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理融資是什麼意思
是指賣方申請由保理銀行購買其與買方因商品賒銷產生的應收賬款,賣方對買方到期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保理銀行要求下還應承擔回購該應收賬款的責任。
【拓展資料】
商業保理是一整套基於保理商和供應商之間所簽訂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資、信用風險管理、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服務。具體是指銷售商將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為其提供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等綜合性商貿服務。
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受讓供應商的應收賬款並且代替采購商付款。如果采購商無法付款,保理商則付款給供應商。保理合同是指不論是否出於融資目的,供應商為實現應收賬款分戶管理、賬款催收、防範壞賬中的一項或多項功能,將已經或即將形成的應收賬款(以下簡稱「應收賬款」,根據上下文也可能指部分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的合同。
建立工作機制。試點地區商務主管部門為商業保理行業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分別會同天津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濱海新區、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工作機制。加強准入管理。商業保理公司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投資,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申請設立商業保理公司,應當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擁有具有保理業務運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管人員。應建立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管理制度,健全相關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定期將業務開展情況報主管部門。商業保理是個商業機密頗多的神秘行業。「從事應收賬款業務,涉及行業頗多凡是所有涉及貿易賒銷的企業都會需要保理公司。」隨著市場的發展,賒銷在交易中越來越普遍,這為保理業務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場基礎。
2. 反向保理支付工程款什麼意思
是保理商向供應商支付保理融資款,然後再向債務人進行債務清償。
反向保理也是保理業務,是發生在保理商與債務人之間的保理業務。債務人將其與債權人形成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保理商在取得應收賬款後,向債權人直接發放保理融資款。即便是反向保理,也必須具備正向保理的構成要素,比如真實的基礎交易應收賬款的轉讓以及保理融資款的發放等等。因此,保理商將反向保理與正向保理同等視之。
3. 保理融資遵循哪些原則
商業保理作為一種金融服務,其產品設計即是為客戶提供保理服務的解決方案。該金融服務方案不僅要滿足客戶的金融需求,還需要滿足內部的風險管理、操作、合規、財務等方面的要求,是一項綜合性、創造性的工作。在實踐中,客戶的情況和需求千差萬別,標準的保理產品可能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供應鏈金融工具種類繁多,不同的工具適合不同的客戶需求,也需要進行區分和組合應用。同時,保理業務是基於真實交易項下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開展的,在產品設計中如何進行風險的把控也至關重要。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保理產品設計的原則。
1.應收賬款有效轉讓是前提
應收賬款的有效轉讓包括以下幾個含義:
①應收賬款必須已經形成,且無法律瑕疵;
②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收賬款的轉讓必須有效通知債務人;
③保理商須對應收賬款對應的回款資金流進行控制,例如確認買方知悉付款賬戶變更為保理商賬戶;
④對特定債務人在保理服務期間內的應收賬款應全部轉讓,使保理商取得「唯一債權人」的法律地位,原債權人脫離應收賬款債權債務關系。
在進行保理產品設計時,要考慮應收賬款的形成過程、轉讓過程、回款過程,再考慮供應鏈上各企業的信用、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流向及價值創造過程,從而設計出既滿足客戶需求,又符合內部風險管理規定的保理產品。
