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企業的48種融資方式解讀
房地產企業的48種融資方式解讀
房地產融資也是指在房地產開發、流通和消費過程中,通過貨幣流通和信用渠道所進行的籌資、融資及相關金融服務的一系列融資活動的總稱。那麼如何沖破融資困境,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呢?
第一計:應收賬款融資
1 付款方是有信用的,政府機構,大集團,銀行,其他銀行信任的單位。
第二計:應付帳款融資
1、遠期承兌匯票
2、質量保證託管
3、應收賬款證券償付
重要提示:和政府部門打交道,心情,人情,事情。有國有資產1%的項目,不會投資
第三計:資產典當融資
1、急事告貸,典當最快
2、受理動產,庫存,設備等市場上有價值的典當物
3、可分批贖回
第四計:企業債券融資
1、債權人不幹涉經營
2、利息在稅前支付
第五計:存貨質押融資
1、一定時間內價值相對穩定
2、存放第三方倉庫。
第六計:租賃融資(大設備)(買賣雙方均可用)
1、有利於提高產能,行業競爭力
2、逐年分攤成本,實現避稅
3、買斷前幾所有權
第七計:不動產抵押融資
1、不接受小產權
2、可評估後加貸
(小產權可以租給在銀行用信用的大公司,按年租金可在銀行貸款)
第八計:有價證券抵押貸款
1、可保留國債股票的預期收益
2、可分批贖回
3、一般為不記名債券
第九計:經營性貸款
1、已有的經營記錄為基礎
2、用於公司的主營業務
第十計:裝修貸款
1、有抵押物無還款來源
2、額度范圍和比例空間較大
第十一計:專利融資
1、有有效期限制
2、有成功的市場,有規模
深圳市福田區和南山區政府有專門針對企業專利貸款貼息政策。
第十二計:預期收益融資
1、能有效提前使用預期回報
2、一般需要用到擔保工具
第十三計:內部管理融資
1、留存利潤融資
2、盤活存量融資
案例:萬樂電器1億
案例:產權轉股權融資節稅800萬
第十四計:個人信用貸款
1.個人信用最大化
2.現金流最大化
第十五計:企業信用融資
1、企業信用最大化,
2、企業現金流最大化
第十六計:商業信用融資
1、有形的商業融資
2、無形的商業融資
第十七計:民間借款融資
1、充分運用非正規軟財務信息
2、手續便捷,方式靈活
3、特殊的風險控制和催收方式
第十八計:應收貨款預期融資
1、預期是可以預見的
2、預期是增大的趨勢
第十九計:補償貿易融資
1、供應和需求是同一個系統的
2、需要明顯大於供者
第二十計:BOT項目融資
1、A建設-A經營-移交B(公共工程特許權)
2、A建設-A經營-移交B(民間)
第二十一計:項目包裝融資
1、價值無法體現或者是變現
2、可預見的升值空間
第二十二計:資產流動性融資
1、有價值無將來
2、新項目回報預期高
第二十三計:留存盈餘融資(內部融資)
1、主動,可控,底利息成本,
2、有穩定團隊的作用
第二十四計:產權交易融資
1、以資產交易融資
2、能優化股權結構,優化資產配置,提高資源使用率
3、含國有資產的企業使用多
第二十五計:買殼上市融資
1、曲線上市融資
2、綜合成本小,市盈率也較低
第二十六計:商品購銷融資
1、預收貨款融資
案例:順馳快速制勝之道
第二十七計:經營融資
1、會員卡融資
2、促銷融資
第二十八計:股權轉讓融資
1、戰略性合作夥伴融資
2、優先股,債轉股
第二十九計:增資擴股融資
1、股本增加,股權比例發生變化
2、規模擴大,原股東投資額不變
第三十計:杠桿收購融資
1、以小搏大的.工具
2、集資、收購、拆賣、重組、上市
第三十一計:私募股權融資
1、成長性,競爭性,優秀團隊
2、良好的退出渠道和回報預期
第三十二計:私募債權融資
1、穩定的現金流
2、良好的信用系統
第三十三計:上市融資
1、國內,國外上市,美國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亞台灣
2、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第三十四計:資產信託融資
1、有較高的成本17%左右
2、有效規模的要求
第三十五計:股權質押融資
1、公司價值可有效評估
2、股權結構清晰
第三十六計:引進風險投資
1、風險投資的價值不僅僅是錢
2、以上市退出為目的
第三十七計:股權置換融資
1、股權清晰可評估
2、以戰略性置換為重點
第三十八計:保險融資
1、是最後一道保護屏障
2、不可不買,不可多買
第三十九計:衍生工具融資
1、適用於大型企業
2、有很高的金融風險
第四十計:民間融資(個人借貸和委託貸款)
1、個人借貸融資
2、企業拆借融資
案例:粵東自來水廠項目
第四十一計:不動產、動產抵押貸款
1、房地產抵押貸款
2、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3、設備抵押融資
4、動產質押融資
5、浮動抵押(產品、半成品等)
第四十二計:票據貼現貸款
1、商業票據貼現貸款
2、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貸款
案例:思路決定出路
案例:猛龍過江震京津
案例:產權式公寓模式
第四十三計:融資租賃
1、簡單融資租賃
案例:廣華計程車項目
2、BOT ( BLT、BTO、BCC、BOO、BOOT、BT )
3、ABS
案例:歐洲迪斯尼樂園項目
第四十四計:投資銀行融資
1、投資銀行
案例:蒙牛騰飛
2、風險投資公司
3、科技風險投資基金
資料:風險評估指標
4、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
5、證券投資基金
第四十五計:資產證券化融資
1、(房地產)資產證券化
2、抵押貸款證券化
案例:奧運3000億融資
3、可轉換債券
第四十六計:場外交易市場
1、中小企業私募。需要企業達到一定規模,目前綜合成本在12%-18%
2、深圳前海股權中心梧桐私募債。操作靈活,方式多樣,放款時間快。年利息成本在8-12%.
