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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投融資問題

發布時間:2022-06-17 06:47:47

㈠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融資途徑不暢通。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二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㈡ 試討論目前我國投資領域存在有哪些關鍵問題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逐步發展起來的,由於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設計上的局限,資本市場還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和結構性矛盾,制約了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資本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

1、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投資者現在還是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數量相對來說較少,兩者比重相差較大。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主要是以投機為主,其投資行為取決於個人對證券產品的投資偏好,這種投資偏好的市場隨機性很強,增加了不穩定性;而機構投資者則更注重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選擇策略投資對象進行理性的價值投資,是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場上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還比較弱小,難以適應投資的機構化的需要,阻礙了這種穩定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

2、上市公司結構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家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過於集中,導致「一股獨大」現象;②公眾流通股的比重非常低,絕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③流通股過於分散,機構投資者比重小;④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導致了多方面的問題:由於國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國家股和法人股就始終占上市公司股份的主要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雖經改制而成為股份公司,實質上仍然是原來的國有企業,很難期望它能真正轉換經營機制。這樣,上市雖然有助於企業在市場上直接得到資金從而緩解經營困難,但長期來看對其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未必理想。同時,在國家股和法人股始終佔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流通股規模較小,很容易形成機構大戶操縱市場的局面,並且由於國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轉讓,由市場所決定的資產兼並重組就不可能發生。在股市上所進行的企業並購只是在政府部門授意下才可能發生,這就決定了我國的股市難免投機盛行。

(2)上市公司組成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有企業比重大,非國有企業比重小;②大中型企業比重大,小企業比重小;③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業整體上市公司少;④傳統產業上市公司多,高新技術產業上市公司少。例如,滬深兩市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通過直接上市和買殼上市的民營企業所佔比例只有16%左右;行業分布存在較大缺陷,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數量太多,競爭性領域企業數量超過85%;有超過65%的股權不能流動,對社會資源造成極大浪費。

3、金融產品結構不合理

(1)傳統金融業務產品結構單一。在銀行業,業務集中在信貸等傳統的零售業務領域,即使在傳統的零售業務中,也缺乏為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的系列產品,金融中介等批發業務嚴重不足;而國外銀行業在企業的整個發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創業中都會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務品種。在證券市場,中國股票市場相對於債券市場發展迅速,同樣存在法人股、國有股的流通問題以及A股和B股的合並問題。

(2)金融衍生工具發展滯後。衍生工具是企業規避或分散經營與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國建立了期貨市場,但交易品種局限於綠豆、有色金屬等商品期貨,至今尚未推出利率、匯率、股指期貨以及期權、貨幣互換、股權互換等來規避金融風險。由於缺少組合投資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類投資者行為趨同,容易形成市場的單邊運行,在宏觀經濟運行和金融調控方向發生變化時可能導致風險積聚。

(3)金融手段創新不足。在金融業全球化、一體化的發展潮流中,各國金融業已藉助電子技術的發展迅速實現金融業的電子化、網路化,為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提高競爭力、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中國銀行業和證券業已基本實現電子化,銀行、證券業務網路化也已起步,但與國外發達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同時,由於體制問題,金融機構在電子化與網路化過程中各自為戰,如各銀行的自動取款系統和結算系統獨立運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業電子化與網路化的發展成本,也因規模不經濟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發展。

4、資本市場層次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體系結構單一,缺乏層次性。首先,僅從方便監管、防範風險角度出發,形成了全國簡單劃一的,以滬、深兩個交易所為中心的單一資本市場,而缺乏適應市場需求的多層次市場體系。我國目前只有主板市場,雖然推出了中小企業板塊,但離真正的二板市場還有相當的距離,三板市場還遠未形成氣候,資本市場缺乏層次性,不能滿足投資者和籌資者多樣性投融資要求,產權交易體系尚未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發展不完善。

