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信託業發展歷史有哪些
中國的信託業始於20世紀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專業信託投資機構——中國通商信託公司,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託總局。新中國建立至1979年以前,金融信託因為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信託沒有能得到發展。
1979年10月,國內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此後,從中央銀行到各專業銀行及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紛紛辦起各種形式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88年達到最高峰時共有1000多家,總資產達到6000多億,佔到當時金融總資產的10%。
我國信託業發展的幾起幾落有其客觀原因:
誕生時缺乏基礎,一是缺乏一定的市場需求和經濟基礎。「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是信託的基本功能,因此信託生存的首要條件是有「財」可理。建國以來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採取的是高積累、高投資、低工資、低收入的政策,民間基本上無可理之財。二是缺乏健全的社會信用基礎。
信託「以信任為基礎」,信任關系的確立和穩定是信託賴以生存的土壤。我國社會信用關系尚缺乏剛性,信用鏈條十分脆弱,契約意識較差;總體而言,信用基礎仍十分薄弱,制度建設滯後,不完備。
直到2001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正式施行,我國的信託制度才初步確立。在此之前沒有一部專門的信託法,也無其他明確信託關系的法律規范。這使信託機構的活動長期缺乏權威的基本准則,令信託業的發展陷入歧途。這些年來,信託公司主要從事銀行存貸業務、證券業務和實業投資業務,沒有集中到「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主業上來。
2. 信託業發展前景
1、嚴監管將繼續,信託規模將進一步下降
2018年,受到嚴監管、去通道等因素影響,信託資產規模增速出現了近十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降幅達10%。雖然信託細則比預期的有所放鬆,但是仍難以扭轉嚴監管的大趨勢,可以預見2019年信託資產管理規模還會延續2018年下降趨勢,信託通道業務規模將進一步縮小,「去通道」、「去杠桿」效果將進一步顯現出來。隨著前兩年信託項目到期的大規模清算及新增規模的減少,2019年預計降幅會較2018年有所擴大。
2、面臨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挑戰
2018年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橫空出世,堪稱「萬能牌照」,投資幾無禁地。未來,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落地將深刻影響我國資管行業,大信託業的經營將更多元化。理財子公司使信託公司的「牌照紅利」減弱,信託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面臨更激烈的競爭。就購買渠道、投資門檻和投資的便利程度而言,銀行理財子有絕對的競爭優勢,就資產端而言,信託在獲取優質非標資源和通道業務方面都將受到嚴重影響,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單一資金信託規模將面臨大幅度下降。但信託在信託制度、非標投資管理經驗和放貸資質方面仍具有優勢,短期內不會對信託業造成巨大沖擊。
3、本源業務將繼續發展壯大
信託的本源就是受託服務,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進行投資組合的配置,從信託起源以及英美發達國家的實踐看,以服務客戶為導向的信託將成為主流。在我國實踐中,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通常是先確定信託投資項目後,再向合格投資者發行信託產品,未來新型的服務信託很可能是基於電子賬戶的發展和場景化金融的擴展,是電子版、低門檻的家族信託,更加有效地服務客戶、服務實體、服務同業,降低服務的資金門檻。
慈善信託和家族信託是業內公認的本源業務,是信託業轉型的重要陣地,是獲得長期低成本資金的關鍵,也是信託業務部門的「自有資金」,擴寬了信託公司的業務方向。若是能上規模,將建立全新的資產配置業務模式,並且形成良性互動,為進一步對接高凈值人士的理財、傳承、保險和慈善創造信任基礎、合作條件和合作流程。
4、財富管理將繼續成為發展重點
相較於銀行、證券公司有自己的網點,產品營銷能力一直是信託公司的短板,銷售能力不足影響了信託產品的募集速度,以前資金來源大多是同業資金,許多信託公司並未建立自己的營銷渠道,2017年後半年,在嚴監管態勢下,同業資金來源驟減,在市場和監管環境發展改變後,就非常被動。2018年多家信託公司都將財富中心建設作為轉型的目標。未來,隨著信託回歸本源業務步伐的加快,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和居民財富的累積,以家族信託為代表的財富管理類信託業務發展空間巨大,將會為信託行業帶來穩定的利潤增長點,並持續注入轉型發展的創新動力。