3、國內三板市場。融資渠道多,影響大。
第四十七計:眾籌模式
通過互聯網集資,應操作規范,避免非法集資紅線,適合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
第四十八計:保理
保理業務是指企業將現在或未來的基於企業與其客戶(買方)訂立的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銀行或者保理公司,由銀行或者保理公司提供買方信用風險擔保、資金融通、賬務管理及應收賬款收款服務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進入2017年,房企面臨著融資成本上升、融資渠道收窄、流動性收緊等諸多不利因素,如何融資、拿到低成本的資金,成為決定上市開發商利潤表現的關鍵因素。在告別高杠桿時代的當口,開發商自身資質及融資能力在競爭中顯得更加重要。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發現,去年下半年開始,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均對房企融資釋放收緊信號,房企的杠桿被降低,融資環境反轉。為了破解融資難局面,一些房企開始探索新的融資途徑。
去杠桿“殺器”重重
房地產融資收緊趨勢逐步確立。去年9月以來,各地房地產調控政策密如雨下,與之同時資金面也在收緊。一方面,整體信貸環境保持穩健且實質性偏緊,另一方面對資金流向房企的通道監管越來越嚴格。去年10月初,上海率先公開發文嚴查土地款融資,銀行資金支持開發商高杠桿搶高價地的現象受控。
10月底,上交所向各公司債券承銷機構發函,明確規定房企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不得用於買地。接著,11月初,銀監會向16個熱點城市所在銀監局發文,要求開展金融機構房地產相關業務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是否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各項資質、銀行資金是否違規用於購地等。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更明確定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進入2017年,一些資金進入房地產的通道再被堵死。2月13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4號文”,重點規范私募資管計劃向熱點城市普通住宅項目輸血、支持房地產開發商買地或補充流動資金等行為。2月17日,央行將下階段的貨幣政策定調為“穩健中性”,同時強調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同樣在2月17日,證監會也宣布修訂再融資規則,引導資金從虛回實。
受監管約束,諸如土地款融資之類的銀行業務被忌憚。一國有銀行華東區域對公業務人士日前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去年四季度上海加強監管後,土地款融資業務我們行就不做了,現在我們在甄選一些資質好的企業客戶做開發貸業務。”
其次,發債方面也傳來收緊的消息。“我們現在聽到的交易所的聲音是所有房地產(發債)都收緊了,包括一些大的央企。”一名專門從事債券業務的工作人員上周對本報記者透露,目前房地產企業發債難度加大,對房地產和城投兩類企業發債的管控都呈收緊趨勢。
另外,受“4號文”影響,有私募機構心態出現變化。“4號文”下發次日(2月14日),北京某資管公司高層在電話中告訴本報記者,年初有幾家開發商跟她熟悉的機構談融資,春節前談好了產品結構,受到“4號文”影響,該機構隨即決定對此前的結構進行調整。
今年房地產“水龍頭”的緊張,也從地產研究機構的統計數據中得到印證。同策咨詢研究部提供給第一財經的數據顯示,今年1月,40家典型上市房企完成融資金額摺合人民幣共計397.52億元,環比2016年12月的717.97億元減少44.63%。來自中原地產研究部的數據則稱顯示,今年1月全國房企包括私募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等的融資合計僅133.08億元,延續了去年四季度以來的低迷狀態,相比2016年1月同期下降幅度達92%。同時資金價格也出現明顯上行趨勢。
關於未來政策走向,民生證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組負責人李奇霖預計,未來抑制房地產泡沫、控制房貸仍是政策重點,重點城市房地產調控還將繼續。
探路並購和綠色債
“其實近年來市面上金融創新產品確實挺多,給房企提供了多種融資渠道。房企這些年發展不錯,跟金融市場多渠道的融資有很大關系。”某上市房企焦姓財務總監日前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房地產是一個資金密集型行業,前兩年房地產杠桿率比較高,但2016年10月份以來,針對房地產的融資監管加強,公司債、私募、資管受限,土地融資也被禁止,房企資金渠道收窄、流動性收緊。諸多不利影響下,他所在的公司選擇今年更多地做並購重組,“用其他的融資方式來破解融資收緊的問題”。
同樣提及加強並購的還有泰禾。3月4日,泰禾集團董事長黃其森對第一財經等媒體坦言,過去很多資金流入房地產,中央加強金融監管是正確的,因為金融需要穩定,用來服務大眾,服務實體。他說,房地產資金來源主要是兩個,一個是金融機構融資,一個是銷售回款,如果這兩頭收緊,肯定會對市場有影響,不排除有些地方樓市出現波動。在黃其森看來,今年資金緊於去年,地產業並購機會也將增多。
一度被房企用作融資的公司債在收緊。去年10月,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頻出的背景下,滬深交易所相繼收緊房企公司債券發行。自去年11月份到今年1月,未有房企成功發行境內公司債。據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的觀察,目前房企國內發債的單筆規模大幅下降,總規模趨勢也出現大幅下降,發債的利率也在小幅回升。在這樣的背景下,2016年初正式啟動的綠色債券市場走入了房企的企業視野,成為房企追逐的對象。
綠色債券即“綠債”,是指募集資金最終投向綠色項目的債權債務憑證,是為綠色項目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
從發行利率上看,與其他融資渠道相比,綠債的成本優勢較為明顯。但從目前的結構來看,綠債沒能成為房企戰場。
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研究院近日提供給第一財經的一份《綠色債券年度報告》稱,2016年,在監管政策及市場需求的雙重驅動下,綠色債券發行規模去年保持快速增長。去年全年境內貼標綠色債券與貼標綠色資產支持證券共計發行 53隻,發行規模2052.4億元。盡管如此,該研究院綠債評估部分析師劉心荷告訴本報記者,盡管不少地產公司前來咨詢如何發綠債,但從境內綠色債券市場啟動到今年2月中旬,境內發行的綠債中沒有一家發行人是房地產公司。
