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市場的首要功能
金融市場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資金融通
金融市場的首要功能是資金融通。金融市場通過金融資產交易實現貨幣資金在供給者和需求者之間的轉移,促進有形資本形成。
二、價格發現
金融市場當中供求雙方的相互作用決定了交易資產的價格,價格反過來又為潛在的市場參與者提供了信號,引導資金在不同的金融資產之間進行配置,達成供需平衡,這也稱之為價格發現過程。
三、提供流動性
金融市場提供流動性,是指它為投資者提供一種出售金融資產的機制。投資者以貨幣資金換取相應的金融資產之後,可能因為種種原因需要將金融資產變現,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提供流動性,即金融資產交易變現或贖回的渠道和機制。
四、風險管理
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通過保險、對沖交易等方式對實體經濟或金融行為中蘊含的風險進行管理、防範和化解。金融市場具有將有形資產產生的風險在資金供求雙方之間重新配置的功能。
五、降低搜尋成本和信息成本
金融市場能夠降低搜尋成本和信息成本兩種交易成本。搜尋成本有顯性成本與隱性成本。信息成本是那些與評估金融資產投資特點有關的成本,評估就是尋找到與期望產生現金流的數量與可能性的金融資產。
拓展資料:
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2) 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㈡ 金融資產的主要估值方法是什麼
現金流貼現模型(使用收入的資本化定價方法來決定普通股股票的內在價值的)市盈率估價法(主要是利用股票的市盈率和每股收益算出價格的)反正就我知道的,就這兩種主要的。
㈢ 金融資產在評估時哪些方法可以用,哪些方法不適用,理由
資產評估三種基本方法的主要特點是:
1.市場法是以參照物經調整後的成交價格來確定其價值
2.成本法是以被評估資產的耗費來確定其價值
3.收益法是以被評估資產所產生的未來收益來確定其價值...
收益現值法
1、 靜態收益現值法
企業或資產重估價值=按靜態計算的企業或資產年收益現值額/社會基準收益率
按靜態計算的企業或資產年收益現值額=預期年限內收益之和/預期年數
2、 動態收益現值法
企業或資產重估價值=按動態計算的企業(或資產)年收益現值/社會基準收益率
=按動態計算的企業(或資產)年收益現值額/(定期存款利率或長期國庫券利率+行業風險利率
按動態計算的企業或資產年收益現值額=[∑(企業或資產各年收益額×整體現值系數)]×投資回收系數
評估資產現值=評估資產重量價值-按重量價值計算的折舊
按重量價值計算的折舊=該資產評估有形損耗+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1、重量價值的計算,其方法主要有:
(1) 直接計算
資產重量價值=直接成本+間接成本
(2) 指數調整法
某類固定資產重量價值=該類某期資產賬面價值×該類某期資產調整系數
某類某期資產調整系數=該類資產評估年度價格指數/該類資產取得年度價格指數
(3) 功能評價法
某資產重量價值=(現時標准資產的現值/現時標准資產的生產能力)×評估資產的生產
能力
某資產的現值=某資產重量價值×[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折舊的計算
(1) 有形損耗的計算
A、 比率法
有形損耗=評估資產重價值×(已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
B、 使用年限法
評估資產有形損耗=資產重量價值×[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 功能性貶值
功能性貶值=使用某設備年節約成本×(1-所得稅率)×整體現值系數
(3) 經濟性貶值
經濟性貶值=[1-(現有利用生產能力/原有生產能力)]×評估資產價值
現行市價法
1、 市價折余法
資產重估價值=全新資產現行市價-應計折舊
=全新資產現行市價-[(全新資產市價-預計凈殘值)/一般使用年限]×評估資產已使用年限
2、 市價類比法
資產重估價值={全新參照物資產市價-[(全新參照物資產市價-預計凈殘值)/一般使用年限]×評估資產已使用年限}}×調整系數
因素綜合評價法
某項固定資產價值={(資產價值+大修理費用-殘值)×[1+(年平均物價上漲指數-年無形損耗系數)×資產已使用年限]}/資產已使用年限+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外匯換演算法
資產重估價值=(資產原始價值-應計折舊)×(評估月份匯率/取得資產時匯率)
物價指數調整法
資產重估價值=資產原始成本×物價變動指數-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計折舊額
=[(資產原始成本×物價變動指數)-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計折舊額]×(1+-調整系數)
按重置成本計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計折舊額=資產的重估成本×(已使用年限/規定使用年限)
貨幣資金及有價證券的價值評估
應收票據、有價證券的現值=票面金額×[1+票面利率×(出票日至到期日天數/360天)]
㈣ 政治經濟學:當前國際金融的特點。 請簡要回答
當前國際金融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八點:
1、強大的經濟基礎。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必須以強大的經濟基礎和穩定的經濟增長為支撐。一方面,經濟的發展能夠推動貿易和投資的增長、生產規模的擴大,從而產生對資金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也會帶來收入和儲蓄的增長,從而產生對資金的供給。大量的資金供給和需求帶動金融機構、市場的集聚以及金融環境的完善,推動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
2、發達的國際貿易與優越的區位。國際金融中心在發展初期往往需要國際貿易作支撐,以大量貿易帶動資本集聚,因此,國際金融中心往往也是國際經濟、貿易和航運中心。
3、國際金融業務發達,金融機構集聚。隨著金融市場國際化的不斷加快和國際金融中心競爭的日益激烈,一個金融中心贏得國際外匯交易、國際銀行貸款、跨境兼並金融服務,以及國際債券發行與交易等方面業務的能力,成為衡量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指針,而跨國公司則是這些金融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和國際金融中心服務的主要對象。
