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租賃方式」下的固定資產能提折舊嗎
「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要視同自有資產計提折舊。
其折舊由出租方計提,承租方只交租金就行了
按照目前有關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對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其融資為目的購買,然後再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件中長期出租給該承租人使用。
融資租賃具有的基本特徵是:由承租人選定擬租賃投資物件,由出租人出資購買;具有不可解約性,承租人無權單獨提出以退還租賃物件為條件而提前終止合同;所有的融資租賃交易的絕對期限,在一年以上。
更通俗的解釋:
融資租賃就是你和對方簽訂合同,你租用對方的固定資產,按合同你出租賃費,租期到期後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就屬你
② 融資租入資產折舊是怎麼回事
融資租入資產折舊是企業租入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折舊政策應和自有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資定一樣,折舊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
確定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折舊期應視租賃合同而論,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企業將會取得資產的所有權,即可認為企業擁有該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該資產的使用壽命作為折舊期間,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企業是否能夠取得租賃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中兩者較短者作為折舊期。
③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折舊能否允許一次性加計扣除
您好:
不可以一次性加計扣除。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所稱購進,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融資租入不屬於購進,因此不能享受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的優惠政策。
④ 融資租賃出租人計提折舊嗎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出租方不再計提折舊,承租方計提折舊。因為融資租賃方式下,出租人將與固定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也隨之轉移給承租人。所以按照會計核算的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視為承租方的一種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⑤ 融資租賃折舊的抵稅問題
政策支持在融資租賃發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各個地區的區域性政策對於促進該地區融資租賃發展更是起著決定性作用。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融資租賃折舊的抵稅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也就是說,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方式下,作為設備實際使用人的承租方,由於設備是以其名義購買,能夠取得購買設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設備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設備的實際使用人向融資租賃公司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也不確認出售環節的應納稅所得額。
有了一般納稅人資格,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進項可以抵扣。應納稅額=銷項-進項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准: ①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②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達到以上標准,除規定不可認定一般納稅人的企業,都要認定一般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但個人除外。)新辦企業,雖然沒有達到標准,但也可以申請認定。
稅抵稅
增值稅是對增值額所徵收的一種稅,而且納稅人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抵扣進項稅額(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能抵扣),比如: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原材料150 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稅額25500元(在開票之日起90日內經過稅務部門認證),合計購進總金額為175500元,經過加工、組裝後成為一台設備,假設銷售收入是234000元,其中金額是200000元,銷項稅額是34000元,那麼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該交納增值稅為:34000-25500=8500元,按照實際交納的增值稅,這個8500元相當於增值部分(200000-150000)×17%=8500元。
上面只是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小規模納稅人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那麼也不是問題中購買時是4%,交稅時是1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購買原材料時要麼是問題中所提到的購買的時候交了4%的稅,而組裝成設備後出17%的稅,問題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時取得的是普通發票,銷售時不可能按照17%交稅。
補充:關於成本核算的問題,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是有區別的,主要區別在於:
例如: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同時分別從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一小規模納稅人同樣購進原材料15萬元,這里不談能抵扣稅金,就單獨計算原材料的采購成本。
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那裡購進原材料,由於對方可以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15萬元的原材料的金額(記入“原材料”科目賬戶的金額)是:150000/(1+17%)=128205.13元;
同樣從小規模納稅人購買15萬元的原材料,由於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提供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提供稅務部門代開的徵收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抵扣6%的稅金,那麼15萬元的原材料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記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額是:150000/(1+6%)=141509.43元,很明顯,總價15萬元的原材料從不同的納稅人那裡購進,原材料的采購成本相隔13304.3元;
上面已經很清楚了,在過去很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發生業務時,只考慮稅收的差額,認為只要在稅收上讓出所謂的11%(其實這種計算也是錯誤的,這里就不舉例說明)就可以了,殊不知在原材料的采購成本上吃了虧,有的人還不知道。
大的支出,超過2000元記入固定資產,小於2000直接記入管理費用 .
只要是一般納稅人,收到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可抵扣.
