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的文件全文
一、樹立優先發展理念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城市交通發展方式,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屬性,將公共交通發展放在城市交通發展的首要位置,著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在規劃布局、設施建設、技術裝備、運營服務等方面,明確公共交通發展目標,落實保障措施,創新體制機制,形成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新格局。
二、把握科學發展原則
一是方便群眾。
把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條件、方便群眾日常出行作為首要原則,推動網路化建設,增強供給能力,優化換乘條件,提高服務品質,確保群眾出行安全可靠、經濟適用、便捷高效。
二是綜合銜接。
突出公共交通在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科學合理、適度超前的原則編制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加強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提高一體化水平,統籌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組織管理,引導城市空間布局的優化調整。
三是綠色發展。
按照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要求,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大力發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加快新技術、新能源、新裝備的推廣應用,倡導綠色出行。
四是因地制宜。
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發展條件和交通需求等特點,科學確定公共交通發展目標和發展模式。明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導方式,選擇合理的建設實施方案,建立適宜的運行管理機制,配套相應的政策保障措施。
三、明確總體發展目標
通過提高運輸能力、提升服務水平、增強公共交通競爭力和吸引力,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同時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要發展多種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建設綜合交通樞紐,優化換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點覆蓋率,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例,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科學研究確定城市公共交通模式,根據城市實際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建設以公共汽(電)車為主體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統,包括快速公共汽車、現代有軌電車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統,有條件的特大城市、大城市有序推進軌道交通系統建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大城市要基本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左右。
四、實施加快發展政策
(一)強化規劃調控。
要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發展建設的綜合調控,統籌城市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配置和交通發展,倡導公共交通支撐和引導城市發展的規劃模式,科學制定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公共交通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應明確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原則,統籌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種交通資源。城市公共交通規劃要科學規劃線網布局,優化重要交通節點設置和方便銜接換乘,落實各種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加強與個體機動化交通以及步行、自行車出行的協調,促進城市內外交通便利銜接和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公共交通設施和裝備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適性。科學有序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調度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提高公共汽(電)車的進場率;推進換乘樞紐及步行道、自行車道、公共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同步實施。鼓勵新能源公共交通車輛應用,加快老舊車輛更新淘汰,保障公共交通運營設備的更新和維護,提高整體運輸能力。
(三)加強公共交通用地綜合開發。
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要與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公共交通規劃相互銜接,優先保障公共交通設施用地。加強公共交通用地監管,改變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後重新供應用於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對新建公共交通設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按照市場化原則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對現有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公共交通用地綜合開發的收益用於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運營虧損。
(四)加大政府投入。
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公共交通發展資金納入公共財政體系,重點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綜合交通樞紐、場站建設以及車輛設備購置和更新的投入。「十二五」期間,免徵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新購置的公共汽(電)車的車輛購置稅;依法減征或者免徵公共交通車船的車船稅;落實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的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確保補貼及時足額到位。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實施電價優惠。
(五)拓寬投資渠道。
推進公共交通投融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支持公共交通企業利用優質存量資產,通過特許經營、戰略投資、信託投資、股權融資等多種形式,吸引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在市場准入標准和優惠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公共交通企業可以開展與運輸服務主業相關的其他經營業務,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增強市場融資能力。要加強銀企合作,創新金融服務,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提供優質、低成本的融資服務。
(六)保障公共交通路權優先。
優化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設置,逐步提高覆蓋率、准點率和運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通達性和便捷性。增加公共交通優先車道,擴大信號優先范圍,逐步形成公共交通優先通行網路。集約利用城市道路資源,允許機場巴士、校車、班車使用公共交通優先車道。增加公共交通優先通行管理設施投入,加強公共交通優先車道的監控和管理,在擁堵區域和路段取消佔道停車,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
(七)鼓勵智能交通發展。
按照智能化、綜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管理、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應用,重點建設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提高服務效率。「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移動支付體系建設,全面推廣普及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加快其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應用。加快完善標准體系,逐步實現跨市域公共交通「一卡通」的互聯互通。
五、建立持續發展機制
(一)完善價格補貼機制。
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企業運營成本和交通供求狀況,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根據服務質量、運輸距離以及各種公共交通換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價格體系,增強公共交通吸引力。合理界定補貼補償范圍,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對企業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方面的投入,地方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償。建立公共交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正常增長機制。
(二)健全技術標准體系。
修訂和完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標准;規范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等裝備的產品標准;建立新能源車輛性能檢驗等技術標准;制定公共交通運營的服務標准,構建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公共交通技術政策,明確技術發展方向。
(三)推行交通綜合管理。
