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信託遭重罰3490萬,到底暴露了什麼問題
四川信託遭受重罰3490萬,暴露了信託公司監管不嚴的問題,信託公司依舊能夠任意妄為的問題,也表明了中國市場存在「讀檔失憶」的毛病,那些財務公司也越來越盡力了,能夠把全中國的賬目都逐漸地納入到管控之中。
這意味著,那些想要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都被充分地否定了,大股東想要隨便佔有公司資金或者其他小股東的資金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那些耍老賴,搶牛皮的行為已經被狠狠地打壓了,亂用股權的行為已經徹底不可行 了。
信託公司的「暴雷」,瞬間讓市場變得更加警覺,大批的資金被逼著從網貸、信託等原先看起來正規的渠道脫離,至於非法集資和詐騙,在中國內地更是缺少生存下去的空間,藉助通訊工具,全國的金融體系都實現了聯網,憑借資金渠道的正規流動,市場主體進一步激發了特別的活力,整個中國的各行各業都能夠依靠足夠的資金實現良性的發展,沒有人會真正脫離這一個發展軌道。
中國信託公司同樣是在銀保監會、證監會的管控之下的,這警示了那些想要有不合適想法的老闆,還是要好好地做自己的事情,不要輕舉妄動。
B. 有人統計過信託公司歷史違約事件嗎
2021年2月,有違約記錄的非標資產風險產品有51個,包括信託計劃、私募基金、債券計劃、基金賬戶等,涉及30名產品經理。在非標爆發性增長中,信託產品違約較多,佔比較高,這與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有關。保監會以電話、視頻等形式召開2021年信託監管年會,要求行業在2021年繼續開展“兩壓一減”:縮小信託渠道業務規模、縮小非法融資業務規模、縮小金融同業渠道業務規模,加大風險處置力度。2017年以來,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疊加的信貸資格分層加大了信託違約風險。風險管理是信託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新時代信託、安信信託、四川信託等高風險機構出現危機後,市場對信託業真實的風險狀況憂心忡忡。
2020年2月4日,中國司法文書網公布一審判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交通銀行國際信託公司與小營農牧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湖北省作出判決,小營農牧業向交銀國際信託支付轉讓價款本金6億元和約定返還款3141.37萬元,並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罰款1.36億元。目前,交銀國信·小鷹農業產業並購基金單一基金信託計劃違約金額為7.67億元。過去,雛鷹農牧業的“養豬第一股”曾經十分繁榮。但2016年後,雛鷹農牧業業績大幅下滑,公司債務持續增加。2019年10月,小營農牧業正式退市。
C. 深圳金華南信託股權葉松林 葉松林出事了,金華南信託股權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出事吧,不能影響所有投
有這個信託公司嗎?好像不是真正的信託公司吧
D. 1995年後哪些國有信託破產
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專,普屬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
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
從242家信託公司到今天的68家信託公司。被叫停的、破產的信託公司總共有174家。
E. 華信信託董事長打傷總經理被刑拘,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矛盾
尋常人打架斗毆我們是見多了,這種打架一般也不會上到熱搜頭條。不過公司裡面的高層人員打架斗毆,估計大家比較少見。有媒體爆料華信信託董事長用錘子打傷總經理,這個消息很快就在網上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尤其是這兩個職位,可都是公司裡面的boss級別的人物,卻沒想到兩人發生矛盾卻動起手來,這也讓我們看到了商界的商戰實在是太奇葩了。本來之前就已經有游族董事長被同事下毒毒死的事件,兩件事情就好像看電視劇一樣,實在是太戲劇性。
70億缺口或難補
華信信託資金鏈本身就已經出現了問題,再加上華信信託被監管叫停了資金池業務,這徹底讓華信信託沒了資金來源,本身就已經比較難補齊這70億的缺口,如今華信信託董事長因為傷人的事情被刑事拘留,此事對華信信託公司的名譽和經營狀況都會受到很嚴重的影響,再加上華信信託公司有著這么大的一個窟窿,投資者根本就不會輕易接盤。
F. 信託承諾剛兌,卻被法院判無效,這件事會有什麼影響
安信信託迎來首個因法院認定「剛性兌付」承諾無效而勝訴的案件。但據安信信託2019年年報顯示,安信信託作為高有28宗涉及提供保底承諾的問題,涉訴本金105.39億元。
來源 | 不良資產頭條綜合中國基金報等
12月26日,安信信託公告稱,12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上述案件的二審判決書,湖南高院經審理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湖南高速)簽署的相關協議系違規剛性兌付行為,應屬無效。湖南高院支持安信信託上訴請求,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湖南高速其他訴訟請求。
安信信託為綠地外灘中心發行信託
湖南高速4億本金踩雷
此前,湖南高速起訴安信信託,與其認購的「安信安贏42號」產品預期有關。根據安信信託披露,湖南高速為安信信託發行的信託計劃受益人,涉及信託資金4億元。此前雙方簽訂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下稱「涉案協議」),約定自2019年5月4日起安信信託每季度向湖南高速支付信託資金不低於1億元,但安信信託並未履行協議。
據了解,安信安贏42號對應的底層資產為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現更名「綠地外灘中心」),安信信託持有該項目開發公司中民外灘45%的股權,這是安信信託於2017年6月從中民投接手的,計劃發行系列信託產品募資不超過240億元以受讓這部分股權。