購貨時分錄:
借:固定資產(管理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現金)
應交稅金=銷項稅-進項稅(可以抵扣的稅)
備註:如果銷項稅大於進項稅要繳稅,反之留底下月抵扣。
⑥ 融資租賃設備折舊年限
法律分析: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一般按照如下原則進行確定:
1、如果能夠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尚可使用年限作為折舊年限。
2、如果不能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一般為租賃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⑦ 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如何計提折舊
首先需要計算融資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其金額等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和融資租入設備公允價值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費用,因為涉及折現,所以需要知道折現率,由於租賃內含利率未知,所以可以採用租賃合同利率,如果仍無法取得則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根據上述利率將未來現金流量予以折現到租賃期開始日並和租賃設備公允價值比較,取二者較小者。因為不涉及初始直接費用,所以融資租賃設備入賬價值即等於上述較小金額。
由於涉及租賃到期優惠購買條款,可以合理預見租賃期結束承租人將購買該租賃資產,所以設備的折舊期間為從租賃期開始日至設備使用壽命終結。也不存在擔保余值的問題,所以折舊只需要找融資租賃資產入賬價值和設備使用壽命計算折舊就可以。
另外,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應當注意,如果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採用設備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需要重新計算折現率,其值應當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與未擔保余值之和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出租人初始直接費用之和。
租賃期開始日的會計處理(因為條件不完全,所以就不列出計算結果了,你可以參照上述文字自行計算):
借: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銀行存款
未確認融資費用攤銷
借: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
租賃資產折舊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
貸:累計折舊
⑧ 融資租賃如何計提折舊
隨著融資租賃行業的快速發展,融資 租賃合同 糾紛的數量也在以驚人速度急劇增長。那麼融資租賃要如何計提折舊呢?下面是由我分享的融資租賃如何計提折舊,希望對你有用。
融資租賃如何計提折舊
一、平均年限法
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二、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 方法 。計算時先計算出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目前最常用的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就是這種方法。
三、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原值減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的分數計算年折舊額,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殘值)╳可使用年數÷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年折舊額=應計提折舊總額×年折舊率
四、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固定資產帳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額=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12
年折舊額=每年年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最後2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預計凈殘值)÷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二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殘值後的凈額平均分攤。
融資租賃的風險因素
產品市場風險
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
金融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
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 渠道 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貿易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 措施 ,如信用證支付、運輸 保險 、商品檢驗、商務仲裁和信用咨詢都對風險採取了防範和補救措施,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 企業管理 的 經驗 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技術風險
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融資租賃的法律法規
我國法律對融資租賃的解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1)分期付款是一種買賣交易,買者不僅獲得了所交易物品 的使用權,而且獲得了物品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租賃行為,盡管承租人實際上承擔了由租賃物引起的成本與風險,但從法律上講,租賃物所有權名義上仍歸出租人所有。
(2)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 賃中租賃物所有權屬出租人所有,因此,作為出租人資產納入其資產負債表中,並對租賃物攤提折舊,而承租人將租賃費用計入生產成本。分期付款購買的物品歸買主所有,因而列入買方的資產 負債表並由買方負責攤提折舊。
(3)上面兩條導致兩者在稅務待遇上也有區別。融資租賃中 的出租人可將攤提的折舊從應計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則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則是買方可 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買者還能將所花費的利息 成本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此外,購買某些固定資產在某些西方國家還能享受投資免稅優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於交易物品的經濟壽命期限,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則往往和租賃物品的經濟壽命相當。因此,同樣的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所獲得的信貸期限要長。
(5)分期付款不是全額信貸,買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貸款的—部分;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全額信貸,它對租賃物價款的全部甚至運輸、保險、安裝等附加費用都提供資金融通。雖然融資租賃通常也要在租賃開始時支付一定的保證金,但這筆費用一般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額要少得多(例如在進出口貿易中買方至少需現款支付15%的貸款)。因此,同樣一件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提供的信貸總額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夠提供的要大。
(6)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時間上也有差別。後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還有一寬限期,融資租賃一般沒有寬限期,租賃開始後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通常留有殘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對租賃物任意處理,需辦理交換手續或購買等手續。而分期付款交易的買者在規定的分期付款後即擁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處理之。
(8)融資租賃的對象一般是壽命較長、價值較高的物品,如機械設備等。
⑨ 融資租賃計提折舊年限
法律分析:一、如果承租期滿,承租人能夠取得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
二、如果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夠取得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一般為租賃期限)。
企業租入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折舊政策應和自有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資定一樣,折舊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確定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折舊期應視租賃合同而論,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企業將會取得資產的所有權,即可認為企業擁有該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