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ppp模式是什麼「詳解」
ppp模式是什麼「詳解」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營模式(PPP),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PPP模式比較適用於公益性較強的廢棄物處理或其中的某一環節,如有害廢棄物處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與填埋處置環節。這種模式需要合理選擇合作項目和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圍與程度,這是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截止到[1] 2015年11月底,國家發展改革委公開推介的第一批1043個PPP項目中,已簽約項目達到329個,占推介項目數量的比例為31.5%。
PPP模式,也稱PPP融資,或者PPP。
隨著項目融資的發展,有一個詞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夥或合營,又稱公私協力)開始出現並越來越流行,特別是在歐洲。該詞最早由英國政府於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與私營商簽訂長期協議,授權私營商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公共基礎設施並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本文擬對PPP的各種定義作一個綜述,並論述它的理論基礎。
狹義定義
從各國和國際組織對PPP的理解來看,PPP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PPP泛指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為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而建立的各種合作關系,而狹義的PPP可以理解為一系列項目融資模式的總稱,包含BOT、TOT、DBFO等多種模式。狹義的PPP更加強調合作過程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和項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則。
廣義定義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簡寫,中文直譯為「公私合夥制」,簡言之指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系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雖然私人部門參與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已有很長歷史,但PPP術語的出現不過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們廣為使用的術語是Concess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個意義非常寬泛的概念,加之意識形態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國對PPP的確切內涵達成共識是非常困難的。德國學者NorbertPortz甚至認為"試圖去總結PPP是什麼或者應該是什麼幾乎沒有任何意義,它沒有固定的定義,並且也很難去考證這個含義模糊的英文單詞的起源,PPP的確切含義要根據不同的案例來確定。
分類方法
由於世界各國意識形態不同,且處於PPP發展的不同階段,導致各國使用的術語不盡相同,或者對於同一個術語的理解不盡一致,這就給PPP的分類帶來很大的麻煩。從筆者查閱的資料來看,各國或國際組織對PPP的分類有十幾種之多。
PPP的各種模式及其含義
廣義PPP可以分為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三大類,其中:
外包類
PPP項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承包整個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職能,例如只負責工程建設,或者受政府之託代為管理維護設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務,並通過政府付費實現收益。在外包類PPP項目中,私人部門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特許經營類
項目需要私人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分
擔項目風險、共享項目收益。根據項目的實際收益情況,公共部門可能會向特許經營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許經營費或給予一定的補償,這就需要公共部門協調好私人部門的利潤和項目的公益性兩者之間的平衡關系,因而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水平。通過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充分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節約整個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成本,同時還能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項目的資產最終歸公共部門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權和所有權的移交過程,即合同結束後要求私人部門將項目的使用權或所有權移交給公共部門。
私有化類
PPP項目則需要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實現利潤。由於私有化類PPP項目的所有權永久歸私人擁有,並且不具備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門在這類PPP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運營方式
