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個人投資者在太平洋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太平洋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交易流程大致是差不多的。
2. 求問太平洋證券可以投資融資融券嗎
可以的,只要符合融資融券資格,開立賬戶就可以,不過在實際操作中,融資比較好辦,融券一般都融不到。具體的操作中的問題,可以咨詢開戶的證券公司,每個公司不一樣,融券的標的也不同,但融資幾乎都是一樣的。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3. 太平洋證券投資融資融券如何操作
第一步:投資者需確定擬開戶的證券公司及營業部是否 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質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也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 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2010年3月19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首批6家融資融券試點券商名單,分別是國泰君安證券、國信證券、中信證券、光大 證券、海通證券和廣發證券。
而且,證券公司對其下屬營業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也有資格規定,不一定所有營業部都可辦理融資融券業務。
目前,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業務,只能到上述6家證券公司下屬的具備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營業部辦理。
第二步:投資者需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 客戶條件
融資融券業務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專業水平和投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證券公司出於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對申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初步選擇。
第三步:投資者需通過證券公司總部的徵信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將對申請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 式予以記載、保存。
投資者需根據證券公司要求提交徵信材料,以××證券公司為例,投資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證券賬戶卡;(二)身份證明資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證 等;(三)工作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聘任合同等(至少提供其中一項);(四)居住證明資料;(五)融資融券業務知識測 試答卷;(六)中國人民銀行、其它資信機構出具的信用評估(級)報告等。
第四步:投資者需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風險 揭示書等文件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前,應當認真聽取證券公司相關人員講解業務規則、合同內容,了解融資融券業務規則和風險,並在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 示書上簽字確認。投資者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其融入資金和證券。
對融資融券合同的如下內容,投資者應當特別關注和了解:(一)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二)保證金比例、維持 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三)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四)投資者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 物的處分權利;(五)擔保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益處理等。
第五步:投資者在開戶營業部開立信用證券賬戶與信用 資金賬戶
(一)開立信用證券賬戶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後,證券公司將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為投資者開立實名信用證券賬戶。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 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投資者用於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信用證券賬戶只能有一個。投 資者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開戶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信用證券賬戶獨立於普通證券賬戶,是新開的證券賬戶。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需將用於擔保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 戶。融資融券交易了結後,投資者可以將擔保證券劃轉回普通證券賬戶。在融資融券交易期間,經證券公司同意,投資者可將超過維持擔保比例300%以上部分的 擔保證券劃轉回普通證券賬戶。
(二)開立信用資金賬戶
投資者在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後,需與證券公司、商業銀行簽訂客戶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協議。證券公司應當通知第三方存管銀行,根據投資者的申 請,為其開立實名信用資金賬戶。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投資者只能 開立一個信用資金賬戶。
經過以上步驟,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的開戶手續已經辦妥。當投資者提交了足額的擔保物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融資融券交易。
4. 太平洋證券辦理融資融券開戶有什麼門檻
中國證監會統一規定辦理融資融券的條件為:
1. 開戶滿6個月的投資者;
2.證券賬戶資產不少於50萬元,證券賬戶資產包括:股票、賬戶余額、場內基金、通過證券賬戶購買的其他證券資產。
融資融券的期限為6個月,到期後可以申請延期,但最多隻能延期6個月。
5. 如何開通融資融券業務需要什麼條件
開通融資融來券賬戶需滿足以下條件:自
1、在任何一家券商首筆交易滿6個月;
2、前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元(含現金、股票、債券、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資產);
3、已開立實名普通證券交易賬戶。滿足相應開通條件您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件交易時間前往開戶營業部櫃台臨櫃辦理,建議先行致電營業部咨詢可能需要攜帶的其他開戶資料。
6. 融資融券的開通條件是什麼
開通融資融券賬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任何一家券商首筆交易滿6個月;
