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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融資租賃方案模式

發布時間:2022-12-08 13:23:18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有哪些?下面是我收集的幾種,大家可以來看看學習相關知識。

租賃公司和物流企業要明確倉單質押涉及到的貨物所有權轉移,以及物流企業對存貨安全性的擔保。融資租賃公司和物流企業要明確倉單質押涉及到的貨物所有權轉移,以及物流企業對存貨安全性的擔保。

一、方案簡介

供應鏈金融在當今市場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它是商品交易下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和存貨融資而衍生出來的組合融資,是以核心企業為切入點,通過對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對有實力關聯方的責任捆綁,針對核心企業上、下游長期合作的供應商、經銷商的融資服務。

在供應鏈金融中可以把錢投在需求大的地方,有效的提高一個產業鏈的總體效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所提出的供應鏈金融模式可以根據不同的企業進行有效的調整,以達到解決企業客戶融資難的問題,以及為對象客戶提供貨物的囤積。在供應鏈金融模式中,主要有保兌倉融資、應收賬款融資、融通倉融資。融資租賃業務可以融入到保兌倉融資和融通倉融資這兩種模式中。

二、關系圖

1、保兌倉融資模式:直接租賃

A、承租人、廠商、租賃公司、物流企業簽訂《貨物融資租賃合同》。

B、融資租賃公司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C、在《貨物融資租賃合同》中要明確廠商回購義務和客戶為其自己提貨逾期而做相應擔保責任。

此外,租賃公司和物流企業要明確倉單質押涉及到的貨物所有權轉移,以及物流企業對存貨安全性的擔保。

2、融通倉融資模式:售後回租

A、承租人,租賃公司,物流企業簽訂《貨物融資租賃合同》

B、融資租賃公司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C、在《貨物融資租賃合同》中要明確第三方擔保和客戶為其自己提貨逾期而做相應擔保責任。

此外,融資租賃公司和物流企業要明確倉單質押涉及到的貨物所有權轉移,以及物流企業對存貨安全性的擔保。

三、流程圖

1、保兌倉融資模式:直接融資租賃

出賣人(廠商),承租人,物流企業,租賃公司首先簽訂《貨物融資租賃合同》,以明確各自權利和責任。

2、融通倉模式—售後回租

承租人、物流企業、租賃公司首先簽訂《貨物融資租賃合同》,以明確各自權利和責任。

藍色實線為物流方向,藍色虛線為資金流,紅色實線為單據傳遞。

四、兩種模式的關鍵點分析

1、還款來源

A、客戶要提供其與下游經銷商或直接用戶的商品銷售合同。

B、租賃公司可以向銀行提供貸款客戶的應收賬款質押或保理。

C、客戶對其自己提貨逾期提供自有資產的擔保措施。

D、廠商對逾期貨物提供回購擔保。

2、優勢分析

A、對於下游買方(客戶)可以用銀行融資支付預付貨款,減少自有資金佔用。售後回租業務模式中,客戶可以把貨物變現,加強企業自身現金流。此外,客戶可以在原材料銷售淡季買入存貨以達到降低成本,抵抗通貨膨脹影響。

B、對於上游出賣方(廠商)可以提前確定銷售規模,提前回收資金,穩定客戶關系,提高市場佔有率。

C、能夠為銀行貸款找到良好的服務對象,大大減少了銀行的不良貸款風險。此外,租賃公司還可以為銀行做應收賬款保理,應收賬款質押,擴大了市場份額,拓展了業務范圍。

D、為物流企業提供一個良好的供應鏈循環,使其能夠在供應鏈環節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能使整個供應鏈快速發展。

3、信用條件

A、對於下游買方(客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或在合作銀行開設基本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B、買方(客戶)有明確的銷售(賒銷)政策,並有完整有效的產品下游銷售合同,產品生產周期正常,提貨周期正常,有較好順暢的自有資金。

C、客戶需要與上下游廠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有完整的交易記錄,且未發生過重大違約經濟糾紛。

D、客戶需要交納的申請材料:企業工商局登記證,企業機構證明,納稅材料,完稅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料,主要股東個人信用記錄,近三年企業的財務報表,審計報表,驗資報告等。

