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為建設和經營項目設立新的項目法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完成專項目的投資建設屬和經營還貸。其基本特點是,項目的投資決策由項目發起人(企業或政府)作出,項目發起人發起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財務獨立,以項目自身的盈利能力來償還債務,並以自身的資產承擔債務擔保責任。債權人僅對項目本身的資產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權,而對項目發起人沒有追索權。在這種融資結構安排下,項目能否還貸僅僅取決於項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財務效益,因此又稱「現金流量融資」。同時,這種融資組織形式下,債務和股本的結構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響項目的現金流量及項目的還本付息風險,因此又稱為「結構式融資」。項目融資組織形式下的投資項目,一般是新建項目,但也可以是將現有企業的一部分資產剝離出去,並在此基礎上組建新的項目法人的改擴建項目的投資項目,一般是新建項目,但也可以是將現有企業的一部分資產剝離出去,並在此基礎上組建新的項目法人的改擴建項目。
B. 項目融資是什麼意思有哪些特點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其實生活中融資項目也是有一定的特點的。以下是由我整理的項目融資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項目融資的內涵
從廣義上講,為了建設一個新項目或者收購一個現有項目,或者對已有項目進行債務重組所進行的一切融資活動都可以被稱為項目融資。 從狹義上講,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e)是指以項目的[url]資產[/url]、預期收益或權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活動。我們一般提到的項目融資僅指狹義上的概念。
項目融資始於上世紀30年代美國油田開發項目,後來逐漸擴大范圍,廣泛應用於石油、天然氣、煤炭、銅、鋁等礦產資源的開發,如世界最大的,年產80萬噸銅的智利埃斯康迪達銅礦,就是通過項目融資實現開發的。項目融資作為國際大型礦業開發項目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是以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和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的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保證來融資的。它不需要以投資者的信用或有形資產作為擔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門的還款承諾,貸款的發放對象是專門為項目融資和經營而成立的項目公司。 如何融到必備資金,對任何一家企業的誕生或者發展至關重要。對中國企業或企業經營者而言,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對有效的融資方式缺乏了解;二是面對眾多融資方式,不知如何選擇和如何著手,特別是在一些中小企業和創業者看來,融資只是大企業獨有的權利。因此,在我國商業界不乏因資金等問題而失掉發展機會的企業。
項目融資的種類
一、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權(No-recourse)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無追索權項目融資在操作規則上具有以下特點:
1、項目貸款人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項目資產沒有任何要求權,只能依靠該項目的現金流量償還;
2、項目發起人利用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的能力是項目融資的信用基礎;
3、當項目風險的分配不被項目貸款人所接受時,由第三方當事人提供信用擔保將是十分必要的;
4、該項目融資一般建立在可預見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基礎之上。
二、有限追索權項目的融資
有限追索權(Limited-recourse)項目的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性表現在三個方面:
1、時間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項目的建設開發階段,貸款人有權對項目發起人進行完全追索,而通過“商業完工”標准測試後,項目進入正常運營階段時,貸款可能就變成無追索性的了。
2、金額的有限性。
如果項目在經營階段不能產生足額的現金流量,其差額部分可以向項目發起人進行追索。
3、對象的有限性
貸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項目實體。
項目融資的特點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3、項目風險的分散性。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項目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項目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項目風險。如要求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復雜。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項目融資雖比傳統融資方式復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方式實現不了的目標。
一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項目投資者在項目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項目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項目,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項目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項目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項目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項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
項目融資的申請條件
1、項目本身已經經過政府部門批准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 報告 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准,並辦妥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的技術、設備先進適用,配套完整,有明確的技術保證。
5、項目的生產規模合理。
6、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7、項目投資的成本以及各項費用預測較為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已經簽訂供貨合同或 意向書 。
9、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11、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 其它 與項目有關的建設條件已經落實。
C. 項目融資的種類包括哪些
一、無追索權復的項目融資。又被制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這種方式下,以項目自身擁有的資產為擔保,以此來保障貸款銀行的自身利益,同時,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取決於項目的經濟效益。若該項目未建成或者失敗了,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貸款時,貸款銀行是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的。
它的特點主要是:項目融資的信用基礎就是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項目貸款人也只能依靠該項目的現金流償還貸款。且項目融資一般是建立在可預見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基礎之上的。
二、有限追索權項目的融資。這種方式下,貸款銀行除了以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的保證外,還要求第三方的擔保。如果項目未建成或者失敗了,貸款銀行可以以第三人提供的擔保額為限,進行追索。
這種方式表現在:貸款人有權在項目建設開發階段對發起人進行追索,但通過商業完工測試後,項目進入正常運營階段時,貸款有可能就變成無追索性了。若在經營階段的現金流不夠,差額部分可以向發起人追索。
D. 項目融資是什麼意思呢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E.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F. 項目融資首先要解決那幾個重要方面問題
(1)項目的總資金需求量;
准確地制訂項目的資金使用計劃確保滿足項目的總資金需求量是一切項目融資工作的基礎。新建項目的資金預算應由三個部分組成:
A.項目資本投資;
B.投資費用超支准備金;
C.項目流動資金.