5、轉型的配套發展需要跟上
信託業的很多創新業務沒有大規模發展起來,究其原因,多是受信託公司自身體制、思維的局限,需要自上而下,從戰略高度做出轉變,也需要前後台一起努力,需要共識、堅持和投入。一流的服務應對應一流的流程,業務流程應跟得上行業和公司的發展的需要,對於新的業務,風控標准和業務流程要持續進行優化,專業能力、專業的團隊和專業流程須持續深化發展。須轉變原來作為持牌金融機構的賣方心態,站在服務客戶的角度,梳理流程、改進標准,把服務客戶的流程優化、智能化,將是打破原來信託生態、融入新的信託生態的重要基礎支撐。
6、信託科技是重要風口
金融機構大多提供同質化的服務,金融業競爭必定是金融服務的競爭,誰的服務好、產品豐富、申贖方便,誰就在下一輪競爭中就搶佔先機。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很多金融服務都集成在手機APP上,對於信託公司而言,建立基於電子信託賬戶的綜合金融服務,是信託業轉型的重要利器,也是消費金融、現金管理等業務開展的基礎條件。
3.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4. 當今社會應該如何普及個人信託業務
所謂個人信託,是指委託人(指自然人)基於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信託機構),使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影響個人信託業務普及的因素有很多,下面具體說說。
普及個人信託業務具體方法:
一、加快轉型步伐。
在未來,信託公司的業務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私募投行業務,信託公司在以後仍然要把私募投行業務作為自己的主要業務,但需要優化和轉型;
其次,對另類資產管理,在我國這項業務還是一塊處女地;
第三,私人財富管理,信託公司以後也應該在私人財富管理方面下工夫,給高凈值個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二、信託公司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
第一,要提高資產獲取能力。信託公司應該進一步培養專業化的人員,通過更專業的技術獲得更多的投資資產;
第二,提高風險管理能力。董事會和風險管理委員會認真負責,保證風險管理部門的獨立性;
第三,提高專業投資能力,最重要的是獎罰分明以聚集一批優秀的人才;
第四,提高投後的管理能力,做到全方位的為客戶服務;
第五,加大產品的研發與篩選能力。建立開放式產品平台,引入外部產品,積極拓展新的產品線,為客戶帶來更高的服務體驗。
三、加強對信貸風險管控和投資者保護力度。基於信託業務特點和風險分析,監管機構應確保信託公司的杠桿率在合理的水平,且隨著房地產泡沫的嚴重,盡量引導信託公司降低在房地產市場的投入,並要求信託公司的產品可以經受住壓力測試;其次還要鼓勵民營資本進入信託業,加強競爭,有利於盤活整個行業,並盡量用備案制代替審批制。
四、明確礦產資源戰略儲備的法律地位
制定儲備法是各國實施礦產資源儲備制度的前提,也是實施礦產資源儲備戰略的重要保障。國外礦產資源儲備立法主要有3種形式:
綜合儲備立法:其主要特徵是儲備對象比較廣泛,重要戰略物資和關鍵物資都包括在內,礦產資源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行業儲備立法:其特徵是國家制定的與礦產資源相關的行業、產業法中規定了礦產資源儲備的內容,不同種類礦產資源儲備的法律規定相應地分散在有關的行業和產業法中。其優勢在於儲備與產業相結合,便於實施和操作。
戰略礦產單獨立法:它是針對重要的戰略礦產制定專門的儲備法律。
五、政府儲備與民間儲備並存
國外礦產資源儲備主要有兩種實現方式:
以美國為代表的由國家財政支持建立國家儲備;
開始將民間儲備作為儲備的主體,然後逐步增加政府儲備比重,實現政府與民間儲備相結合。
六、穩定的儲備經費來源
建立礦產資源儲備體系需要大量的資金。國家石油儲備資金由政府通過徵收石油稅的方式予以保證,民間石油儲備資金是由各企業將其納入產品成本之中籌措的。
5. 如何發展信託
近年來,信託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信託行業信託資產總額持續攀升。前瞻網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房地產信託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2年,信託行業資產總額達到了7.47萬億元,相比上年提高55.27%。伴隨著信託行業快速發展,信託行業兌付危機頻頻爆發。
2012年以來,信託行業信託產品兌付風險的暴露日漸頻繁,尤其是在房地產信託領域,信託兌付危機頻頻出現,數家大型信託公司接連曝出信託產品兌付危機,涉及金額都非常大,反映出信託產品市場風險積聚比較嚴重,部分風格激進、業務集中、兌付時間集中的公司面臨著較大風險。
信託業頻頻爆發的兌付危機折射出了信託業發生的深層次困境。從我國信託行業業務結構變化情況來看,融資類業務佔比近年來雖然有所下滑,但是依然占據主要部分,截至2012年末,信託行業融資類業務佔比依然高達48.87%。
由於我國信託行業業務結構以借貸融資為主,所以信託公司在經濟周期波動和轉換過程中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管理壓力,借貸融資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兌付(償付)風險日益突出。
