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說打擊恐怖主義必須防止用雙重標准對待恐怖主義
目前恐怖主義已公認為全球性的問題,然而在反恐中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這對打擊日益嚴重的恐怖主義活動是極為不利的。事實和實踐證明,聯合國應在打擊恐怖主義中發揮主導作用。
恐怖襲擊和反恐怖戰爭已是本世紀最熱門的話題。恐怖犯罪給人類文明帶來了巨大的災難,現在恐怖主義活動已凸現世界各地,其危害程度遠遠超出它的本身,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甚至威脅到整個世界的和平和安全。目前恐怖主義呈現全球化發展趨勢,而且從目前世界反恐的局勢來看,有愈演愈烈之勢。在這種情況下,強調聯合國在反恐怖主義斗爭中的主導地位和發揮它的應有作用,具有尤其重要的意義。 一 、聯合國是當今最大、最具有權威性的國際組織,它應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而恐怖主義又是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天敵,反恐怖主義是一場長期而艱巨的斗爭,國際社會必須聯合起來,這就需要聯合國發揮獨特優勢,在政治、經濟、外交、法律和社會等諸多領域起到協調和主導作用。但是,從當前的世界形勢來看,由於美國的一意孤行,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從去年反恐斗爭一開始,中國、俄羅斯、法國等絕大多數聯合國成員國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部反復強調,打擊恐怖主義應在聯合國的框架內按照憲章和國際法行事,並認為應該組成一個聯合國領導的國際反恐聯盟。可惜的是由於美國的阻撓,安理會只通過1368、1373號決議聲明有關國家可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權,美軍及其盟國對阿富汗的軍事行動獲取了「表面合法性」,聯合國安理會喪失了在打擊國際恐怖主義中的主控者的核心角色。 20世紀中期聯合國成立後,聯合國對於國際社會的法治化發揮了重要作用,國際法在國際關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美國繞開聯合國,於2003年3月20日,不顧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和人民愛好和平、反對戰爭的強烈願望,在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單方面悍然發動了伊拉克戰爭,隨著伊拉克戰爭的演進,美國的一系列強權作法,不免使某些人對國際法的作用產生了懷疑,尤其是對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產生了深深的動搖。聯合國是無用的聯合嗎? 一戰和二戰後出現國際聯盟和聯合國的歷史表明:在巨大的挑戰面前,它的地位和作用將更加彰顯。二、通過聯合國加強國際合作,不僅是推動國際社會發展的重要杠桿,是維護國際和平和安全的必要手段,也是國際法治的堅實基礎和保障。 1、只有通過聯合國。才能使在世界范圍內打擊恐怖主義的行動具有合法性。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只有通過聯合國,才能使在世界范圍內打擊恐怖主義的行動具有合法性。美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明顯違反國際法上「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國際法基本原則.違反聯合國憲章第5l條關於會員國受武力攻擊時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之自然權利的規定,直接損害了國際社會的法律秩序。眾所周知,《聯合國憲章》將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重任賦予了安理會。安理會是聯合國唯一有權採取軍事手段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來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機構。然而,此次美英發動的伊拉克戰爭是兩國單方面軍事行動的結果,聯合國安理會並未就對伊拉克動武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在沒有聯合國安理會明確授權的情況下,美國無權以聯合國安理會1441號決議對伊拉克採取軍事行動。 2、事實和實踐證明。聯合國完全可以在打擊恐怖主義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9?1l」恐怖襲擊事件使國際社會認識到恐怖主義對各國和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嚴重危害性。