4、完善的金融市場結構,相對開放、自由的市場體系。多層次金融市場包括金融市場、貨幣市場、保險市場、票據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等。對於國際金融中心而言,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發揮金融中心的規模經濟與集聚效應,擴大金融中心輻射的深度與廣度。同時,對國內外金融機構而言,開放、自由的市場體系意味著較低的進入成本,因而能夠使國際資本在全球范圍內充分流動與集聚,增強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5、較少的外匯管制,相對自由的貨幣兌換。國際金融中心城市所在國的貨幣一般為完全可自由兌換貨幣,否則以該國貨幣計價的金融產品的交易、資本輸出、結算等都將受到限制,以該國貨幣為基礎的金融創新也將受到制約。
6、有利於創新而又不失規范的監管體系。從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歷史看,一方面政府要進行嚴格的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又要提供相對寬松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創新,保持金融中心活力和自身發展能力。
7、發達的信息資訊行業,良好的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業是管理風險的行業,與風險直接相關的是不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直接相關的是信息,金融中心需要能夠大量實時、客觀反映市場、機構、工具和產品變化的信息,這就需要高質量的金融基礎設施,比如徵信系統、清算系統,高效率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
8、大量的一流國際金融人才。金融業是專業性強、知識密度高的行業,人才是金融業的核心要素,也是金融機構最重要的競爭優勢。金融中心需要大量的金融、會計、法律、計算機、管理、外語等方面的人才,一個具有充足人力資源供給的地區自然對金融機構具有吸引力。國際金融中心的活力和發展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人才特別是金融人才的數量和質量。
㈤ 試分析金融資產評估的特點。
金融資產評估特點
1、是對投資資本的評估
2、是對被投資者的償債能力和獲利能力的評估
㈥ 2019中級財務會計金融資產含義和分類
1、金融資產包括: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和長期應收款7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
2、金融資產的分類:
1)從管理需要的角度,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從內容來看,金融資產主要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基金投資和應收款項。
3、金融資產的分類與金融資產的計量密切相關。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
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㈦ CPA 2020 會計教材 - 1402 -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和重分類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是確認和計量的基礎。企業應當根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特徵,對金融資產進行合理的分類。金融資產一般劃分為以下三類: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同時,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對金融負債進行合理的分類。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1. 業務模式評估。
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指企業如何管理其金融資產以產生現金流量。業務模式決定企業所管理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來源是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出售金融資產還是兩者兼有。
企業確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企於應當在金融資產組合的層次上確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而不必按照單個金融資產逐項確定業務模式。金融資產組合的層次應當反映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層次。有些情況下,企業可能將金融資產組合分拆為更小的組合,以合理反映企業管理該企融資產的層次。例如,企業購買一個抵押貸款組合,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管理該組合中的一部分貸款,以出售為目標管理該組合中的其他貸款。
(2)一個企業可能會採用多個業務模式管理其管融資產。例如,企業持有一組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投資組合,同時還持有另一組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的投資組合。
(3)企於應當以企業關鍵管理人員決定的對金融資產進行管理的特定業務目標為基礎,確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其中,「關鍵管理人員」是指《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中定義的關鍵管理人員。
(4)企業的業務模式並非企業自願指定,而是一種客觀事實,通常可以從企業為實現其目標而開展的特定活動中得以反映企業應當考慮在業務模式評估日可獲得的所有相關證據,包括企業評價和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金融資產業績的方式、影響金融資產業績的風險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關業務的管理人員獲得報酬的方式(例如報酬是基於所管理資產的公允價值還是所收取的合同現金管流)等。
(5)企業不得以按照合理預期不會發生的情形為基礎確定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例如,對於某金融資產組合,如果企業預期僅會在壓力情形下將其出售,且企業合理預期該壓力情形不會發生,則該壓力情形不得影響企業對該類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的評估。
此外,如果金融資產實際現金流量的實現方式不同於評估業務模式時的預期,只要企業在評估業務模式時已經考慮了當時所有可獲得的相關信息,這一差異不構成企業財務報表的前期差錯,也不改變企業在該業務模式下持有的剩餘金融資產的分類。但是,企業在評估新的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時,應當考慮這些信息。
