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理股票期權制度及其在我國推行實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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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股王
學長
5月8日 19:36 一、我國經理股票期權的主要問題
經理股票期權(EXECUTIVESSTOCKOPTION)是公司贈予給經營者的股票期權,又可稱為購股權計劃或購股選擇權,就是公司與經營者(包括CEO在內的高層管理者)事先進行約定的、允許經營者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按某一事先規定的價格購買公司一定比例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作為從國外引進的一種創新的機制,由於相關配套因素仍不完善,在國有企業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很多障礙和問題,從嚴格意義來說還並不是真正的股票期權。
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來自於我國《公司法》對股票期權實施形成的法律障礙。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除非公司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消除股份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即原則上不允許回購股票。《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股東應當足額交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第七十八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在公司注冊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就是說在我國實行實收資本制,即發行資本等於實繳資本,這就意味著公司
無法預留和增發自己公司的股票。股票期權中股票的來源主要是通過回購、預留
和增發,以上三條法規使通過這三種途徑獲得的股票成為不可能,從而切斷了股
票期權的來源。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中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管理層在職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股票價值無法兌現,這就使股票期權的激勵作用失去吸引力。
二、引入信託機制解決股票期權的可行性分析
等待相關法律的修改顯然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因此現階段可以考慮引入信託機制來進行變通,能否通過信託機制繞過相關法律的限制?以下就是對引入信託機制解決股票期權問題的可行性分析。
我國法律中所指的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託關系由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權利義務構成。信託具有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有限責任、信託管理連續性等特徵。[1]也正因為這些特徵,信託可以解決股票期權計劃中的主體資格、主體變更和集中管理等問題。股票期權作為的一種資產權利,可以作為經營者獲得的一種資產,將其委託給信託公司來管理。2001年以來,我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先後頒發,為我國股票期權計劃的信託解決方案奠定了法律基礎。根據《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經營者可以通過「集合資金信託」對外投資,持有公司股份,就是將股票期權的職能委託給信託機構來行使,從而信託機構成為企業法律意義上的股東,並代為行使股東的一些權力。這樣一來信託公司就可以繞過《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獨立的以第三者的身份自由的在市場上買賣、轉讓委託公司的股票,解決了股票來源和股票流通問題。
三、我國經理股票期權信託方案的實施步驟
通過信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主要有如下幾個步驟:第一步:向經營者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司(以下簡稱授予公司)將作為股票期權計劃的股份進行信託。在經營者獲得股票期權後,由授予公司將股票期權委託給信託公司(相當於信託公司從授予公司購買了一份期權和約),等到行權日,由信託公司帶為行權。在這個信託關系中,委託人為授予公司,受託人為信託投資公司,受益人為參與股票期權計劃的經營者。信託公司成為這部分股權的所有者,根據將來股份變動情況,做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在行權後信託公司成為公司法律意義上的股東。第二步:當股票期權由授予公司轉入信託公司後,信託公司理所當然的成為了稅收扣繳義務人,對股票期權所得應以代為實行股票期權計劃的信託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由該信託公司統一向稅務局報稅、登記。在具體的操作上,有關資料的報送在公司決定實行股票期權計劃後,應由扣繳義務人(即信託公司)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應在行權日所在月份的次月7日內,將公司交給信託公司的《股票期權計劃或實施方案》、《股票期權協議書》等與股票期權有關的資料一並報送當地主管稅務機關。[1]第三步:購買股份。此時股票來源於二級市場,由於信託公司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購買授予公司股票,所以不存在與《公司法》中上市公司不得回購本公司股票的規定發生沖突。按照行權價購買股票的資金來自於經營者個人,由信託公司代為執行,至於行權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價可由授予公司通過某種固定帳戶(如上海貝嶺的獎勵基金)資金補足。第四步:當全部信託股權完成轉讓,授予公司退出信託關系,經營者成為信託關系的委託人和受益人。但信託公司仍是公司的股東。第五步:信託公司履行信託合同,按照信託合同由信託公司負責分配股權、管理股權。信託公司取得股票後繼續代委託人持有,並可以隨時在二級市場上變現,賣出股票後即帶為保管現金,這也不與《公司法》中管理層在職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規定相沖突。由此可見信託機制就比較好的解決了股票的來源和流通問題,同時使得股票期權更具激勵作用,從而可以更好的促進股票期權制度在我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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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什麼是信託,信託投資理財有什麼好處
