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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PPP模式在國內水利工程項目中的案例研究
PPP模式在國內水利工程項目中的案例研究
政府通過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實施提供公共服務,社會資本以項目目標的實現來獲得收益,政府和社會資本都是通過項目的建設實施達成自身的目標。
1.研究背景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夥伴關系,是指為了完成某個公共事業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政府同私人部門之間形成的相互合作關系。在基礎設施領域推行PPP模式,有利於吸引社會資金,引入市場化競爭主體,促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和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大背景下,政府開始推廣PPP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應用,PPP在中國迎來了一段較快的發展時期。水利工程是關繫到整個國家及民生的大型基礎設施,其興建往往也需耗費大量的物資。單純的依靠傳統的融資模式難以滿足水利工程建設的需要,水利工程通常建設周期較長、施工條件復雜、規模較大、投資也比較高。為了有效推動水利改革發展,大力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促進經濟持續穩健發展,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的政策措施。2015年,水利部、財政部和發改委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加速PPP模式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運用及推廣。政府通過引導投資、合理定價、授予特許經營權、財政支持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運營,既有助於快速有效地緩解地方政府財政壓力,推進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化配置,也有助於降低政府債務負擔,防備化解財政風險,項目風險將由政府部門和社會資本共同分擔,有助於減少前期風險和提高管理效率。引導資本參與水利建設,對創建世界現代田園城市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案例分析
以下案例均選自2015年發布的社會資本參與到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第一批試點項目,這些項目為投資方帶來部分收益的同時,社會公益性強。可以為引導社會資本如何參與到水利工程建設提供借鑒參考。
2.1黑龍江奮斗水庫
2.1.1項目背景
黑龍江省奮斗水庫是黑龍江省近十年來的第一個新建水庫工程。該工程項目主要用於城鎮供水,結合防洪,兼顧灌溉、發電和航運等綜合作用。水庫主要建築物包括大壩、壩後式電站廠房、導流溢洪道、過道泄水建築物等。工程總投資約14.26億元,總工期為36個月。奮斗水庫工程建成後,每年可向城鎮提供水資源5314萬立方米,可滿足穆棱市和雞西市各個鄉鎮和林業局的用水需求。
2.1.2經驗分析
(1)注入社會資金,填補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缺口
奮斗水庫工程總投資為14.26億元,政府出資8億元,社會資本為6.26億元,占總投資的43.9%。社會資本參與到奮斗水庫工程建設,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財政負擔。據有關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統計到2013年6月底,我國政府的負債率已經高達55.7%,面對如此沉重的債務壓力,政府對水利工程項目的投資更加力不從心。以往水利工程建設都是依靠財政支出,通過政府引進社會資本的投入,彌補了政府財政資金的不足,而社會資本通過基礎設施的投資,也可以獲得長期而穩定的收益。
(2)增強約束機制,提高管理績效
PPP項目處於政府和社會的雙重監督和管理之下,社會資本不僅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也要提升服務質量。水利工程建設和其他行業發展一樣,同樣需要並且也能夠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可以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奮斗水庫通過引入PPP模式,政府部門不再承擔項目建設實施的具體事宜,與社會資本相互約束從制度上排除了權力尋租和暗箱操作,從源頭上有效避免了工程建設領域的腐化現象。
(3)促進水利行業投資效率
政府部門在投資公共項目的時候,由於缺少市場競爭以及獲得利潤的動力,無論在工程建設還是在經營維護方面都缺乏效率,而社會資本會因為受到了利潤最大化的驅使,在奮斗水庫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就會嚴格把控工期延誤等問題,提高運營服務的效率,激發了社會資本的活力,可以有效地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提高水利行業的投資效率。
2.2湖南莽山水庫2.2.1項目背景
湖南莽山水庫是湖南境內唯一的大型水庫,是解決該地區洪澇災害乾旱缺水的唯一有效途徑。工程總投資為16.1億元。項目法人投資4200萬元中30%作為項目法人資本金,即12600萬元,其餘29400萬元,由項目法人向銀行貸款等途徑融資。項目法人資本金分二期到位,第一期資本金5000萬元在注冊成立項目公司時到位,第二期7600萬元在2016年6月30日前到位,建設期利息由項目法人承擔。投融資額度占總投資的22.6%。灌區工程中中央及省配套資金60668萬元,縣財政配套資金23012萬元由項目法人負責籌措到位,工程款由縣政府分3年按4:3:3比例償還,按照8.55%償還建設期資金利息。
2.2.2經驗分析
(1)激發管理體制活力
在水利項目中引入社會資本,有利於轉變思想,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注入新鮮血液。莽山水庫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管理,改變了過去單純的由政府出資模式,雙方合作,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一起參與項目建設,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術,可嚴格管控人員編制,明顯改善了過去由政府主管的水利工程人員超編、鬆懈懶散等問題。
(2)藉助市場主導作用
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最有效率的。社會資本在獲得莽山水庫特許經營權後,在特許經營期內可充分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最大限度激發項目潛在能力。以往政府投資項目公益性較強,收益低,盈利項目單一,引入社會資本後,可以利用社會資本的管理和資源優勢來提高莽山水庫效益及周邊生態效益。
(3)緩解政府資金籌措壓力
在莽山水庫建設施工過程中,樞紐工程總投資為105763萬元,政府資本金59910萬元,項目法人投資為42000萬元,建設期利息為3853萬元。可見社會資本佔了整個工程總投資的39.7%,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政府的資金籌措壓力。社會資本更加靈活而且能夠快速到位,保證了水庫項目建設實施進展不受資金不到位而延誤工期。
2.3陝西南溝門水利樞紐
2.3.1項目背景
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在陝西延安黃陵縣境內,該工程由洛河引洛入葫工程和蘆河南溝水利樞紐工程這兩項水利樞紐工程組成。該項目建設總投資概算為19.21億元(政府出資為54,540萬元、其他途徑貸款為137,560萬元),工期預計44個月。政府部門投資主體是延安水務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政府與陝西延長石油投資有限公司和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按照40%:30%:30%比例出資,成立延安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的項目法人。
2.3.2經驗分析
(1)採用資本金與擔保貸款組合的方式填補資金缺口
陝西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採用社會投資主體的自有資金和擔保貸款,代替了部分政府財政出資,有效化解了資金缺口問題。轉變了以往的都是依靠政府支出模式,可減輕政府財政壓力,這一模式對於經營性較強的水利工程項目具有較強示範價值。
(2)利用競爭性會談篩選優質合格的社會投資主體
在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中政府部門佔有主導地位,考慮到該項目資金需求量大同時也具有較好的財務收益,當地政府部門特地邀請了多家投資主體對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進行洽商談判,通過競爭方式來擇優選擇社會投資主體,簽立合同以及項目投資運營等各項協議,避免了合作夥伴信用不良等影響南溝門水利工程項目建設。
(3)改善項目法人治理結構和提高管理水平
南溝門水利樞紐項目由投資三方依照《公司法》進行組織管理,依照現代化企業模式運行,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在項目建設管理、運營維修中都嚴格執行有關技術標准和規章制度,一方面保障了投資者權益,另一方面大力提高了水利工程建設運營效率,充分保證了南溝門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和良好運營以及後期的維修服務。
2.4貴州馬嶺水利樞紐
2.4.1項目背景
貴州馬嶺水利樞紐工程是國家層面聯系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試點項目中的大型項目。該工程地處於黔西南州興義市境內馬別河幹流上,是馬別河幹流上梯級規劃的第九個梯級。國家發改委在2015年7月29日對該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了批復,該工程的主要任務有城鄉供水、防洪灌溉、發電航運、排澇抗旱等。設計年平均供水量達到21067萬立方米,水庫總庫容為1.29億立方米,總灌溉面積達到5.78萬畝,多年平均發電量達1.24億千瓦時。該樞紐工程總投資預計為26.24億元,總工期計劃為38個月。
2.4.2經驗分析
(1)擴大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的領域
貴州馬嶺水利樞紐工程採用PPP合作模式,擴大了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的領域范圍,水利工程作為基礎設施的一種,PPP模式在馬嶺水利工程建設中的順利實施和發展意味著社會資本可以有效的參與到更多工程建設領域。該項目的成功實施有利於今後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到輸水工程、水源工程、供電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
(2)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
政府與社會合力出資興建馬嶺水利樞紐工程項目,遵循平等合作、互相尊重、互利共贏、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等原則。當地政府在項目建成後授予私人特許經營權,社會資本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同時,社會與政府部門分擔風險,當地政府主要承擔政策和法律法規等風險,社會資本承擔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等,通過發揮雙方優勢,將工程建設風險降到最低。
(3)轉變水利工程建設模式
該項目中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結合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與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指導性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資源,強化基礎設施建設,轉變建設模式。PPP模式的發展是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和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
2.5江西峽江水利樞紐
2.5.1項目背景
峽江水利樞紐工程是贛江流域上一座大型的控制性水電站,同時也是我國目前規模量最大的水電站之一。該水利樞紐工程項目總投資為992,216萬元,國家政府撥款為288,000萬元,江西省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安排113,700萬元,剩下的590,516萬元資金通過其他渠道籌集。該工程的一期下閘蓄水階段驗收於2013年順利通過,如期完成了工程式控制制性節點目標,取得了航運、發電、防洪等綜合效益。
2.5.2經驗分析
(1)以水利工程的可經營性來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峽江水利工程具有公益性的同時也帶有經營性,可保障社會資本投資獲得合理回報。藉助工程的營利性項目和設施的作用,有效吸引社會資本注入,緩解項目建設的資金不足問題,該工程中社會資本金占總投資59.5%。峽江水利樞紐項目建成後將經營性比較強的水電站經營權部分剝離出來授予社會資本,同時科學合理劃分社會資本的參與范圍,保證社會資本在特許經營期內獲得穩定的收益,使水利工程建設投資對於社會資本更具有吸引力。
(2)採用邀請招標擇優選擇社會投資合作主體
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成功合作的關鍵是選擇合適的項目投資主體。為了保證合作方質量,江西省水利廳在該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邀請了數家有投資意願的相關公司來投標,通過會談協商、競爭性報價等公開公正的方式合理擇優選擇中標企業,保證了項目建設主體的合格優質。
(3)訂立多項合同文件明確權責利關系
規范項目合作雙方權利義務、建立獎懲約束機制的有效形式主要是採用規范、嚴謹的合同文本。為了避免各種利益和責任糾紛,峽江水利樞紐項目在實施開展前,相關利益主體就簽訂了多項合同文件,如出資比例和利益分配合同、發電相關合同書、特許經營期協議等,明確界定各合作方的責權利關系,保證峽江水利樞紐項目實施和運營等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
政府通過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實施提供公共服務,社會資本以項目目標的實現來獲得收益,政府和社會資本都是通過項目的建設實施達成自身的目標。總體來說在水利工程中引入PPP 合作模式具有以下優勢:
1)減少政府部門財政壓力,填補資金不足缺口;
2)引入約束機制,提高水利工程項目建設質量和效率;
3)充分利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4)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機制;
5)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利行業投資效率。
;❸ 項目融資的成功案例有哪些
一個融資明明白白,回報也明明白白;一個則是融資不明不白,回報更不明不白。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項目融資成功案例,歡迎閱讀!
