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江臨安:買總價300萬元內新建商品住房,給予總價1.5%補貼
9月10日,微信公眾號「臨安發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臨安區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顯示,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將實施購房補貼。支持剛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網簽時間為准),在臨安范圍內購置總價不超過300萬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給予房屋總價1.5%補貼。購房人不動產登記後進行補貼。
文件提出,落實階段性公積金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適當提高無房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落實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信貸作用。
在完善住房金融服務方面,臨安區將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勵商業銀行在客觀評估風險基礎上,合理確定首付比例和商業貸款利率,加快貸款審批速度,加強房地產項目融資服務,完善融資對接機制,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增長。
鼓勵來臨就業,同時強化服務保障。對在臨安就業創業並於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間首次在臨安區購買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碩士、本科、大專畢業生按照《「擇臨而安禮遇人才」若干意見》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
在臨安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購買)的,2023年秋季適齡學生的監護人可憑不動產權證享受臨安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統籌安排入學政策。
此外,臨安開展「除險安居」行動。加大城鎮危舊房治理力度,全面開展「除險安居」行動,對城鎮危房家庭鼓勵通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進行除險安居,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意見》要求,加強市場規范整治。重點圍繞預售資金監管和中介市場秩序,形成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強中介市場管理,有效化解群眾信訪投訴,為臨安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保駕護航。
在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方面,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等為主體的「多層次、廣覆蓋、多主體」住房保障體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㈡ 創業融資 求詳解
安市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精神,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根據《關於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杭政〔2008〕7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杭人才〔2009〕180號)以及《臨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臨政發〔2009〕114號)精神,設立臨安市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以下簡稱「創業資金」)。為規范創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一、創業資金的來源
市財政每年從市人才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的資金專項用於扶持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市內創業。
二、扶持對象及條件
扶持對象為畢業後五年內的臨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間為2005年及以後,從畢業證書的簽發之日算起,碩士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限制),以本人名義在臨安市內創辦企業(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後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為准),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從事當年度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可通過杭州人才人事網和杭州人才網檢索);
(二)大學生在市內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注冊資本的30%。
對參加杭州市政府主辦的大學生創業大賽並獲獎的創業項目,在市內落地轉化的,按本辦法規定,給予創業資助。
三、扶持種類及用途
扶持種類包括商業貸款貼息、項目無償資助兩種,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創業要求自行選擇並提出申請。
(一)商業貸款貼息
1.申請人獲得銀行商業貸款;
2.貸款應用於生產經營相關開支;
3.對實際支付的貸款利息給予50%的貼息,最高額度為每年1500元;其中對所創辦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研發項目、文化創意類項目的,市財政按最高不超過3000元的標准據實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4.五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不含展期)。
(二)項目無償資助
1.申請人有具體的創業項目並具有可行性;
2.根據項目的技術含量、市場前景及預期經濟與社會效益等,擇優進行無償資助;
3.對開展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項目,技術成熟已完成研發與小試並進入中試階段的項目,開展文化產品創作及衍生產品開發、提供專業研發服務或設計服務等的文化創意項目,以及以知識、信息等為主要生產要素,產品與服務有顯著創新性,有特定服務對象與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其它創業項目,給予重點扶持;
4.項目無償資助分為三個等級:2萬元、5萬元、10萬元;
5.資助資金須用於項目實施的研發與生產經營等,不得用於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個人消費支出;
6.已獲得市財政性科技經費、文創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動漫業發展專項資金、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方面專項資金(經費)項目資助的創業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扶持資金。同一企業申報無償資助的項目最多為2個。
商業貸款貼息或項目無償資助不能重復申請。
四、申報材料
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戶口簿、畢業證(學生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商業貸款貼息的須填寫《臨安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並提供貸款合同、支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項目無償資助的須填寫《臨安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支出的合同、憑證和商業計劃書(項目可行性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證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項目孵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10萬元資助項目的,由創業導師或風投、創投機構及相關企業推薦的予以優先。