原因與綠債門檻有關。劉心荷舉例說,在綠色債務融資工具與綠色公司債依據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明確要求新建綠色建築達到《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標准》或《綠色建築評價標准》二星級及以上,標准要求較為嚴格。
直到2月17日,房企境內綠債的消息才傳向市場。香港上市的國內房企龍湖地產(00960.HK)發布公告稱,該公司間接附屬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已於2016年10月接獲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40.4億元(含40.4億元)的綠色債券。龍湖此次綠色債券採用分期發行方式,發行人於2017年2月16日發行第一期綠色債券,規模30.4億元。3月7日,二期10億元債券發行。
龍湖地產首席執行官邵明曉日前對本報記者表示,龍湖發債時一般會提前考慮還款節奏,並控制融資成本於較低水平,管控資產負債表,保持財務穩健安全,提升公司抗風險能力。
穆迪則在早前提供給第一財經的《中國房地產業2017年展望》報告中分析,今年全年,中國開發商到期的境內外債券金額相對較小,債券和貸款市場仍向受評開發商開放。但2017年房地產行業整合將會繼續進行,這一趨勢將對財務健康的大型開發商有利。
;㈡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㈢ 房地產融資的16種途徑
房地產融資的16種途徑
房地產開發是一種資本、技術、管理密集型的投資行為,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所佔用的資金量是非常龐大的,如果不藉助於各種融資手段,開發商將寸步難行。同時,融資渠道作為產業鏈中的首環,一直以來便是房地產開發的瓶頸,需要金融業和健全的資金市場作為後盾。
房地產開發的不同項目、不同環節或不同的房地產公司有著不同的風險和融資需求,因此必須對房地產的融資途徑進行分析,確定最優的融資結構,下面是房地產融資的十六種途徑:
1.自有資金:
開發商利用企業自有資本金,或通過多種途徑來擴大自有資金基礎。例如關聯公司借款,以此來支持項目開發。通過這種渠道籌措的資金開發商能長期持有,自行支配,靈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資金也是國家對開發商設定的硬性“門檻”。121號文件規定,自有資金比例必須超過30%。全國房地產企業的數量多,但有規模和有實力的企業少,隨著投資規模的不斷加大,對自有資金的需求也會變得越來越大,眾多實力不足的中小房地產商將會被排除出局。
2.預收房款:
預收房款通常會受到買賣雙方的歡迎,因為對於開發商而言,銷售回籠是最優質、風險最低的融資方式,提前回籠的資金可以用於工程建設,緩解自有資金壓力,還能將部分市場風險轉移給買家;而對於買方而言,由於用少量的資金能獲得較大的預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產前景,就會對預售表現出極大的熱情。121號文件規定,商品房必須在“結構封頂”時才能取得商業銀行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而中國目前絕大部分購房者都是貸款買房,沒有住房貸款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商很難把房子預售出去,也就很難獲得預收房款。房地產項目從開工建設,辦得“五證”,到“結構封頂”平均需要1年左右時間,這段時間正是資金最為短缺的時間,預收房款的不足,會使自有資金壓力更大,項目開發難以為繼。
3.建設單位墊資:
一種是由建築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即“甲供材”;一種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據建設部統計,房地產開發拖欠建設工程款約占年度房地產開發資金總量的10%,它解決的資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緩解,不能解決根本問題。121號文件對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作了嚴格限制,嚴禁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2004年起國家大力清欠農民工工資,繼而引發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開發商業利用建設單位墊資籌集到的資金會更有限。
4.銀行貸款:
在我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對銀行貸款具有高度的依賴性,一直以來銀行貸款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的融資途徑。據保守估計,房地產開發資金中約有50%以上來源於銀行貸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業墊資、延遲供應商材料付款等,至少應有70%。而近年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主要是針對銀行信貸方面,:房地產企業資金鏈的驟然緊綳主要也是由於銀根緊縮。銀行之所以肯貸款,也是再三考慮了房地產公司的品牌、項目進展以及未來收益,最終有限度地給予放貸。當前形勢下,銀行信貸,對於我國的房地產企業而言,依舊是首選,它便捷,實際經濟成本較低,財務杠桿作用大,可以通過調整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負債結構來規避還債壓力大等缺點。但由於銀行貸款門檻被大大抬高,面對資金瓶頸,開發商亟待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5.房地產信託:
現階段信託產品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對房地產項目投資,另一種模式是債權融資。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具有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等優勢。由於信託制度的特殊性、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爾後再與銀行貸款充分結合起來就形成了一種新的組合融資模式即信託+銀行。:
6.上市融資:
上市融資包括國內上市融資和海外上市融資兩種方式。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商業地產的開發要求資金規模較大投資期限較長上市可以為其提供穩定的資金流保證開發期間的資金需求。從企業規模上看由於上市的門檻比較高,能夠利用其融資的多為規模大、信譽好的大型房地產企業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實力的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從而達到增發和配股的要求,實現從證券市場融資的目的。
7.房地產資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資產證券化的有利之處是開發商在吸納了投資基金後,雖然要讓出部分收益,但能夠迅速得到資金,建立良好的資金投入機制,順利啟動項目;它還有助於房地產投資與消費兩方面的實現,依託有價證券作為房地產產權的轉移載體,能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這一領域;:同時,基金價格的變動包含著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獲利能力的判斷和市場的預期,這種變動有助於集聚房地產購買力和市場價格發現。2005年12月1日起《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為房貸證券化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據。《管理辦法》就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的資格、資本要求和證券化業務規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等方面明確作出了規定,為房地產證券化走向規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8.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融資方式。這種方式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地產商和經營商實現聯盟合作、統籌協調使雙方獲得穩定的現金流有效地控制經營風險。目前我國對開發商取得貸款的條件有明確規定即房地產開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自有資本金必須在:35%及以上。因此對於中型開發企業來說選擇聯合開發這種方式可以在取得銀行貸款有困難的情況下獲得融資保障避免資金鏈條斷裂。多數商業地產開發商是從住宅開發轉過來的對商業特性和商業規律的把握存在著偏差套用住宅開發的模式開發不能將地產商、投資商、經營者、物業管理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這就會帶來巨大的投資風險。聯合開發可以實現各開發環節的整合和重新定位並且地產商與經營商強強聯合可以通過品牌組合產生經營優勢。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品牌效應能有效提升商業地產的租售狀況使其在吸引客流、營造商業氣氛上得到保證。
9.開發商貼息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對商業銀行來講通過委託貸款業務既可以規避政策風險、信貸風險也能獲得可觀的手續費等中間業務收入。對於房地產開發商來講委託貸款業務有利於解決在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問題實現提前銷售。回籠的資金既可作為銷售利潤歸入自有資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設還能夠更好地解決35%的開發商的自有資金短缺難題使他們更容易得到商業銀行的開發貸款。:同時,商家貼息提供了極具誘惑力的市場營銷題材,:購房者感覺更有保證,也刺激了房產的銷售。開發商還可根據情況,將今後固定每期可收回的購房按揭貸款抵押給銀行,:獲得一定比例的現實貸款,:來解決臨時性資金需求。這種融資是在銷售過程中實現的,安全可靠,但不是所有的開發商都可以嘗試的,因為要投入一筆可觀的鋪底資金並在長時間內分期收回,所以它僅適合那些有實力、有規模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而且開發的項目為高利潤、高檔次的精品社區。
10.售後回買及回租:
售後回買指開發商將自己所開發的物業,出售或典當給貸款機構,以獲得大量現金,:用於再投資;同時,在今後較長一段時間內以類似分期還貸形式,再將該項物業贖回。這里所稱的貸款機構可以是銀行、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可以是資金雄厚的實業公司。售後回買不僅使開發商可以獲得高比例的融資,用於連續開發其他項目,還繞過了國家不允許一般性公司之間相互拆借資金的政策禁令,在贖回物業後還能得到產權,:再次銷售。這種融資方式特別適合那些因為手中大量持有長時間內難以銷售出去的存量房產而使資金周轉不暢的開發商,對於盤活資產、啟動再投資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後回買過程中會發生兩次交易稅費,還要付給貸款機構一筆不小的銷售價差,以作貸款利息,因而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在操作前要縝密分析經濟可行性。售後回租指開發商將自己開發的物業出售以後,再租回來自營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售後回租過程中,擁有某項物業的開發商可獲利二次:他先出讓了該物業的所有權,使開發資金即時變現回籠,以達到減少資金佔用和獲得銷售利潤的目的;同時,又保留了對該物業的使用權,以在今後的租賃中長期獲得經營收益。:整個操作的關鍵在於後期的經營能否兌現售時承諾的投資回報,也就是經營能否達到預先計劃的盈利水平,為此在銷售之前必須有客觀細致、切實可行的經營計劃,有值得信賴的委託經營機構,否則就有銷售欺詐之嫌。這種方式特別適合開發產品為商用建築的房地產企業融資,如酒店、商場等。
11.海外融資:
海外房產基金的進入對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是有益的。一方面可以緩解國內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的過度依賴,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融資方式的多樣化,也可以起到分散金融系統風險的作用。但由於目前我國尚未頒布房地產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海外地產基金在中國投資還存在諸多風險,國外房地產投資基金對開發項目的本身要求很高,投入項目後在運作過程中要求規范而透明,而國內一些房產企業運作不規范,所以海外房產基金在中國的發展還存在著一些障礙。