在發達國家,PPP的應用范圍很廣泛,既可以用於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如水廠、電廠),也可以用於很多非盈利設施的建設(如監獄、學校等)。北京正在准備通過法人招標方式建設六個奧運場館,我們認為PPP是一種極好的方式。奧運場館很難靠自身平衡資金,需要政府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投入,以使項目可以商業運作。同樣,北京正准備大規模建設城市鐵路,PPP同樣是最有效的方式。
主要優點
在於將市場機制引進了基礎設施的投融資。不是所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都是可以商業
化的,應該說大多數基礎設施是不能商業化的。政府不能認為,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基礎設施項目等於政府全部退出投資領域。在基礎設施市場化過程中,政府將不得不繼續向基礎設施投入一定的資金。對政府來說,在PPP項目中的投入要小於傳統方式的投入,兩者之間的差值是政府採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費用的超支。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項目建設過程,保證了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項目費用降低。PPP模式只有當項目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價,能夠消除項目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PPP項目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2)有利於轉換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3)促進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項目還能推動在項目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4)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5)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6)風險分配合理。與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項目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項目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7)應用范圍廣泛,該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
意義
管理學家PeterF.Drucker曾經指出:「政府必須面對一個事實:政府的確不能做、也不擅長社會或社區工作。」進入知識經濟時代,資源的汲取與分配應該以高效率的方式進行。政府負責政策制定與規劃,而將政策執行落實於民間社區或私營部門,這樣不僅可以減輕政府長久以來的財政負擔,又可將社區及民眾力量引入公共服務的進程當中,以強化公民意識與社會認同感,同時提高了資源使用效能和建設、運營效率。因此,在現代化社會的`發展進程中,PPP的研究具有現實積極的意義。
必要條件
政府支持
政府部門的有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民營合作雙方的角色和責任會隨項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政府的總體角色和責任--為大眾提供最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卻是始終不變的。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設施或服務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方式,但並不是對政府有效治理和決策的替代。在任何情況下,政府均應從保護和促進公共利益的立場出發,負責項目的總體策劃,組織招標,理順各參與機構之間的許可權和關系,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等。
2015年10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全國工商聯在北京舉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介電視電話會議,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貴州等七個省份在會上推出總投資約9400億元的287個項目,涉及市政、公路、軌道交通、機場、水利、能源等多個領域。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在會上說,推廣實施PPP模式對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效率、擴大有效投資等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企業,推廣實施PPP模式的熱情很高,取得了積極進展。
但與此同時,民間資本的參與度仍然不足。專家分析,民間資本仍然存在信心不足、意願不強等問題,同時由於對政策不了解,還存在分散和投資無序等問題。將具有較好盈利預期的項目對民間資本開放,有助於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2]
健全法律
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PPP項目的運作需要在法律層面上,對政府部門與企業部門在項目中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和風險進行明確界定,保護雙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各個階段都可以採納公共民營合作,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對參與雙方進行有效約束,是最大限度發揮優勢和彌補不足的有力保證。