項目融資成功案例1
1、電廠融資背景
恆源電廠有限公司(集團)前身為恆源電廠,始建於1977年。1996年10月,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組為恆源電廠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8500萬元。集團公司下轄發電廠、自備電廠、水泥廠、鋁業公司等14個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現有總資產17億元,形成了以電力為龍頭,集煤炭、建材、有色金屬及加工、電子電器等為一體的、具有鮮明產業鏈特色和優勢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其中發電一廠及自備電廠裝機容量共25.6萬千瓦,自有煤礦年產原煤45萬噸,鋁廠年生產能力3萬噸,粉煤灰水泥廠年生產規模30萬噸。此外,鋁加工廠及鋁硅鈦多元合金項目計劃於1999年內投產。1998年,集團實現銷售收入5.5億元,實現利稅1.1億元,居所在市預算內企業前茅,經濟實力雄厚。
恆源電廠在1995年向國家計委遞交了一份擬建立2 ×300兆瓦火力發電廠的項目 建議書 ,並於同年獲准。1997年9月5日-8日,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對可行性研究又進行了補充審查,並下發了補充可行性 報告 審查意見。恆源電廠在建議書中,計劃項目總投資382261萬元。其中資本金(包括中方與外方)95565萬元(占總投資額的25%),項目融資(包括境內融資與境外融資)286696萬元(占總投資額的75%)。境內融得的86009萬元主要從國家開發銀行獲得,而境外擬融資24179萬元,恆源電廠擬通過在境外設立SPC發債,即資產證券化來實現。
2、電廠融資模式的選擇
1997年5月21日,公司通過招標競爭的方式向美國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雷曼兄弟公司、JP摩根公司、香港匯豐投資銀行及英國BZW銀行等6家世界知名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發出邀請,為本項目提供融資方案建議書。1997年7月至9月,投資各方對上述各家融資方案進行了澄清、分析、評估。6家均提出了由項目特設SPC發債的方案,後兩家銀行同時也提出了銀團貸款的方案。公司經過慎重考慮,鑒於以下原因決定選擇以ABS特設工具機構發債的方式融資,並由雷曼兄弟公司作為恆源電廠的融資顧問。
(1)在國外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主要是指在美國、日本和歐洲等國際大型資本市場發債。其中美國資本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資本市場,發行期限是最長的,同時市場的交易流動量為世界第一。由於資本市場有大量的投資者,在資本市場發債具有較大的靈活性,發債規模和利率較有競爭性,融資能在較短時間內完成,融資期限也較一般銀團貸款長得多。近年來世界各地有許多大型基建項目以及美國較大的企業,都採用在資本市場發債方式達到融資的目的。
(2)銀團貸款是指由數家商業銀行形成一個貸款集團向項目或企業放貸。目前貸款給中國項目的商業銀行主要為一些欲擴大其在世界銀行市場佔有率的中小型銀行,項目能取得的融資額一般較小。由於東南亞及東亞金融危機,願意借貸給亞洲國家的商業銀行已經減少了。目前,國內還沒有既能成功取得銀團融資,而又採用國產設備、國內總承包商、有限追索權且沒有某種國際風險 保險 的項目。另外,銀團貸款一般由出口信貸牽頭,在沒有出口信貸的情況下銀團貸款非常不容易。與發行債券相比,銀團對項目的要求較多,介入項目的操作較多,取得融資所需時間一般也較長。
(3)由於恆源電廠採用國產設備及國內總承包商,出口信貸不包括在本項目的融資考慮范圍內。要取得世行、亞行貸款需要較長的時間,而且恆源電廠也不是世行、亞行的貸款項目。
(4)恆源電廠各投資方的安全融資顧問設計了一個低成本、融資成功可能性較高,能在較短時間內(6個月左右)有效取得融資的方案。雷曼兄弟公司有豐富的發債 經驗 及對恆源項目的深入了解,提出了切合實際的融資考慮;同時,雷曼兄弟公司的費用是各家中最低的。基於以上所述的項目特點,以及各種融資 渠道 和融資顧問提出的融資方案的優劣比較,恆源電廠決定選擇雷曼兄弟公司作為融資顧問,通過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形式進行融資。
項目融資成功案例2
歐洲海峽隧道項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bot項目,隧道全長50km,包括兩條7.3m直徑的鐵路隧道和一條4.5m直徑的服務隧道,隧道將英法兩國連接起來。1986年2月簽訂特許協議,1993年項目建成,特許期為55年。項目發起人由英國海峽隧道集團。英國銀行財團、法國建築商組成。
歐洲海峽隧道項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bot項目,隧道全長50km,包括兩條7.3m直徑的鐵路隧道和一條4.5m直徑的服務隧道,隧道將英法兩國連接起來。1986年2月簽訂特許協議,1993年項目建成,特許期為55年。項目發起人由英國海峽隧道集團。英國銀行財團、法國建築商組成。
項目總投資為103億美元,其中股本17億美元,借款85億美元,在項目資金結構中負債權益比率為83:17。
50家國際銀行參加了信貸協議談判, 1987年9月由215家國際銀行組成的辛迪加與歐洲隧道公司簽署了信貸協議。信貸協議談判是與股本籌款同步進行的。信貸協議規定貸款償還期為18年,且要求嚴格執行特許協議、鐵路使用合同和建設合同。
1986年底以前發起人投入的2.8億美元作為一期股本。1986年底私營機構投入了3.7億美元作為二期股本,保證了這一階段項目所需要的資金。1987年、1988年、1989年三次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分別籌集8.0億美元2.75億美元和2.75億美元股本金。
一期股本由發起人投入後,在簽定特許協議之前部分銀行作了臨時貸款承諾。一期和二期股本注入之間,開始談判信貸協議,三期股本發行之前形成了貸款辛迪加。1988年9月辛迪加第一次向歐洲隧道公司支付了貸款。
從實際運作過程看,在建設過程中歐洲海峽隧道項目成本嚴重超支,在項目建成後由於 其它 交通設施的競爭,其效益也不理想,該項目到目前為止,不是一個很成功的bot案例。
項目融資成功案例3
重慶某餐飲躉船項目成功融資6000萬。
該項目位於南濱路海棠溪碼頭,系重慶森泰諾亞飲食 文化 有限公司投資1.5億元人民幣組建的集旅遊觀景休閑、餐飲、KTV娛樂、高端商務會議於一體的餐飲文化項目。該船舶總共長80.32米,寬26米,高31.5米,滿載吃水4米,滿載排水量4773噸,共7層,總面積14000平方米,分為餐飲,娛樂,旅遊休閑,高端商務會所四個區域,其中餐飲部分設有36個豪華包間,多功能廳可容納700人同時用餐,娛樂部分設有KTV大小包房25間。高端商務會所面積2000平方,旅遊休閑部分1500平方米。是重慶兩江四岸所有餐飲躉船檔次最高的項目,是同洪崖洞相互映襯的又一景觀。
項目亮點:
1、聘請重慶迪航船舶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進行了主體設計,聘請重慶華凱裝飾有限公司進行裝修設計,還專門聘請了重慶港航船舶技術公司對建造船舶的全工程進行監理,保證了森泰諾亞餐飲躉船安全舒適、豪華、適用的整體效果。
2、該船技術要求和標准均嚴格按照港航,海事,消防,環保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規定審查,手續規范齊全。並由海事管理部門牽頭多次組織專家會議論證,決策。
3、該船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廢水、廢氣、廢渣全部按照環保要求進行專門處理,參照歷年最高洪峰水位,增設錨機電控設備三台,以確保躉船安全經營,對火災,洪水,爆炸等不可預計因素按1.5億元人民幣校準進行了財產投保,另外對場所進出人員進行了公眾責任險,項目風控能力有絕對保障。
4、配合黨和政府提倡的節儉不浪費觀念,改變傳統的點菜方式,推出定值配菜方式,讓不同消費檔次的顧客享受到價格公道,品種多樣,色香味美的餐飲服務,確保回頭率。
5、在保證高端硬體服務創新基礎上,全力抓好軟體服務質量的提升,讓高中低端的顧客均能享受到超星級服務,讓森泰諾亞的軟硬體服務譽滿全市,成為行業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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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工程項目融資馬來西亞案列分析工程項目融資的重要性
在融資結構方面十分合理和成。工程項目融資馬來西亞案列分析工程項目融資的重要性,在融資結構方面十分合理和成。融資,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從廣義上講,融資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❺ PPP項目融資失敗案例評析
PPP項目融資失敗案例評析
PPP項目融資有成功就會有失敗,那麼其中的失敗案例,大家了解哪些?