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在特大城市嘗試實施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停車場差異化收費和建設駐車換乘系統等需求管理措施,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發展中小學校車服務系統,加強資質管理,制定安全和服務標准。「十二五」期間,初步建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大力推廣出租汽車電話約車服務,方便群眾乘車,減少空駛。大力發展汽車租賃、包車客運等交通服務方式,通過社會化、市場化手段,滿足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商務、旅遊等多樣化的出行需求,提高車輛的利用效率。落實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並作為項目實施的前置性條件,嚴格落實公共交通配建標准,實現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大力加強公共交通和綠色出行的宣傳和引導。
(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強化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理念。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公共交通的安全監管,完善安全標准體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制定應急預案。重大公共交通項目建設要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和工程標准,保證合理工期,加強驗收管理。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作為安全責任主體,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規范,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大經費投入,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嚴格實施車輛維修和報廢制度,增強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能力。規范技術和產品標准,構建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要高度重視軌道交通的建設、運營安全,強化風險評估與防控,完善軌道交通工程驗收和試運營審核及第三方安全評估制度。
(五)規范重大決策程序。
推進城市公共交通重大決策法制化、民主化、公開化。研究出台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法規規章,地方人民政府推動配套制訂和完善地方性法規,為城市公共交通的資金投入、土地開發、路權優先等扶持政策提供法律保障。規范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重大決策程序,實行線網規劃編制公示制度和運營價格聽證制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成本和服務質量信息公開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六)建立績效評價制度。
加快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績效評價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評價辦法,定期對全國重點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水平進行績效評價。各城市要通過公眾參與、專家咨詢等多種方式,對公共交通企業服務質量和運營安全進行定期評價,結果作為衡量公交企業運營績效、發放政府補貼的重要依據。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監督、指導,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做好制定宏觀發展政策和完善相關法規規章等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協調、密切配合,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國務院
2012年12月29日
⑵ 如何深化認識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一)堅持速度、質量、效益相協調,加強重點項目建設管理今年全區全社會公路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投資36.1億元,較去年增加1億元。安排重點項目12個,其中,國家重點項目8個、地方重點項目4個。計劃投資25.7億元,占總投資的71.2%。安排國省干線公路改造項目6個,建設規模117公里。安排公鐵平改立項目、國防公路、紅色旅遊公路、國省道危橋改造、安保工程、運輸站場等項目,總投資1.6億元。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和成本管理,全面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同心至沿川子高速公路計劃完成投資6億元,主要進行同心至固原段路面中面層、固原至什欄位路面下面層、什字至沿川子段路基、橋涵及隧道工程,力爭固原至什子段通車試運營。中寧至孟家灣高速公路計劃完成投資3億元,主要進行剩餘路段路基、橋涵、路面工程及黃河大橋施工。銀川繞城西北段計劃完成投資4億元,主要進行橋涵及路面工程施工。鹽池至中寧高速公路計劃完成投資6.5億元,主要進行路基、橋涵工程及部分路面工程施工。孟家灣至營盤水高速公路計劃完成投資1.5億元,主要進行路基、橋涵工程施工。國道309線馬成河橋至硝口段計劃投資5000萬元,完成50公里的路基、橋涵及路面工程。吳忠黃河特大橋計劃投資1000萬元,主要進行征地拆遷及大橋下部工程施工。109國道石嘴山黃河特大橋計劃投資1000萬元,主要進行前期工作及征地、拆遷及大橋下部工程施工。地方重點項目分別為銀川河東機場高速公路擴建工程、307國道靈武電廠立交、銀川市親水大街等項目,計劃總投資3.5億元,主要進行路基、橋涵、路面工程施工,並實現部分項目當年建成通車。加快重點項目建設,要把握好幾個工作重心。一是要改進和提高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的水平,堅持好中求快的原則,爭取土地、水利、林業、環保等部門的支持,把思路調新,把項目做深,把規劃做細,把工作做實。二是要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建立信用評價制度和懲戒制度。構建統一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平台,加強履約檢查,對履約差、信譽差的企業,依法清退或限制其進入交通建設市場。繼續落實工程建設四項制度,完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加強動態監管。堅決打擊工程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和試驗數據造假。三是要加強建設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建立健全審計評價機制,委託會計專業公司,強化內部審計,確保建設資金在每個環節規范運行。(二)堅持建管養運並重,全面加強農村公路建設今年全區共安排各類新、改建農村公路1500公里,投資7.9億元,占總投資的21.6%。要繼續鞏固和強化交通服務「三農」的成果,堅持「扶持農業、反哺農村、回報農民」的基本原則,健全完善各項措施,推進農村公路建養管運一體化。一是用活用足政策。去年6月,自治區政府出台了支持農村公路建設的13條優惠政策,去年底,自治區政府又批准將「十一五」農村公路建設列入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按照重點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管理,享受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有關優惠政策。這些政策,為我們提供了良好的農村公路發展空間,節省了籌融資成本,優化了征地拆遷、公路建設環境,要把政策優勢轉變為發展優勢,為人民群眾多修民心路、小康路。二是化解鄉鎮債務。年前已組織人員對全區鄉鎮修建農村公路的舉債情況進行核查,拿出了初步的方案,計劃用3年時間對近億元鄉鎮債務進行消化,讓鄉鎮和農民群眾得到看得見的實惠。三是強化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建立質量責任制,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把質量關。推廣因地制宜的技術標准和新材料、新工藝,加強技術交流和人員培訓工作。繼續完善農村公路質量巡查制,抓好督促檢查。四是加大農村公路項目管理和資金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和資金監管各項制度,規范項目管理,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五是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繼續推進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鞏固農村公路「有路必養」成果,做到建成一條、養好一條、造福一方。六是發展農村客運。繼續加快農村客運網路化、公交化、城鄉道路運輸一體化建設,新建25個農村客運站,改善農民群眾出行條件。(三)加強市場監管,提高運輸服務水平要按照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交通運輸市場的要求,加強監管,提高服務水平。1、加強和改進運輸市場監管手段。一是強化市場准入,加強運輸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動態監管,完善客運班線經營權服務質量招投標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運輸市場誠信機制,推進交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建立運輸企業誠信檔案、信用等級制度,落實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引導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經營。三是依靠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管理信息平台和服務資料庫,實現有效監管,提高管理水平。四是打擊無證經營、違章經營,保護合法經營者和旅客、貨主的權益,凈化市場環境,提高服務水平。2、加強運輸組織協調,確保事關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和緊急物資運輸。繼續組織協調好春節和黃金周旅客運輸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加強煤炭、石油、礦石等重點物資和糧食、農資以及城鄉居民生活用品的運輸保障。健全完善防災抗災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強化公路路網的應急保通能力。繼續加強「綠色通道」建設管理,進一步便利鮮活農產品運輸。3、繼續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建立健全車輛超限超載治理長效機制,加快治超監控網路建設,規范治超站點,規范執法行為。發揮經濟調節作用,完善推廣計重收費制度,在全區各收費公路全面推行計重收費。4、繼續加快道路運輸結構調整。加快淘汰老舊車輛,發展適應市場需求的客車、箱式貨車和大型拖掛車。大力發展省際快速客運和現代物流,鼓勵和支持運輸企業發展集裝箱運輸和特種運輸,促進服務多元化。(四)深化交通各項改革,推進交通管理創新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加大改革攻堅力度,重點加快交通管理體制機制和投融資改革,加強和規范交通規費徵收管理,推動交通發展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1、加強交通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提高效率,創新經濟發展環境。