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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研究

發布時間:2023-01-11 20:08:12

❶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都有哪些,如何解決融資難題

正規渠道目前最主要的有兩種:
一種是向銀行貸款,審批嚴格期限短一般都為一年期,難以給企業以實質性的幫助。
第二種就是最近剛剛推出的中小企業私募債,發成期限一般為三年,時間比較長,企業如果運行的好還可以繼續發二期,三期,要求你的企業是高科技企業,三農企業或者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凈資產一億以上,有擔保公司或者用自有資產對債券進行財產的抵押、質押擔保,由證券公司提交交易所備案發行的一種債券,一般從調研到最後發行需要兩個月的時間,票面利率在9%左右,加上擔保費用2%,承銷費用1%,律師事務所費用10萬,會計事務所費用30萬,企業使用資金的成本在13%左右,最大的缺點就是資金的使用成本稍微高一點13%左右。

❷ 有關浙江省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研究數據去哪裡找

中國知網,裡面有很多論文和數據,是很多大學生寫論文和引據的網站。

❸ 我的畢業論文就是中小企業的有效融資途徑,能多指點我點不

摘要:我國的中小型企業是一個包括多種組織、形式復雜的企業群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型企業迅速發展,總量超過1000萬家,已成為國民經濟行業社會發展中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中小企業因融資困難而阻礙其發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瓶頸要多管齊下。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融資方式;討論

Abstract: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of China include enterprise groups with multi-organization and complex forms. Since China implemented the open and reform policy,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of China develop rapidly and have reached over ten million and have become un-overlooked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 national economic field. However,the difficulty in finance of 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of China hampers their development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solving the bottleneck problem in the finance of 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need to use multiple policies.

Keywords: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finance;financing method;discussion

中小企業發展是改革開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一,目前其總量已超過1000萬家。中小企業的主體是民營企業,並以私營企業為主,其中的75%是新建立的。1998年以後,國有改制的佔25%。相對於大中型國有企業而言,中小型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對稱的。

一 、中小型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中小型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我國國家經濟發展的主體在民間。民間資本都十分緊缺,中小型企業為主的民營企業,雖然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但資金匱乏的佔到近80% ,嚴重缺乏者為 20% ,資金缺口很大。
1.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也僅為20.1%。
2.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入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而直接融資僅佔1.3%。
3.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大做強。據國際金融公司資料顯示,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雖然其比例很大,但是由於企業自身規模的限制,這部分資金並不多。
(二)原因分析
如今,中小型企業在我國的地位已經非常重要,社會各界對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關注,渴望在緩解資金約束的基礎上,推動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中小型企業存在的嚴峻問題,是由於許多的原因造成的。
1.企業自身素質低
1997年,我國獨立核算大型企業資產負債率平均為60.46%,中小企業為69.00%,高出大型企業約9個百分點。從盈利水平看,中小企業資金利稅率1993—1995年3年間下降了60~70%。從虧損狀況看,目前國有虧損企業中中小企業佔80%以上,虧損面遠遠大於大型企業。 近年來中小企業改制發展很快,大量中小企業改制流於形式,短期行為傾向嚴重,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則成為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據人民銀行課題組對100餘家國有企業自1993年以來改制情況的調查,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改制中都存在通過「母體裂變」、債務重組等方式懸空銀行債務的情形。銀行投放中小企業的信貸資產流失嚴重,惡化了社會信用環境,加大了中小企業信貸融資的困難。
2. 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忽視
當前,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問題上,國內經濟學界流行一種觀點,即認為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應該是銀行貸款,將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條件的希望寄託在商業銀行推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傾斜政策、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方面。而這一觀點卻忽略了一些基本的事實:
(1)國內外研究表明,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失敗率。由於高的失敗率,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必然是高風險的,這不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用行政命令的辦法強迫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將進一步加大銀行的經營風險,得不償失。
(2) 中小企業一般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尋求擔保非常困難。但創新型的中小企業,成功的創業將帶來高額的創業收益。而銀行信貸融資卻只能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導致銀行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降低銀行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的動力。
(3) 建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存在資金籌措、信息收集、強化監管等方面的諸多困難。首先,由於中小企業數量眾多,分布極廣,要通過專門的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勢必要建立數量龐大的中小金融機構,需要巨額的自有資本金。其次,中小企業發展之初,不僅資金缺乏,而且由於管理水平低下,企業財務制度不規范,金融機構要了解其真實的經營績效和發展前景將付出高昂的信息費用。再次,在現行的利率管理體制下,金融機構的貸款收益率受到嚴格的控制,新組建的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金融機構也將由於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而缺少足夠的信貸動力,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局面也就難以真正改觀。
因此,要想從銀行大量貸款,這一條路是走不通的。
3.直接融資無渠道
A 股、 B 股、 H 股均為大企業上市融資渠道,中小企業無法直接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是建立風險分散與補償機制。只有在出資人能夠分享成功企業高回報的情況下,才可能願意承受其潛在的高風險。而股權融資本身就是一種風險分散與補償方式。股權融資不僅可以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等場內交易市場融資,還可在產權轉讓、技術轉讓等權益性場外交易市場進行。而我國對進行股權融資的公司有嚴格的條件限制,而大多數中小型企業達不到那個條件。因此,中小型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更加狹窄。
4.法律與法制相對滯後,政策環境不盡如人意
雖然我國中小企業是改革開放以來發展起來的,但直到1997年的十五大才承認私營經濟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即使如此,目前把私營企業作為體制外的產物,把它跟國有企業分割對立起來,對民營企業另眼相看的現象,還經常可見。比如在統計數據上,國家統計局只有國有經濟的統計數據,而沒有民營企業的相關數據。民營經濟在市場與政府之間處於一種十分微妙的地位。民營企業直接受政府政策的影響,往往是執政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認識上有突破,認識前進一步,對民營企業的政策才放寬一步。