E、上游賣方廠商原則上是國內主流或行業主流企業,當地的龍頭企業,具有完整良好的信用記錄。

F、物流企業自身具有強大的交通運輸網,貨物運輸能力,貨物驗收能力,貨物監管能力,完整良好的信用記錄,良好的自有資產為貨物做擔保。

4、風險點分析以及應對措施

A、物流企業存貨風險

廠商一旦將標的貨物運抵融資租賃公司指定的物流企業倉庫後,物流企業就要對此貨物驗收,監管,保護。因此物流企業的選擇是要達到一定良好的標准,就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以及一定規模的自有資產。一旦貨物遭到破壞,例如:消防不善,排水不善,防腐防霉不善,防盜不善。物流企業要能夠及時的補救,並算出損失,及時的向貨物的所有方做出賠償措施。國內較大的物流企業有: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中國遠洋物流有限公司,中鐵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如果貨物由物流企業運抵客戶指定地點,貨物抵達之前的損失風險全由物流企業承擔。

(2)如果貨物由客戶親自執融資租賃公司簽發的提貨單提貨,貨物裝車後的風險轉移給客戶。

存貨的要求:

(1)貨權清晰,為了保證融資租賃公司最終對貨物處置時沒有其他第三方主張權利,在進行動產抵質押時需要對出質人或抵押人提供的動產權屬進行認定;(增值稅發票、貨運發票)。

(2)價格穩定,價格波動劇烈的商品不宜作為抵質押物,一是增加盯市工作量,二是處置需要時間。

(3)流動性強,基礎原料,戰略物資,大宗物資,初級產品。

B、違約風險

受到一些人為或者天災的影響,客戶不能夠按規定及時的.交付貨款。所以融資租賃公司首先要和廠商簽訂回購協議,以對貨物提供回購擔保。然後,融資租賃公司還要和買方客戶簽訂對其提貨逾期造成的貨物貶值提供相應有效的擔保措施,該客戶可用自有資產做擔保。

C、法律風險

倉單質押擔保操作程序是否完備會影響到融資租賃公司,物流企業,融資企業甚至廠商企業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會引起質押物所有權的法律糾紛問題。根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倉單質押為權利質押。倉單轉移存儲物其所有權也同時轉移,倉單上所記的物品權利與倉單本為一體。因此,倉單質押擔保程序是關繫到倉單權利是否實現的關鍵。然而,目前沒有統一的法律標准,這也是引起法律糾紛的原因所在。所以,物流企業、融資租賃公司、客戶要制定一個三方同意的有法律效益的《倉單質押操作合同》,以明確租賃公司和物流企業之間的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另外此合同也可以防止物流企業和客戶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5、產品內容設計

A、保證金,手續費,首付金

下游買方客戶需首先向租賃公司預付貨款的20%--30%作為保證金。

融資租賃公司為此業務收取1.5%--2%的手續費、首付金為貨款的5%--10%、租賃利率,在我方取得資金成本基礎上上浮30%;倉儲管理費用(比物流公司對外價格有所優惠)

融資租賃公司資金成本:銀行承兌匯票或國內信用證方式結算:承兌匯票或信用證手續費、銀行貸款現金結算:貸款利率。此種方式下融資租賃公司可在銀行做保理業務及時回籠資金。

庫存原材料的未來價格走勢要與美元的價格走勢成反比。

B、庫存原材料的選擇

(1)鑒於租賃公司採用“銀行承兌匯票”向上游廠商付貨款,而承兌匯票最高期限為6個月。下遊客戶需要有高存貨周轉率,良好的銷售渠道。

(2)2009年末,全國中小企業平均存貨周轉周期為124天,應收賬款周轉周期為91天。營業利潤為12.47%,銷售增長率為0.89%,利潤增長率為0.73%。

C、擔保條件

①原材料供應商在客戶發生逾期後提供無條件回購擔保。以貨物原價和市場公允價值孰高者的一定比例(如80%至90%)回購。

②客戶的土地廠房進行不動產抵押

③法人代表夫婦兩人連帶責任擔保

④股權質押

⑤第三方擔保

⑥(可選擇)物流企業為客戶做出擔保,在客戶放棄提貨權並無法實施廠商回購時,由物流企業負責對餘下貨物進行拍賣或轉售,以補償租賃公司的風險敞口。

五、融資產品

1、買方付息貼現,委託代理貼現業務等應收類產品。

2、先票(款)後貨存貨質押,國內信用證,委託代理開票,法人賬戶透支等預付類產品。

3、電子票據,票據庫等電子服務類產品。

六、退出機制

1、最後一期客戶繳清全部貨款及利息,貨物移交完畢,融資租賃業務結束。

2、當客戶出現逾期或放棄提貨權,按擔保措施實行風險敞口補償。(廠商回購、客戶擔保、物流公司處置)