按照事企分開和管理與生產相分離的原則,積極推進公路管養分離改革,培育養護市場,穩步推進公路養護生產的企業化進程,穩步推進全區公路養護體制改革。在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九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交通管理體制,重點做好公路建設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及其內設機構、分支機構的機構設置的完善工作,確保交通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成效。2、加強交通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思路,積極爭取國家對寧夏投入,增大資本金投資比例;嚴格執行招投標制,減少開支,降低成本;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積極探索通過招商引資盤活高速公路服務區資產、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措公路建設資金。積極進行外債風險管理,與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進行合作,繼續做好利率掉期外債管理業務。努力壓縮銀行貸款沉澱資金,降低財務費用。3、加強和規范交通規費徵收管理。進一步優化交通規費徵收環境,創新徵收手段,確保交通各項規費足額徵收,為公路建設提供穩定的資本金。要按照《關於進一步規范收費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把好建設項目立項、站點設置、收費權轉讓、收費性質界定、資金監管「五個關口」,進一步規范收費公路的審批、設置和管理工作。要堅持以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的原則,完善健全「統貸統還」制度,減少當前二級收費公路的發展規模。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對通行費收費的監管,全面實施計重收費。開展清理違規減免特權車、人情車通行費專項工作。貫徹國文件精神,加強養路費徵收管理。(五)提高節能降耗水平,加快創新型交通行業建設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落到實處,切實轉變交通增長方式,加快創新型交通行業建設。1、充分發揮交通科技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快交通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加快交通行業專網基礎建設,完善公路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交通安全保障信息平台、交通科技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建設。加快高速公路管理和應急處置中心建設。逐步實現政務信息資源數字化、內部公過程無紙化和對外審批服務網路化等功能。2、加強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交通專業技術人員和創新人才培養平台建設,創新管理幹部隊伍、專業技術人員培養機制,著力培養行業高層次科技領軍人才。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開展事業單位實名制、幹部聘任制以及專業技術職務方面的改革工作。積極推進幹部崗位管理工作。加強技術性人才的普及和培養,建設交通人力資源支持保障體系,進一步提高創新能力。3、切實轉變交通增長方式。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環境保護政策,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落實到交通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各個環節,以節約土地資源為重點,繼續開展環保公路示範工程建設,推動交通預算項目績效評價試點工作。以節能降耗為重點,積極開展交通節能和新產品、新技術推優活動,改進技術裝備,逐步淘汰高耗能、污染大、安全性能低的車輛、船舶,提高交通運輸對資源、能源的使用效率。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增收節支,努力降低成本。4、建立交通節能管理體系。認真落實加強節能工作的指導意見,健全節能工作組織體系。大力發展交通循環經濟,推進工業廢物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擴大廢棄路面材料的回收利用,研發推廣能源代替、材料再生等新技術,促進交通能源消費結構升級。(六)提高交通安全監管能力,全面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著力構建水上、道路和基礎設施建設全方位交通安全監管機制,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建設,健全完善責任制。1、加強交通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照《公路交通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不斷完善公路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切實提高交通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深入開展公路水路交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風險普查和監控,加快交通應急平台建設,完善應急預案,提高事故預防、處理和人命救助能力。2、加強水上安全監管。繼續完善重點水域、重點船舶、重點時段和重點環節的監管措施,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長效機制。繼續深化渡口渡船安全、低質量船舶專項整治,督促鄉鎮船舶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加強旅遊船舶安全管理。加強海事監管隊伍建設,理順海事管理體制。3、推進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按照「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加強道路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鼓勵客運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安裝客運車輛GPS系統、客運站危險品電子檢測系統等安全設施,逐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繼續組織好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危橋改造工程及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4、加強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繼續深化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完善重大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開展行業施工安全技術研究,規范施工操作規程。加強對施工現場、材料預制廠、爆破物品庫房、工人生活區的監管,做到抓關鍵,早預防。5、加強交通安全從業人員管理。加快交通行業關鍵技術崗位職業資格制度建設,重點建立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船舶檢驗人員、機動車檢測維修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注冊管理制度,推進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七)加強交通法制和行業文明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十一五」精神文明指導意見和交通文化建設綱要,進一步完善依法治交環境,完善行業文明建設長效機制,為交通改革發展提供保證。1、加快交通法制建設步伐。做好國務院和自治區《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規范通行費收支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按照新的《交通法規制定程序規定》的要求,加快相關法規的修訂和起草工作,推動交通立法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實行交通行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穩步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2、深入開展「學樹創」活動。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主線,扎實推進群眾性行業文明創建活動,提高交通職工的整體素質。圍繞迎接黨的十七大,繼續組織開展學習陳剛毅、包起帆、孔祥瑞等先進典型活動,弘揚新時期交通行業精神,宣傳黨的十六大以來交通發展成就,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大力開展「知榮辱、講正氣、樹新風、促和諧」、「共鑄誠信交通」等主題實踐活動,豐富群眾性創建活動,提升全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水平。3、開展「文明執法」主題活動。加強交通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規范交通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加強作風建設,不斷強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意識,倡導「負責、創新、協作、廉政」精神,積極推進執法隊伍作風轉變、職能轉變、工作方法轉變。4、加強交通文化建設。培養交通文化建設示範單位,組織實施「五個一工程」。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交通文化協會、體育協會的作用,努力形成具有濃郁交通行業特點、體現交通行業價值理念和符合時代要求的交通文化。要加強基層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經常組織開展一些形式多樣、職工喜聞樂見、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廣大交通幹部職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進職工的全面發展。5、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黨政負責人要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不斷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將綜治工作納入到工作目標考核之中,堅持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完善防控機制,落實防控措施,妥善處置各類糾紛和矛盾,各級交通公安機關要繼續發揮在綜治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並有針對性地積極開展打擊各種危害公路交通事業發展的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交通系統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努力構建和諧交通、平安交通。