12.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獲得收益在存款利率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出租人更願意以這種無風險的方式獲得比利息更高的回報。房地產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具有更簡單,快捷的優勢。盡管租賃的租金相對較高,但與銀行借款相比,申請過程更簡單快捷,另外,租賃條款還可以根據承租人的現金流量需要加以安排,還款方式更具有靈活性,以上特點更有利於房地產企業的健康、持續的發展。
13.非上市增資擴股:
私募股權融資,受美國次級貸款引起的全球股災和經濟衰退的影響,2008年3月20日恆大地產在香港全球公開發售(IPO)未獲一家機構認購而被迫放棄,顯示了國際資本市場的十足寒意。在這種情況下,恆大地產選擇了非上市增資擴股,其中,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主席鄭裕彤投資入股1.5億美元,占公司股份3.9%;中東某國家投資局投資1.46億美元,占公司股份3.8%;德意志銀行、美林銀行等其他5家機構投資入股2.1億美元。
14.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處於公司資本結構的中層具有靈活性高、門檻低的優勢。近年來歐美的抵押貸款渠道變窄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15%:至:0%:,是靠夾層融資來補足的。:對於房地產商來說可以根據募集資金的特殊要求進行調整股權進去後還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資金回報的要求適中;:對於項目要求較低不要求“:四證”齊全投資方對控制權的要求較低。對夾層融資的提供者而言還款方式靈活投資風險比股權小;:退出的'確定性較大比傳統的私有股權投資更具流動性。
15.債券融資:
由於地產項目具有資金量大、風險高以及流動性差等特點再加上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是十分完善,屢屢出現企業債券無法按期償還的案例,因此國家對房地產債券的發行始終控製得比較嚴格。監管部門為規范債券市場,採取了嚴格債券審批程序、尤其是嚴控房地產項目債券審批的措施。諸如此類的約束使得我國房地產發債融資的門檻較高而不易進入且發行成本較高對於一些民營企業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融資方式。
16.項目融資:
所謂項目融資,指以項目的資產、收益作抵押來融資。這種方式具有一次性融資金額大、項目建設期和回收期長、風險分擔等特點因此對於大型的商業房地產項目可以考慮採用項目融資的方式來實現融資目標和風險屏蔽的作用。
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這也催生了一個新產業的繁榮—融資服務。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
但是,房地產融資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四)境外ipo
(五)借殼上市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等
綜合比較:由於房地產融資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
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渠道可以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
1.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2.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和融資工具有:
(1)上市融資:股份制房地產企業上市發行股票融資現已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上市融資包括直接發行上市和利用殼公司資源間接上市。
(2)房地產開發債券:發行債券可以聚集社會閑散資金,為房地產開發帶來大規模的長期資金,用於土地開發和房地產項目投資等。當房地產企業在開發中有長期的資金需求時,債券是一種重要融資渠道。
(3)銀行信貸:從銀行借款是開發商的主要籌資渠道,短期信貸只能作為企業的流動周轉資金,在開發項目建成階段,可以以此作為抵押,申請長期信貸。我國的開發商向銀行申請貸款,可分為土地貸款和建築貸款。常見的開發貸款有:短期透支貸款、存款抵押貸款和房地產抵押貸款。
(4)房地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採取公司或商業信託的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房地產(一般為收益性房地產)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有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它實質上是一種證券化的產業投資基金,通過發行股份或收益單位,吸收社會大眾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門管理機構進行經營管理。它通過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各種不同的房地產證券、項目和業務進行組合投資。
(5)商業抵押擔保證券(CMBS):這是一種商業證券化的融資方式,及將不動產貸款中的商用房產抵押貸款匯集到一個組合抵押貸款中,通過證券化過程及債券形式向投資者發行。
(6)其他融資方式:利用外資、回租融資、回買融資、租賃融資、夾層融資等等。
;㈣ 房地產企業融資方法
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有以下幾種:
融資性售後回租:房地產的融資性售後回租,簡單說就是企業將商業物業出售給金融租賃公司,同時回租並定期支付租金,租賃期滿後回購該物業的一種融資方式。售後回租的融資額與標的物
業價值成正比,期限長,租金支付方式較靈活。
國境外融資:國境外融資包括房地產企業海外上市、海外發債,以及與外資基金合作等。境外融資對房地產企業實力的要求較高,融資成本也較高。
銀行貸款:商業銀行貸款是目前乃至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房地產企業融資的主導形式,屬於典型
