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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產品代銷協議

發布時間:2022-09-04 00:08:59

信託產品風險如何維權

實際上,如果按照合同,銀行在代銷產品和推介產品發生虧損時幾乎不需要承擔責任,信託公司承擔的責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風險提示書中,訂立合同的幾方會約定: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管理信託財產產生的風險,有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理信託失誤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若依據合同,在這中間沒有銀行的責任,而信託公司則看是否處置不當承擔責任。當然,投資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資山東一信託項目,無法按期兌現,找銀行,銀行說我們只是代銷,你是跟信託公司簽合同的,還得找信託公司;找到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說正在聯系融資方,盡量減少損失,關鍵是看項目方;找項目方,項目方說你跟誰簽約,就找誰索賠。最後又找到信託公司,無奈之下,信託公司會拿出擋箭牌:按照信託法有關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那麼,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這種情況,向誰來維權呢?對此,六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鄭金都表示,「如果銷售過程中出現誤導導致投資虧損事實發生,那麼投資者可根據虧損程度,讓代銷方來承擔一定的賠償,當然,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確實有銷售誤導。」鄭律師說,事實上,因為缺少證據,也因為有書面簽字,投資者維權很難有樂觀的結果。
「投資者在銀行渠道購買信託理財產品,如果銀行方面事先盡到了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責任,那麼,最終要根據信託合同來定責,不過,由於投資者有書面簽字,最終的風險只能由投資者承擔。」
因此,想購買高風險產品的投資者,一定要確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對產品是否足夠了解。此外,對合夥購買信託的投資者來說,事先一定要簽個合同,可以請律師、公證處和其他第三者證明,保證合夥人在利益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時候不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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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哪些銀行能買到信託產品

因為出來幾件信託兌付事件,現在基本上都是銀行的私人財富部門才會配置信託,不對一般客戶開放了

❸ 合夥購買信託協議有效嗎

合夥購買信託協議有效。委託律師起草一個你們兩人合夥購買信託產品的協議,然後再請律師對此作一個見證,這樣可以保證你的權利。非常不建議這種團購合買信託,除非是認識的親戚,朋友,否則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因為信託合同上的受益人只能是一個人,那麼將來如果團購的投資者之間有分歧只能夠按照信託合同來執行,存在較大法律風險。

信託協議的特徵

信託協議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

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有暫時的佔有權,因而在約定的時間應轉交給委託人。信託協議是有償的,委託人按協議約定給受託人償付酬金,並承擔風險。

❹ 通過第三方理財公司購買信託安全嗎

你好!正規的第三方理財公司是比較安全的,不過在購買之前最好打電話給信託公司核對以下,該機構是否和信託公司有代銷信託產品的合同或協議,然後核對該信託資金的託管銀行賬號是否與三方機構提供給你的賬號一致。千萬不要講資金直接匯入第三方理財公司自己的賬號。除了第三方理財公司代銷信託產品之外,一般比較多的是銀行、券商、信託公司直銷等。國泰君安專業投資顧問為您服務,歡迎找我們投資或開戶咨詢,祝您投資愉快!

❺ 代銷理財業務需要單獨部門嗎

不需要,一般有財務部門代理

銀行為了吸引客戶,自身會研發許多產品面向客戶,比如理財產品、存款產品等等。國有大行和成熟的股份制銀行的產品一般比較豐富,就不怎麼代銷其他銀行的產品。還有一些城商行,專注某個領域。比如唐山銀行,光是存款產品就有100多種。

對於一些成立較晚或者規模較小的城商行或著股份制銀行,因為自身系統和人員的問題,產品較少,客戶量少,但又要賺錢,就可以通過代銷其他機構的產品來賺取中間業務收入。

銀行代銷業務,根據代銷產品的來源,我把它分為兩類。

一類是代銷基金公司、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產品,比如基金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等等。銀行代銷這類產品主要是為了更加豐富自身的產品,滿足客戶多樣化的理財需求。

現在我國的高凈值人群越來越龐大,客戶需要進行全方位的資產配置,包括理財需求、保障需求、投資需求。因此,銀行為了給這部分人群提供更好的理財服務,就需要不斷地引進信託產品、保險產品等等,滿足他們的各類需求。

這里我延申再說一下資產管理業務和理財業務的區別。

資產管理業務是個大概念,就是幫助客戶進行資產打理,並讓資產保值增值的過程。銀行、基金公司、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都有資產管理業務,他們對應的資產管理產品就是銀行理財、基金產品、信託產品、保險產品、券商資管計劃。

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在銀行又被稱為理財業務。所以實際上,理財業務就是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包括銀行的理財業務。我說明白了?

所以,銀行代銷業務,就可以把市面上所有的資產管理產品拿到銀行一個地方來提供給客戶。這對客戶來說,我只要去到銀行就可以享受全方位的服務,多好。對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而言,因為本身客戶比較少,再加上客戶對他們的信任度不高,剛好可以借用銀行這個銷售渠道推廣他們的產品。

雙方互惠互利,何樂而不為呢?

