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項目的風控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結構化設計還有什麼
1、收益率
收益率是信託產品的基本要素,信託產品的收益率是指信託合同中約定的該信託產品受益人可能獲得的預期收益率。由於信託產品不能承諾保底收益,因此信託公司通常以預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資者展示產品收益水平。以融資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為例,一般情況下投資人的預期收益加上受託人信託報酬、銀行保管費、財務顧問費等信託費用後的總和即為融資方承擔的總融資成本。
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主要受市場資金面、政府監管力度及產品本身情況影響,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資金面松緊。投資者可以根據同期銀行間拆借利率和國債利率水平來判斷資金面松緊。一般來說,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與市場變動是同步的,如果市場資金面寬松,企業融資渠道多樣化,融資利率就會下降,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也會下降;如果市場資金面緊張,企業融資渠道變窄,融資成本則會上升,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也會上升。
(2)產品自身特徵,包括信託期限、投資領域、資金運用方式、項目綜合風險等。關於信託期限,一般來說項目期限越長,則產品的預期收益率越高,按照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原理,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投資期限越長,承受的流動性風險就越大,相應要求的收益率也就越高。關於投資領域,通常情況下投資於房地產、礦產等高利潤行業的信託項目收益較高,而基礎設施信託項目、證券投資類、陽光私募類信託項目收益率相對較低。資金運用方式上,同一項目如果採用股權或權益投資的信託方式,則會給出較高的預期收益率水平。對於項目綜合風險,一般需要結合融資方實力、風控措施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判,項目的綜合風險越高則信託預期收益率也會相應越高。
2、產品期限
產品期限是信託產品另一個基本要素,信託產品的期限是指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成立日至信託終止日之間的時間長度,一般在信託合同中體現為一個固定的期限。有的期限是以「M年+N年」的形式出現,通常是指在信託存續期限達到M年時,如果滿足信託合同約定的延期條件(比如信託財產未完全變現),信託則可延期N年。信託產品期限與投資期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般情況下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即為信託產品的信託期限,但是對於設置開放期且開放期內可以申購贖回的信託產品,投資期限則可能會短於信託期限。比如一個信託項目信託期限是3年,在信託計劃每滿1年開放,則投資該信託計劃的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可能為1年、2年、3年。
信託經理在設計信託產品期限時通常會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資金需求方的需要。目前市場上大部分信託項目為類固定收益類產品,通常為項目導向型,不同類型的項目資金周轉時間不同,因此對融資期限的需求也就不同。一般來說,PE類項目及基礎設施類項目的期限較長,房地產開發項目次之。另外,資金需求方的資金調度能力和再融資渠道也會影響產品期限的設計。
(2)監管要求。如2007年頒布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期限不少於一年。
(3)投資者偏好。由於時間越長,未來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資項目,因此信託期限大多數在2年半之內。當然,不同地區的投資者風險偏好不同,如一些中小城市的部分投資者可以承受期限較長的信託產品。由於不同投資者對期限的偏好不同,所以信託產品的期限設計會影響到投資者的數量、多樣性和市場集中度,進而影響到產品流動性。因此信託經理在設計信託產品期限時也會重點考慮投資者偏好。目前市場上的信託產品期限一般在1-3年,比較適合希望通過中期投資獲得穩定收益的理財客戶。