二、解決我國中小型企業融資困難的措施

(一)中小型企業的創業者應主動與親朋好友借貸
我國是一個比較重親情的國家,親戚朋友之間的相互接濟是經常發生的,並常被視為一種美德。借鑒義大利和法國的做法,制定相應的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的創業者向親朋好友借資的措施,以建立一條中小企業便捷有效的融資渠道。
(二)建立銀企之間的戰略夥伴關系。
1.賦予銀行更多的權益。可選擇部分有潛力、成長型好的中小企業進行試點,允許企業與銀行相互持有各自的股份。這樣可以使銀行超越一般債權人的身份,不僅可以促進銀行集團化發展,而且是解決現階段銀行不良債權、中小企業經營狀況不佳的一種手段,又密切了銀企關系,有利於互相監督。
2.強化銀行服務功能。首先,要發揮信貸橋梁作用,促使科研單位與中小企業聯姻,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軟投入。其次,要充分利用銀行信息網路優勢,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信息和各種服務,幫助其提高應變能力。
(三)疏通股票融資渠道
積極借鑒和吸取西方國家發展股票市場的經驗,努力營造上市環境,為那些成長性較高,但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還不適應主板市場要求的中小企業創造新的融資場所。
(四)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培訓
加拿大實業開發銀行(BDC)成立於1947年,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其實力是加拿大首屈一指的。BDC不僅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更為它們提供咨詢服務。這種貸前的培訓,大大增強了中小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更為中小企業貸款形成了良好的導向作用。即BDC一旦向某家中小企業貸款,其他商業銀行也願意向這家企業貸款。這一做法給我國的銀企關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總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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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持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業在拉動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於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1
淺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及其對策

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迅速發展,其數量約占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提供就業崗位、推動技術革新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等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漸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卻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這既有中小企業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業目前所處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因此,筆者從企業、銀行、政府三方面認真分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同時,將根據我國國情,從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擴充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服務、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觀念和經營方式的轉變,提升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等七個方面深入探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難;成因;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部原因

1、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理念,不能維持可持續發展,使金融機構不願意冒更大的風險放貸。

2、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財務信息不全面,使相關機構進行財務審查面臨很大的困難;再加上中小企業的信用額度不高,金融機構所能得到的貸款利差很少,這也使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

3、缺少可供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所佔比例較高,很少有可作為抵押的不動產,經營風險大,對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基本無法滿足。

4、過分依賴銀行貸款,提高了銀行信貸風險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

1、缺乏資本市場的資金支持。

美英等國的中小企業的外部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於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我國資本市場中小企業板剛剛起步,投資者還持觀望態度,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非常有限

2、商業銀行有限的資金支持

由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難度大,盡管從銀行獲得貸款困難較大,但大多數中小企業仍然願意從銀行進行融資。

3、不夠完善的政策和法律體系

《中小企業促進法》等一系列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斷頒布和實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夠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實際操作困難,實施力度不夠等。

4、不夠健全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

我國的擔保體系還不健全,擔保機構的運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擔保的資本質量不高,同時對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資產和信用審查比較苛刻,很多中小企業被擔保公司拒之門外,無法獲得擔保。

二、我國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解決中小企業貸款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各方面進行深入系統地研究,需要企業、銀行、政府、社會共同配合,從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入手,綜合考慮,逐步改善融資環境,現提出以下幾條對策進行共同探討:

(一)逐漸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規

我國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國有性質,而融資政策一般都向大企業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就要營造平等的融資環境,從法律、法規的層面端正中小企業的經濟地位,在企業融資上與大企業爭取一視同仁,並不斷完善促進小企業有利成長的政策法規等。

(二)增加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

對於處在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資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發展的瓶頸,大力發展對中小企業創業階段的投資服務,可以使高新技術成果的得意轉化,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科技發展水平。