(一)蘭州威立雅水務水污染事件
不久前,蘭州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檢測顯示出廠水苯含量、自流溝苯含量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導致蘭州主城區的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四區居民生活用水停供4天,後經查明系蘭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
評價:看似偶然,實則必然。一方面,蘭州威立雅每年的投入預算很低,幾乎無法維持供水系統正常運轉。技術設施疏於維護保養,才導致如此嚴重的水污染事件。另一方面,當初威立雅為獲得45%的股權已經付出了極高的投標價,而蘭州水價4年來一直未漲,公司處於虧損狀態,無力也不願出資維護更新設施,這些風險當初是否被合作雙方考慮到,反映在合同當中,並約定分擔解決機制,這不僅是威立雅的事,更需要蘭州市政府反思。
(二)天津市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
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系天津政府與泰達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BOT項目,後者投資5.4億元人民幣,工程設計能力為年處理垃圾40萬噸,占天津年生活垃圾總量的25%,特許經營期30年。
但是目前項目運營並不樂觀,一是伴隨焚燒垃圾產生的二惡英氣體有致癌因素的傳播導致周邊居民恐慌,上訪投訴乃至群體型事件不斷。二是合同規定由於約定原因導致項目收益不足,政府提供財政補貼,但是對補貼數量沒有明確定義,導致項目公司承擔了收益不足的風險。如2012年財政補貼不足5800萬元,僅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1.25%,現在是企業叫屈,公眾不買賬,項目進退維谷。
評價:雙港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從早期的「越位」變成現在的不作為,而公眾不滿是因為以往地方政府監管不力而引發信任危機,同時項目選址也缺乏必要的聽證程序,從而引發群體型事件。
(三)杭州灣跨海大橋
出於對預期效益的樂觀評估,杭州灣跨海大橋一度吸引了大量民間資本,17家民營企業以BOT形式參股杭州灣大橋發展有限公司,讓這一大型基礎工程成為國家級重大交通項目融資模板。然而現在投資入股的民企又紛紛轉讓股份,退出大橋項目,地方政府不得不通過國企回購贖回了項目80%的股份。
通車五年後,項目資金仍然緊張,2013年全年資金缺口達到8.5億元。而作為唯一收入來源的大橋通行費收入全年僅為6.43億元。按照30年收費期限,可能無法回收本金。
評價:第一,《杭州灣跨海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預測到2010年大橋的車流量有望達到1867萬輛,但2010年實際車流量僅有1112萬輛,比預期少了30% 以上。嚴重的預期收益誤判導致民企決策錯誤。第二,大橋項目從規劃到建成的10年間多次追加投資,從規劃階段的64億元到2011年的136億元,投資累計追加1倍還多,參股的民企已先期投入,只能繼續追加,最終被「套牢」。第三,2013年嘉紹大橋通車對杭州灣大橋是「雪上加霜」,接下來,杭州灣第三跨海工程錢江通道2014年底也將通車,另外寧波杭州灣大橋、舟山-上海跨海高速、杭州灣鐵路大橋等項目也已納入地方或國家規劃,未來車流量將進一步分流,合同與規劃的嚴重沖突令項目前景更加黯淡。
(四)山東中華發電項目
中華發電項目總投資168億元人民幣,裝機規模300萬千瓦,由山東電力、山東國際信託、香港中華電力以及法國電力共同發起的中華發電有限公司承擔,合作經營期為20年,期滿後電廠資產全部歸中方所有。該項目是我國迄今為止裝機規模最大、貸款額最高的BOT電力項目,也被譽為1998年中國最佳PPP項目。為了促成合作,項目公司與山東電網簽署了《運營購電協議》,約定了每年的最低售電量。
根據1998年原國家計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已建成的.石橫一期、二期電廠獲准0. 41元/度這一較高的上網電價,基本保障了項目收益。然而在2002年10月菏澤電廠新機組投入運營時,山東省物價局批復的價格是0.32元/度,這一電價無法滿足項目的正常運營,更糟的是從2003年開始,山東省發改委將中華發電與山東電力間的最低購電量從5500小時減為5100小時。由於合同約束,山東電力仍須以計劃內電價購買5500小時的電量,價差由山東電力自行填補,導致合作無法為繼,項目收益銳減。
評價:中華發電項目案例說明決策者在引入項目時缺乏長遠考慮,「固定回報」承諾導致合作雙方現在進退兩難。1998年的中國計劃經濟成分更多,競爭壓力較小。然而近年來伴隨國企改制,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為大唐電力、山東國電、國電電力、中電國際、華能集團五大發電集團公司,競爭壓力倒逼發電企業「競價上網」,中華發電項目合作雙方之間的《運營購電協議》已失去繼續執行的體制機制基礎,這一深刻的教訓啟示今後的合作項目一定要充分預見風險,構建科學分擔機制。
(五)匯津中國(長春)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作為國內首家合資公用事業項目,長春市排水公司於2000年初與香港匯津公司合資建立匯津(長春)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即匯津長春),合同期限為20年。同年 7月,市政府制定了《長春匯津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2000年底,項目投產並正常運行。然而從2002年開始,排水公司就拖欠匯津長春污水處理費,而從2003年3月起停止付費。為解決爭議,匯津公司邀請吉林省外經貿廳出面調解,在調解會上匯津公司得知市政府已於2003年2月廢止了《專營辦法》。
匯津公司認為《專營辦法》是政府為支持項目而做出的行政許可和行政授權,廢除《專營辦法》等於摧毀了項目運營基礎。在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匯津公司於 2003年8月向長春市中院起訴長春市政府,而長春市政府認為匯津與市排水公司所簽訂的《合作經營合同書》是一份不平等合約,廢止《專營辦法》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屬於依法行政。敗訴後匯津公司又上訴至吉林省高院,期間匯津長春停產,數百萬噸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江,是為轟動一時的「匯津事件」。經過近兩年的法律糾紛,最終長春市政府將匯津長春回購。
評價: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城市化進程很快,而財政無力支付巨額基礎建設資金,紛紛引入境外投資者並承諾固定回報,原本低回報,以穩定見長的水務在我國漸成暴利行業。為此,國務院於1998年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此類問題作出了禁止性規定。然而在《通知》發出2年後,匯津長春項目還能獲得審批立項,說明地方政府可能在報批過程中打了「擦邊球」,有關部門也涉嫌監管不力。
;❻ 項目融資案例
項目融資案例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項目融資案例,歡迎大家分享。
1 項目背景
波特蘭鋁廠位於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的港口城市波特蘭,始建於1981年,後因國際市場鋁價大幅度下跌和電力供應等問題,於1982年停建。在與維多利亞州政府達成30年電力供應協議之後,波特蘭鋁廠於1984年重新開始建設。1986年11月投人試生產,1988年9月全面建成投產。
波特蘭鋁廠由電解鋁生產線、陽極生產、鋁錠澆鑄、原材料輸送及存儲系統 電力系統等幾個主要部分組成,其中核心的鋁電解部分採用的是美國鋁業公司20世紀80年代的先進技術,建有兩條生產線,整個生產過程採用電子計算機嚴格控制,每年可生產鋁錠30萬噸,是目前世界上技術先進、規模最大的現代化鋁廠之一。
1985年6月,美國鋁業澳大利亞公司(以下簡稱¨美鋁澳公司¨)與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接觸,邀請中信公司投資波特蘭鋁廠。經過歷時一年的投資論證、可行性研究、收購談判、項目融資等階段的緊張工作,中信公司在1986年8月成功地投資於波特蘭鋁廠,持有項目10%的資產,每年可獲得產品3萬噸鋁錠。與此同時,成立了中信澳大利亞有限公司(簡稱「中信澳公司」),代表總公司管理項目的投資、生產、融資 、財務和銷售,承擔總公司在合資項目中的經濟責任。
波特蘭鋁廠投資是當時中國在海外最大的工業投資項目。中信公司在決策項目投資的過程中,採取了積極、慎重、穩妥的方針,大膽採用了當時在我國還未採用過的國際上先進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的項目融資模式,為項目的成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項目融資結構
