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貸款羽毛公司誰簽字
融資貸款羽毛公司是由法人簽字。根據查詢公開信息,融資貸款公司的所有合同均需法人簽字,法人簽字後合同才能成立,所以融資貸款羽毛公司是由法人簽字。
B. 普通合夥企業法人欠款欠條上又有公司公章怎樣認定還款責任
一、借條上公司蓋章法人簽名的認定誰的債務
這種情況一般看錢的走向是公司賬戶還是個人賬戶,如果走的是公司賬戶,認定為公司借款,如果借款打入法人個人帳戶的,原則上也應該認定作為公司法人的個人和公司為共同借款人,應該由公司法人個人和公司共同負責償還借款,二者應承擔連帶的償還責任。除非能證明借款未用於公司經營,用於法人私人經營了,那就是個人債務。
二、公司借款注意事項
1、企業借款是否可行
可行,我國法律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合同有效!
但是風險較大。一旦出現糾紛,則可能被判定無效,屆時法院通常會判決借貸合同無效,借款人應向出借人返還欠款並支付一定的資金佔用費,對於約定的利息可能不會得到法院的保護,建議企業謹慎使用。
2、企業借款融資過程中如何避免非法集資
為保證借貸合法有效,防止轉化為非法集資,企業應當做到:借貸利率不宜過高;借款對象特定,避免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借貸;借貸行為不能廣為宣傳,避免公開性;貸款的用途應當特定並且具有一定的償還保證。
3、借款利息達到多少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就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若約定的利息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則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過高而不予支持,建議以此為上限,可以約定一定的違約金,以提高收益。
4、當公司資不抵債時,股東是否可能會承擔責任
公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以公司財產為限承擔責任,公司股東無需以個人財產代為公司承擔民事責任。但若股東濫用公司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一張蓋有公司公章以及有法人簽名的借條,在判斷債務的時候需要查證轉賬記錄以及借款用途,如果是用於公司經營方面的,那就屬於公司債務,如果是用於個人經營的,需要充足的證據來證明,是完全使用於個人方面,那麼才能認定為個人債務。
C. 總公司利用分公司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融資分公司法人法人有什麼責任
無責任。
馬上報警
D. 股權質押融資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股權質押融資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的融資方式。按照標的物的不同,股權質押融資主要分為兩類: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和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不同的質押融資各有優缺點。
自2013年6月24日,券商股權質押融資開啟以來,在一個月間便開展了49筆股票質押融資業務,質押股數12.56億股,質押股票市值約94億元。股權質押融資有著相當廣闊的發展前景。本文將就中小企業股權質押,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大股東股權質押三個類別的股權質押融資,分別就起優缺點進行分析。
一、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
(一)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優勢
1.依託產權市場平台,股權質押融資平台方便快捷。產權交易市場作為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一級資本市場層次,幫助開展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有著明確股權、股權託管、定價、價格發現、信息披露、融資中介的綜合智能。
2.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為幫助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及時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相繼制定下發了有關股權集中登記託管,利用股權進行質押融資的優惠政策。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快發展,及時解決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下發了《關於規范開展企業股權集中登記託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吉林省股權質押融資指導意見》等文件,為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質押融資創造了條件。
(二)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劣勢及風險:
中小企業資產規模小、盈利不穩定所帶來了股權價值波動性風險,中小企業誠信問題也帶來了欺詐風險。除此之外,機制建設不足和產權交易市場滯後導致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難和股權變現難的風險。
二、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融資:
我國的股票質押融資主要有兩種模式: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融資和個人股票質押融資。
(一)證券公司股票質押
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1.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融資優點。
(1)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融資是除國債回購和同業拆借兩大券商資金來源外的又一渠道,進一步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在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間架起一座資金融通的橋梁。
(2)現行模式從控制銀行風險的角度出發,除規定了質押率的上限、設定警戒線和平倉線以外,還規定在質押期內出質股票不能自由流動。這大大降低了股東「變相取現」和「掏空公司」的風險,對於投資者來說,其投資於上市券商的風險可以得到降低。
2.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融資缺點。
(1)《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出台為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政策依據,但這種質押貸款模式僅適用於機構投資者,且被質押的股票缺乏流動性,手續煩瑣,不能滿足市場眾多中小投資者的融資要求。
(2)銀行若開展此項業務須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特別席位,並應有專門機構動態監控、代為管理出質股票,對建立健全完善的內控機制和擁有專業人才要求較高。
(3)盡管與其他擔保品相比,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是一種風險較小的質物,但銀行需花費大量精力進行風險控制。
(4)證券公司出質的股票在質押期內不能自由流動,這種限制雖然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但忽視了券商希望質押股票能夠自由流動的內在要求。
(二)個人股票質押貸款
1.個人股票質押優點:
(1)個人股票質押貸款模式能夠滿足市場眾多投資者的融資要求,它充分發揮了銀行和券商的比較優勢。
(2)銀行無須新增硬體設施,也不必到證券公司辦理出質登記和注銷手續、到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特別席位,現有條件即可滿足業務需要。