(2)資金使用年限;原則上投資者的孤本資金是項目中使用年限最長的資金,其回收只能依*項目的投資收益.但是,項目重點任何債務資金都是有期限的,如果能針對具體項目的現金流量的特點,根基不同項目階段的資金需求採用不同的融資手段,安排不同期限的貸款,就可以起到油畫項目債務結構,降低項目債務風險的作用。
(3)資金成本和構成;投資者的股本資金成本是一種相對意義上的成本概念,因而在有些情況下也被稱為「機會成本」。項目的債務資金成本則是一種絕對的成本,這就是項目貸款的利息成本。項目債務資金的利率風險是項目融資的主要金融風險之一。項目融資可以選用固定利率、浮動利率或者兩種結合,各有利弊。
(4)混合結構融資.指不同利率結構、不同貸款形式或者不同貨幣種類的貸款的結合。混合結構融資如果安排得當,可以起到降低項目融資成本,減少項目風險的作用。
G. 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
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那麼工程項目的融資方式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相關內容。
ABS方式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以資產支持的證券化。具體講,它是以目標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該項目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其目的在於,通過其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級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級較低的項目照樣可以進入高等級證券市場,利用該市場信用等級高、債券安全性和流動性高、債券利率低的特點大幅度降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成本。
(1)ABS融資方式的運作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建SPC.即組建一個特別用途的公司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該機構可以是一個信託投資公司、信用擔保公司、投資保險公司或其它獨立法人,該機構應能夠獲得國際權威資信評估機構較高級別的信用等級(AAA或AA級),由於SPC是進行ABS融資的載體,成功組建SPC是ABS能夠成功運作的基本條件和關鍵因素。
2)SPC與項目結合。即SPC尋找可以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一般來說,投資項目所依附的資產只要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能帶來現金收入,就可以進行ABS融資。它們可以是房地產的未來租金收入,飛機、汽車等未來運營的收入,項目產品出口貿易收入,航空、港口及鐵路的未來運費收入,收費公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收費收入,稅收及其他財政收入等。擁有這種未來現金流量所有權的企業(項目公司)成為原始權益人。這些未來現金流量所代表的資產,是ABS融資方式的物質基礎。在進行ABS融資時,一般應選擇未來現金流量穩定、可靠、風險較小的項目資產。SPC進行ABS方式融資時,其融資風險僅與項目資產未來現金收入有關,而與建設項目的原始權益人本身的風險無關。
3)進行信用增級。利用信用增級手段使該組資產獲得預期的信用等級。為此,就要調整項目資產現有的財務結構,使項目融資債券達到投資級水平,達到SPC關於承包ABS債券的條件要求。SPC通過提供專業化的信用擔保進行信用升級。
4)SPC發行債券。SPC直接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經過SPC通過信用擔保,由其它機構組織債券發行,並將通過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
5)SPC償債。由於項目原始收益人已將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收入權利讓渡給SPC,因此,SPC就能利用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量,清償其在國際高等級投資證券市場上所發行債券的本息。