信託期限作為信託產品投資的重要考慮要素,與其他要素之間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互為條件的。從投資者角度考慮,選擇一個理財產品是在綜合考慮其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後作出的選擇。由於目前市場上沒有活躍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市場,因此影響信託產品流動性的主要因素即為信託期限。在沒有設置開放期的信託產品中,信託期限越長流動性越差,但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率一般會相對較高。而信託產品的安全性是與流動性成反比的,信託期限越長,其未來面臨的不確定性越大,信託產品面臨的風險也會越大,安全性就會相對降低。當然除此之外,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還需綜合考慮產品類型、風控措施等方面。
交易結構要素更多地體現在信託經理進行產品設計的前期思路中,而風險控制措施要素則貫穿於信託產品設計和運行的始終。
3、交易結構
交易結構是對信託期限、收益率、資金運用方式、投資領域、風控措施等各個信託產品要素的架構和組合。我們可以形象的把交易結構理解成是把信託產品的「人、物、事」連接起來的機制。「人」即為信託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等;「物」即為信託財產,其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同時由於資金運用方式不同也有所區別;「事」即為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財產(如資金或財產權等)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運用,並實現受益人信託利益的一系列行為。
不同類型的信託產品交易結構有所不同,籠統的說,資金信託的交易結構通常是指信託資金在進行投融資操作時的進入和退出方式以及相關的保障措施。例如,股權質押信託交易結構是受託人將投資人(即委託人)交付的資金用於給融資方發放貸款,或者受讓其持有的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融資方於信託期限內或信託期限屆滿之時償還信託本息,或者回購信託公司受讓的股權收益權。同時,融資方或第三方以其持有的金融股權質押給信託公司,為其到期還款義務提供質押擔保。又如,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的交易結構為委託人(分為優先順序委託人和次級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將其投資於證券市場,由投資顧問進行投資管理,並通過預警、止損線的設置進行風險控制。結構化證券信託的受益人預期收益有差別,一般優先順序受益人獲得固定預期收益,次級受益人為優先順序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提供補償並分享超額收益。
財產權信託或者應收賬款流動化模式多用於基礎設施信託產品的設計,其交易結構為政府平台公司將承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產生的對地方政府的應收賬款信託給信託公司,成立財產權信託,同時信託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由合格投資者認購財產信託的信託受益權(交納認購資金的合格投資者成為信託的認購人和受益人),信託公司將所募集資金直接支付給平台公司。信託計劃存續期內,由地方政府向信託公司支付應收賬款,以實現項目的信託受益權。
通過一定要素的組合和架構,信託產品的基本結構就成型了。而要完成整個產品的設計和交易過程,在流程方面還需經過多個環節,包括前期項目論證、方案設計、信託文件擬制、審批、報備、相關合同簽訂、產品營銷推介與資金募集、資金運用、項目跟蹤管理、收益分配、到期清算等各個階段。
4、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控制措施是信託產品設計中的核心,信託項目風險控制貫穿項目審查、產品設計、到期兌付等從項目篩選到項目終止的各個階段,如項目審查階段通過遴選交易對手、盡職調查、中台獨立審查進行風險控制;產品設計中通過抵押質押擔保等手段及交易結構設計進行風險控制;信託到期後通過資管公司接盤、股東協調等措施應對可能的風險。