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
貸款信託類
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 貸款作為一種傳統業務,業務流程相對簡單,風險控制方法比較成熟,所以信託公司在展業初期,選擇這種方式進入市場、樹立公司品牌也就順理成章了。
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融資租賃信託
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信託資金,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穩定回報的理財服務
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
折疊投資門檻
一般我們了解的信託產品投資門檻基本都是100萬起,但信託法規定:100-300萬的個人投資者不超過50個人。這就說明了100萬買信託的的名額比較少,想搶那100萬買信託的機會比較渺茫,下面第一信託網就帶你了解如今信託產品投資的一般門檻究竟是多少。
據報道,個人投資信託產品的門檻將有可能提高,其中「大額」門檻將由300萬元提升至600萬元,「小額」門檻也有一定幅度提高。據了解,2007年以前,個人投資者參與信託計劃的門檻僅為5萬元,隨著有關法律的修訂與實施,其門檻升至100萬元,且分為「大額」和「小額」,其中大額門檻為300萬元,小額門檻為100萬元。雖然信託門檻提高尚未進入操作實施階段,但對理財市場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據天津某大型信託公司業內人士透露,過去兩年大部分類固定收益的信託產品都取得了較高收益,很多剛達到100萬元的投資者也傾向於信託投資,而一旦門檻提高,這些投資者將會出局。同時,目前券商小集合理財產品、基金專戶的門檻均為100萬,信託門檻提高為也會為這類產品發展帶來較大機會。
信託動輒100萬元的投資門檻,超8%的收益率,一直是各類理財產品中的「高富帥」,讓大多數普通投資者望而卻步。如今,信託公司卻紛紛打著「平民化」的旗號,將信託門檻降低,最低竟然只需10萬元。從100萬元到10萬元的「屌絲蛻變」,如此大的落差,反而讓投資者踟躕不前。
這類低門檻的信託到底屬不屬於信託產品?事實上,這些低門檻的信託產品多為信託中的信託(TOT)或信託中的基金(FOT),又稱「小信託」,原理就是用小額「團購」模式獲得信託的高收益。
門檻低就意味著收益率的下降,資金門檻只有20萬至30萬元的信託,收益率約為6.5%至8%不等,而100萬元起的信託產品收益率則在8%至10%。相對於其他形式的理財產品,低門檻的信託產品究竟有何優勢?
以20萬元為例,投資一般的銀行理財產品,為期120天,預期年化收益率在3%到5%之間,按照4%的收益率計算,一年將獲利大約8000元。信託產品投資起點一般為100萬元,投資期限要求一年以上,預期年收益率在8.5%到12%左右,按9%收益率計算,一年將獲利9萬元,每20萬元約獲利1.8萬元;投資20萬元起的周期為一年的信託產品,預期年收益率在6.5%至8%之間,按照年收益率7%計算,一年將獲利1.4萬元。相比之下,低門檻的信託產品相較於一般理財產品仍有較大收益,與一般信託產品年利潤也相差不遠。
C. 投資個股期權有哪些好處
一是保護現有持股,防範下跌的風險。
在您持有標的股票,看好長期走勢但又擔心下跌時,您可以買入一份認沽期權保護您手上持有的股票的安全。
二是資金管理。
一方面是為未來的現金流提前建倉。當您非常看好某隻股票,但是現在又缺乏足夠的現金時,您可以以較小的資金代價,買入對應於預期購入股票的認購期權,只要未來您的現金流到位後再執行該認購期權,就能實現當前資金不足情況下投資提前布局。
另一方面,您也可以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通過認購期權的配置將節約的大部分資金轉投其他如債券,信託等高收益,低風險理財產品實現資金管理,增加資產的綜合收益率。
三是降低標的股票的持倉成本。
當您長期持有某隻個股,且該股票走勢並不活躍時,可以通過備兌方式賣出該股票的認購期權,並在期權到期後滾動賣出新的期權,持續的得到權利金的收益,從而降低了您的持倉的成本。因此,即時該股票處於長期的橫盤,您的持倉成本也可以通過獲取穩定的權利金收益而不斷的下降。
四是低風險或者無風險的組合套利交易。
期權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投資理念,就是組合套利。根據對標的證券未來走勢的預期,您可以任意搭配各種期權、股票、債券等不同資產的持倉組合,來實現您基於對標的證券未來漲跌方向和漲跌幅度判斷的投資預期,只要判斷正確,無論預期是漲、跌或者橫盤,都能實現盈利。
D. 信託好處和壞處
好處:相對穩健型,不成文的剛性兌付會保證你的本金利息,
壞處:據目前的市場其他高端理財產品來說,收益失去競爭力,如果不信踏雷,會有逾期風險。
E. 信託有哪些優缺點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具體是指委託人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其中財產權的含義包括: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利、對財產處分的權利。而信託關系中的當事人有三個,即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其中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財產的。
在我國,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目前市場上各家銀行推出的信託類理財產品主要是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將募集資金投資於信託公司推出的信託理財計劃。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在股市持續走低,房地產市場面臨深度調整,市場上不少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紛紛下調的大環境下,因為投資門檻較高一直隱匿於主流理財產品之外的信託產品,憑借其較高的收益率和抗風險能力,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理財人士的關注。