(二)資本市場制度方面的問題

1、體制方面的問題

我國資本市場制度方面的問題主要是體制問題。我國資本市場由於政府和行政機構的介入,行政化色彩較濃,是「計劃」的資本市場。首先,資本一級市場受到行政壟斷,影響了市場融資體系的社會化和融資渠道的開通,地方政府為了保證地方財政收入,在選擇上市公司時很少考慮其成長性。所以,企業將主要精力放在「政府公關」和「包裝上市」上,而不是放在生產經營和結構調整上。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前並沒有實質性改制,主要的目的是「圈錢」,沒能有效地利用圈來的錢。此外,發行市盈率也受到限制。券商不能發揮職責的原因之一就是一級市場「包賺不包賠」式的運作,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護。1999年以前股票發行市盈率一直受到嚴格限制,即使後來放鬆了對市盈率的限制,雖然一級市場的收益率有所下降,但並沒有改變「包賺不包賠」的現實。其次,資本二級市場存在「政策市」的非正常現象。在我國的資本市場中,政府對企業有較濃的保護色彩,導致股票市場無法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政策市」的存在,使得股市行情隨著政府態度的變化而變化。

2、機制方面的問題

從某種程度上說,體制方面的問題是造成我國資本市場緩慢發展的主要原因。正是由於體制滯後,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競爭機制失效、約束機制弱化和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1)競爭機制失效。在上市公司中,首先缺乏產權關系明確的市場主體,其次缺乏競爭機制形成的市場價格,導致資本市場不能形成有效的資源配置機制,行政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場機制。

(2)約束機制弱化。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國有企業改造而來,存在著「轉軌」不轉制現象。主要表現在:一是「翻牌」。將未根本改制的原名企業改為股份有限公司並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二是「圈錢」。在上市中按溢價募集資金,力保配股資格,達到圈錢的目的。上市公司中,國有股處於控制地位,處於「產權虛置」狀態,上市公司原主管部門以國有股代表的身份對企業進行干預,又不對後果負責;而且董事會的成員大部分來自大股東和企業內部,很難真正發揮監督的作用。

(3)激勵機制不健全。發達國家上市公司的經營者實行即時薪金與長期薪酬相結合的收入形式,具有較大的激勵作用;而我國只有即時薪金的激勵辦法,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變化與公司決策經營無利益關系。因此,導致了經營者不太重視企業的長遠發展,往往為了眼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

3、規則方面的問題

資本市場的正常運行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以健全的法律體系為基礎。目前,我國尚未真正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法律體系,缺乏完整有效的市場監管體系和制度化的溝通協調機制。

各級監管部門的職能、層次不明晰,同時沒有一套嚴密有效的措施來確保其履行職能,並使其承當相應責任,造成事後監管大量存在,降低了監管的效率。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管理機關的管理權威和效能還有待加強,監管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滯後於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增加了監管難度。例如:《證券法》已經出台,但缺乏相應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證券交易法》、《證券信譽評級法》等尚未出台等。此外,《證券法》的制定、頒布和實施過於遲緩,影響了證券市場的發展。

㈢ 中國企業融資的困境在哪,創投名堂如何力挽狂瀾

許多企業不懂資本,創業過程中碰到資金缺口問題,不懂得資本市場的規則和操作方式,可能導致許多財務管理風險,例如短貸長投、現金流動性風險、過渡負債、投資風險、資本結構不健全等問題。許多企業甚至於對股權融資也不甚了解,存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主要是因為融資基礎不行、融資規則不懂、融資資源不多、融資效率不高。創投名堂多年來致力於在創投業搞出名堂,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搞出名堂,快速扶持企業成長。

㈣ 中國企業短期融資面臨的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短期融資的主要問題,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