本節將要介紹的風險控制,是針對信託產品設計階段通過抵押擔保、結構化設計等手段來防範信託產品風險的措施。信託產品的主要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未能履行約定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如在貸款信託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市場風險是指未來市場價格(利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等)的波動可能導致信託財產損失的風險,如在證券投資信託產品中表現為由於投資標的股票價格的波動可能導致信託財產價值波動的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信託產品到期時信託財產不能夠及時或者按照合理的價格進行變現的風險。操作風險,是指由於不完善或違規的內部操作過程、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而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
關於信用風險,主要採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法》,法定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信託產品通常採用保證、抵押、質押這幾種擔保方式。主要包括:
(1)保證擔保,通常為融資企業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為其做保證擔保,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對於政信合作項目,近年來有地方政府向信託公司出具承諾函或者由同級人大出具將還款事宜列入財政預算的文件,以向信託公司提供「擔保」,但由於政府機關不屬於合格的擔保主體,這種擔保不具有法律效力。
(2)抵押、質押。常見的有房地產抵押、土地抵押、動產抵質押、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通常打折比率較低,一般為評估價值的3到5折。房產和土地抵押是常見的不動產抵押,足額的不動產抵押是很多項目得以操作的核心保障措施。另外,動產和權利質押在信託產品的設計中也常有涉及,但動產質押最大的缺陷在於其可移動性和難以控制,部分抵押物變現能力較差且折舊較快;擔保法中規定的權利質押,在信託公司近幾年的實際操作中幾乎都有涉及,上市公司股票變現能力較強常成為質押標的,另外未上市公司股權、應收賬款、各種收費權也成為質押物。
關於市場風險,如在信託產品中,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通常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此類產品在風險控制措施上,主要採取結構化設計、預警點及止損點設置、分散投資等方式來控制風險。具體包括:
(1)結構化設置,結構化證券信託的受益人通常有兩種不同的受益主體,即優先順序受益人和次級受益人,優先順序受益人認購優先順序信託單位,獲取固定的預期收益率,有些獲取少部分浮動收益率,優先順序受益人一般為普通投資者;而次級受益人認購次級信託單位,獲取剩餘超額浮動收益,一般由私募機構等投資顧問充當,其按一定比例認購的信託資金作為保底資金,如果發生虧損,這部分資金將首先承擔虧損。
(2)預警、止損,一般來說預警線是在全覆蓋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以給次級受益人追加保證金的時間,止損線一般覆蓋優先受益人的全部信託利益及應付未付信託費用。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凈值進行實時監測,在觸及預警、止損點時分別進行補充保證金提醒或平倉操作。
(3)分散投資,證券信託一般通過投資比例、范圍的限制及逐日盯市制度來實現分散投資,以規避由於個別證券價格下跌導致的非系統風險。
關於流動性風險,通常採取到期控制或封閉運作方式控制現金流。如藝術品信託由於其到期處置時間較長,因此一般在信託計劃到期前6個月或3個月就要求投資顧問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並且不得再買入新的藝術品。而一些權益投資類項目通常通過賬戶管理(或監管賬戶)進行現金迴流控制。
關於操作風險的控制,信託公司通過嚴格制定業務流程、加強復核等方式來降低操作風險。不同類型的信託產品風險控制措施有所不同,但基本可以分為如下兩類,增信措施和流程式控制制措施。增信措施是指能夠增加現金流的措施,包括外部信用增級措施和內部信用增級措施,外部信用增級措施主要包括抵押、質押、擔保等措施,內部信用增級主要通過對信託受益權的分層設計來實現。流程式控制制措施一般是為保證信託公司與交易對手約定的操作事項能夠順利執行而採取的措施,如強制執行公證、賬戶監管等措施。
5、流動性
前面兩期介紹了信託產品收益率、期限、風控措施和交易結構四個基本要素,這幾個要素可以認為是信託產品分析框架中的靜態指標,下面探討在產品誕生以後,受益人(投資者)如何將所持信託受益權變現,即所謂信託產品的流動性問題。
信託產品的流動性,可以理解為投資者將持有的信託受益權轉換為現金資產的難易程度,可以用變現時的最大損失來衡量,變現時的損失越大,變現就越困難,則其流動性就越弱。從信託產品成立到終止的各個階段,理論上信託受益權可以通過轉讓、贖回、終止分配或者質押貸款的方式轉換為現金資產,從而滿足投資者的流動性需求。
