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對融資額仍進行了一定的限制。如對配股規模仍然延續了現行的不超過發行前總股本30%的要求;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在不再限制增發融資規模的同時,對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更加嚴格,規定除金融類企業外,所有證券發行募集資金不得用於買賣有價證券、委託理財(相關:證券 財經)、借與他人或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營業務的公司;加強了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監管,上市公司要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 二是為鼓勵上市公司回報股東,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同期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 三是作為再融資的必要條件,對現行公開發行公司的公司治理、誠信記錄、財務會計無虛假記載、無重大違法行為的要求,予以保留並完善。
②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上市公司融資方式債務性融資:這種融資方式是指收購企業用承擔債務的方式從他人獲得籌措並購的所需資金,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一種是向社會發行債券。
(1)、金融貸款:傳統的並購融資方式,優點是手續簡便,融資成本低,融資數額大。缺點是企業需向銀行公開自己的經營信息外,還需要在經營管理上受制於銀行。更重要的是,企業要獲得貸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證人,而這就降低了企業再融資能力。
(2)、發行債券:這種方式的最大優點是債券利息可以在企業繳納所得稅前扣除,減輕了企業的稅負。此外,同發行股票進行融資相比,發行債券可以避免稀釋股權。發行債券的缺點在於:如果債券發行過多,會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降低企業的信譽,增加且再融資的成本。
二,權益性融資:指企業通過發行股票融資或者通過換股方式來進行並購。權益性融資主要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換股並購兩種方式來進行。
(1)、發行股票:指企業發行新股或向原股東配售新股籌集。資金進行並購價款支付,發行股票融資方式的優點是不會增加企業的負債。發行股票融資有利於企業資產規模的擴大,也增加了企業的再融資能力,缺點是會稀釋原有的股權比例,降低每股收益率,另外,由於股息要在企業繳納所得稅之後支付,這就增加了企業的稅負。(2)、換股並購:指收購方以本身股票作為並購的對價來獲取被收購方的股權,據換股融資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分為增資換股、庫藏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換股等。特點是它可以使企業避免大量現金短期流出的壓力,降低並購所引發的企業流動性風險,使收購不受並購規模的限制。另外,在會計與稅收上使用換股並購還可以獲取一定的好處,換股並購的弊端在於法規上的限制,審批手續負債,時間花費又長。
三,混合型融資:指同時獲得債務性融資與權益性融資的融資方式,在實踐中,最為常見的混合型融資方式有可轉換債券與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這種混合型融資工具的特點在於企業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條件下可將債券轉換為該企業的股票。在企業並購中,利用可轉換債券籌集資金具有如下特點:首先,可轉換債券的報酬率一般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其次,可轉換債券具有較高的靈活性,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計不同報酬率和不同轉換價格的可轉換債券;最後,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後,債券本金就無須償還本金。因此,免除了企業償還持有人本金的債務負擔。
然而,發行可轉換債券也存在如下缺點:首先,當債券到期時,如果企業股票價格高漲,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轉化為股票,這就變相使企業蒙受財務損失;如果企業股票價格下跌,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退換本金,這不但增加企業的現金支付壓力,也嚴重影響企業的再融資能力。其次,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時,企業原有股東的股權會被稀釋。
③ 上市公司再融資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條件如下: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盈利;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④ 融資要什麼條件
公司主體合法,近一年來在正常的營業。如果自己有一定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以內固定資產做抵押容融資,如果自己沒有固定資產,那可以選擇另外的公司做擔保進行融資。
企業有兩種基本的融資模式:一種是債權融資;一種是股權融資。多數企業比較重視債權融資,即通過銀行和其他信貸公司進行融資,也就是平時我們講的貸款。在沒有出現股權融資之前,債權融資可以說是非常好的融資方式。通過借貸可以擴大自己的資金實力,企業能夠做更多的事,獲得更快的發展。靠這種融資方式來發展企業,要比靠利潤的剩餘來擴大再生產要快得多。但是,這種融資模式也有它的不足:
1、融資額度要和企業的資產總額掛鉤,一般只能融到企業凈資產額度的50%-60%。企業如果有較大的發展項目,需要更大資金量時,一般很難解決。
2、需要抵押和擔保。
3、資金使用周期短。到了時間,無論多大的資金額度,必須全部還清後才有可能再貸出款來。
⑤ 什麼叫再融資
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