3、若貨物市場價值較高,租賃公司還可自行處置,在期貨市場交易或者轉售。

七、貸後管理

1、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15日,如客戶交付的貨款不足以兌付承兌匯票時,業務人員要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客戶組織資金兌付,並通知核心廠商作好承擔保兌責任准備,如到期日前五日內下遊客戶仍未備足兌付資金,廠商必須無條件在五日內(到期日前)承擔保兌責任。

2、業務部門和生產商、客戶應視提貨發生頻率,定期、專人每月或每周核對提貨量和未提余額。每季度末,各分行要將保兌倉業務,通融倉的開展情況上報公司。

3、項目經理應採用多種方式對生產商和客戶進行授信後跟蹤,密切關注其經營、財務、管理、產品銷售、產品結構變化、產品價格變動和市場競爭程度等可能對租賃公司授信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此外,項目經理還應隨時從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查詢客戶、廠商在他行的授信情況,防止一份《購銷合同》多頭取得信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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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產品設計的幾種模式

一.內保外貸、外保內貸、內保內貸、內保直貸融資
二.信託融租
(一)信託貸款模式/融資租賃集合信託計劃模式
信託公司通過發行融資租賃集合資金信託募集資金,然後把資金貸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用該資金購買租賃物,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公司以出租該資產所產生的租金收益按期向信託公司償還貸款本息,實現投資者信託收益。
(二)融資租賃收益權受讓信託——附帶回購條件模式
融租公司將一個或多個租賃項目未來的租金收入打包在一起,形成一個租賃資產收益權,然後進行轉讓,信託公司針對該轉讓收益權項目,發行租賃資產收益權受讓集合信託計劃,用信託資金「買」該租賃資產的收益權,信託期滿後,租賃公司溢價回購收益權。具體分為如下兩類:
1. 以信託資金購買租賃收益權模式
2.以收益權募集資金模式
(三)通道模式——銀行理財+單一信託計劃+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
此模式的整個交易過程由銀行方面主導,提供項目和資金來源,租賃公司也多為銀行方面指定,信託扮演的角色相對被動,資金來源為商業銀行發行的相關理財產品。由銀行發行融資租賃理財產品,將募集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設立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用以向融資租賃公司受讓租賃資產收益權。
三.融資租賃資產證券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以租賃應收款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公司(發起人)將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且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租賃債權集合起來,通過一系列的結構安排(信用評級、信用増級等),將其轉換成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租賃資產支持證券的融資過程。租賃資產證券化本質上就是一個以租金收益權為支撐發行證券、融通資金的多主體、多環節的運作過程。
四.外債融資
(一)向境外關聯公司或母公司舉借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母公司專門在境內成立租賃公司辦理直租業務,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將富餘資金直接借給境內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2.適用類型:在境外有實體經濟背景,且境外境內均有從事製造業的實體公司。
(二)境外融資並借貸模式
1.操作方式:境內公司在境外設立經營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過發債籌集資金後再貸給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外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的政策便利,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為中資企業辦理售後回租等業務。
2.適用類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常為大型國有企業或民營企業,其在境外設立殼公司後,再返程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三)「擔保+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利用境內銀行對中資企業的授信為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提供人民幣或外幣的對外擔保。外資租賃公司使用人民幣外債或外幣外債結匯支付給境內中資機構,購買其已使用的資產。
2.適用類型:租賃公司為中資企業、醫療機構、學校等無外債指標的內資機構辦理的售後回租業務。
此類人民幣對外擔保不納入擔保余額指標控制,加上存在對境內企業的授信,境內銀行開出此類保函並無顧忌。有些銀行還辦理交叉貨幣的對外擔保,即境內銀行出具人民幣對外擔保,境外機構提供外幣外債,銀行也未將此類擔保納入對外擔保余額指標管理。
(四)購買租賃資產再次借入外債模式
1.操作方式:購買境內其他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再次借入外債模式,是指國內具有租賃資源,但融資條件或渠道受限的公司,通過出售租賃資產的方式獲得另一傢具有較好的融資渠道公司的融資資金,再去開展新的租賃業務。
2.適用類型:經營范圍中具有購買租賃資產的業務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五)以辦理試點保理業務的名義舉借外債
在上海試點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保理業務,允許租賃公司通過購買應收賬款,為生產製造類企業提供貿易融資,即可借辦理保理業務的名義借入外債。