由於國際恐怖主義是一種跨國暴行,恐怖分子往往是在不同國家之間組織、策劃和完成犯罪,超越了任何一國單獨防禦和打擊的能力,只有聯合有關國家力量,建立有效的國際合作,才能在打擊恐怖組織及其分子方面有所作為。聯合國對打擊恐怖主義極為重視,在聯合國框架內,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系列「防止和消除恐怖主義」的決議。在聯合國和其它國際組織的推動下,國際社會在反恐怖主義犯罪的國際法律合作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 3、只有通過聯合國。才能理性地協調利益沖突。從根本上治理恐怖犯罪。摧毀恐怖組織基地,打擊恐怖犯罪分子,凍結恐怖組織的銀行賬號,緝拿恐怖組織成員等措施,固然是對付恐怖犯罪的有效辦法,但是,如果不從根本上消除分歧,理性地協調各種文明之間的沖突,顯然難以徹底消除恐怖襲擊的威脅。法國學者海依爾?戴爾瑪斯一馬蒂曾明確指出:「持久和平既不是戰勝者強加給戰敗者的和平,也不是超級大國賜予其衛星國的恩惠,而是全人類基於寬容和相互尊重所一致認同的和平。」如果處於優勢文明的國家或地區,一直漠視或壓制弱勢文明群體,那麼,恐怖襲擊就難以根治,恐怖犯罪與反恐怖戰爭就還將繼續僵持下去。美國學者塞繆爾?亨廷頓說:「文明的沖突是對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建立在文明之上的國際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戰的最可靠的保障。」
通觀近段時間以來,發生在世界各地的恐怖犯罪活動,無一不是由具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價值觀的文明及文化沖突所導致的。當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反恐怖犯罪的立場上觀點是比較一致的,也能夠相互合作和支持;但在這樣的世界形勢下,美國居然又拋出一個「邪惡軸心國」說,顯然是不合適的,並有可能由此導致世界沖突或者更嚴重的恐怖犯罪活動。只有通過聯合國,在充分考慮各國和各民族的利益的基礎上,理性地協調相互之間的利益沖突,在加強各區域、各國、各民族的合作的同時,更進一步加強維持世界的多極化格局,才能從根本上治理恐怖犯罪。三、迄今為止,遏制及至消滅恐怖主義的前景仍不樂觀,恐怖主義不僅是「20世紀的政治瘟疫」,更是21世紀安全的頭等大事,國際新形勢要求反恐怖主義的國際間廣泛的合作,而目前聯合國在反恐怖主義中的弱勢作用,已遠遠不能滿足新的國際形勢的要求,國際社會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在國際合作框架內採取措施,這對打擊恐怖主義將具有重要作用。 1、確立聯合國在「反恐」中的核心主控地位。國際恐怖主義被公認為全球性的問題。聯合國作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最有權威的國際政治組織,國際社會已經越來越急切地呼籲聯合國應在反恐中發揮更大作用。2001年 1O月在聯大關於國際恐怖主義問題的公開辯論上,會員國就如何在國際范圍內共同打擊恐怖主義問題闡述了各自立場,會議強調了聯合國在這一斗爭中發揮主導作用的重要性。的確,聯合國在當今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其它國際組織、國家所無法取代的,反恐撇開聯合國或者排除聯合國的參與,是很不明智的,也不是有效的外交策略和國際政策,美國應該結合國際社會力量,摒棄單邊主義,在聯合國的領導、協調和籌劃下,與大多數國家達成共識,才有可能達到徹底根除恐怖主義暴力活動這一艱巨的目標。「只要國際社會加強國際合作,美國以單邊主義對抗多邊合作機制,將一國利益置於國際社會共同利益之上的行為的做法不可能持久,因為美國不可能孤立於國際社會而存在,背離國際合作最終也會美國的國家利益。」 2、完善國際法治。建立更為適應國際社會需要的國際法律秩序。目前,國際社會已進一步認識到了控制恐怖主義犯罪的緊迫性,國際社會也普遍希望聯合國在反恐怖主義領域發揮主導作用。不過,關於什麼是國際恐怖主義,尚無定論。而且,現行的反恐條約體系是支離破碎的,缺乏一個具備普遍權威的反恐合作的條約機制。另外,「新形勢要求反恐怖主義國際合作應從傳統的程序法方面的合作擴大到實體法方面的合作,從區域化、分散化和單一化向全球化、組織化和多元化方向發展。」況且,恐怖分子往往是在不同國家之間組織、策劃、和完成犯罪,或者通過跨國境活動逃避特定國家的追訴,因此,這都需要在聯合國主持下,締結一個全面的、統一的反恐怖主義公約,明確規范恐怖主義的定義,將各國力量聯合起來,推進和建立國家間有效的國際合作,這對打擊恐怖主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採取軍事行動,也要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批准。聯合國安理會2001年l1月12 13通過的1377號決議強調,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必須「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行事」。然而,在美國「9.1l」事件後發動反恐戰爭以來,不僅單邊主義和霸權主義越來越突出,而且它的許多做法違背或超越了現行的國際法准則,對國際法提出了新的挑戰。