絕大多數銀行都會代銷此類產品。即使是國有四大行和成熟的股份制銀行,因為銀行自己可不能生產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等等。

另一類是代銷其他銀行的產品,比如代銷其他銀行的理財產品。這種情況一般只見於成立較晚或者產品很少的銀行。比如自身的理財產品只有一種類型,根據現行的資管新規,需要理財產品凈值化、資產負債期限要匹配等多種要求,很多小銀行因為能力有限,無法開發出那麼多的理財產品種類,就會去代銷其他銀行的理財產品。

下面就以代銷銀行理財為例,分享一下銀行代銷理財的具體流程,供你們在實際工作中做參考。

第一,篩選要合作的機構,進行初步的意向談判。主要了解對方的產品是否符合需求。

第二,准備協議簽訂。一般與合作銀行簽訂兩個協議,一個是主協議,一個是具體產品代銷合同。其中,主協議是指與銀行簽訂的關於代理銷售理財產品的框架協議,並規定合作費率等事宜;一般和一家機構簽一個主協議就好了。具體產品代銷合同是指與合作金融機構就單個產品代銷具體事宜所簽訂的合同。合作期間,多個產品需要簽訂多個具體的合同。

第三,確定代銷渠道。是通過營業網點的櫃面代銷,或者通過銀行的客戶端(比如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渠道)代銷,或者是兩個渠道都一起進行代銷。

第四,確定業務對接模式。一種是系統對接,兩家銀行的系統實現對接後,代銷的數據可以定期或者實時傳送給被代銷機構,一種是線下銷售,每銷售一筆,通過代銷銀行的系統進行記錄,募集期結束後統一將數據人工發送給被代銷機構。區別是上一種,就是沒有系統對接的費用。

在正式代銷前,代銷銀行需要為單個產品開設專門的資金歸集賬戶。如果代銷10支理財產品,就要開立10個資金歸集賬戶。這是監管規定,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核算。而且,代銷銀行一定要將自主發售理財和代銷理財分開管理。

一般在正式募集前的 5 個工作日,被代銷銀行會將擬代銷產品的有關材料給到代銷銀行。產品材料范圍包括:

1.銷售材料。與理財產品銷售有關的材料,包括市場調研材料(如有)、產品要素說明、產品運作模式、產品 風險等級、風險收益分析測算。

2.本行、合作金融機構和終端客戶簽訂的理財產品協議,包括產品說明書、產品協議書、風險揭示書、理財客戶權益須知、風險評估測試問卷。

3.其他有關材料。

募集期結束後,在起息日當天,代銷銀行就要將募集的理財資金劃入被代銷銀行的歸集專戶,後續就由被代銷銀行根據理財協議運作理財資金。到期日的當天,被代銷銀行按照代銷協議將本金、當期收益、代銷費用一並劃入代銷機構指定賬戶,由代銷機構負責向投資客戶進行兌付。

上述就是一筆代銷業務的全流程了。

除了代銷業務本身,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被代銷銀行為了提升代銷效果,還會給代銷銀行提供免費的培訓,以促進合作方代銷業務合規、順利的開展。

最後,說一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地方,銀行代銷其他銀行理財產品會得多少費用呢?一般按照募集金額的20-50Bp,也就是0.2%-0.5%左右。具體的代銷費用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❻ 在第三方購買信託產品要怎麼簽合同

購買信託產品,需注意以下問題: 攜帶證件:因信託產品需要簽訂信託合同,投資者購買時須出示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軍 官證、戶口本、護照等。 資金起點:資金信託計劃每份合同金額最低為人民幣伍萬元整,並可以按一萬元數倍遞增。 購買方式:可以在信託產品的銀行代售網點購買信託產品,客戶可以現金、銀聯卡等形式繳款,並登記 受益賬號。 當然也可以到信託公司本部理財服務中心購買信託產品,客戶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聯卡(用於支付本金)和受益賬戶(公司不辦理現金交易)。 信託產品的購買可以在銀行,信託公司,還可以在第三方理財辦理。

❼ 代銷是什麼意思

代銷的全稱是網店代銷,又名網店代理。網店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

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一般來說,網店代銷人將批發網站所提供的商品圖片等數據放在自己的網店上進行銷售,銷售出商品後通知批發網站為其代發貨。

銷售商品只從批發網站發出到網店代銷人的買家處,網店代銷人在該過程中看不見所售商品。網店代銷的售後服務也由批發網站行使。

還有一種是代理銷售,直接的理解就是凡是不是自產自銷的,銷售轉交他方完成的都可以稱做代理銷售,凡是銷售的產品不是自己生產的就叫做代理銷售,對於這個概念我們可涵蓋生活中很多環節。

比如經銷商,代理商,專賣店,商場,產品在工廠里屬於產品但不屬於商品,只有進入流通環節才叫商品。



(7)信託產品代銷協議擴展閱讀:

網店代銷的產生,是因為一些在網上做批發業務的網站想拓展業務范圍,從而招募網店代銷,讓更多的人成為其終端零售商,這樣就相當於招聘了一批無底薪的推銷員。

批發網站一般給網店代銷供貨的價格是小量批發的價格,有些還收取代發貨服務費用,或者直接算進商品價格里,但是留給網店代銷還有一定的利潤空間。

成為網店代銷幾乎是零成本創業人士,銷售過程也比較簡單,不用頭痛進貨、采購等問題,沒有囤貨的風險。如果自己進貨再銷售,還怕商品囤集,款式不好賣造成積壓等問題。

網店代銷只需要將批發網站提供的商品數據上傳到自己的網店並上架銷售,接待其客戶,並做好導購服務就可以了。

銷售出商品後,不用自己發貨,由批發網站代為發貨,也不用擔心售後問題,售後服務是由批發網站來做的,網店代銷只需要將銷售商品出現售後問題的情況如實報告給批發網站就可以了。

❽ 信託中的包銷,代銷是什麼意思

包銷,又稱獨家經銷,是指供貨人通過包銷協議把某種商品或某類商品在某個地區和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單獨給予國外某一包銷商的一種貿易方式。也就是說包銷商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對指定的商品享有獨家專營權。

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8)信託產品代銷協議擴展閱讀

包銷的原則:

(1)必須選擇忠誠度高,有很強推廣能力的經銷商。高端產品必須重點選擇能配合公司促銷和品牌策劃方案的、擁有良好終端形象的經銷商,低價位產品可以選擇批發網路通暢和廣泛,有較強鋪貨能力和沖擊市場能力的經銷商;

(2)包銷產品的種類確定必須根據觀察、分析經銷商的歷史銷售記錄來決定——哪些經銷商特別適合推廣哪些種類、哪些檔次、哪些細分市場的產品,必須有個詳細的數據分析,同時、資金、地域、產品特性等也是考慮的范圍;

(3)包銷產品一般利潤較高,能給經銷商很大的銷售積極性,所以廠家可以根據這個心裡給經銷商一定的銷售壓力——即分階段承諾銷量,來保證廠家自己的銷量和利潤。

代銷的主要特點:

1、不承擔進貨風險,零成本,零庫存。網店代銷人不用囤貨,所售商品屬於批發網站。

2、看不見實物。一般只提供圖片等數據資料,供代銷者放在自己網店上銷售。

3、代發貨。網店代銷銷售出商品後,聯系批發網站,由批發網站代其發貨。

4、一件起批。一般在批發網站進貨,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以享受批發價,而網店代銷單件也是批發價。

5、單筆交易支付,貨到付款。一般情況下,網店代銷不用提前付款給批發網站,而是銷售出商品後,通知批發網站發貨,使用支付寶等方式交易付款。

❾ 「銀行代銷的信託類產品」跟「信託公司直接購買的產品」有什麼不同

一、銀行的理財產品種類很多,而信託公司只有信託產品。一般來講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率低,風險也低些。但是不絕對,特別是銀行5%收益的理財產品就是投資信託產品,而信託產品收益率一般都在8%以上,銀行賺走2%左右的利潤後再銷售給散戶。同一個產品,銀行給的收益有可能更低。

二、信託產品的風險是由信託公司整體風控能力、信託執行經理的業務經驗及信託公司大股東整體經營理念等因素共同決定的。銀行就是代理銷售,在法律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所以風險是一致的。


(9)信託產品代銷協議擴展閱讀

一、信託產品選購指南

(一)選擇信譽良好的信託公司。投資者要認真考量信託公司的誠信度、資金實力、資產狀況、風險管控力度,歷史業績和人員素質等各方面因素,從而決定某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是否值得購買。

(二)要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市場上的信託產品大多已在事先確定了信託資金的投向,因此投資者可以透過信託資金所投資項目的行業、現金流的穩定程度、未來一定時期的市場狀況等因素對項目的成功率加以預測,進而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

(三)要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如果融資方因經營出現問題而到期不能「還款付息」,預設的擔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就成為決定投資者損失大小的關鍵。因此,在選擇信託理財產品的時候,不僅應選擇融資方實力雄厚的產品,而且應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一般而言,銀行等金融機構擔保的信託理財產品雖然收益相對會低一些。

二、信託公司委託銀行代為推介信託計劃的,信託公司應當向銀行提供完整的信託文件,並對銀行推介人員開展推介培訓;銀行應向合格投資者推介,推介內容不應超出信託文件的約定,不得誇大宣傳,並充分揭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提示信託投資風險自擔原則。銀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代為推介信託計劃,不承擔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三、銀行應當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為客戶提供與其風險承受力相適應的理財服務。信託公司發現信託投資風險與理財協議約定的風險水平不適應時,應當向銀行提出相關建議。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信託產品及該信託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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