截至2019年12月12日,安信安贏42號存續規模172.0094億元,其中優先順序信託收益權129.0029億元,劣後級信託受益權43.0064億元,而優先順序的認購人中有5家銀行、1家財務公司與部分個人投資者,分別為中信銀行60億、大連銀行24.7億、雲南紅塔銀行8億、朝陽銀行20億、樂山銀行3億、湖南高速4億。
2020年1月,湖南高速將安信信託告上法庭。8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安信信託向原告湖南高速支付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本金4億元及信託資金及收益(收益按年利率 7.5%支付)、違約金(按年利率 10%,限定總額不超過1.25億)、代理律師費98萬元、律師咨詢費60萬元、差旅費9萬元。
此後安信信託提起上訴。湖南高院二審認為,安信信託公司和湖南高速雙方依據《信託合同》建立的信託法律關系,而通過其後簽訂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改變了《信託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受託人安信信託受讓了原由湖南高速享有的信託利益並承擔了因信託計劃所產生的全部投資風險。而湖南高速則從《信託合同》中脫離出來,通過收取固定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款來獲取利益。
湖南高院:據《九民紀要》 承諾剛兌無效
湖南高院認為,如果《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實際履行,會達到委託人從受託人處得到了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的結果。其法律關系是名為信託受益權轉讓,實為保本保收益的承諾安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三十四條「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的規定,應屬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審理過程中,湖南高院就《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簽訂是否為剛性兌付行為向信託公司的主管部門進行了征詢,主管部門對安信信託進行相關調查後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簽署的涉案協議屬於違規剛性兌付行為。
此外,最高院2019年11月4日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下稱九民紀要)第 92 條規定,信託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資產管理產品的受託人與受益人訂立的含有保證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等保底或者剛兌條款的合同,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條款無效。受益 人請求受託人對其損失承擔與其過錯相適用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實踐中,保底或者剛兌條款通常不在資產管理產品合同中明確約定,而是以「抽屜協議」或者其他方式約定,不管形式如何,均應認定無效。
湖南高院援引此條法規認為,本案中雖然沒有在《信託合同》中直接約定保本保收益的條款,但在《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補充協 議》的約定顯然是保本保收益的約定,如前如述,屬於剛性兌付的約定,故該兩協 議應認定無效。
二是繼續加大投資者教育,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希望都深化對信託法律關系以及信託產品特徵的認識,信託財產是具有獨立性的,信託的受益人在受託人履職盡職的情況下,是以信託財產為限來獲得信託收益的,所以擔保、兜底、剛兌承諾都是不受保護的,都是無效的。
勝訴利好安信信託重組
此次湖南高院的二審判決是安信信託首次取得的勝訴案件,或具有轉折意義。
此案進展對於正在進行重組的安信信託無疑是重大利好。此前在12月16日晚間,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公司向控股股東函證確認,截至目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及相關方(簡稱重組方)已基本完成對安信信託的盡職調查工作,相關各方正就本次重組開展商務談判。
另外,這已經是安信信託近期在訴訟方面取得的第二次勝利。12月3日,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安信穩贏株洲電商產業園項目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涉案信託計劃」)項下兩位自然人投資者訴安信信託營業信託糾紛案作出的兩份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安信信託在管理涉案信託計劃中並無重大過失行為,未違背受託人的信義義務,駁回兩名原告的訴訟請求,並稱商事信託是高風險、高收益的商事行為,遵循「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各方當事人均應遵循商事行為的原則及法律規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G. 華信信託董事長掄錘打傷女總經理,背後有什麼隱情
說實話,在事情發生之前,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想到,一個四十多年的信託公司竟然會因為公司的高管發生武裝械鬥而成為了風頭浪尖的存在。畢竟在大家的印象當中,像這樣的高管一般都是通過智商來進行校正了,萬萬沒有想到會通過武力來進行解決。但也正是因為這件事情,讓大家開始關注這個投資市場當中最神秘的信託公司。因為在此前這家公司其實很多人都不是非常的關注,雖然他的資歷非常的老,但實際上經營情況卻並不是非常的良好。那麼今天我們就跟大家來探討一下。在這次的事件背後,到底還有哪些隱情沒有被大家得知?
第三,如何看待這一次的事件?