門檻高、收益高、風險較高、投資時間相對較長等特點是眾多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印象。信託資金門檻大多在100萬或300萬,投資時長多在1年以上。數據顯示,近三年發行的各類信託產品中,期限為1年以上(含1年)的信託產品佔比達90%以上,2年以上佔比接近一半。這意味著投資者認購大多數信託產品後,需要持有1年以上的時間才能收回本金及獲得收益。通常而言,除證券類等少量信託產品可以中途贖回外,大部分信託產品流動性比其他金融產品差。無法快速盤活資產從而提高流動性一直是信託產品的一個「短板」,信託行業就此提出了眾多解決方案,大致可以歸結為信託產品結構設計和市場構建兩個層面。
信託產品結構設計層面,可以在信託存續期間設置開放期,從而縮短投資者的投資期限,滿足其流動性需求。如平安信託推出的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該產品有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2個月5個投資期限,產品投資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銀行間債券以及低風險的固定收益類產品,產品風險較低、收益高於同期限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流動性強、並且無固定管理費,適合有短期資金配置需求的機構及個人投資者。這一類信託產品又被稱為資金池信託產品,通過「期限錯配、循環發行、匯集運作」,一方面實現了投資者的流動性需求,一方面又能保證信託財產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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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中信集團的項目有爛尾嗎
近日,多名投資人對時代財經表示,中信信託-深圳龍崗計劃部分產品從2月17日開始逾期,到7月14日投資人與中信信託見面,已經過去了整整147天,但事情依然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進展,相反,中信信託表現得比較樂觀。而他們卻害怕,剩餘的未兌付本金約57億元拿不回來。
中信信託有「信託一哥」之稱,巔峰時期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接近2萬億,但隨著風險事件的頻頻出現以及監管逐步趨緊,這位一哥的規模在近兩年迅速縮水,相當於每年壓降了一家小型信託公司。2021年,其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跌破萬億,相較2020年沒了2459億,與此同時,公司旗下有近10款信託計劃出現風險情況,其中房地產項目是違約大戶,到目前為止,共計6款地產信託產品違約。
業內人士擔心,如果這筆信託計劃不能如期兌付,除了讓外界懷疑中信信託的風控能力外,還將削弱公司聲譽,對其後續信託項目的開展增加阻力。
57億本金疑似無法兌付背後:招行代銷的同一項目產品提前清算
據了解,此次引發爭議的「中信信託-深圳龍崗計劃」,全稱「中信信託-深圳龍崗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所募集資金的最終用途是支持深圳龍崗深港國際中心的項目建設,開發建設方為新里程實業。
根據投資人提供的資料,該信託計劃於2020年7月17日成立,募集資金總規模為87億元,信託期限不超過36個月,分為ABCDE類產品,年化利率從6.7%到7.9%不等。投資人既可以通過中信信託財富部門認購,也可以通過中信銀行認購。
從過去的表現看,截至2021年底,A類和B類約25億元的產品兌付都還算順利,但本該於今年2月17日到期的產品,涉及本金12.94億元,卻暴露出了違約的風險。
時代財經日前報道稱,中信信託曾在上述產品到期的前一天,也就是2月16日,聯合項目方一起召開了線上投資人會議,方案是於到期日先行支付12.94億元本金的10%及部分利息,本息合計1.82億元,剩餘的展期到2024年。
展期後,市場一時間風聲鶴唳,令不少投資人感到迷茫,但也有一些投資人認為,按照展期方案的金額算下來,差不多每天有1000多萬元的回款,因此還比較樂觀,但自4月18日起,他們心理防線被徹底擊潰,因為從那天開始,項目方停止劃付資金。
深藍財經在中信信託4月29日披露的公告處了解到,3月4日-4月18日期間,項目方共計向該信託計劃劃付1.38億元,但因回款不及預期等因素影響,4月18日起停止劃付資金。
自那以後,投資人沒有收到過一分回款,反倒是生活一地雞毛,各有各的不幸:有投資人的家人生病,等著錢做手術;也有受疫情影響,收入波動,被銀行催著還房貸。
7月14日,3名投資人代表與中信信託方見面,商討產品兌付、後續解決措施等問題,但這次討論沒有取得什麼實質性的進展,也沒有任何承諾。截至目前,整個項目還剩57億元的本金尚未兌付。
此外,在這個信託計劃上,中信信託還面臨同一項目產品差別對待的爭議。有投資人稱,中信信託於今年3月底提前清算了一個名叫「招商-大運城」的信託計劃,該計劃由招商銀行代銷,所募得的資金同樣投向深港國際中心,開發建設方福建新里程投資公司,與「深圳龍崗計劃」的控股股東是同一家地產公司。不僅如此,招商-大運城信託計劃也是由深圳龍崗計劃的經理、團隊運作。