㈤ 中國股市的融資問題

中國股民在投資中國股市時,不僅要面對市場風險,更要面對人 為製造的風險,而這個人為製造的風險的破壞力遠遠大於市場風險。誰是中國股市風險的最大製造者?
這些年來,中國股市的管理者們一直以愚民心態出現,他們經常說什麼要讓股民接受風險教育,事實上他們是想掩蓋他們的一些黑暗。他們是怎樣製造
風險的?
一、 大肆讓許多業績很差的企業上市,甚至一些申請上市的公司是瀕臨破產的企業,大量的垃圾企業上市是中國股市泡沫的源泉,把包袱扔給了中國股民。
二、 以市場化為借口,准許很多上市公司高價發行股票,一些股票一級市場的市贏率已高達70-80倍,風險已很高。
三、 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世界上通行的標準是以公司的業績取得配股權,而中國的股市管理者卻讓上市公司以所謂的增發新股來進行再融資,拋棄了股市應有的合理競爭制度,並且以市場化為借口高價增發,明目張膽地大肆圈錢活動就是對中國股民的公開搶劫,這是一種犯罪,並且助長了上市公司老總們對圈到的資金大肆揮霍的行為。
四、 違反三公原則,對基金和一些所謂戰略投資者在一級市場配售新股,使得股民和機構投資者不在一個起跑線。中國股市的管理者為了使得機構投資者在高點順利出來,在低點順利進去,經常出台一些變化的政策來晃動股市,為機構投資者進行掩護。
五、 出台減持國有股的方案違反市場經濟規律,違反民意。我們知道大 多數國有股的成本只有幾毛錢,甚至一些上市公司在上市過程中偽造了許多國
有股,這些國有股的成本甚至是零成本,而現在國有股減持在市場化的幌子下高於成本幾百倍賣給股民,增加了股市的風險。

㈥ 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資本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

1、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投資者現在還是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數量相對來說較少,兩者比重相差較大。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主要是以投機為主,而機構投資者則更注重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似的資本市場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阻礙了這種穩定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

2、上市公司結構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機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

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企業雖經改制而成為股份公司,但實質上仍然是原來的國有企業,很難期望它能真正轉換經營機制。在國家股和法人股始終佔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流通股規模較小,很容易形成機構大戶操縱市場的局面。

(6)中國投融資問題擴展閱讀:

與貨幣市場相比,資本市場特點主要有:

1.融資期限長

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長達幾十年,甚至無到期日。例如:中長期債券的期限都在1年以上;股票沒有到期日,屬於沒有到期日,屬於永久性證券;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限一般都在15-30年。

2.流動性相對較差

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的資金多用於解決中長期融資需求,故流動性和變現性相對較弱。

3.風險大而收益較高

由於融資期限較長,發生重大變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場價格容易波動,投資者需承受較大風險。同時,作為對風險的報酬,其收益也較高。

在資本市場上,資金供應者主要是儲蓄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各種基金和個人投資者;而資金需求方主要是企業、社會團體、政府機構等。其交易對象主要是中長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等。資本市場主要包括中長期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

㈦ 我國現行投融資體制是什麼

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方面是規范政府投融資和政策性投融資, 加強市場投融資,使投融資的主角由政府轉為一般公眾,確立一般企業和居民在投融資領域的基本主體地位,建立起投融資領域的市場機構, 最終使投資和融資都通過市場進行(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金融投資是指投資主體的資金的運用,金融融資是指其資金的籌集。資金的運用形成金融資產的增加,資金的籌集形成金融負債的增加。就某一經濟主體而言,通常兩者不一定平衡,但就全社會而言,兩者是平衡的,即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抵。

國家針對市場參與主體的投資行為和融資行為而做出的制度性安排為投融資體制。投融資體制從屬於一定的經濟體制,計劃經濟體制需要與其相適應的投融資體制,市場經濟體制也要求與其相適應的投融資體制。合理的投融資體制安排有利於投資形成並可保證投資效率,從而有利於經濟的穩定高效增長。我國目前正處於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進一步對金融投融資體制進行市場取向的改革。(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一、我國金融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我國目前的投融資體系可分為政府投融資、政策性投融資和市場投融資三個部分。政府投融資純粹力政府行為,政策性投融資為三家政策性銀行的行為,為半政府行為,市場投融資為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一般公眾的行為,為普通商業行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方向是規范政府投融資和政策性投融資,加強市場投融資,使投融資的主角由政府轉為一般公眾,確立一般企業和居民在投融資領域的基本主體地位,建立起投融資領域的市場機構,最終使投資和融資都通過市場進行。