(2)BOT與ABS的區別。BOT和ABS融資方式都適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但兩者在運作中特點及對經濟的影響等方面存在著很大差異,其主要區別有:
1)運作繁簡程度與融資成本的差異。BOT方式的操作復雜,難度大。採用BOT方式必須經過確定項目、項目准備、招標、談判、文件合同簽署、建設、運營、維護、移交等階段,涉及政府特許以及外匯擔保等諸多環節,牽扯的范圍廣,不易實施,其融資成本也因中間環節多而增高。ABS融資方式的運作則相對簡單,它只涉及到原始權益人、特別用途公司SPC、投資者、證券承銷商等幾個主體,無需政府的特許及外匯擔保,是一種主要通過民間的非政府的途徑運作的融資方式。它既實現了操作的簡單化,又降低了融資成本。
2)項目所有權、運營權的差異。BOT項目的所有權、運營權在特許期內屬於項目公司,特許期屆滿,所有權將移交給政府。因此,通過外資BOT進行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可以帶來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但會使外商掌握項目控制權。ABS方式中,在債券的發行期內,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屬於SPC,而項目的運營決策權屬於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義務把項目的現金收入支付給SPC,待債券到期,用資產產生的收入還本付息後,資產的所有權又復歸原始權益人。因此,利用ABS進行基礎設施國際項目融資,可以使東道國保持對項目運營的控制,但卻不能得到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3)投資風險的差異。BOT項目投資人一般都為企業或金融機構,其投資是不能隨便放棄和轉讓的,每一個投資者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大。而ABS項目的投資者是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購買者,數量眾多,這就極大地分散了投資風險,同時,這種債券可在二級市場流通,並經過信用增級降低了投資風險,這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
4)適用范圍的差異。BOT方式是非政府資本介入基礎設施領域,其實質是BOT項目在特許期內的民營化,因此,某些關系國計民生的要害部門是不能採用BOT方式的。ABS方式則不然,在債券的發行期間,項目的資產所有權雖然歸SPC所有,但項目的經營決策權依然歸原始權益人所有。因此,運用ABS方式不必擔心重要項目被外商控制。比如,不能採用BOT方式的重要鐵路干線、大規模發電廠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都可以考慮採用ABS方式。相比而言,在基礎設施領域,ABS方式的使用范圍要比BOT方式廣泛。
工程項目融資的含義
1. 直接融資模式
直接融資模式:是指由項目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的融資,並直接承擔融資安排中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的一種方式。它可根據股東主體的不同需求分為集中化形式和分散化形式。直接融資模式作為一種結構最簡單的融資模式,有著可以靈活安排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等優點,同時也需要注意應該如何限制貸款銀行對投資者的權利追索問題。
2. 項目公司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主要有單一項目公司模式和合資項目模式兩種形式。其中前者相對於後者減少了投資者在項目中的直接風險,起到分擔風險的作用,同時前者運行起來比後者要更為復雜。整體來說,項目公司融資模式在稅務結構的安排上,債務形式的選擇上缺乏靈活性。
3. 杠桿租賃融資模式
它是指在項目投資者的安排下,由杠桿租賃結構中資產出租人融資購買項目的資產,然後租賃給承租人的一種融資模式。這種模式優點頗多,最突出的就是可享受稅前嘗租的好處,而且債務償還較為靈活。同時,由於這種模式參與者眾多,它運行起來是比較復雜的,而且重新安排融資的靈活性差,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局限。
4. 設施使用協議融資模式