③ 當前城投融資租賃有哪幾種運作模式

城投融資租賃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直接融資模式。這種運行模式與融資、信貸類似,直接與當地的銀行機構或者大型投資機構合作,採取共同開發的方式,把經營所得的一部分用於償還融資貸款。
第二種,轉租賃的方式。這種運行方式是由兩家租賃公司參與,一家從另一家那裡租賃相關設備,達到共同開發的目的。
第三種,售後回租的方式。主要是指設備的所有者把設備或者財產銷售給出租人,而後,向出租人重新租回設備的方式。從現實中看到,售後回租是擴大業務范圍和業務種類的一種有效方式。
第四種,杠桿租賃的方式。這種租賃方式相比傳統的融資租賃來說,具有一定的復雜性。

由此看到,城市發展需要的資金問題並不是難題,可以採取城投融資租賃的方式來解決。當然,融資租賃的運作模式有很多種,不同地區的情況不一樣。在選擇融資租賃模式之前,要搞好市場調查,從中選擇與城市發展實際相符的融資租賃模式,以此降低融資租賃的成本。

④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優勢、業務特點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優勢、業務特點

引導語: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下文是相關的主要方式、優勢與業務特點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

1、直接租賃:是融資租賃的最普遍最簡單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即租賃公司通過籌/集資金,直接購入承租企業選定的租賃物品,並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租賃形式。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購買合同)構成,具有不可解約性。因為設備是承租人特殊定購的,是特定設備,如果承租人解約,出租人很難再將此設備租給他人,出租人為此要承擔較大的風險。這種租賃方式關系簡單、手續較為簡便。

2、轉融資租賃:由出租人從另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租進設備,然後轉租給承租人使用。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動用自己的資金而通過發揮類似融資租賃經紀人的作用而獲利,並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國家的稅收優惠,降低融資成本。轉融資租賃多發生在跨國融資租賃業務中。

3、售後租回融資租賃:一般簡稱回租,由設備使用方首先將自己的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賃公司將設備出租給原設備使用方(承租人)使用。廠

商通過回租可以滿足其改善財務狀況(資產負債表)、盤活存量資產的需要,並可與融資租賃公司共同分享政府的投資減稅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以較低的租金即可

取得繼續使用設備的權利。財產(設備)所有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不影響自己對財產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將物化資本轉變為貨幣資本。

4、杠桿融資租賃:國外杠桿融資租賃的運作方式十分復雜,涉及的當事人較多,一般包括承租人、生產廠商、物主出租人、物主受託人、債權人、經紀人等。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只承擔設備成本的一小部分,一般為20-40%,

並以此為“杠桿”,大部分由銀行或銀團等金融機構提供。出租人要把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受益權、租賃物的保險受益權及融資租賃合同的收益權

轉讓或抵押給貸款人,貸款人對出租人無追索權。該融資租賃對象大都是一些購置成本非梵谷的大型設備,如飛機、輪船、衛星等。

5、委託融資租賃: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6、項目融資租賃:承租人是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

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來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可採用這種方法。

7、銷售式租賃:生產商或流通部門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採用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這些租賃公司依託母公司能為客戶提供維修、保養等多方面的服務。出賣人和出租人實際是一家,但屬於兩個獨立法人。在這種銷售式租賃中,租賃公司作為一個融資、貿易和信用的`中介機構,自主承擔租金回收的風險。通過綜合的或專門的租賃公司採取融資租賃方式,配合製造商促銷產品,可減少製造商應收帳款和三角債的發生,有利於分散銀行風險,有利於促進商品流通。

8、抽成融資租賃:又稱收益百分比融資租賃。對回籠期較長但現金流穩定且具有一定壟斷性的項目,可嘗試採用收益權擔保、收費分成的融資租賃方式。這種融資租賃的租金不是固定的,而是由承租人的盈利狀況決定,通常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先支付一定的租金,租金余額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抽成。具體的比例可以靈活多變,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據實際生產狀況確定。