1、政府投融資

政府投融資與政府支出有關。為財政政策的一部分,政府投資的資金可來源於預算收入,也可從市場籌集,後者應遵從市場規則,且應與貨幣政策相配合。

2、政策性投融資

(1)適當收縮政策性投資規模。目前政策性投資規模過大,1996 年末三家政策性銀行總資產達1萬億元,是國家銀行以外的商業銀行總資產的3倍多,比除保險公司外的所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還高,這使得政策性投資缺乏可靠的資金來源。今後政府應嚴格審查政策性投資項目,使其投資具有適度規模。

(2)逐步使政策性融資市場化。目前政策性融資未走向市場, 主要靠向國有商業銀行攤派,發行政策性金融債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個別政策性銀行,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依賴中央銀行的基礎貨幣,兩者直接掛鉤。今後應切斷政策性融資與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直接聯系依靠市場籌集,使其市場化。

3、市場投融資

投融資體制改革將最終使市場投融資成為投融資體系的主體部分。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前提下,實物投資收益約束實物投資數量,實物投資數量約束金融融資數量,金融融資和金融投資通過金融市場實現平衡。因此投融資領域市場改革的方向是培育多元化的參與主體,建立起市場參與主體的利益約束機構,建立起市場競爭機構,一個完整的投融資過程包括金融的投融資和項目投資兩個環節。第一個環節將資金由儲蓄者轉到項目投資者手中,就前看而言為金融

投資,就後者而言是金融融資;第二個環節由項目投資者將資金投到具體項目上,形成實物投資。資金在第一個環節的運動可能要經過幾個循環、第一個環節投融資的市場化任務就是建立金融市場,也即建立起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由於投資和融資都有長短期之分,市場投融資又可分為長期投融資和短期投融資,下面分別就長短期投融資領域探討市場投融資的發展思路。

二、長期投融資發展思路

開拓我國長期投融資領域必須大力發展我國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不僅限於一、二級股票市場,還包括一、二級債券市場,當前要鼓勵企業債券市場、市政建設債券市場的發展,以解決企業資金來源和地方市政建設的資金來源。除此以外,企業產權交易市場也不容忍視,該市場培育和完善後有利於企業資產存量的重組,今後幾年內,我國面臨著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對國有企業資產進行戰略性重組的任務,迫切需要資本市場的配合。為配合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重組,當前需要培育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中介組織,即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充分發揮其服務功能。下面我們著重討論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長期投融資中的改革思路。

1、目前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基本情況

十幾年來中國已發展起一批非銀行金融機構,有信託投資公司244家, 證券公司96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69家,金融租賃公司16家。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和整頓,其總資本達600多億元,總資產則達近萬億元。 目前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金融改革中已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它完善了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活躍了金融市場,特別是活躍了其中的資本市場,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公眾對資本市場的參與,方便了眾多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資,推動了投融資領域的市場化。由於我國資本市場起步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方面缺乏經驗,使得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經營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未能很好地發揮投資銀行功能。

2、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據非銀行金融機構現存問題及中國金融監管當局「分業經營」的指導思想,為使非即金融機構更好地發揮其在長期投融資領域的作用,我們認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方向是區別於一般商業銀行,以長期信用和投資銀行業務為主,提供商業銀行業務以外的多功能金融服務。

(1)信託投資公司宜向長期信用機構發展。按照現行政策, 信託投資公司不能經營商業銀行業務。今後可辦成長期信用機構,重點是管理各種社會基金,如養老基金、科研基金、藝術團體基金、各種獎勵基金等,也可發起設立面向特定產業的產業投資基金,這樣既可解決信託投資公司的長期資金來源,又可發揮信託業代人理財之功能。

(2)證券公司要向投資銀行發展。 目前證券公司的收入主要依賴證券業務的收入,包括自營買賣價差收入和代客買賣手續費收入,這是構成證券公司違規經營的一個利益誘因。應該抑制其投機性業務,限制其自營證券買賣業務,鼓勵其發展多方面的投資銀行業務,如進行投資項目評估,充當企業財務顧問,充當投資者投資組合顧問,為企業設立、分離、合並進行策劃,為企業設計融資方案等,力爭使其資詢業務收入成為主要業務收入。今後,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資產重組的任務很重,投資銀行在這一領域是會大有作為的。與此同時,應進一步發展和規范機構投資基金,使其發揮機構投資者在穩定大市方面的功能。