1)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
波特蘭鋁廠採用的是非公司型合資形式的投資結構。這個結構是在中信公司決定參與之前就已經由當時的項目投資者談判建立起來了。因而,對於中信公司來講,在決定是否投資時,沒有決策投資結構的可能,所能做到的只是在己有的結構基礎上盡量加以優化:第一,確認參與該投資結構是否可以實現中信公司的投資戰略目標;第二,在許可的范圍內,就合資協議的有關條款加以談判以爭取較為有利的參與條件。 1986年中信公司參與波特蘭鋁廠之後,項目的投資結構組成為:
美鋁澳公司 45%
維多利亞州政府 35%
第一國民資源信託基金 10%
中信澳公司 10%
(1992年,維多利亞州政府將其在波特蘭鋁廠中的10%資產出售給日本丸紅公司,投資結構又發生了變化)
圖9-1是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和管理結構示意圖。波特蘭鋁廠的項目投資者在合資協議的基礎上組成了非公司型的投資結構,組成由四方代表參加的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波特蘭鋁廠的最高管理決策機構,負責項目的建設、生產、資本支出和生產經營預算等一系列重大決策,同時通過項目管理協議委任美鋁澳公司的一個全資擁有的單一目的項目公司——波特蘭鋁廠管理公司作為項目經理負責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在項目投資結構一章論述項目投資結構時所列舉的非公司型合資結構的特點在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中均有所體現。其主要特點有:
(1)波特蘭鋁廠的資產根據投資比例由項目投資者直接擁有,鋁廠本身不是一個法人實體。投資各方單獨安排自己的項目建設和生產所需資金。這種資產所有形式為中信公司在安排項目融資時直接提供項目資產作為貸款抵押擔保提供了客觀上的可能性。
(2)項目投資者在支付了項目生產成本之後直接按投資比例獲取項目最終產品——鋁錠,並且,電解鋁生產的兩種主要原材料——氧化鋁和電力,也是由項目投資者分別與其供應商簽訂長期供應協議,因而每個投資者在項目中的生產成本構成是不盡相同的,所獲得的利潤也不一樣。
(3)波特蘭鋁廠的產品銷售由各個項目投資者直接控制和掌握。
(4)由於波特蘭鋁廠資產由投資者直接擁有,項目產品以及項目現金流量直接為投資者所支配,因而
與一切非公司型合資結構一樣,波特蘭鋁廠自身不是一個納稅實體。與項目有關的納稅實體分別是在項目中的投資者,各個投資者可以自行安排自己的稅務結構問題。
波特蘭鋁廠的投資結構所具備的以上幾種主要特徵,為中信公司自行安排有限追索的項目融資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2)中信澳公司在波特蘭鋁廠中所採用的融資模式
中信澳公司在波特蘭鋁廠投資中所採用的是一個為期12年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項目融資模式,其融資結構如圖9-2所示。
在圖9-2中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融資中有四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1)股本參與銀團。
由五家澳大利亞主要銀行組成的特殊合夥制結構,以及其所任命的波特蘭項目代理公司——「項目代理公司」,是杠桿租賃中的股本參與者,是10%波特蘭鋁廠資產的法律持有人和杠桿租賃結構的出租人。特殊合夥制是專門為波特蘭項目的有限追索杠桿租賃結構組織起來的,負責為中信澳公司在波特蘭鋁廠項目中10%投資提供股本資金(占項目建設資金投資的1/3)和安排債務資金。股本參與銀團直接享有項目結構中來自加速折舊以及貸款利息等方面的巨額稅務好處,並通過與中信澳(波特蘭)公司簽署的資產租賃協議(亦稱委託加工協議),將項目資產出租給中信澳(波特蘭)公司生產電解鋁。股本參與銀團通過租賃費收入支付項目的資本開支、到期債務、管理費用、稅收等。股本參與銀團本身的投資收益來自兩個部分:第一,來自項目的巨額稅務虧損,通過利用合夥制結構特點吸收這些稅務虧損抵免公司所得稅獲取;第二,吸收稅務虧損的不足部分,通過租賃費形式獲取。
股本參與銀團在波特蘭項目中不直接承擔任何的項目風險或者中信公司的信用風險。這些風險由項目債務參與銀團以銀行信用證擔保的方式承擔。
(2)項目債務參與銀團。
在波特蘭項目杠桿租賃結構中,債務資金結構由兩個部分組成:比利時國民銀行和項目債務參與銀團。全部的債務資金貸款(占項目建設資金投資的三分之二)是由比利時國民銀行提供的。但是,由於比利時國民銀行並不承擔任何的項目信用風險(全部風險由項目債務參與銀團以銀行信用證形式承擔),所以比利時國民銀行不是杠桿租賃結構中真正意義上的「債務參與者」。
比利時國民銀行在融資結構中的作用是為項目提供無需交納澳大利亞利息預提稅的貸款。比利時稅法允許其國家銀行申請扣減在海外支付的利息預提稅。因而澳大利亞利息預提稅成本就可以不由項目的實際投資者和借款人——中信澳公司承擔。從項目投資者的角度,這樣的安排可以節省融資成本,盡管需要支付給比利時銀行一定的手續費。
杠桿租賃結構中真正的「債務參加者」是由澳大利亞、日本、美國、歐洲等幾家銀行組成的貸款銀團。貸款銀團以銀行信用證的方式為股本參與銀團和比利時國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承擔全部的項目風險。
以上股本參與銀團、債務參與銀團以及實際提供全部項目債務資金的比利時國民銀行三方組成了波特蘭鋁廠項目融資中具有特色的一種資金結構,為全部項目投資提供了96%的資金,基本上實現了100%融資。在這個資金結構下,對於項目投資者來說,無論是來自股本參與銀團的資金投人,還是來自比利時國民銀行的項目貸款,都是項目融資中的高級債務資金,都需要承擔有限追索的債務責任;但是,對於項目融資中的各方面來說,根據其資金性質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股本資金和債務資金兩個組成部分,股本資金的收益主要來自於投資結構中的稅務收益和資本回收,而債務資金的收益主要來自於利息收人。項目債務參與銀團提供的銀行信用證作為一種主要的融資工具第一次使用在杠桿租賃的結構中,通過信用證擔保安排比利時國民銀行貸款,充分利用政府對利息預提稅的法規,為中信公司節約了總值幾百萬美元的利息預提稅款。
(3)項目資產承租人。
中信澳公司合資擁有的中信澳(波特蘭)公司是杠桿租賃結構中的資產承租人。中信澳(波特蘭)公司通過一個12年期的租賃協議,從項目代理公司(也即從由股本參與銀團組成的特別合夥制)手中獲得10%波特蘭鋁廠項目資產的使用權。中信澳(波特蘭)公司自行安排氧化鋁購買協議、電力供應協議等關鍵性生產合同,使用租賃的資產生產出最終產品鋁錠,並根據與其母公司——中信澳公司簽署的「提貨與付款」性質的'產品銷售協議,將鋁錠銷售給中信澳公司。由於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性質,中信澳(波特蘭)公司的現金流量被處於融資經理人的監控之下,用來支付生產成本、租賃費等經營費用,並在滿足了一定的留置基金條件下,可以用利潤的形式返還給股東——中信澳公司。
在項目融資結構中,中信澳(波特蘭)公司是項目投資者專門建立起來的單一目的項目子公司。根據融資安排,在12年融資期限結束時,中信澳(波特蘭)公司可以通過期權安排,收購股本參與銀團在項目中資產權益,成為10%波特蘭鋁廠資產的法律持有人。
(4)項目融資經理人。
圖9-2中的美國信孚銀行澳大利亞分行(Bankers Trust Australia Ltd,簡稱「BT銀行」)在有限追索的杠桿租賃融資結構中扮演了四個方面的重要角色:第一,作為中信公司的融資顧問,負責組織了這個難度極高被譽為澳大利亞最復雜的項目融資結構;第二,在融資結構中承擔了杠桿租賃經理人的角色,代表股本參與銀團處理一切有關特殊合夥制結構以及項目代理的日常運作;第三,擔任了項目債務參與銀團的主經理人;第四,分別參與了股本參與銀團和債務參與銀團,承擔了貸款銀行的角色。
3)融資模式中的信用保證結構
除了以上幾個方面在杠桿租賃融資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之外,圖8-2中由中信公司和中信澳大利亞公司聯合組成的信用擔保結構同樣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作為一個有限追索的項目融資,項目投資者(在這里是中信公司和100%控股的中信澳公司)所承擔的債務責任以及所提供的信用支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提貨與付款」形式的市場安排。中信澳公司通過與中信澳(波特蘭)公司簽署一項與融資期限
相同的「提貨與付款」形式的長期產品購買協議,保證按照國際市場價格購買中信澳(波特蘭)公司生產的全部項目產品,降低了項目貸款銀團的市場風險。
但是,由於在1986年建立的中信澳公司與中信澳(波特蘭)公司一樣均為一種「空殼公司」,所以貸款銀行要求中信公司對中信澳公司與中信澳(波特蘭)公司之間的「提貨與付款」協議提供擔保。
第二,「項目完工擔保」和「項目資金缺額擔保」。中信公司在海外的一家國際一流銀行中存人一筆固定金額(為項目融資總金額的10%)的美元擔保存款,作為項目完工擔保和資金缺額擔保的准備金。在項目建設費用超支和項目現金流量出現缺額時,根據一定的程序項目融資經理人可以動用擔保存款資金。但是這個擔保是有限的,其限額為擔保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事實上,由於項目經營良好,擔保存款從來沒有被動用過,並在1990年通過與銀行談判解除。