雖然,在聯合國的主持下,在控制和打擊國際恐怖主義方面制定了一些反恐公約,通過了一些決議和宣言等。但現在的問題是,當前,一些國家在打擊恐怖活動中,以各種理由繞開聯合國採取行動的情形下,安理會根據聯合國集體安全體制的安排能否有權以打擊恐怖主義為由對一個國家採取強制行為如動武呢?聯合國憲章賦予安理會「對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負有主要責任」,安理會是維護國際和平等安全的行動機關,但沒有明文規定任何關於通過安理會打擊恐怖主義的表述,從實踐來看,亦無安理會直接採取軍事行動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先例。但採取擴張解釋憲章的方法,可以揭示安理會擁有隱含權能,依據憲章第7章採取強制手段包括動武打擊國際恐怖主義者。
恐怖主義活動不論發生在什麼地方,不論以什麼形式出現,都是對人類社會的共同威脅。反恐怖主義活動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之所在。聯合國應在打擊恐怖主義的斗爭中發揮更大更積極的作用,國際社會必須開展合作,共同應對恐怖主義。
摘自:http://dx2.cqvip.com/hotpoint/hpt2/fkcl002.htm
❷ 和平方法為什麼不能遏制恐怖主義
"和平」若從政治角度理解,有兩個含義,一個指歷史階段,即以不存在大的戰爭和國際事務的普遍穩定為其特徵的國際歷史時期,強調的是」大的」」普遍」和」國際」三個中心詞彙,第二個指發展狀態,即」政府之間互相友好;沒有戰爭的狀態」強調」政府」」互相」」沒有戰爭」,和平其實是一種相對的概念,絕對的和平是不存在的.
"和平手段」這短語個人理解包含兩種意思,一種是」維護和平的手段」通常有:聯合國安理會派出維和部隊干預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反種族滅絕斗爭或是軍事,經濟,政治的制裁,常常都有一定的武力鎮壓性質.第二解為」和平解決問題的手段」,常見的有"多方會談,高峰論壇或安理會投票決定取捨制度」常常以洽談,交流為主
目前恐怖主義已公認為全球性的問題,然而在反恐中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這對打擊日益嚴重的恐怖主義活動是極為不利的.事實和實踐證明,聯合國應在打擊恐怖主義中發揮主導作用. 中國政府分別加入聯合國和國際民航組織通過的反恐怖主義公約.中國政府一貫反對和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以恐怖主義手段進行政治斗爭.
恐怖分子往往是在不同國家之間組織、策劃、和完成犯罪,或者通過跨國境活動逃避特定國家的追訴,因此,這都需要在聯合國主持下,締結一個全面的、統一的反恐怖主義公約,明確規范恐怖主義的定義,將各國力量聯合起來,推進和建立國家間有效的國際合作,這對打擊恐怖主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際社會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在國際合作框架內採取措施,這對打擊恐怖主義將具有重要作用. 1、確立聯合國在「反恐」中的核心主控地位.國際恐怖主義被公認為全球性的問題.2、完善國際法治.建立更為適應國際社會需要的國際法律秩序. 3、採取軍事行動,也要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批准.聯合國安理會2001年l1月12 13通過的1377號決議強調,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必須「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行事」.恐怖主義活動不論發生在什麼地方,不論以什麼形式出現,都是對人類社會的共同威脅.反恐怖主義活動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之所在.聯合國應在打擊恐怖主義的斗爭中發揮更大更積極的作用,國際社會必須開展合作,共同應對恐怖主義.
❸ 聯合國發布了哪些決議強調對恐怖融資和其他直接或間接向恐怖主義活動提供資助
你好,這位朋友聯合國發布了三項決議,強調對恐怖融資和其他間接恐怖行為導致。感謝你對我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體健康如果有問題隨時聯系我們,謝謝!
