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托收承付的期限是
驗單付款的承付期為3天,驗貨付款的承付期為10天
2. 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融資是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所發生的資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動。那麼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國際貿易融資是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所發生的資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動。根據《巴塞爾協議》(2004-6)的定義,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運用短期性結構融資工具,基於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款等資產的融資。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資金的總和。
隨著中國對外國際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內各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品種日益豐富。
以下是國際貿易融資的幾類主要方式:
進口貿易融資
開證授信額度
[涵義]
開證授信額度是開證行對於在本行開戶、且資信良好的進口商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提供的免收保證金,或不要求其辦理反擔保或抵押的最高資金限額。
[授信額度的確定]
授信額度的確定是建立在銀行對客戶的了解和信任基礎上的,銀行一般是從以下幾方面調查、了解客戶情況的:
(1)企業在銀行的授信記錄及信用水準;
(2)企業的財務狀況;
(3)企業的管理水平;
(4)企業發展的前景
[開證授信額度的操作程序]
(1)進口商提出申請;
(2)銀行審查;
(3)簽訂授信額度協議書;
(4)建立業務檔案;
(5)增減授信額度總數
[給進口商帶來的便利]
(1)可充分利用銀行信譽,無需現款,便可獲得所需的進口商品。
(2)減少資金佔用,使進口商能夠更合理、有效地運用資金。
信託收據
[涵義]
信託收據是指進口商承認以信託的方式向銀行借出全套商業單據時出具的一種保證書。
[背景]
進口商無錢買單,銀行預支款項。
[跟單托收中信託收據的應用]
這種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為前提的,它使進口方得到了資金融通,當然進口方的信譽必須足夠好。
憑信託收據提取的貨物其產權仍屬於銀行,進口商處於代為保管貨物的地位,稱為被信託人或代保管人。其義務是:
(1)將信託收據項下貨物和其他貨物分開保管;
(2)出售的貨款應交付銀行或暫代銀行保管,但在賬目上須與自有資金分別開列;
(3)不得將該項貨物抵押給他人。
代收行是信託人,其權利是:
(1)可以隨時取消信託,收回借出的商品;
(2)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隨時收回貨款;
(3)如進口商接貨後倒閉清理,對該項貨物或貨款有優先債權。
憑信託收據給予進口商資金融通,一般是由進口商提出,並經代收行同意。
擔保提貨
[涵義]
擔保提貨是指在進口跟單信用證或是進口跟單托收項下,貨物抵達目的港(地)後,包括提單在內的單據尚未寄到。由於沒有正本提單,進口商就無法提貨,而延期提貨會使進口商增加額外開支,或者承受進口商品行情下跌、市價回落的風險。
因此,進口商為了報關的需要,事先可以向開證行或代收行簽具「申請擔保提貨書」連同進口商自己的擔保信(又稱聯合保證書),以求通過銀行的擔保,及時通關提貨。
[背景]
貨比單先到。
[辦理前提]
信用證項下;海運;信用證要求提交全套單據;且進口商不能以不符點為由拒付貨款。
進口押匯
[涵義]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開證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銀行寄來的單據後先行付款,待進口商得到單據、憑單提貨並銷售貨物後再收回該貨款的融資活動。
[背景]
多為信用證項下,開證行提供給進口商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
[進口押匯的'步驟]
(1)申請與審查;
(2)簽訂進口押匯協議;
(3)開證行對外付款;
(4)憑信託收據向進口商交付單據;
(5)進口商憑單據提貨及銷售貨物;
(6)進口商歸還貸款本息,換回信託收據。
進口代收押匯
[涵義]
進口代收押匯是銀行以包括物權單據在內的托收單據為抵押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墊款融資服務,該形式僅適用於採用付款交單方式(D/P)的跟單托收單據。
[背景]
付款交單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對進口商的融資。
進口墊款
[涵義]
進口墊款是進口方銀行用於進口代收業務項下,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便利。進口商獲得此項貸款後,可以辦理進口代收項下的付款贖單。銀行在接受進口商的申請後,通過資信調研,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循環使用。
關於進口墊款融資形式下,進口商應提供抵押品的比例,則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和經濟實力而定。
[背景]
電匯項下銀行對進口商墊款融資。
出口貿易融資
打包放款
[涵義]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方銀行以出口商提供的進口方銀行開來的信用證正本作抵押,向其發放貸款的融資行為。
[背景]
信用證下銀行對出口商貨物出運前的融資
[特點]
(1)打包放款的發放時間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證之後,發貨和交單之前。
(2)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備貨、發貨的周轉資金。
(3)融資金額是信用證的一部分。
(4)放款期限不超過單據上的收款日期。
出口押匯
[涵義]
出口押匯是出口商將代表貨權的單據及其他單據抵押給銀行,從而得到銀行扣除押匯利息及費用後的有追索權的墊款。它包括信用證項下單據押匯和托收單據押匯。
[背景]
