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的關鍵因素是什麼
一、融資總收入與融資總成本的問題
融資目的就是投資收益,而融資則意味著需要成本投入,融資成本包括資金的利息成本、融資費用和可能的風險成本。籌集的資金所預期的總收益大於融資的總成本時,才可以進行融資。預期收入的利潤百分比是否比融資利息高。要警惕高利息的高利貸融資適得其反的融資。
二、企業融資要控制負債率。
在籌集資金時,要評估企業的融資規模。籌資過多可能增加融資成本,或者導致企業負債過多,增加經營風險。融資不足,可能會影響企業經營目標和發展。企業要根據實際需要、自身條件以及成本情況,確定合理的融資規模。
三、選擇合理的融資方式。
通過選擇合理的融資方式,控制融資成本是決定企業發展決定性因素,防止因為融資方式不合理帶來的高成本或者高風險,為企業經營和發展留下隱患。
在當前實體融資有難度情況下,應該考慮多途徑融資方式,如利用互聯網融資方式。
利用互聯網實現信息對稱、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做到投資者和有融資需求的需求方進行直接對接,盡量減少復雜的中間的環節,讓投資人能直接的享受到企業經營發展的成長紅利,企業直投信息更加透明化,而且投資人收益也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收益有了顯著的提高。
四、掌握一定的融資技巧
創業致富投資的獲得除創企業項目和企業家的素質外,還需一定的融資技巧。包括做好充分准備,提供合理有說服力的計劃和數據,對被融資方給予信心和動力等等。
五、選擇合適融資時機。
要及時掌握利率、匯率等金融市場信息,了解國家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分析和預測影響企業融資的各種條件以及各種趨勢,選擇最佳融資時機,果斷制定和實施融資計劃。
六、通過選擇合理融資計劃,確保資本結構優化。
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評估融資的風險,合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通過重組、公司治理重構和激勵制度再造等配套策略,確保實現資本結構優化。
㈡ 創業融資時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創業融資時需要注意四個問題:
1. 最好的時刻去多融資
公司處境差的時候去融資,幾乎是融不到資的,不僅要經歷很多困難,而且付出的代價也會很大。作為一個投資者,需要考慮風險和收益。創業本身就存在著極大的風險,當風險明顯很多的時候,投資人都會有觀望心態。
所以,要抓住公司處境最好的時候去多融資,因為只有在那個時刻,所有人才會認為你將來一定會更好。
2.不以估值論融資
融資的多少,不是依靠估值來決定的,真正決定融資多少的是你的核心業務需求。融資,不僅僅是為了業務上的花銷,更要考慮到最壞的場景,考慮到競爭對手這個因素。融資的目標就是應該為最壞的時刻做准備,哪怕稀釋一部分股權也是能接受的。
3.多融少花
融到錢後,很多創始人就拚命擴招、投放廣告、補貼業務,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做法。人的行為都是有慣性的,拿著這筆錢這樣做了,沒做好,覺得有些事沒做到位,再給自己一個機會,然後還是一樣的結果。
當真正意識到問題,決定收手的時候才發現錢已經所剩無幾了。如今融資看似越來越容易,數額也越來越大,所以很多創始人融來的錢也大手大腳花掉,沒有為自己做最壞的打算。
所以,我們要多融少花,融資的時候盡最大的努力多融點,具體花錢的時候不能隨便亂花。
4.理性看待估值
融資只是一個數字,並不代表你的現在,也不代表你的未來。對於很多創業者來說,估值就像一個心魔,撓著你的心,讓你一刻也不得安寧。
㈢ 融資要注意什麼
一、融資前
企業在融資前需要做好盡職調查,確定企業是否需要融資、融資的方式以及融資的金額。
1、做好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是指對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
2、是否需要融資
公司是否到了需要融資的時機,融資能否為企業收益帶來大的增長。
3、融資方式
確定融資方式,比如出讓多少股權。
4、融資金額
確定合理的融資金額,融資金額並不是越多越好。
二、融資時
1、與投資人平等對談
和投資人進行對談時,需要保持正確的心態。融資是一種合作,雙方都能從中獲益,所以在此時,投資人和創業者應該是平等合作的關系。
2、表現項目的價值所在
在談判中,需要表明己方的優勢所在,這樣投資人才能看出項目的真正價值,願意為此花錢。
3、描述清晰易懂
在和投資人對談時,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簡潔的語言,並且有所側重。
4、與投資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夥伴關系
在合作時,雙方需要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為了項目更好地發展。
三、注意事項
1、投資人是否正規
投資人或者投資公司是否正規,將影響協議是否有效。
2、融資需要符合法律法規
融資活動需要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3、融資方式
不同的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也不同,創業者需要做好前期調查,確定合理的融資方式。
4、回報形式和方式的選擇
投資人更關注投資回報的問題,創業者需要提前設計好股權結構等。
5、商業計劃書的撰寫
商業計劃書需要真實准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
6、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需要全面細致。
7、股權安排
股權結構是否合理,將影響企業之後的發展。
企業融資需要注意的事項還有很多,創業者在融資前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備,才能降低融資風險,為企業帶來收益。
㈣ 創業企業融資問題有哪些
法律分析:創業企業融資的問題:1、企業融資渠道過於狹窄。2、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低下。3、企業融資難的現狀。