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融資方式單一,以股權融資為主。上市公司對股權融資有著極強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來,增發成為上市公司對再融資方式的另一選擇;2001年開始,可轉債融資成為上市公司追捧的對象。我國上市公司在選擇再融資方式時所考慮主要是融資的難易程度、門檻高低以及融資額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權融資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首選。我國股權結構比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佔6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股權融資對改善股權結構確實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單一的股權融資並沒有考慮到企業在資本結構方面的差異,不符合財務管理關於最優資金結構的融資原則。有人對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進行研究,發現其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3.29%,對此類公司繼續進行股權融資使得企業的資本結構更趨於不合理。
二是融資金額超過實際需求。從理論上說,投資需求與融資手段是一種辨證的關系,只有投資的必要性和融資的可能性相結合,才能產生較好的投資效果。然而,大多數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規定的上限進行再融資,而不是根據投資需求來測定融資額。上市公司把能籌集到盡可能多的資金作為選擇再融資方式及制訂發行方案的重要目標,其融資金額往往超過實際資金需求,從而造成了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問題。
三是融資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確定性。長期以來,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資金投向變更頻繁,投資項目的收益低下,拼湊項目圈錢的跡象十分明顯。不少上市公司對投資項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資金到位後不能按計劃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資金閑置,有些不得不變更募資投向。據統計,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發以及配股的公司為樣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經歷了半年以上的時間後,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資金的46.15%,而從招股說明書中可以看出,多數企業投資項目的建設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業於是將資金購買國債,或存於銀行,或參與新股配售,有相當多的企業因為要進行再融資,才不得不將前次募集資金「突擊」使用完畢。由於不能按計劃完成募資投入,為尋求中短期回報,上市公司紛紛展開委託理財業務。如此往復,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不但沒有促進企業的正常發展,反而造成了資金使用偏離融資目的和低效使用等問題。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訂隨意。無論是2001年度以前的輕現金分配現象,還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進行的大比例現金分紅,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訂的隨意性。上市公司並沒有制定一個既保證企業正常發展又能給予投資者穩定回報的股利政策,管理層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隨意性較強。股利政策制訂沒能結合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廣大公眾投資者也沒能通過股利分配獲得較高的股息回報。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五個病灶
五是融資效率低下。近年來,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後效益下降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最嚴重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在2000年進行配股及增發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資前後的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凈利潤大大低於上一年凈利潤,收益率提高的公司僅有8家,約占總調查數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報顯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實施配股或增發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發布虧損年報或預虧公告。上市公司融資效率低下,業績滑波,使得投資者的投資意願逐步減弱。這一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對上市公司本身及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是極為不利的。
上述問題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權融資的實際資金成本較低。融資方式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資成本的制約。股權融資的實際成本即為股利回報,對企業而言,現金股利為企業實際需要支付的資金成本。而我國證券市場在股利分配上長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輕現金股利的情況。在我國,由於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東選出的董事會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為管理層可以隨意調控的砝碼,因此外部股權融資的實際成本成為公司管理層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對於債券融資的利息回報的硬約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願意選擇股利分配的軟約束。這正是造成我國上市公司偏好股權融資方式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是企業債券市場尚不成熟。企業債券市場的不成熟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法規滯後。