申請所需的各類表格均可在臨安人才網()下載,也可到市人事局領取。
五、審批流程
(一)申請商業貸款貼息的,具體按以下流程進行:
1.受理。由市人事局接受申請人提出的申請;
2.審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市人事局進行初審後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會同市財政局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對申請人進行審核;
3.公示。經審核通過的擬資助對象和貼息金額由市人事局在臨安人才網、擬資助對象的單位或所在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4.核准。經公示,對無異議的擬資助對象由市人事局和市財政局發放核准通知書;
5.撥付。根據核准通知書和申請人提供的商業貸款付息憑證,由市人事局在當年7月和次年1月,對商業貸款貼息進行撥付。
(二)申請項目無償資助的,具體按以下流程進行:
1.受理。由市人事局接受申請人提出的申請;
2.審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市人事局進行初審後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會同市財政局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對申請人進行審核;
3.評審。對審核通過的申報項目,由市人事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按產業導向、自主創新、商業模式、企業規模、就業人數和利稅等要素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評審組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人才辦、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及相關產業專家組成,評審一般每半年組織一次,每年7月和1月分別評審上半年和下半年受理的項目;
4.公示。經評審通過的擬資助對象和資助金額由市人事局在臨安人才網、擬資助對象的單位或所在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5.核准。經公示,對無異議的擬資助對象由市人事局和市財政局發放核准通知書;
6.撥付。根據核准通知書,由市人事局對項目資助資金實行分兩期撥付,首期支付70%;其餘部分資金根據項目進展程度,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或審計後再予撥付。
六、監督與管理
(一)市人事局和市財政局負責創業資金使用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評估工作。
(二)扶持對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對獲得的創業資金加強或完善財務管理;
2.獲得項目無償資助的,自每期資金撥付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向市人事局和市財政局遞交資金使用情況的財務報告和項目運行情況報告;
3.接受有關部門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三)扶持對象如採取弄虛作假的方式,騙取創業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由市財政、審計、監察機關作出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負責創業資金管理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財政和監察機關等單位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創業資金屬貸款貼息和專項經費補助,按《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的有關規定,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七、附則
(一)創業資金的管理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列入部門預算安排解決。
(二)本辦法由市人事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期一年。
㈢ 浙江臨安有哪些知名企業
浙江西子富沃德電機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鑫富葯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劍精密製品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浙江帝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臨安奧星電子有限公司、浙江天傑實業有限公司、杭州天恆機械有限公司、浙江天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10家企業被列為臨安市科學發展示範企業。浙江萬馬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杭州鑫富葯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華興羽絨製品有限公司、浙江西子富沃德電機有限公司、浙江華興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浙江鴻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華凱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臨安金圓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天松集團有限公司、臨安奧星電子有限公司、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臨安市青鴻達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浙江萬馬集團特種電子電纜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熱熔膠膜有限公司、浙江森嘉集團有限公司16家企業(集團)被列為臨安市工業大企業。
㈣ 建築工程有哪些投資形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BT模式的運作
1. 政府根據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對項目進行立項,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籌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將項目融資和建設的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依法注冊成立的國有或私有建築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項目未來的收益情況對投資方的經濟等實力情況為項目提供融資貸款,政府與投資方簽訂BT投資合同,投資方組建BT項目公司,投資方在建設期間行使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融資、建設、並承擔建設期間的風險。
2. 項目竣工後,按BT合同,投資方將完工驗收合格的項目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或計量總價加上合理回報)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3. 政府在BT投資全過程中行使監管,保證BT投資項目的順利融資、建設、移交。投資方是否具有與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實力,是BT項目能否順利建設和移交的關鍵。
所謂「BT招商」就是政府從潛在BT投資對象中選擇最終投資方進行BT項目運作。
㈤ 杭州有給人做擔保貸款的嗎
錦勝貸款擔保公司,錦勝擔保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12月15日,注冊資本2000萬元。地址位於錦城街道石鏡街86號,法人代表何永明,辦公場所為法人代表自建房產。公司的經營范圍為:主營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兼營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由資金進行投資,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公司在2012年被浙江眾誠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評定為BBB級擔保企業,並在2012年公司被臨安市人民政府、臨安市經信局評為「優秀擔保公司」,2013年成為杭州市擔保協會理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