銀行對出口商發貨後提供的融資。
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賣方遠期信用證又叫真遠期信用證,它是付款期限與貿易合同規定一致的遠期信用證。採用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主要是指通過遠期匯票的承兌與貼現來融資。
[銀行承兌與票據貼現]
銀行承兌是指銀行在遠期匯票上簽署「承兌」字樣,使持票人能夠憑此在公開市場轉讓及貼現其票據的行為。銀行承兌的主要是有貿易背景的匯票;承兌匯票的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遠期信用證融資的風險]
(1)進口商不僅要支付較高的成本,而且要冒進口貨物與貿易合同及單證不符的風險。
(2)開證行承兌匯票後,面臨進口商拒付的風險。
(3)寄單行面臨貼入承兌匯票後開證行倒閉的風險。
(4)出口商面臨著匯票承兌前開證行或進口商無理拒付的風險。
買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買方遠期信用證即假遠期信用證,它指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付款按即期付款辦理的信用證。
它是相對於賣方遠期信用證而言的。這是出口方銀行(議付行)通過開證行向開征申請人(進口商)提供短期融資的一種方式。
[背景]
一般是承兌信用證項下銀行(通知行)對出口商發貨後的融資(貼現匯票)。
[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比較]
(1)貿易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不同;
(2)貼息支付者不同。
福費廷
[涵義]
包買商向出口商無追索權地購入已承兌的遠期匯票或本票。
[特點]
(1)對象是債券憑證;
(2)銀行擔保;
(3)無追索權。
(4)交易正當,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正當的,能得到進出口當局批准許可。
[出口商應滿足的條件]
(1)同意進口商1個月至5年甚至更長期限的貿易融資。
(2)同意進口商以遠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貨款,以便匯票、本票或其他債權憑證按固定時間出具,以滿足福費廷業務需要。
(3)除非包買商同意,否則債權憑證必須由包買商接受的銀行或其他機構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付或提供獨立的擔保。
國際保理業務
[涵義]
國際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以商業信用的形式出賣商品,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經營保理業務的財務公司或專門組織,收取全部或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一般80%的預付款)。
[保理商提供的服務]
(1)信用風險控制;
(2)出口貿易融資;
(3)銷售賬戶管理;
(4)應收賬款的催收。
[保理模式]
(1)單保理商模式:出口的保理商或進口的保理商;
(2)雙保理模式: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資;進口保理商負責信用調查、額度審定、債款收回、壞賬擔保。
3. 托收承付承付期限是怎樣的
托收承付的承付期:
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承付是指購貨單位(即付款單位)在承付期限內,向銀行承認付款的行為。承付方式有兩種,即驗單承付和驗貨承付。
(一)驗單付款:承付期為3天,從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內遇法定休假日順延)。
(二)驗貨付款:承付期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購貨企業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算起。
4. 貿易融資業務有哪些
貿易融資業務是商業銀行提供的一類服務,是指服務於國際及國內經濟貿易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旨在促進國與國、企業與企業間的進口和出口業務。包括以下幾種:
(一)進口押匯。
(二)限額內透支。
(三)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四)假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匯票為遠期,開證/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的融資方式。
(五)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採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後,委託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六)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並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七)進口托收押匯。
《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九條貸款按期限長短劃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5. 單證員考試知識點:托收
一、托收的含義
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所以,又叫銀行托收。
銀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據發票金額開出以進口人為付款人的匯票,向出口地銀行提出托收申請,委託出口地銀行(托收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往來銀行(代理行)代向進口人收取貨款。
二、托收的當事人
托收方式的當事人主要有:
1. 委託人(Principal)。它是指委託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客戶,通常是出口人。
2. 托收銀行(Remitting Bank)。它是指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托收業務的銀行。