法律依據:《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財務預算,切實加強投資、融資、擔保、資金調度、物資采購、產品銷售等重大事項以及成本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明確超預算資金追加審批程序和許可權。
㈤ 公司法關於融資的規定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法關於融資的規定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三、投融資項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
四、融資方式的選擇。
五、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
六、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
七、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
八、股權安排。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六條 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命令、規章,應當遵循資金使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㈥ 融資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一、公司融資
1、含義:公司融資是指以公司為主體融通資金,使公司及其內部各環節之間資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運動過程。當資金短缺時,以最小的代價籌措到適當期限,適當額度的資金;當資金盈餘時,以最低的風險、適當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從而實現資金供求的平衡。
2、申請方式和辦理流程
申請方式:
(1)、投融資行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資,間接投資。
(2)、投融資申請投入領域:生產性投融資申請,非生產性投融資申請。
(3)、投融資申請方式:對內投融資申請,對外投融資申請。
(4)、投融資辦理內容:固定資產投融資申請,無形資產投融資辦理,流動資產投融資申請,房地產投融資申請,保險投融資辦理,信託投融資辦理等。
辦理流程:
(1)、投融資辦理企業向審批機關提交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簽署的申請書等文件。
(2)、審批機關在接到投融資辦理申請文件後,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3)、審批機關進行投融資申請審核。
(4)、經審批機關審核同意後,投融資辦理企業按照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投融資辦理完成。
二、個人公司融資注意事項有哪些?
融資所需提交資料:
1、貸款申請書(公司簡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額、期限、擔保方式、還款來源等);
2、有效的法人登記證明正本復印件(須驗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資格認定書、身份證復印件。(授權辦理的,還應出具授權書、受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時前三年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報表附註)和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月報表;以及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發票;
5、按《公司法》設立的客戶(含保證人,下同),應提供公司章程、連續的驗資報告、股東名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簡歷等;
6、有效的貸款證卡;
7、貸款用途證明資料(如購銷合同等);
8、股份制企業要提供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當面簽名);
9、擔保方式是保證擔保的,應提供保證人的上述資料;
10、擔保方式是抵(質)押擔保的,應提供抵(質)押品清單、抵(質)品物權憑證原件和所有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綜上所述,個人公司融資注意事項還是非常多的,比如說在進行融資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關的,材料,證明營業執照等等,選擇適合自己的融資方式。
㈦ 企業融資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應當注意投資人是否能夠進行法律規定的投資活動。還應當考慮融資的成本回報、各種方案的可行性問題。若是企業在成立中,還應當就股權問題與投資人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一百四十三條
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㈧ 公司融資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融資的需要注意的問題包括雙方當事人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法律法規以及政策;融資方式的選擇;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問題;股權安排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㈨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