2015年6月1日,我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明確了在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開展特許經營,境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通過公開競爭,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並獲得收益。《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確立了社會資本可參與特許經營權的制度性創新,業界均默認其為「PPP基本法」。
專業人才
專業化機構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運作廣泛採用項目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進行結構融資,這需要比較復雜的法律、金融和財務等方面的知識。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參與方制定規范化、標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對項目的運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專業化的中介機構提供具體專業化的服務。
發展方式
PPP模式的典型結構為: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采購形式與中標單位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特許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標的建築公司、服務經營公司或對項目進行投資的第三方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籌資、建設及經營。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一個直接協議,這個協議不是對項目進行擔保的協議,而是一個向借貸機構承諾將按與特殊目的公司簽定的合同支付有關費用的協定,這個協議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較順利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採用這種融資形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及有效運營。
現實應用
PPP模式在各種工程廣泛應用PPP模式已經得到了普遍的應用。1992年英國最
早應用PPP模式。英國75%的政府管理者認為PPP模式下的工程達到和超過價格與質量關系的要求,可節省17%的資金。80%的工程項目按規定工期完成,常規招標項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20%未按期完成的、拖延時間最長沒有超過4個月。同時,80%的工程耗資均在預算之內,一般傳統招標方式只能達到25%;20%超過預算的是因為政府提出調整工程方案。按照英國的經驗,適於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鐵路、機場、港口)、衛生(醫院)、公共安全(監獄)、國防、教育(學校)、公共不動產管理。智利是國家為平衡基礎設施投資和公用事業急需改善的背景下於1994年引進PPP模式的。結果是提高了基礎設施現代化程度,並獲得充足資金投資到社會發展計劃。已完成36個項目,投資額60億美元。其中,24個交通領域工程、9個機場、2個監獄、1個水庫。年投資規模由模式實施以前的3億美元增加到17億美元。葡萄牙自1997年啟動PPP模式,首先應用在公路網的建設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間,公路里程比原來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實施的工程還包括醫院的建設和運營、修建鐵路和城市地鐵。巴西於2004年12月通過「公私合營(PPP)模式」法案,該法對國家管理部門執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標和簽訂工程合同做出具體的規定。據巴西計劃部稱,已經列入2004年-2007年四年發展規劃中的23項公路、鐵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將作為PPP模式的首批招標項目,總投資130.67億雷亞爾。
促進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民營化。在中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引入PPP模式,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價值。政府也開始認識到這些重要價值,並為PPP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國家政策層面的支持和法律法規層面的支持。
;㈡ 推進水利工程什麼改革
推進水利工程投融資改革。
深化水利投融資改革。水利工程確實回報期長,收益比較穩定,只要擇優選取項目,精心設計改革的方案和路徑,是具備吸引社會資本潛力的。我們將進一步推進水利投融資改革的創新實踐,鼓勵支持地方依託項目供水、發電等經營性收益建立合理的回報機制。
積極引導社會資本依法合規參與工程建設和運營,擴大股權和債權融資規模;對符合條件的水利項目,積極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促進形成投資的良性循環。
水利
水利事業是一個建設工程類術語,意思是對水力資源的開發和防止水災。也通稱為「水利」。即「水利工程」、「水利建設」。水利一詞最早見於戰國末期問世的《呂氏春秋》中的《孝行覽·慎人》篇,但它所講的"取水利"系指捕魚之利。
約公元前104~前91年,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寫成《史記》,其中的《河渠書》(見《史記·河渠書》)是中國第一部水利通史。
這本書記述了從禹治水到漢武帝黃河瓠子堵口這一歷史時期內一系列治河防洪、開渠通航和引水灌溉的史實之後,感嘆道:「甚哉水之為利害也」,並指出「自是之後,用事者爭言水利」。從此,水利一詞就具有防洪、灌溉、航運等除害興利的含義。
㈢ 我國現行投融資體制是什麼
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方面是規范政府投融資和政策性投融資, 加強市場投融資,使投融資的主角由政府轉為一般公眾,確立一般企業和居民在投融資領域的基本主體地位,建立起投融資領域的市場機構, 最終使投資和融資都通過市場進行(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金融投資是指投資主體的資金的運用,金融融資是指其資金的籌集。資金的運用形成金融資產的增加,資金的籌集形成金融負債的增加。就某一經濟主體而言,通常兩者不一定平衡,但就全社會而言,兩者是平衡的,即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抵。