2.保理融資的自償性是出發點
希望通過保理業務進行融資的客戶,通常缺少足以作為融資擔保的資產,欠缺獨立的還款能力。而保理融資的自償性可以彌補賣方信用不足的問題。保理融資的自償性,是指保理商以真實貿易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為授信依據,通過債權的轉讓而對賣方發放保理預付款,從而加快企業的現金周轉。
信息不對稱使保理商更相信保理融資自償性的技術安排。由於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企業對自身的經營狀況、市場環境、交易對手情況等信息的了解會遠勝過保理商等第三方機構,保理商在面對客戶時,傾向於預先假設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特別是在面臨信用等級較低的貿易型企業時,保理商更加難以識別其信用風險。由於在貿易過程中,資金流和物流均有其特定的流動規律,保理商利用控制現金流和物流的技術手段可有效降低融資風險。
保理融資的自償性為貿易企業營造了較為有利的融資條件,使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得到顯著的增強,能夠較為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實現普惠金融的理念。在保理產品設計中,時刻牢記保理融資的自償性,可以設計出風險更低、運行更順暢的保理業務方案。
4. 保理融資款本息是什麼
保理融資款本息就是保理融資(Factoring),是指賣方申請由保理銀行購買其與買方因商品賒銷產生的應收賬款。
賣方對買方到期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保理銀行要求下還應承擔回購該應收賬款的責任,簡單的說就是指銷售商通過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分為有追索與無追索兩種。
前者是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在追索應收帳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銷售商)追索未付款項,後者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只能向應收帳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比較適合有真實貿易背景、合法形成應收帳款的貿易企業。
保理費是銀行開展保理業務收取的費用。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帳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
拓展資料:
保理融資也會比商業銀行貸款困難得多。銀行管理非常嚴格,他們提供有競爭力的利率和商品化的信貸服務,因此,除了少數情況之外,創業者能夠很容易預計出貸款的成本和期限。保理融資就沒這么規范了,但部分的承購業務是由較小的、非傳統的出借人開展的,這個領域缺乏足夠的監管,承購方的質量、可靠性和信譽差異很大。
之所以有越來越多的創業企業採取這種昂貴、風險較大的融資方式,原因很簡單:這通常是他們能夠獲得現金的惟一渠道。如果你打算走這條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盡職調查:承購方從事這項業務有多長時間、公司總部和分支機構的分布、管理團隊的背景等;從他們當前的客戶那裡了解反饋;通過網路搜索、相關政府機構等途徑調查針對他們的投訴和訴訟。另外,如果你感覺無法信任承購方,要相信直覺,不要找他借錢。
5. 商業保理的融資渠道有哪些
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融資途徑具體有以下幾種:
1、融資租賃: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2、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
3、不動產抵押:如抵押房產等不動產。
4、股權轉讓:進行股權出讓引入新的合作者
5、提供擔保: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
6、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
7、互聯網金融平台。
6. 中國銀行企業網銀應收賬款保理池融資支持大池融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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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融資租賃保理業務中的法律問題
融資租賃保理業務中的法律問題