(三)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目前,我國公司如果想要進行股權融資,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積極嚴格的審核,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才可以發行股票進行融資,但只能在公開市場發行,不能進行場外交易。針對具有良好發展趨勢的中小企業對金融資本的需求,應逐漸放寬股權融資的相關政策,逐步創造多元化、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

(四)轉變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方式,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我國的中小企業,更願意從商業銀行獲得直接融資。所以銀行要摒棄偏見,公正公平的對待中小企業的合理的資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機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五)建立專門向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服務,專門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資服務,這樣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六)健全中小企業的擔保機制

發展多種類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多渠道的籌措擔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擔保機構和安全擔保基金,銀行就可以降低信貸風險,中小企業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獲得所需要的資金。

(七)政府應當給中小企業以足夠的重視,通過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直接影響中小企業的良性發展,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積極分析成因,掙脫傳統觀念的束縛,以發展的科學的態度對待這個問題。要借鑒國內外的有效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到切實有效、操作性強、規范化的具體措施,構建中小企業良好健康的融資環境,從而使中小企業得到有益的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市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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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論文篇2
淺析中小企業融資難及法律對策

摘要:中小企業已成為社會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各國的經濟發展、財政稅收、勞動就業、技術創新、出口創匯等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融資難的狀況,嚴重地影響著中小企業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已成為我國政府以及各國政府亟需破解的難題。本文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概述,論述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並提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一、中小企業融資概述

1、中小企業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它規定: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由此可見,中小企業的標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包括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二是以生產經營規模為標准,凡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都屬於中小企業的范疇。同時,該條的第二款規定具體的劃分標准由國務院負責企業工作的部門根據企業的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准。科學的界定中小企業為我們制定相關中小企業的法規政策有所指向,也為我們探討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劃定主體范圍。

2、融資與融資方式。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金而集資所採取的手段。國內大部分人對融資的定義有兩種:一是資金融通;二是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企業融資,是社會融資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指企業作為資金需求者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

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多種,但從融資主體角度,可以對融資方式作三個層次的劃分:第一層為外源融資和內源融資;第二層將外源融資劃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第三層則是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再作進一步的細分。在實踐中,還經常根據資金的來源和融資對象,將企業融資方式分為財政融資、銀行融資、商業融資、證券融資、民間融資和國際融資等。

直接融資是盈餘部門直接把資金貸給赤字部門使用,即赤字部門通過出售(發行)自己的債務憑證融入資金,而盈餘部門則通過購買這些憑證向赤字部門提供資金。直接融資具有直接性、長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點。間接融資是盈餘部門和赤字部門以金融機構為中介而進行的融資。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需求者,出售間接證券融入資金,盈餘部門則買入間接證券。作為供給者,買進赤字部門的直接債券融出資金,而赤字部門則賣出直接證券,融入資金。常見交易工具是貨幣和銀行券、存款、銀行匯票等非貨幣證券。此外,融資租賃、票據貼現等方式也屬於間接融資的范疇。間接融資的特點是間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與直接融資相反。民間融資是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外部,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以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業上市難。上市門檻雖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業仍望塵莫及。我國因為法律法規在規則設計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上市難”等問題。我國修訂後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及新《證券法》均對上市條件作了調整,降低了上市標准,但對於種子期和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來說,要達到其規定的條件依然艱難,上市融資仍然望塵莫及。同時,上市企業的股本總額降低,意味著上市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也在降低,將帶給投資者更大的市場風險與經營風險,這對於經濟實力薄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業債券發行難。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直接融資領域採取的是:“重股票,輕債券;重國債,輕企債”的政策,因此企業債券的發行受到冷遇,發展較為緩慢。而且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有較大的財務風險,債券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和到期日,一旦企業經營不善或經濟狀況對企業發展不利時,會使企業的資金周轉受到影響。這些債券融資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積極性;最後,風險投資舉步維艱。我國還沒有制定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運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據。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場化退出渠道是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最大障礙。通暢的風險投資撤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核心環節,而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不利於風險投資資金的退出。

2、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單一,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和基金融資等方式。但我國在這幾種間接融資方式中,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很滯後,中小企業幾乎沒有通過票據貼現進行融資;由於企業經營者思想觀念落後等多種原因,我國中小企業通過設備租賃進行融資的也很少;而銀行貸款服務品種多樣,手續簡單方便快捷,因此成為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融資的主要方式;

第二,銀行貸款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不均衡,東部沿海地區較為發達,中西部地區則較為落後,間接融資的情況也存在著很大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特別發達,當地銀行的基本客戶就是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業績優良的中小企業已經是各金融機構爭奪的熱點。在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不發達,而且多為國有、集體所有企業,虧損面大,設備陳舊,有些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機構首先要考慮防範金融風險,保全銀行資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也要相對少一些;