國家針對市場參與主體的投資行為和融資行為而做出的制度性安排為投融資體制。投融資體制從屬於一定的經濟體制,計劃經濟體制需要與其相適應的投融資體制,市場經濟體制也要求與其相適應的投融資體制。合理的投融資體制安排有利於投資形成並可保證投資效率,從而有利於經濟的穩定高效增長。我國目前正處於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進一步對金融投融資體制進行市場取向的改革。(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一、我國金融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我國目前的投融資體系可分為政府投融資、政策性投融資和市場投融資三個部分。政府投融資純粹力政府行為,政策性投融資為三家政策性銀行的行為,為半政府行為,市場投融資為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一般公眾的行為,為普通商業行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方向是規范政府投融資和政策性投融資,加強市場投融資,使投融資的主角由政府轉為一般公眾,確立一般企業和居民在投融資領域的基本主體地位,建立起投融資領域的市場機構,最終使投資和融資都通過市場進行。
1、政府投融資
政府投融資與政府支出有關。為財政政策的一部分,政府投資的資金可來源於預算收入,也可從市場籌集,後者應遵從市場規則,且應與貨幣政策相配合。
2、政策性投融資
(1)適當收縮政策性投資規模。目前政策性投資規模過大,1996 年末三家政策性銀行總資產達1萬億元,是國家銀行以外的商業銀行總資產的3倍多,比除保險公司外的所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還高,這使得政策性投資缺乏可靠的資金來源。今後政府應嚴格審查政策性投資項目,使其投資具有適度規模。
(2)逐步使政策性融資市場化。目前政策性融資未走向市場, 主要靠向國有商業銀行攤派,發行政策性金融債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個別政策性銀行,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依賴中央銀行的基礎貨幣,兩者直接掛鉤。今後應切斷政策性融資與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直接聯系依靠市場籌集,使其市場化。
3、市場投融資
投融資體制改革將最終使市場投融資成為投融資體系的主體部分。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前提下,實物投資收益約束實物投資數量,實物投資數量約束金融融資數量,金融融資和金融投資通過金融市場實現平衡。因此投融資領域市場改革的方向是培育多元化的參與主體,建立起市場參與主體的利益約束機構,建立起市場競爭機構,一個完整的投融資過程包括金融的投融資和項目投資兩個環節。第一個環節將資金由儲蓄者轉到項目投資者手中,就前看而言為金融
投資,就後者而言是金融融資;第二個環節由項目投資者將資金投到具體項目上,形成實物投資。資金在第一個環節的運動可能要經過幾個循環、第一個環節投融資的市場化任務就是建立金融市場,也即建立起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由於投資和融資都有長短期之分,市場投融資又可分為長期投融資和短期投融資,下面分別就長短期投融資領域探討市場投融資的發展思路。
二、長期投融資發展思路
開拓我國長期投融資領域必須大力發展我國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不僅限於一、二級股票市場,還包括一、二級債券市場,當前要鼓勵企業債券市場、市政建設債券市場的發展,以解決企業資金來源和地方市政建設的資金來源。除此以外,企業產權交易市場也不容忍視,該市場培育和完善後有利於企業資產存量的重組,今後幾年內,我國面臨著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對國有企業資產進行戰略性重組的任務,迫切需要資本市場的配合。為配合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重組,當前需要培育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中介組織,即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充分發揮其服務功能。下面我們著重討論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長期投融資中的改革思路。
1、目前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基本情況
十幾年來中國已發展起一批非銀行金融機構,有信託投資公司244家, 證券公司96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69家,金融租賃公司16家。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和整頓,其總資本達600多億元,總資產則達近萬億元。 目前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金融改革中已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它完善了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活躍了金融市場,特別是活躍了其中的資本市場,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公眾對資本市場的參與,方便了眾多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資,推動了投融資領域的市場化。由於我國資本市場起步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方面缺乏經驗,使得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經營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未能很好地發揮投資銀行功能。