(八)加強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繼續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加強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把住源頭,健全具有交通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努力打造廉政交通。交通系統各級幹部要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即:勤奮好學、學以致用;心繫群眾、服務人民;真抓實干、務求實效;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顧全大局、令行禁止;發揚民主、團結共事;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一是加強廳直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總結在重點項目部建立臨時黨委的成功經驗,逐步加以推廣完善。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堅持不懈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工作。二是繼續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工程招投標等六個環節作為重點,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推進商業賄賂治理工作。把治理商業賄賂與貫徹落實、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強化內部管理和加強自身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互相支持和促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營造抵制商業賄賂的輿論氛圍。三是加大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確保行政權力運行公開透明,逐步擴大政務公開的覆蓋面,不斷提高政務公開的質量和水平。在全面公開的基礎上,要把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社會監督,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四是加大政風行風建設力度,繼續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嚴防出現反彈,進一步加強對征地拆遷補償費和農民工工資到位情況的監督,保證不拖欠。五是完善廉潔從政教育監督機制,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制約,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集體研究決定的制度。繼續加強和深化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⑶ 如何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
在地方財政緊張、基建壓力大的背景下,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錢從何而來,《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頒布。《意見》中明確提出,在政府投入基礎之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營機
制改革,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
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
題的決定》中也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
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
在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城市基礎建設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經走得很遠。北京市發改委近期表示,將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
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 6個領域成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引進社會資本
1300億元。武漢市也出台了《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資參與公路、橋梁、隧道、
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民間資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這些資本特別重要。
⑷ 交通運輸各領域如何深化改革
面對新階段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交通運輸穩發展的基本面沒有變,但發展條件和環境正在發生深刻復雜變化;交通運輸轉方式調結構的任務十分緊迫,推進轉型升級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交通運輸深化改革的難度前所未有,面臨體制機制障礙等突出問題;交通運輸惠民生的要求日益提高,改進和提升服務質量是一項重要而長期的任務。綜合分析形勢任務,立足於交通運輸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更好地實現交通運輸科學發展,服務好「兩個百年目標」,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全面深化改革,集中力量加快推進「四個交通」發展。
加快發展綜合交通是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交通運輸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快發展智慧交通是推進交通運輸管理創新的重要抓手,是提升交通運輸服務水平的有效途徑,也是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的重要支撐。加快發展綠色交通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基本要求,是轉變交通運輸方式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交通運輸與資源環境和諧發展的應有之義。加快發展平安交通是以人為本的本質要求,是服務民生的最大前提,也是實現交通運輸科學發展的基礎條件。綜合交通是核心,智慧交通是關鍵,綠色交通是引領,平安交通是基礎,「四個交通」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了推進交通運輸現代化發展的有機體系。
加快推進「四個交通」發展,根本還是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來實現。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制定分類推進改革的實施方案,不斷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前和今後一個時間,要以五個方面的重點改革為牽引,帶動全面深化改革的順利推進。一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二是深化交通投融資體制改革。三是深化公路水路管理體制改革。四是深化交通公共服務改革。五是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
2014年的改革任務繁重而艱巨,要圍繞推進五項改革,深化公路建設管理、養護管理和內河管理、事業單位等重點領域改革,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制度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同時,明年的工作要圍繞8個方面展開。一是繼續穩步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完善綜合交通網路體系。二是保持交通運輸運行平穩有序,著力提升運輸服務質量和水平。三是推進科技創新,加快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四是堅持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增強交通運輸可持續發展能力。五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設,提高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和應急保障水平。六是加快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提高交通運輸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七是加快推進互聯互通和「走出去」戰略,推動交通運輸開放發展。八是推進宣傳思想文化建設,加強行業文明和反腐倡廉建設。
⑸ 地方交通基建投資將超過2萬億嗎
日前有媒體評論稱,多地爭建交通項目背後,是巨大的資金投入,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地方交通基建投資計劃累計規模也超過2萬億元。
上述意見還提出,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湖北省鐵路建設,對新建和存量鐵路項目,積極探索採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建設和運營,大力推行投資+EPC(工程總承包)等鐵路建設投融資模式。
⑹ 如何推進交通運輸事業快速發展
改革創新是推進交通運輸科學快速發展的不竭動力。
要積極探索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企業振興戰略,充分發揮交通企業推進行業發展的主體地位和主力軍作用;要推進執法、路政、養護等管理體制改革,以改革促發展、激活力、增效益;要創新發展模式,把擴大對外開放與內部挖潛結合起來,公商協同,以商補公;要加強政策研究,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干線公路、水路運輸場站等公益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強科技創新,強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完善和提升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應急救援、公共服務的信息化水平;要大力推進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繼續深化「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試點城市建設,加快實施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程」,在公路建設養護、運營管理、道路運輸等領域大力推廣材料循環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要加快高速公路電子支付和ETC不停車收費系統推廣應用,大力推進城市公交和計程車管理服務系統、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和信息資源整合與服務工程建設。
