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怎麼核算
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怎麼核算
如果你在事業單位工作,那麼大家了解其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如何核算的?依據是什麼呢?
租入時的入賬流程
根據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以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並區分是否需要安裝而採取相應的賬務處理。
不需安裝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途中保險費等,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安裝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時,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
計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折舊時,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按月計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折舊時,按照應計提折舊金額,借記“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實例分析
2004年1月1日,A事業單位與B公司簽訂一項采購合同,A事業單位從B公司購入一台需要安裝的用於科研的特大型設備,合同約定,A事業單位以融資租入方式支付價款,該設備價款共90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在2004年至2008年的5年內每半年支付90萬元租金,每年的付款日期分別為當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安裝期為1年,2004年12月31日設備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發生安裝費為40萬元,所有款項均用銀行存款支付,該固定資產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10年,為簡化核算,假設每半年計提折舊一次,則會計分錄如下(單位:萬元):
2004年1月1日融資租入時:
借:在建工程900
貸:長期應付款900
2004年6月30日支付租金時:
借:事業支出 90
貸:銀行存款90同時:
借:長期應付款9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90
2004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時:
借:事業支出 90
貸:銀行存款90
同時:
借:長期應付款9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90
支付安裝費時:
借:事業支出 40
貸:銀行存款40
同時:
借:在建工程 4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40
2004年12月31日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940
貸:在建工程940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22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220
2005年6月30日支付租金時:
借:事業支出 90
貸:銀行存款90
同時:
借:長期應付款9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90
2005年6月30日計提半年固定資產折舊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47
貸:累計折舊47
2005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每期賬務處理與2005年6月30日相同。
通過以上處理,到2008年12月31日支付最後一期租金時,“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累計貸方余額為:5640000[2200000+(900000-470000)×8]元,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5640000(9400000-470000×8)元。
;『貳』 項目融資是什麼意思呢
項目詐騙,卻是狡辯?
典型案例:
2001年6月5日,許某1與人馮小某(掛名股東)成立北京某龍公司,並先後在廣州、深圳、成都、重慶、南京等地設立分公司。2003年11月17日,許某1與馬某1(掛名股東)設立北京冠某公司。2004年1月5日,許某1與許某2成立南京冠某公司。許某1任北京冠某公司、南京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全面工作。許某2任南京冠某公司總經理,代表南京冠某公司與本案被害人簽訂合同。馬某2任北京冠某公司財務總監,具體管理許某1收取的包括南京冠某公司在內的各地上繳的集資款,並按許某1指示劃撥兌付款及各項費用支出。
自2002年始,許某1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推行「星炬計劃」非法集資,與客戶簽訂特種葯蟻銷售合同、特種葯蟻委託養殖合同、特種葯蟻回收合同等三種系列合同,承諾客戶每窩螞蟻投資人民幣460元,1年後返還人民幣640元,年回報率為39.13%。2004年10月後,合同調整為每窩螞蟻投資人民幣460元,1年後返回人民幣540元,年回報率為17.39%。
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間,許某1、許某2、馬某2以南京冠某公司名義,在明知無法歸還本息的情況下,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虛構集資用途非法集資,向不特定公眾宣稱集資款用於開發、研製螞蟻產品,事實上,許某1雖與相關單位開展過一些有關開發、研製螞蟻產品的合作,但投入的資金量占其募集資金的比例非常小。相關人員在集資過程中虛構事實,誇大公司實力,向不特定公眾發布的宣傳資料稱,「星炬計劃」被國務院扶貧辦中國老區扶貧工作委員會、中國科技扶貧工作委員會在全國推廣。但事實上,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從未成立也未掛靠主管過中國老區扶貧工作委員會和中國科技扶貧工作委員會兩個機構。