2、前專20個交易日日均證屬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元(含現金、股票、債券、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資產);
3、已開立實名普通證券交易賬戶。滿足相應開通條件您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件交易時間前往開戶營業部櫃台臨櫃辦理,建議先行致電營業部咨詢可能需要攜帶的其他開戶資料。
7.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
為便於您全面正確理解與融資融券業務有關的風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的有關規定,對融資融券業務進行風險提示。
特別提示:本公司根據您提供的相關申請資料及擔保物,為您提供融資融券,但並不代表本公司認為或者保證您能夠盈利;您利用融資或融券方式進行證券買賣,其盈虧結果及風險責任由您獨自承擔。
本公司為您提供融資或融券時,您需按本公司的規定和要求提供無任何權利瑕疵的擔保物,本公司對擔保物的接受並不代表本公司對該擔保物不提出任何異議。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不同,具有財務杠桿放大效應,您雖然有機會以約定的擔保物獲取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蒙受巨額的損失。您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審慎評估自身的經濟狀況和財務能力,充分考慮是否適宜參與此類杠桿性交易。在決定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您應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一、融資融券交易具有證券類產品普通交易所具備的政策風險、市場風險、違約風險、證券公司業務資格合法性風險、系統風險、不可抗力、對市場走勢判斷錯誤等各種風險,以及其特有的投資風險放大等風險。
二、您在開戶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了解本公司是否具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資格,您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本公司及營業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融資融券業務交易許可權被取消或被暫停,您可能因此導致損失。
三、您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上市證券價格波動導致擔保物價值與您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低於平倉維持擔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追加擔保物時,或非交易委託失敗導致補倉失敗,或您未能根據《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約定按期及時清償各項債務時,您的擔保物將會被強制平倉,而且平倉的品種、數量、價格、時機將不受您的控制,平倉的數額可能超過您的全部負債,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四、您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信用資質狀況降低,我公司會相應降低對您的授信額度,或者提高相關警戒指標、平倉指標所產生的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您自行承擔。您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發生有可能影響您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時,我公司有權要求您提前歸還融資融券債務,解除本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五、融資融券期間,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調高,我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或融券費率,您將面臨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所增加的融資融券成本將由您自行承擔。
六、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您資產被國家有權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出現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破產、解散等情況時,您將面臨被我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可能會給您造成經濟損失。
七、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發生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您將可能面臨被我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可能會給您造成經濟損失。如果交易所對標的證券范圍實時調整的,您的融資(券)交易可能受到限制,可能會給您造成經濟損失。
八、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我公司將以《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約定的通知與送達方式及通訊地址,向您發送通知。
我公司以傳真、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方式通知的,傳真、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發送成功即視為送達。以電話方式通知的,以通話完畢之時視為該通知已送達;電話三次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的,以最後一次撥出電話時間視為已經通知送達。以營業場所和網站公告方式通知的,通知除另已有明確約定外,公告張貼或發布後視為已經通知送達。其它通知方式以發出之時起24 小時後視為該通知已經送達。因此您應及時關注郵箱、手機及本公司的公告等。
您無論因何種原因沒有及時收到有關通知,都會面臨擔保物被強制平倉的風險,可能會給您造成經濟損失,損失將由您自行承擔。
九、您在融資融券交易中要妥善保管信用賬戶卡、身份證件和交易密碼等資料,並建議您經常修改密碼。任何使用您的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您的行為,您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如您將信用賬戶、身份證件、交易密碼等出借給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後果由您自行承擔。
十、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應重點關注我公司提供的交易委託類別。如您誤將融資融券交易的委託類別當作普通委託交易類別進行委託申報,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您自行承擔;您還須關注您的交易可能因監管原因被證監會、交易所等部門限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十一、您應及時歸還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債務。如您未能按期履行歸還義務,您質押給本公司的擔保資產將可能被強制平倉,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十二、本公司根據交易所制定的標的證券品種、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品種、折算率及本公司的具體情況設置標的證券、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及折算率。您的信用證券賬戶可買入或轉入的擔保證券只能在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內選定,但這並不代表本公司承諾買入上述證券品種均能贏利。您在上述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內自行選擇投資品種,並獨自承擔盈虧結果。當本公司根據有關規定調整標的證券范圍、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及折算率或發生標的證券暫停交易、終止上市等情況,您將可能面臨被本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或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十三、本公司有權視市場情況或您的資信情況調整您的保證金比例及補(平)倉維持擔保比例,將影響您的可融資金額或融券數量,或可能導致您被強制平倉。