第三,中信公司在項目中的股本資金投入。中信公司以大約為項目建設總金額的4%的資金購買了特殊合夥制結構發行的與融資期限相同的無擔保零息債=,成為中信公司在項目中的實際股本資金投人。雖然投資金額很少,但是作為頂目投資者的一種實際投人,可以對貸款銀團起到一種良好的心理作用。
3.融資結構簡評
(1)雖然中信公司投資波特蘭鋁廠時,該項目的投資結構早已確定下來,但是,由於該項目採用的是一種非公司型合資結構,使得中信公司在制定投資決策時單獨安排項目融資成為可能。
(2)電解鋁項目資本高度密集,根據澳大利亞的有關稅法規定可享有數量相當可觀的減免稅優惠,如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投資扣減等。但是,在項目投資初期,中信澳公司剛剛建立,沒有其他方面的經營收人,不能充分利用每年可得到的減稅優惠和稅務虧損;即使每年未使用的稅務虧損可以向以後年份引起結轉,但從貨幣時間價值的角度考慮,這些減稅優惠和稅務虧損如能盡早利用,也可以提高項目投資者的投資效益;進一步,如果能夠利用減稅優惠和稅務虧損償還債務,還可以減少項目前期的現金流量負擔,提高項目的經濟強度和抗風險能力。
從這一考慮出發,中信公司選擇了杠桿租賃的融資模式,充分利用這種模式可以吸收減稅優惠和稅務虧損的特點,減少了項目的直接債務負擔,提高了投資的綜合經濟效益。
(3)項目融資結構復雜,為修改融資結構以及後期的重新融資帶來許多不便因素。杠桿租賃融資結構由於大量使用和轉讓減稅優惠和稅務虧損,結構設計除了要在各貸款銀行之間取得一致意見之外,還需要得到稅務部門的批准。融資結構一旦確定下來之後,任何涉及結構性的調整,也需要得到大多數銀行以及稅務部門的重新審核。這一過程交易成本很高,因而這種復雜的融資結構多數情況下只適用於大型或超大型項目的融資實踐。
1.項目背景
歐洲迪斯尼樂園位於法國首都巴黎的郊區,籌劃於上世紀80年代後期,是一個廣受注意同時又備受爭議的項目。一方面,美國文化與歐洲文化傳統的沖突,使得這個項目經常成為新聞媒體跟蹤的目標;另一方面,不時傳出來的有關項目經營出現困難的消息也在國際金融界廣受關注。
然而,從項目融資的角度,歐洲迪斯尼樂園項目具有相當的創造性和典型意義。首先,歐洲迪斯尼樂園完全不同於傳統的項目融資工作的領域,即資源型和能源型工業項目、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等,其項目邊界以及項目經濟強度的確定要比工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復雜得多,因而其融資結構走出傳統的項目融資模式也成為必然的發展結果;其次,作為項目的發起人美國迪斯尼公司,歐洲迪斯尼樂園項目融資是一個非常成功的結構,這不僅體現在美國迪斯尼公司只用了很少的自有資金就完成了這項復雜工程的投資和融資(以項目第一期工程為例,總投資為149億法郎,按當時匯率摺合23.84億美元,美國迪斯尼公司只出資21.04億法郎,僅占總投資的14.12%),而且表現在該公司對項目的完全控制權上,這在一般的項目融資結構中是較難做到的,因為貸款銀行總是要求對項目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2.項目融資結構
1)歐洲迪斯尼樂園項目的投資結構
1987年3月,美國迪斯尼公司與法國政府簽署了一項原則協議,在法國巴黎的郊區興建歐洲迪斯尼樂園。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被任命為項目融資的財務顧問,負責項目的投資結構和融資結構的設計和組織工作。美國迪斯尼公司對結構設計提出了三個具體要求:
(1)融資結構必須保證可以籌集到項目所需資金;(2)項目的資金成本必然低於「市場平均成本」;(3)項目發起人必須獲得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經營自主權。
對美國迪斯尼公司的第一個目標要求,法國東方匯理銀行從開始就不認為是一個重要問題;然而,其第二和第三個目標要求,則是對項目融資結構設計的一個重大挑戰。首先,歐洲迪斯尼樂園項目是一個極為復雜的工程,其開發時間前後長達20年,在一個2000公頃的土地上不僅要建設迪斯尼樂園,而且還要開發飯店、辦公樓、小區式公寓住宅、高爾夫球場、度假村等設施,與傳統的項目融資結構不同,它沒有一個清楚的項目邊界的界定(如項目產品、生產和原材料供應),並且與項目開發有關的各種參數、變數也是相對廣義而非具體的,在這種條件下要實現低於「市場平均成本」的項目融資,無論是從融資結構的復雜性還是從成本控制的角度,其難度是可以想像的。其次,由於在美國迪斯尼公司與法國政府簽署的原則協議中規定歐洲迪斯尼項目的多數股權必須掌握在歐洲共同體居民手中,這樣限制了美國迪斯尼公司在項目中的股本資金投入比例,同時也增加了實現其要求獲得高於「市場平均成本」的經營自主權目標的難度。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通過建立項目現金流量模型,以20年期的歐洲迪斯尼樂園及其周邊相關的房地產項目開發作為輸人變數,以項目稅收、利息成本、投資者收益等為輸出變數,對項目開發作了詳細的現金流量分析和風險分析。在大量方案篩選、比較的基礎上,最後確定出建議美國迪斯尼公司使用的項目投資結構。
歐洲迪斯尼項目的投資結構由兩個部分組成(見圖9-3):歐洲迪斯尼財務公司(Euro Disneyland SNC)和歐洲迪斯尼經營公司(Euro Disneyland SCA)
歐洲迪斯尼財務公司的設計是為了有效地利用項目的稅務優勢。歐洲迪斯尼項目,與所有利用項目融資方式安排資金的大型工程項目一樣,由於其初期的巨額投資所帶來的高額利息成本,以及由於資產折舊、投資優惠等所形成的稅務虧損無法在短期內在項目內部有效地消化掉;更進一步,由於這些高額折舊和利息成本的存在,項目也無法在早期形成會計利潤,從而也就無法形成對外部投資者的吸引力。
為了有效地利用這些稅務虧損,降低項目的綜合資金成本,因而在歐洲迪斯尼項目的投資結構中部分地使用了類似杠桿租賃融資結構的稅務租賃模式。歐洲迪斯尼財務公司所使用的SNC結構,是一種近似於我們在項目投資結構中所介紹的普通合夥制結構。SNC結構中的投資者(合夥人)能夠直接分享其投資比例的項目稅務虧損(或利潤),與其他來源的收人合並納稅。在項目融資結構中,歐洲迪斯尼財務公司將擁有迪斯尼樂園的資產,並以一個20年期的杠桿租賃協議,將其資產租賃給歐洲迪斯尼經營公司。根據預測,在項目的頭10年中,由於利息成本和資產折舊等原因項目將產生高額的稅務虧損,而這些稅務虧損將由SNC投資結構中的合夥人所分享。在20年財務租賃協議中止時,歐洲迪斯尼經營公司將從SNC結構手中以其賬面價值(完全折舊後的價值)把項目購買回來.而SNC結構則被解散。
拓展:項目融資協議模板
甲方(政府主體):
乙方(社會資本主體):
甲乙雙方在此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內容
1.1項目概況
1.1.1 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建設成本約 億元(含前期征遷安置補償費、土地費用及建設期利息)。項目總體規劃用地面積約 畝,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地下室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
1.1.2 項目公司融資利息:項目公司的融資利息以項目公司融資實際發生的費用為准,計入項目公司的投資總費用。項目公司融資利率水平原則上不高於基準利率(可視項目情況適當上浮 %, %以內部分由政府給予融資補貼,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標人承擔)。
1.1.3項目實施:計劃201 年初開工建設,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項目項目特許經營期 年,其中計劃建設期 年,運營期 年。
1.2項目合作范圍
3.2.1 項目項下的投融資、施工總承包建設(含土建工程、機電工程、弱電工程、專業設備設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整改修復、項目運營、維護管理等;具體工程范圍以本項目經有資質單位審核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標准和要求為准。
3.2.2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負責項目合作期間涉及的債務償還、風險承擔及享受相應的運營收益。
3.2.3項目運營期的績效考評。
1.3項目批准文件
(1)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文件。
(2)發改委的招標核准文件。
(3)由甲方建設 項目的雙流縣人民政府會議紀要。
二、項目公司
2.1項目公司成立條件
5.1.1項目公司必須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設立。項目公司的住所地設在項目所在地。
5.1.2甲方應協助項目公司獲得設立項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權部門的批文,以使項目公司能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組建、設立項目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2.2項目公司注冊