的債務融資。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足夠的抵押或擔保措施,用款的前提條件較多,用款時間不長。
股票融資:股票融資包括上市融資和增發、配股再融資。股票融資額較大,但門檻較高,尤其是直
接上市的房地產企業數量不多,股票融資在房地產業總資金來源中的比重較小。
債券融資:房地產企業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和公司債的方式籌措資金。但國家對債券發行主體有嚴格
的條件限制,債券市場規模小,債券融資比例很低,並發展緩慢。
房地產信託: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信託融資憑借制度優勢逐步被房地產業充分利用,房地產信託發
行日益增多。
當前實際操作中應用比較多的模式有兩種:一是貸款類資金信託,這種模式與商業銀行傳統的貸款模式類似,所不同的是資金主要依靠發行信託計劃籌集;二是股權投資信託,即信託資金參股房地產企業,股份在信託期滿後被溢價回購的信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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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房地產企業一般融資方式有哪些
【摘要】隨著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其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發展壯大也離不開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本文以恆大集團為例,分析了其融資渠道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構建多渠道的房地產融資體系已經迫在眉睫,在此基礎上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融資渠道 銀行貸款 股權融資 債務融資
一、恆大集團融資渠道現狀
據恆大集團2016年年報數據顯示,2016年,恆大集團融資現金流入總計約為人民幣5725.68億元,比上年增長99.60%,其融資需求量的增加與近年恆大高速增長的土地儲備、房地產開發等產業發展不可分。下面針對目前恆大集團主要的融資渠道做具體分析。
(一)銀行貸款
通常,大多數房地產企業都選擇銀行貸款作為主要的融資渠道,因為其成本相對較低。
由年報可以看到,2016年,恆大集團的所有融資來源中,有抵押的銀行借款總額為人民幣2093.10億元,占融資總量比例高達36.32%,較上年增長91.91%,位居融資規模中第一位。銀行借款占融資比借款成本包括利息開支以及外幣借款所產生的匯兌差額。
(二)股權融資
上市房地產企業主要通過發行新股、配股等方式進行股權融資。恆大集團於2009年在香港成功上市,成為在港市值最高的內房企。據2017年11
㈥ 房地產融資方式有哪些
1、銀行開發貸。這是目前房企用的最多的一種融資方式。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自有資金。目前主要要求是「四三二」,也就是四證齊全,自有資金投入比例不低於30%,二級開發資質。具體做法就是:向銀行提交項目基礎資料,股東基礎資料,這其中要的材料會非常詳細,基本就是把你公司的家底資料都收集完了。銀行客戶經理寫貸款調查報告,然後報風險部審查,然後上貸審會。根據不同貸款額度再決定是需要報省行總行上會。上了貸審會後通過了,就會有個批復,上面列明了銀行提出的各個要求條件,公司再逐項落實批復條件,就可以提款了。開發貸資金成本相對較低,利率大概是4.75%-9%都有,大行低一些,小行高一些。
2、債券融資。債券融資屬於信用債,主要有公司債、企業債、中期票據、定向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短期融資等。根據審核主管部門來分,公司債、可轉債、可交換債由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審核,是普遍優質房企常用的債權融資方式,大概占債權融資的5成;然後企業債審核是發改委,大概占債權融資的2成;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是由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審核,大概占債權融資的3成。債券融資對於企業的主體資質要求比較高,資產規模以及盈利能力、現金流情況都有要求。具體做法就是做評級,財務盡調,近三年財務審計,內控法律意見,評估報告等,然後報證監會或者交易所、發改委或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總之材料會比較多,程序比較復雜。成本利率低,優質的企業能做到3%-5%左右。這一塊我做的不多,就不詳細說了。
3、股權融資。主要有上市IPO發行股票、私募股權基金、特定對象股權融資等。IPO大家都知道,就是上市或借殼重組。現在這種市場環境和監管政策,房企IPO很難,除非特別優質。具體做法就很復雜了,先請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所,法律機構做輔導咨詢,理清各種股權關系,賬務,等等,然後向證監會報送材料,排隊等待初審二審等等,具體不細說了。私募股權基金近年發展比較快速,相對監管沒那麼嚴格,但是也是越來越嚴格了。具體做法和銀行開發貸差不多,大同小異。特定對象股權融資,
㈦ 關於房地產中小企業成功融資的案例,感激不盡!
其一,試點開征房產稅。國家層面,今年首次將房產稅改革納入發改委年度工作計劃。地方層面,「滬12條」表示「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本市將積極做好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各項准備工作」;12月重慶市出台的樓市調控細則也有相似提法,這意味著上海和重慶將納入房產稅首批試點城市。
其二,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從規模來看,明年將開工1000萬套,幾乎是今年新開工量的兩倍;從結構上看,重點將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其次是廉租房和棚戶區改造,經濟適用房正在被淡化。值得關注的是,「逐步形成符合國情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房體系」屬於首次提出,表明未來將形成住房供應的雙軌制,保障和市場「兩條腿走路」。