十四、在某種市場情況下,受上市公司基本面影響,如上市證券連續下跌,您提交給本公司的擔保資產,有可能發生巨額虧損。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等原因,也可能會對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您造成交易虧損。
十五、您在選擇代理人以前,應對其進行充分了解,審慎授權,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您的名義進行的行為即視為您自己的行為,代理人向您負責,而您將對代理人代理行為的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十六、您應清楚知曉我公司營業部及員工的下述規定:
(1)不得從事非法融資融券業務;
(2)不得為您代客理財;
(3)不得向您承諾投資收益及保底收益;
(4)不得向您私下吸收存款、證券,支付利息、費用;
(5)不得向您提供擔保;
(6)不得代理您辦理融資融券相關業務操作。
如您接受了上述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須您自行承擔。
十七、如您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或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應如實向本公司申報您在上市公司的任職及持股情況;您任職及持股期間不得使用您的信用證券賬戶買賣(包括融資買入、融券賣出、擔保品買入和擔保品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亦不得向本公司提交該上市公司股票作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如您未遵守此項規定,所得收益將依法歸上市公司所有,您除了可能承擔經濟損失外,還可能因此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或被監管部門採取監管措施。
十八、您從事融資融券業務期間應如實向本公司申報限售股持股情況,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公司融券賣出與所持限售股相同的標的證券,不得超規定提交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如未遵守此項規定,您可能因此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或被監管部門採取監管措施。
十九、您在從事融資融券期間,本公司可能出現被證券監管機關取消融資融券業務資格、停業整頓、責令關閉、撤銷等情況,由此可能給您帶來損失。
二十、您的身份證明有效文件到期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或您的信用證券賬戶與普通證券賬戶信息不一致,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本公司有權對您的融資融券交易進行限制,由此可能給您帶來損失。
二十一、您在本公司開立的信用證券賬戶不得在其它證券公司使用,在其它證券公司開立的信用證券賬戶不得在本公司使用。未按規定使用信用證券賬戶所帶來的風險由您承擔。
本風險揭示書的風險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融資融券交易的所有風險和可能影響上市證券價格的所有因素。您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認真閱讀相關業務規則及《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所有條款,對融資融券交易所特有的業務規則予以了解和掌握,並確信自己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自願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本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您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參與融資融券業務沒有風險。
8. 融資融券開通條件
投資者想開通融資融券許可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投資者已開戶至少6個月,且有股票交易記錄;
即開戶時間大於6個月,且交易過股票,例如買入某支股票。
2. 申請開通融資融券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大於50萬元;
50萬元可以是股票資產,也可以直接是放50萬在證券賬戶裡面,什麼也不購買,簡而言之,證券賬戶中的總資產金額要大於50萬。
拓展資料: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
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3、風險承擔和交易權利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風險完全由其自行承擔,所以幾乎可以買賣所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少數特殊品種對參與交易的投資者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或證券,還會給證券公司帶來風險,所以投資者只能在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內買賣證券,而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均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之內,這些證券一般流動性較大、波動性相對較小、不易被操縱。
4、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
投資者可以通過向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擴大交易籌碼,具有一定的財務杠桿效應,通過這種財務桿杠效應來獲取收益。
5、交易控制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可以隨意自由買賣證券,可以隨意轉入轉出資金。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存在未關閉的交易合約時,需保證融資融券賬戶內的擔保品充裕,達到與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時要求的擔保比例,如擔保比例過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資者融資融券交易及擔保品交易,甚至對現有的合約進行部分或全部平倉。
另一方面,投資者需要從融資融券賬戶上轉出資金或者股份時,也必須保證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才可提取保證金可用余額中的現金或充抵保證金的證券部分,且提取後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300%。
9. 如何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開戶