目前債券發行的主要法規是1993年制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條例中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於此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發行,由於企業債券尚需交納利息稅,其實際收益也與國債相差無幾,與國債的低風險相比,企業債券的收益對投資者無吸引力。二是企業債券上市的規模小。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業債券僅有10隻,發債主體僅為六家特大型國有企業,還有許多發行債券的企業未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債券的流通性不高。基於以上兩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綜合而言,投資者並不看好企業債券,使得這種在西方國家最重要的一種融資方式在目前中國的證券市場上尚處於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選擇增發、配股等股權融資方式。
三是特殊的股權結構。統計數據顯示,2001年底公眾投資者的流通股所佔的股權比重僅為34%左右,而國家股卻佔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佔到19%的比重。從總體上看,國有股東在上市公司中處於絕對控股的地位,即使個別上市公司中國有股東只是處於相對控股地位,但由於公眾投資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數上占絕大多數的公眾投資者也難以取得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公眾投資者無法真正參與決策。在此情況下,管理層的決策並不代表大多數流通股東的權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數大股東的利益。由於再融資的溢價發行,通過融資老股東權益增長很快,對新股東而言是權益的攤薄。由於大股東通過股權融資可以獲得額外的權益增長,因此擁有決策權的大股東進行股權融資的意願極強。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融資後很快推出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按照其所佔股權比例取走的分紅的大部分。
四是政策的導向作用。在核准制下,再融資條件更加嚴格,審核時間加長,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籌集到盡可能多的現金。隨著2001年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頒布,許多上市公司紛紛推出增發方案,掀起增發熱潮。下半年由於市場原因,增發的核准難度加大,許多公司又轉而採用配股及可轉債方式;當年可轉債發行辦法出台以及監管部門對券商實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轉債不佔通道且不受融資間隔不低於一個會計年度的限制,使得眾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轉債融資方式。2001 年3月頒布的《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管理辦法》中將上市公司分紅派息作為再融資時的重點關注事項,當年證監會發布的《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出應當關注公司上市以來最近三年歷次分紅派息情況,特別是現金分紅占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董事會對於不分配所陳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數上市公司從2001年度開始大范圍進行現金分紅。這些情況說明,政策規定對再融資起著重要的導向作用。
⑥ 企業融資應具備哪些條件
企業有兩種基本的融資模式:
一種是債權融資;
一種是股權融資。
多數企業比較重視債權融資,即通過銀行和其他信貸公司進行融資,也就是平時我們講的貸款。在沒有出現股權融資之前,債權融資可以說是很好的融資方式。通過借貸可以擴大自己的資金實力,企業能夠做更多的事,獲得更快的發展。靠這種融資方式來發展企業,要比靠利潤的剩餘來擴大再生產要快得多。但是,這種融資模式也有它的不足:
1、融資額度校它的額度要和企業的資產總額掛鉤的,一般只能達企業凈資產額度的50-60%。企業如果有較大的發展項目,需要較大的資金量時,一般很難解決;
2、需要抵押和擔保。抵押和擔保是少不了的。而且資產只能抵押和擔保一次;
3、資金使用周期短。到了時間,無論多大的資金額度,必須全部還清後才有可能再次貸出來(有時貸不出來了)。
什麼是股權融資呢?簡單地說,就是用企業的股權去融資。從事這種融資的組織主要是風險投資公司和私募股權基金公司。這些金融組織它們找到好的企業後,通過投資來佔有企業的股份。然後和企業捆邦在一起,大家一起成長。當企業做強做大後,通過上市或出售股權把投資退出,從中獲利。這種融資方式有以下幾種好處:1、沒有利息;2、無須擔保;3、不用還款。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風險投資公司和私募股權基金公司不會輕易地把資金投給任何公司。在投資之前,他們要嚴格對企業進行一輪又一輪的調研和考察。如果你達不到他們的標准,他們絕不會輕易地投資。
這種融資方式對企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天下的事物是平衡的:容易得到的東西,一定限制多;不容易得到的東西,一定要求高。因此,我們企業家們應該兩手抓,即債權融資積極去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外部條件;股權融資要正確認識和積極准備。有一位中國的投資大師告訴我:現在資金不成問題,而真正經得起推敲的企業並不多。只要你內功練好了,投資公司會上門找你去。
⑦ 上市公司如果在證券市場再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
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
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
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
⑧ 上市公司再融資有哪些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⑨ 什麼是再融資
你好,上市公抄司在上市發行股票之後,因為資金需求或其他考慮,再次在證券市場出售股權籌集資金,叫做再融資。公司可以向社會公眾發行新的股票,也可以向公司的老股東按股權比例配售新股,前者叫做增發,後者叫做配股。不恰當的再融資會增加公司的股份總數,使每一股的價值降低,這也被稱為股權稀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