第三,銀行體系結構不合理,國有商業銀行居於壟斷地位,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地方性、民營金融機構。我國的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等是以國有大企業為主要對象設計實施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配了90%的貸款,而貸款的75%~80%則分配給了國有企業,而其中非國有企業部門獲得的貸款不足10%。金融體制改革並沒有改變銀行壟斷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在融資體制上安排不對稱,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國有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貨幣信貸政策存在諸多障礙和誤區,一些歧視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暢,缺乏統一的宏觀管理;

第四,企業資信等級評定標准不適合中小企業,致使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過低。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實力不強、固定資產少、缺乏可抵押的資產,且中小企業的貸款要的急、數量少、風險大、頻率高、管理成本較高。而現有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都是以大企業為對象,缺乏考慮中小企業的一些具體情況,這種信用評估體系是不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我國現在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部法律中雖有涉及,但內容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規范的維護信用的法律,特別是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法規。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法律是保證資本市場規范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國中小企業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面臨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礙。為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我們必須進一步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制度。

1、解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條件和場所。我國應當採取法律措施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方便。首先,應依法完善創業板市場,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設立櫃台市場,為中小企業提供櫃台融資的新渠道。最後,應依法設立區域性的三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服務。

第二,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為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開辟通路。債券融資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利息為固定費用,且由於利息的節稅收益,可以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舊的企業債券發行理念和發行制度已不適應變化了的市場需要,必須進行改革。首先,企業債券發行主體、發行基數應多元化,尤其是允許各類中小企業作為發行主體;其次,改變發行債券的審批制;再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以使投資者能有更多的認券選擇;最後,逐步取消債券發行額度的限制,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制定中小企業債券發行標准,完善中小企業債券發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信用評級制度,發展多層次交易市場,促進企業債券的流通,最終暢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第一,完善融資租賃立法,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手段多樣化。

我國融資租賃業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但融資租賃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後,已影響融資租賃業務進一步發展。應盡快審議《融資租賃法》草案並加緊出台正式法律,對融資租賃機構的准入和退出、業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動產租賃的登記等做出規定。

第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現實選擇。

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旨在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市場的局面,從民間培養中小型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上,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可以在商業票據、短期融資等方面做新的變動。在商業票據上,要針對中小企業特殊的財務狀況提供特殊的承兌擔保和貼現業務;在短期融資上,可借鑒英、美銀行的經驗,採用“透支管理方式”,並相應規定好利率水平和歸還時限等;還可以建立專項貸款基金,如再就業基金、西部開發基金等。

第三,應盡快出台《中小金融機構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機構的融資作用。

我國目前已經擁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機構,但其服務的對象並不明確,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價值目標並未確定,自身運作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如市場開放度低、監管機制差、行政干預多、技術手段落後等問題還相當嚴重。因此,應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機構法》,以促進中小金融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並通過眾多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的優質服務,為眾多的非金融中小企業提供可靠的融資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信息披露。

為了規范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要加強信息披露,降低融資風險,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應採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確資信評級的主體。其次,在評級方法上,盡量減少對企業報表的過分依賴,多採用現場調查,隨時重點掌握中小企業的融資使用、存貸增減、貸款回籠等情況,實事求是地評價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並根據企業經營者素質、風險保障能力、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及信用記錄、發展前景等主要指標,綜合評出不同等級,作為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決策和扶持的依據。最後,中小企業自身也應強化信用意識,重視資信評級,通過規范財務、會計工作,努力在間接融資活動中樹立守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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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論文

4. 中小企業融資難論文

5.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及對策

❺ 中小企業為什麼要融資 融資的方式 如何融資

中小企業融資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融資的方式分為幾種,一種是公開式,向社會融資,另一種是採取項目招商會的方式融資,還有一種就是向一些投資人融資。不管哪一種融資方式,都需要中小企業做好項目及公司目前現狀、融資額度、融資目的以及資金用處等方面進行詳細的闡述,這樣才可以更容易融到資。