5.2.1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為項目總投資的20%,即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 萬元,占項目公司 %的股權;乙方出資 萬元,占項目公司 %的股權。股東注冊資本金根據項目實施的資金需求,同時同股權比例到位,具體事項在項目公司章程中約定。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股東變更、股權轉讓等,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2.3 項目公司的出資方式
甲乙雙方均以現金方式對項目公司出資。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支付給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以外的款項作為甲乙雙方各自對項目公司的債權。
2.4項目公司成立時限
乙方必須保證配合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60日內設立項目公司完畢,獲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並達到可以對外營業的法定條件。
2.5項目公司的組織結構項目公司採用現代法人治理結構,成立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保證項目公司順利運行。甲方在董事會擁有控制權。
2.5.1股東會
由甲乙雙方組成,是本協議項下項目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具體職權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下列事項由股東會決定,並由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轉讓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在全部或部分股權上設置擔保的;
(2)項目公司對與本項目建設、運營無關的融資及擔保的;
(3)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
(4)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
(5)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
2.5.2董事會
項目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 (5) 人組成,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事會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下列事項由董事會決定,並經董事會過半數後生效:
(1)選舉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
(2)制定項目運作方案和管理團隊考核目標;
(3)制定項目運營方案;
(4)決定項目公司員工的勞動報酬。營。
5.6.2項目管理團隊應當接受董事會、監事會的監督。
2.7項目公司財務管理
5.7.1項目公司所涉的會計、稅務由項目公司統一處理。
5.7.2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
2.8項目公司風險
5.8.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因項目風險而形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按項目公司股權比例進行負擔。
2.9項目退出及移交
項目移交:特許經營期屆滿,項目無償移交給政府,政府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和項目運營情況提前接收。
2.10其他
5.11.1項目公司的章程及相關管理制度,均應當符合本協議的約定。
5.11.2除本合同約定外:甲乙雙方根據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行使股東會的表決權;項目公司的成立時間及組織機構的設立、運作程序、利潤分配等按本協議的相關約定執行。
三、相關建議
目前我縣實施PPP投資有兩個政策限制有待突破
1.建議項目公司與甲方簽訂《 項目投資建設合作合同》進行投資建設,與乙方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進行工程施工總承包。
2.我縣項目為純公益性項目和提供公共產品的項目,須配置資源給項目公司作為項目公司回報的保證,而我縣目前有現金流的資源只有土地收益權的出讓,建議盡快完善土地作為匹配資源注入項目的相關手續。
;❼ 深圳沙角b電廠項目融資分析
沙角B電廠建設項目
香港合和實業有限公司組建的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和深圳經濟特區電力開發公司在廣東東莞市合作興建沙角B電廠。該廠容量2350MW,合作經營期10年(1988年4月1日~1998年3月31日)。合作經營期內完全由合和公司全權獨立經營,經營期終止之後電廠移交給深圳電力開發公司。
沙角B廠的投資完全由合和公司籌集,工程總投資32.04億港元。按當時匯率1:0.28,摺合人民幣8.97億元。至1988年4月1日合作經營期開始時,連本帶息總投資為35.18億港元,摺合人民幣9.85億元。投資額中合和公司佔55%,中方投資佔45%,建設期間中方先以年利率低於7.5%的優惠利率提供2.5億元人民幣,其餘資金和合公司自稱是以10.5%的利率向國際銀團貸款。主要契約條款如下:
1.電力開發公司保證每季向沙角B廠購電不低於9.198億KWh,全年購電量不低於36.79億kWh,(相當於年運行小時5600h以上),上網電價為0.41港元/kWh,電力開發公司以人民幣和港元各支付50%。合作期內電價不變。
2.電力開發公司保證沙角B電廠的燃煤供應,指定為山西的雁同煤,低位發熱量不低於5173大卡/公斤,按發電需要按時、按量均衡運到,煤價90元/噸。全年總量不少於160萬噸。合作經營期內煤價不變。
3.電價煤價定死不變,如有變動,一切損失均由電力開發公司貼補,煤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國外購煤,一切增加費用由電力開發公司負擔。
4.利潤分配:合作期間前7.5年,利潤100%歸合和公司,後期2.5年,合和公司佔80%,電力開發公司佔20%。
5.建設工期提前發電,一切收入歸合和公司,如拖延工期,合和公司只負按時歸還貸款之責,並相應縮短合作運營時間。
6.沙角B廠籌資、設計、訂貨、施工、運營,全部由合和公司總承包,中方不參加董事會決策。
7.沙角B廠用地與水資源由電力公司無償提供。
8.1993年4月以前免稅,以後按7.5%收所得稅,凡一切進口物資免稅。
9.在還清貸款之前,不論任何原因,不能或少發電,合和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因沙角B廠運營,合和公司現金不足,由中方無息墊足。
10.沙角B廠符合電網調度。
11.合作期滿,沙角B廠移交電力開發公司。
同時,經計算內部收益率為13.5%,Ta=9.47年。
全部設備由日本三井集團承包,報價23億港元,實際發生額為18億港元,33個月的建廠期實為22個月。並且,此基建期的電費收入不記折舊,至少獲得5億港元超額利潤。因廣東缺電,每年上網電量超過40億kWh,年運行小時超過6000h,每年超額3.21億kWh。
請你分析該投資方案的效益,並判斷IRR與T的真實性,我們應該從哪些方面吸取經驗教訓?
並請繼續追蹤該電廠的後期發展。
一、項目背景
沙角發電廠座落於珠江入海口的東岸,即深圳灣附近。發電廠由相互毗沙角B電廠由深圳經濟
特區電力開發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前身)與香港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於1985年合作興建,1988年4月正式投入商業運行。裝機容量為2*35萬千瓦。鍋爐及其輔助設備均為日本東芝株式會社製造。
1999年8月,香港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在運營十年後將電廠正式移交給深圳市廣深沙角B電力有限公司,該公司股東為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4.77%)和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持股35.23%)。2002年10月,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將所持的35.23%股份公開拍賣,廣州發展實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14億元人民幣的成交價創造了中國拍賣史上的最高成交紀錄!