優缺點各半
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信託理財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今年以來市場中發售的信託類產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收益遠高於同期存款。同時在投資過程中,銀行會不斷監控、跟蹤貸款的動向,從而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規避信託項目的投資風險。
不過信託理財產品之所以不為許多理財者所熟悉,就是因為受制於較高的門檻。 信託公司
推出的各款信託產品的資金門檻大多在100萬元以上,最低的也是50萬元。另外,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的流動性較弱,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F. 選擇信託有哪些好處
信託的精明之處,連雷厲風行、強悍的鄧文迪也沒能避免。從少女時期就一直尋找跳板一路上位的鄧文迪,萬萬沒想到自己中年失婚時會因為信託而與默多克那筆巨額資產隔首相望。
由於默多克早年設立的家族信託基金,使新聞集團從默多克資產中隔離了出去。2013年國際傳媒大亨默多克提出與鄧文迪離婚時,鄧文迪只獲得了兩處房產,並未從新聞集團獲得任何資產,看來不管鄧文迪有多強悍,但她也無法撼動默多克家族信託基金的繼承規則。
和保險早期發展的過程一樣,最先想到通過設立信託管理財富的人,還是那些名人們! 有像李嘉誠、肯尼迪這些擁有龐大資產的富豪為了財產分配及資產管理設立的家族信託,也有像梅艷芳、沈殿霞一樣,為了避免家人揮霍而設立的遺囑信託。信託的應用之處超出你的想像。
1、生前身故,通通照顧。
信託計劃靈活地設立規則是大多數理財制度都沒有的,比如受益人的安排、收益分配、附件條件、或是將企業經營權和收益權分離等等。
2、信託計劃更加人性化。
既能保障生前也能保障身故,就算委託人身故百年也能讓信託按照委託人意願執行使財富繼續發揮更大價值,真是一個讓人放心的小棉襖!著名的“諾貝爾獎”就是這樣一種運作方式,不僅延續了諾貝爾先生的精神意志也讓他的財富得到了傳承。
選擇信託有哪些好處小編就說到這里了,希望大家可以多學習一些該方面的知識。更多關於信託方面的知識干貨,新聞資訊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
G. 信託10大好處,為什麼要選擇信託理財呢
1、信託是銀行理財產品最主要的源頭;
2、目前信託資產12.3萬億,是我國第一大理財資專產;
3、銀行屬理財募集資金中,有2/3投向了信託;
4、信託的收益期間是9-11%/年;75%的認購者獲得了9%以上的年化收益;低於9%的主要原因:通過銀行認購信託、期限少於一年的、認購資金在300萬以下的。
5、信託是唯一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投資領域的金融機構;
6、只要不在銀行買的,所有的融資類集合信託都是100%兌付;
7、一張信託牌照價值至少35億,多家銀行試圖收購信託牌照無功而返;
8、全國僅68家信託公司,基本是央企、國企、地方政府背景,銀監會不會再新發牌照;
9、剛性兌付潛規則是指信託公司、股東或者政府、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掏錢兜底;沒有法律基礎,但沒有信託公司願意第一個打破;
10、信託項目經理採取終身責任制度。
11、信託資產具備破產、債務、稅收隔離功能,是全世界成功人士最喜歡的財產保護、財富傳承工具。
12、信託在我國金融機構中,地位、規模僅次於銀行,甩開券商、保險、基金一大截;在西方發達國家,信託業遠比銀行業發達。
H. 信託與股票的優劣勢的對比
從收益上看,信託收益相對穩定,一般年化收益在10%左右,股票收益無內上限
從監管上看,容信託公司受銀監會監管,證券則受證監會監管
從外部風險上看,證券受政策,經濟環境,等影響較大,而信託項目一旦成立則主要承擔的是項目方的運行風險
從風險控制上看,證券股票無風控措施,信託則有前期風控措施比如抵押,政府承諾等,項目施行後也會有風險控制
希望這些對您有幫助
I. 信託持股的股票有什麼優勢嗎
信託持股的股票優勢:
1.信託持股主要是為了解決入股前的資金放大或身份保密等。讓信託公司給上市公司融錢信託持股和股票能不能買沒有多大關系。但是其實上市公司和信託公司是債權債務關系。
2.未來的股價應該是和上市公司本身的行業以及業績掛鉤的:信託公司有可能只是和上市公司做了一個股票質押的項目。股價也不會因為這個關系在未來會有出色的表現。信託公司就有可能成為上市公司的持股股東。舉例,所以把股票質押給信託公司,上市公司缺錢。並不意味著信託持股的股票表現一定很好或者未來一定很出色。
信託持股就是某信託公司買了並持有這個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炒家利用,當作一種借口來炒作,冠以「信託持股概念股」。
法律風險
1、 信託持股無效的法律風險 。
2、 信託持股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或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措施的法律風險。
3、受託人的選擇產生的法律風險。
目的
1、保密,委託人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工商登記資料或公開披露信息上,因而採取信 托持股方式,使得受託人作為公司股東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而委託人看起來與公司無關。
2、法律限制,法律上對特定公司,如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銀行等的股 東資格、持股比例有特殊要求,一般的投資者可能達不到該要求,因此委託符合該要求的受託人以股東身份對特定公司進行投資。
3、委託管理,委託人基於對受託 人管理才能的信任,將股權交給給受託人進行運作和管理。
J. 在股票基金中,信託指的是什麼有什麼用
信託與基金類似,都是受益憑證,是一種理財方式,主要資產除了投向有價證券外,還可投資固定資產、有形資產和物品等,可投資的范圍無所不包。
信託產品又是怎麼控制風險的?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順序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在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中,劣後級投資一般由融資方投資,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順序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余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