三人用收到的後期投資款兌現前期投資款,騙取客戶信任,共騙取社會不特定對象829人投資款合計人民幣33278700元,騙取的巨額集資款均打入三人的個人賬戶,由三人佔有、支配,除用於支付客戶投資款和與客戶約定的利息外,還用於個人生活消費、以個人的名義購置房產汽車等。後三人無力支付客戶投資款和與客戶約定的利息。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
姚志斗律師分析:
1. 何為單位犯罪:
單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犯罪分為純正的單位犯罪和不純正的單位犯罪。純正的單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單位構成而不能由自然人構成的犯罪,不純正的單位犯罪與其相反。因此,本案中許某1若主張單位犯罪,其主張全稱即不純正的單位犯罪。
2. 單位犯罪的條件:
單位犯罪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單位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刑法分則條文明文規定主體,即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2)必須是行為人以單位的名義實施;(3)實施犯罪行為的目的是為了單位謀取非法利益。在本案中許某1的行為雖然名義上是為單位實施,但是實質上集資所得並未歸單位所有,集資款項均打入個人名下。因此,許某1僅僅是利用公司的外殼實施的自然人犯罪,並不是單位犯罪。
3.非法集資和項目融資的區別: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依靠項目自身的未來現金流量為擔保條件而進行的融資。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正因為此,才使得非法集資與項目融資極易混淆。
非法集資常常意圖以合法形式掩蓋其犯罪實質。判定一個項目集資是非法集資或項目融資需要對項目進行全面的考察。本案中,許某1明知無法歸還本息,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虛構集資用途,謊稱其集資款用於養殖螞蟻、開發研製及銷售螞蟻產品,在募集資金過程中虛構其實施的「星炬計劃」;虛構南京冠某公司、北京冠某公司是2003年2月成立的中國冠某集團的下屬公司、子公司,實力雄厚,其行為屬於通過虛構和誇大公司實力等手段欺騙不特定公眾投資。因此可以認定許某1採取了詐騙的方法非法集資。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三十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它具有如下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作者/來源:京師律所姚志斗律師
聲明:版權歸原創所有,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叄』 事業單位可以直接向社會融資嗎需要什麼手續
給你看下生物資源農業項目融資
融資為你解決生物農業項目發展資金
支農貸款項目
流轉土地質押貸款
林權證質押貸款
農業定單質押貸款
機器設備租賃貸款
農業項目無限信用貸款
土地房產抵押貸款
國家農業補助資金確認貸款
貸款條件
營業執照(正副本)
稅務登記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
營業變更登記情況(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公司章程
股權轉讓協議
驗資報告
資產評估報告
開戶許可證
貸款卡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07年、08年、09年)
最近三月的財務報表
法人證明
土地證、房產證
06、07、08年度審計報告
公司簡介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樣本
高新科技企業認定書
著名商標證書
借款申請書
名牌產品證書
排放污染許可證
納稅信譽等級證書
名牌產品榮譽證書
家庭資產證明
『肆』 事業單位編制能不能貸款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提供身份證、工資卡流水、社保卡、卡發工資銀行流水等證明材料就可以了。一般事業單位在當地的小額信貸公司是比較容易貸到款的。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
第一條 為規范借貸行為,維護信貸市場秩序,保障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 本通則所稱貸款,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金融機構,以社會公眾為服務對象,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出借的貨幣資金。
本通則所稱貸款業務,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金融機構所從事的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出借貨幣資金使用權的營業活動。
第三條 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並具有經營貸款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
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與貸款人建立貸款法律關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伍』 行政事業單位利用資產進行融資,合法合規嗎
是可以的,但要遵守市場的游戲規則,政事業單位資產可以注入政府融資平台的,依照金融市場規矩進行融資,不要搞成倒賣國家資產了。
『陸』 事業單位融資怎麼弄
政府融資平台是吧?
城投公司改制是吧?