(3)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功能要進一步完善。 財務公司要避免辦成集團內部小型銀行,應發展多種形式服務功能,其一是幫助集團內部成員進行投融資,如代理發行債券,代理買賣國債等。其二是發展為集團成員服務的投資銀行功能。

(4)金融租賃公司應突出租賃特色,不宜辦成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 政策上應對金融租賃公司從事租賃業務給予一定的優惠,同時縮小非租賃業務佔全部業務的比重。

(5)發展產業投資基金。這是長期投融資領域的一個重要改革措施。 產業投資基金可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設立和管理,也可組建專門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三、短期投融資發展思路

短期投融資是指各參與主體在貨幣市場中的授融資活動。

1、貨幣市場參與主體

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一般企業和居民都是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貨幣市場的主要目的是進行頭寸管理。企業參與貨幣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籌集短期資金。中央銀行的職責是調控市場並籍此調控整個宏觀經濟。政府參與貨幣市場的目的是調節短期收支,並配合中央銀行的調控意圖,貨幣市場的發展應滿足以上各參與主體的多重需要,不但要考慮政府和銀行的需要,而且要考慮眾多企業的需要。

2、目前我國貨幣市場發展情況

政府一直鼓勵商業銀行參與貨幣市場,中央銀行在利用貨幣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方面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在此背景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國債回購市場得到了相對規范、快速的發展,但是人們對企業參與貨幣市場的需要來給予足夠的重視,貨幣市場作為短期投融資場所其作用尚未充分發揮。當前要進一步發展和規范貨幣市場,為社會提供多樣的期限短、信用度高、流動性強的投融資工具。

3、大力發展票據市場

今後就短期投融資領域而言,除繼續發展和規范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國債回購市場外,還要大力發展票據市場。

(1)發展票據市場的必要性

票據是企業之間的資金融通工具,簽發票據者為資金籌集者。而接受票據者則為資金運用者,換句話說,前看是融資者,後者是投資者,商業票據的進一步推廣,票據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購銷活動,減少企業對銀行的流動資金的依賴,有助於銀行改善經營管理。商業票據作為商業信用,經銀行承兌、貼現後即取得銀行信用的支持,中央銀行通過其再貼現業務可實現對國民經濟運行的間接宏觀調控,因此,發展票據市場,其意義已超過投融資改革的范疇,實力一舉多得之舉措。

(2)發展票據市場的思路

*發展票據市場只需利用現有的企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不需要大的投資,也不需要組建大的機構。

*區域性票據市場是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方向,地方政府可在此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各地也可組建一些票據公司,讓其從事票據買賣業務,活躍票據市場。

*除發展商業票據市場外,還應積極探索企業融資票據市場的建立和發展。

四、理順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關系

1、長短期投融資的關系

長期投融資和短期投融資兩者共同構成完整的投融資體系。長期投融資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資本積累,增強國民經濟發展的後勁,短期投融資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兩者相輔相成,任一方出現問題,都會影響投融資體系功能的正常發揮。二者作為一個完整的整體,其功能的區別是相對的,短期投融資動態化即為長期投融資,長期投融資在運作中需要短期投融資的支持。在實踐上,要處理好長期投融資和短期投融資的關系,特別是要處理好二者的載體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關系,真正使資本市場發揮籌措長期資金,進行長期投資的作用,使貨幣市場發揮國民經濟運行的潤滑劑作用。

2、目前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關系存在的問題

目前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了過度投機的現象,追逐買賣價差收入成為資本市場參與者的主要動機,資本市場長期儲蓄與長期投資的功能反而被淡化了。

貨幣市場的發展也在某種程度上偏離了其應有的頭寸管理和調節資金短期收支失衡的功能,反而轉為向資本市場提供炒作的資金,同時又成為從資本市場上退出資金的棲息地。

資金通過不正常渠道由貨幣市場進入資本市場,銀行資金通過貨幣市場流入非銀行金融機構手中,為後者在股市上投機和操縱提供了資金支持。

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關系不順,使兩者的功能都不能得到正常發揮,助長了投機,同時加大了市場風險。