顧名思義,這種模式是指在某種設施或服務性設施的提供者和這種設施的使用者之間達成的具有「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性質的協議。他要求所建的工程有不可替代性,而且這種融資模式的完成需要有完善的協議支撐,還要有強有力的市場監管部門實行獎懲。
5. 產品支付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以項目生產的產品及其銷售收益的所有權作為擔保品,而不是採用轉讓和抵押方式。這就使產品的價格,銷路相對穩定,收益比較有保障。需要注意的是產品支付只是產權的轉移,並不是產品本身的轉移。
工程項目融資的種類
1.按所融資金的性質分類
(1)權益資金
(2)負債資金
2.按是否通過金融機構分類
(1)直接融資
(2)間接融資
3.按所融資金的期限
(1)長期資金
(2)短期資金
工程項目融資的主要特點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擴展: 有關融資過程的談判技巧
首先,我們應該理解一點,我們所面對的投資人並不一樣,更多時候,我們會同時面對多個投資人,他們的背景、喜好、知識結構等都不一樣,因此,他們所關心的問題及提問方式也不相同,所以,談判,沒有技巧可言,這里我講的「技巧」,實際上就是一個心理的准備過程,在這個過程里,我們可以增加自己的自信,降低自己的弱勢。
一、在幾分鍾的時間內,最好的介紹方式是找對應物(行業中,成功或失敗的例子),談對應物會讓對方非常容易了解你在做什麼。同時也考察了投資商對你領域了解程度。同時要告訴對方自己在市場中的位置,包括是處於早期還是晚期,每年的銷售額,在市場中的份額等。當然,這里最重要的一點是,可以立刻區分開您與競爭對手的不同之處,以強化自己的項目優勢。
二、介紹自己時不要說描述性很多的語言。要用幾個點去定位,讓對方清楚知道你做什麼,企業的狀況。如果站在投資商角度想問題,會更容易地抓住其注意力。因為每個投資商都會接到很多商業計劃書,會見到很多人,關鍵在於怎樣把你與別人區分開來。然後,告訴對方未來的發展規劃。此時投資商會和自己投資的策略進行定位。如果正好符合,自然會開始感興趣。
三、想要多少錢。這個問題一定要投資商首先提出,這是一個技巧。大家都明白一個道理,最後開價的.人最值錢,雖然計劃書裡面有詳細的資金使用額度與財務分析等,但投資商還會問你,如果他不問,你不要強調你想要多少錢,而是要把話題重點放在你的優勢和他的收益上……
四、奇跡來源於積累,需要不停地做很小的事情。與投資商的見面往往只留下一個印象,所以需要進一步進行跟蹤。實際上投資商的時間是非常有限,如果願意在你身上花時間,對你來說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如果一個投資商不願意在你身上花什麼,說明他對你不感興趣。如果有投資商願意跟你談,要很好地接待,處理好關系,使投資人逐漸深入了解你,並越來越向企業核心的問題前進。
五、企業核心問題是財務預測,例如商業模式、團隊、現有的市場的形式、競爭環境、服務對象、未來3到5年的收入與利潤等,財務預測反映出來的是商業模式與盈利模式,同時需要說服投資商確實能夠實現這樣的目標。投資商給企業估價方式非常簡單:一個方式是市盈率法,通過對未來的盈利預測乘以PE值就是公司的價值。正常的PE值在10至15左右。如果企業增長非常快,PE值會達到30、50甚至1000。會用這個估算出來企業最低的價值。投資商會據此在內部形成一個報告,預計在三年之後這家公司值多少錢,現在投資能夠賺多少錢。你了解他們對你的項目(企業)如何做商業價值評估,對你的談判主動性會有幫助。
六、了解風險投資人的語言體系,要認識到自己和投資商的「語言體系」不同,創業者往往滔滔不絕於投資商所不關注的東西。
投資商最愛問幾個問題:你這個想法的核心價值是什麼?能給客戶帶來什麼價值?為什麼你能做成?核心競爭力在哪裡?這些問題創業者都要思考清楚,並懂得用精煉的語言去表達。
關於核心價值問題。很多商務模式並不是創業者的首創,比如我經常都能接觸到一些關於IT行業的創業人,他們委託我們幫助撰寫商業計劃書,但是,就這個大環境(行業)而言,既然大家都想做這個事,那麼你有什麼絕招?你為什麼覺得能比別人做得好?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才是對核心價值的表述,而不是誇誇其談於這種模式本身。 還有「客戶價值」的問題。任何產品,只有給別人帶來價值,別人才會使用。不要反復說自己對這個東西如何沉迷、喜愛,這是沒有說服力的。
