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居間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貸款居間合同具備合同生效的要件且沒有法定無效的情形的,是不違法的。合同簽訂時行為人一定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⑵ 融資服務協議合法嗎
法律分析:融資居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融資居間合同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融資居間合同本質上是居間行為,屬於合同法中的一種合同。但涉及到民間借貸融資服務,國家對此規定較多,容易出現問題和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⑶ 借款居間服務合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借款居間服務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⑷ 貸款居間服務合同的主體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一、居間人的義務
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義務就是委託人的權利。居間人的義務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報告訂約機會或媒介訂約的義務
向委託方報告訂約機會或提供訂約媒介是居間人在居間合同中承擔的主要義務。
2.忠實於當事人的利益
忠實於當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間人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應當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的忠實義務具體包括:
首先,居間人應將其所知道的有關訂立合同的情況或商業信息如實告知委託人次,居間人不得對訂立合同實施不利影響次,對於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以及後來的訂約情況負有向他人保密的義務。
二、居間人的權利
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委託人的義務。居間人的權利有以下兩個方面。
1.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
報酬請求權是居間人的主要權利。雙方當事人約定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的報酬標准,國家有限制規定的,當事人約定的報酬額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標准。居間合同報酬的給付義務有兩種情況:一是報告居間,因居間人僅為委託人報告訂約機會,並不與委託人的相對人發生關系,所以報告居間僅由委託人承擔給付義務是媒介居間,因為交易雙方當事人都因為居間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約定外,由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行使報酬請求權採取報酬後付,即以合同因其報告或媒介成立而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請求報酬同雖成立但無效時,居間人也不能請求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⑸ 貸款居間協議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居間合同,又稱「中介服務合同」。是指居間人根據委託人的要求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機會或進行介紹,而委託人須向居間人給付約定報酬的協議。特徵:(1)其合同標的不是法律行為,而是介紹訂約的勞務;(2)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個訂立的合同中既非當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間媒介人;(3)它是有償合同,居間人只有在居間產生有效結果時才可請求報酬給付。學說中有認為,居間合同為特殊契約,當事人不負有嚴格的合同義務;亦有學說認為,居間合同為准委託合同,適用有關委託的一般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⑹ 融資居間服務協議書簽了貸款還沒批可以反悔嗎
可以。融資合同簽定生效後如果貸款還沒下來一般是可以反悔的,但是一般合同中都約定了相關的違約責任,反悔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法律中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