其三,繼續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主要是加強落實「國十條」和「9·29新政」的政策,尤其是加大對土地閑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力度,抑制地方政府過度追求土地財政的行為,調整土地儲備和土地利用制度;房地產信貸難以放鬆,三套限貸、外地無納稅證明限貸等嚴厲政策還將持續,開發貸款、房地產信託等保持緊縮態勢;限購政策將繼續執行,若房價繼續上漲,則實行限購的城市還將繼續增多;由於明年人民幣還將繼續升值,外資進入房地產業的熱情不可能降溫,限外措施有可能進一步升級。
參考:萬家物業網
㈧ 請問哪位有夾層融資的案例可以學習一下
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創新—— 夾層融資
一、關於夾層融資
(一)夾層融資的概念
夾層融資(Mezzanine Financing)是一種介於優先債務和股本之間的融資方式,指企業或項目通過夾層資本的形式融通資金的過程。之所以稱為夾層,從資金費用角度看,夾層融資的融資費用低於股權融資,如可以採取債權的固定利率方式,對股權人體現出債權的優點;從權益角度看,夾層融資的權益低於優先債權,所以對於優先債權人來講,可以體現出股權的優點。這樣,在傳統股權、債券的二元結構中增加了一層。夾層融資是一種非常靈活的融資方式,作為股本與債務之間的緩沖,使得資金效率得以提高。
夾層融資模式大致分成四種。第一種是股權回購式,就是募集資金投到房地產公司股權中,然後再回購,這是比較低級的。第二種是房地產公司一方面貸款,另一方面將部分股權和股權受益權給信託公司,就是「貸款+信託公司+股權質押」模式。第三種是貸款加認股期權,到期貸款作為優先債券償還。第四種模式是多層創新。
(二)夾層融資的風險和回報
夾層融資的回報通常從以下一個或幾個來源中獲取:1.現金票息,通常是一種高於相關銀行間利率的浮動利率;2.還款溢價;3.股權激勵,這像一種認股權證,持有人可以通過股權出售或發行時行使這種權證進行兌現。夾層融資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投資者的目標回報率是20%~30%。它的回報率低於私有股權,高於優先債務;它的風險低於股權融資,高於優先債務。一般來說,夾層利率越低,權益認購權就越多。
(三)夾層融資的形式
夾層融資通常採取夾層債、優先股或兩者結合的方式,也可以採取次級貸款、或採用可轉換票據的形式。在夾層債中,投資人將資金借給借款者的母公司或是某個擁有借款者股份的其他高級別實體(以下簡稱「夾層借款者」)夾層借款者將其對實際借款者的股份權益抵押給夾層投資人,與此同時,夾層借款者的母公司將其所有的無限責任合夥人股份權益也抵押給夾層投資人。這樣,抵押權益將包括借款者的收入分配權,從而保證在清償違約時,夾層投資人可以優先於股權人得到清償,用結構性的方式使夾層投資人權益位於普通股權之上、債券之下。在優先股結構中,夾層投資人用資金換取實際借款者的優先股份權益。夾層投資人的優先體現為在其他合夥人之前獲得紅利,在違約情況下,優先合夥人有權力控制對借款者的所有合夥人權益 (見圖1)。
(四)夾層融資的特點
第一,夾層融資結合了固定收益資本的特點和股權資本的特點,可以獲得現金收益和資本升值雙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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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對投資者而言,夾層融資在融資期內有可預測的、穩定的、正向的現金流入,並且可以通過財務杠桿來改變資本結構,提高投資收益。
第三,對融資方而言,夾層融資成本一般高於優先債務但低於股本融資,而且可以按照客戶的獨特需求設計融資條款,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對企業控制權的稀釋。夾層融資適合那些現金流可以滿足現有優先債務的還本付息,但是難以承擔更多優先債務的企業或項目。
第五,從行業角度看,因為融資規模、現金流和信用等級的要求,夾層融資主要應用於基礎設施和工商業項目。
第六,夾層融資的不足在於產品非標准化,信息透明度低,法律架構復雜,其費用遠高於抵押貸款。此外,借款者在考慮夾層融資時,還必須徵得抵押貸款投資人的同意。
二、我國房地產夾層融資的需求分析
我國現階段房地產企業的融資選擇餘地不大。一是股權融資的門檻太高。在全國3萬多家的房地產企業中,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它們無法達到上市的基本要求,但對於資金的需求更為迫切;二是上市的融資規模有限。截至2004年初,全國僅有60多家房地產企業實現了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三是產業基金立法的缺失,致使房地產基金的融資方式暫不可行。
總體來看,我國經濟運行狀況良好,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為房地產融資渠道的創新創造了一個穩定的大環境。房地產融資方式多樣化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業的發展。
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國內資本市場融資空間廣闊。由於夾層融資沒有資金投資限制,允許中小投資者的進入,所以能為我國城鄉居民提供一個投資房地產的機會。據2006年統計年鑒的數據顯示,我國城鄉居民儲蓄逐年增加,具有巨大的投資潛力(圖2)。
總之,宏觀法律環境的變化和銀行放貸謹慎導致了房地產行業的資金短缺,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求助於其他的融資渠道。此時,夾層融資成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另一重要資金來源,帶有某種必然性。
三、我國房地產融資運用夾層融資方式的實現途徑
(一)夾層融資引入載體選擇
國外夾層融資的投資方式是先成立一個夾層投資基金,然後選擇合適的項目進行投資。有別於中國傳統的融資過程,夾層基金一般先進行資金募集,然後根據資金尋找收益、風險與之匹配的投資項目。國內由於暫時沒有產業基金法出台,基金市場以及證券市場都不完善,所以採取直接設立夾層投資基金進行房地產投資的可能性不大,夾層融資需要選擇一個合適的載體進入產業市場。
在我國目前的金融制度環境下,商業銀行要大規模開展夾層融資創新存在不少的障礙。首先是資金不足的問題,夾層資本屬於高風險資產類別,要求大量的資本金,這對於普遍資
本充足率不足的商業銀行來說,困難不小。其次,夾層融資產品的設計、管理和風險控制與銀行的傳統業務有很大的區別,商業銀行目前還缺乏相應的的技術和經驗。此外,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也規定了國內商業銀行不能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所以商業銀行暫時還無法成為引入夾層融資方式的載體。