2、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據非銀行金融機構現存問題及中國金融監管當局「分業經營」的指導思想,為使非即金融機構更好地發揮其在長期投融資領域的作用,我們認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方向是區別於一般商業銀行,以長期信用和投資銀行業務為主,提供商業銀行業務以外的多功能金融服務。
(1)信託投資公司宜向長期信用機構發展。按照現行政策, 信託投資公司不能經營商業銀行業務。今後可辦成長期信用機構,重點是管理各種社會基金,如養老基金、科研基金、藝術團體基金、各種獎勵基金等,也可發起設立面向特定產業的產業投資基金,這樣既可解決信託投資公司的長期資金來源,又可發揮信託業代人理財之功能。
(2)證券公司要向投資銀行發展。 目前證券公司的收入主要依賴證券業務的收入,包括自營買賣價差收入和代客買賣手續費收入,這是構成證券公司違規經營的一個利益誘因。應該抑制其投機性業務,限制其自營證券買賣業務,鼓勵其發展多方面的投資銀行業務,如進行投資項目評估,充當企業財務顧問,充當投資者投資組合顧問,為企業設立、分離、合並進行策劃,為企業設計融資方案等,力爭使其資詢業務收入成為主要業務收入。今後,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資產重組的任務很重,投資銀行在這一領域是會大有作為的。與此同時,應進一步發展和規范機構投資基金,使其發揮機構投資者在穩定大市方面的功能。
(3)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功能要進一步完善。 財務公司要避免辦成集團內部小型銀行,應發展多種形式服務功能,其一是幫助集團內部成員進行投融資,如代理發行債券,代理買賣國債等。其二是發展為集團成員服務的投資銀行功能。
(4)金融租賃公司應突出租賃特色,不宜辦成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 政策上應對金融租賃公司從事租賃業務給予一定的優惠,同時縮小非租賃業務佔全部業務的比重。
(5)發展產業投資基金。這是長期投融資領域的一個重要改革措施。 產業投資基金可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設立和管理,也可組建專門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三、短期投融資發展思路
短期投融資是指各參與主體在貨幣市場中的授融資活動。
1、貨幣市場參與主體
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一般企業和居民都是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貨幣市場的主要目的是進行頭寸管理。企業參與貨幣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籌集短期資金。中央銀行的職責是調控市場並籍此調控整個宏觀經濟。政府參與貨幣市場的目的是調節短期收支,並配合中央銀行的調控意圖,貨幣市場的發展應滿足以上各參與主體的多重需要,不但要考慮政府和銀行的需要,而且要考慮眾多企業的需要。
2、目前我國貨幣市場發展情況
政府一直鼓勵商業銀行參與貨幣市場,中央銀行在利用貨幣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方面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在此背景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國債回購市場得到了相對規范、快速的發展,但是人們對企業參與貨幣市場的需要來給予足夠的重視,貨幣市場作為短期投融資場所其作用尚未充分發揮。當前要進一步發展和規范貨幣市場,為社會提供多樣的期限短、信用度高、流動性強的投融資工具。
3、大力發展票據市場
今後就短期投融資領域而言,除繼續發展和規范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國債回購市場外,還要大力發展票據市場。
(1)發展票據市場的必要性
票據是企業之間的資金融通工具,簽發票據者為資金籌集者。而接受票據者則為資金運用者,換句話說,前看是融資者,後者是投資者,商業票據的進一步推廣,票據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購銷活動,減少企業對銀行的流動資金的依賴,有助於銀行改善經營管理。商業票據作為商業信用,經銀行承兌、貼現後即取得銀行信用的支持,中央銀行通過其再貼現業務可實現對國民經濟運行的間接宏觀調控,因此,發展票據市場,其意義已超過投融資改革的范疇,實力一舉多得之舉措。
(2)發展票據市場的思路
*發展票據市場只需利用現有的企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不需要大的投資,也不需要組建大的機構。
*區域性票據市場是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方向,地方政府可在此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各地也可組建一些票據公司,讓其從事票據買賣業務,活躍票據市場。
*除發展商業票據市場外,還應積極探索企業融資票據市場的建立和發展。
四、理順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關系
1、長短期投融資的關系
長期投融資和短期投融資兩者共同構成完整的投融資體系。長期投融資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資本積累,增強國民經濟發展的後勁,短期投融資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兩者相輔相成,任一方出現問題,都會影響投融資體系功能的正常發揮。二者作為一個完整的整體,其功能的區別是相對的,短期投融資動態化即為長期投融資,長期投融資在運作中需要短期投融資的支持。在實踐上,要處理好長期投融資和短期投融資的關系,特別是要處理好二者的載體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關系,真正使資本市場發揮籌措長期資金,進行長期投資的作用,使貨幣市場發揮國民經濟運行的潤滑劑作用。
2、目前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關系存在的問題
目前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了過度投機的現象,追逐買賣價差收入成為資本市場參與者的主要動機,資本市場長期儲蓄與長期投資的功能反而被淡化了。