❹ 哪些聯合國制定的公約對締約國反洗錢工作制度提出了要求
聯合國《禁毒公約》最先在國際公約中對洗錢作出了懲治性規定。
其後的《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進一步將反恐融資與洗錢犯罪聯系起來。
之後的《巴勒莫公約》則明確地提出了獨立的"洗錢罪"概念。
2003年《反腐敗公約》開始通過專門條文的形式對洗錢行為的預防與定罪作出了更詳細的規定。這些聯合國公約對反洗錢所作規定的變化,體現了國際反洗錢立法的發展過程。
(4)聯合國1390號決議強調對恐怖融資擴展閱讀
中國的反洗錢立法背景
根據我國反洗錢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盡快制定《反洗錢法》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反洗錢法的工作列入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委託預算工作委員會組織起草。
2004年3月,《反洗錢法》起草工作全面啟動,在廣泛調查研究和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草案)》,於2006年4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初次審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分別在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二十四次常委會會議上進行了審議,經過三次審議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6年10月,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規定該法於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反洗錢
❺ 金融制裁是什麼
法律分析:金融制裁從一定意義上講屬於最為嚴厲的經濟制裁形態,美國的金融制裁製度具有非常濃重的單邊主義色彩,是其捍衛國家 核心利益、在全球推行其外交政策的重要工具。2016年2月6日,日本政府已著手探討與美韓合作,召集有意願的國家對朝鮮實施新的金融制裁。日美韓等國一旦決定實施新制裁,可以預想到與朝鮮有往來的多家中國企業將被列為制裁對象。由於很有可能遭到中國反對,根據事態發展,新制裁的實施也可能作罷。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 三、完善法律制度 (十一)明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反恐怖融資相關決議的程序。建立定向金融制裁名單的認定發布制度,明確相關單位在名單提交、審議、發布、監督執行、除名等方面的職責分工。完善和細化各行政主管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和反洗錢義務機構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反恐怖融資決議要求的程序規定和監管措施,進一步明確資產凍結時效、范圍、程序、善意第三人保護及相關法律責任,保證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執行時效。
❻ 哪些國際多邊合作機制將預防和打擊洗錢與恐怖融資作為重要議題
聯合國安理會、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歐會議、20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將預防和打擊洗錢與恐怖融資作為重要議題。
我國已經批准加人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等,均明確要求各成員國建立健全反洗錢法律制度。
我國參與的許多重要國際多邊合作機制,如聯合國安理會、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歐會議、20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等,均將預防和打擊洗錢與恐怖融資作為重要議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雙邊合作也是我國與許多國家雙邊會晤的重要內容。
(6)聯合國1390號決議強調對恐怖融資擴展閱讀
反洗錢法相關制度
1、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反洗錢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第十七條規定,金融機構通過第三方識別客戶身份的,應當確保第三方已經採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
2、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保存是指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依法採取必要措施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
3、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反洗錢法》第二十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者在規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
4、建立內控制度,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反洗錢法》第十五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
❼ 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監測恐怖融資行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恐怖融資,規範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可疑交易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恐怖融資是指下列行為:
(一)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募集、佔有、使用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二)以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協助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犯罪。
(三)為恐怖主義和實施恐怖活動犯罪佔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四)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佔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基金銷售業務和保險經紀業務的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分析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當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第六條履行反恐怖融資義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受法律保護。第七條金融機構應當將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報告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相關情況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第八條金融機構懷疑客戶、資金、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犯罪以及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從事恐怖融資活動的人相關聯的,無論所涉及資金金額或者財產價值大小,都應當提交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報告。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具體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種類:
(一)懷疑客戶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動犯罪募集或者企圖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的。
(二)懷疑客戶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從事恐怖融資活動的人以及恐怖活動犯罪提供或者企圖提供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的。
(三)懷疑客戶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保存、管理、運作或者企圖保存、管理、運作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的。