3. 代收銀行(Collecting Bank)。它是指接受託收行的委託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進口地銀行。代收銀行通常是托收銀行的'國外分行或代理行。
4. 付款人(Payer)。它通常是指買賣合同的進口人。
在托收業務中,有時還可能涉及到另外兩個當事人:一是指示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作出提示匯票和單據的銀行。提示銀行可以是代收銀行委託與付款人有往來帳戶關系的銀行,也可以由代收銀行自己兼任提示銀行。二是需要時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of-need),即委託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為照料貨物存倉、轉售、運回等事宜的代理人
托收可根據所使用的匯票的不同,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國際貿易中貨款的收取大多採用跟單托收。在跟單托收情況下,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
1. 付款交單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簡稱D/P)是指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人發貨後,取得裝運單據,委託銀行辦理托收,並在托收委託書中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後,才能把裝運單據交給進口人。
按付款時間的不同,付款交單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兩種:
2. 承兌交單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D/A)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兌匯票後,代收銀行即將貨運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承兌交單方式只適用於遠期匯票的托收。由於承兌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承兌之後,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也就是說,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權憑證,其收款的保障依賴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物與貨款全部落空的損失。因此,出口人對接受這種方式,一般採用很慎重的態度。
採用托收方式結算時,如發現進口商財務狀況惡化,出口商應採取承兌交單的交單方式。(否)
跟單托收方式下的資金融通
1、 托收出口押匯
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托收行以出口商開出的匯票和全套單據為抵押,向出口商墊付貨款的有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它的前提是貿易採用托收結算方式。它與出口信用證押匯的主要區別是,它沒有銀行的信用保證,能否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資信,因而風險較大,押匯利率也較高。
2、 憑信託收據借單
所謂信託收據,就是指進口人借單時提供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文件,用來表示願意以代收行的受託人身份為提貨、報關 、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屬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的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這是代收行自己向進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與出口人無關。因此,如代收行借了單據後,匯票到期不能收到貨款,則代收行應對委託人負全部責任。但如系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單,就是由出口人主動授權銀行憑信託收據借給進口人,即所謂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T/R),那麼進口人在承兌匯票後可以憑信託收據先行借單提貨。日後如果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拒付,則與銀行無關,應由出口人自己承擔風險。
6. 出口融資的出口融資產品及案例分析
保理是指銷售商(債權人)將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和貿易融資等服務。根據服務主體不同,保理可分為由銀行提供服務的銀行保理和由商業保理機構提供服務的商業保理兩類。上例為商業保理下的信用融資。
產品優勢:1.基於企業信用狀況、真實貿易記錄,無需抵押擔保,不佔用企業的銀行授信額度,手續簡便;2.產品覆蓋進出口貿易供應鏈上的每個環節,包括原材料成本融資、貿易融資、物流成本融資等,特別適用於外貿企業;3.一般以3~6個月為一個周期,有利於提高企業資金周轉率。業務流程:1.申請企業向保理商提出申請;2.保理商對交易中的買方進行資信調查評估;3.保理商為企業確定融資額度;4.雙方簽訂商業保理協議;5.實現融資。
【融資案例】
A公司是中小生產型出口企業,貨款結算方式為後「TT」,一般在貨物出運後1個多月才能收到貨款。受流動資金限制,公司沒法承接賬期較長的業務,從而限制了發展步伐。經接洽,A公司通過商業保理商C公司(大道科技公司)實現了供應鏈信用融資。由C公司為其篩選出優質客戶,A公司「借」這些優質客戶的信用,出貨後立即獲得C公司的融資服務,並拿到貨款。隨後C公司對A公司進行了信用評級,為其提供原材料成本融資和物流成本融資,使A公司憑借交易訂單獲得供應鏈上相關環節的融資服務。C公司向A公司提供融資服務後,A公司的資金周轉率由原來的一年3.8次提高到了6次,資金使用效率得到明顯提高,公司的客戶由以前的20多個增加到了40多個,利潤成倍增長。 倉單質押授信的操作辦法是:企業將貨物存放在倉儲公司指定倉庫,並以倉儲公司出具的倉單在銀行進行質押,作為融資擔保,銀行依據質押倉單向企業授信的融資方式。這種融資產品適用於購銷渠道穩定,主要資產為存貨的企業。該融資產品的優勢有:1.一般可獲得倉單或抵質押物價值較高比例的融資額度,期限較長。2.當企業需要貨物時,可以補充敞口,隨時提取質押物,增加了企業經營與資金管理的靈活性。