筆者認為要在房地產市場上引入夾層融資方式,最佳的引入載體是信託公司。美國信託專家斯科特認為「信託業的應用范圍可以與人類的想像力相媲美」。信託具有財產隔離、規避政策障礙及合理避稅等三大核心功能。在我國信託公司是唯一鏈接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產業市場的金融機構。信託公司可以投資房地產,所以目前在國內只有信託公司才能更好的運用夾層融資手段解決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的問題。
一方面,信託獨具制度優勢,創新空間寬廣,並具有巨大的靈活性。信託產品能夠比較靈活充分地適應和處理房地產的多種經濟和法律關系,解決其他渠道難以解決的問題。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運營成本,節約財務費用,而且在供給方式上也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資金信託產品,從而增大市場供需雙方的選擇空間。
另一方面,由於原有房地產政策大大提高了信託貸款的門檻,對於解決長期的、大規模項目的融資問題作用還是非常有限的。通過引進夾層融資這一新的融資方式,信託公司可以拓寬自己的業務、優化投資結構、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對於擴大自己的利潤來源也有著重要作用。
最後,信託公司己經具備了投資房地產業豐富的實踐經驗,在信託公司的全部業務中,房地產信託己經„三分天下有其一‟,房地產信託業務成為信託公司很重要的一個利潤來源。
(二)夾層融資結構選擇
結合房地產開發的特點,本文提出以下幾點夾層融資投資及還款結構安排:
1.夾層投資階段投入形式安排
對於房地產信託來說,目前最關鍵的問題就是要在開發商「四證」尚未齊全之前就融資給開發商,否則房地產信託沒有任何意義。項目處於開發階段,不具備向銀行和信託公司申請貸款時,資金可以通過有限股,或者可轉債的方式,作為「夾層融資」進入,以此補充企業的資本金,為優級債券和銀行貸款進入提供條件。比如一個房地產項目,要求開發商的自有資本金的比例達到35%,如果開發商自有資本金的比例只有20%,「夾層融資」就可以以參股的形式注入資金,使整個項目的資金達到要求的35%,不影響房地產開發商的控股權。對於已經取得銀行貸款,只是在銷售前期面臨著暫時資金短缺的項目,夾層融資可以安排以債權投資為主、結合一部分認股權證的結構,使投資者獲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和還款溢價。
夾層投資可以採取一次性投入,也可採取分期分批投入。例如可以安排夾層投資中的一部分為企業先期投資注入開發資金;另外一批資金在企業實際進入項目實施階段投入。這樣做的目的是保證企業資金供應的連續性然後根據不同階段的投資風險來確定投資回報率。
2.夾層融資還款期安排
夾層融資可以採取靈活的還款方式。對於處於開發階段的項目,可以只要求承擔一定的利息或者不償還本息,等到項目有了現金流入再償還本金和一定比例的項目收益。因為夾層投資人一般不尋求控股和長期持有,在企業有了現金流入之後,他們一般採取出讓收益權證或回購優先股等形式,獲得一定的投資溢價,進而實現資本的退出。
3.夾層融資還款利率安排
在利率的安排上,筆者認為可以採取市場化原則,按照高風險、高收益的原則,制定和實行靈活的利率標准,即夾層投資根據開發商的信用、自有資金比例、投資期限等多種因素調節利率,以保證風險和收益對等。
4.夾層融資可採取的其他特殊模式
夾層投資資金通過信託公司可以採取優先購買權的信託模式,賦予夾層投資者優先購買己建好樓盤的權利,這種投資模式十分符合我國國情。在此結構安排下,既解決了房地產企業的融資困難,又解決了房地產商的銷售問題,。夾層投資人不僅可以享受開發期間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選擇以最終購買房產作為資金退出渠道。
四、夾層融資的進入條件
(一)獲得夾層投資的房地產企業應該具備的條件
一是有公司法人授權或董事會簽字同意的申請報告;二是己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三是提供真實的、全面的(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報告,其財務指標和資產負債率等符合貸款要求;四是除國務院規定外,對獲得夾層融資的企業各種資本金比例要有一定的要求,如夾層融資額與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夾層融資額與優先債務的比例,夾層融資額與所投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等等。
(二)獲得夾層融資的項目應該具備的條件
一是投資項目經可行性研究論證,能夠有效滿足當地住房開發市場的需求,市場前景較好;二是投資項目己經納入國家或地方房地產開發建設計劃,其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能夠進行實質性開發;三是投資的項目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四是投資項目的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夠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和不可預見等原因追加預算的需要;五是投資項目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配套,當項目建成後,能及時投入正常使用。
五、夾層融資退出機制選擇
與單獨的股權融資相比較,夾層融資在資金的退出上有一定的優勢。通常會在夾層投資債務構成中包含一個預先確定好的還款日程表,可以在一段時間內分期償還債務也可以一次還清。還款模式將取決於夾層投資的目標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因此,夾層投資提供的退出途
徑比私有股權投資更為明確(後者一般依賴於不確定性較大的清算方式)。同時,在夾層融資採取優先股或可轉債形式時,也可以採取開發商或管理層回購的方式,或轉賣給願意長期持有到期的機構投資者以及願意持股房地產企業的投資者,以賺取價格差額。
例如,聯信·寶利七號在安排產品的靈活性時,借鑒了期貨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引入投資機構充當「做市商」角色。在信託計劃發行之前即約定,信託計劃優先受益權產品持有人在期滿一年以後,以約定的價格賣給做市商,做市商可將信託計劃賣出賺取差價,也可將信託計劃持有到期獲得收益。這種做法提高了夾層融資產品的流動性,也可以作為夾層融資退出制度的一個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