⑺ 國發2015年 60號文件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強薄弱環節建設,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建設、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為此,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切實降低准入門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調結構、補短板,服務國家生產力布局,促進重點領域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二)基本原則。實行統一市場准入,創造平等投資機會;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和方式,發揮引導帶動作用;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杠桿作用。
二、創新生態環保投資運營機制
(三)深化林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森林經營和採伐管理制度,開展森林科學經營。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權承包關系,放活林地經營權,鼓勵林權依法規范流轉。鼓勵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還林林地林權依法流轉。減免林權流轉稅費,有效降低流轉成本。
(四)推進生態建設主體多元化。在嚴格保護森林資源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林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生態建設項目。對社會資本利用荒山荒地進行植樹造林的,在保障生態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發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等生態產業。
(五)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過委託治理服務、託管運營服務等方式,由排污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程度。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環境監測服務。建立重點行業第三方治污企業推薦制度。
(六)積極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規范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加快調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加快在國內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匯交易,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者參與碳配額交易,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調整不同經濟主體利益,有效促進環保和節能減排。
三、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農業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農業、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資主體。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小型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資產由農業用水合作組織持有和管護。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社會資本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八)保障農業、水利工程投資合理收益。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設施和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獲取供水水費等經營收益;承擔公益性任務的,政府可對工程建設投資、維修養護和管護經費等給予適當補助,並落實優惠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設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繼承、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徵收、徵用或佔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
(九)通過水權制度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快建立水權制度,培育和規范水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流轉方式,允許各地通過水權交易滿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建設等方式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深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進一步促進農業節水。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變化及社會承受能力等適時調整,推行兩部制水利工程水價和豐枯季節水價。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
四、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轉變。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經營,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污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
(十二)積極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政府可採用委託經營或轉讓—經營—轉讓(TOT)等方式,將已經建成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轉交給社會資本運營管理。
(十三)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把有條件的縣城和重點鎮發展為中小城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選擇若干具有產業基礎、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的縣城和重點鎮推行試點,加大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引入市場機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價格機制。加快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實行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資機制
(十五)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用好鐵路發展基金平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充分利用鐵路土地綜合開發政策,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按照市場化方向,不斷完善鐵路運價形成機制。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按照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推進蒙西至華中、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等引進民間資本的示範項目實施。鼓勵按照「多式銜接、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節約集約」的原則,對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車輛段上蓋進行土地綜合開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資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多元籌資的公路投融資模式,完善收費公路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多渠道籌措建設和維護資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十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運、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發展「航電結合」等投融資模式,按相關政策給予投資補助,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港口、內河航運設施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盈利狀況較好的樞紐機場、干線機場以及機場配套服務設施等投資建設,拓寬機場建設資金來源。
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強能源設施投資
(十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建設。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和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業主招標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常規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具備核電控股資質主體承擔核安全責任的前提下,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核電項目投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核電設備研製和核電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風光電、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項目和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進入清潔高效煤電項目建設、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領域。
(十九)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區域主幹電網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電網工程。將海南聯網Ⅱ回線路和滇西北送廣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等項目作為試點,引入社會資本。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分布式電源並網工程、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
(二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支持民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幹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鐵路運煤干線和煤炭儲配體系建設。國家規劃確定的石化基地煉化一體化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
