的詐騙又出了新內容。他跟所有人發簡訊通知有人收購,並且要七折處理債務。作為債權人,有的看其可憐,沒有收取任何利息,現在欠錢的都是大爺,竟然想出了債務七折的出路。當然,沒有人願意接受,他便自編自導開始了自娛自樂和自說自話。不同意七折的,就不給解決問題。同意七折的,給解決一部分。據知情人士透露,這是擬投資人願意解決7成債務,讓他自己解決剩下的三成。所以就出現了上面那出7折解決債務的戲碼。「我們債權人有人舉報,也是得到了政府一個敷衍」「說是盡快聯系法人,處理土地問題」。並且不同人舉報的回復函都是一模一樣的。回復函上明確寫到土地面積1200多畝,到了魏富強的宣傳上變成了12000多畝,「一張嘴翻了十倍」。詳細了解就發現,很多農田還被改成了河道,根本無法還原。包括吳瓊在沒的孝昌領導,也非常關心井邊灣項目,一次又一次幫忙招商,哪怕在問題非常嚴重,正常情況下應該破產的前提下,還願意對社會投資人說「全力支持」。據知情人士透露,井邊灣資不抵債的情況也是非常奇葩。工程款拖欠,裝修款(木屋內床、窗簾、麻將機)拖欠。幾百號債權人,從幾千到上千萬不等。整個項目幾乎都是負債支撐的,其中部分債務還涉及利息和其他運營費的支出,後來甚至國有資金補貼項目款都沒有進公司賬政府直接組織專班處理了民間借貸問題(有錄音)。年關越來越近,這個涉及幾百家庭的「奇葩」項目再一次被人推上風口。最新消息,據魏富強本人說這一次徹底處理,「但是這整整三年,他都是這樣保證卻從不守信」。信用的透支已經讓人無法忍受當地政府的敷衍和魏富強本人的各種玩弄,希望社會各界能夠知道,並且能夠關注這個事件!最後所有債權人能夠拿回自己的資金。特別關註:現據魏富強透露,因涉及孝昌縣幾十位領導為其但保,向孝昌縣財政借款700餘萬元,現孝昌縣財政局,已經將所有但保人起訴,法院已經將幾十位領導的私人帳戶進行查封,情節十分嚴重,魏富強打著回鄉創業,振興鄉村的旗號,實則詐騙數千萬元。
Ⅵ 金交所是非法集資嗎
金交所不是非法集資。金交所主營業務有以下四類:
1、基礎資產交易;
2、權益資產交易;
3、融資類業務;
4、中介類業務。
非法集資活動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第九條
財政部門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決定或者批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事項,審核重大資產轉讓事項並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確定承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備選名單;
(三)負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
(五)本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其他職責。
Ⅶ 非法集資陷阱是怎麼挖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您閱讀鳳凰網的《非法集資「坑」是怎麼挖的》一文,也許答案就在其中。
大案頻發、涉案金額大、參與人數多,已成為非法集資的新特點。投資者為何頻陷非法集資陷阱?非法集資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近日,記者在案發比較集中的北上廣等地進行了追蹤調查。
非法集資披各式「馬甲」
廣州市金融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盡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披著各式「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從手法而言,無外乎畫餅、造勢、吸金,即承諾高額回報、虛構或誇大投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等,讓投資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記者的調查也印證了這一說法,投資者大多都是被「高回報」所吸引,這些所謂理財產品承諾的收益一般都在10%到30%之間,有的甚至高達40%以上,極具誘惑性。
從幾起暴露出的「非法集資」案件看,均是先編造所謂的「投資故事」,再許諾高回報。
先秀「畫餅」。以新近查處的上海中晉資產非法集資案為例。2012年7月起,「中晉系」先後注冊50餘家子公司,控制100餘家有限合夥企業,利用虛假業務、關聯交易、虛增業績等手段騙取投資人信任,並以「中晉合夥人計劃」的名義,變相承諾高額年化收益,其中一款「永久合夥人產品」的年化收益率甚至高達40%。
再秀「造勢」。為顯示「雄厚實力」,「中晉系」不僅冠名贊助上海某衛視相親節目「相約星期六」,找來知名人士做形象代言人,而且租賃的辦公場所不少是地標性的高檔商務樓。
「中晉系」還通過網上宣傳、線下推廣等方式,向不特定公眾大肆非法吸收資金,最終資金鏈斷裂。
帶著僥幸心理投入
廣州市金融局副局長邱億通介紹,從近年來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團伙實施作案的目標群體多為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等中老年群體。廣東「邦家」案受害者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甚至還有孤寡老人。「邦家」打著融資租賃等新興產業的幌子,大搞宣傳會、推介會,欺詐中老年投資者。一位被害人告訴記者,「邦家」搞過一個南沙宣傳會,六個大廳,特別氣派,以為是一家有實力的大公司,就上了當。
今年清明節期間,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披露了一起非法集資詐騙案。從去年4月開始,玄武區珠江路一家名為「營口利偉達」的投資公司,僱用專人在鬧市區發放宣傳單頁,號稱在遼寧一縣城投資寺廟復建和墓葬項目,給出2%的月回報率吸引投資。南京有50多位老人參與,投資數額高達300多萬元,但今年春節後,這家公司便人去樓空了。
「以前非法集資案件嫌疑人往往說年收益,但從最近辦理的案件看,有向投入少、看似回報低的方向發展,增加了迷惑性。」玄武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閆雪松說,「不過,也有一些老人是帶著僥幸甚至賭博心態參與的,調查中有一位老人說,自己感覺可能是騙局,但認為能趕在該公司資金鏈斷裂前全身而退,還是能賺到錢的。」
被騙資金難以追回