❻ 小企業融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

❼ 朋友,我急需中小企業融資的論文,謝謝

我也是剛剛寫了關於這個方面的文章,以下是我所用的比較好的資料,幫你整理了一下。還有幾篇輸不進去了,你要的話再告訴我一下。
第一篇: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對策
(淮安科技信息網,漆正清,2009-11-27)
摘 要:中小企業存在的合理性和在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決定了必須重視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即規模小,可控資源更為稀缺,又往往處於快速發展階段,需要大量的資金的投入。因此,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融資是其關鍵因素之一,然而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的狀況並不十分理想,如何結合中小企業的特點快速融資本文主要研究的問題。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風險投資
一、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之表現
(一)表現在銀行貸款方面,就是銀行對於中小企業的風險狀況缺乏有效的識別手段。中央銀行取消貸款浮動的上限之後,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充分運用利率浮動手段對不同風險狀況的中小企業進行貸款定價,同時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也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改善中小企業貸款市場。但是各商業銀行出十安全性考慮,即使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但還是普遍集中力量抓大客戶而不願向小企業放貸,導致大企業錦上添花有餘、小企業雪中送炭不足。另外,中小企業貸款難實際上也反映了目前商業銀行貸款考核上的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是否享有同樣國民待遇問題。中小企業通常是民營企業,現在盡管在正式的法律法規中並沒有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的歧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如果信貸人員對國有企業的貸款出現問題,可能會被視為「肉爛在鍋里」;如果信貸人員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出現問題,往往可能會被視為有私下的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這種觀念往往使得部分信貸人員對拓展中小企業貸款市場持猶豫態度。
(二)表現在直接融資方面,就是現有的資本市場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2004年5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的中小企業板塊正式運作,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創業投資的發展都有重要意義,這無疑為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開辟了專門的市場。然而其定位為高成長型企業的上市融資需要。
同時,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中指出:中小企業板塊運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與主板市場相同;中小企業板塊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場的發行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另外,對中小企業板塊還有著更為嚴格的公司監管制度即:針對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股本較小的共性特徵,實行比主板市場更為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由此可見,即使有了二板市場,較高的監管要求與上市條件使其還是只能滿足少數渴望融資的中小企業需求,不可能成為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
(二)非正式金融部門仍是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解決創業和運作資金的重要渠道。基於民營中小企業無法通過正常渠道滿足資金需求的現實,在一些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非正式金融活動便應運而生。盡管監管部門嚴格限制各種形式的民間融資活動,對民間「亂集資」活動嚴加取締,但民間金融活動的客觀存在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浙江福建一帶的民營企業中,幾乎沒有一家的創業資金是來自正式金融部門的,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也很少得到金融部門的支持。到目前為止,很多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仍然是自我融資和非正規渠道融資。
二、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原因及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原因
綜合各個因素筆者總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
1.中小企業較高的倒閉或歇業比率,是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雖然在我國,沒有關於企業倒閉方面的統計資料,但一些銀行管理人員估計,我國有近30%的私營中小企業在2年內消失,近60%在4年內消失。中小企業高比率的倒閉狀況,顯然使銀行向其發放貸款時面臨著較大的風險。貸款償還的高違約率也是銀行不願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一個重要原因。對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調查發現,中小企業的違約率高十大企業的違約率。雖然銀行的不良貸款中由大企業所佔的存量較高,但向中小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比率也同大企業的不良貸款比率相差不多。
2.缺少抵押和擔保。理論上,有許多資產可作為貸款的抵押品,包括土地、建築物、住宅、可變現的儲蓄、機器設備、存貨、應收賬款、銷售合同等。在美國,應收賬款或存貨占銀行接受的抵押資產的2/3。在我國,銀行對抵押品的要求條件非常苛刻,除了土地和房產外,銀行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品。中小企業一般缺少自有的房產等銀行接受的抵押物,貸款受到限制,抵押物的折扣率高,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
另外,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
3.中小企業普遍經營時間短,缺乏歷史的信用記錄,存在著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不健全的現象。加上企業為了自身利益不願露富、不願泄露債務量、舉債渠道等商業秘密,更有甚者為了規避稅費或爭取優惠政策有意不真實反映經營和財務狀況,以致企業無帳可查,一個企業兩套帳、二套帳的現象相當普遍。
(二)應對策略引入風險投資
筆者認為基於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現有融資系統對中小企業的態度,不如引入風險投資方式作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途徑。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在創業企業發展初期投入風險資本,待其發育對成熟後,通過市場退出機制將所投入的資本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金形態,以收回投資,取得高額風險收益。
風險投資方式主要體現如下:通常情況下,風險投資公司大多以股權的形式對企業進行投入,即用資本換取被投資企業的股份,但是不以取得對投資企業的控股權為目的,一般這種投資資本佔到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的30%以上。投資對象是處十發展初期、具有高速成長性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在對風險企業注入資金後,為了將風險降至最小,風險投資公司會利用他們長期的經驗、知識參與對企業的管理,從管理上提供支持。因而由風險投資支持發展起來的企業成長速度遠高十普通同類企業。風險投資的主要目的在於獲得高額的資本利得。