(二十一)理順能源價格機制。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2015年實現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並軌,逐步放開非居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落實頁岩氣、煤層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政策。盡快出台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適時調整煤層氣發電、余熱余壓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冷、熱、電價格市場化。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適時調整完善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政策。
七、推進信息和民用空間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多元化
(二十二)鼓勵電信業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盡快修訂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研究出台具體試點辦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寬頻接入網路建設和業務運營,大力發展寬頻用戶。推進民營企業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工作,促進業務創新發展。
(二十三)吸引民間資本加大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引入民間戰略投資者。推動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間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制發展。
(二十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民用遙感衛星數據政策,加強政府采購服務,鼓勵民間資本研製、發射和運營商業遙感衛星,提供市場化、專業化服務。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衛星導航地面應用系統建設。
八、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會事業公立機構分類改革。積極推進養老、文化、旅遊、體育等領域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以及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符合條件的醫療事業單位改制,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機構改革。將符合條件的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
(二十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盡快出台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各地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時,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各級政府逐步擴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將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二十七)完善落實社會事業建設運營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落實非營利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機構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十八)改進社會事業價格管理政策。民辦教育、醫療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與公辦教育、醫療機構相同的價格政策。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醫療、養老服務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九、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
(二十九)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認真總結經驗,加強政策引導,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保護、基礎設施等領域,積極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夥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切實控制和防範財政風險。健全PPP模式的法規體系,保障項目順利運行。鼓勵通過PPP方式盤活存量資源,變現資金要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三十)規范合作關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管理辦法,盡快發布標准合同範本,對PPP項目的業主選擇、價格管理、回報方式、服務標准、信息披露、違約處罰、政府接管以及評估論證等進行詳細規定,規范合作關系。平衡好社會公眾與投資者利益關系,既要保障社會公眾利益不受損害,又要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
(三十一)健全風險防範和監督機制。政府和投資者應對PPP項目可能產生的政策風險、商業風險、環境風險、法律風險等進行充分論證,完善合同設計,健全糾紛解決和風險防範機制。建立獨立、透明、可問責、專業化的PPP項目監管體系,形成由政府監管部門、投資者、社會公眾、專家、媒體等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機制。政府要與投資者明確PPP項目的退出路徑,保障項目持續穩定運行。項目合作結束後,政府應組織做好接管工作,妥善處理投資回收、資產處理等事宜。
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三)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礎性建設。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生態環保、農林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政府投資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四)改進政府投資使用方式。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投資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根據不同項目情況,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建設。抓緊制定政府投資支持社會投資項目的管理辦法,規范政府投資安排行為。
十一、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三十五)探索創新信貸服務。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熱、發電、污水垃圾處理等預期收益質押貸款,允許利用相關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鼓勵金融機構對民間資本舉辦的社會事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十六)推進農業金融改革。探索採取信用擔保和貼息、業務獎勵、風險補償、費用補貼、投資基金,以及互助信用、農業保險等方式,增強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農林業企業的貸款融資能力和風險抵禦能力。
(三十七)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積極作用。在國家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加大對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努力為生態環保、農林水利、中西部鐵路和公路、城市基礎設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三十八)鼓勵發展支持重點領域建設的投資基金。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民間資本採取私募等方式發起設立主要投資於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等領域的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內的財政性資金,通過認購基金份額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大力發展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等融資工具,延長投資期限,引導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用於收益穩定、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採用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通過債券市場籌措投資資金。推動鐵路、公路、機場等交通項目建設企業應收賬款證券化。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規發行債券,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創新。各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快重點領域建設,同時要加強宣傳解讀,讓社會資本了解參與方式、運營方式、盈利模式、投資回報等相關政策,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充分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切實發揮好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指導意見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重點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詳解國發60號文全文內容
詳解國發60號文全文內容
國發60號文附件
國務院
2014年11月16日
⑻ 中辦2015年52號文件
徵用或佔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