貨幣市場的發展也在某種程度上偏離了其應有的頭寸管理和調節資金短期收支失衡的功能,反而轉為向資本市場提供炒作的資金,同時又成為從資本市場上退出資金的棲息地。
資金通過不正常渠道由貨幣市場進入資本市場,銀行資金通過貨幣市場流入非銀行金融機構手中,為後者在股市上投機和操縱提供了資金支持。
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關系不順,使兩者的功能都不能得到正常發揮,助長了投機,同時加大了市場風險。
3、理順兩個市場關系的措施
(1)銀行與所辦非銀行金融機構脫鉤,並禁止銀行資金進入股市。 這對於在短期內抑制資本市場投機是十分必要的。這一措施已見成效。
(2)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功能應轉向主要依靠提供投資咨詢、 代理等投資銀行業務取得收入,改變目前主要依靠買賣證券取得價差收入的局面,規范資本市場中介組織。
(3)發展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4)中央銀行通過利率等金融工具調節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1996 年中國人民銀行先後於4月、5月、8月宣布停辦銀行保值儲蓄
業務,兩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央行的調息舉措減輕了上千億元的企業負擔,改善了貨幣流動性,促進了經濟的回升,1997年10月23日、1998年3月24日, 中國人民銀行審時度勢,又兩次宣布下調銀行存貸款利率。這次調息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改善貨幣流動性,減輕外資流入對貨幣政策的沖擊,並有助於銀行提高資產質量;企業利息負擔減輕必使資本市場上的收益率相對提高,資本市場將會趨於繁榮;另外,銀行利率降低還會帶動貨幣市場利率下走,貨幣市場利率下走將降低貨幣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也將促進貨幣市場繁榮。最近一次調息,理順了中央銀行利率和商業銀行利率間的關系,預計將會比前幾次調息產生更加積極的影響。理順兩者關系真正使資本市場成為長期投融資的場所,而使貨幣市場成為頭寸管理的場所,促使兩者協調發展。
㈣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什麼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作用
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發揮投資對增長的(關鍵)作用,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優化投資結構、增加有效投資。
㈤ 如何完善投融資機制,推動企業所有制改革
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
科學界定並嚴格控制政府投資范圍,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激發民間投資潛力和創新活力。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將投資管理工作的立足點放到為企業投資活動做好服務上,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實現服務。
打通投融資渠道,拓寬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充分挖掘社會資金潛力,讓更多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有效緩解投資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投融資體制改革要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財稅、金融、國有企業等領域改革有機銜接、整體推進,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工作機制,形成改革合力。
(5)投融資改革擴展閱讀: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備案機關要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或政務服務大廳,提供快捷備案服務,不得設置任何前置條件。
2、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政府部門要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或政務服務大廳實行並聯核准。精簡投資項目准入階段的相關手續,只保留選址意見、用地(用海)預審以及重特大項目的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
3、按照並聯辦理、聯合評審的要求,相關部門要協同下放審批許可權,探索建立多評合一、統一評審的新模式。加快推進中介服務市場化進程,打破行業、地區壁壘和部門壟斷,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部門間的利益關聯,建立公開透明的中介服務市場。
㈥ 投融資體制的三個階段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經歷「目標探索」、「框架構建」、「體制完善」三個階段,取得重大成就,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
㈦ 《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發布,如何促進投融資良性循環
立足全球,要把投融資體制改革納入工作全局。從戰略高度謀劃思考,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決策上。以發展為己任,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認真審視投融資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找准發展方向,提出具體措施,推動工作落實。
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募REITs試點工作。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試點,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賃和購房制度。有利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行業向新發展模式轉變,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目前,證監會正會同有關部委研究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試點工作,推動項目盡快落地實施。