看來這一次的事件並不是導火索,事態發展到一定狀態下所展現出來的一個現象。公司的董事長竟然可以跟產品經理進行武力沖突,說明雙方已經徹底的撕破了臉皮。而且有知情人士透露,他們可能存在的一些管理結構上的漏洞才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目前這名董事長也因為故意傷害罪而被刑事拘留。具體的犯罪原因還在調查當中,但是很明顯,如果簡單的從故意傷害方面出發的話,不可能將這件事情調查清楚。在我看來,雙方肯定會存在一些因為公司內部權益處置不當所以引發的糾紛,最後才導致了這樣的武力沖突。
H. 信託暴雷打官司有用嘛
有用。
向監管機構投訴舉報:
(1)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信託的監管機構,對信託公司和其業務運作等方面,如發現有違法違規的情況,將給予行政處罰。
(2)中國信託業協會:投資人可通過中國信託業協會的維權、協調服務,了解維權流程,維護其合法權益。
(3)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負責投資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工作。
(4)中國證監會:證監會有權對上市的信託公司採取監管措施。其中包括:直接在A股上市的為:陝國投A、安信信託;通過重組和收購方式被上市公司控股的江蘇信託(原江蘇舜天)、昆侖信託(原中油資本)、五礦信託(原五礦資本)和浙金信託(原浙江東方);及赴港上市的山東信託。
I. 327事件的評論
一、黑馬還是餓犬
空方的第二主力遼國發也曾被視為證券期貨界的一匹黑馬。1994年,遼國發舉牌愛使股份(相關,行情)。此次收購雖然並未成功,但作為第一次亮相,遼國發不僅賺了一大筆錢,也大大地出了一次風頭,從而嘗到了做莊的甜頭。於是,舉凡股票、債券、期貨、資金拆借市場,只要哪裡能弄到錢,哪裡有賺錢的機會,那裡就有遼國發的身影。從其飢不擇食的表現來看,它哪裡象一匹黑馬,簡直是餓犬。後來揭發出來的事實表明,遼國發董事長高嶺等人,採取私刻公章、偽造證書和票據等欺詐手段,在沈陽、武漢等地大肆進行非法融資和證券、債券、證券回購、股票期貨炒作等體外經營,負債98.66億元,資產合計82.62億元,資產與負債差額16.04億元,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1994年5月,遼國發通過內地一家證券公司租用其在武漢、沈陽、天津三地證券交易中心的席位,許諾給予15~20%的豐厚回報。事後,遼國發就借該證券公司的名義拆借了10多億資金。例如,用武漢證券交易中心某分庫的所謂入庫通知單自行填寫了巨額資金的國債,然後就到處去抵押融資。僅此案牽連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就達數十家,涉及金額數百億元,虧損數十億元。1995年2月23日上午,遼國發把幾家關系戶的空倉(賣出合約)集中在海南某公司名下,通過無錫國泰期貨經紀公司大量違規拋空,企圖壓低價格,達到減虧或盈利的目的。當打壓無效時,遼國發又率先空翻多,製造假象以擾亂市場秩序。事發之前,遼國發及其關系戶也存在聯手操作,超限持倉達120萬口的嚴重違規問題。
327事件後,上交所發現遼國發有800多個帳戶,但其提供的大批國債入庫通知單均是空單,此時急忙向遼國發追還拆借資金,並將其及關系戶的股票強行平倉,但這一切都已晚了。由於當時對證券市場和證券公司的監管是由人民銀行和證監會雙重領導,一些事情還未來得及處理,各地涉及機構出於自我保護便動用了當地的司法機構,引起了爭搶資金,爭封帳戶,爭奪管轄權的風潮。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要求各地中止對涉及遼國發經濟糾紛的判決,由公安部門進一步偵查,並於1997年1月在武漢召開了涉及8個高級法院、5個中級法院的協調會,此案才得以了結。
二、諱莫如深的燈下黑
當聚光燈集中在327事件的空方主角萬國和上交所時,有意無意間卻忽略了另一個多方主角中經開,這一現象或許可以稱為燈下黑。
其實,中經開雖然有著財政部背景,然而,這非但不能作為其不犯錯誤的先決條件,而且,恰恰是瓜田李下的最大嫌疑所在。只要細細考察事件的全過程,就不難發現,信息的不對稱不僅是其屢屢得以「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先天優勢,而且也正是引起這場危機總爆發的導火線。