(九)通過水權制度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快建立水權制度,培育和規范水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流轉方式,允許各地通過水權交易滿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建設等方式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深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進一步促進農業節水。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變化及社會承受能力等適時調整,推行兩部制水利工程水價和豐枯季節水價。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
四、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轉變。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經營,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污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
(十二)積極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政府可採用委託經營或轉讓—經營—轉讓(TOT)等方式,將已經建成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轉交給社會資本運營管理。
(十三)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把有條件的縣城和重點鎮發展為中小城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選擇若干具有產業基礎、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的縣城和重點鎮推行試點,加大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引入市場機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價格機制。加快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實行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資機制
(十五)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用好鐵路發展基金平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充分利用鐵路土地綜合開發政策,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按照市場化方向,不斷完善鐵路運價形成機制。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按照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推進蒙西至華中、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等引進民間資本的示範項目實施。鼓勵按照「多式銜接、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節約集約」的原則,對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車輛段上蓋進行土地綜合開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資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多元籌資的公路投融資模式,完善收費公路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多渠道籌措建設和維護資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十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運、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發展「航電結合」等投融資模式,按相關政策給予投資補助,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港口、內河航運設施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盈利狀況較好的樞紐機場、干線機場以及機場配套服務設施等投資建設,拓寬機場建設資金來源。
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強能源設施投資
(十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建設。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和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業主招標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常規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具備核電控股資質主體承擔核安全責任的前提下,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核電項目投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核電設備研製和核電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風光電、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項目和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進入清潔高效煤電項目建設、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領域。
(十九)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區域主幹電網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電網工程。將海南聯網Ⅱ回線路和滇西北送廣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等項目作為試點,引入社會資本。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分布式電源並網工程、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
(二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支持民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幹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鐵路運煤干線和煤炭儲配體系建設。國家規劃確定的石化基地煉化一體化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
(二十一)理順能源價格機制。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2015年實現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並軌,逐步放開非居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落實頁岩氣、煤層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政策。盡快出台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適時調整煤層氣發電、余熱余壓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冷、熱、電價格市場化。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適時調整完善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政策。
七、推進信息和民用空間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多元化
(二十二)鼓勵電信業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盡快修訂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研究出台具體試點辦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寬頻接入網路建設和業務運營,大力發展寬頻用戶。推進民營企業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工作,促進業務創新發展。
(二十三)吸引民間資本加大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引入民間戰略投資者。推動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間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制發展。
(二十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民用遙感衛星數據政策,加強政府采購服務,鼓勵民間資本研製、發射和運營商業遙感衛星,提供市場化、專業化服務。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衛星導航地面應用系統建設。
八、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會事業公立機構分類改革。積極推進養老、文化、旅遊、體育等領域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以及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符合條件的醫療事業單位改制,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機構改革。將符合條件的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
(二十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盡快出台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各地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時,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各級政府逐步擴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將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二十七)完善落實社會事業建設運營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落實非營利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機構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十八)改進社會事業價格管理政策。民辦教育、醫療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與公辦教育、醫療機構相同的價格政策。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醫療、養老服務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九、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
