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合同屬於借款合同嗎
融資協議並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人按期清償借款的合同,而融資協議,是指項目主辦人與項目公司之間簽訂的協議,主要規定項目主辦人同意向項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額的財務支持,以保證項目公司的償貸能力。
融資合同與借款合同的區別如下:
1、合同主體之區別融資租賃合同必須是彼此相關的三方當事人分別簽訂購貨、租賃兩個合同,出租人一方面與供貨人簽訂供貨合同,一方面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但是兩個合同的標的物又是同一的;
2、法律關系客體之區別,從標的物來看,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資金,是借錢還錢的合同,而融資租賃合同標的則是租賃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資並把借錢借物兩者有機結合起來的一種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中必須出現「物」即設備、交通工具等;從實現合同的行為看,借款合同的履行,是出借人將資金的經營權轉移給借款人來實現的;
3、租金與利息計算不同,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本金外,還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除合同約定外,還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銀行貸款利率范圍,否則超出部分無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滿時一次性還清。而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遠比單純的還本付息復雜。其計算包括設備價款、融資利息、銀行費用等總成本的回收及手續費、保險費等出租人的經營費用以及可得利潤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Ⅱ 銀行長期借款和銀行短期借款和企業發行股票和融資租賃哪個屬於直接籌資
銀行長期借款,銀行短期借款,企業發行股票和融資租賃,只有發行股票是直接融資。
因為發行股票是直接從資金擁有者手中取得資金。
銀行借款不論期限都是通過銀行向第三方融資。
融資租賃需要藉助租賃公司的平台,所以也是間接籌資。
Ⅲ 融資協議和借款協議的區別
法律分析:投資合同與借款合同的區別第一、性質不同。第二、所有權轉移不同。第三、收益不同。第四、承擔風險不同。何謂民間借貸合同民間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外的人為貸與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機構之間關於一方貸與另一方金錢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Ⅳ 融資租賃是借款合同嗎
不是。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從兩者之間的概念中可以看出,融資租賃不是借款合同,兩者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Ⅳ 借款協議屬於合同嗎
簽署的借款借條也是算作合同的一種的。雙方當事人如果因為有借款存在的,那麼就需要依法簽訂一份借款協議或者是借條。不管是借款協議或者是借條都是屬於合同的一種類型,對雙方都有約束作用。Ⅵ 融資租賃合同屬於借款合同嗎
不屬於。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所以這兩種合同具有一個公共的特性,即都是為了滿足承租人或者借款人融資的需求。但是總體上看,這兩種合同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因為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更加復雜,其不僅具有租賃合同的特性,同時還具有買賣合同的特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Ⅶ 借款協議書介紹什麼是借據
1、借款協議書即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2、借據,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Ⅷ 借款合同是單務還是雙務合同
個人之間的貸款屬於單務合同,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同。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准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麼貨幣還什麼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