6次踩坑地產信託 近兩年規模共計縮水5954億
近兩年來,隨著房地產公司爆雷頻發,與房地產信託相關的產品屢屢發生兌付風險。數據顯示,2021年,房地產信託全年違約規模達917.11億元,占總違約規模的比例達61.34%。
傾巢之下,「信託一哥」也難以置身事外。經深藍財經不完全統計,自2021年以來,中信信託有近10款信託計劃出現風險情況,其中房地產項目是違約大戶,共計6款地產信託產品違約。
除去「深圳龍崗計劃」,剩下的5款產品分別為:
九通基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頤1號債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皇庭廣場經營性物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及嘉和118號恆大貴陽新世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嘉和146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牽涉的房地產公司包括華夏幸福和恆大。
上述中的嘉和118號項目,不僅坑了上市公司洋河股份,其1.68億資金無法收回,而且也讓中信信託面臨違規操作上的指控。據中國網財經此前報道,中信信託對於嘉和118號項目的違約,態度敷衍、傲慢,並且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存在違規宣傳、項目違規放貸、違規挪用、項目管控形同虛設等問題。為此,一些投資人向監管部門提交了舉報信。
有業內人士向深藍財經分析,造成中信信託發生兌付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自2018年以來,信託行業監管逐步趨緊,進入轉型發展期,二是房地產黃金時代不再,信託公司踩雷的可能性增加。
必須承認,為了減少地產信託違約對公司經營造成的影響,中信信託在這兩年圍繞轉型標品方面展開了探索。一如2018年,中信信託發起設立首支多資產、多策略產品「睿信穩健配置TOF金融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又如2020年,發行公司首支以分散投資為原則進行主動管理的債券資管產品,以及成立證券信託業務專項小組。
但可惜的是,這些轉型的成效或許至今還沒有得到完全釋放,相反,中信信託在投資人心中的「好感度」不斷走低。年報顯示,2020年、2021年,中信信託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分別為12247億元、9788億元,分別較於前一年縮水3495億元和2459億元,近兩年表現,相當於每年壓降了一家小型信託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在營收和凈利潤上,中信信託依然保持著前三的水平。2021年,中信信託以35.01億元的凈利潤,僅次於華能貴誠信託的37.88億元,位居第二;全年營業收入85.85億元,低於平安信託的232.91億元,同樣居於第二。
不過也要留意,當中信信託出現風險事件的頻次走高,公司一般會加大資產減值損失計提,這種情況下,中信信託的凈利潤容易受到影響。同時,如果中信信託不能如期兌付,不僅不利於後續信託項目的開展,而且外界還會對其風控能力打個問號。
『叄』 信託產品一般的投資期限是
集合的信託產品一般是一到兩年,更長期間的項目,可能設置了開放贖回期間。
『肆』 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集合信託安全嗎
超級理財師致力於打造為理財師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以豐富的產品,可靠的風控,豐厚的傭金,高效的運營,超值的增值服務,快速的結傭金,滿足理財師的工作、推廣、營銷、盈利等各類需求。那麼在超級理財師平台上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呢?集合信託安全嗎?
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
在超級理財師平台上,有各種理財產品,它們分門別類,收益、期限和傭金比例一目瞭然,這也是更多理財師選擇超級理財師平台的原因,那麼其中的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呢?集合信託又是否是安全的。
打開超級理財師平台里的集合信託那一欄鏈接,就會看見它下邊所列的集合信託產品。以下將做分別介紹。
【國元信託黔東南州交旅】24月 100-300萬元8.5%;300萬元以上8.5% 用於向黔東南州交旅(黔東南州交通旅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放信託貸款,以補充企業流動資金。(本期第1期,本期規模1000萬(可超募),進款中,募滿封賬!)