在風險投資投入選定的企業後,風險投資公司關注的是所投資企業的發展潛力和股權增值情況,其著眼點並不在十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於企業的發展前景和資產的增值。
風險資本作為一種股權性質的資本介入,給中小企業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資本來源,同時股權持有時間較長、不幹預企業的具體管理、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等等這些特點又適應於中小企業的長期發展。更重要的是,風險投資通常會在發展戰略、財務管理、治理結構、市場拓展、人力資源和進一步的融資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務。風險投資帶來的這些資源和增值服務在關繫到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的戰略管理等方面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從而對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參考文獻:
[1]高新偉:《中小企業投資選擇的十個誤區》,企業改革與管理,2002年1期。
[2]王永剛:《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對策》,會計之友(中),2006年4期。
[3]張流波、劉志惠:《中小企業融資理論綜述》,財會研究,2006年5期。
第二篇
第三篇
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幾個關鍵
(中國經濟時報 李應軍)
近日,溫總理提出要抓緊落實《國九條》,國內股市隨之出現強勁反彈。《國九條》里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那麼,究竟應該如何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呢?
筆者認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是市場體系建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對市場經濟的建立有著深遠的影響。我國目前已基本確立了市場經濟框架,市場主體呈現多元化的局面。但是,非國有經濟在經過初期的發展階段並面臨實現規模經濟的時刻,受到了資金瓶頸的阻礙。建立針對非國有經濟的金融服務,尤其是股份制銀行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再一次成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焦點。
2000年是中國產權交易市場出現轉機的一年,出現了許多令人關注的新動向,一是許多地方出現了恢復、規范、重建產權交易所的大膽探索,如青島、上海、深圳,特別是一向最為敏感最受指責的業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託管業務」重新得到肯定;二是實質上具有產權交易性質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在各地蓬勃興起,如上海、深圳、成都、西安、重慶;三是風險投資公司和行使出資人權利的國有資產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紛紛將「退出機制」瞄向各地的產權交易所,這些動向進一步證明產權交易市場具有頑強的生命力。進入2004年,區域產權交易機構的合並成為全國產權交易市場的亮點,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將技術產權交易機構和產權交易機構合並成立聯合產權交易所,為整合地方資源和實現產權交易機構的規模效益奠定了基礎,全國區域性產權交易網路在各地的創新實踐中又一次站在改革的浪尖。
另外具有場外交易或者櫃台交易性質的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是在證券業協會的管理下,由證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業務設施,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為妥善解決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流通股的轉讓問題,2001年6月12日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代辦股份轉讓工作正式啟動,7月16日第一家股份轉讓公司掛牌。為解決退市公司股份轉讓問題,2002年8月29日起,退市公司納入代辦股份轉讓試點范圍。
目前代辦股份轉讓試點范圍僅限於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滬、深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公司。公司申請委託代辦股份轉讓應具備的條件: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組織結構健全、登記託管的股份比例達到規定的要求等。
從整體情況來分析,這個時期的技術產權交易機構、產權交易機構和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已經具備場外交易市場或者櫃台交易市場的雛形,這些機構的進一步實踐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具有深遠的影響。
經濟變遷源自於制度的變遷,同樣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對交易制度供給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交易機構制定各自的交易制度應該是順應經濟發展規律的要求。但是,在各地的實踐中我們發現,許多交易機構的制度供給是無效的,尤其是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制定的交易制度,它們沒有和市場經濟改革融合到一起,所以在推動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方面還沒有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進一步從更高的層次來分析,許多交易機構正忙著搞戰略聯合,建立區域市場,營造氛圍和擴大影響,但其致命的弱點是沒有統一的制度供給,這種聯合只能是流於形式,還沒有觸及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的核心工作,所以這種形式聯合失敗的可能性已經非常之大。
在產權市場建設方面,涉及到的核心創新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託管業務重新開展起來,鄭州、深圳等省市在90年代後期以來相繼出台了有關政策法規:深圳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登記公司全部移交給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並開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登記託管業務,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權託管、股權質押、增資擴股、轉讓過戶、分紅派息等服務,這種做法已經向櫃台交易市場的建設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類似的做法如河南鄭州技術產權交易所、成都股權託管中心、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北京產權交易所等。
對於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筆者認為,應該考慮從下列幾個方面去實現:一是將目前全國存在的具有資本市場性質的交易場所納入政府監管范圍,承認其存在的合理性。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屬於全國市場,可以繼續由中國證監會監管,地方性的資本市場可以考慮由地方政府行使監管職能;二是在資本市場實行自律管理,約束和規范會員單位的行為;三是不管是全國性交易場所還是地方性的交易場所,國家允許其制定自己的上市掛牌標准,從而更好的適應市場主體的要求和推動經濟的發展;四是不管是公司制的交易所還是會員制的交易所,其性質都是市場一個獨立經濟主體,是要有贏利的,公司制的交易所表現為公司的贏利,會員制的交易所雖然交易所本身不要求贏利,但是會員依託交易所一定是要贏利的。所以這兩類組織形式的交易所都是要贏利的,在這個大前提下,允許交易所兼並重組,經營不完善或者脫離資本市場發展要求的交易所將失去存在的依據。(作者單位:西安技術產權交易中心)
第三篇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問題與對策
2009-07-13來源:發改委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