3、理順兩個市場關系的措施

(1)銀行與所辦非銀行金融機構脫鉤,並禁止銀行資金進入股市。 這對於在短期內抑制資本市場投機是十分必要的。這一措施已見成效。

(2)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功能應轉向主要依靠提供投資咨詢、 代理等投資銀行業務取得收入,改變目前主要依靠買賣證券取得價差收入的局面,規范資本市場中介組織。

(3)發展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4)中央銀行通過利率等金融工具調節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1996 年中國人民銀行先後於4月、5月、8月宣布停辦銀行保值儲蓄

業務,兩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央行的調息舉措減輕了上千億元的企業負擔,改善了貨幣流動性,促進了經濟的回升,1997年10月23日、1998年3月24日, 中國人民銀行審時度勢,又兩次宣布下調銀行存貸款利率。這次調息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改善貨幣流動性,減輕外資流入對貨幣政策的沖擊,並有助於銀行提高資產質量;企業利息負擔減輕必使資本市場上的收益率相對提高,資本市場將會趨於繁榮;另外,銀行利率降低還會帶動貨幣市場利率下走,貨幣市場利率下走將降低貨幣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也將促進貨幣市場繁榮。最近一次調息,理順了中央銀行利率和商業銀行利率間的關系,預計將會比前幾次調息產生更加積極的影響。理順兩者關系真正使資本市場成為長期投融資的場所,而使貨幣市場成為頭寸管理的場所,促使兩者協調發展。

㈧ 中國融資投資制度

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為了一定程度上緩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狀況,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旨在促進、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安排。這些政策的實施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於到目前為止中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和資金扶持政策尚處於起步階段,加之中國常見的政策多變且政出多門所導致融資渠道和政策體系建設完整性和系統性的缺乏以及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對象針對性或重點的模糊,中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瓶頸」問題依舊非常嚴重。

(一)中小企業(銀行)信貸

增強銀行的中小企業信貸發放動機,增加中小企業銀行融資的可得性是中國目前最主要的政策取向。為了實現這一目的,中國政府採取了雙重措施:一方面是大力推進現有中國商業銀行內部機構以及業務變革,另一方面則是建設、強化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信貸的擴張構建一個政策性外部支撐體系。

1、針對銀行體系的中小企業信貸促進政策

在中國現有的金融機構體系中,雖然也存在一些中小金融機構,如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以及農村信用社等等,在中小企業發展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麼象股份制商業銀行那樣定位失當,盲目與國有大商業銀行爭奪大客戶,要麼象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那樣由於歷史、體制轉軌以及管理上的原因,目前不僅不良資產比例極高,且很少真正實現了經營機制的轉換,均無法在中小企業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正是基於此,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在1998年6月的《加強對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通知》中,人民銀行就要求各商業銀行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先後三次提高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增強銀行貸款的風險管理能力(2004年1月1日起可在基準貸款利率上上浮70%),鼓勵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工作。

應該說,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2003 年6月末,中國中小企業貸款余額6.1萬億元,佔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51.7%,同比提高0.7個百分點;中小企業新增貸款6558億元,佔全部企業新增貸款的56.8%,比同期大型企業新增貸款佔比高出28.2個百分點。但問題是,對於中小企業而言,這種以大國有銀行為主體的融資制度安排存在巨大的信息與交易成本,費用高昂,進而這種帶有一定政策性支持的銀行信貸的發放對象目前主要仍是一些達到一定資產規模並有較高信用等級的中小企業,無法真正覆蓋整個中小企業群體。

2、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構建並逐步規范、完善中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近年來中國政府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上的主要著力點。

(1)概況。從1999年試點開始到現在,中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初步構建了一個覆蓋全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國共有擔保公司848家(其中完全由政府出資或由政府參與出資的擔保機構佔70%以上),注冊資金183.72億元,可用擔保資金242.33億元。如就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來看,截止2003年12月,列入試點范圍的擔保機構總數也達到了377家,其中城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省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123家,商業擔保機構和互助擔保機構256家。