七、還有一個常犯的錯誤是空談目標,但是沒有一個行動綱領,行動計劃。其實是否一定要達到「中國最大」之類的目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把目標分解,哪怕目標並不那麼宏偉,但讓人覺得你能一步一步地靠近目標。靠近目標的能力就是創業者的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不突出,是眾多計劃被否定的主因。
八、不要懷疑投資人,不要隱瞞自己的核心部分,如果擔心,萬一融資失敗,我剛才所說的一切,是否已經將商業機密暴露了。我接觸非常多的創業者會有同樣的心態,既想讓你幫忙撰寫計劃書,或者推薦投資機構,又擔心你抄襲、剽竊他的商業機密,他只是一直強調:「我的模式是獨有的,贏利性是極強的,如果您感興趣,咱們談,不感興趣,我們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首先,投資人在不了解項目細節的情況下,是不會作出任何決定或態度的,另外,這樣的創業者,只能讓投資人感覺他沒有任何核心競爭力,他的創業計劃被復制性一定極高,否則,他不會這樣不自信。如果您想創業,卻依然這樣「畏縮」的話,最好不要在嘗試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訴您,您一點機會都不會有……
九、很多創業者在融資的過程中,容易表現出擔心上當(或被VC耍)的心態,擔心將來的合作出現被動局面,擔心最終被VC吃掉。其實,這些只是項目方不了解VC造成的,VC的目的是賺錢,不會幼稚到「傷害為他賺錢的夥伴」層面上;另外,創業前期,我建議創業者起碼要看一本書——《公司法》,詳細的了解一下合資或合作公司等操作模式,這樣能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權利。另外,建議在找VC之前,要搜集一些關於VC的資料,起碼要了解他的投資方式和流程,這樣,在談判的時候,不至於說出「自衛性質」的話題來,也不會讓VC感覺到你不信任、不了解他們,因此,創業者在接觸VC時,特別是第一次接觸時,不要表現的不知所措,總在思考如何保全自己的問題,這樣會讓老奸巨滑的VC們一眼看出你的弱點。
十、在項目的前期規劃時,或者在談判時,創業者應該保持住自己的主動權以及合作底線,不要為了獲得資金而過分的出賣自己應有的利益和權利,否則,投資人不會吃掉你,因為,他已經決定放棄投資了。很多項目方問我,商業計劃裡面,我該轉讓多少股份合適啊,我們沒有錢,技術入股又無法滿足持股量;其實,在一開始設計融資方案時,項目方就已經錯位了,並非是你們在集資合作,而是你在轉讓股份吸引資金,兩者的意義是不同的,前者像是朋友合作,沒開始出資呢,就相互爭取各自的權益,而後者,創業者是主動的,沒吸引VC之前,我們擁有100%的股份,現在我只轉讓一點點,吸引些資金罷了,而不是為VC打工,這一點,希望項目方能夠正確的理解和認識,尤其是在談判的時候,底線不要太低,更不要輕易的被打破。
十一、還有一些談話小技巧,在談判的時候也有著重大的意義。比如,盡量採用一問一答式,不要投資人問一個問題,你就解釋很多問題,也不要他們問了很多問題,你就用一個答案解答了,最好的方法,他問什麼,你就清晰的答什麼;另外,問問題時,也盡量留有空間,比如,不要問:「您還有問題嗎?」,而是要問:「您還有什麼問題?」;還有,不要覺得「謹慎」是你的優點,在VC面前,不要直接詢問關於他們企業的內幕,比如:「我可以了解您成功的投資案例嗎?」或者「我可以查一下你們公司的資金來源嗎?等等,如果你真的對這些問題感興趣,請在離開之後,利用其他渠道進行了解,畢竟,VC也是人,沒有人喜歡這樣被人懷疑。還有,談判結束時,一般都不會有很明顯的結果,更多的是讓您等消息,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問:「您覺得我的項目,獲得您投資的機會有多大」,更不要說:「希望盡快給我答復,因為還有很多家投資公司在約我」,否則,談判過程所有的努力,都將成為過去。
十二、由於目前國內資本市場剛起步沒多久,還有很多不正規的地方,特別是一些中介公司,存在大量的違規操作、甚至欺騙的行為,但是,無論您過去是否被騙過,見到新的投資人的時候,都不要說出來,否則,談判的氣氛就會被你破壞掉,您可以把過去的經歷當成經驗,在與新VC的談判過程中,作為警戒作用來提醒自己,但是,不要犯「懷疑」的錯誤,因為,一旦被VC察覺,你的「謹慎」就變成了「不真誠」,如果在談判過程中,VC提出了過去您被騙的同樣的伎倆時,您只要婉轉的說:「哦,我前期接觸過類似的投資機構,但是後來他們出現了問題,我想知道,您公司是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的呢?」,這樣就可以了,一種情況是,他會認真的解答,以消除您的顧慮,另外一種就是,他碰到了釘子,騙術被識破,這樣,也就不敢在妄為了。
;H. 項目融資存在哪些問題
不知道您指的是項目融資的哪個方面,設計的方面很多,但是核心就是估值和風險控制.