二、項目數據整理
合作經營期10年(1988年4月1日~1998年3月31日)
連本帶息總投資為35.18億港元,摺合人民幣9.85億元(匯率1:0.28)投資額中合和公司佔55%,即19.36億港元,中方投資佔45%
建設期間中方先以年利率低於7.5%的優惠利率提供2.5億元人民幣,其餘資金和合公司自稱是以10.5%的利率向國際銀團貸款
上網電價為0.41港元/kWh
煤價90元/噸。全年總量不少於160萬噸
利潤分配:合作期間前7.5年,利潤100%歸合和公司,後期2.5年,合和公司佔80%,電力開發公司佔20%
1993年4月以前免稅,以後按7.5%收所得稅
全部設備由日本三井集團承包,報價23億港元,實際發生額為18億港元每年上網電量超過40億kWh
三、項目成本估算依據
火電廠的年運行費包括固定年運行費和燃料費兩大部分
(1)固定年運行費:要包括火電廠的大修理費、維修費、材料費、工資、水費(冷卻用水等)以及行政管理等。以上各種費用可以根據電力工業有關統計資料結合本電站的具體情況計算求出。由於火電廠汽輪發電機組、鍋爐、煤炭運輸、傳動、粉碎、燃燒及除灰系統比較復雜,設備較多,因而運行管理人員也比同等裝機容量的水電站要增加若干倍。當缺乏資料時,火電廠固定年運行費可按其造價的5%左右估算。
(2)燃料費:火電廠的燃料費主要與年發電量(kWh)、單位發電量的標准煤耗(kg/kWh)及摺合標準的到廠煤價(元/kg)等因素有關。90年代平均煤耗約390g/kWh。
設備的折舊費一般為總投資的5%左右。
四、項目成本估算
每年等額還款為:
0.075(10.075)10
A18.931.301億10(10.075)1
0.105(10.105)10
A110.421.732億10(10.105)1
求得每年等額還款金額為AA1A21.3011.7323.033億港元。
當年煤耗390克/度,每年發電40億度,則需煤量156萬噸。而中方每年提供煤量不少於160萬噸,計即煤炭運輸損耗,以每年160萬噸算,煤價是90元/每噸,則煤耗成本為1.44億元,即5.143億港元。
設備的折舊1億港元,水費0.3億,職工福利0.2億。
電廠年使用費用(共1.74億港元):固定資產佔用費0.5億,操作人員的工資0.12億,保險費0.02億,維修保養費0.6億。其他費用0.5億。
五、現金流程計算
總投資:19.36億港元
售電成本:11.416億港元
前7.5年售電收入100%:電費0.41港元/度,上網電量40億度/年,合計16.4億港元/年
後2.5年售電收入佔80%:16.480%13.12億
1.23億第5年至第7年半收所得稅:16.47.5%
後2.5年收所得稅:13.12×7.5%=0.984億
凈現金流圖(單位:億港元
)
六、技術經濟分析
1.靜態投資回收期法
通過凈現金流圖,靜態資金回收期
TaK/R19.36(16.411.416)3.88年
比案例給的9.47年小很多,和合公司很快就能將投資的金額回收。
法
通過matlab程序來計算內部收益率:
a=solve(Ɗ.984/(x+1)^1+4.984/(x+1)^2+4.984/(x+1)^3+4.984/(x+1)^4+4.984/(x+1)^5+3.754/(x+1)^6+3.754/(x+1)^7+2.237/(x+1)^8+0.72/(x+1)^9+0.72/(x+1)^10-19.36=0','x')
可得a=0.
因此內部收益率IRR=17.45%。
比案例給的13.5%大將近4個百分點,該方案的獲利能力相當可觀。
七、經驗總結
香港和合公司通過對沙角B電廠實行了BOT運行模式,取得了很大的利益,是電力項目投資中較為成功的一則案例。主要體現在:
1.和合公司與中方的合作經營,共同承擔投資風險。在本案例中,沙角B電廠的投資中,中方僅付出了2.5億元人民幣的從屬性項目貸款,提供了土地,建材,工人等不存在太大技術含量的資產,換來了香港合和電力公司先進的設備管理,先進的人才管理,先進的生產技術,雙方達到互利雙贏的層面。
2.合作經營期中電廠每天向電網提供1100萬度電,相當於當時深圳市日用量的10倍以上,大力保證了珠江三角洲電力的供應,成為珠三角地區不可或缺的電力行業重要力量。
3.電廠的建設與運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無論在資金還是資源上,中方都以合約的形式給和合公司予以保障,使和合公司對電廠的建設運營充分發揮其技術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八、後續發展
1998年4月合作運營期結束後,沙角B電廠移交中方,電廠的運營方式,尤其是設備的更新、技術的換代、管理觀念的改變,使電廠得到了更大的發
篇二:關於沙角B電廠的投資案例分析報告
香港合和實業有限公司組建的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和深圳經濟特區電力開發公司在廣東東莞市合作興建沙角B電廠。該廠容量2350MW,合作經營期10年(1988年4月1日~1998年3月31日)。合作經營期內完全由合和公司全權獨立經營,經營期終止之後電廠移交給深圳電力開發公司。
沙角B廠的投資完全由合和公司籌集,工程總投資32.04億港元。按當時匯率1:0.28,摺合人民幣8.97億元。至1988年4月1日合作經營期開始時,連本帶息總投資為35.18億港元,摺合人民幣9.85億元。投資額中合和公司佔55%,中方投資佔45%,建設期間中方先以年利率低於7.5%的優惠利率提供2.5億元人民幣,其餘資金和合公司自稱是以10.5%的利率向國際銀團貸款。主要契約條款如下:
1.電力開發公司保證每季向沙角B廠購電不低於9.198億KWh,全年購電量不低於36.79億KWh,(相當於年運行小時5600h以上),上網電價為0.41港元/KWh,電力開發公司以人民幣和港元各支付50%。合作期內電價不變。
2.電力開發公司保證沙角B電廠的燃煤供應,指定為山西的雁同煤,低位發熱量不低於5173大卡/公斤,按發電需要按時、按量均衡運到,煤價90元/噸。全年總量不少於160萬噸。合作經營期內煤價不變。
3.電價煤價定死不變,如有變動,一切損失均由電力開發公司貼補,煤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國外購煤,一切增加費用由電力開發公司負擔。
4.利潤分配:合作期間前7.5年,利潤100%歸合和公司,後期2.5年,合和公司佔80%,電力開發公司佔20%。
5.建設工期提前發電,一切收入歸合和公司,如拖延工期,合和公司只負按時歸還貸款之責,並相應縮短合作運營時間。
6.沙角B廠籌資、設計、訂貨、施工、運營,全部由合和公司總承包,中方不參加董事會決策。
7.沙角B廠用地與水資源由電力公司無償提供。
8.1993年4月以前免稅,以後按7.5%收所得稅,凡一切進口物資免稅。
9.在還清貸款之前,不論任何原因,不能或少發電,合和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因沙角B廠運營,合和公司現金不足,由中方無息墊足。
10.沙角B廠符合電網調度。
11.合作期滿,沙角B廠移交電力開發公司。
同時,經計算內部收益率為13.5%,Ta=9.47年。
全部設備由日本三井集團承包,報價23億港元,實際發生額為18億港元,33個月的建廠期實為22個月。並且,此基建期的電費收入不記折舊,至少獲得5億港元超額利潤。因廣東缺電,每年上網電量超過40億KWh,年運行小時超過6000h,每年超額3.21億KWh。
請你分析該投資方案的效益,並判斷IRR與T的真實性,我們應該從哪些方面吸取經驗教訓?
並請繼續追蹤該電廠的後期發展。
一、項目背景介紹:
沙角發電廠是中國華南地區最大的火力發電基地,總裝機容量達到了388萬千瓦。發電廠座落於珠江入海口的東岸,即深圳灣附近。發電廠由相互毗鄰的A,B,C三座分廠組合而成。本文討論分析的沙角B電廠是其中唯一一家,同時也是我國第一例採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運營-移交)合作模式建成的發電廠,以下為沙角B電廠的外景圖片:
眾所周知,深圳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在經濟發展上曾經創造過舉世矚目的「深圳速度」,然而在我國近三十年的發展中,更為重要的是起了一
個試驗點的作用。許多世界先進的合作模式與發展模式都在這里進行試驗,如沙角B電廠的BOT合作模式(我們小組認為該經營模式類似於「借雞下蛋」):
沙角B電廠由深圳經濟特區電力開發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前身)與香港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於1985年合作興建,1988年4月正式投入商業運行。裝機容量為2*35萬千瓦。鍋爐及其輔助設備均為日本東芝株式會社製造。
1999年8月,香港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在運營十年後將電廠正式移交給深圳市廣深沙角B電力有限公司,該公司股東為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4.77%)和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持股35.23%)。2002年10月,廣東省電力集團公司將所持的35.23%股份公開拍賣,廣州發展實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14億元人民幣的成交價創造了中國拍賣史上的最高成交紀錄!