引導語:融資租賃公司與國內商業銀行開展的國內保理業務,是指根據雙方保理合同約定,租賃公司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給銀行,銀行支付租賃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資款項,並作為租金債權受讓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下面是其中的相關法律問題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一)關於法律適用
國際保理業務主要依據國際保理業務慣例和當事人協議。目前國內還沒有明確的保理立法,只能適用合同法有關債權轉讓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當事人約定或法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
2、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的不發生效力
3、債權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比如擔保權利);
4、債務人對合同的抗辯權可以向債權受讓人主張。
上述規定雖然是國內保理業務的基本法律依據,但保理業務涉及的其他內容,比如保理業務承辦機構是否須有特定資質要求、融資租賃保理業務中承租人未付租時銀行是否有權向租賃公司追索及應履行程序、銀行按多個租賃保理期間向租賃公司收取融資費的性質、租賃物所有權保留和處理問題等諸多內容,均沒有直接法律規范。新頒布的《物權法》規定應收帳款可質押,質權自信貸徵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對於應收帳款出讓登記尚無明確規范。
(二)關於保理業務承辦機構
目前國內保理業務由商業銀行直接承辦。在國際保理業務中,除銀行做保理商外,還有獨立的保理專業公司(註:很多是銀行開辦的子公司)。對於除銀行外的其他機構是否可承做保理業務,是否需要規定開辦條件和資質要求,以及行業監管,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
(三)關於保理業務操作問題
1、關於保理合同條款
保理合同是租賃公司與銀行之間確立保理法律關系、規定具體權利義務責任的基本法律文件。保理合同應結構清晰,條款明確簡潔,概念前後統一,便於操作和鎖定有關風險。
保理合同通常包括如下內容:合同主體、用語定義、應收租金債權范圍和金額、銀行發放的融資款(基本收購款和追加收購)金額和發放條件、保理期間和保理費用(融資費、逾期支付違約金、手續費、追索費用等)、各方陳述與保證、租賃合同及債權轉讓通知等提交、承租人租金歸還、監管帳戶設立、錯誤支付的處理、銀行對租賃公司追索、回購款的支付、違約責任、合同生效與變更、法律適用和管轄等。
2、關於融資款和保理費用
保理作為一種融資手段,與信貸一樣,銀行和保理公司都需要計算各自要收取和支付的費用,以衡量、比較盈利空間或者融資成本。保理業務涉及的支付款項主要有銀行向租賃公司發放的融資款、租賃公司向銀行交納的保理費用(如融資費、保理手續費、逾期支付違約金、追索債權的訴訟和仲裁費用)、回購款等。
根據不同租賃公司、不同租賃項目、不同銀行、不同地區融資利率水平、不同承租人等多種因素,上述費用項目取捨和金額高低均有不同。各項費用計算是保理業務操作最重要內容,直接關繫到租賃公司成本負擔和銀行盈利空間,因此,無論是何項費用,均應寫明費用名稱、用語概念定義、計費基礎、計算方法(公式)、期限起訖、費率等,避免產生理解和操作歧義。
關於銀行向租賃公司發放的融資款:應明確其計算基礎(應收租金債權或租賃成本等)、融資比例或金額等。
關於銀行向租賃公司收取的保理費用:不同筆保理業務存在不同收費項目和標准。有的僅按照人民銀行貸款利率或者上下浮動收取一筆或多筆融資費,有的還要加收逾期支付違約金、保理手續費等。
因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應收租金債權存在多個履行期,按照各租金到期日時的融資款(收購款)余額,保理銀行比照同期貸款利率(或上下浮動比例) 按各保理期間向租賃公司分別計取融資費。應注意約定各保理期間起訖、收購款余額計算方法等,避免余額本身、以及與逾期違約金等計算重復。
在發生承租人拖欠到期租金時,有的銀行再按照逾期天數比照貸款罰息利率向租賃公司收取違約金,應注意明確計費基礎。
銀行一般要求租賃公司承擔追索租賃債權的訴訟仲裁等有關費用,應注意費用項目應明確具體,避免“辦理保理業務過程中一切費用”等一攬子兜底條款。
3、關於各方法律風險規避
鑒於沒有明確的保理法律規定,無論對於銀行還是租賃公司,保理業務法律風險防範都是置關重要的。
(1)從租賃公司角度看
——建立無追索權保理
銀行設立有追索權保理是為規避承租人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障措施,但對於出租人來說,當承租人不還租時,就面臨須回購銀行已付但尚未收回的融資款問題。租賃公司可選擇銀行認可的承租人、設立其他擔保等風險控制措施,嘗試與銀行建立無追索權保理。比如選擇保理銀行統一授信管理下的承租人,銀行對承租人比較了解,認可其有較好的財務狀況,相對而言就可能願意承擔承租人信用風險。租賃合同一般都有承租人或第三方向租賃公司提供保證或物權擔保。依照合同法,擔保權利作為從權利與應收租賃債權一並轉讓給銀行,擔保人要在原擔保范圍內向銀行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租賃公司可為銀行設定其認可的擔保,與銀行協商設立無追索權保理。
