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歸還信託計劃用開發票嗎
非銀行金融機構(比如信託公司)的信託貸款收取利息屬於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繳納營業稅並開具發票。
將資金投資信託計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
㈡ 信託公司自行列印的利息結算單據可以入賬嗎
不可以,需要信託公司開具發票,要不然就有逃稅、或老鼠倉的嫌疑。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㈢ 信託貸款利息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貸款利息即使能抄提供增值稅專用發襲票,也是不能用於進項稅額抵扣的。
《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2016年36號)有關事項規定,下列項目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貨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是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㈣ 銀行貸款利息必須要發票嗎
銀行貸款利息沒有發票,可以列印利息入賬回單。
㈤ 銀行貸款利息銀行不給開增值稅發票有什麼風險
銀行貸款利息,銀行不給開增值稅發 票,有什麼風險
很多財稅專家撰文指出,發票不是企業稅前扣除的唯一憑證,舉例時都會列舉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可以工資結算單、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個人所得稅扣繳情況等為憑;企業支付的法院判決的賠款,可以人民法院判決書、付款單據等為憑;企業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可以銀行出具的銀行利息結算單據等為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規定,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等。其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款第七項規定:「試點納稅人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並列舉了「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等六項有效憑證。
長期以來,由於銀行收取貸款利息從不開具發票,致使企業誤以為銀行開不出發票,不向銀行索要發票;即使索要發票,銀行也以種種理由推脫,企業很難取得。當稅務機關按照政策規定要求企業提供發票時,反倒被認為是故意刁難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銀行是營業稅納稅人(「營改增」後是增值稅納稅人),其取得的貸款利息須繳納營業稅(增值稅),是可以開具發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但由於銀行的強勢,借款企業當然不敢拒收銀行的利息結算單據。
若稅務機關不要求必須憑發票稅前扣除,是有道理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但稅法並沒有規定「合法有效憑據」必須是發票。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支付利息的憑據、銀行出具的利息結算單據都屬於「合法有效憑據」,可以據此稅前扣除。
若稅務機關要求必須憑發票稅前扣除,也是有道理的。筆者非常認同7月1日《中國稅務報》B3版《成本稅前扣除:要真實、合理,更要合法》(以下簡稱《成》文)一文的觀點:「在企業應當取得發票而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情況下,發票應該是此時唯一的稅前扣除憑證。」銀行可以開具發票,企業也能夠從銀行取得發票,那麼「發票應該是此時唯一的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支付銀行貸款利息應當取得發票,但把企業夾在中間是不恰當的,稅務機關應對銀行加強監管,規范銀行開具發票。
㈥ 平安信託公司利息收入能否開具增值稅發票
如果企業是因為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
如果企業是將資金借給其他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因為貸款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所以應當按照實際利息收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㈦ 你好,求助關於向信託公司貸款支付利息無發票
如果利息高出銀行同期利息不允許抵扣。
㈧ 向信託公司支付利息未取得發票能否稅前扣除
問:我公司支付給信託公司的利息支出只收到對方的利息清單無發票,對方認為自己只是利息的代收代付方無須開具利息發票,同時支付的利息利率遠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我公司支付給信託公司的利息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發票才能稅前扣除?高於銀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信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SPAN>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參考《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加強對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地稅發[2000]62號)規定,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含證券公司),在取得利息收入、結算收入、經營證券收入及其他應征營業稅的收入時,應統一開具地方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下列在境內依法定程序設立、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 (四)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融資公司、融資中心、金融期貨公司、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信用卡公司。 依據上述規定,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應按「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並開具發票。企業向金融企業(信託投資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據實稅前扣除。
㈨ 付銀行貸款利息,銀行需要開發票嗎
發票的意義就在於國家控制稅收,因此我認為應該有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首先就是您這種貸款利息支出,這種有合同的情況,銀行都是要根據合同約定金額的0。 05%繳納印花稅的,再根據利息收入的實際金額交納5%的營業稅,因此,這部門銀行是不涉及逃稅的。 另外的就是銀行卡的年費,這部分收費我認為銀行是應該出具發票的,而且銀行也有相關內容的發票(銀行發票的名稱叫「資金往來發票」,我曾經給客戶開過,科目是咨詢費),目前我國已經有一些人針對銀行卡年費不給發票的事情起訴銀行了,但一直沒有結果。
拓展資料:
一、利息支出發票怎麼賬務處理?
銀行的貸款利息一般按季度計算和繳納,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利潤水平,一般都通過按月計提,按季度繳納的方式處理:
按月計提;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應付利息;
季度末繳納時: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二、銀行貸款利息能不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沒有規定貸款利息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貸款利息一般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增值稅普通發票
1、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要,在基本聯次後添加了三聯的附加聯次,即五聯票,供企業選擇使用。
2、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二聯(發票聯)採用防偽紙張印製。代碼採用專用防偽油墨印刷,號碼的字型為專用異型體。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3、凡納入「一機多票」系統(包括試運行)的一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操作環境:OPPO Reno4 5G PDPM00
㈩ 銀行委託貸款,利息支出不能在銀行開發票,那公司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自然人委託銀行貸款給B公司,銀行會收取該筆款項利息,銀行的利息是不會開具發票的,而是利息通知書和利息扣款憑證作為支付憑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