(四)懷疑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是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以及從事恐怖融資活動人員的。
(五)懷疑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來源於或者將來源於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從事恐怖融資活動人員的。
(六)懷疑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用於或者將用於恐怖融資、恐怖活動犯罪及其他恐怖主義目的,或者懷疑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被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從事恐怖融資活動人員使用的。
(七)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合理理由懷疑資金、其他形式財產、交易、客戶與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犯罪、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從事恐怖融資活動人員有關的其他情形。第九條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與下列名單相關的,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和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且按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依法採取措施。
(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發布的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名單。
(二)司法機關發布的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名單。
(三)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中所列的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名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的其他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單。
法律、行政法規對上述名單的監控另有規定的,遵守其規定。
❽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這一提倡被多次寫入聯合國文件這一事實說明了什麼
說明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個理念逐漸得到世上大多數國家的認同,更說明我國綜合國力的提升。
人類只有一個地球,一個世界,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倡導「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習近平就任總書記後首次會見外國人士就表示,國際社會日益成為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面對世界經濟的復雜形勢和全球性問題,任何國家都不可能獨善其身。
「命運共同體」是中國政府反復強調的關於人類社會的新理念。2011年《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提出,要以「命運共同體」的新視角,尋求人類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的新內涵。
當今世界面臨著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和社會信息化潮流不可逆轉,各國間的聯系和依存日益加深,但也面臨諸多共同挑戰。糧食安全、資源短缺、氣候變化、網路攻擊、人口爆炸、環境污染、疾病流行、跨國犯罪等全球非傳統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對國際秩序和人類生存都構成了嚴峻挑戰。
不論人們身處何國、信仰如何、是否願意,實際上已經處在一個命運共同體中。與此同時,一種以應對人類共同挑戰為目的的全球價值觀已開始形成,並逐步獲得國際共識。
(8)聯合國1390號決議強調對恐怖融資擴展閱讀
從國與國雙邊的命運共同體,到區域內的命運共同體,到人類命運共同體……兩年多時間里,國家主席習近平60多次談及「命運共同體」,深入思考事關人類命運的宏大課題,展現出中國領導人面向未來的長遠眼光、博大胸襟和歷史擔當。
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源自中華文明歷經滄桑始終不變的「天下」情懷。從「以和為貴」「協和萬邦」的和平思想,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四海之內皆兄弟」的處世之道,再到「計利當計天下利」「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的價值判斷……
同外界其他行為體命運與共的和諧理念,可以說是中華文化的重要基因,薪火相傳,綿延不絕。新時期,中國人民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追求的不僅是中國人民的福祉,也是各國人民共同的福祉,關於命運共同體的傳統理念得到進一步發揚光大。
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中國領導人基於對世界大勢的准確把握而貢獻的「中國方案」。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各國共處一個世界。經濟全球化讓「地球村」越來越小,社會信息化讓世界越來越平。不同國家和地區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國家之間,過時的零和思維必須摒棄,不能只追求你少我多、損人利己,更不能搞你輸我贏、一家通吃。只有義利兼顧才能義利兼得,只有義利平衡才能義利共贏。
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是新時期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的生動實踐。從致力於構建新型國際關繫到不斷拓展全球夥伴關系網路,從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到真實親誠的對非工作方針,再到共建「一帶一路」戰略構想,從抗擊埃博拉病毒到葉門撤僑行動,再到尼泊爾強震救援……
中國不僅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更敞開胸懷歡迎各國搭乘中國「快車」、共享發展機遇,以實際行動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注入中國智慧,貢獻中國力量,同世界各國合作共贏。
合作共贏,就是要倡導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在追求本國利益時兼顧他國合理關切,在謀求本國發展中促進各國共同發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發展夥伴關系,同舟共濟,權責共擔,增進人類共同利益。
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超越種族、文化、國家與意識形態的界限,為思考人類未來提供了全新的視角,為推動世界和平發展給出了一個理性可行的行動方案。
❾ 聯合國要求美國對俄羅斯賠款俄羅斯真的能賠嗎
俄羅斯不會賠的,俄羅斯沒有戰敗,也不會戰敗的,賠償是不可能的!
❿ 聯合國發布了哪些決議強調對恐怖融資
安理會一致通過1718號決議 制裁朝鮮不動武
據新華社電 聯合國安理會14日下午一致通過了關於朝鮮核試驗問題的第1718號決議。
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對朝鮮核試驗表示譴責,要求朝方放棄核武器和核計劃,立即無條件重返六方會談,並決定針對朝方核、導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關領域採取制裁措施。同時,決議強調《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應嚴格履行義務,有關各方應保持克制,不要採取任何可能加劇緊張局勢的行動,繼續通過政治和外交努力尋求解決問題,爭取盡早恢復六方會談。決議排除了授權使用武力的可能,未對朝鮮實施全面制裁,並表示將視朝鮮遵守決議情況調整、暫停或取消對朝制裁措施。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錶王光亞在表決後發言指出,中國政府始終致力於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維護半島的和平與穩定,始終主張通過外交手段和平解決朝鮮半島核問題。盡管目前出現了朝鮮核試驗這一消極事態發展,中方的上述政策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仍然認為六方會談是解決相關問題的現實途徑。中方堅決反對訴諸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