9、風險融資租賃: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以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收益作為投資回報的租賃交易。在這種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報,一般為全部投資的50%;其次是設備的殘值回報,一般不會超過25%左右,這兩項收益相對比較安全可靠。其餘部分按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內以設定的價格購買承租人的普通股權。這種業務形式為高科技、高風險產業開辟了一種吸引投資的新渠道。出租人將設備融資租賃給承租人,同時獲得與設備成本相對應的股東權益,實際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資租賃形式。同時,出租人作為股東可以參與承租人的經營決策,增加了對承租人的影響。實際操作中,一般由融資租賃公司以設備價款的60%買下設備,與承租方共同組建營運治理中心,參與各項重大決策,在收回本金後仍保留項目的20-30%收益權。風險融資租賃實際上是風險投資在融資租賃業務上的創新表現,與抽成融資租賃(收益百分比融資租賃)有相同之處,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差別在於風險融資租賃中存在的一種質的轉換:債權轉股權,與此相對應借貸資本轉為權益資本。

10、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由注資、還租、回報3個階段構成。其中注資階段資金注入的方法與常規融資租賃資金注入方法無異;還租階段是將項目現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分配,例如70%分配給出租人,用於還租,30%由承租人留用。回報階段是指在租賃成本全部沖減完以後,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資金回報,回報率按現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報階段結束,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整個項目融資租賃結束。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和我們熟知的BOT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

11、捆綁式融資租賃:又稱三三融資租賃。三三融資租賃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證金)不低於租賃標的價款的30%,廠商在交付設備時所得貨款不是全額,大體上是30%左右,餘款在不長於租期一半的時間內分批支付,而租賃公司的融資強度差不多30%即可。這樣,廠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擔一定風險,命運和利益“捆綁”在一起,以改變以往那種所有風險由出租人一方獨擔的局面。

融資租賃的優勢

1、對企業的好處

(1)拓寬融資渠道、操作快捷

融資租賃通過“融物”方式實現“融資”目的。對於企業而言則提供了一條新的融資途徑,拓寬了企業融資渠道。銀行貸款的特點是門檻較高、審查嚴格、程序較長、手續較繁、額度有限,特別對於一些新設立企業、中小企業由於信用狀況較差,很難獲得銀行貸款資金支持。而融資信用審核手續簡便、操作快捷,資金能很快到位。

(2)資金使用靈活

較之於其他融資方式,採用租賃融資對提供給企業的資金監管較為寬松,有利於企業進行靈活的資金安排(主要體現在售後回租交易中,由於是通過出售資產取得的資金,企業可以自由使用該資金)。

(3)不佔用企業授信額度

企業通過商務部融資租賃試點租賃企業獲得的資金不會計入人行徵信系統,不佔用企業在銀行授信額度,有利於企業通過租賃公司融資平台與銀行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的創新合作。

(4)提高企業經營靈活性

經營性租賃具有租賃方式靈活,可隨時退租的特點,企業選擇這種方式引進固定資產,可以在市場條件好的時候迅速擴大生產規模,在市場萎縮時靈活退出,有利於提高企業經營的靈活性。

(5)改善財務報表

與銀行貸款或外國政府貸款方式不同,融資租賃屬於表外融資,融資租賃的租金不體現在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融資租賃的租金在財務管理中可以稅前列支。承租人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時,一般可獲得3~5年的中長期融資,相比採用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或短期商業信用而言,既能改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短期償債能力指標,也可以相對降低承租人資產負債率(保留或提高承租人的融資能力)、提高資產收益率指標等。

(6)迴避政策性、市場性限制

很多單位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存在不同方面的政策限制,有些來自監管部門,有些來自總部內部管理制度的控制,有些來自市場信息披露等運作的障礙。如各類銀行、信用社、國家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上市公司、集團分公司等採用融資租賃業務,可以有效的迴避這些限制。

(7)加速折舊,具有節稅功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規定,“企業技術改造採取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機器設各,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

折舊年限不短於三年”,間接地起到了加速折舊的作用。企業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則,盡快折舊,把折舊費用打入成本。與稅後還貸相比,顯然對企業有利。

(8)到期還本負擔較輕

銀行貸款一般是採用整筆貸出,整筆歸還。而租賃公司卻可以根據每個企業的資金實力、銷售季節性等具體情況,為企業定做靈活的還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遞增和遞減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夠根據自己的企業狀況定製付款額。