2. 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旨在通過在金融資產存續期內收取合同付款來實現現金流量,而不是通過持有並出售金融資產產生整體回報。
在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金融資產的信用質量影響著企業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能力。為減少因信用惡化所導致的潛在信用損失而進行的風險管理活動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並不矛盾。因此,即使企業在金融資產的信用風險增加時為減少信用損失而將其出售,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
如果企業在金融資產到期日前出售金融資產,即使與信用風險管理活動無關,在出售只是偶然發生(即使價值重大),或者單獨及匯總出售的價值非常小(即使頻繁發生)的情況下,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如果企業能夠解釋出售的原因並且證明出售並不反映業務模式的改變,出售頻率或者出售價值在特定時期內增加不一定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相矛盾。此外,如果出售發生在金融資產臨近到期時,且出售所得接近待收取的剩餘合同現金流量,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
【例14-1】甲企業購買了一個貸款組合,且該組合中包含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貸款。如果貸款不能按時償付,甲企業將通過各種方式盡可能實現合同現金流量,例如通過郵件、電話或其他方法與借款人聯系催收。同時,甲企業簽訂了一項利率互換合同,將貸款組合的利率由浮動利率轉換為固定利率。
本例中,甲企業管理該貸款組合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即使甲企業預期無法收取全部合同現金流量(部分貸款已發生信用減值),但並不影響其業務模式。此外,該公司簽訂利率互換合同也不影響貸款組合的業務模式。
3. 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的業務模式。
在同時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認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對於實現其管理目標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企業的目標是管理日常流動性需求同時維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將金融資產的存續期與相關負債的存續期進行匹配。
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相比,此業務模式涉及的出售通常頻率更高、價值更大。因為出售金融資產是此業務模式的目標之一,在該業務模式下不存在出售金融資產的頻率或者價值的明確界限。
【例14-2】甲銀行持有金融資產組合以滿足其每日流動性需求。甲銀行為了降低其管理流動性需求的成本,高度關注該金融資產組合的回報,包括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的利得或損失。
本例中,甲銀行管理該金融資產組合的業務模式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
4. 其他業務模式。
如果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就為目標,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則該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其他業務模式。例如,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於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作出決策並對其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目標是通過出售金融資產以實現現金流量。即使企業在持有金融資產的過程中會收取合同現金流量,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也不足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因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對實現該業務模式目標來說只是附帶性質的活動。
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約定的、反映相關金融資產經濟特徵的現金流量屬性。企業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合同現金流量特徵應當與基本借貸安排相一致,即相關金融資產在特定日期產生的合同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以下簡稱「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無論金融資產的法律形式是否為一項貸款,都可能是一項基本借貸安排。
本金是指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本金金額可能因提前還款等原因在金融資產的存續期內發生變動;利息包括對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時期未償付本金金額相關的信用風險,以及其他基本借貸風險、成本和利潤的對價。其中,貨幣時間價值是利息要素中僅因為時間流逝而提供對價的部分,不包括為所持有金融資產的其他風險或成本提供的對價,但貨幣時間價值要素有時可能存在修正。在貨幣時間價值要素存在修正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對相關修正進行評估,以確定其是否滿足上述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的要求。此外,金融資產包含可能導致其合同現金流量的時間分布或金額發生變更的合同條款(如包含提前還款特徵)的,企業應當對相關條款進行評估(如評估提前還款特徵的公允價值是否非常小),以確定其是否滿足上述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的要求。