(二十九)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認真總結經驗,加強政策引導,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保護、基礎設施等領域,積極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夥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切實控制和防範財政風險。健全PPP模式的法規體系,保障項目順利運行。鼓勵通過PPP方式盤活存量資源,變現資金要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三十)規范合作關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管理辦法,盡快發布標准合同範本,對PPP項目的業主選擇、價格管理、回報方式、服務標准、信息披露、違約處罰、政府接管以及評估論證等進行詳細規定,規范合作關系。平衡好社會公眾與投資者利益關系,既要保障社會公眾利益不受損害,又要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
(三十一)健全風險防範和監督機制。政府和投資者應對PPP項目可能產生的政策風險、商業風險、環境風險、法律風險等進行充分論證,完善合同設計,健全糾紛解決和風險防範機制。建立獨立、透明、可問責、專業化的PPP項目監管體系,形成由政府監管部門、投資者、社會公眾、專家、媒體等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機制。政府要與投資者明確PPP項目的退出路徑,保障項目持續穩定運行。項目合作結束後,政府應組織做好接管工作,妥善處理投資回收、資產處理等事宜。
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三)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礎性建設。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生態環保、農林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政府投資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四)改進政府投資使用方式。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投資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根據不同項目情況,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建設。抓緊制定政府投資支持社會投資項目的管理辦法,規范政府投資安排行為。
十一、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三十五)探索創新信貸服務。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熱、發電、污水垃圾處理等預期收益質押貸款,允許利用相關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鼓勵金融機構對民間資本舉辦的社會事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十六)推進農業金融改革。探索採取信用擔保和貼息、業務獎勵、風險補償、費用補貼、投資基金,以及互助信用、農業保險等方式,增強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農林業企業的貸款融資能力和風險抵禦能力。
(三十七)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積極作用。在國家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加大對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努力為生態環保、農林水利、中西部鐵路和公路、城市基礎設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三十八)鼓勵發展支持重點領域建設的投資基金。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民間資本採取私募等方式發起設立主要投資於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等領域的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內的財政性資金,通過認購基金份額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大力發展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等融資工具,延長投資期限,引導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用於收益穩定、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採用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通過債券市場籌措投資資金。推動鐵路、公路、機場等交通項目建設企業應收賬款證券化。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規發行債券,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創新。各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快重點領域建設,同時要加強宣傳解讀,讓社會資本了解參與方式、運營方式、盈利模式、投資回報等相關政策,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充分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切實發揮好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指導意見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重點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詳解國發60號文全文內容
詳解國發60號文全文內容
國發60號文附件
國務院
2014年11月16日
⑼ 交通運輸安全生產9項重點、6項難點具體內容是什麼
摘要 以下為9項重點,
⑽ 鐵路投融資政策改革總體思路是什麼 了解5點改革內容
1、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多方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
按照「統籌規劃、多元投資、市場運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鐵路發展規劃,全面開放鐵路建設市場,對新建鐵路實行分類投資建設。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鐵路。研究設立鐵路發展基金,以中央財政性資金為引導,吸引社會法人投入。鐵路發展基金主要投資國家規定的項目,社會法人不直接參與鐵路建設、經營,但保證其獲取穩定合理回報。「十二五」後三年,繼續發行政府支持的鐵路建設債券,並創新鐵路債券發行品種和方式。(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工商總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
2、不斷完善鐵路運價機制,穩步理順鐵路價格關系。
堅持鐵路運價改革市場化取向,按照鐵路與公路保持合理比價關系的原則制定國鐵貨運價格,分步理順價格水平,並建立鐵路貨運價格隨公路貨運價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制。創造條件,將鐵路貨運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增加運價彈性。(發展改革委負責)
3、建立鐵路公益性、政策性運輸補貼的制度安排,為社會資本進入鐵路創造條件。
對於鐵路承擔的學生、傷殘軍人、涉農物資和緊急救援等公益性運輸任務,以及青藏線、南疆線等有關公益性鐵路的經營虧損,要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補貼機制。在理順鐵路運價、建立公益性運輸核算制度之前,為解決中國鐵路總公司建設項目資本金不足、利息負擔重等問題,考慮到鐵路運輸公益性因素,中央財政將在2013年和明後兩年對中國鐵路總公司實行過渡性補貼。(財政部、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
4、加大力度盤活鐵路用地資源,鼓勵土地綜合開發利用。
支持鐵路車站及線路用地綜合開發。中國鐵路總公司作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其原鐵路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可採取授權經營方式配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依法盤活利用。參照《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統籌安排鐵路車站及線路周邊用地,適度提高開發建設強度。創新節地技術,鼓勵對現有鐵路建設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進行綜合開發。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繼續劃撥;開發利用授權經營土地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向中國鐵路總公司以外的單位、個人轉讓的,應當依法辦理出讓手續。地方政府要支持鐵路企業進行車站及線路用地一體規劃,按照市場化、集約化原則實施綜合開發,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負責)
5、強化企業經營管理,努力提高資產收益水平。
中國鐵路總公司要堅持企業化、市場化運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改善經營、增收節支,依託干線鐵路陸續開通、運力大幅增長等有利條件,千方百計擴大市場份額,依託運輸主業開展物流等增值服務,力爭客運年均增長10%以上、貨運實現穩步增長。建立完善成本核算體系、績效考核體系,有效控制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要在抓緊清理資產的基礎上,全面開展資產評估工作,摸清底數,盤活存量,優化增量,增強企業自我發展能力。要抓緊實現建設項目投產運行,做好站點設施和運營設備的配套,充分發揮鐵路網路整體效益,提高增量資產收益。(中國鐵路總公司、財政部、鐵路局負責)
6、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形成鐵路建設合力。
中國鐵路總公司、地方政府等項目業主要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建設方案、資金籌措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等前期工作。中國鐵路總公司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施工監管和運營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運行安全。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加快項目審核,加快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鐵路建設,確保「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鐵路重點項目及時開工,按合理工期推進。銀行等金融機構要根據自身承受能力繼續積極支持鐵路重點項目建設。中國鐵路總公司繼續享有國家對原鐵道部的稅收優惠政策,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對鐵路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