——保留租賃物權
從法理看,租賃公司轉讓的是應收租金債權,租賃物權與債權相獨立,債權轉讓後,租賃公司仍應享有租賃物所有權。租賃公司應避免保理合同約定租賃物處分權轉讓等條款。租賃公司可以與租賃物供應商協商,當承租人不還款導致租賃公司須向銀行履行回購義務時,供應商保證回購租賃物並按照約定估價方法,向租賃公司支付購買款。
——對銀行承擔義務應限制在一定范圍內
保理銀行通常為租賃公司設定較多義務,部分設定義務已超越了租賃合同項下出租人義務,且覆蓋了出租人日常全部經營活動,均要處於銀行監督控制之下。租賃公司違反任何義務、對銀行的承諾和保證,均構成違約,銀行可立即追索和終止合同。依據合同相對性,保理合同約定的租賃公司履行租賃合同義務,不能超越租賃公司與承租人租賃合同項下出租人義務。對於與履行保理合同無甚重要的日常經營事項,建議不列入義務范圍。
(2)從銀行角度看
——建立有追索權保理規避承租人信用風險。
——設立其他擔保。租賃公司的租賃物權可以設定擔保,並與供應廠商設定回購變現。銀行應注意審查擔保物權不存在權利瑕疵和爭議。銀行還可要求租賃其他擔保。
如果銀行直接受讓租賃合同項下擔保權利,應注意審查其真實性,並在履行時注意依法行使追索權利,避免擔保時效瑕疵。
——注意審查保理合同一般性法律問題。比如應收租金債權具有可轉讓性,是未到期債權,具有合法性,債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比如未被租賃公司質押,未發生其他糾紛,未被第三人主張代位權等。
——盡量避免租賃合同履行爭議對保理合同的影響,可以要求承租人出具對租賃物質量、交貨等無異議聲明。
——設立應收租金監管帳戶,保障承租人不還租或租賃公司不回購時,銀行有權從各監管帳戶直接扣收。
有的合同約定:應收租金債權轉讓後,當承租人錯誤支付租金至租賃公司帳戶時,租賃公司和保理銀行建立信託關系,保理銀行是委託人,該筆付款立即成為保理銀行財產。但依據信託法,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和受託人自身財產。委託人僅享有信託受益,除非信託關系消滅,否則信託財產不能當然成為委託人財產。因此,就承租人錯誤支付款項能否成立信託,其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綜上,融資租賃保理是租賃公司重要融資渠道,也是銀行獲得保理收益的一項較好的中間業務,其與租賃物資產擔保、供應商回購等業務相結合,推動了租賃業的發展。鑒於保理相關法律尚不完善,保理業務各方當事人在操作中應細化各合同條款,防範和規避法律風險。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法。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8. 保理與貼現的區別
發票貼現是指金融公司以低於票面價值的折扣購買選定的發票。發票貼現可以立即向公司提供現金,而不是等待發票結算。它往往被用作短期資金的偶然來源,而不是經常性的現金來源因此,當出現短期現金流問題時,發票貼現可以通過加速應收款項的現金流入來幫助管理應收款項。
保理是指金融公司接管公司應收賬款管理的商業安排。這將包括向客戶開發票、核算銷售和收取欠款因素將預付現金對一家公司的未償金額。如果客戶要求,也可以提供壞帳保險(無追索權保理)。
保理可以通過保理公司提供的專業知識幫助管理應收賬款這可能導致壞賬減少、應收賬款水平下降、用於追查慢付款方的管理時間減少,以及利用貿易供應商因應收賬款現金可用而提供的早期結算折扣。
9. 保理業務中,融資企業是用什麼資產進行融資
用應收賬款復。
企業應收賬款的數制據往往能直接反映企業的生產銷售規模、企業效益、財務狀況等等信息,與企業的發展和存亡息息相關。而近年來,全國各行業應收賬款居高不下,嚴重影響企業的資金周轉,使處於債務鏈中的企業無法正常經營、舉步維艱,甚至走向破產倒閉。所以,做好應收賬款的管理已經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中非常重要的問題。究竟該如何監控應收賬款發生以及如何處理企業的不良債權?從法律角度在預防應收賬款風險、合法手段追收賬款、取證等方面都需要注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產生很多應收賬款,甚至發生欠款糾紛,企業可能因此遭受損失。雲圖供應鏈金融,深耕供應鏈金融領域多年,幫助眾多中小企業實現供應鏈融資,其根據實踐經驗,將詳細分析企業商帳催收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希望能夠給企業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所幫助。雲圖@供應鏈金融%算是不錯的。關注「雲圖金融」每天獲取供應鏈金融干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