(1)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例如,銀行向企業客戶發放的固定利率貸款,在沒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況下,貸款通常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如果銀行管理該貸款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則該貸款可以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再如,普通債券的合同現金流量是到期回收本金及按約定利率在合同期間按時收取固定或浮動利息的權利。在沒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況下,普通債券通常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如果企業管理該債券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則該債券可以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又如,企業正常商業往來形成的具有一定信用期限的應收賬款,如果企業擬根據應收賬款的合同現金流量收取現金,且不打算提前處置應收賬款,則該應收賬款可以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企業一般應當設置「貸款」「應收賬款」「債權投資」等科目核算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例如,企業持有的普通債券的合同現金流量是到期收回本金及按約定利率在合同期間按時收取固定或浮動利息的權利。在沒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況下,普通債券的合同現金流量一般情況下可能符合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支付的要求,如果企業管理該債券的業務模式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該債券為目標,則該債券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應當設置「其他債權投資」科目核算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1)股票。 股票的合同現金流量源自收取被投資企業未來股利分配以及其清算時獲得剩餘收益的權利。由於股利及獲得剩餘收益的權利均不符合本章關於本金和利息的定義,因此股票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在不考慮特殊指定的情況下,企業持有的股票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基金。 常見的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基金或混合基金,通常投資於動態管理的資產組合,投資者從該類投資中所取得的現金流量既包括投資期間基礎資產產生的合同現金流量,也包括處置基礎資產的現金流量,基金一般情況下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企業持有的基金通常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除按一般債權類投資的特性到期收回本金、獲取約定利息或收益外,還嵌入了一項轉股權,通過嵌入衍生工具,企業獲得的收益在基本借貸安排的基礎上,會產生基於其他因素變動的不確定性。企業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評估,由於可轉換債券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企業持有的可轉換債券投資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此外,在初始確認時,如果能夠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企業可以將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該指定一經作出,不得撤銷。
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企業持有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在本科目下單設「指定類」明細科目核算。
權益工具投資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因此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然而在初始確認時,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並按規定確認股利收入。該指定一經作出,不得撤銷。企業投資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帀公司股權的,都可能屬於這種情形。
1. 關於「非交易性」和「權益工具投資」的界定。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表明企業持有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取得相關金融資產或承擔相關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或回購。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或者發行人根據債務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劃在近期回購的、有公開市場報價的債務工具。
(2)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屬於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近期實際存在短期獲利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組合中有某個組成項目持有的期限稍長也不受影響。其中,「金融工具組合」指金融資產組合或金融負債組合。
(3)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屬於衍生工具。但符合財務擔保合同定義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例如,未作為套期工具的利率互換或外匯期權。
只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才可以進行該指定。
此處權益工具投資中的「權益工具」,是指對於工具發行方來說,滿足本章中權益工具定義的工具。例如,普通股對於發行方而言,滿足權益工具定義,對於投資方而言,屬於權益工具投資。