2、對銀行的好處

(1)風險防火牆

一般而言,租賃公司是租賃物件的法定所有權人,這樣就形成了一定的風險隔離,若出現承租人破產的情況出租人可直接收回和處置租賃物。同時,在租賃結構設計上,租賃公司也會採用相應的外部增信手段對租賃項目進行增信,以控制風險。

(2)為優質客戶提供更大規模的資金支持

銀行由於受到單一客戶集中度的限制,對其優質客戶的授信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通過租賃公司作為貸款主體,能夠給優質客戶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3)增加銀行中間業務

通過發行理財產品融資、應收賬款保理、利率掉期等形式可增加銀行中間業務收入。

3、對政府(平台公司)的好處

(1)拓寬融資渠道

可通過租賃開辟新的融資渠道,且租賃資金使用靈活,可以充當資本金使用,這樣對於政府籌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本金(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必需有一定比例的資本金才能夠獲得銀行貸款支持)有突出的貢獻。

(2)盤活固定資產,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通過售後回租模式,盤活政府已投入固定資產(管網、大樓等),釋放政府前期投入資金,能夠使政府有更多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再投資。同時通過租賃的財務杠桿作用,帶來投資乘數效應。

(3)改善財務報表

(4)迴避政策性、市場性限制

(5)加速折舊,具有節稅功能

(6)到期還本負擔較輕

融資租賃業務特點

與傳統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二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1)分期付款是一種買賣交易,買者不僅獲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權,而且獲得了物品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租賃行為,盡管承租人實際上承擔了由租賃物引起的成本與風險,但從法律上講,租賃物所有權名義上仍歸出租人所有。

(2)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賃中租賃物所有權屬出租人所有,租賃物作為長期應收款;承租方計入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分期付款購買的物品歸買主所有,因而列入買方的資產負債表並由買方負責攤提折舊。

(3)上面兩條導致兩者在稅務待遇上也有區別。融資租賃中的出租人可將攤提的折舊從應計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則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則是買方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買者還能將所花費的利息成本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此外,購買某些固定資產在某些西方國家還能享受投資免稅優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於交易物品的經濟壽命期限,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則往往和租賃物品的經濟壽命相當。因此,同樣的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所獲得的信貸期限要長。

(5)分期付款不是全額信貸,買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貸款的—部分;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全額信貸,它對租賃物價款的全部甚至運輸、保險、安裝等附加費用都提供資金融通。雖然融資租賃通常也要在租賃開始時支付一定的保證金,但這筆費用一般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額要少得多(例如在進出口貿易中買方至少需現款支付15%的貸款)。因此,同樣一件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提供的信貸總額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夠提供的要大。

(6)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時間上也有差別。後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還有一寬限期,融資租賃一般沒有寬限期,租賃開始後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通常留有殘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對租賃物任意處理,需辦理交換手續或購買等手續。而分期付款交易的買者在規定的分期付款後即擁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處理之。

(8)融資租賃的對象一般是壽命較長、價值較高的物品,如機械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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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融資租賃公司運營模式

(1)簡單融資租賃
也稱「直接租賃」或「傳統融資租賃」。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意願購買租賃物,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後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2)轉租賃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四十八條中將轉租賃定義為「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的租賃形式。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3)回租式融資租賃
又稱「售後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訂立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的是指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完成一筆租賃業務。這里所說的受託人,就是獲准具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資格的法人,無論批准其設立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5)杠桿租賃
又稱「借款租賃」,也叫「衡平租賃」。杠桿租賃也是信託同融資租賃的結合運用。杠桿租賃同委託租賃的區別在於:(1)在杠桿租賃中,受託人(出租人)並非是完全不承擔融資風險,只是所承擔的是租賃融資額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風險;(2)在杠桿租賃中,委託人往往不止一個,而是有若干個;(3)出資人的動機不同。
(6)共享式結構化租賃
又叫「分成租賃」或「變動租金租賃」。是把租金收入和設備使用收益相聯系的一種租賃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一定的基本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是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實際承擔了租賃物的部分風險和報酬。
(7)綜合租賃
它擴展了融資租賃的內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務外還提供經營服務和資產管理服務,是一種綜合性全方位的租賃服務,租賃的收益因此擴大而風險因此減少,使租賃更顯露服務貿易特徵。綜合租賃的發展,將成熟的租賃行業帶入知識經濟時代。
(8)創新租賃
租賃在中國,已經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即:創新租賃。它是以保障租賃當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時,將風險分散到當事人中間。具體做法靈活多變。