㈧ 項目融資新模式是什麼
項目融資新模式是什麼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
項目融資指的就是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提供貸款,並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在最初階段,項目融資市場上的貸款人主要是外資銀行,貸款品種包括商業貸款、出口信貸以及政府貸款,貸款中的大部分用來進口國外生產的機器設備。貸款人不但要求在項目的全部資產之上設置擔保,而且往往要求並能夠獲得發起人的保證擔保,甚至是項目所在地政府的擔保,盡管這在項目融資的模式中並不是常見的安排。為此,投融界在這里為大家解讀項目融資的兩種新模式。
經過多年的發展,中國公司和銀行進行的項目融資交易模式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目前,具備我國的項目融資交易主要有兩類:在中國境內進行的項目融資和在中國境外進行的項目融資,兩種模式有各自不同的特點。
一、境內的項目融資
(1)中國本土的銀行已經成為主要的資金來源;
(2)在市場中具有最強談判地位的大型國有企業,包括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已經逐漸接受了這種融資模式;
(3)目前,使用項目融資模式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化工、核電站、高速公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
(4)交易受限於中國相關監管機構頒布的法律、法規的約束,其中既包括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這樣的最直接相關的規則,也包括一些間接的規定,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團貸款業務指引,等等;
(5)買方市場的特徵非常明顯什麼是項目融資新模式?。
當前的國內市場處於貨幣政策緊縮的狀態,由於國際上進入“後金融危機”時代等原因,外資銀行的資金面比較緊張。但是,項目融資的借款人仍能佔有很強的談判地位,能夠向貸款人要求有利的貸款條件。這主要是因為,項目發起人大都是很有實力的大公司,項目本身也是很大的,並且通常會有很強的當地政府的支持。這些有利的貸款條件可能是在一般的交易中沒有出現過的。例如,銀團貸款的借款人可能會要求在貸款協議中增加如下的條款:如果任何的成員行未能及時放款,則其未提供的份額需要由牽頭行和其他參加行補足文章。另一個條款的例子是:如果任何貸款人或者代理行未能及時放款或劃付資金,則要按照貸款協議中規定的貸款罰息利率向借款人計付利息。
二、境外的項目融資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國政府支持的企業“走出去”類業務發展迅猛,這些交易往往都需要中資銀行的支持。很多此類的交易採用了項目融資的模式,並且具有以下的特點:
(1)中資銀行已經快速地成長為海外項目融資交易的重要參與者,在一些交易中承擔牽頭行或安排行的角色。盡管中資銀行還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但憑借著充足的資金實力,中資銀行已經大大地提升了自己的業務經驗和市場影響力。
(2)大多數的發起人或借款人具有中資的背景作為貸款人的中資銀行,不但要求在項目的所有資產上設置擔保,而且往往要求背後的`中資母公司出具擔保或者承諾投資創業。
(3)大多數的交易集中在自然資源領域。
(4)針對這一類的跨境交易,有一些特定的法律、法規會被適用。例如,如果中資母公司在交易中向貸款人提供擔保,則有關對外擔保的規則需要被遵守。通常而言,中資母公司在提供擔保前需要獲得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並及時辦理登記手續。
【融資模式】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模式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於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項目;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路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㈨ 鐵路投融資政策改革總體思路是什麼 了解5點改革內容
1、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多方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
按照「統籌規劃、多元投資、市場運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鐵路發展規劃,全面開放鐵路建設市場,對新建鐵路實行分類投資建設。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鐵路。研究設立鐵路發展基金,以中央財政性資金為引導,吸引社會法人投入。鐵路發展基金主要投資國家規定的項目,社會法人不直接參與鐵路建設、經營,但保證其獲取穩定合理回報。「十二五」後三年,繼續發行政府支持的鐵路建設債券,並創新鐵路債券發行品種和方式。(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工商總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
2、不斷完善鐵路運價機制,穩步理順鐵路價格關系。
堅持鐵路運價改革市場化取向,按照鐵路與公路保持合理比價關系的原則制定國鐵貨運價格,分步理順價格水平,並建立鐵路貨運價格隨公路貨運價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制。創造條件,將鐵路貨運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增加運價彈性。(發展改革委負責)
3、建立鐵路公益性、政策性運輸補貼的制度安排,為社會資本進入鐵路創造條件。