符合金融負債定義但是被分類為權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和發行方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凈資產的金融工具 本身並不符合本章第三節權益工具的定義,因此從投資方的角度也就不符合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條件。例如某些開放式基金,基金持有人可將基金份額回售給基金,該基金發行的施基金份額並不符合權益工具的定義,只是按照本章第三節規定符合列報為權益工貝條件的可回售工具。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持有的該基金份額,不能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2. 基本會計處理原則。
初始確認時,企業可基於單項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的後續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不需計提減值准備。除了獲得的股利收入(明確作為投資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他相關的利得和損失(包括匯兌損益)均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後續不得轉入損益。當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計入留存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確認的或有對價構成金融資產的,該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企業作為購買方確認的或有對價形成金融負債的,該金融負債應當按照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進行會計處理。
在初始確認時,為了提供更相關的會計信息,企業可以將一項金融資產、一項金融負債或者一組金融工具(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者金融資產及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但該指定應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該指定能夠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 例如,有些金融資產被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但與之直接相關的金融負債卻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從而導致會計錯配。如果將以上金融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那麼這種會計錯配就能夠消除。
再如,企業擁有某些金融資產且承擔某些金融負債,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承擔某種相同的風險(例如利率風險),且各自的公允價值變動方向相反、趨於相互抵銷。但是,其中只有部分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如交易性)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此時會出現會計錯配。套期會計有效性難以達到要求時,也會出現類似問題。在這些情況下,如果將所有這些資產和負債均進行公允價值指定,也可以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現象。
又如,企業擁有某金融資產且承擔某金融負債,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承擔某種相同的風險,且各自的公允價值變動方向相反,趨於相互抵銷。但是,因為這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中沒有一項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不滿足被指定為套期工具的條件,從而使企業不具備運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出現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方面的重大不一致。例如,某銀行通過發行市債券為一組特定貸款提供融資,且債券與貸款的公允價值變動可相互抵銷。如果銀行定期發行和回購該債券但是很少買賣該貸款,則同時採用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方式計量該貸款和債券,將消除兩者均以攤余成本計量且每次回購債券時確認一項利得或損失所導致的利得和損失確認時間的不一致。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上述情況,實務中企業可能難以做到將所涉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在同一時間進行公允價值指定。如果企業能夠將每項相關交易在初始確認時以公允價值指定,且預期剩下的交易將會發生,那麼可以有合理的延遲。此外,公允價值選擇權只能應用於一項金融工具整體,不能是某一組成部分。
企產將一項金融資產、一項金融負債或者一組金融工具(金融資產、企融負債或者金融資產及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經作出不得撤銷。即使造成會計錯配的金融工具被終止確認,也不得撤銷這一指定。
企業改變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時,應當按照規定對所有受影響的相關金融資產進行重分類。企業對所有金融負債均不得進行重分類。
企業対金融資產進行重分類,應當自重分類日起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相關會計處理,不得對以前已經確認的利得、損失(包括減值損失或利得)或利息進行追溯調整。重分類日,是指導致企業対金融資產進行重分類的業務模式發生變更後的首個報吿期間的第一天。例如,甲上市公司決定於2x17年3月22日改變其管理某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則重分類日為2x17年4月1日(即下一個季度會計期間的期初);乙上市公司決定於2x17年10月15日改變其管理某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則重分類日為2x18年1月1日。
企業管理金融資產業務模式的變更是一種極其少見的情形。該變更源自外部或內部的變化,必須由企業的高級管理層進行決策,且其必須對企業的經營非常重要,並能夠向外部各方證實。因此,只有當企業開始或終止某項対其經營影響重大的活動時(例如當企業收購、處置或終止某一生產線時),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的模式會發生變更。例如,某銀行決定終止其零售抵押貸款業務,該業務線不再接受新業務,並且該銀行正在積極尋求出售其抵押貸款組合,則該銀行管理其零售抵押貸款的業務模式發生了變更。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業務模式的變更必須在重分類日之前生效。例如,銀行決定於2x17年10月15日終止其零售抵押貸款產務,並在2x18年1月1日對所有受影響的金融資產進行重分類。在2x17年10月15日之後,其不應開展新的零售抵押貸款業務,或另外從事與之前零售抵押貸款業務模式相同的活動。