⑥ 融資租賃的模式有哪些

融資租賃在中國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它是設備融資模式、設備銷售模式、投資方式的創新,不僅在各交易主體之間實現新的權責利平衡,為客戶提供了新的融資方法,而且成為交易主體優勢互補、配置資源的機制和均衡稅務的理財工具。

隨著融資租賃的發展,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也逐漸增多,但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以下列12種為主,其中前5種為基本模式,後7種為創新模式。

1、直接融資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

(1)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租賃物件;

(2)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

(3)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與供貨廠商進行技術、商務談判;

(4)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5)融資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

(6)融資租賃公司用資本市場上籌集的資金作為貸款支付給供貨廠商;

(7)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賃期滿,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是承租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出租人租回並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於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售後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
(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
(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
(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

3、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

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

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5、轉租賃

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以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轉租至少涉及四個當事人:設備供應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轉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購貨合同、租賃合同、轉讓租賃合同。

⑦ 什麼是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業務模式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


根據網路的定義看,融資租賃又被稱為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它所指的是實際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通俗意義上來說就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想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它是一種新型的金融產業,及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


融資租賃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風味直接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出售回租、轉租賃、委託租賃及分成租賃等。接下來,我們介紹一下每一種具體的業務:


一、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二、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三、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四、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五、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六、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融資租賃的出現可以說是一種改革的創新,融資租賃與銀行合作將會促進我國投融資領域的金融業務健康發展。

⑧ 融資租賃的盈利模式是怎樣的

(一)債權收益
1.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當然是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利差收益視風險的高低,一般在1-5%
2.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質客戶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為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與貸款不同,客戶的實際融資費用並不會比貸款高或高的不多。
(二)余值收益
1.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融資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2.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對設備具有維修、再製造的專業能力和廣泛的客戶群體,可以提供全方位的融資租賃服務,特別是客戶歡迎的經營租賃業務。租賃物的余值處置對專業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不應該是風險,而是新的利潤再生點,租賃物經過維修、再製造後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取更好的收益。這正是廠商融資租賃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3.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交易條件和履約情況以及設備回收後再租賃、再銷售的實際收益扣除應收未收的租金、維修等相關費用之後,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設備如飛機、輪船等收益會更高一些
(三) 服務收益
1.租賃手續費。租賃服務手續費時所有融資租賃公司都有的一項合同管理服務收費。但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難易程度、項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風險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運作模式的差異,手續費收取的標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
2.財務咨詢費。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會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或項目成功費。視項目金額大小,收取比例、收取方法會有不同,一般在0.25-5%左右財務咨詢費可以成為專業投資機構設立的獨立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在開展租賃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與信託、債券與融資租賃組合、接力服務中重要的盈利手段之一,也可以成為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的重要中間業務
3.貿易傭金。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和投資方,促進了設備的流通,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迴流。收取銷售的傭金或規模采購的折扣或是保險、運輸的傭金是極為正常的盈利手段。收取貿易環節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是廠商設立的專業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4.服務組合收費。廠商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會提供配件和一定的耗材供應、考察、專業培訓等服務。這些服務有的打著免費的招牌,其實任何服務都不是免費的午餐,融資租賃公司要麼單獨收費,要麼報考者設備定價之內。組合服務是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四) 運營收益
1.資金籌措和運作。財務杠桿――融資租賃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可以使多渠道的,自有資金在運作時,可以獲取一個高於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再向銀行借款一部分,租賃公司有了一個財務杠桿效應,不僅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於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資金統籌運用――融資租賃的租金費率一般都是相當於或高於同期貸款利率,但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個資金運作的平台,在資金籌措的實際操作中,完全可以根據公司在不同時段購買合同的對外支付、在執行融資租賃合同租金迴流和對外償還到期借款的現金流匹配程度的具體情況、決定新的融資數額和期限,安全合理地獲取資金運用和資金籌措之間的差額收益
2.產品組合服務。融資租賃公司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在資金籌措、加速資產周轉、分散經營風險和盈利模式四個方面開發不同的產品組合和產品接力,同樣可以獲得很好的收益。
3.規模效益。規模經營是融資租賃公司提高股東的投資回報重要的舉措。例如:一個有1000萬美金注冊資金的融資租賃公司,經過三年的運作,獲得銀行9000萬美元的貸款額度,形成了穩定的一億美元的租賃資產規模。平均融資成本為6%,平均租賃費率為8.5%,凈收益為2%。則每年自有資金可以獲取8%的收益為80萬美元,借款9000萬美元,每年可以獲取2%的利差收益為180萬,合計為260萬美元。股東回報每年為26%
(五)節稅收益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非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會計上的經營租賃業務)往往佔到全部融資租賃的很大比例,特別是有廠商背景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達到60%到80%。顯然這種由出租人提取折舊,承租人稅前列支,兩頭得好處,正是經營租賃業務出現巨大活力的原因所在,節稅或延遲納稅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收益來源之一
1. 自身節稅
在融資租賃公司有一定的稅前利潤的前提下,融資租賃公司採用經營租賃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辦公用房、車輛、信息設備,租金在稅前列支看,可以獲取節稅的好處
2. 折舊換位
為客戶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出租人對租賃物提取或加速提取做稅前扣除,可以獲得延遲納稅
(六)風險收益
1.或有租金。或有租金是指金額不固定、以時間長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物價指數等)為依據計算的租金。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可以作為費用直接在稅前列支。對出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賃物使用效果的風險,參與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資租賃公司風險加大,可能獲取的收益也比較大。
2.可轉換租賃債。開展可轉換租賃債業務是專業投資機構採取的一種控制投資風險獲取投資收益的新的投資方式
融資租賃公司對一些高風險的投資項目,可以對其所需設備先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同時約定在某種條件下,出租人可以將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債權按約定的價格實現債轉股。這樣做,可以獲取項目成功後股權分紅或股權轉讓的增值收益。