融資性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缺乏流動性,缺少風險定價、風險轉移、風險緩釋機制,所以一旦經濟下行,信託行業融資類業務將面臨很大的兌付風險。而且,由於信託行業面臨著剛性兌付的「潛規則」,所以融資類業務的兌付風險全部轉入了信託公司內部,一旦出現兌付問題,信託公司就要想辦法進行兜底處理完成兌付。
在不健康的業務結構和「剛性兌付」的雙重壓力下,信託行業發展顯得「異常脆弱」,一旦經濟下行,很多信託公司將面臨著巨大的兌付壓力,事實上,很多兌付風險依然沒有暴露,而且在不斷集聚。
從商業銀行的經營情況來看,截至2013年3月末,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達到5243億元,同比增長20.7%,不良貸款率0.99%,比年初上升0.02個百分點。這已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來,不良貸款余額連續六個季度反彈,未來一段時期不良貸款規模可能還會繼續攀升。商業銀行尚且如此,作為風險承受程度更高的信託行業,面臨的兌付危機可想而知。
信託行業步入了調整期,行業發展亟需轉型。從中國經濟金融發展趨勢來看,我國的信託公司發展空間依舊廣闊,盡管要經歷轉型期帶來的痛苦,以及承受來自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壓力,但是轉型也是信託行業尋求可持續發展的不二選擇。
前瞻網認為:信託行業需要尋求經營戰略的重新定位,未來可選的經營戰略轉型方向包括:專業私人財富管理信託公司、專業的金融信託服務機構、以投資管理為主的專業信託公司、綜合性的信託公司、金融控股集團等。
信託公司都應該選擇自身的轉型道路,盡管轉型道路選擇可以不同,但是無論如何,信託公司都應當在專業投資(資產)管理能力和高凈值客戶的服務能力方面尋求提高和突破,從而實現信託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6. 我國信託行業發展都經歷了哪些階段呢
信託在國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70年代末,目前信託業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一起構成現代金融四大支柱。幾十年的發展歷程從不同角度有著不同的劃分方式,最近看到長安信託常務副總裁方灝的一個劃分,你可以參考下。
長安信託方灝認為信託行業主要分成四個階段:2002年之前處於摸索階段,混亂、主營不清晰;2002年至2008年處於回歸主業的階段,尋找業務模式、行業定位;2009年至2015年處於黃金時代,信託公司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中的很重要的一個投融資渠道;而從2016年至今,信託行業正處於白銀時代,該階段信託公司在作為國家經濟重要的投融渠道基礎上,要更加側重於考慮社會財富的管理和配置需求,進入再轉型、再定位、再創新階段。
7. 信託的核心崗位是什麼呢
關於信託有沒有前途這個問題,我比較贊同這位前輩的說法,在此分享給你。 「在網上看到很多人在討論什麼是信託,充斥著各種各樣的理解和來自不同視角的闡述。2007年來中信面試的時候,幾乎不知道什麼是信託,只能背誦《信託法》中的定義;2008年略有心得之… 顯示全部 關於信託有沒有前途這個問題,我比較贊同這位前輩的說法,在此分享給你。
「在網上看到很多人在討論什麼是信託,充斥著各種各樣的理解和來自不同視角的闡述。2007年來中信面試的時候,幾乎不知道什麼是信託,只能背誦《信託法》中的定義;2008年略有心得之時,可以亢奮地說幾個小時;而今卻簡化為2個字而已——平台。我偏向於:對於信託從業者而言,信託是一個平台、一個可以整合多種金融工具和社會資源的平台、一個披著金融外衣並持有合法金融牌照的資源整合平台,沒有任何的屬性。信託全靠人把各種資源要素在信託平台上有機整合,包括資金、資產、各類服務機構等等,這也是信託對於從業者的魅力之所在——具有很強的創造性和自主性。最近這幾年,我愈發覺得資源是信託團隊能否做大做強、長遠發展的關鍵要素,很簡單,信託公司只給你一個平台或者說一面旗幟,沒有資源,有再牛的整合技術也是空談;找不到項目,身懷絕技也無用武之地。當然,資源只是必要條件,信託的優劣卻還取決於人性、知識和技術等。」
8. 什麼是 信託直投
是信託公司為了轉型設立的投資公司,進行PE也就是私募股權投資
9. 信託公司的運作方式是怎樣的
總的來說,信託抄是一種法律行為襲,信託,是指信託人(受託人) 接受他人委託,以自己的名義代他人(委託人) 購銷或寄售商品,並取得報酬的法律行為。[1]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是一種制度安排。這也解釋了雖然我國有專門從事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同時,現在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都在從事類信託業務,因為信託本身只是一種制度。 簡單來講,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委託的法律關系,委託人把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對財產進行管理並為受益人獲得收益。 從這個定義來看,信託公司應該是先有了錢(或其他財產),再想怎麼把這些財產增值,例如國外比較多的家族信託。但是國內的信託目前的狀態恰恰相反,在信託制度之下,現在的信託公司更多的充當了一個實業投行的角色,就是先有了各種融資項目,把項目做成產品再募集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