【例14-3】甲公司持有擬在短期內出售的某商業貸款組合。甲公司近期收購了一家資產管理公司(乙公司),乙公司持有貸款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甲公司決定,對該商業貸款組合的持有不再以出售為目標,而是將該組合與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其他貸款一起管理,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則甲公司管理該商業貸款組合的業務模式發生了變更。
以下情形不屬於業務模式變更:
1. 企業持有特定金融資產的意圖改變。 企業即使在市場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改變對特定資產的持有恵圖,也不屬於業務模式變更。
2. 金融資產特定市場暫時性消失從而暫時影響金融資產出售。
3. 金融資產在企業具有不同業務模式的各部門之間轉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沒有發生變更,而金融資產的條款發生變更但未導致終止確認的,不允許重分類。如果金融資產條款發生變更導致金融資產終止確認的,不涉及重分類問題,企業應當終止確認原金融資產,同時按照變更後旳條款確認一項新金融資產。
(1)企業將一項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應當按照該資產在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原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將一項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在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原帳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該金融資產重分類不影響其實際利率和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
【例14-4】2x16年10月15日,甲銀行以公允價值500 000元購入一項債券投資,並按規定將其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該債券的賬面余額為500 000元。2x17年10月15日,甲銀行變更了其管理債券投資組合的業務模式,其變更符合重分類的要求,因此,甲銀行於2x18年1月1日將該債券從以攤余成本計量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2x18年1月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490 000元,已確認的減值准備為6 000元。假設不考慮該債券的利息收入。
甲銀行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490 000
債權投資減值准備 6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 000
貸:債權投資 500 000
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1)企業將一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應當將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轉出,調整該金融資產在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並以調整後的金額作為新的賬面價值,即視同該金融資產一直以攤余成本計量。該金融資產重分類不影響其實際利率和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
(2)企業將一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應當繼續以公允價值計量該金融資產,同時,企業應當將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從其他綜合收益轉入當期損益。
【例14-5】2x16年9月15日,甲銀行以公允價值500 000元購入一項債券投資,並按規定將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該債券的賬面余額為500 000元。2x17年10月15日,甲銀行變更了其管理債券投資組合的業務模式,其變更符合重分類的要求,因此,甲銀行於2x18年5月1日將該債券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2x18年1月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490 000元,已確認的減值准備為6 000元。假設不考慮利息收入。
甲銀行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債權投資 500 000
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10 000
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准備 6 000
貸: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500 000
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10000
債權投資減值准備 6 000
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1)企業將一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應當以其在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作為新的賬面余額。
(2)企業將一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應當繼續以公允價值計量該金融資產。
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重分類的,企業應當根據該金融資產在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確定其實際利率。同時,企業應當自重分類日起對該金融資產適用金融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並將重分類日視為初始確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