融資融券交易是中國證券市場的一項創新業務,具有杠桿放大、專業性強、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除了存在證券代理買賣關系外,還存在借貸、信託、擔保等較為復雜的法律關系。開戶程序作為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首要環節,比普通證券交易復雜。投資者應認真了解開戶過程的各項步驟,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第一步:投資者需確定擬開戶的證券公司及營業部是否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質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也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
第二步:投資者需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客戶條件
融資融券業務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專業水平和投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證券公司出於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對申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初步選擇。
舉例來說,投資者到太平洋證券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信用賬戶,首先要參加該公司組織的融資融券業務基礎知識測試,只有通過該測試,才能夠提出業務申請;其次投資者還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如:
(一)符合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業務規則之規定,能夠開立證券賬戶;
(二)在公司開立普通賬戶6個月以上且無不良記錄;
(三)在公司開立的賬戶內資產價值達到一定規模(個人投資者賬戶資產價值50萬元以上、機構投資者賬戶資產價值50萬元以上);
(四)近1年內累計成交金額與其在公司開立的賬戶內資產價值之比達一定比例以上;等等。
另外,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還規定了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禁入條件,如:
(一)曾受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等的處罰或者證券市場禁入;
(二)利用他人名義開立信用賬戶;
(三)普通賬戶屬於不規范賬戶;
(四)普通賬戶中的證券已設定擔保或存在其他權利瑕疵或被採取查封、凍結等司法強制措施;
(五)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
(六)因違法違規或資信狀況不佳被列入「黑名單」;
(七)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等。
投資者在辦理融資融券業務開戶手續前,需評估、確定自身是否滿足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客戶選擇標准。
第三步:投資者需通過證券公司總部的徵信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將對申請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投資者需根據證券公司要求提交徵信材料,以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例,投資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證券賬戶卡;
(二)身份證明資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證等;
(三)融資融券業務知識測試答卷。
證券公司將根據投資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資信狀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投資者的信用額度。
第四步:投資者需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風險揭示書等文件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前,應當認真聽取證券公司相關人員講解業務規則、合同內容,了解融資融券業務規則和風險,並在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
對融資融券合同的如下內容,投資者應當特別關注和了解:
(一)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
(二)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
(三)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
(四)投資者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
(五)擔保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益處理等。
第五步:投資者在開戶營業部開立信用證券賬戶與信用資金賬戶
(一)開立信用證券賬戶
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後,證券公司將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為投資者開立實名信用證券賬戶。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投資者用於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信用證券賬戶只能有一個。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開戶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信用證券賬戶獨立於普通證券賬戶,是新開的證券賬戶。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需將用於擔保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融資融券交易了結後,投資者可以將擔保證券劃轉回普通證券賬戶。在融資融券交易期間,經證券公司同意,投資者可將超過維持擔保比例300%以上部分的擔保證券劃轉回普通證券賬戶。
(二)開立信用資金賬戶
投資者在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後,需與證券公司、商業銀行簽訂客戶信用資金第三方存管協議。證券公司應當通知第三方存管銀行,根據投資者的申請,為其開立實名信用資金賬戶。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信用資金賬戶。
經過以上步驟,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的開戶手續已經辦妥。當投資者提交了足額的擔保物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融資融券交易了。
10. 怎樣開通融資融券
開通融資融券賬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任何一家券商首筆交易滿6個月;
2、前20個交內易日日均證券類資容產不低於50萬元(含現金、股票、債券、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資產);
3、已開立實名普通證券交易賬戶。滿足相應開通條件您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件交易時間前往開戶營業部櫃台臨櫃辦理,建議先行致電營業部咨詢可能需要攜帶的其他開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