⑨ 融資租賃有以下幾種類型:( )

1、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2、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4、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5、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6、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9)分成融資租賃方案模式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⑩ 融資租賃公司12種主要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公司12種主要業務模式

隨著融資租賃的發展,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也逐漸增多,但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以下列12種為主,其中前5種為基本模式,後7種為創新模式。

一、直接融資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

(1)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租賃物件;

(2)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

(3)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與供貨廠商進行技術、商務談判;

(4)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5)融資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

(6)融資租賃公司用資本市場上籌集的資金作為貸款支付給供貨廠商;

(7)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賃期滿,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二、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是承租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出租人租回並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於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售後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

(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

(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

(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

三、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

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

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四、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五、轉租賃

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以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轉租至少涉及四個當事人:設備供應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轉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購貨合同、租賃合同、轉讓租賃合同。

六、結構化共享式租賃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和指定,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賃物本身投產後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基礎進行測算和約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賃項目收益的租賃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購置成本、相關費用(如資金成本),以及預計項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通常適用於通信、港口、電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遠洋運輸船舶等合同金額大,期限較長,且有較好收益預期的項目。

七、風險租賃

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以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收益作為投資回報的租賃交易。在這種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報,一般為全部投資的50%;其次是設備的殘值回報,一般不會超過25%左右,這兩項收益相對比較安全可靠。其餘部分按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內以設定的價格購買承租人的普通股權。這種業務形式為高科技、高風險產業開辟了一種吸引投資的新渠道。

出租人將設備融資租賃給承租人,同時獲得與設備成本相對應的股東權益,實際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資租賃形式。同時,出租人作為股東可以參與承租人的經營決策,增加了對承租人的影響。

風險租賃為租賃雙方帶來了一般融資租賃所不能帶來的好處,從而滿足了租賃雙方對風險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一)對承租人的有利之處

1、較好的融資渠道。風險租賃的承租方是風險企業,因為經營歷史短,資金缺乏,銀行一般不願意貸款,所以其融資渠道較少,一般渠道的融資成本較高,風險租賃可以成為一種融資的重要手段。

2、轉移風險。即將股東權益的部分風險轉移給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東權益不能獲得收益,出租人也無權要求其他的補償。如果採用抵押貸款,銀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資產做抵押,一旦公司無力按期償還貸款,公司的生存將難以保證。風險租賃中的租金支付義務,也只是以所租設備做“擔保”,承租方面臨的風險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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