(2)基本架構與實踐模式

①基本架構

——性質: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政府間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扶持機構,屬非金融機構,不得從事金融業務和財政信用,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體系結構:「一體兩翼」,其中「一體」指城市、省、國家三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主要提供再擔保服務,僅有城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還從事一些授信擔保業務;而「兩翼」指在城鄉社區中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互助擔保機構與商業擔保機構,作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基礎,這些機構直接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

——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政府預算撥付、國有土地及資產劃撥、民間投資和社會募集、會員入股或風險保證金、國內外捐贈等。

——風險控制與責任分擔:採取協定放大倍數、資信評估、會員資格、企業和經營者反擔保、設定代償率、實施強制再擔保、依法追償等方式進行風險控制。採取擔保人與債權人、擔保人與再擔保人、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協定責任比例等方式共擔風險。

②實踐模式。主要包括信用擔保、互助擔保和商業擔保三種。[4]

(3)實施效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成立與發展,為促進中小企業利用銀行融資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截止2002年12月,中國擔保機構在保企業戶數為21640戶,在保資金總額達到304.83億元。

(4)缺陷。就中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現狀而言,其制度設計與運行中的不足極為明顯,不僅總體上實力過小、能力不足[5],且在結構、經營和功能上存在較為突出的三重缺陷[6],嚴重製約了其應有功能的發揮。

(二)票據市場

中國《票據法》的頒布實施之後,1998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出台鼓勵商業匯票發展的政策以來,中國票據市場業務經歷了從國有商業銀行到中小銀行,重點行業、企業向中小企業、個體私營企業輻射和傳導的發展過程,市場交易主體日趨廣泛,票據流通范圍逐年擴大,商業匯票實現了由結算工具向融資工具的演進。

由於票據融資方式具有適應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流動性強、金額小、周期短、頻率高的特點,在降低融資成本的同時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中小企業信貸抑制,所以其發展客觀上極大緩解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7]但另一方面,考慮到:1)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總量控制指標限制以及對中小金融機構在票據業務准入上的限制;2)再貼現利率過高;3)管理制度的變動;4)缺乏統一的信用評估體系,金融機構難以取得中小企業真實財務信息;5)缺乏統一的票據交易信息披露和報價系統,票據市場分割的狀況得不到根本解決等因素的限制,中國票據市場的發展表現極不平穩,起伏很大,極大地限制了其在中小企業融資支持中的作用。

(三)創業投資公司(或基金)

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創業投資是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劑,成為新經濟的主要推動力。在借鑒美國這樣一種融資模式的基礎上,1996年前後開始中國中央地方各級政府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公司嘗試。目前,我國有各類非銀行風險投資機構80多家,融資能力達36億元。現有符合科技部、中國科學院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可按條件申報科技創新基金項目獲得銀行配套融資。國家財政每年撥款10億元,貼息貸款20億元,支持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

但問題是,雖然近年來創業(基金)投資在中國有了長足的發展[8],由於:1)現有創業投資公司多為政府主導,相對行政力量而言市場的作用無法完全體現;2)規模小,資金實力極為有限;3)專業人才極缺;4)缺乏明確、系統的投資稅收抵免等優惠政策支持;5)缺乏中小企業市場與產權交易市場的外部支持,導致投資「退出」機制不暢等因素的制約,中國目前的風險投資制度仍然停留於起步階段,無法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四)規范非正規金融

合夥投資、互助基金、民間(商業)信用等各種非正規金融是解決中國現有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途徑。但由於認識上的障礙及金融監管力量的薄弱,在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的基本出發點下,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對各種民間非正規金融的存在與發展問題出台和許多全國統一的規范政策,在取締了很多現行法規下不規范的民間金融活動的同時,也嘗試把很多民間金融納入現有的正規金融體系。[9]鑒於現有正規金融體系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還存在相當程度的所有制歧視、規模歧視,加上產權不清、不良資產包袱嚴重以及經營不力等因素的困擾,這些措施實際上限制了非正規金融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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