二、項目投資結構:
深圳沙角B電廠採用了中外合作經營模式,合作期為10年。合資雙方分別史: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中方),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冊的專門為該項目而成立的公司)。在合作期內,外方負責安排提供項目的全部外匯資金,組織項目建設,並且負責經營電廠10年。外方獲得在扣除項目經營成本、煤炭成本和付給中方的管理費後全部的項目收益。合作期滿後,外方將電廠的資產所有權和控制權無償轉讓給中方,並退出該項目。
項目投資總額:42億港幣(按1986年匯率,摺合5.396億美元)。項目貸款組成:日本進出口銀行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貸2.614億美元;國際貸款銀團的歐洲日元貸款0.556億美元;
國際貸款銀團的港幣貸款0.75億美元;
中方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的人民幣貸款0.924億美元。
融資模式:包括股本資金、從屬性貸款、項目貸款三種形式,詳見以下表格
根據合作協議安排,在深圳沙角B電廠項目中,除了以上人民幣資金之外的全部外匯資金安排由香港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負責。
三、項目參與者及其關系
中方(甲方)與港方(乙方)共同組成項目公司「深圳沙角火力發電廠B廠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合作企業法人,其唯一的目的史開發B廠項目。乙方是由五家企業在香港注冊的'專項有限公司,起特別工具公司(SPY)的作用,其唯一的目的是開發B廠項目。
電廠在特許期內由乙方負責運營管理,乙方先與由英美兩國聯合組成的電力服務公司(EPS)簽訂了為期四年(1986-1990)的電廠運行、維護和培訓管理合同。EPS把英國和香港電廠的管理模式移到沙角B電廠,設計和制定電廠的管理結構和規章制度,協助乙方招聘國內員工並負責上崗培訓,負責運作電廠設備。EPS退出後,乙方又將電廠承包給廣東省電力局運營,在合同移交日的前一年,又根據合作合同的規定,由甲方承包電廠運營,為順利移交及移交後電廠的順利運作打下基礎。
四、項目數據計算
由材料可得:項目總投資從1988年開始計算,為35.18億港元,其中香港方面佔55%,即19.349億港元;中方佔45%,即15.831億港元。我們剛開始時認為全部35.18億皆由港方還款,但在網上查閱資料後發現,在BOT合作模式中,非資金投資方不負責融資,即,所有資金皆由香港合和電力公司負責。所以,我們認為,香港方面貸款並需償還的金額為19.349億港元,其中,中方提供2.5億元人民幣,即8.9285億港元,該部分金額的年利率為7.5%;另外的10.4205億港元是合和電力公司向國際金融機構通過各種方式貸款獲得,該部分的資金年利率為10.5%。
由此,我們得到合和電力公司每年等額還款為:
A1=8.93*0.075*(1+0.075)^10/[(1+0.075)^10+1]=1.300億
A2=10.42*0.105*(1+0.105)^10/[(1+0.105)^10+1]=1.732億
求得每年等額還款的金額為A=A1+A2=3.032億港幣。
按照材料中所計算的成本,查資料可得:每發一度電需要消耗334g,而煤價是90元/每噸,所以每發一度電消耗的成本為0.334*90/1000=0.03元,若匯率為1:0.28,則單位發電成本為:0.03/0.28=0.11港元
所以每年的發電成本,按每年40億千萬時計算,為4.4億港元。
按每度電0.41港元計算,每年的毛利潤為16.4億港元。
❽ 項目融資案例
北京某自來水公司已擁有A、B兩個自來水廠,還將增建C廠。現有三種籌資方案:專 第一,項目屬資金貸自建設銀行,年利息率5.8%,貸款及未來收益計入自來水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中。建成後可以用A、B、C三個廠的收益償還貸款。如果項目失敗,該公司將把原來的A、B兩個自來水廠的收益作為賠償的擔保。 第二,項目資金貸自世界銀行,年利息率6.3%,用於償債的資金僅限於C廠建成後的水費和其他收入。貸款及未來收益不計入自來水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中。如果項目失敗,貸款方只能從清理新項目C廠的資產中收回貸款的補償,不能從別的資金來源,包括A, B兩個自來水廠的收入索取補償。 第三,項目資金貸自世界銀行,年利息率6.3%,用於償債的資金僅限於C廠建成後的水費和其他收入。貸款及未來收益不計入自來水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中。如果項目失敗,貸款方除從清理新項目C廠的資產中收回貸款的補償外,差額部分由政府指定的擔保部門擔保。 (2)試說明三種融資方式的特徵。 (3)試分析不同融資方式相對於融資主體的優缺點。
❾ 工程項目融資案例
廣東省深圳沙角B火力發電廠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案例,這是中國最早的一個有限追索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案例,也是事實上中國第一次使用BOT中小企業融資概念興建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案例。沙角B電廠的中小企業融資安排本身也比較合理,是亞洲發展中國家採用BOT方式興建項目的典型。
一、項目情況介紹:
項目:深圳沙角火力發電廠建設。1984年簽署合資協議,1986年完成中小企業融資安排、動工興建,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電廠總裝機容量70萬千瓦。
項目投資結構:深圳沙角B電廠採用了中外合作經營方式,合作期為10年。合資雙方分別是: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中方),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冊專門為該項目而成立的公司)。在合作期內,外方負責安排提供項目的全部外匯資金,組織項目建設,並且負責經營電廠10年。外方獲得在扣除項目經營成本、煤炭成本和付給中方的管理費後全部的項目收益。合作期滿後,外方將電廠的資產所有權和控制權無償地轉讓給中方,並且退出該項目。項目投資總額:42億港幣(按86年匯率,摺合5.396億美元)。項目貸款組成是:日本進出口銀行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貸26140萬美元,國際貸款銀團的歐洲日元貸款5560萬美元,國際貸款銀團的港幣貸款7500萬美元,中方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的人民幣貸款(從屬性項目貸款)――9240萬。(有關數據資料參見 Clifford Chance, Project Finance, IFR Publishing Ltd. 1991.)
項目能源供應和產品銷售安排:在本項目中,中方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除提供項目使用的土地、工廠技術操作人員,以及為項目安排優惠的稅收政策外,還簽訂了一個具有「供貨或付款」(Supply o r Pay)性質的煤炭供應協議和一個「提貨與付款」(Take a nd Pay)性質的電力購買協議,承諾向項目提供生產所需的煤炭並購買項目產品――電力。這樣,中方就為項目提供了較為充分的信用保證。
從表面上看,電廠項目並沒有像一般在發展中國家興建基礎設施項目那樣依靠政府特許為基礎,而是中外合資雙方根據合作協議以及商業合同為基礎組織起來的。但是,由於中方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和項目的主要擔保人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都具有明顯的政府背景,廣東省政府也以出具支持信的形式表示了對項目的支持,因此深圳沙角B電廠項目實際上也具有一定的政府特許性質。
二、項目風險分析
國際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一般存在信用風險、完工風險、生產經營風險、市場風險、金融風險、政治風險和環境保護風險等常見風險。現在我們就來看看在電廠這個項目中究竟存在哪些比較突出的風險。
本項目是火力發電廠建設,為確保電力生產,必須有充足的煤炭供應。因此,妥善地解決能源供應風險的問題就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中國的煤炭產量居世界第一,而且項目合作的中方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已經簽訂了煤炭供應協議,負責提供項目生產所需的煤炭。考慮到中方的政府背景以及中國政府支持特區開發建設的宏觀政策,因而項目能源供應是比較有保障的。在經營管理方面,中方負責向電廠提供技術操作人員,而負責經營電廠的外方合和電力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其委派到電廠的管理人員也都具有比較豐富的管理經驗,因而項目的經營管理風險也比較小。就項目本身的性質來看,火力發電廠屬於技術上比較成熟的生產建設項目,在國內外的應用都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技術風險也是比較小的。綜合以上幾點,應該認為本項目的生產經營風險不大。
市場風險方面,主要應該解決項目所生產的電力的銷售問題,這是項目各方收益以及項目貸款人收回貸款的根本保障。考慮到項目所在地深圳正在進行大規模的開發建設,對電力的需求很大,而且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將持續增加,因此項目產品――電力的銷售應該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而且,項目的中方已經通過簽訂「提貨與付款」(Take a nd Pay)性質的電力購買協議,保證購買項目生產的全部電力。因此,本項目的市場風險也是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