❽ (簡答題)簡述我國企業融資結構及存在的問題。

摘 要:中小企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問題,本文在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借鑒中小企業比較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較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並對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模式、內容和意義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議

統計表明,到目前為止,我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成為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中,工業新增產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業崗位約佔全國城鎮就業崗位總數的75%,在全國整體經濟中占據大半壁江山.

但由於我國市場機制尚不成熟,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擾,從對我國中小企業比較發達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所做的調查可看出融資難已經成為經營中的首要難題,成為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已成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現狀與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我國現行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決定了它很難得到股市融資,加之我國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緩慢,因此,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基本上依賴於銀行的間接融資完成的。自1998年以來,人民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如對金融機構連續下發了兩個《指導意見》,同時進一步擴大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然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並未因此而明顯改善,不少中小企業甚至抱怨,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似乎更難了。那麼,這種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歷史背景 中小企業成分復雜,存在較大的制度性風險。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來源於5種渠道:一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國有小企業和集體企業,這部分企業產權不清,機制僵化,經營狀況不佳,大部分有長期的銀行負債,信用記錄不良。二是鄉鎮企業。這部分企業技術檔次低,管理水平低,產品研發能力弱。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借款、內部積累和集資,一般都有較高的資產負債率。三是一些機關和企業開辦的「三產企業」,因其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達不到銀行貸款的條件。四是私營和個體企業,我國近期內這類企業如雨後春筍大批涌現。這些企業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業,財務管理形同虛設,銀行難以掌握其真實的經營狀況。五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民營高科技企業。這類企業項目風險較大,啟動資金需求大,自身積累難以滿足,銀行又因擔心其項目風險而不敢對其融資。

2.企業自身情況 中小企業自身積累少,經營管理不規范,經營效益低下,銀行由於對其融資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存在著「惜貸」、「懼貸」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業自身積累明顯不足,對外融資需求大。據《上海統計年鑒2002》顯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業戶平均年末資產只有1914.29萬元,僅為大型企業的1/55,中小企業平均年產值1741萬元,約為同期大企業的1/34。全市大型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2.67%,中型企業為 55.42%,小企業為56.09%。其二,企業資信等級不夠,根據對江蘇省1100家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以下企業)進行的抽樣調查顯示,截至2002年底,江蘇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3.8%的企業已獲得AA級資信等級,10%的企業獲得A級資信,但尚有股82%的企業未參與評級,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這部分企業事實上產品缺乏市場潛力,技術含量低,或由於其他原因未參與評級,另一方面則是企業不動產及規模指標難以達到信貸准人等級,未能參評。其三,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些企業普遍都是家族式經營,少數或個別人控制現象嚴重,法人資產與自然人資產沒有嚴格區分,當企業經營發生困難時,抽逃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部分民營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一個企業往往有幾套賬表甚至幾十上百個賬戶,造成銀行與企業間信息嚴重不對稱,難以掌握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而且部分企業在「轉制」過程中逃避銀行債務的現象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對浙江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調查中,他們把難以提供合格的擔保、抵押品,難找擔保單位作為嚴重製約金融機構對其融資的首要原因。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第一,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資金實力不強,難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實力的擔保單位;第二,抵押擔保手續復雜,費用較高,耗時耗力,企業不堪重負;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場窄小,變現能力弱,進一步加大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難度。

4.國家政策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引導和扶持 首先,國有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的原因之一是沒錢可賺。國有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冗員甚多,本身運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審貸程序復雜,使得他們幾乎沒有辦法來經辦小額貸款,一辦就虧。對於國有商業銀行來說,無論貸款額大小,其運作成本基本相同。舉例來說,國有商業銀行貸出一筆1億元一年期的貸款,利息收入600萬左右。而貸出一筆10萬元的貸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這點利息收入還不足以支付銀行運作成本,難怪國有商業銀行總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戶身上。其次,近年來,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沒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認識不清,信貸支持力度不夠。

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

(一)政策性融資渠道的建立

在我國現行的企業制度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經獨立出來,不再以銀行和企業的所有者身份對它們的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控制,而是以協調者的身份對市場經濟中諸主體的行為進行調控和引導。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後對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已制定和實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們的融資問題已得到了較好的解決。然而對於眾多的中小企業,政府亟需推出相應措施,建立中小企業的政策性融資渠道。具體來說,可考慮進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 相關法律體系的建立應該先於融資體系的建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健康、有序的融資體系才能蓬勃發展。中小企業發達的國家地區的實踐也證明了這點。

日本早在1953年頒布了《信用保證協會法》,為中小企業從民間機構融資實行擔保。為促進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日本政府於1950年頒布了《小企業信用保險法》,奠定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基礎。1958年,日本對《小企業信用保險法》進行了修改,把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保險體系理順,避免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重復。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業發展的綱領性法規,被稱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憲法。此外還有《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為中小企業現代化提供資金保證;《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等等,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較為完善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日本政府還進行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建設,其中涉及融資的制度就有新技術企業保險制度,這是一種針對開發一種新技術需要大量資金,但技術產業化存在風險,籌措資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資助。當企業在技術開發中出現了事故,產生了損失,這一保險制度就可為其提供補助金額。