對於鐵路承擔的學生、傷殘軍人、涉農物資和緊急救援等公益性運輸任務,以及青藏線、南疆線等有關公益性鐵路的經營虧損,要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補貼機制。在理順鐵路運價、建立公益性運輸核算制度之前,為解決中國鐵路總公司建設項目資本金不足、利息負擔重等問題,考慮到鐵路運輸公益性因素,中央財政將在2013年和明後兩年對中國鐵路總公司實行過渡性補貼。(財政部、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
4、加大力度盤活鐵路用地資源,鼓勵土地綜合開發利用。
支持鐵路車站及線路用地綜合開發。中國鐵路總公司作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其原鐵路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可採取授權經營方式配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依法盤活利用。參照《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統籌安排鐵路車站及線路周邊用地,適度提高開發建設強度。創新節地技術,鼓勵對現有鐵路建設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進行綜合開發。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繼續劃撥;開發利用授權經營土地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向中國鐵路總公司以外的單位、個人轉讓的,應當依法辦理出讓手續。地方政府要支持鐵路企業進行車站及線路用地一體規劃,按照市場化、集約化原則實施綜合開發,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負責)
5、強化企業經營管理,努力提高資產收益水平。
中國鐵路總公司要堅持企業化、市場化運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改善經營、增收節支,依託干線鐵路陸續開通、運力大幅增長等有利條件,千方百計擴大市場份額,依託運輸主業開展物流等增值服務,力爭客運年均增長10%以上、貨運實現穩步增長。建立完善成本核算體系、績效考核體系,有效控制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要在抓緊清理資產的基礎上,全面開展資產評估工作,摸清底數,盤活存量,優化增量,增強企業自我發展能力。要抓緊實現建設項目投產運行,做好站點設施和運營設備的配套,充分發揮鐵路網路整體效益,提高增量資產收益。(中國鐵路總公司、財政部、鐵路局負責)
6、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形成鐵路建設合力。
中國鐵路總公司、地方政府等項目業主要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建設方案、資金籌措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等前期工作。中國鐵路總公司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施工監管和運營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運行安全。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加快項目審核,加快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鐵路建設,確保「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鐵路重點項目及時開工,按合理工期推進。銀行等金融機構要根據自身承受能力繼續積極支持鐵路重點項目建設。中國鐵路總公司繼續享有國家對原鐵道部的稅收優惠政策,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對鐵路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㈩ 簡述財政投融資的涵義及特徵
財政投融資的涵義:政府為實現一定的產業政策和財政政策目標通過國家信用方式把各種閑散資金(特別是民間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由財政部門掌握管理,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採用直接或間接貸款方式,支持企業或事業單位發展生產和事業的一種資金活動。
財政投融資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財政投融資的目的性很強,投資范圍要嚴格的限制;
2.財政投融資資金的使用,具有鮮明的公共性,追求的是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3.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具有多樣性的特點。
(10)投融資改革擴展閱讀:
財政投融資制度作為日本政府的「第二預算」,不僅有其獨特的特點,而且對日本經濟發展特別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高速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日本財政投融資起源於明治維新時期,經過一百年的演化和變革,已發展成為一個成熟的制度體系。
與一般會計預算相比,財政投融資具有有償性、政策性、長期性的特點。在日本經濟發展的各個時期,財政投融資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經濟趕超時期,財政投融資對日本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更大。但是,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國內批評財政投融資的聲音越來越響,改革財政投融資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
究其原因是因為財政投融資面臨著規模日益膨脹、機構繁復、缺乏有效監督機制以及日本政府債務負擔沉重等嚴重的問題。2001年,在小泉政府的極力推動下,正式啟動了財政投融資改革,其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兩個,一是改變資金籌集機制;二是引入成本分析法和加強對財政投融資運營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