【國元信託-安盈凱里交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規模:3億
期限:24個月;
付息方式:年付(季度付息,年度分配);
收益:100-300萬 8.5-9%(合同收益6.5-6.8%,差額收益部分成立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補給客戶)
【光大信託-弘瑞6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發行機構】:光大信託
【產品期限、付息方式】:2年(半年付息)
預期收益:(規模:5 億)100萬:8%,300萬:8.2%,3000萬:8.5%;(如有延長期,收益:8.2%-8.6%-8.9%)
【光大信託-歌山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
發行機構:光大興隴信託
產品期限:16 個月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投資領域:工商企業類
規模:2 億
預期收益:100萬≤X<300萬 8% ;300萬≤X 8.3%
融資主體:歌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光大信託-黔信1號】:
項目規模:4億
項目期限:24月
預期年化收益:(半年付息)100-300-1000萬:8.5%-8.8%-9.0%(合同收益8.19%,差額成立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超級理財師平台里的集合信託產品還有很多,本文就不一一贅述了。如您想了解更多集合信託產品,敬請關注超級理財師平台。
從法律層面看集合信託安全性
於2010年 9月出台的《信託公司凈資產管理辦法》規定:每個集合信託信託項目發行,信託公司都要提交一定比例的風險資本。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這也可以看做是銀監會對集合信託監管上的暗示。集合信託融資類業務計提比例2-3%。
《凈資本管理辦法》的核心要求是:
1、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2、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
3、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超級理財師運用自己獨特的優勢在最近幾年如雨後春筍,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其實任何理財產品要想長足發展都離不開客戶。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超級理財師網站。
『伍』 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就是指大於兩個投資人共同投資一個信託計劃。
『陸』 中融信託融鑫匯金2號集合資金計劃是資金池嗎
不是資金池。中融信託融鑫匯金2號集合資金計劃屬於信託計劃,不是資金池,每一個信託計劃都與其他信託計劃、信託公司資產是相互獨立的。
『柒』 集合資金信託合同應審查哪些內容
你是因為什麼要審核信託合同,任何一個信託產品的機構是有五大板塊組成的,要是自己投資的話,這五大板塊都要一一審查,風險就瞭然於胸了。
『捌』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發行主體是
集合資來金信託計劃簡稱就源是 信託計劃,發行主體當然是信託公司。
四川信託·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資金用途 :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
受 托 人 :四川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收 益 率 :10.5% 無限制信託
還款來源 :政府委託建設款項的支付、股東調劑資金等
質押億達旗下兩家子公司100% 股權,以及地皮。
『玖』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信託區別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信託區別
1信託貸款可以接受單個委託人的委託。
2.信託集合是至少二個人的信託委託才能形成一個集合託管計劃。
3信託集合資管計劃當中也可以包括進行信託貸款業務。
4信託貸款只是信託眾多業務當中的其中一個。
拓展資料:
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的區別:
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人數界定。集合信託: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單一信託:單個委託人
2、信託期限。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設立的集合類信託期限不得少於1年,而單一類的項目沒有該限制。一般都在1年及以上。
3、信息公開。集合信託:有規范和詳盡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徵,充分揭示參與信託計劃的風險及風險承擔原則,如實披露專業團隊的履歷、專業培訓及從業經歷,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響投資者進行獨立風險判斷的誤導性陳述;單一信託: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4、風險。集合信託:風險相對較小;單一信託:風險相對較大。
5、委託人類型。集合信託:多為自然人;單一信託:多為機構,如銀行。
6、交易結構。集合信託:經常藉助於受益權分層分級,將受益權分為劣後、優先等層級,以增強信用等級,保障社會投資者的權益,其是在股權投資類、證券投資產品中更是如此;單一信託:比集合資金信託產品更加單純、簡潔且資金幾乎都是運用於一個對象、一個項目。
信託貸款也叫貸款信託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劃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委託人在發放貸款的對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又可利用信託公司在企業資信與資金管理方面的優勢,增加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