【融資案例】
A公司是一家長期從事鋼材貿易的商貿流通企業,其5萬噸冷軋鋼板存貨存放於第三方獨立倉庫內。為盤活存貨,A公司將該批冷軋鋼板質押給C銀行,並向C銀行申請倉單質押融資。 鑒於5萬噸冷軋鋼板存放於獨立的第三方倉庫,C銀行引入××倉儲監管公司對該批鋼板進行監管,倉儲公司出具非標准倉單並在C銀行進行質押。融資比例為非標准倉單價值的70%,A公司贖貨期不得超180天。A公司根據自己的銷售情況,向C銀行補充保證金後,C銀行通知倉儲監管公司釋放相應貨物。此舉有效解決了企業存貨佔用問題,盤活了存貨,節省了資金成本。 利用打包貸款融資的操作辦法是:銀行應信用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向其發放的用於信用證項下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該產品適用於已收到進口商銀行開立的信用證,但備貨資金短缺的出口企業。這類融資產品的產品優勢有:1.在出口商自身資金緊缺而又無法爭取到預付貨款的支付條件時,幫助出口商順利開展業務、把握貿易機會。2.在生產、采購等備貨階段均不佔用出口商的自有資金,可以緩解企業的流動資金壓力。
【融資案例】
A公司接到美國客戶400萬美元出口訂單,結算方式為後T/T30天。為此,A公司需要在國內進行相關的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由此產生了資金短缺。經推薦,A公司以打包貸款方式向C銀行申請融資,C銀行按出口訂單額的80%給予A公司融資,融資款項專項用於A公司向上游采購原材料。貨物出運後,A公司通過C銀行交單並申請辦理出口押匯,用於歸還融資款項。 利用出口押匯融資的操作辦法是:出口商發出貨物並遞交信用證或合同要求的單據後,銀行憑所交單據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該產品分為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押匯、信用證項下單證不符押匯、D/P托收押匯、D/A托收押匯等幾類。按押匯幣種分,可分為外幣押匯和人民幣押匯。該產品可用於滿足出口商在信用證或托收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這一融資產品的優勢為:1.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可提前得到償付,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2.融資手續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3.可以增加當期現金流,從而改善財務狀況。4.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平選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5.對於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的出口單據,即使出口商尚未在銀行核有授信額度,也可以辦理出口押匯。
【融資案例】
A公司為一流通型商貿企業,現以信用證方式出口一批紡織產品,貨物已出運。為了加速資金流轉,公司採取出口押匯方式向銀行進行融資,使其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提前收回貨款。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是指借款人將出口退稅專用賬戶託管給銀行,並承諾以該賬戶中的退稅款作為還款保證,以取得短期資金融通或敘做授信開立信用證等貿易融資業務。適用於有應收出口退稅余額的企業。該產品盤活了應收出口退稅資金,加快了資金周轉。
【融資案例】
A企業主要出口退稅率為17%的太陽能產品,於是,A企業向B銀行提出開展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由B銀行按出口退稅專用賬戶余額的90%的比例給予企業融資,有效解決了企業的資金難題。 保單融資是指銀行對已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或經銀行認可的其他信用保險機構投保信用保險的賣方憑相關單據、投保信用保險的有關憑證、賠款轉讓協議等為其提供的資金融通業務。適用企業:1.企業希望規避買方信用風險、國家風險,並已投保信用保險;2.企業流動資金有限,需加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3.企業授信額度不足,希望擴大融資規模。產品優勢:加快資金周轉、改善現金流量;規避各類風險;降低門檻,減少額度佔用,擴大融資規模;對於出口「保單融資」業務,如無追索權,可提前辦理出口退稅及核銷手續。
【融資案例】
A公司出口機械設備,結算方式為5年期的延期付款信用證,同時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險。雖然已獲得開證行承兌(每半年付一次款),可是考慮到開證行及其所在國家風險較大及人民幣的升值壓力,A公司迫切希望將該信用證下的出口應收款項轉讓給銀行以鎖定成本,但又面臨兩個難題:1.開證行資信不佳,無銀行願意買入其承付的票據;2.A公司授信額度不足,無法辦理貼現。經推薦,A公司向銀行申請辦理無追索權的中長期保單融資業務,實現了及時收款。 出口貼現是指銀行在出口信用證項下從出口商購入已經銀行承兌的未到期遠期匯票或已經銀行承付的未到期遠期債權或在跟單托收項下購入已經銀行保付的未到期遠期債權,用於滿足出口商在遠期信用證項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該融資產品適用於以下三類企業:1.出口商流動資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資金周轉開展業務;2.出口商在獲得國外銀行承兌/承付/保付後、收款前遇到臨時性的資金周轉困難;3.出口商在國外銀行承兌/承付/保付後、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資機會,且預期收益率高於貼現利率。該產品的優勢有:1.即期收回遠期債權,加快資金周轉,緩解資金壓力。2.融資手續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3.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平選擇融資幣種,從而節約財務費用。
【融資案例】
A公司現以遠期承兌信用證作為結算方式出口一批電子產品。由於公司遇到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故採取出口貼現方式進行融資,實現了即期收回遠期債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