1995年2月23日,市場之所以敢於做多,是有先知先覺者提前得知財政部將把1992年3年期6月份交割的國債品種(即對應的期貨品種327)的年利率由原來的9.50%提高到12.24%。這雖然不能斷定是內幕交易,但難免引起人們的種種猜測。中經開大約於1994年4月15日入場作多。先是炒作313品種,至5月27日,該品種上漲了3.30元。期間財政部與中國證監會於5月20日發出通知,要求嚴厲查處國庫券賣空行為,迫使空方不得不大量回補國庫券現貨,而先知先覺的多方則於無形之中勝券在握。
1994年9月19至23日,多空雙方在314品種上再度開戰。由於雙方動輒數十萬口大筆吞吐,上交所於9月20日發出加強國債期貨交易風險管理的緊急通知,進而又作出不開新倉、雙方平倉的決定,此役多方未獲其利,而空方稍占上風。
327品種從1995年2月起,價格一直在147.8~148.3元區間波動,2月9日多方再度入場。多方做多的理由主要是對保值貼補率的預測,後來的事實證明了這一判斷是具有預見性的。事實上,市場並未認真地計算價格價值比的走勢,而在很大程度上進行的是資金實力和消息的較量。在這里,中經開非但沒有迴避瓜田李下之嫌,反而聲名大振,成為著名的多方司令。2月23日多空短兵相接,多方基本控制著主動權,先以80萬口在前日的收盤價的基礎上提高到148.50元,接著又以120萬口攻到149.10元,再以100萬口改寫150元的記錄。盤中出現過200萬口的空方巨量封單,但瞬間便被多方收入囊中。這說明,違規操作的不僅是空方,多方也存在類似問題。但多方因有中經開,幸運便似乎總是與之相伴相隨。空方在最後8分鍾竟然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多方的違規事實。
三、浮躁的國債期貨市場
正象萬國之走向滑鐵廬有其必然性一樣,國債期貨市場的此次出軌也有其自身的原因。國債期貨市場早在1992年就開始試運作了。但鮮為人知的是,這個被稱為創新之舉的國債期貨市場即使不是上交所個別領導人的心血來潮,也竟然是先斬後奏的產物。1992年,時任上交所領導到美國轉了一圈回來,心裡癢癢的。他想趁證監會剛成立、還管不到期貨這一塊的時候,在專為股東設計的上交所增加一塊期貨業務。經過領導班子商量,就選擇了國債期貨。1992年底推出,首批19家國債期貨經紀商。1993年10月25日向社會投資者開放。沒想到,國債期貨和股票不同,這是一匹野騾子,一發起狂來拽都拽不住。
1992年發行的國庫券,發行一年後的二級市場價格只有80多元,低迷的市場無疑極其需要刺激。雖然如此,國債期貨市場興辦之初參與者並不多,市場規模不大,交投清淡。上交所一開始規定保證金定在2.5%,個人持倉不得超過3萬口,機構不得超過5萬口。但後來在執行過程中對持倉量的控制漸漸地就鬆了口,比如對萬國就允許開40萬口。
2月23日上午,上交所領導被告知有人一下子下單200萬口。「是誰?」「無錫國泰。」「馬上封掉。查查是怎麼回事。」據報,下單的是遼國發。問:收沒收保證金?答道:沒有。為什麼?無錫國泰的人說:「他是我老闆。」該領導心裡直叫苦。正好管金生求見,就問:你的倉位多大?管答道:有70萬口。不是允許你們開40萬口嗎?答:借金華信託的。實際上老管開了200萬口,他沒有說實話。「那就趕快平倉。」該領導似乎已感覺到要出事。可是,這時的管金生已經聽不進任何忠告了。他找上交所不是為平倉來的,他想要上交所幫他出個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有關貼息的通知,還想通融一下頭寸。上交所當然不可能再答應什麼了。下午收市前半小時,上交所發現成交量不對,急令快查。待到查完,已經收市了。上交所緊急開會,爭來爭去也沒個統一的意見。該領導急了:「聽我的,撤單!」
當晚上交所宣布:23日16時22分13秒之後的交易異常,經查是某會員公司為影響當日結算價而蓄意違規。故16時22分13秒之後的所有327品種的交易無效。這部分成交不計入當日結算價、成交量和持倉量的范圍。經調整,當日國債成交額為5400億元,當日327品種的收盤價為違規前最後簽訂的一筆交易價格151.30元。上交所還表示:對明日的國債期貨交易將採取相應措施。對違規的會員公司將在進一步查清有關情況後會同關部門嚴肅處理。
盡管如此,上交所還是理所當然地受到了諸多指責:
上交所為什麼沒有控制住持倉量?為什麼會出現200萬口甚至上千萬口的封單?
為什麼有的會員帳上沒有保證金也能成交?1056萬口需要52.8億元保證金,帳上真有這筆錢嗎?
為什麼對上下差價達到4元之多的振幅沒有預警控制?
為什麼不設漲跌停板制度?……
1995年9月15日,尉文淵被免去上交所總經理職務,並主動離開了證券界,自定期限三年。
J. 信託公司違法違規,投資人能否獲得賠償
如果因違法違規給投資人造成了損失,當然應該賠償,可以雙方商議也可以起訴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