找你們省的信託的公司,把整個項目的布局規劃拿給他們的項目經理看,梳理出融資規模,成本,期限,利率。還有整個項目的從規劃到建成盈利的資金使用步奏,項目建成後的回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一一列出。信託公司做出判斷,尋找交易對手,要是找的到直接做單一資金信託,找不到交易對手直接找銀行包銷做成集合信託。交易對手找到,單一資金的不用上報,集合信託要銀監會審批。最終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信託公司和託管行一起監管項目是否按要求建造直到完工。說的比較簡單,純手打,我們浙江這邊都是這么弄的,從高速公路建造,到新城改造等都可以這樣操作,要操作快點,下半年估計要停,地方政府負債率太高,地產打壓使得土地收入減少,直接導致地方融資平台信譽度下降!
浙江富昌投資
補充:你說的建造-經營-移交模式都是說說的,關鍵是怎麼找到交易對手,通過信託平台可以比較快捷的完成,當然也看這個信託公司的自身實力了!你們關鍵是怎麼把項目包裝好,給資金方可靠感,要不什麼都是白說。
『柒』 事業單位銀行融資是否涉及政府舉債
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財政部門舉借,不得通過包括融資平台在內的任何企事業單位等舉借。
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各級政府不得新設各種形式的償債准備金,而區政府對其舉借的政府債務負有償還責任,市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
經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債務情況、相關表格及重要事項說明,應在批准後20天內由市、區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
此外,政府債務管理將作為一項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對盲目舉債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責任追究。已經離任的,也要追究責任。
舉借:
僅限於政府及財政部門
據了解,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包括政府債務和政府或有債務。根據《辦法》,市、區政府確需舉借政府債務的,按程序向省政府申請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財政部門舉借,不得通過包括融資平台在內的任何企事業單位等舉借。除財政部門外,行政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舉借任何債務。
此外,《辦法》還提出,除法律法規規定外,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向金融機構或其他單位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的融資支持性文件,不得以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為其他單位或企業融資進行抵押或質押,不得為其他單位或企業融資承諾承擔償債責任。
不得用於違規建樓堂館所
對於政府債務資金的使用,《辦法》提出,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一般債券資金只能用於公益性項目資本性支出和適度償還存量政府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不得用於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和其他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
在資金使用過程中,由於客觀因素需調整一般債券資金使用項目的,按程序報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准。而專項債券資金要嚴格限定用於發債對應的具體項目,不得用於平衡預算和其他項目。
償還:
區政府債務市政府不救助
《辦法》提出,將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區別落實償還責任。政府或有債務的舉借單位和連帶責任人要按協議約定認真落實償債責任,按時還本付息,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
此外,《辦法》還提出,各級政府不得新設各種形式的償債准備金。而區政府對其舉借的政府債務負有償還責任,市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如區政府未能按時足額歸還上級轉貸政府債券的本息的,按逾期支付額和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年度終了仍未歸還的本金、利息和罰息,由市財政部門從該區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補助款中扣款,或通過財政收入調庫的方式抵扣歸還。
監督:
批准20天內要向社會公開
根據《辦法》,各區財政部門、市直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市財政部門報送上一月份的政府性債務統計表(區屬單位按區財政部門要求時間報送),市財政部門按照省財政廳的要求,及時審核、匯總上報季度、年度政府性債務統計情況等報表。
而經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債務情況、相關表格及重要事項說明,應在批准後20天內由市、區財政部門向社會公開。經本級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和單位債務相關情況及表格,應在批復後20天內由各部門和單位向社會公開,主要公開債務的「借、用、還」情況和項目建設情況,並對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此外,《辦法》還提出,組織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要把政府債務管理作為一項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明確責任落實,市、區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強化教育和考核,防止急於求成,對盲目舉債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責任追究。已經離任的,也要追究責任
『捌』 問題:事業單位融資,為什麼要國家機關舉辦,而不是事業單位自己舉辦,其他組織什麼組織,國有資產指什麼
1,事業單位(PublicInstitution),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2.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3,中國的事業單位在功能上對應國外的是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國外的這些組織是社會自治組織,在中國的事業單位和政府的關系比較密切。這種不同點,有些是社會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於中國的社會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公安局不屬於事業單位,公安局是行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