[投融資中國網]是國內專業的投融資信息發布平台.
I. 項目融資渠道有哪些
項目融資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模式,其應用領域起初集中於石油、礦產資源等高度壟斷型的能源項目以及政府基礎設施型的公共項目。我整理了一些項目融資的渠道,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內部籌資渠道
企業內部籌資渠道是指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從企業內部開辟資金來源有三個方面:企業自有資金、企業應付稅利和利息、企業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專項基金。一般在企業並購中,企業都盡可能選擇這一渠道,因為這種方式保密性好,企業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風險很小,但資金來源數額與企業利潤有關。
外部籌資渠道
外部籌資渠道是指企業從外部所開辟的資金來源,其主要包括:專業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其他企業資金、民間資金和外資。從企業外部籌資具有速度快、彈性大、資金量大的優點,因此,在購並過程中一般是籌集資金的主要來源。但其缺點是保密性差,企業需要負擔高額成本,因此產生較高的風險,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
借款籌資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機構(如銀行)進行融資,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負債。向銀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稅前沖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所得稅。向非金融機構及企業籌資操作餘地很大,但由於透明度相對較低,國家對此有限額控制。若從納稅籌劃角度而言,企業借款即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效果最佳。 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屬於直接融資,避開了中間商的利息支出。由於借款利息及債券利息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即企業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稅前沖抵利潤,減少所得稅稅基,而股息的分配應在企業完稅後進行,股利支付沒有費用沖減問題,這相對增加了納稅成本。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以發行普通股票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負重於向銀行借款所承受的稅負,而借款籌資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向社會發行債券所承擔的稅負。企業內部集資入股籌資方式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從一般意義上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而貸款融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借款等籌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企業間拆借資金方式所承擔的稅負又重於企業內部集資入股所承擔的稅負。
融資顧問將代表投資者同銀行等金融機構接洽,提供項目資料及融資可行性研究報告。貸款銀行經過現場考察、盡職調查及多輪談判後,將與投資者共同起草融資的有關文件。同時,投資者還需要按照銀行的要求簽署有關銷售協議、擔保協議等文件。整個過程需要經過多次的反復談判和協商,既要在最大限度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又能為貸款銀行所接受。
在融資執行階段
由於融資銀行承擔了項目的風險,因此會加大對項目執行過程的監管力度。通常貸款銀行會監督項目的進展,並根據融資文件的規定,參與部分項目的決策程序,管理和控制項目的貸款資金投入和現金流量。通過銀行的參與,在某種程度上也會幫助項目投資者加強對項目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從而使參與各方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隨著國內資源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快,項目融資的多元融資和風險分擔優勢越發顯現出來,因此企業有必要盡快了解項目融資的特點、優勢,並不斷摸索、掌握項目融資的流程和步驟,提高融資能力,為境外礦產資源的順利開發及自身的迅速發展獲取資金保障。
1、項目本身已經經過政府部門批准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准,並辦妥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的技術、設備先進適用,配套完整,有明確的技術保證。
5、項目的生產規模合理。
6、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7、項目投資的成本以及各項費用預測較為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已經簽訂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9、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11、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其它與項目有關的建設條件已經落實。
J. 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