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益為什麼在繳納企業所得稅調整時要調減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應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債券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四)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五)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5%,共9級。
2、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稅外,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以保護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債券投資則此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溢價時)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折價時)
2.可供出售債券的利息計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只需替換總賬科目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
(1)如果是股權投資
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期末公允價值低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反之即可。
(2)如果是債券投資
①期末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如果是低於則反之。
②需特別注意的是,此公允價值的調整不影響每期利息收益的計算,即每期利息收益用當期期初攤余成本乘以當初的內含報酬率來測算。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一般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當初公允價值凈貶值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如果為債券工具,因價值上升反沖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如果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見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講解。
6.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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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計算所得稅時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本質上沒有多大區別,但實際核算上卻差別較大,這給企業在會計核算的先擇上留有餘地,也給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帶來相關影響。
一、在初始計量上的區別.1、股票。初始計量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交易費用的處理上,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按其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取得時,按其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若包含已宣告但未發放的股利其核算一樣,都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2、債券。則按債券的面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支付的價款中若含已宣告的利息,則借記:「應收利息」,貸記「銀行存款」等,其差額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與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相似。
二、在持有期間的會計核算區別
1、若為股票,在持有期間取得的股利,宣告之日都記為借:應收股利,貸記投資收益。在資產負債表日,若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則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低時則作相反分錄。若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時,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低於帳面價值時,則作相反分錄。
2、若為債券,確定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時,在資產債表日,按票面金融乘票面利率,借記應收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確定為按可借出售金融資產時,則要看該債券是什麼類型的,若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則按票面利率計算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差額部分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若為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金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金融,貸記「投資收益」,其差額部分記入「可供出售金額資產—利息調整」
三、在出售時的區別
若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期帳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其差額記入「投資收益」,同時將在資產負債表日已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部分記到「投資收益」中。若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金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帳面余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應計利息、利息調整)」,將該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已記入「資本公積—其他公積」的累計變動額轉出,其差額記入「投資收益」
四,上述不同的核算方法,則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選擇。
在股票投資(短期,僅以交易出售為目的)時,可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在資產負債表日,前者將對企業利潤產生影響,後者不對企業利潤產生影響,這將給企業利潤帶來調整空間。若這部分利潤也徵收企業所得稅,勢必將影響到國家稅收。
4.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遞延所得稅的問題。
目前所得稅准則採用的是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是以資產負債為基礎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資產負債日公允價值變動是沒有計入當期損益,但計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本身這個資產項目價值,這一項在會計上和稅法上的價值產生差異,所以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這公式不完全對,原因即上述,未計入損益項目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也不計入損益項目,如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動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也計入資本公積。
5.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所得稅問題
你說的這個情況應當計入遞延所得稅負債總額,但是不應影響所得稅費用。
根據會計准則要求,除了稅法明確規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外,企業應當對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但是准則中又規定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和企業合並中獲得的資產負債不應當確認所得稅費用,但是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科目中既包含了計入損益的遞延所得稅也包含了計入權益的遞延所得稅,所以在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總額的時候要把它計進去。
我理解的的意思就是計入損益中的交易形成遞延所得稅影響所得稅費用,因為所得稅費用是根據本年的利潤計算出來的,影響損益的交易必然影響利潤,因此就影響所得稅費用了。計入權益則不影響利潤,所以對所得稅費用不影響。
計算所得稅費用的公式:「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中的遞延所得稅是這樣計算的:
遞延所得稅=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或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
上面提到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者負債都是不包含企業合並和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的,無論是期初期末還是增加額都不包含,在計算的時候應當把這一塊單獨摳出來。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形成的遞延所得稅需要在相關的資產或負債處置的時候在轉出來。比如在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時候,應當同時結轉相應的資本公積,同時把對應的遞延所得稅也一起結轉出來。
6.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要計提增值稅嗎
答:需要,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計提增值稅。營改增之後轉讓金融資產是需要繳納增值稅了,而且是差額徵收,即買賣的價差。
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應交稅金--增值稅
交易性金融資產
7.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所支付的傭金及印花稅應如何處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所支付的傭金及印花稅應沖減其賣價所得計入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
貸:相關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長期股權投資准則確認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企業根據投資性房地產准則確認的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租金收入和處置損益,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核算。
根據新會計准則,處置投資性房地產的收益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的損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處置損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證券公司自營證券所取得的買賣價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7)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時納稅處理擴展閱讀:
投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還應按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