(3)證券公司在這種模式中與銀行的關系是委託代理型,充分發揮了證券公司的比較優勢。證券公司作為借貸雙方的中介人,有專業化的經營管理人才,有齊全的交易監控設施,比銀行更能夠對市場的走勢進行敏銳的把握和對質押股票進行實時監控。
(4)出質人用於質押的股票在平倉線上可自由流動,當股票價格上漲到出質人的心理價位時,能及時出售質押股票,保證了出質人的獲利機會。
2.個人股票質押缺點。該模式比較突出的風險是由於出質人質押的股票雖然可以流通,但是是由證券公司代表銀行監督股價波動,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券商不認真履行三方協議,同出質人串通,很容易出現暗箱操作,損害貸方銀行的利益。特別是證券公司在對出質股票資格審查和風險審查中如不認真履行職責,在目前中國股市波動大、股票市值虛增的情況下,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無法得到有力保障。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質押融資
大股東由於融資的需要而將所持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給債權人,以此作為獲取資金的一種手段,或者,大股東要為其他單位提供借款擔保而將上市公司股權拿出去做質押保證。
(一)大股東股權質押融資優點
上市公司股權已經成為了大股東資金融通的一種重要手段,大股東偏好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原因在於:對於大股東來說,其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是可用來抵債或質押的優質資產。商業銀行一般也希望接受透明度高、可兌現性強的上市公司股權為質押標的物。
(二)大股東股權質押融資缺點:
1.許多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上市公司剝離上市時,已將優良資產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了,其盈利能力已經較弱,資產負債率也很高。在這種情況下,再質押借款,必然導致負債率的進一步上升和財務狀況的進一步惡化,一旦借款運用不當導致其償債能力喪失,必然通過股權的紐帶牽連到上市公司。
2.大股東法人股質押給市場的信號往往是大股東抑或上市公司的資金鏈出了問題,會影響投資者預期,導致股價下挫。
3.大股東的過度杠桿化可能引發市場對大股東不良財務行為的猜測,大股東憑其控股地位而對上市公司進行利益操縱,這種操縱不會是過去(至少是5年以前)那種赤裸裸式的「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如果能那樣的話,大股東就不會借股權質押之名而兜這一大圈子),而可能是通過關聯交易、產品轉移定價等手段,尤其是借戰略調整之名而行經營控制之實,對上市公司進行利益輸送。
4.大量高比例股權被大股東質押出去後,有相當可能性存在著這些股權被凍結、拍賣,進而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危險。控股權的轉移會引起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管理團隊和企業文化的變動,從而引起上市公司的動盪。
5.大股東的股權質押行為降低了公司價值。根據相關研究結論顯示,大股東的股權質押比例越高,其公司價值越低。股權質押具有經濟後果性。
6.許多被質押股權是被銀行等金融機構持有,我國金融業的分立體制不允許商業銀行以向企業投資的方式實現質權,銀行必須拍賣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權,這就會使相關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再次變更,使原本基於對公司資信(質押股權被拍賣前)的了解和對公司前景的看好才向公司投資的中小投資者蒙受損失。
7.由於股權質押會增加大股東與其他股東質押的代理沖突,導致控制權和現金權變相分離,因此有著股權質押行為的大股東更容易發生對上市公司的資金侵佔,說明股權質押具有很強的經濟後果性。
E. 什麼是公司融資類
公司融資,又稱企業融資,是指現有企業籌集資金並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無論項目建成之前或者之後,都不會出現新的獨立法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F. 證券金融公司和證券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證券金融公司和證券公司的區別是性質不同、管理決策的機制不同和職責不同。
性質不同。證券金融公司也稱證券融資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在證券市場上專門從事證券融資業務的法人機構。但是證券公司是經過主管機關批准,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場所。
管理決策的機制不同。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和理事會,而證券公司是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為決策機構。證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場或銀行取得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提供給需要融資的投資人,並依規定將融資擔保的股票提供給融券的投資人,作為投資者和證券公司間的媒介,促進了交易市場的活絡,完整了的金融制度。 對於投資者來說,只和證券公司有直接聯系,如果需要買賣股票,可到證券公司辦理委託,證券商的業務員在受理委託後,便會立即通知在證券交易所內的駐場交易員,駐場交易員接到委託通知,按一定方式在場內依照委託要求進行公開申報,完成交易。
職責不同。證券交易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了相應的保障,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察上市,更多的是為普通的投資者買賣股票提供相應的中介服務。證券金融公司主要作用是為證券公司融資、借貸,不經營證券交易業務;證券公司也可以稱之為證券經營公司 ,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G. 企業法人變更了,貸款買房銀行能通過嗎
沒有影響。
銀行是和企業簽訂合同(置於法人建議出示法人變更證明並附於合同後作為附件)。在沒有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前,法律上的法定代表人仍為B。但融資公司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任命書、變更法人申請書等材料,來確認A作為融資公司法人的合法性。銀行在確認融資公司確實已向工商部門提交變更法人申請、且融資公司出具文件授權A公司簽署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由A簽署。在變更法人之前,B簽署合同無需委託書。法人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更,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唯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並,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並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
H. 公司融資好還是不融資好
主要還是看他們公司的發展,因為有些沒有融資的公司發展也不錯,所以你不能以有沒有融資來判斷公司的好壞。具體哪一個好,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幾點來看。
1、如果是沒有融資的公司,我們就要看這個公司人數有多少,一般人多的公司生意興都比較好,人少的公司就說明經營的不太順利,沒有得不到外界的融資,也就是說不怎麼保險。
2、如果是已經有融資的公司,我們就要注意查看這個公司的變更股權融資情況,一般變更股權次數太多次就不要去,因為這樣的公司情況不太穩定。
3、因為現在市面上有一些公司是不需要融資的,也就是說他們的資金是十分充足的。如果你是想去的話,也還是需要多去查看該公司的生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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