我國到目前關於中小企業的法律有《小型企業租賃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出售國有小型企業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私營企業條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等。以上這些法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和經濟轉軌前期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這些法律法規已經變得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了。主要表現在:(1)按照所有制劃分,已經不再適應現實。(2)側重於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3)許多法規為國務院或國務院各直屬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統。於2003年1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調整范圍。重新確定了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該法的第二章(資金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作出了明確的指導。

2.建立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日本在這方面的經驗可供借鑒。日本政府為了發揮中小企業的活力來支撐日本經濟,綜合實施了各種相應政策,其中在資金支持方面設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包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和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利用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進行資金融通。這3家機構分工明確,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為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及穩定經營所需的長期資金提供融資,國民金融公庫為小型企業的小額事業所需的資金提供融資,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則是具有存貸款、債券、外匯等綜合金融機能的金融機構,進行推行中小企業組織化的金融業務。這些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利率較低、期限較長、擔保要求較松,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還依據促進中小企業現代化、調整產業結構、節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標提供特別貸款,具有更優惠的利率、期限條件。

針對我國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政府金融支持機構勢在必行。在具體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議:(1)在形式上,可以設立相應的政策性銀行,也可以委託現有的商業銀行開設此類業務,但要保證貸款專項使用,真正體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的。同時,也可考慮設立專項基金,用於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產業結構升級等特定用途。(2)在資金來源上,可以由中央財政撥款,也可以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隨著機構改革的推行和企業效益的好轉,我們的財政收入應能保證這項開支的來源。(3)在融資方式上,要以長期的信貸資金融通為主,也應考慮設立投資性機構。日本的中小企業投資扶持株式會社就是通過承兌中小企業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向中小企業進行投資的政策機構,以充實這些企業的自有資本。這樣,資金支持與資金投入相結合,可以更好地增強中小企業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實施相應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信用風險較大,銀行不願對它們提供貸款。從根本上解決貸款難、銀行「惜貸」的出路在於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信用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國家將會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國務都道府縣設有信用保證協會,在缺乏信用和擔保能力的中小企業從民間金融機構借貸經營資本時對債務予以保證,並且對信用保證協會保證的債務由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金庫進行保險。美國的小企業管理局(SBA)也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一般在75萬美元以下,擔保部分不超過90%。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

此外還存在著如何合理運用擔保基金,如何減少政府幹預等問題。雖然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相關法律規定。

4.制定相關的中小企業扶植政策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與人民日常生活聯系密切,是職工就業的主要場所和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須推行相應的扶植政策,優化中小企業面臨的金融環境,真正搞活中小企業。(1)成立統籌全局的政府管理機構,如美國的SBA、日本的中小企業廳等組織,對束縛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因素統一協調解決。在此基礎上,融資困難的狀況自然會得到化解。(2)鼓勵中小企業通過改制和重組優化資產結構,降低其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3)在稅收上除對新改制的中小企業給以優惠外,也應對中小企業用於開發、改造的投資減免所得稅。(4)鼓勵居民儲蓄部分投向中小企業。

❾ 中小企業融資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中小企業融資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公司主體合法,近一年來在正常的營業。如果自己有一定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以固定資產做 抵押 融資,如果自己沒有固定資產,那可以選擇另外的公司做擔保進行融資。 一、內部融資:主要包括企業留存收益、職工工作入股,這兩種方式可以獲得的資金有限,對於解決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力度有限。 二、外部融資 1、間接融資:主要包括 銀行貸款 、提高信託等進入機構間接融資。這是中小企業目前融資的最主要方式和渠道。 2、直接融資 股權融資:普通股(成本高、但稀釋股權)、優先股(成本相對較高、可能會稀釋股權) 這種方式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上市的條件、門檻高,盡管現在已有了創業板。(況且現在上市的創業板都是並不缺少資金的企業) 債務融資 :發行企業債券(成本低有抵稅功能,財務風險高) 我國對企業發行債券的監管是十分嚴格的,這種方式幾乎是不可能的。 其他直接融資:可轉債、權證 條件門檻與上述的股票、債券一樣,中小企業難以在此方式上融資。 中小企業融資最主要的來源是銀行貸款。但是,中小企業融資與發展研究項目組公布的數據顯示,在中小企業集中的浙江,只有20%的中小企業從銀行貸到款。那麼還有一種中小企業融資的新方式 民間借貸 ,就凸顯出了它的優勢。民間接借貸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需要資金周轉的企業或者個人,借款方便、快捷,可以最快速度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道路上的資金緊缺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僅困擾著有關的企業的負責人,國家的有關部門同樣在處理此類問題的過程中感到頗為棘手,因為涉及的利益方較多,中小企業的發展一方面不僅有利於一方的經濟發展,解決就業問題,在社會穩定中也有著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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