廣州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士說,由於受害者涉及面廣,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巨大,在造成投資人財產損失的同時,還會危害金融體系的安全。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一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多數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破獲前贓款已被揮霍一空或去向不明,即便法院對案件作出生效判決,許多受害人也難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被騙資金。據南京玄武警方介紹,辦案民警在抓獲「營口利偉達」投資公司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馮某時,發現他已沒錢了,騙來的錢都用於支付團隊僱傭費、利息和還過往欠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今年3月聯合出台《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
警方提醒
公安部門提示廣大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一定要全面了解產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資陷阱,如果一時無法判斷,可向有關部門進行咨詢,並可參考以下提示:
一是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利率,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
二是通過查詢工商、稅務等相關資料,看主體身份是否合法、真實。
三是如遇到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准發行等。
四是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
五是對親朋好友推薦的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要審慎決策,防止自己成為「下線」。
謝謝閱讀!
Ⅷ 「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怎麼解釋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非法集資的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 最近的變化: 利用地下錢庄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例如,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 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Ⅸ 打著創業孵化園補助的騙局
這個狀況現在確實還比較多,騙了很多心懷夢想的創業者啊,所以在選擇創業孵化園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些,那種名氣比較大的孵化園可能會更靠譜一點,比如像騰訊眾創空間這種,如果出現了被騙的情況,大家也會知道得比較快。
注意事項:
1、 不要貪便宜。
創業初期資金緊張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投資人也希望你們把錢花在產品上而不是其他地方。
2、 謹慎選擇地理位置。
好的地理位置可以與優勢產業相結合,形成集群效應。你的創業集群在哪兒,你需要的創業團隊在哪兒,你的用戶在哪兒,你就應該在哪兒。
3、認真考察工作氛圍。
好的孵化器會有篩選標准。那種沒有行業劃分,也沒有強調團隊篩選的孵化器,不可能匯聚起良好的工作氛圍,請不要考慮。高標准、嚴要求的孵化器會把氛圍帶起來,創業團隊之間才會更好交流、相互影響,形成大咖帶小咖的氛圍。
4、 拒絕浮躁環境。
不要僅僅依靠所謂「知名」去選擇孵化器。有些孵化器已經成了旅遊景點,每天跟產品和項目本身無關的事情太多,建議要遠離這樣的地方。
5、服務配套設施。
孵化器不僅僅是辦公地點,還應該有創業配套的、完整的服務設施。
6、孵化器背景。
一些孵化平台有較強的大企業背景,無論是在資源還是渠道上都比較豐富和多樣性,這對產品、市場和內容生態都有顯著的幫助。
7、孵化器對接投資的能力。
對於早期創業者,後續的融資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本身就是知名VC創辦或者與VC有深度合作的孵化器在投資機構面前路演及曝光的機會會更多。
8、活動的數量。_
高質量的活動和嘉賓可以聚集很多人氣,早期創業者很多問題可以通過活動來到解答,甚至找到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或招聘到合適的員工。
拓展資料:
入孵企業基本要求:
1、 已取得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行機制好;
2、 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自我發展能力,孵化器可以協助其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3、 負責人技術精通、管理水平高;
4、 員工有團隊精神、創新精神、敬業精神及良好的職業道德。
Ⅹ 綠色招商引資騙局
要謹慎,不過也不必太過小心!
騙子的手段無非就是那幾種。
低級的就是到你那裡騙吃騙喝,臨走再騙點路費。
高級的就是像【 羽扇輕輕搖】寫的,簽約後根據這個去騙貸款。
你只要牢記下面幾個條件就可以了。
第一,想合作到你那裡面談,如果有要求寄路費之類的,你理都不要理。
第二,要求接待的,這個沒問題,吃住都給他們找,但是錢得自己付,如果對方說三道四,你就告訴對方,來洽談的人較多,你們根本無法全部承擔。
第三,非要讓你們承擔費用的,也行。你告訴對方這個沒問題,但是你們也不可能招待人家白吃白喝吧?所以呢,如果合作談成,這筆招待費用從他們投資里扣除。如果談不成,呵呵,相信你也不會給人家墊錢吧?
第四,如果項目合作簽約,這個要小心,合同方面一定要寫清楚,個人建議,最好是請政府方面出面幫助下,一般當地政府為了政績,這樣的忙還是會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